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股权代持协议书集合(公司股份代持协议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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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股权代持协议书集合(公司股份代持协议书)股权代持协议书 篇1甲方(委托方):_法定代表人:_地址:_联系电话:_乙方(受委托方):_法定代表人:_地址:_联系电话:_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署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 委托内容1. 截止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合法持有_公司(以下简称“_公司”) _%的股权。2. 甲方愿意委托乙方依法代为持有_公司_%的股权,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3. 甲方将其持有的_公司的股权委托乙方代理后,甲方仍保留对该等股权的处臵权和收益权,其他股东权利则全部由乙方行使。第二条 委托代理权限1. 乙方接受甲方的股

2、权代理后,有权根据公司法、_公司章程及本协议的有关规定行使除股权处臵权和收益权外的一切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出席或委派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权、投票表决权、质询查阅权、提案权等。2. 在代理期限内,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地以书面形式或以甲方同意的方式向甲方通报其行使股东权利的有关情况。第三条 委托代理期限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权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甲方将其股权转让给公司或第三人时终止。第四条 特别约定1. 乙方可依其自身的意志行使有关股东权利,但须保障该股权保值增值;甲方有权对乙方行使该等股权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处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划转、质押

3、、委托行使股权等)本协议项下的甲方股权;3. 在特别情况或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可代为收受因代持股权所产生的任何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但应在获得该等收益后3日内将该等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4. 乙方应统一行使甲方委托的股东权利,不得将该等股权分割为若干部分委派一个以上的代理人分别行使。第五条 委托持股费用1. 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权期间,乙方的报酬为:_。(1)不收取任何报酬;(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向乙方每月支付_元整(小写:_)。第六条 承诺与声明1.甲方声明,其合法拥有的_

4、公司股权,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该等股权未委托他人行使,亦无任何质押、冻结等限制股权行使的情形。2.乙方承诺,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_公司章程及本协议的有关规定,行使有关股东权利,维护该等股权权益,对其权益的安全完整负责。第七条 保密条款1.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第八条 协议的变更或终止1.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协议将予以变更或终止:(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时;(2) 本协议约定

5、的股权托管期限届满时;(3)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2. 若乙方的行为严重损害该等股权权益,且拒不纠正时,甲方可依法解除本协议。第九条 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责任与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全面、足额地承担实际损失的赔偿责任。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1. 凡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 诉讼进行期间,除涉讼的争议事项或义务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各项义务。第十一条 附 则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或依国家有关规定执行。2.

6、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_公司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委托方):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 乙方(受委托方):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 _年_月_日股权代持协议书 篇2甲方(委托方):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乙方(受托方):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根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存续。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万元。现甲方实际出资人民币_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基于以上情况,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规定范围框架下,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上述目标公司_%的股权(以下简称“代持股权”)的有关事宜,

7、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股权代持关系的界定1、为明确代持股权的所有权,甲、乙双方通过本协议确认,代持股权实际由甲方所有并实际出资,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持有。2、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理甲方对外持有股权,并依据甲方意愿对外行使股东权利,并由甲方实际享受股权收益。3、根据本协议,甲方委托乙方并以乙方名义代为行使的股东权利包括:(1)在股东名册上具名。(2)按照甲方意愿,参与公司股东会并依据甲方意愿行使表决权利。(3)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项下的其他股东权利。(4)代领或代付相关利润款项、投资款项。对外以股东名义签署相关法律文件。4、股权代持关系,可以理解为隐名股东、隐名代理等类似法律概念

8、,但均需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相关规定。二、代持股权1、代持股权:甲方将其拥有的_有限公司_%的股权,计出资金额_万元人民币(_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_万元),通过本协议作为“代持股权”。2、代持股权将通过工商变更登记程序,登记至乙方名下,并委托乙方以自己名义对外代为持有。3、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在设立_有限公司时对代持股权已完成了实际出资。乙方作为名义股东,仅为代持目的,在工商变更登记时不再支付相关股权转让款。4、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的委托目的,按照甲方的意愿代持股权,未有甲方指令,乙方不得将其名义下的代持股权进行转让、质押以及进行增、减资等处分行为。三、股权收益权利1、甲方拥有代

9、持股权项下的股权收益、监督权等实际拥有该部份被代持股权所应有权利。2、乙方按照甲方真实意思或指令,对_有限公司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宜,以股东名义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四、其他股东权利1、除上述股权收益的行为以外,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应当按照甲方意愿,履行股东权利。2、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可以行使该部份代持股权的表决权,乙方可以按照甲方意愿行使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各项权利,包括参加股东会、行使表决权、派遣董事会成员、签署股东会决议文件、行使股东知情权利、参加股东诉讼等。五、甲方的声明与承诺1、甲方承诺:将代持股权以工商变更形式过户至乙方名下之前,甲方已完成实际出资,并对代持股权享有合法、完整的权利,包括不存

10、在任何质押、担保等权利瑕疵的情形。如果因为甲方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或甲方实际拥有的股权存在任何质押、担保等权利瑕疵的情形,所造成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经济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2、甲方有权实际享受代持股权项下的利润分红在内的股权收益,或就该股权收益的具体处置,享有最终的决定权。3、甲方有权对代持股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处置,包括转让、质押等。乙方按照甲方意愿,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权的相应处置。4、甲方承诺,乙方按照甲方意愿行使股东权利的各项行为的经济盈亏与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受。5、甲方承诺乙方处理甲方授权甲方处理的事务,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甲方负责,乙方在代持甲方股权期间,基于甲方股权所产生的费

11、用(包括但不限于:在登记机关办理股权转让手续的费用,因公司基于股权分红而产生的税费等)由甲方承担。6、甲方承诺,在乙方代为持有该部分股权期间,乙方根据本协议以及甲方委托代为处理的有关公司及甲方股权事务,所产生的一切投资风险及公司经营风险均由甲方自行承担。六、乙方的声明与承诺1、乙方承诺:其将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以及甲方的意愿或指令,合法实施代持行为,保障和实现甲方对代持股权的合法权益。2、乙方有权根据甲方意愿,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范围内,对外行使股东权利。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本协议项下的代持股权的全部或部分事务进行转委托、转代持。4、乙方在行使股东权利之前,应当事先与甲方保

12、持充分沟通并了解甲方实际出资人真实意愿。5、乙方根据甲方意愿和指令,以名义股东行使股东权利或履行股东义务的行为,其经济盈亏与法律责任等均由甲方承担。七、保密协议双方及见证人(若有)应对本协议包括代持股权在内的全部内容予以保密。八、司法管辖及争议解决1、本协议及相关法律关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来解释,并受其管辖。2、因本协议委托事宜引发、形成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以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交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其他1、协议一式_份,甲、乙双方各执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补充,需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方可生效。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一

13、致,指定补充协议。代持股权的工商变更资料均作为本协议附件。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于_年_月_日签署于_。同时,_有限公司将以公司股东会决议认可本协议内容。甲方(签字):身份证号:签订日期:_年_月_日乙方(签字):身份证号:签订日期:_年_月_日股权代持协议书 篇3甲方(委托人):乙方(受托人):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双方共同遵照执行。一、委托事项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公司,人民币元出资(该等出资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

14、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二、委托权限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委托人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在公司股东名册上具名及工商登记机关备案,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三、委托期限从20xx年x月x日起至甲方解除本协议之日为止。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 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

15、益的转让、质押)。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随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让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承受,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发生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由甲方承担。3、在委托持股期间,若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若甲方通过增资、送配股等形式获得公司的新增股份,依照本协议的约定并入代表股份一并由乙方代持。4、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拥有者,以代表股份为限,实际享有公司的股东权

16、利,承担股东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重大决策权、表决权、查账权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5、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进行增资,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6、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的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7、甲方有权指令乙方按照自己的要求行使股东权利。五、乙方权利与义务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2、作为 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 公司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

17、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3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后方可行使表决权。乙方应当将每次表决的后的结果书面告知甲方。3、乙方承诺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代甲方持有股权并善意、谨慎、勤勉、合法行使代持股权有关的权利义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应当将甲方应得的投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分红收益、分配的剩余资产及其孳息、现金股息和其他收益分配)及时交付给甲方;不得侵占或截留甲方应得投资收益、优先认购新增注册资本、分配剩余资产的权利等利益及其孳息。乙方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2日内将该笔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支付时应

18、向甲方支付每日3的贷款利息之违约金。4、未经甲方授权,不得擅自转让、处置代持股权及所有收益,不得在代持股权上设置抵押、质押、担保或其他任何限制或可能限制股权的义务,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否则乙方除向甲方返还资产、赔偿损失外,还必须承担侵占甲方资产的相关刑事与民事责任。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处置公司资产。6、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7、如由于乙方债务纠纷,而导致其名下股权被他人通过司法途径强制处分时,乙方必须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可预见的间接损失承担全部责任。8、如乙方因代甲方持有股权遭受经济损失的,甲方应全额赔偿。9、在代持期间如甲方需

19、将代表股份转移至甲方或甲方指定人员时,乙方需无条件配合、协助。10、乙方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六、甲方乙方声明设立的资金、增资、公司现在和将来的运营资金及对外投资的所有资金系甲方投入或公司融资产生(即便是该资金是以乙方名义已经投入(融资)或将来投入(融资)。乙方不投入任何资金。七、协议的终止1、在协议履行期间,公司出现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能存续的事项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解散、撤销、破产等,本协议继续有效,直至公司注销公司登记时终止。2、本协议解除或终止的,各方应依照法律、公司章程和相关规章制度及本协议的规定办理相关法律手续,妥善处理好各方权利义务关系,

20、尽最大可能保障甲方利益。八、协议的承继乙方发生不能履约的情形时,包括但不限将乙方自己的股权全部转让、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宣告失踪、死亡或宣告死亡、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本协议中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新受托人承继并由承继人作为新受托人与甲方重新签署委托持股协议,乙方不再承担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九、保密条款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

21、相关损失。十、违约责任本协议生效后,如乙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受托行为或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一切直接或间接的损失(违反本协议第五条第三款的,按照该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十一、争议的解决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提交委托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十二、其他事项1、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可通过书面补充协议方式予以明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约定事项按照民法通则、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执行。2、本协议一式叁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22、乙方: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年月日股权代持协议书 篇4本股权代持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_年_月_日在_签署:(1)代持人名称:_营业执照号码:_(以下简称代持人);和(2)委托人姓名:举例,身份证号码:_(以下简称委托人)。在本协议中,代持人与委托人合称为双方,单称为一方。鉴于,(A)代持人以自己的名义取得并持有一家注册资本为元人民币的有限(责任)公司即京_(目标企业),作为该目标企业元人民币之注册资本及相应股权即股权的工商登记股东,名义上持有目标企业上述股东权益;(B)其中,代持人以自己的名义出资取得和/或持有目标企业的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及相应股权即股权,系根据委托人的指示,代委托人取得和/

23、或持有的股权(详见下文第1条规定);(C)委托人愿意委托代持人代委托人取得和/或持有上述的股权,代持人愿意代委托人取得和/或持有该等股权;(D)双方希望通过本协议,明确代持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代持关系解除相关的问题。因此,双方就代持人代委托人持有目标企业股权的代持关系,及明确双方与此相关的法律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在转让条件成就之时转让代持股权的义务),达成协议如下:1代持关系11双方特此确认代持人代委托人持有目标企业 %的股权即 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以下简称代持股权,如果因任何原因代持股权增加、因引入新的投资人而同比例稀释或者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代持人处置部分代持股权,则除非双方另行签署书面协议,代

24、持股权的比例应相应增加或者减少,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和可适用性)。委托人系全部代持股权的实际所有人并应享有代持股权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及所有的权益和风险。代持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的利益代为持有和管理代持股权。12代持人代委托人持有代持股权不收取任何报酬。2股权代持21代持人应当善意地为委托人的利益持有代持股权并行使作为代持股权股东的权利。22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代持人应根据委托人指示的要求,及时对代持股权进行适当处置(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以委托人确定的价格将全部或者部分代持股权依法转让给第三方或者以代持股权设定质押);未经委托人事先书面同意或根据委托人书面指示,代持人不得处

25、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或者设置质押或任何权利负担)代持股权,但非本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23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与代持股权有关的所有利益(包括但不限于以各种形式派发的股息、红利及与因代持股权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其他利益,如股权转让对价、目标企业清算时因持有代持股权而分得之清算财产)均应归于委托人。对于上述利益中的货币部分,代持人应当在收到该等款项后十(10)个银行工作日内将依据本协议进行扣除后的余额(如有)划转至委托人指定账户或者以委托人书面同意的其他方式支付给委托人。上述利益中如涉及目标企业的股权(如公积金转增股本),新获股权应自动增加至代持股权,其他形式的利益代持人应根据委托人的书面要求处置

26、。24委托人特此授权代持人就代持股权行使任命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力(如有)。25委托人特此授权代持人就代持股权行使股东投票权(决议权)以及目标企业股东依法享有的股东知情权利。26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如果代持人发生任何可以被合理认为影响代持人对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履行的事件时,应及时通知委托人,并描述相关情形。27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与代持股权有关或因之而引起的取得价格(如需要缴付的认缴注册资本或需支付的转股价款)、任何税费及其他必要开支,由委托人承担,代持人有权从代持股权有关收益中相应扣除。3代持关系解除31委托人不再拥有代持股权时,代持关系自动解除。32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代持人承诺,代持人将根据委

27、托人的指示,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的股权转让协议)将代持股权变更至委托人或者其指定的第三人名下。33因将代持股权全部或部分变更至委托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名下所发生的所有税费及其他必要开支将由代持人承担。4赔偿责任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包括但不限于关于股权处置、通知、授权委托及任命高级管理人员等约定,另一方有权要求该方纠正其违约行为,未及时有效补救的,应赔偿另一方因该等违约行为而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5其他5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并将持续有效直至根据本协议的规定终止。52本协议为双方就本协议主题事宜所达成的全部协议,并将全面取代双方此前就本协议主题事宜达成的任何书面或者口头

28、的谅解、共识、协议或其他文件。无论本协议的其他任何规定,本协议的法律效力从属于目标企业的股(期)权激励计划以及委托人签署的其他股(期)权激励文件,若有任何冲突或者不一致之处(包含但不限于代持股权的权利行使、处置以及争议解决的约定),以上述股(期)权激励计划及文件为准。53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其进行解释。54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当提交目标企业住所地法院予以最终解决。55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均应对本协议的存在及其任何条款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一方向其各自负有保密义务的专业顾问进行的披露除外。56本协议将在代持人不再持有任何代持股权(代持

29、人违反本协议未经授权处分代持股权除外)之时终止;本协议的终止不应影响本协议终止前已产生的义务的履行及一方因违反本协议而应承担的责任的承担。57通知。除非有书面通知改变下列地址,有关本协议的通知应通过专人送递、快递或传真送至下列地址。如通过快递,快递回执上的日期应视为送达日期;如通过专人送递,专人送递当日应视为送达日期;如通过传真,则在传真的传送确认单上显示的日期应视为送达,但在传真后应立即通过专人送递或快递将原件送至下列地址:委托人:举例地址:收件人:传真:电话:电邮:代持人:地址:收件人:传真:电话:电邮:58本协议一式两份,委托人、代持人各执一份,同等有效。(本页以下无正文,签署页后附)兹

30、证,本协议经委托人和代持人于首页所书日期签署。委托人:举例签署:_日期:代持人:签署:_日期:股权代持协议书 篇5甲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激励股权代持人):;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乙方(公司员工、激励对象、激励股权委托代持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地址:;股权激励方: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甲方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乙方为公司的骨干员工,为了充分调动公司骨干员工的创业积极性,对公司的归属感、荣誉感,增强公司对优秀敬业人才的吸引力,根据公司有关决议,决定对骨干员工进行股权激励,赠与其一定份额的公司股权。现双方就股权激励事项订立如下协议:一、激励股权概况1、公司

31、股权:公司于年月日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万元;2、乙方自年月日起在甲方担任公司岗位,现任一职。3、甲方赠与乙方的公司的激励股权(注册资本金)为万元(该等出资占_%注册资本)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二、激励股权的登记、行使及代持约定1、为方便公司的经营管理,乙方同意将其依照本协议获得的股权交由甲方代为持有。由甲方以自己的名义将激励股权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在工商局登记,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2、乙方作为激励股权的实际持有人,仅享有分红权。三、激励股权的行使条件1、甲方应在每年度的月将乙方可得分红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公司决定不分红的须经占公司

32、出资额三分之二以上股东的同意,不分红当年的红利顺延至下一分红周期支付,顺延最多不超过两次。3、乙方的可得分红应当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3、乙方对甲方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4、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股权以及分红等情况。若乙方离开甲方公司的,乙方仍应遵守本条第3、4项约定。四、激励股权变更及其消灭1、因如发生如下情形,乙方在公司工作满5年的,甲方按照乙方所持激励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值予以回购;乙方在公司工作不满5年的,甲方按照乙方所持激励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值*工作年限/5年予以回购。(1)公

33、司自身经营原因,需调整公司人员数量或结构;(2)本协议与国家新公布的政策、法规相违背,甲方需要回购股权的;(3)公司解散、注销或者乙方丧失继续在公司工作能力的;(4)双方劳动合同期满,未就继续履行合同达成一致的;(5)乙方因过失等原因被公司辞退的。2、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可无须乙方同意直接收回乙方所持激励股权,无需支付对价。(1)违反规定收受或给他人回扣等商业贿赂行为的;(2)采取提供虚假报表或文件、窃取他人商业秘密等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手段成就激励股权行使条件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滥用职权,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4)在公司服务期间进行赌博或实施其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行为而

34、被行政拘留的;(5)在公司服务期间,从事违法行为而被刑事拘留、逮捕或受到刑事处罚的;(6)任职期间违反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从事兼职的;(7)具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关于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禁止从事的行为之一的;(8)未经甲方同意,向第三方泄露本协议内容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五、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当如实计算年度净收益,乙方对此享有知情权。2、甲方应当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可得分红。3、乙方对甲方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4、乙方获得的收益,按国家税法规定缴纳相关税费。5、当甲方引进战略投资者进行股权融资时,股权份额按比例自动稀释。6、股权激励期间,乙方不直接或间接拥

35、有管理、经营、控制与公司所从事业务相类似或相竞争的业务;同时乙方所持有的股权不得出售、相互或向第三方转让、对外担保、质押或设置其它第三方权利等行为,否则,由甲方无条件无偿收回。7、应甲方要求,积极无条件的配合甲方出让或者受让公司股权。六、协议终止:1、出现不可抗力等情况造成本协议无法执行时。2、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七、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关系1、履行劳动合同不影响本协议所约定的权利义务,劳动关系终止时本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随同终止。2、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股份的同时,仍可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享受甲方给予的其他待遇。八、违约责任1、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迟延支付或者拒绝

36、支付乙方可得分红的,应按可得分红总额的5%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视情况相应减少或者不予支付乙方可得分红,并有权解除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实际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和维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如调查费、差旅费、律师费等。3、乙方违反约定,不积极配合甲方收回公司股份时,应该向甲方承担5-10万元的惩罚性违约金,同时还应该承担甲方为维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如调查费、差旅费、律师费等。九、争议的解决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则可向深圳市人民法院起诉解决。十、附则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

37、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书面约定。2、乙方在本协议之前与甲方或公司签订的有关期(股)权激励等协议或经营骨干激励分红的一切相关约定随即自动作废、终止执行。3、本协议与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决议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签章):乙方(签章):签订时间:签订时间:签定地点:签定地点:股权代持协议书 篇6甲方(委托方):身份证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乙方(受托方):身份证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目标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鉴于甲、乙双方均在目标公司持有股份,其中甲方实际持股现由乙方代持,乙方个人持股(已实际出资),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股权界限,确定双方股权代持关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

38、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照执行:一、委托内容第一条: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实际持有目标公司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二、委托权限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权作为出资设立公司、在目标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的相应活动、出席股东代表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以股东名义签署依法规定应由目标公司股东签署的文件、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以及行使公司法与目标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三、委托期限第三条:本协议约定委托期限为,自年

39、月日至年月日,委托期限届满后日内甲方应将股权变更至自己或是自己指定的第三人名下,乙方应当无条件给予配合办理变更手续。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第四条: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持有者,以标的股权为限,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第五条:在代持股期间,获得因标的股权而产生的收益,包括现金分红、配送股等,由甲方按照实际出资比例享有。第六条:如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甲方需在该等权利行使期限届满7日之前,以书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据该书面指示办理相应的手续。逾期未通知的,则视为甲方放弃该等权利。第七条:在代持股期限内,甲方在条件具备时,应当将相关股权转移到自己

40、或者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第八条:甲方应当按照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按期足额履行出资义务。因甲方未能按期足额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均应由甲方承担。第九条:甲方以其实际持有的股权份额为限,承担对公司出资的风险。乙方不对甲方的出资承担保值增值责任,甲方不得就出资财产的盈亏,要求乙方承担补偿或是赔偿责任。第十条:甲方为该部分股权的实际股东,对该部分股权享有完全处分权,因甲方个人原因导致该部分股权被质押、查封等,由其个人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第十一条:在股权代持期间,乙方作为公司的登记股东,

41、有权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但乙方在受委托的股权范围内行使股东权利时受本协议内容的限制。第十二条:在代持股期间,乙方代甲方收取标的股权产生的收益,将转交给甲方。第十三条:在甲方拟将标的股权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时,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时限内无条件及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六、利益分配和责任承担第十四条:甲、乙双方以各自的实际出资比例享有目标公司的利润,以各自实际持有的股权份额对目标公司承担责任。第十五条:在公司被列为执行人且公司财产不足以偿还被执行款项时,未完全出资的股东将会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在未出资范围承担责任。由于乙方名义持有的股权份额在工商机关进行了登记,且甲方作

42、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持有者并未实际出资,因此如果乙方因甲方对标的股权未完全出资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则乙方有权在承担相应责任后向甲方追偿。并且要求甲方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各项费用。七、表决权的行使第十六条:在目标公司经营管理的过程中如需股东作出相关的决议或者决定,甲、乙双方按照其实际持有的股权份额行使表决权。八、代持股的费用第十七条:乙方无偿为甲方代持股,不向甲方收取代持股份的代理费用。第十八条:在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权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转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由甲方承担。九、代持股份的转让第十九条:在代持股期间,甲方可转让代持股份。甲方转让股份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中应写明受让方、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份数等相关事项,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第二十条: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转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股东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十、保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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