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合同 (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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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合伙合同篇一:合伙经营协议书1 合伙经营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全体合伙人在诚实守信、平等互利、自愿入伙的基础上,经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合伙经营协议如下: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经营场所。 第1条合伙企业的名称为:脉络健养生馆 第2条合伙企业的经营场所:重庆市九龙坡。 二、合伙企业经营范围: 。 三、合伙人姓名、身份证。 1.XXX:身份证号码: 242 0404 3X 2.XXX:身份证号码: 70700 010 3.XXX:身份证号码: 4042 0 4.XXX:

2、身份证号码: 010 312 612 5.XXX:身份证号码: 592 6.XXX:身份证号码: 0 0 15 7.XXX:身份证号码: 203 15 四、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总金额壹佰叁拾万元)。 经全体合伙股东协商同意,现增加XXX入股10万为股东。1.XXX: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40万。 2.XXX: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30万。 3.XXX: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20万。 4.XXX: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10万。 5.XXX: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10万。 6.XXX: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10万。缴付出资日期为本协议签订日。 五、合伙人权利和业务 第

3、3条本合伙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由所有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4条合伙人在合伙正常经营范围内一切行为,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某人超越权限的行为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则由该合伙人个人承担。 第5条在执行合伙企业业务过程中,因合伙人的过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6条合伙期间合伙双方不得动用合伙资产对第三方进行在投资/合伙。 第7条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企业积累的财产和权益为合伙财产,为合伙经营使用。 第8条合伙财产在普通合伙清算前不得分割。 六、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比例不明,平均

4、分配;不得约定全部利润归部分合伙人及亏损只由部分合伙人承担)。 第9条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收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第10条企业亏损,按合伙人投资比较承担责任。 七、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第11条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向明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人; 第12条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依照合伙章程或合伙人授权进行经营活动,对全体合伙人负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应当向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合伙人为了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

5、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第13条不参加合伙企业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第14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个事项作出决议时,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可约定按出资比例等其他方式行使表决权,约定不明或无约定,一人一票,且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以合伙财产份额出资,法定必须全体合伙人同意,约定无效); 第15条被委托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第16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不得从事损害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合伙人因前述行为所得利益,应当归合伙企业所有; 第17条下

6、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作出决定(可约定) (1)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6)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7)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其他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另,向其他合伙人转让,应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人,约定其他合伙人的购买权)。 八、入伙与退伙 第18条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约定),并订立书面入伙

7、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人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19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可约定),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20条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可以退伙(此项以约定合伙期限为前提;为约定合伙期限,以不妨碍合伙事务为前提,可提前六个月通知其他合伙人决定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可约定退伙事由,如约定出现以下第25条规定的情形,未取得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除名提议合伙人有权要求退伙以自我救济,第35条规定,选择退伙); (2)全体合伙人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

8、定的义务。 第21条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应当退伙: (1)当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其他合伙人同意,继承人成为合伙人;或继承人不同意,或者法定资格欠缺,或者合伙人约定在先,退还继承人财产);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经其他合伙人同意,或转为有限合伙企业;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向其或其继承人退还财产份额);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宣告破产; (5)法律规定或者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6)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第22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20

9、条、第21条第(1)(2)项规定篇二:合伙做生意协议书 合伙协议书 合伙人: 甲方: 姓 名_,身份证号; 乙方: 姓 名_,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项目名称及经营地址:_ 。 第二条 出资金额、 方式。 (一) 甲方出资人民币_元,大写_,占总投资额50%。 乙方出资人民币_元,大写_,占总投资额50%。 (二)双方出资,于_ 年_ 月_ 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三)本合作出资人民币共_ _元,大写。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第三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伙双方共

10、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 盈余分配:按投资比例分配,各持50%。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各人按50%比例承担。 第四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双方合伙人同意; 承认本伙协议,并签署合伙人共同拟定的合伙协议;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三)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对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五条 合伙权利 (

11、1)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2)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六条 合伙的终止清算。 (1)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解散后应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投资比例分配,各持50%。 (3)清算时如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双方各按50%比例承担。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或抵押其财产份额的,其行为无效,可按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合伙人

12、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损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其他 1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伙人各执一份,经双方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甲方:_ 乙方:_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时间:_年_月_日 签约时间:_年_月_日 第1页,共1页篇三:合伙协议书 合伙协议书 合伙人甲:姓名:_身份证号:_ 合伙人乙:同上(如果是公司,应注明法定代表人)。 合伙人丙:同上(如果是公司,应注明法定代表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

13、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全体合伙人友好协商,自愿达成本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二条 合伙企业名称及经营地址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名称为: ,由甲负责进行工商登记。 经营地址: 。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如经营项目为餐饮,经营范围为本地特色小吃。 第四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合伙期限届满,经各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续展延长经营期限,也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提前终止合伙经营。提前终止合伙或者延长合伙经营应须提前六个月取得各合伙人的一致意见,在期满前办理完毕有关手续。 第五条 出资金额、 方

14、式、期限 (一)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元,占投资总额的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 元 ,占投资总额的 %;丙以现金出资元,占投资总额的 %。 (二)合伙人的出资,于_年_月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各占投资总额比例,作为确定盈余分配和债务承担的基础。 (四)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一)盈余分配:以按出资比例 为依据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按出资比例 依据承担。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

15、体合伙人同意; 2. 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2. 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

16、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

17、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同时作如下分工: (二)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甲作为合伙负责人 ,其权限为: 1.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 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4. 支付合伙债务。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 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二)合伙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

18、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超出权限进行业务活动; (二)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第十一条 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权利义务 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可以退还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也可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届满;2.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 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销; 6. 出现法律、行

19、政法规规定的合伙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3.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4. 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2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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