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教务处学分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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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徽建筑工业学院教务处1、什么是学分制、学分及学分绩点?学分制是以学分和学分绩点来评价学生学习量和质的教学管理制度。其内涵包括选课制、导师制、主辅修制、弹性学制及相应的学籍管理、学位授予和学生管理模式等。学分是用于计算学生学习量的一种计量单位,各课程的学分,是按相应课程的授课学时来确定的。每门课程及实践环节的具体学分数以专业教学计划的规定为准。学分绩点是衡量学生在学校要求下学习水平的参考量。将某一课程的学分乘以该课程考核后所得的绩点即为该课程的学分绩点。以学生所得全部课程的学分绩点之和,除以该生同期修读的学分数,即可得该生平均学分绩点。2、什么是弹性学制?弹性学制是相对于标准学制而言,根据国家

2、专业目录规范要求,我校目前各专业除建筑学专业和城市规划专业标准学制为5年外,其他专业标准学制为4年。实行学分制后,学生一般需在标准学制内修满毕业要求规定的学分。学有余力的学生可以跨年级修读高年级课程,提前修满规定学分提前毕业;对于有些基础相对薄弱或因身体等其他原因不能在标准学制内修读毕业规定学分的,可以推迟修读相关课程。我校规定,学生可以提前1年毕业,推迟2年毕业,形成弹性学制,即标准学制为4年的,弹性学制为36年;标准学制为5年的,弹性学制为47年。3、什么是专业培养方案?专业培养方案是设计人才培养目标和标准,按照标准学制安排学生学习计划的指导性文件。4、学生应通过培养方案掌握哪些关键信息?

3、(1)学制及学分要求,特别是学生在校期间需修满的毕业学分。(2)专业教学计划安排,特别是必修课程开设情况、课程开设先后关系、专业方向模块课程等。(3)实践教学环节安排。5、课程考核成绩与课程绩点如何换算?课程考核成绩和课程绩点的对应关系如下:百分制90100808970796069低于60分绩 点4.05.03.03.92.02.91.01.90课程考核成绩与课程绩点换算公式如下:课程绩点= 1.0+0.1(课程考核成绩-60);若课程考核成绩低于60分,则课程绩点为0。6、什么是平均学分绩点,如何计算?平均学分绩点为到某一时点(如某学期末或某学年末)止,学生获得课程学分绩点总数除以修读的学分

4、总数。其计算公式为:7、学生如何获得某课程学分?(1)首次考核合格者;(2)首次考核不合格,但通过补考者;(3)首次考核不合格,重修合格者。8、首次考核不合格,选择补考与选择重修有什么区别?(1)补考只有一次机会,重修可以多次;(2)补考合格者,不论成绩多高,课程绩点一律按1.0计;重修课程成绩合格者,根据实际成绩计课程绩点;(3)重修课程需根据学分多少缴纳相应费用。9、哪些课程首次考核不合格,不予补考,必须进行重修?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教学环节首次考核不合格者必须重修,不予补考。10、对某课程多次选择重修,考核成绩如何记录?对某门课程多次选择重修,该课程考核成绩以最高

5、者予以记录。11、什么是免听课程?学生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课程免听?免听课程是学生通过申请后,不参加本门课程的课堂教学,而直接参加该课程考核的课程。申请免听的条件包括:(1)学生平均课程学分积点3.0;(2)本门课程学生认为可以通过自学来掌握及与正常课程上课时间相冲突的重修课程。(3)每学期限免1门。12、什么是免修课程?学生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课程免修?免修课程是指学生在参加学校组织的免修课程考核成绩高于75分后,不参加本课程的修读,直接获得本课程学分的课程。申请课程免修的条件包括:(1)平均学分绩点3.5;(2)免修考试成绩75分;(3)每学期限免1门。13、哪些课程不允许免听和免修?实验

6、、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及体育课、思想政治理论课不能免听、免修。14、目前我校哪些专业实行按大类招生分流培养?我校2011级本科专业中工商管理类(包括工商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和会计学4专业)、电气信息类(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和网络工程4专业)、材料类(包括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2专业)实行按大类招生分流培养。15、目前我校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培养模式有哪些?我校2011级本科专业中,电气信息类和材料类专业采取 “2+2”模式,学生用两年(四个学期)时间修完规定的基础平台课程后,于第五学期分流到相应专业继续学习;工商管理类专业采取“1.5+2

7、.5”模式,学生用一年半(三个学期)时间修完规定的基础平台课程后,于第四学期分流到相应专业继续学习。16、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培养中,分流的依据是什么?在综合考虑学生志愿、学生综合表现、专业特殊要求以及专业教学资源的基础上进行分流。17、我校有哪些专业开设辅修第二专业?目前我校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应用英语、人力资源管理和法学5个专业开设辅修第二专业。学生可在上述5个辅修专业中选择1个进行辅修。18、我校专业辅修包含哪几个层次,如何获得相关层次辅修证书(或证明)?我校专业辅修分为辅修课程、辅修专业、第二专业三个层次。学生获得辅修专业培养方案中大类学科基础与专业基础课程、专业与专业方向课程学分的1/3

8、及以上者,经申请并报学校审定后,发给辅修课程证书。学生获得辅修专业培养方案中大类学科基础与专业基础课程、专业与专业方向课程全部学分,但未完成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或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考核不合格,经申请并报学校审定后,发给辅修专业证书。学生获得辅修专业培养方案中全部学分,且毕业论文答辩合格,经申请并报学校审定后,可获得第二专业毕业证书。该证书是在主修毕业证书上,加注“第二专业 :专业, 成绩合格,准予毕业”字样。19、申请专业辅修学生应具备哪些条件?(1)在校本科二年级学生;(2)修满第一学年主修专业全部课程学分,且第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2.5,学有余力者。(3)缴纳相应费用20、在什

9、么情况下,专业辅修将被终止?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学校终止其辅修:(1)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办理注册手续的;(2)主修专业出现“学业警示”的;(3)在结束主修专业学习之前未能完成辅修学习的;(4)受到退学处理、开除学籍处分的。21、在辅修专业学习中,哪些课程可以申请免修?学生已在主修专业中学习并获得学分的课程,若辅修专业培养方案中有教学内容基本相同的课程,且要求和学分低于(或等于)主修专业已学课程时,学生可以申请免修该课程,经辅修专业所在系(院)审核通过者可获得辅修专业的该门课程学分,其成绩按主修专业该课程学生考核成绩计分。22、辅修专业相关费用如何收取?参加辅修专业学习的学生,应按照辅修计划

10、规定的课程学分缴纳辅修专业的学习费用。参加辅修专业学习的学生因个人原因中途退出辅修专业学习,或未能完成所修学分,其所交费用不予退还。23、专业导师对学生学习的关键指导作用体现在哪些方面?专业导师主要根据人才培养要求和相关学分制管理规定,指导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制定适合个性发展的学习计划,特别要指导一、二年级学生设计符合自身发展需要的学习方案;对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状况提出具体建议,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对学生选课、选专业方向以及专业辅修等进行指导。24、实行学分制后,学生可以选课,每个学生所修课程是否完全由学生自己决定?实行学分制后,每个学生所修读的课程并非完全由学生个人自主决定,而应在专业导师的

11、指导下,根据专业培养方案中教学计划安排,根据课程开设先后顺序,有限度地进行选课。在正常情况下,具有较大选择余地的主要是选修课程。25、选课的内容包括哪些方面?选课内容包括选择课程、选择授课教师及上课时间等方面。26、学生选课的范围包括哪些?学生选课原则上应在其专业培养方案开设的相关课程中选择。对分档次开设的课程,学生可依据所学大类或专业的要求,结合自己的志趣及特长,选择高于本大类或专业培养计划规定档次的课程修读。如我校开设的线性代数A和线性代数B,线性代数A的难度高于线性代数B,学生所学专业培养方案要求修读线性代数B课程的学生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修读线性代数A,考核成绩按修读的线性代数A计。27

12、、我校学生一般几年级开始选课?考虑到新生入学及其对学分制文件学习的渐进过程,我校本科生第一学期开设的课程不进行选课,由学校统一安排具体授课计划。但第一学期后期就要开始选择第二学期的课程,届时,教务处将下发通知并统一组织进行。28、如何选择培养计划中的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必修课程是培养方案规定的必须修读的课程与实践教学环节。因此必修课程为必选课程,主要选择授课教师和上课时间;部分学有余力的学生可以提前修读的必修课程还要选择上课学期。选修课程包括专业方向模块课程和其他选修课程。部分专业设置多个专业方向,学生应选择修读一个完整的专业方向模块课程;其他选修课程应根据培养方案规定的应获选修课程学分要求及

13、个人兴趣,修够学分或达到规定课程学分绩点即可。29、每学期学生应选修多少学分课程进行修读?学生可根据自身学习能力,每学期选择修读学分一般不应低于16学分,不超过40学分。30、对已经选择修读课程,是否必须参加考核?学生选定课程,必须参加修读和考核,不参加考核者,按“旷考”处理,考核成绩为0分,不予补考。31、选课流程包括哪些方面?选课流程包括:(1)缴费注册;(2)选课准备;(3)首轮选课;(4)二轮选课;(5)重修选课;(6)选课确认。32、学生选课人数达到多少才予以开班?原则上专业方向课程选修人数不足15人或其他类课程修读人数不足30人的课程停开,已选该课的学生可以另选其它课程。33、授予

14、学生学士学位的条件有哪些?同时符合下列三条件者,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1)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修满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较好地掌握本专业要求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3)平均学分绩点满1.8。34、哪些课程作为计算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平均学分积点的课程?(1)专业培养方案设置的全部必修课程;(2)完整修读的专业方向模块课程;(3)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取得规定学分的其他选修课程,绩点高的课程优先计入,直至达到规定学分止,以保证计算的平均学分绩点值为最大。35、如何提高平均学分绩点?课程考核取得高分,特别

15、是课程学分数大的课程取得高分。如首轮考核不理想,可通过重修获得高分。选修课程(专业方向模块课程除外)中,如所选课程首轮考核不理想,还可通过改选其他选修课程获得高分。36、学生在什么情况下,不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在校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1)在校学习期间,受留校察看(含留校察看)以上处分者;(2)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者;(3)平均学分绩点不满1.8者;(4)未取得本科毕业资格者。37、新生如何才能取得学籍?新生按学校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后三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38、学生可以随意申请转学或转专业吗?学生一般应当在

16、本校招生录取专业完成学业,不能随意申请转学或转专业。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转专业严格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39、学生在什么情况下,可申请休学?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予休学:(1)因伤、病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需停课治疗、休养时间占一学期总学时1/3以上的;(2)请假时间占一学期总学时1/3以上的;(3)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因某种特殊原因及困难等需暂时中断学业的;(4)学校认为应当休学的。40、对学生休学时间有哪些规定?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年为期,经学校批准可持续休学,累计不超过两次。41、什么是学业警示?我校学业警示包括学期警示和学年警示。学年第一学期实行学期警示

17、。当学期取得的课程学分不满12且学期平均学分不满16,给予学期警示。学年第二学期实行学年警示。当学年取得的课程学分不满32且学年平均学分不满40,给予学年警示。42、如何计算学业警示次数?受到学业警示有什么后果?每受到一次警示(无论是学期警示还是学年警示)均计为一次,但若学生在同一学年内同时受到学期警示和学年警示,警示次数按一次计。学生连续受到两次或累计受到三次学业警示的,将予以退学。43、学生因学业警示达到退学规定的,是否可以申请试读?学生因连续受到两次或累计受到三次学业警示达到退学规定者,可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家长签署意见,经所在系(院)初审,教务处审核,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后给予试读机会

18、,试读期限为一年,在学习年限内只能试读一次。在试读期内受到学业警示的,直接退学。44、学生为了提前毕业,是否可以提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环节?毕业设计(论文)是对学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知识的综合应用,应在修完所有课程之后,才可进行毕业毕业设计(论文)环节。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学校规定,学生取得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必修课程和所选专业方向模块课程全部学分,且其他选修课程中累计未修满学分低于8学分者,方可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环节。45、学生毕业的条件是什么?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内容,修满要求的各类课程学分和总学分,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46、学生在标准

19、学制内(我校建筑学和城市规划专业为5年,其他专业为4年),未能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应如何处理?学生在标准学制内未能修满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可以先结业,也可以申请延长学习期限。在标准学制内先结业的学生,在离校一年内可申请返校重修,修满学分后,经系(院)审核,报教务处批准,换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学士学位。延长学习期限的学生,标准学制为四年的学生在校学习年限最多不超过6年,标准学制为五年的学生在校学习年限最多不超过7年。6年(五年制7年)期满,仍未达到毕业要求者,作结业处理,不予返校重修。47、学生在校期间需获得多少学分社会实践与课外创新活动学分,方可毕业?学生在校期

20、间至少要获得5学分社会实践与课外创新活动学分,方可毕业。48、哪些活动属于社会实践与课外创新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包括学生参加学术报告、参与各类社团、文体活动等;课外创新活动包括学生参加各类科技创新竞赛、发表学术论文和获得专利、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等。49、有谁来认定社会实践与课外创新活动学分?由活动组织者出具学生参与相关活动证明材料,或由学生本人提供相关成果材料,学生所在系(院)按照相关社会实践与课外创新学分认定标准进行认定。50、获得的社会实践与课外创新活动学分超过5学分的,可以抵公共选修课程或专业选修课学分吗?获得的社会实践与课外创新活动学分超过5学分的,将据实记载,并在评优等方面优先考虑,但不能抵公共选修课程或专业选修课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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