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实务课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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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关实务课件1第一章海关概述第一节 海关的性质和任务(P1)n 一、海关的性质n 海关是代表国家把守国门的监督管理机关n 海关监督管理的是与进出关境有关的事项n 海关是国家主权的象征,体现国家的权力和意志n 我国当代海关的工作任务主要是根据国务院和上级指示,围绕着促进我国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而展开的,并不是为了多征税上缴财政。n 面对我国对外贸易的蓬勃发展,我国海关积极发展监督管理的信息化、电子化、自动化技术,以应对繁忙的通关业务需求。当代我国海关的工作方针n 依法行政、为国把关n 服务经济、促进发展n 海关把守国门的任务是国家赋予的n 所以 n 海关具有以下性质(一)海关是国家的行政管理机关n

2、海关代表国家独立行使把守国门的监督管理权n 海关代表的是国家利益n “依法行政,为国把关”相关链接n 国家有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n 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n 司法机关法院、检查院等n 行政机关国务院n 海关属于国家的行政管理体制,是我国最高的国家行政管理机关国务院的直属机构,海关对内对外代表国家,依法独立行使行政管理权(二)海关管理的范围是与进出“关境”有关的活动n 包括:所有进出关境的运输工具、货物和物品n 国境:一国政府行使主权的地方,包括领海、领陆、 领空n 关境:适用于同一海关法或实行统一关税制度的领域n 国境与关境均是一个立体的概念n 本课程所指的“进出境”均指“进出

3、关境”n 对中国来讲即指进出中国大陆(三)海关是一个行政执法部门n 海关有权对违反海关法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n 海关执法的依据主要是n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和行政法规n 有关法律主要包括n 刑法、刑事诉讼法n 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n 对外贸易法n 商品检验法n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二、海关的任务海关在“为国把关”时主要有四项任务(一)海关监管n “监管”是海关最基本的任务n 海关监管主要包括 进出境的运输工具 进出境的货物 进出境的物品n 区分“货物”和“物品”的含义 贸易性质的为货物 非贸易性质的为物品n 注意的问题n 海关在行使监管权时n 直接监管的是上述对象n (

4、运输工具、货物、物品)n 间接监管的是与上述对象n 有关的“人”(二)海关征税n 海关依法对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n 关税的征收对象为进出境的 货物 物品n 关税包括 进口关税 出口关税n 除极少数出口商品要征收出口关税外n 绝大多数出口商品是免税出口的n 原因分析n 关税是“价内税”n 征收关税后,纳税人要将其计入商品的成本和价格n 因此n 征收关税会 增加商品的成本 降低商品竞争力n 所以通常所说的关税主要是指进口关税n 海关代征的税主要包括 增值税 消费税 船舶吨税等n 海关征收的费主要包括 海关规费 海关监管手续费 滞报金 滞纳金等(三)查缉走私n 走私即非法进出境的 货

5、物 物品 运输工具n 走私也即n 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关税并以牟取暴利为目的的行为n 理解“偷渡”的含义n 偷渡即非法出入境的人相关链接:我国缉私的基本做法n 联合缉私:由海关、公安、工商、税务、烟草等部门共同缉私 其中海关是缉私的主管机关n 海关缉私局:设在海关的公安机构n 统一处理:各部门查获的不构成走私罪的案件由海关统一行政处罚n 构成走私嫌疑的案件由公安机关统一处理n 各部门查获的走私货物、物品和价款统一由海关依法 处理(拍卖),上缴国库海关缉私警察合影n 缉私警的制服、徽章和海关关员的制服徽章是不同的(四)海关统计n 海关对进出“国境”的货物进行统计n 注意:“总贸易额”和“专门贸易额

6、”的区别n 总贸易额:以货物进出国境作为统计指标n 专门贸易额:以货物进出关境作为统计指标n 两者的数值是有区别的n 我国采用“总贸易额”n 我国的总贸易额是指进出中国大陆的货物的贸易额n 海关统计可以为国家进行宏观决策提供权威的资料相关链接:海关统计的原则n 凡能引起我国境内物质资源储备增加或减少的进出口货物,均列入海关统计n 不列入海关统计的货物和物品,实施单项统计相关链接:19982007中国进出口总体情况n 除了上述4项基本任务外n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海关还有一些新的职责n 如n 知识产权保护n 海关对进口固体废物的管制n 海关对反倾销及反补贴的调查等第二节 海关的权力n 一、海关

7、权力的特点n 海关权力是指海关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赋予海关n 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进行监管的权力n 海关在行使其权利时具有以下特点(一)特定性n 一方面表现在n 海关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和物品监管权是国家赋予的n 其他任何单位均不具有这种权利n 另一方面表现在n 海关的权力只适用于与进出境有关的事项(二)独立性和单方意志性n 独立性表现在n 海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n 不受地方政府干预,向海关总署负责n 单方意志性表现在n 在海关法或其相关法律许可的范围内n 海关可自行和直接行使其权利n 不需征求其他方面的意见(三)强制性和效力先定性n 海关以国家的名义行使权力n 以国家法律和国家机器为后

8、盾n 其权利具有强制性的特点n 效力先定性表现在n 海关的行政行为一经作出n 就应推定其符合法律规定n 也即推定海关的行为是正确的n 必须遵守和服从二、海关权力的具体内容(P6)1、行政许可权n 对 报关企业 报关员n 从业的审批权 n 对从事 海关监管货物 保税货物的仓储、转关、 境内运输、加工等n 业务的审批权2、税费征收及减免权n 海关可依法对进出口货物、物品n 征收关税及其他税费n 并可依法对其进行减免3、检查、查验权n 检查进出境运输工具及存放进出境货物、物品的场所n 检查犯罪嫌疑人的身体n 查验进出境货物、物品4、查阅、查问、调查、复制权n 查阅有关证件、单据等n 并可进行复制n

9、查问有关嫌疑人n 调查嫌疑人的违法行为5、追缉和使用武器权n 对违抗海关监管的运输工具和个人n 海关可行使连续追缉权n 范围可在海关监管区以外n 并将其带回处理n 海关在行使上述权力时n 经有关部门批准n 可佩带武器(轻型枪支、电警棍、手铐等)6、稽查权n 对进出口货物在放行后3年内n 海关有权对进出口企业的会计帐簿、有关单证等n 进行稽查n 对保税货物、减免税货物在监管期限内n 海关有权对其使用情况及有关帐簿、单证进行稽查7、扣留、质押权n 海关可扣留违法的n 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及有关文件、单据等n 对走私嫌疑人可扣留2448小时n 移送司法机关处理n 对不便扣留的运输工具、货物和物品n

10、可向当事人收取等值的保证金或抵押物8、处理(处罚)、强制缴税权n 对违法、走私行为n 海关可行使没收、处罚权力n 对依法准许进出口的货物、物品n 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三、海关管理的范围1011n 海关管理的范围即海关监管的效力范围n 主要包括n (一)地域效力范围1、海关监管区n 有海关监管业务的地方n 也即有出入境事项的地方 n 包括 对外开放口岸:有国际直达航班、航线的车站、码头、机场 非对外开放口岸:一般为内地的车站、码头、机场(注) 临时的出入境地点:经国家批准,未设海关的临时出入境地点n (注)n 没有国际直达的航班、航线,但有出入境事项n 这些地方可设海关,也可不设海关2、领海和毗连

11、区相关链接n 两区: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 n “海关监管区,是指设立海关的港口、车站、机场、国界孔道、国际邮 件互换局(交换站)和其他有海关监管业务的场所,以及虽未设立海关 ,但是经国务院批准的进出境地点”n 海关附近的沿海沿边地区由海关总署和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各级人民政府共同确定3、延伸意义上的领土n 一国领域外的船舶和飞机n 如我国航行在公海或外国领海的船舶n 按国际惯例,发生在这些船舶或飞机上的n 刑事和民事案件,适用本国法律n 海事和商事案件,适用属地法和公法(国际法)n 即海关监管的货物、物品和运输工具,在离开本国海关监管区后,即脱离本国海关的监管n 也即:它如果进入

12、外国的领域,就适用该国海关法,接受该国海关监管n 也就是说,海关货运监管法规的效力依据船舶或飞机所处的地域,而不依据其国籍n 分析上述原则对各国海关监管的益处n 主要便于属地国加强对违法和走私货物的管理(二)对人的效力范围n 凡是进出我国关境所有的人,都要接受海关的监管n 海关直接监管的是进出境货物、物品和运输工具n 海关间接监管的是与上述进出境事务有关的人n 主要包括n (1)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n (2)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代理人n (3)保税货物的经营人及其代理人n (4)运载进出境货物运输工具的负责人n (5)运载过境、转晕、通运货物的运输工具负责人n (6)转关运输

13、货物的承运人n (7)经电缆、管道等特殊运输方式运送进出境货物的经营单位(三)时间效力范围n 即进出境货物、物品和运输工具海关的监管 n 从什么时候开始n 到什么时候结束1、运输工具n 境外运输工具:从入境起到出境止n 境内运输工具:从承运海关监管货物起到业务结束止2、进出口货物、物品n 进口货物:从入境到办结海关手续止n 出口货物:从申报起到出境止n 保税货物:从 入境起到复运出口 办结进口手续止n 过境、转运、通运、暂时进口货物:从入境起到出境止3、特定用途的减免税货物n 海关实行时效监管,其监管年限为n 船舶、飞机、建筑材料:8年n 机动车、家电:6年n 机器设备:5年4、海关监管法规的

14、溯及力n 采用从旧兼从轻原则第三节 海关的管理体制与机构(11) n 一、海关的管理体制n 海关法规定n 国务院设立海关总署,统一管理全国海关n 海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向海关总署负责n 海关的隶属关系,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n 上述规定表明n 我国海关的管理体制是一种“垂直”管理的体制n 例如,某隶属海关地处一个县的城区,但这个县的政府无权管辖、干涉该海关的事务。该隶属海关受海关总署和上级的直属海关的管辖。n 同理,某直属海关地处某直辖市的市区,但这个城市的市政府以及政府的各部门无权管辖、干涉该直属海关以及其下属隶属海关的事务。二、海关的设关原则(P11)n 海关法规定,我国的设关原则是n 1、在

15、对“外开放口岸”设立海关机构n 口岸是指直接出入国境(关境)的 港口 机场 车站 国际邮局交换站 边境通道等n 即通常所说的有国际航班或航线的港口、机场或车站及边境通道n 2、在“海关监管业务集中的地点”设立海关机构n 即非对外开放口岸,但有海关监管业务的地方n 如:内陆城市n 有的没有国际航班或航线n 但有海关监管业务(转关运输、保税加工等)三、海关的组织机构(P12)n 海关的机构设置一般为 海关总署 直属海关 隶属海关n 海关机构设置的总体特征是n 沿海、边境和经济发达地区海关多n 如广东 和上海n 内陆和经济落后地区海关少n 如原来兰州海关分管甘肃、宁夏、青海四、海关监督管理的法律依据

16、1415n (一)法律n (二)行政法规n (三)行政规章n (四)国际条约n 参照前(自学)海关是一个行政执法部门n n n 第二章 进出口国家管制n 第一节 进出口国家管制概述(P17)n 一、进出口国家管制目的及特点n 一国政府对本国的对外贸易活动进行有效管理而实行的各项政策、措施的总称n 主要包括n 进出口贸易经营管制(备)n 禁止进出口货物管理n 进出口国家 限制进出口货物管理(证)n 管制 技术进出口管理n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检)n 进出口货物付、收汇管理(核)n 其他特殊货物的国家管制 (救)nn 进出口国家管制的目的n 发展本国经济n 保护本国利益nn 进出口国家管制的特点n

17、n 1、是以实现我国对内对外政策目标为基本出发点n 2、是国家管制n 3、是政府的一种强制性行政管理行为n 4、所涉及的法律制度属于强制性法律规范n 二、进出口国家管制的法律体系(P1819)n (一)法律nn (二)行政法规nn (三)行政规章nn (四)国际条约nn 三、进出口国家管制目标的实现19n 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nn 1、海关监管是实现进出口货物管制的重要环节nn 2、进出口货物管制制度是海关实际监管的重要依据nn 3、报关是海关确认进出口货物合法性的先决条件nnn 进出口国家管制是我国的一项政策n 这项政策的实施n 需要不同的政府机关部门一起密切配合来完成nn 第二节 进出口贸易

18、管制的主要内容20n 一、外贸经营者管理制度(备)nn 从事货物或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n 应当商务部或商务部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n 法律、行政法规和商务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nn 对外贸易经营者未按照本办法办理备案登记的n 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验放手续n (一)进出口经营权管理制度nn 从2004年7月1日起,外贸经营权已完全放开n 即由原来的审批、核准制改变为登记制n 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其他执业手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n 均可从事进出口业务n 对外贸易经营者在本地区备案登记机关办理备案登记n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实行全国联网和属地化管理nn 备案后n 经营者获得“

19、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nn (二)进出口经营范围管理制度n 1、经营范围的规定n 不同类型的外贸经营者所享有的进出口权是各不相同的 n 2、国营贸易制度21n 国家对部分进出口商品实施国营贸易管理n 或在一定期限内实施国营贸易管理n 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进出口业务只能由授权企业经营n 属国营范畴但国家允许非授权企业经营的除外n 国营贸易不得受非商业因素影响nn 国营贸易和指定经营制度比较n 二、货物与技术进出口许可管理制度(证)21n 本节介绍的内容主要是指限制进出口货物中的非关税限制n 我国货物、技术进出口许可管理制度具体实施的依据是当年的“海关进出口税则”以及一些政策文件的规定nn (一

20、)禁止进出口货物管理nn 1、禁止进口货物管理(P22)nn 2、禁止出口货物管理(P23)nn (二)限制进出口货物管理(P23)n 1、配额管理:国家在一定时期内(1年)对某些商品进出口的数量或金额进行限制,超过规定的数量或金额便不准进出口n 2、许可证管理:对国家限制进出口的商品,必须事先征得国家的许可,取得进出口许可证后才能进口或出口n 我国实行配额管理的商品实行配额与许可证结合使用n 即:先申请配额,再申请许可证,方能进出口nn 1、限制进口货物管理(P24)n (1)进口配额限制n 自2005年已全部取消n (2)进口非配额限制(许可证限制)n 2006年后实行许可证管理的进口商品

21、有3类n 监控化学品n 易制毒化学品n 消耗臭氧物质(2007年后)n 注意:上述是三类商品,而不是三种商品nn 以及旧机电产品、濒危物种、可利用废物、药品、音像制品、黄金及其制品等等特殊物品n 2、限制出口货物管理(P25)n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nn 有数量限制的出口货物,实行配额管理nn 其他限制出口货物,实行许可证管理nn (三)自由进出口货物管理(P26)n 除国家禁止和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n 均属于自由进出口的范围nn 为了进行监测管理和宏观调控n 对部分自由进出口货物实行n “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nn 即国家对部分自由进出口货物进行统计和监督的需要n 实行的在任何情况下对任何进口申

22、请一律予以批准n 具有自动登记性质的许可管理nn 基于国家对这类货物检测、统计和监督为目的n 自动进出口许可只是自由进出口管理当中的一部分n 并非所有的自由进出口管理的货物都要提交“自动进/出口许可证”n 三、技术进出口管理(P2325)n 技术进出口管理分为nn 禁止进出口技术禁止管理n 限制进出口技术许可管理n 自由进出口技术登记管理nnn 1、禁止进出口技术管理n 国家对禁止进出口技术实行目录管理n 列入禁止进出口技术目录的技术,不得进出口n 2、限制进出口技术管理n 国家对限制进出口技术实行目录管理n 列入限制进出口技术目录的技术,未经国家许可,不得进出口n 3、自由进出口技术管理n

23、国家对所有自由进出口的技术实行进出口技术合同登记管理n (1)登记部门为外经贸主管部门n (2)凭进出口技术合同登记证办理有关外汇、银行、税务、报关等手续nn 相关链接:禁止进出口技术目录(P23、25)n 相关链接:限制进出口技术目录(P23、25)n 三、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检)(P26)n (一)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的含义n 国家质检部门依法对进出我国的n n 货物、物品及其包装n 运输工具n 出入境人员nn 实施检验检疫的管理制度nnn 主管部门n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nn 实施办法n 通过颁布法检目录实施目录管理n 1n (二)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组成n 出入境 进出口商品检验制度n

24、 检验检疫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制度n 制度 国境卫生监督制度nn (三)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范围nn 四、 进出口货物收付汇管理制度(核)(P28)n (一)出口货物收汇管理(P29)n 1、含义n 国家为了防止出口企业将出口收入的外汇截留在国外n 通过海关对出口货物的监管n 对出口单位收到的外汇是否卖给了国家n 而进行的一种监督管理制度nn 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n 所有贸易方式n 只要涉及到出口收汇n 都必须进行出口收汇核销n 2、出口收汇核销的凭证n 出口收汇核销单n 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发n 由出口单位、受托行或解付行填写n 由海关凭以报关n 然后由外汇管理部门凭以核销收汇的凭证nn 是出口收汇

25、管理中最主要的一份单据nnn 3、出口收汇核销的程序n 具体程序为:领取核销单出口货物报关结汇核销nn (1)出口单位到外汇管理部门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nn (2)货物出口时,海关凭“核销单”放行,并在上面签章nn (3)出口单位凭海关签章后的核销单及其他单据到银行办理收汇nn (4)出口单位凭银行签章后的“核销单”、结汇水单等到外管局办理核销手续n 4、出口收汇核销的范围n 所有贸易性的出口均需办理nn (二)进口货物付汇管理(P28)n 1、含义n 国家为了防止汇出外汇而不进口商品的逃汇行为n 通过海关对进口货物的监管n 对进口单位付出外汇后是否进口了货物n 而进行的一种监督管理制度nn

26、 2、进口付汇核销的凭证n 进口付汇核销单n 3、进口付汇核销的程序n 具体程序为:领取核销单付汇进口货物报关核销nn (1)企业进口前,向外汇管理局(或其委托的外汇银行)申领“进口付汇核销单”,并凭此办理付汇手续nn (2)货物进口报关时,多填写一联供付汇核销用的“进口货物报关单”,海关在此报关单上加盖“放行章”nn (3)进口单位凭“进口付汇核销单”和“进口货物报关单”到外管局或其指定的外汇银行办理进口付汇核销手续n 五、对外贸易救济措施(救)(P29)n (一)贸易救助措施的含义n (二)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异同n 相关链接:最终反倾销措施n 对仲裁决定确定倾销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

27、造成损害的,可以在正常的海关税费之外征收反倾销税。征收反倾销税,由商务部提出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其建议做出决定,由商务部予以公告。海关自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执行。nn 相关链接:最终反补贴措施n 在为完成磋商的努力没有取得效果的情况下,仲裁决定确定补贴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征收反补贴税。n 征收反补贴税,由商务部提出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其建议做出决定,由商务部予以公告,海关自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执行。nn 相关链接:最终保障措施n 形式:提高关税、数量限制、关税配额等形式;nn 期限:一般不超过4年,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10年nn 第三节 进出口许可管理制度31n 一

28、、进出口许可证管理nn (一)概述nn (二)适用范围n 1、进口非配额限制(许可证限制)n 2006年后实行许可证管理的普通进口商品有3类n 监控化学品n 易制毒化学品n 消耗臭氧物质(2007年后)n 注意:上述是三类商品,而不是三种商品nn 以及旧机电产品、濒危物种、可利用废物、药品、音像制品、黄金及其制品等等特殊物品nn 2、出口配额、许可证的管理办法(P32)n (1)出口配额分配管理n 即国家对部分商品的出口,在一定时期内(一般为1年)规定数量总额,采取按需分配的原则,经国家批准获得配额后方允许出口nn (2)出口配额招标管理n 即国家对部分商品的出口,在一定时期内(一般为1年)规

29、定数量总额,采取招标分配的原则,经招标获得配额后方允许出口nn (3)出口企业凭配额申领出口货物许可证,凭此办理通关、外汇核销等出口手续nn (4)出口许可证是以经国家主管部门许可并签发许可证的方式来限制出口的各项措施nn 相关链接:出口配额、许可证使用范围(P32)n (1)目前实行配额管理的出口商品主要有n 茶叶、煤炭、大豆、棉花、成品油、抽纱制品、牛肉、猪肉、鸡肉、大蒜、甘草、兰草、大米、钨酸、仲钨酸铵等nn (2)目前实行许可证管理的出口商品主要有n 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锯材、蚕丝类、坯绸、棉花、白银、铂金、锌及锌合金、锡及锡合金、锑及其锑制品、摩托车及其发动机、电风扇、电子计算

30、机、自行车等 n 以及濒危物种、两用物项出口及军品出口等nnnn 根据货物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28号)有关规定,经商务部公布的符合条件的磷矿石出口企业向商务部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申领出口许可证,海关凭出口许可证办理通关手续 n (三)进出口许可证申领、签发与有关规定33 n 1、申领n 按规定填写“进口(出口)许可证申请表n 有配额管理的商品必须先申领进出口配额证明nn 2、签发n 由商务部、商务部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外经贸厅(委、局)签发nn 3、有关规定n (1)进口汽车整车只能在大连、天津、上海、黄埔、黄岗、满洲里6个口岸报关,进口许可证

31、应与此相对应n (2)进出口商品如有其他管制,还应按规定申领其他许可证nn (四)进出口许可证有效期、延期与更改34n 1、进口许可证n 进口许可证的有效期为1年,以当年12月31日为限n 跨年度使用不得超过3月31日n n 大宗、散装货物,短溢装数量不得超过5%n “非一批一证”,逐批据实核减并签注许可证“海关验放签注栏”,最后一批时,允许短溢装为最后证余量的5%nn 注:许可证的幅度,非合同幅度或信用证幅度nn 2、出口许可证n 出口许可证的有效期为6个月n 跨年度使用的以下一年度2月底为限,且不能延期nn 大宗、散装货物,短溢装数量不得超过5%n 对于实行“非一批一证”的,逐批据实核减,

32、最后一批时,允许短溢装为最后批量的5%nnn 3、进出口许可证一般实行“一批一证”制度n “非一批一证”的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最多使用12次nn “非一批一证”适用范围n 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n 补偿贸易项下出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nn 进出口许可证一般情况下不能修改nn 二、自由进出口货物管理(P34)n 除国家禁止和限制进出口的货物n 均属于自由进出口的范围nn 为了进行监测管理和宏观调控n 对部分自由进出口货物实行n “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nn 即国家对部分自由进出口货物进行统计和监督的需要n 实行的在任何情况下对任何进口申请一律予以批准n 具有自动登记性质的许可管理nn 三、特殊进

33、出口货物的管制36n (一)进口(可利用的)废物管理(P36)n 1、含义及范围n 所谓“废物”是指可再生利用的废旧物品nn 国家对废物进口制定了严格的范围(见补充材料)n 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n 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nn 除了“废物目录”中所列的废物n 经主管部门审批后允许进口外n 其他任何废物均禁止进口nn 例如n 废钢轨、废的铝碎屑等等经过检验检疫可以进口n 但废的计算机显示器、废键盘等“电子垃圾”以及医疗废物禁止进口nn 2、主管部门n 国家环保局nn 3、通关手续n 凭国家环保局签发的废物进口许可证书办理报关手续nn 4、报关规范n 废物进口实行“非一批一

34、证”管理nn 进口的废物不能转关(废纸除外)n 只能在口岸办理报检报关手续n 5、报关程序n (1)先申领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n (2)(装运前预检验)进口,报检n (3)检验合格后持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和入境货物通关单报关nn 若检验不合格,检验检疫局出具检验证书n 并以该证书副本径直通知海关和当地环保部门n (不是让进口人转交)n 二者依法处理(如退运等等)nn (二)濒危物种进出口管制(P3738)n (一)濒危物种管理的法律依据n n 国内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植物保护条例n n 国际法 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nnn (二)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的主管部门n

35、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n 制定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nn 根据进出口物种不同分别签发n 公约证明n 非公约证明n 非物种证明等n (三)适用范围与报关规范n 1、非公约证明n 适用我国自主规定管理并列入目录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n 一批一证制nn 2、公约证明n 适用根据国际公约应保护并列入目录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n 一批一证制n n 3、非物种证明n 由濒管办指定机构认定并出具该证明n 相关链接: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的范围n (1)野外、人工饲养和繁殖的野生动物活(死)体、标本n (2)野生植物活(死)体、标本n (3)野生动植物制成品及任何可辨认的部分n (4)含野生

36、动植物成分的中成药nn 凡出口大熊猫、白暨豚、扬子鳄、中华鲟等中国特有的野生动植物,须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核准n 取得野生动植物允许出口证明书后,方能出口报关n 此可谓:“非公约证明”,即受国内法保护nn 凡进出口狮、虎、豹、麝、穿山甲、海龟、玳瑁、大象、羚羊等,须进出口双方国家签发进出口许可证n 此可谓:“公约证明”,即受国际公约保护n 相关链接:受国际公约保护的动植物n 凡邮寄、携带、托运下列野生动植物极其制品出入我国国境n 必须办理允许进出口证明书n 活体灵长类、猫科动物、鹦鹉类、鹰隹类、鳄类、海龟、陆龟等;n 活体兰花、仙人掌、芦荟、苏铁、沙椤;n 大熊猫、虎、豹、

37、雪豹、云豹、黑熊、棕熊、马来熊等食肉动物毛皮或其制品,如:服装、衣帽、装饰品、标本等;n 各种象牙、河马牙、海龟壳、珊瑚 、贝壳的雕刻品,或由其制成的项链、耳环、手镯等装饰品;n 虎骨、豹骨、犀牛角、熊胆、麝香、赛加羚羊角、穿山甲片、海马、石、云木香、天麻、西洋参、金毛狗脊等中药材;n 鳄鱼、蟒蛇、眼镜蛇、眼镜王蛇、滑鼠蛇、云蜥、海龟、穿山甲及蛇等爬行动物皮革及其制成品,如二胡、皮鞋、皮包、皮带、皮靴等物品;n 野生动物的狩猎纪念物,包括皮、角和头骨等;n 含濒危野生动植物成分的各类中成药、中药材、中药饮片、保健品、化妆品nn (三)药品、药材进出口管理(P3839)n (一)进出口药品管理的

38、范围n 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n 实行目录管理n 主要包括n n 一般药品n 麻醉药品n 精神药品n 生物制品n n 1、精神药品n 精神药品管制品种目录包括n 精神药品标准品及对照品n 如咖啡因、去氧麻黄碱及盐nn 精神药品进/出口准许证实行n 一批一证制和一证一关制nn 任何贸易方式任何用途都必须领证和法检n 2、麻醉药品n 麻醉药品管制品种目录涉及n 鸦片、可卡因、大麻、合成麻醉药类等nn 麻醉药品进/出口准许证实行n 一批一证制和一证一关制nn 任何贸易方式任何用途都必须领证和法检n 3、监管条件为Q的进口药品n 包括n 列入进口药品目录的一般药品n (除了以上药品之外都是一般药品)

39、nn 列入生物制品目录的药品n 包括疫苗类、血液制品类、血源筛查永诊断试剂nn 首次在境内销售的药品等n n 授权口岸药品检验所签发进口药品通关单nn 任何贸易方式任何用途都必须领证和法检n (三)有关管理规定n 进口企业需有主管部门核发的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nn 进口药品需有主管部门核发的n 进口药品准许证n 进口药品通关单(口岸商检合格证)nn 药品进口后n 应向口岸药检所申请检验n 检验合格后方能报关nn 进口药品准许证实行“一批一证”nnn (四)出入境口岸(19个)nn 北京、天津、上海、大连、青岛、成都、武汉、重庆、厦门、南京、杭州、宁波、福州、广州、深圳、珠海、海口、西安、南宁n

40、(四)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管理(P39)n 1、黄金制品进出口管制的范围nn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规定n 进出口黄金及其制品n 需经中国人民银行审批n 2、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管制的基本手续n (1)出境n 凭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黄金产品出口准许证办理出口报关nn (2)入境n 进口黄金及其制品,超过自用部分的,须缴纳进口关税nn 或进口企业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n 颁发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书办理进口报关手续nn 从2004年开始,黄金来料加工业务不需央行审批n (五)两用(敏感)物项和技术进出口管制39nn 1、范围n 实行目录管理n 商务部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n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n 商务部颁发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nn 主要包括n 核产品、导弹、生化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等nn 2、主管部门:商务部n 3、通关证书n 敏感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n 实行“一证一关”n “一批一证”(出口)、“非一批一证”(进口)nn 海关有权质疑所有进出口货物n 进出口人有责任提供商务部门的“不属于两用物项和技术证明”n 任何形式的进出境、过境都要提交n (六)音像制品进口管理(P41)n 包括 n 禁止进出境n 限制进出境nn 1、管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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