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化事由(精品).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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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当化事由一、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一、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刑法第20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一、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一、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一)防卫起因:不法侵害的实际发生.关于不法侵害的范围n n是否仅限于犯罪?否,也包括非犯罪的其他违法行为。n n对不法侵害都能实行正当防卫吗?不法侵害具有可防卫性时才能实施损害性防卫。2.关于假想的防卫:如果具有过失,应承担过失责任,如无过

2、错则属于意外事件。一、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一、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二)防卫意图:保护合法权益不符合这一条件的下列行为不是正当防卫:n n为保护非法利益实施的防卫n n通过挑衅诱使对方实施不法侵害而以此为借口实行的挑拨性防卫n n相互斗殴行为n n基于不法意图的侵害行为碰巧阻止了他人不法侵害的偶然防卫。但偶然防卫的定罪处罚有待研究。一、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一、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三)防卫对象:只能是不法侵害者本人1.通过对不法侵害者的亲属造成损害的方式避免侵害的,不成立正当防卫2.对无责任能力者实施的侵害可实行正当防卫3.对于利用动物实施的不法侵害,可针对动物或者利用者实施正当防卫一、正当防卫的成立

3、条件一、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四)防卫时机: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不法侵害是否正在进行,应以有效地保护合法权益为出发点,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做实质地判断。n n只要危险没有彻底消除,就允许正当防卫n n如果不法结果未彻底发生,应允许正当防卫n n事先设置自动防卫装置的,如果足够安全且符合正当防卫的其他条件,也成立正当防卫一、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一、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五)防卫限度: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1.必要限度应以防卫行为有效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的合理需要为标准。这需要结合案件的各种因素综合分析。2.防卫限度应从宽掌握:只要不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就是正当的。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意味着防卫手段

4、及其严重后果的明显失当。一、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一、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3.关于特殊防卫及其限度刑法第20条第3款: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理论上将这种正当防卫称为“特殊防卫”,或称“无过当防卫”。一、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一、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其特殊性在于:(1)其适用场合仅限于正在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2)防卫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无过当之可能。只要符合正当防卫的其他条件,即属于正当防卫。二、紧急避险中的几个问题二、紧急避险中的几个问题刑法

5、第21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二、紧急避险中的几个问题二、紧急避险中的几个问题(一)关于紧急避险的必要限度应符合两个要求:1.损害的利益必须小于保全的利益;2.损害是不得已的,即控制在保全合法利益所需要的合理限度内。二、紧急避险中的几个问题二、紧急避险中的几个问题(二)关于不适用紧急避险规定的情况1.刑法第21条第3款的规定。即,职务上、业

6、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不能为了避免本人危险而放弃职守。2.因本人过错而导致危险的,仍应对避险造成的损害承担法律责任。三、其他正当化事由三、其他正当化事由(一)法令行为这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授权或者特别的法律义务所为的行为。如:司法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公民扭送现行犯;合法发行彩票等。(二)执行命令的职务行为这是指在公务活动中执行上级有效命令的行为。执行在形式上或实质上无效的命令,不属于正当化事由。三、其他正当化事由三、其他正当化事由(三)正当业务行为这是指在从事社会许可的业务时,基于正当的业务需要所为的行为。如:医疗行为中基于业务需要实施的手术、窥视异性身体隐秘部位等。三、其他正当化事由三、其他正

7、当化事由(四)自救行为这是指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人,在难以通过国家权力救助的情况下,实施自我救济的行为。如:在合法财产被他人抢夺后,使用暴力手段夺回财物的行为。三、其他正当化事由三、其他正当化事由(五)基于权利人承诺的行为这是指在权利人承诺放弃其权益的情况下损害其利益的行为。承诺只限于个人法益,且对于生命、人身健康不可承诺放弃,也不得违反法律。承诺需基于承诺人的真实意愿和对承诺事项的正确理解。三、其他正当化事由三、其他正当化事由在不具备征得权利人同意的条件时,如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断定其在知情后也肯定会同意的,属于推定的承诺。基于推定的承诺而在合理范围内损害其利益的,也属于正当化事由。(六)义务冲突这是指因存在两个以上不能同时履行的义务,在履行部分义务时不得不放弃其他义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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