工程建设质量监察规定条文说明(精品).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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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建设质量监察规定工程建设质量监察规定 条文说明条文说明工程建设质量监察规定条文说明工程建设质量监察规定条文说明为更好地理解和贯彻执行中国石化“工程建设质量监察规定”(以下简称工程质量监察规定),有必要对有关的条文做进一步地说明或解释。工程建设质量监察规定条文说明工程建设质量监察规定条文说明“工程质量监察规定”分别以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或中国石化)的名义独立行文发布,文件名称分别冠以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的规范全称。工程建设质量监察规定条文说明工程建设质量监察规定条文说明文件具体规定的条款数、核心内容的具体表述完全相同,只是在涉及监

2、察活动规定中有关法人实体指项上需要加以区别时,分别用“集团公司”和“中国石化”来表述。这是中石化总部行文的规定方式,是中石化文件管理在法律效力上的严谨体现。本条文说明为简化叙述,除特别需要进行区别表述的内容以外,将“集团公司”和“中国石化”合并简称为中石化或中石化系统。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本章阐述工程质量监察工作的基本规定。第一条第一条 本条款明确了中石化制定和实施工程质量监察规定的目的。一、加强中石化工程建设的质量管理中石化在工程建设的质量管理方面,有一系列的管理制度,是比较完善而且行之有效的。这些制度大多是从建设项目法人自我管理的角度来具体规定的,总部在建设项目流程控制方面也有宏观管理规

3、定,但是如何从中石化总体角度,以相对独立、客观的方式来核查建设项目法人对工程质量自我管理的水平与成效,核查在中石化系统参与建设活动的其他责任主体自我管理的水平与成效,形成有力的监管机制,建立长效监控督察制度,还是一个空白,是我们质量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实施工程质量监察就是构建这样一个监管机制,推动建立长效的监控督察管理制度,这既是中石化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创新,也将使中石化工程质量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二、加大工程建设质量监察力度。中石化在工程质量监察方面是有活动、有作为的。但都是“因事介入”的被动方式,临时组织有关人员一事一办。没有主动监管的“常态管理”,也没有建立常态监管

4、的机制和机构,更没有常态监察工作策划,力度相对薄弱。工程质量监察规定的出台,为建立常态监察管理机构,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奠定了基础,中石化工程建设质量的监察力度必将加大。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第二条第二条 本条款对“工程建设”和“工程建设质量监察”的术语含义界定。“工程建设”和“工程建设质量监察”这两个术语,在工程质量监察规定中是具有特指含义的术语而不仅仅只有词典上泛指的含义。“工程建设”特指:事项的特征项目实现活动,即“过程”,包括“项目产品过程”(项目产品形成过程)和“项目管理过程”两个层面(事项形态、性质界定)。项目实现活动的阶段界定勘察设计、采购制造、施工调试、竣工验收、后评估。一个工程项

5、目从启动到最后的完成消项,我们在习惯上除上述的过程阶段外,还有一个“前期工作”阶段。本条款明确:工程质量监察不包括这一阶段。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工程建设质量监察”特指:1、职能机构专指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监察机构(在第二章进一步作了具体表述)。这是对职能工作的主体界定。2、监察对象石化项目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或个人。这是对职能工作的客体界定。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是指:(1)工程质量监督导则中所指的“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2)对工程质量有直接关联影响的单位和机构,具体包括:项目管理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设备制造和预制件制作单位、监理单位(含监造或设备监理单位)、检测与试

6、验单位、采购服务单位、招标代理单位以及参与工程建设的其他单位。(这些单位既可以是中石化系统隶属,也可以是非中石化系统)个人包括:建设项目法人代表、参与项目建设的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3、工程质量监察的性质中国石化的企业内部监察。这是对工程质量监察活动的工作属性界定。4、工程质量监察规范的内容包括:(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2)执行有关标准、规范的情况;(3)遵守中石化管理制度与执行中国石化工程建设程序的情况;(4)履行合同情况;(5)对查出的问题进行责任追究。这些是对工程质量监察所管理的事项范围界定。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第三条第三条 本条

7、款是文件适用范围的规定。即:所有参与中国石化工程建设的质量责任主体与个人,既包括中国石化系统内的建设单位和其他参建单位,也包括中国石化系统外的各参建单位;本条款对非中石化系统的参建单位准入问题做了特别规定:“接受监察”是合同签约的“必备条款”。(石化股份建质2009103号文对“必备条款”的表述格式做了具体规定。)这一特别规定有两个方面的作用:一是运用合同法,以特别规定的要求形成“合同承诺”,在合同管理的条件下将参与石化建设的非中石化系统的单位和个人纳入监察管理范围。二是通过“合同承诺”,使接受中石化质量监察成为该单位、个人的“合同义务”,成为其必须履行的责任。由此当出现问题时,可以运用合同违

8、约的责任追究手段和途径进行监察处置。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第四条第四条 本条款进一步阐述了实施工程质量监察的意义。一是石化企业在工程建设质量行为自律方面的重要保障机制。这是从建设过程的角度,在参建各方项目质量管理的基础上,中石化企业从宏观整体利益的角度实施的相对独立的监管活动,是一种企业强制性监管控制(非法律强制性),是企业最后一道起保障作用的管理活动,其重要性也在于此。二是工程实体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监管环节。这是从建设项目的实体形成过程(产品实现过程)的角度,在相关参建方对工程实体质量自检、互检、交叉检的基础上,中石化企业独立实施的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视和测量措施(活动),是企业对工程实体质量

9、核验过程的最后一道监管环节。由于这种监视和测量活动的项目超脱性、随机性,其监管的客观性更为明显,更具威慑意义,更显其重要性。这种监视和测量活动,包括独立安排的和随机参与互检的活动。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三是确保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推动石化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有力手段。这是从建设项目质量与石化事业发展的辩证关系角度,阐述了“确保”工程质量的现实意义。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投资大、工期长,市场多变的竞争环境下,风险很大。不论技术路线多好、多先进,不论市场前景多好、多诱人,一个项目的建设成果质量达不到要求,使用功能发挥不出来,就一事无成,不但石化事业无发展和持续发展可言,甚至会拖石化事业发展的后腿。因此,确保

10、工程质量是使建设项目实现使用功能,取得经济和社会效益、保持石化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条件。而构建工程质量监察机制则是从强化监督控制措施的角度,实现“确保”目标的有力手段。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四是石化工程建设在质量行为方面防止腐败的重要措施。这是从工程建设过程的质量行为与廉政建设的关系角度,阐述工程质量监察工作对人力资源保护、项目团队建设的历史与现实意义。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一个建设项目出现重大的质量问题或发生质量事故,现象背后必有质量行为方面的失当或违规之处,往往暗藏腐败。一个项目建设成果满足质量目标要求或实现创优,成功的背后必有质量行为严格、规范之亮点,值得学习、效法。工程质量监察构建了对

11、负面质量行为进行责任追究机制、监察警示机制,对正面质量行为的监察激励机制。这些机制是在总体宏观监管的高度上,对建设过程的质量行为防止腐败,弘扬正气的重要措施,也是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对人力资源培育,对团队建设发展的强力保护与正气支持。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第五条第五条 本条款明确了工程质量监察在四个方面的工作原则一是工程质量监察工作的宗旨原则宗旨原则:为石化企业发展服务,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是核心指导思想。注意:我们所开展的监察活动,都要分析活动过程是否有利于推动企业发展,是否是有助推企业发展的服务成效。二是工程质量监察工作的重心与目标原则重心与目标原则:以质量安全为目标,质量行为与实体并重

12、(这是与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所坚持的原则一致)。注意:建设工程质量要求对建设项目的目标影响是多方面的,而监察工作的关注目标是质量安全,这个核心点决定了检查工作的重心与目标原则行为与实体并重,不可偏废,不可以一代二。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三是工程质量监察的工作方法原则工作方法原则:重事实、重证据与客观科学分析相结合,其判断、分析、决策的基本平台(依据)是法律法规、标准规范。1.依据的法律法规包括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项目所在地必须遵守或适用的地方法规。2.依据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行业现行有效版本、项目组织认可采用的企业标准,在无标准的情况下按照规定的程序认可采用的国际标准或在无相关标准依据的情况下由相关方

13、事先形成的质量准则。3.重事实、重证据与客观、科学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要求,强调了了解事实过程,收集过程证据的重要性。所谓“客观、科学分析”就是在对事件的确认、分析判断过程中应当排除个人主观因素,他人主观干涉,单位情势影响等,分析判断或试验检查过程应当符合现代科学技术原理,避免将偶发性判为普遍性,把有条件的适用性当作普适性。或者反过来,造成片面性。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四是工程质量监察工作的人本原则人本原则:从严整肃与激励改进相结合。工程质量监察工作在机制构建上就注意了以人为本,既强调对发现的问题从严整肃,同时又督促鼓励其改进。在监察活动中还要善于发现、总结良性行为,通过监察激励的方式去推动扩大良

14、性影响,这应成为工程质量监察工作的创新工作课题。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第六条第六条 本条款明确了工程质量监察的依据一、国家法律法规(见第五条 三.1)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见第五条 三.2)三、中石化对工程建设质量的有关要求包括:1.中石化各项目阶段常规管理制度中的质量管理要求2.针对具体项目建立的管理制度中的质量管理要求四合同要求与设计文件规定1.合同包括相关的变更、补充协议等2.设计文件包括相关的变更文件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第七条第七条 本条款明确了工程质量监察的主要内容一有八个方面的内容:1.责任主体和个人的质量行为合规合法性2.标准规范执行与实现情况3.中石化管理制度贯彻落实情况4.

15、合同、设计文件质量要求执行与实现情况5.项目实现过程和本质安全符合性6.项目实体使用功能实现情况7、文件、资料管理情况8、建设程序执行情况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二几点说明1.表述上使用了“是否”的语式,在实际核查监管过程中应当客观分析和判断,“是”(即符合性)和“否”(即不符合)都要明确,这是整肃和激励相结合的工作原则落实运用的基础和前提。2.有些内容,不仅要核查“执行”情况与否,这是不够的,还要关注执行的“结果”是不是达到了目标要求,即“实现情况”,这是监察工作深度的把握问题。3.对八项内容的监察活动,都要贯彻和体现四项工作原则。4.八项内容的监察活动要在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制造、施工调试、

16、竣工验收和后评估阶段综合体现。5.第三章“监察事项”是围绕这八项内容针对项目的具体化。即具体事项的监察实施活动都要围绕这八方面内容来具体策划。第二章第二章 工程质量监察机构与监察人员工程质量监察机构与监察人员本章是关于工程质量监察机构与监察人员的规定。第八条第八条 本条款是工程质量监察的领导机构及其职责的规定。一领导机构重点工程领导小组 领导机构办公室股份公司工程部二领导职责:包括领导小组职责和办公室职责。第九条第九条 本条款是工程质量监察的职能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的规定。第十条第十条 本条款是工程质量监察的日常工作执行机构和监(检)测技术支持机构及其职责的规定。第二章第二章 工程质量监察机构与监

17、察人员工程质量监察机构与监察人员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本条款是关于监察人员的资格、监察行为规范要求的规定。一监察人员必须“持证”1.不是所有的监督机构工作人员自动具备监察工作资格,而是必须经过一定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取得监察证,从而具备监察工作资格。2.发证机关工程部3.监察人员的行为规范要求遵守监察纪律、廉洁奉公、坚持原则、实事求是。这里包含了对监察人员的个人素质综合要求职业操守、思想品质、工作能力等等。4、被监察对象的行为规范要求配合响应监察工作,不得妨碍正常履职工作。以上这些要求和规定,体现了工程质量监察工作的政策严肃性和行为必须规范的严要求。第三章第三章 监察事项监察事项本章表述了工程质

18、量监察工作具体事项规定,共八类二十九项具体事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这些具体事务包括常态(日常)监察工作和专项监察工作。第二十条规定:监察活动必须规范实施。第三章第三章 监察事项监察事项本章的几点说明:一每一类监察事项的具体事务体现了具体工作的事务操作是有其内在逻辑关系的。工作的流程线条是:确定(或选定)监察事项的具体内容对监察事项的实施过程、方法、预期目标进行先期策划按策划开展具体操作工作(了解事实收集证据分析判断形成结论提出处置意见落实处置核查确认处置结果)记录资料归档结案。第三章第三章 监察事项监察事项二表述中使用的几个术语:“提出监察结论报告”“监察处理”“出具、发布监察报告”“出具、

19、发布监察意见”等等,都是监察处置活动一些方式,这些方式在处置力度、影响程度方面都是有层次区别的,这些操作上的差别界定和把握,都要在具体的支持性配套文件中加以规定和明确。三监察工作的程序规定、制度规定、规范要求,都需要有具体的配套支持文件进行细化,这是我们现在正抓紧开展的工作。第四章第四章 工程质量监察处置工程质量监察处置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是对工程质量监察处置的定义表述一处置工作的决策主体:监察机构、监察人员二处置工作的过程含义:提出处理意见监督处理对象的执行、落实并确认。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是对监察处置范围的界定一条款体现的是包括实体整改在内的广义的含义,符合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的理念,也是工程质量监察不同于其他监察工作之处。二处置包括负面事物处理和正面事务激励,体现了人性化管理理念。第四章第四章 工程质量监察处置工程质量监察处置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是监察履责的现场工作权利。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是对查出的问题进行监察处置的权利第(二)款:对内是制度约束杠杆 对外是合同承诺约束杠杆,运用建筑市场机制。第三款 注意用语:不用“移交”而用检举、控告、投诉,这是符合中石化企业身份的。第五章第五章 附则附则规定解释责任部门和规定生效实施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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