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6篇(《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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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6篇(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下面是我整理的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夫社会保障方法6篇(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夫社会保障方法),供大家阅读。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夫社会保障方法1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维护被征地农夫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夫的基本生活和长远生计,规范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夫社会保障工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方法。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夫社会保障方法2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夫社会保障方法3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维护被征地农夫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夫的基本生活和长远

2、生计,规范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夫社会保障工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方法。其次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夫社会保障适用本方法。第三条 本方法所称被征地农夫应当从征地时依法享有被征土地承包权或者具有所在地户籍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中产生。详细产生方法由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第四条 征收农村集体全部的土地,应当依法赐予被征地农夫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偿,支配被征地农夫社会保障资金,根据即征即保、分类施保的原则,将被征地农夫纳入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第五条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方法建立和实施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夫社会保障制度,统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夫社会保障工作

3、。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林业、住房和城乡建设、民政、财政、公安、审计、监察等部门负责对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夫社会保障工作的监督、协调和指导。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相关工作。第六条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夫社会保障标准应当依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物价变动等状况适时调整。其次章 征地补偿第七条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根据所在区域的区片综合地价计算。第八条 依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收入、土地价值等状况,全省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划分为若干地区类别。地区类别划分及其区片综

4、合地价的最低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第九条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区片综合地价,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布。在市、县人民政府制定公布本行政区域区片综合地价前,根据耕地年产值倍数计发征地补偿费用的,仍根据原计算方法执行。第十条 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区片综合地价中,需明确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所占比例的,根据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确定。第十一条征收宅基地涉及农夫房屋的,应当保障被征地农夫的居住条件。能够重新支配宅基地的,根据有关规定实行迁建方式重新支配宅基地;不能

5、重新支配宅基地或者不符合宅基地取得条件的,主要实行货币或者实物方式赐予补偿。征收建设用地涉及依法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依法赐予补偿。能够重新支配其他建设用地的,对其建筑物、构筑物根据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赐予补偿;不能重新支配其他建设用地的,对其建筑物、构筑物根据市场评估价格赐予补偿。第十二条 征收耕地涉及青苗的,青苗补偿费根据实际予以补偿。对可以移植的苗木、花草以及多年生经济林木等,支付移植费;不能移植的,赐予合理补偿。第十三条 土地补偿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未调整数量和质量相当的土地给被征地农夫承包或者被征土地属于农夫自留地的,应当将不少于70%的

6、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农夫。第十四条被征地农夫的承包地被征收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未调整数量和质量相当的土地给被征地农夫承包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夫。本方法施行后,通过动态调整和其他方式提高的安置补助费纳入被征地农夫社会保障资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调整承包地的,安置补助费可以在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统一管理或者依法安排。第十五条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支付给附着物全部权人,青苗补偿费支付给青苗实际投入人。第十六条 应当支付给被征地农夫的征地补偿费用,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供应补偿费用安排方案和详细名单,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征地实施单位通过记名银行卡或者存折等方式干脆发放给被征地

7、农夫。干脆发放有困难的,可托付乡(镇)人民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单位发放征地补偿费用,并将征地补偿费用拨付到受托付单位的资金专户。受托付的单位应当根据法定程序公示征地补偿费用运用、安排方案和发放名单,刚好发放征地补偿费用,并将征地补偿费用发放登记表、收据等凭证报托付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七条 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征地实施单位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根据有关规定将征地补偿费用足额支付。被征地农夫拒绝领取的,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或者张贴公告告知领取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第十八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被征地农夫对征地补

8、偿安置方案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第三章被征地农夫社会保障第十九条 依法征收农村集体耕地,被征地农户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低于所在县(市、区)农业人口人均耕地面积的30%、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户籍的被征地农夫纳入被征地农夫养老保障范围。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适当扩大保障范围,详细对象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其次十条保障对象详细名单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探讨通过后,在村(社区)公示7个工作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查,报县(市、区)人民政府农业、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后,提交县(市、区)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9、由其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保障对象办理登记手续,并供应相关凭证。其次十一条 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为时点,将被征地农夫划分为下列三个年龄段:(一)未满16周岁(未成年年龄段);(二)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劳动年龄段);(三)60周岁以上(养老年龄段)。其次十二条 未成年年龄段被征地农夫根据规定领取安置补助费,不作为被征地农夫保障对象。其次十三条 劳动年龄段的被征地农夫保障对象在企业等用人单位全日制就业的,根据规定参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从事非全日制工作或者敏捷就业且符合规定的,可根据敏捷就业人员身份参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属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根据规定参与城乡居民基

10、本养老保险。其次十四条 养老年龄段的被征地农夫保障对象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次月起,根据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月领取被征地农夫养老保障金。养老年龄段的被征地农夫保障对象征地前已参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叠加享受被征地农夫养老保障金。已享受其他法定退休保障待遇的人员,不再享受被征地农夫养老保障金。其次十五条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筹集被征地农夫社会保障资金,人均筹资标准应当不低于当地被征地农夫养老保障金发放标准的139倍,详细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被征地农夫社会保障资金来源包括:(一)根据规定支配的被征地农夫社会保障资金;(二)省级补助资金;(三)从国有土地有偿

11、运用收入中提取不低于1%的资金;(四)根据规定用于社会保障资金的安置补助费。被征地农夫社会保障资金不足的,由市、县人民政府负责解决。其次十六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为每个被征地农夫保障对象建立个人账户,个人账户记账标准为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被征地农夫社会保障资金人均筹资标准。劳动年龄段被征地农夫保障对象的个人账户资金用于对其参与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进行补贴,详细方法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养老年龄段被征地农夫保障对象的个人账户资金用于为其逐月发放被征地农夫养老保障金。劳动年龄段被征地农夫保障对象符合条件时,根据规定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其

12、个人账户资金本息尚有余额的,一次性退还本人;被征地农夫保障对象死亡的,其个人账户资金本息余额可依法继承。其次十七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被征地农夫养老保障管理信息系统,为被征地农夫保障对象查询个人相关信息供应便利。其次十八条被征地农夫根据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有关规定缴纳保险费后,享受相应待遇。被征地农夫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根据规定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被征地农夫符合其他社会救助条件的,可以根据规定申请和享受相关待遇。其次十九条 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劳动年龄段的被征地农夫纳入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就业培训和指导,创建

13、就业条件,促进被征地农夫就业。第四章 资金管理第三十条 市、县人民政府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社保基金专户下设立分户,单独管理、核算被征地农夫社会保障资金,专款专用,根据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不得挪作他用。第三十一条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征地报批前,将被征地农夫社会保障资金预存入市、县人民政府财政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被征地农夫社会保障资金分户。征地报批时,市、县人民政府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出具被征地农夫社会保障资金落实的相关凭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社会保障资金落实状况提出审核看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征地的,由设区市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核看法;报国务院批准征地

14、的,由省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核看法。被征地农夫社会保障资金不落实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出具审核看法。第三十二条 市、县人民政府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于每年3月底前从本市、县上年国有土地有偿运用收入中提取不低于1%的资金转入被征地农夫社会保障资金分户,并应当依据被征地农夫社会保障资金运用状况及保留余额的要求,逐年做好财政预算支配。第三十三条依法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征地补偿费用,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生产和公益性事业,不得挪作他用。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四条在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夫社会保障工作中,有关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

15、行为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干脆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干脆责任人依法赐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出具征地补偿费用和被征地农夫社会保障资金落实虚假凭证的;(二)对被征地农夫社会保障资金落实状况供应虚假审核看法的;(三)侵占、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用和被征地农夫社会保障资金的。第三十五条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弄虚作假,冒领、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用和被征地农夫社会保障资金的,由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干脆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干脆责任人员依法赐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章 附 则第三十六条厦门市被征地农夫社会保障方法由厦门市人民政府自行制定。第三十七条

16、 本方法自201月1日起施行。本方法施行前已经参与被征地农夫社会保障的,仍根据原政策执行,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本方法的规定进行连接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夫社会保障方法4近日,福建省法制办、省国土资源厅、省人社厅负责人就方法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下面是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夫社会保障方法问答具体内容。问:方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答: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夫社会保障事关被征地农夫切身利益,做好被征地农夫社会保障工作是改革征地制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多年来,我省依据党中心、国务院的相关规定,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夫社会保障工作的政策文件,对规范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夫社会保障

17、工作,维护被征地农夫和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发挥了主动作用。通过立法将这些政策文件中的有效做法以政府规章的形式予以固化,并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征地补偿的内容和标准,建立健全分类施保的社会保障方式,逐步适当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确保被征地农夫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对全省顺当实施土地征收、维护被征地农夫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都将发挥主动作用。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夫社会保障方法5答:方法第四条规定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夫社会保障的基本原则为“即征即保、分类施保”。“即征即保”即征地和社会保障同步进行,“分类施保”即被征地农夫依据不同年龄段和工作状况分别参与不同的养老保险

18、。问:方法是如何规定区片综合地价的?答:为了更好地体现同地同价,削减征地纠纷,便利补偿费用计算,方法推行区片综合地价计算标准,同时,考虑到本省一些地区仍实行耕地年产值计算标准,方法第九条其次款规定,在市、县人民政府制定公布本行政区域区片综合地价前,根据耕地年产值倍数计发征地补偿费用的,仍根据原计算方法执行。问:方法是如何规定征地补偿费用支付的?答: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在总结我省多年工作实际的基础上,方法明确了征地补偿费用的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第十三条规定,土地补偿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未调整数量和质量相当的土

19、地给被征地农夫承包或者被征地土地属于农夫自留地的,应当将不少于70%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农夫。第十四条规定,被征地农夫的承包地被征收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没有调整数量和质量相当的土地给被征地农夫承包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夫。本方法施行后,通过动态调整和其他方式提高的安置补助费纳入被征地农夫社会保障资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调整承包地的,安置补助费可以在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统一管理或者依法安排。同时,为规范支付方式,方法第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给被征地农夫的征地补偿费用,由集体经济组织供应补偿费安排方案和详细名单,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或者征地实施单位通过记名银行卡或者存折等方式干脆

20、发放给被征地农夫。干脆发放有困难的,可托付乡(镇)人民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单位发放征地补偿费用,将征地补偿费用拨付到受托付单位的资金专户。受托付的单位应当根据法定程序公示征地补偿费用运用、安排方案和发放名单,刚好发放征地补偿费用,并将征地补偿费用发放登记表、收据等凭证报国土资源部门备案。问:被征地农夫符合哪些条件才能纳入社会保障范围?答:明确社会保障对象是被征地农夫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基础工作,在总结多年阅历的基础上,方法第十九条规定,保障对象范围被征地农夫必需符合以下条件才能纳入社会保障范围:一是依法征收农村集体耕地;二是征地后被征地农户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低于所在县(市、区)农业人口人均耕地

21、面积的30%;三是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四是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户籍。考虑到有些市、县因农夫户口迁移或者变更的缘由,方法第十九条其次款规定,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扩大保障范围,详细对象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问:被征地农夫保障对象如何产生?答:为保证被征地农夫社会保障对象产生的公允、公正,方法其次十条规定,保障对象详细名单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探讨通过后,在村(社区)公示7个工作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查,报县(市、区)农业、国土资源部门确定后,提交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由其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保障对象办理登记手续,并供应

22、相关凭证。问:劳动年龄段被征地农夫参与什么社保?答:方法将被征地农夫纳入现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其次十三条规定,劳动年龄段被征地农夫保障对象在企业等用人单位全日制就业的,根据规定参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从事非全日制工作或者敏捷就业且符合规定的,可根据敏捷就业人员身份参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属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根据规定参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问:养老年龄段被征地农夫保障对象养老保障金如何发放?答:为了明确养老年龄段被征地农夫社会保障对象养老保障金如何发放,方法其次十四条规定,养老年龄段的被征地农夫保障对象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次月起,根据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月领取

23、被征地农夫养老保障金。养老年龄段的被征地农夫保障对象征地前已参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叠加享受被征地农夫养老保障金。已享受其他法定退休保障待遇的人员,不再享受被征地农夫养老保障金。问:被征地农夫保障对象除享受养老保障以外还享受哪些社会保障?答:为保障被征地农夫保障对象的合法权益,方法将养老保障与其他社会保障进行了连接,方法其次十八条规定,被征地农夫根据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有关规定缴纳保险费后,享受相应待遇。被征地农夫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根据规定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被征地农夫符合其他社会救助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和享受相关待遇。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夫社会保障

24、方法6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夫社会保障方法明年元旦实施10月13日,从省政府获悉,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夫社会保障方法经省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通过,自1月1日起施行。保障被征地农夫的居住条件方法明确,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征收宅基地涉及农夫房屋的,应当保障被征地农夫的居住条件。能够重新支配宅基地的,根据有关规定实行迁建方式重新支配宅基地;不能重新支配宅基地或者不符合宅基地取得条件的,主要实行货币或者实物方式赐予补偿。征收建设用地涉及依法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的,也应当依法赐予补偿。应当支付给被征地农夫的征地补偿费用,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供应补偿费用安排

25、方案和详细名单,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征地实施单位通过记名银行卡或者存折等方式干脆发放给被征地农夫。依法征收农村集体耕地,被征地农户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低于所在县(市、区)农业人口人均耕地面积的30%、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户籍的被征地农夫纳入被征地农夫养老保障范围。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适当扩大保障范围。保障对象详细名单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探讨通过后,在村(社区)公示7个工作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查,报县(市、区)人民政府农业、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后,提交县(市、区)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26、,由其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保障对象办理登记手续,并供应相关凭证。被征地农夫划分三个年龄段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为时点,将被征地农夫划分为下列三个年龄段:未满16周岁(未成年年龄段);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劳动年龄段);60周岁以上(养老年龄段)。未成年年龄段被征地农夫根据规定领取安置补助费,不作为被征地农夫保障对象。劳动年龄段的被征地农夫保障对象在企业等用人单位全日制就业的,根据规定参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从事非全日制工作或者敏捷就业且符合规定的,可根据敏捷就业人员身份参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属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根据规定参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年龄段的被征

27、地农夫保障对象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次月起,根据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月领取被征地农夫养老保障金。养老年龄段的被征地农夫保障对象征地前已参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叠加享受被征地农夫养老保障金。已享受其他法定退休保障待遇的人员,不再享受被征地农夫养老保障金。此外,被征地农夫根据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有关规定缴纳保险费后,享受相应待遇。被征地农夫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根据规定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被征地农夫符合其他社会救助条件的,可以根据规定申请和享受相关待遇。附: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夫社会保障方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维护被征地农夫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

28、益,保障被征地农夫的基本生活和长远生计,规范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夫社会保障工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方法。其次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夫社会保障适用本方法。第三条 本方法所称被征地农夫应当从征地时依法享有被征土地承包权或者具有所在地户籍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中产生。详细产生方法由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第四条 征收农村集体全部的土地,应当依法赐予被征地农夫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偿,支配被征地农夫社会保障资金,根据即征即保、分类施保的原则,将被征地农夫纳入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第五条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方法建立和实施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夫社会保障制度,统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

29、的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夫社会保障工作。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林业、住房和城乡建设、民政、财政、公安、审计、监察等部门负责对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夫社会保障工作的监督、协调和指导。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相关工作。第六条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夫社会保障标准应当依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物价变动等状况适时调整。其次章 征地补偿第七条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根据所在区域的区片综合地价计算。第八条 依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收入、土地价值等状况,全省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划分为若

30、干地区类别。地区类别划分及其区片综合地价的最低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第九条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区片综合地价,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布。在市、县人民政府制定公布本行政区域区片综合地价前,根据耕地年产值倍数计发征地补偿费用的,仍根据原计算方法执行。第十条 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区片综合地价中,需明确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所占比例的,根据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确定。第十一条征收宅基地涉及农夫房屋的,应当保障被征地农夫的居住条件。能够重新支配宅基地的,根据有关规

31、定实行迁建方式重新支配宅基地;不能重新支配宅基地或者不符合宅基地取得条件的,主要实行货币或者实物方式赐予补偿。征收建设用地涉及依法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依法赐予补偿。能够重新支配其他建设用地的,对其建筑物、构筑物根据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赐予补偿;不能重新支配其他建设用地的,对其建筑物、构筑物根据市场评估价格赐予补偿。第十二条 征收耕地涉及青苗的,青苗补偿费根据实际予以补偿。对可以移植的苗木、花草以及多年生经济林木等,支付移植费;不能移植的,赐予合理补偿。第十三条 土地补偿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未调整数量和质量相当的土地给被征地农夫承包或者被征土地属于

32、农夫自留地的,应当将不少于70%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农夫。第十四条被征地农夫的承包地被征收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未调整数量和质量相当的土地给被征地农夫承包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夫。本方法施行后,通过动态调整和其他方式提高的安置补助费纳入被征地农夫社会保障资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调整承包地的,安置补助费可以在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统一管理或者依法安排。第十五条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支付给附着物全部权人,青苗补偿费支付给青苗实际投入人。第十六条 应当支付给被征地农夫的征地补偿费用,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供应补偿费用安排方案和详细名单,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征地实施单位通过记名银

33、行卡或者存折等方式干脆发放给被征地农夫。干脆发放有困难的,可托付乡(镇)人民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单位发放征地补偿费用,并将征地补偿费用拨付到受托付单位的资金专户。受托付的单位应当根据法定程序公示征地补偿费用运用、安排方案和发放名单,刚好发放征地补偿费用,并将征地补偿费用发放登记表、收据等凭证报托付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七条 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征地实施单位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根据有关规定将征地补偿费用足额支付。被征地农夫拒绝领取的,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或者张贴公告告知领取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第十八条被征地农村

34、集体经济组织或者被征地农夫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第三章被征地农夫社会保障第十九条 依法征收农村集体耕地,被征地农户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低于所在县(市、区)农业人口人均耕地面积的30%、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户籍的被征地农夫纳入被征地农夫养老保障范围。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适当扩大保障范围,详细对象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其次十条保障对象详细名单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探讨通过后,在村(社区)公示7个工作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查,报县(市、区)人民政府农业、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后,提交县(市、区)人民政

35、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由其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保障对象办理登记手续,并供应相关凭证。其次十一条 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为时点,将被征地农夫划分为下列三个年龄段:(一)未满16周岁(未成年年龄段);(二)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劳动年龄段);(三)60周岁以上(养老年龄段)。其次十二条 未成年年龄段被征地农夫根据规定领取安置补助费,不作为被征地农夫保障对象。其次十三条 劳动年龄段的被征地农夫保障对象在企业等用人单位全日制就业的,根据规定参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从事非全日制工作或者敏捷就业且符合规定的,可根据敏捷就业人员身份参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属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36、覆盖范围的,根据规定参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其次十四条 养老年龄段的.被征地农夫保障对象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次月起,根据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月领取被征地农夫养老保障金。养老年龄段的被征地农夫保障对象征地前已参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叠加享受被征地农夫养老保障金。已享受其他法定退休保障待遇的人员,不再享受被征地农夫养老保障金。其次十五条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筹集被征地农夫社会保障资金,人均筹资标准应当不低于当地被征地农夫养老保障金发放标准的139倍,详细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被征地农夫社会保障资金来源包括:(一)根据规定支配的被征地农夫社会保障资金;(二

37、)省级补助资金;(三)从国有土地有偿运用收入中提取不低于1%的资金;(四)根据规定用于社会保障资金的安置补助费。被征地农夫社会保障资金不足的,由市、县人民政府负责解决。其次十六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为每个被征地农夫保障对象建立个人账户,个人账户记账标准为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被征地农夫社会保障资金人均筹资标准。劳动年龄段被征地农夫保障对象的个人账户资金用于对其参与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进行补贴,详细方法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养老年龄段被征地农夫保障对象的个人账户资金用于为其逐月发放被征地农夫养老保障金。劳动年龄段被征地农夫保障对象符合条件

38、时,根据规定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其个人账户资金本息尚有余额的,一次性退还本人;被征地农夫保障对象死亡的,其个人账户资金本息余额可依法继承。其次十七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被征地农夫养老保障管理信息系统,为被征地农夫保障对象查询个人相关信息供应便利。其次十八条被征地农夫根据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有关规定缴纳保险费后,享受相应待遇。被征地农夫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根据规定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被征地农夫符合其他社会救助条件的,可以根据规定申请和享受相关待遇。其次十九条 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劳动年龄段的被征地农夫纳入公共就

39、业服务体系,加强就业培训和指导,创建就业条件,促进被征地农夫就业。第四章 资金管理第三十条 市、县人民政府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社保基金专户下设立分户,单独管理、核算被征地农夫社会保障资金,专款专用,根据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不得挪作他用。第三十一条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征地报批前,将被征地农夫社会保障资金预存入市、县人民政府财政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被征地农夫社会保障资金分户。征地报批时,市、县人民政府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出具被征地农夫社会保障资金落实的相关凭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社会保障资金落实状况提出审核看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征地的,由设区市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

40、管部门提出审核看法;报国务院批准征地的,由省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核看法。被征地农夫社会保障资金不落实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出具审核看法。第三十二条 市、县人民政府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于每年3月底前从本市、县上年国有土地有偿运用收入中提取不低于1%的资金转入被征地农夫社会保障资金分户,并应当依据被征地农夫社会保障资金运用状况及保留余额的要求,逐年做好财政预算支配。第三十三条依法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征地补偿费用,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生产和公益性事业,不得挪作他用。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四条在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夫社会保障工作中,有关

41、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干脆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干脆责任人依法赐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出具征地补偿费用和被征地农夫社会保障资金落实虚假凭证的;(二)对被征地农夫社会保障资金落实状况供应虚假审核看法的;(三)侵占、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用和被征地农夫社会保障资金的。第三十五条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弄虚作假,冒领、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用和被征地农夫社会保障资金的,由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干脆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干脆责任人员依法赐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章 附 则第三十六条厦门市被征地农夫社会保障方法由厦门市人民政府自行制定。第三十七条 本方法自201月1日起施行。本方法施行前已经参与被征地农夫社会保障的,仍根据原政策执行,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本方法的规定进行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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