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性存保、显性存保与金融危机_国际经验与中国实践_纪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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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隐性存保、 显性存保与金融危机:国际经验与中国实践*纪洋边文龙黄益平内容提要: 2015 年推出的存款保险制度( DIS) 是我国提高系统性风险防范能力的重要举措。长期以来, 我国实行隐性全额存款担保, 由政府为问题银行完全兜底, 这与美国、 加拿大等早期建立 DIS 的国家差异较大, 难以直接借鉴其经验。因此, 本文基于后期推行显性 DIS 的 57 个国家的跨国面板数据, 考察从隐性 DIS 转换到显性 DIS 对金融危机发生概率的影响, 发现显性 DIS 显著增加了银行退出的概率, 同时对金融体系其他部分具有“溢出效应” , 能够显著降低非银行类金融危机的概率。这是由于显性 DIS 仅提

2、供有限保险, 减少了道德风险, 有助于问题银行退出市场, 同时减轻了政府的财政负担, 降低了系统性金融风险。进一步, 本文考虑不同设计要素对银行危机与其他金融危机的不同影响, 发现对银行部门最优的 DIS 制度安排, 对整个金融体系并非最优。结合十九大“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要求, 本文就我国的存款保险条例 提出了改进建议。关键词: 隐性存款保险显性存款保险金融危机*纪洋,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 邹志庄经济研究中心, 电子信箱: jiyangpku163 com; 边文龙( 通讯作者) , 成均馆大学,电子信箱: bianwenlong0011 gmail com; 黄益平,

3、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 电子信箱: yhuang nsd pku edu cn。本文受到 “计量经济学”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厦门大学) 、 福建省统计科学重点实验室和 “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资助” ( B13028) 、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利率市场化背景下的存款保险制度与金融风险研究: 跨国实证分析与中国实践” 的资助与支持。作者感谢张斌、 郭晔、 方颖、 陈海强、 赵静、 谢沛霖、 傅十和、 周颖刚、 陈国进、 元慧萍、 沈艳、 苟琴、 陶坤玉、 杨荃、邱晗、 谭小芬等的帮助与建议。特别感谢两位匿名审稿人的建议。文责自负。一、引言与文献存款保险制

4、度( deposit insurance scheme, 下文简称显性 DIS) 是指以法律条例明确规定、 由金融机构为存款投保、 受益人为储户的一项制度安排, 最早于 1933 年在美国推行, 被称为金融安全网的三大支柱之一。2014 年 10 月 , 存款保险条例 经国务院第 67 次常务会议通过, 自 2015 年 5 月 1日正式实施, 我国成为第113 个推行显性 DIS 的国家。党的十九大要求 “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 存款保险制度就是其中的关键环节。那么, 存款保险制度是否能够完善金融机构的退出机制?它将如何影响系统性金融风险?我国应如何具体设计并推进这项改革?自

5、1993 年我国首次提出要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以来, 政策界与学术界已对以上问题进行了二十余年的讨论, 但远未达成共识。原因之一在于, 较为成熟的国际经验与主流的分析框架, 并不完全适用于中国。截至 1970 年, 仅有美国、 挪威、 加拿大、 芬兰等 8 个国家采用了显性 DIS。特别是,19331960 年三十余年的时间里, 全世界仅有美国推行了显性 DIS。因此, 美国在存款保险制度的机制、 效果与设计方面, 积累了大量经验。国际社会关于存款保险制度的研究, 也长期被美国学者所主导( Talley, 1990) 。然而, 由美国学者所主导的显性 DIS 的分析框架与隐含假设, 与我国以及其他

6、后期推行显性02纪洋等: 隐性存保、 显性存保与金融危机: 国际经验与中国实践DIS 的国家并不相符( Talley, 1990; Kyei, 1995; 郭晔、 赵静, 2017) 。美国推行显性 DIS 之前, 政府对银行几乎没有干预与保护。而后期推行 DIS 的国家, 在正式推行显性 DIS 之前, 考虑到银行对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的重要性, 政府必然会为银行体系提供隐性担保, 由于隐性担保没有明确的边界, 最终往往发展为全额保险。因此, 美国对显性 DIS 的分析, 其隐含假设是此前银行完全不受保护, 显性 DIS 增加了对银行的保护, 进而诱发道德风险; 对于其他国家, 银行是从全额保

7、险转变为有限的显性 DIS, 银行受到的保护将减少而非增加, 显性 DIS 可以发挥市场约束作用, 进而降低道德风险。因此, 中国应结合自身的具体诉求与现实情况, 更多地从国情相似的国家寻求经验。具体而言, 中国长期存在全额隐性存款担保(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报告 , 2006) , 这不仅增加了政府的政策负担, 而且弱化了市场约束, 银行对政府买单形成预期, 造成严重的道德风险。即便不良贷款率很高, 也不会有银行退出, 更不会出现大规模的银行危机。例如 1998年, 中国的不良贷款率高达 20% , 但并未形成大量银行退出的显性银行危机, 而是由政府的财政承担起银行的责任, 期间公共债务占

8、GDP 的比重上升了 11. 5% , 发生债务危机的可能性显著上升( Laeven Valencia, 2013) 。当前, 我国用以法律条例明确规定保险边界的显性 DIS, 代替没有明确边界的全额隐性存款担保, 实际上降低了对银行的保护程度。那么, 类似于 1998 年的情形应以部分银行退出而解决, 不应形成较大的财政负担。因此, 显性 DIS 的“直接效应” 将提高银行退出的可能性, 增加银行危机的概率, 但其“溢出效应” 降低了其他类型金融危机的概率。基于以上考虑, 本文基于后期推行 DIS 的 57 个国家 19702009 年间的数据, 验证以下猜想:在实施显性 DIS 之前, 过

9、度的隐性保险使银行部门积累了诸多问题, 虽然不以银行退出的形式体现出来, 但是会形成政策负担, 增加债务危机、 通胀危机等其他危机的可能性。显性 DIS 的引入将完全保险降为有限保险, 有助于问题银行的退出, 减少其他类型金融危机的概率。具体而言, 本文检验隐性 DIS 转变为显性 DIS 对金融危机的影响, 区分了“直接效应” 与“溢出效应” , 并考察不同设计细节的异质性影响。研究发现, 第一, 平均而言, 显性 DIS 的“直接效应” 是增加银行退出的概率 , “溢出效应” 是降低其他类型危机的概率, 且后者占主导, 整体上能够促进金融稳定。第二, 在考虑内生性问题、 控制全球金融危机的

10、影响、 更换因变量的定义口径、 改变样本的筛选标准后, 以上结论依然稳健。第三, 政策制定者在设计显性 DIS 的具体细节时, 应综合考虑保费设置、 筹资方式、运行模式等因素对银行危机和其他类型危机的异质性影响, 结合本国国情设计显性 DIS, 而非单纯参考国际范例。在现有文献基础上, 本文的贡献主要有以下三点:第一, 考虑了显性 DIS 的溢出效应。较早的理论与实证研究( 例如 Diamond Dybvig, 1983;Laeven, 2002; Demirg- Kunt Detragiache, 2002) 关注 DIS 对银行部门的影响。这是研究 DIS 的基本出发点, 但由于银行会影响

11、整个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的运行, 如果仅仅考虑 DIS 对银行的影响,可能忽略其正外部性, 低估 DIS 的效果。另外, 此前的实证文献大多发现显性 DIS 增加了银行危机的概率( Calomiris, 1990; Alston et al, 1994; Demirg- Kunt Detragiache, 2002) 。然而, 既然显性DIS 的实施增加了银行危机发生的概率, 那么推行显性 DIS 的意义何在?本文从“溢出效应” 的角度提出一种解释, 即显性 DIS 在增加银行危机的同时, 可以降低其他类型金融危机发生的概率, 对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性是有益的。Angkinand( 2009) 对

12、本文的研究给予了很大的启发, 该文第一次将 DIS 的讨论拓展到银行体系之外, 发现显性 DIS 可以减少银行危机对整体经济的冲击。在一定程度上, 这一结果佐证了显性 DIS 对银行体系之外的部门存在 “溢出效应” 。第二, 结合中国等后期推行显性 DIS 国家的现实情况, 本文强调了隐性 DIS 的存在。此前研究122018 年第 8 期大多假设实行显性 DIS 前, 一国对存款与银行完全没有隐性担保, 因此显性 DIS 增加了对银行的保护, 从而引入“道德风险” 并增加银行危机的概率( Chan et al, 1992;Mishra Urrutia, 1995) 。然而, 一旦考虑隐性 D

13、IS 的存在, 我们将从另一个角度理解为何显性 DIS 会增加银行危机 隐性DIS 是完全保障, 而显性 DIS 是有限保障, 后者将减弱对银行业的保险力度, 增加银行退出的概率。相比显性 DIS, 鲜有文献探讨隐性 DIS 及其影响。然而, 在实施显性 DIS 之前, 除了美国等少数较早推行显性 DIS 的国家, 隐性 DIS 的存在是不容忽视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于 1992 年开展了对各个国家实施银行监管和存款保险情况的调查, 其中有一个问题是 : “您所负责的国家或地区是否具有正式的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如果没有, 是否存在隐性的存款保险制度? ” 在明确回复的 103 个国家( 或地区)

14、中, 有 47 个国家( 或地区) 已经建立显性存款保险制度; 对于其余 56 个尚未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 或地区) , 有 55 个国家( 或地区) 明确指出本国或地区存在隐性存款保险制度( Kyei, 1995) 。此外, 隐性 DIS 在中国的存在尤其不容忽视。李涛( 2003) 总结了 118 个国家商业银行的监管经验, 指出缺乏明确的存款保险制度是阻碍中国金融业发展的原因之一。姚东旻等( 2013) 指出隐性全额担保在中国是客观存在的。在此基础上, 本文的讨论对于中国具有较强的适用性。第三, 从新的视角优化 DIS 的设计。诸多文献( 例如, Demirg- Kunt Detra

15、giache, 2002;Demirguc- Kunt Huizinga, 2004;Cull et al, 2005) 都曾探讨 DIS 的设计细节, 但其出发点仅限于银行部门, 且经验局限于早期推行 DIS 的国家。本文的发现对于后期推行 DIS 的国家具有重要的政策价值: 有利于银行部门的制度设计对整个金融体系并非最优, 政策制定者应统筹考虑 DIS 的设计方案, 早期成熟的国际范例不一定适用于后期推行显性 DIS 的国家。本文具有重要的政策含义, 且与之前文献中提出的政策建议有明显的区别( Demirg- Kunt Detragiache, 2002;Laeven, 2002;Cull

16、 et al, 2005) 。关于显性 DIS 的主流政策建议是, 一方面, 很多国家不应推行这项制度, 特别是在法律环境较为薄弱的国家; 另一方面, 即便推行这项制度, 政策制定者也应该慎重地考虑设计细节, 以防范道德风险问题。与之相比, 本文的研究给出了不同的建议: 第一, 对于中国等此前存在隐性全额担保的国家, 显性 DIS 能够明确定义保险覆盖的边界。以显性 DIS 替代没有边界的隐性 DIS, 在某种程度上能够改善一国的法律环境。因此, 道德风险会降低, 而非增加。此外, 银行危机的增加并不是因为道德风险, 而是由于显性 DIS 通过限定边界降低了政府对银行的保护力度。第二, 在考虑

17、显性 DIS 的设计细节时, 应该同时考虑溢出效应与直接效应。有助于降低银行危机的制度设计, 可能对非银行部门有负面影响。如果政策制定者的目标是提升金融体系整体的稳定性, 显性 DIS 的设计细节不应仅考虑银行部门。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重要作用在于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其具体设计也应为这一目的服务, 而不是单纯借鉴国际范例。本文的结构安排如下: 第二节简要介绍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发展、 诉求与争论; 第三节阐释基本假设、 数据来源与模型设定; 第四节展示主要实证结果; 第五节是稳健性检验; 第六节分析显性DIS 不同设计细节的效果, 并提出政策建议; 第七节总结全文。二、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发展、

18、诉求与争论我国在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过程中, 充分借鉴了国际经验。例如 2007 年, 时任中国人民银行22纪洋等: 隐性存保、 显性存保与金融危机: 国际经验与中国实践调研名称 “Questionnaire on Bank Supervision and Deposit Insurance” , 与隐性存款保险相关的问题为“Is There a FormalDeposit Insurance Arrangement and,If Not,How is the Implicit System Established? ” 。Demirg- kunt Kane( 2001) 与国际存款保险协会(

19、IADI, 2014) 对这类政策建议有更为详细的概括。行长周小川与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 FDIC) 主席签署谅解备忘录, 表示将高度重视 FDIC 在存款保险制度方面的模式和经验, 积极考虑借鉴美国模式。2013 年 金融稳定报告 引用国际存款保险协会与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 BCBS) 联合发布的有效存款保险制度核心原则 , 列举美国与欧盟的经验, 作为我国设计显性 DIS 的依据。2015 年 4 月 28 日, 周小川在正式推行显性 DIS 前的媒体见面会中也指出, 美国的经验教训为中国存款保险的设计提供了有益的参考。2015 年 9 月, 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发布 存款保险制度的

20、国际经验与中国的路径选择 , 虽然承认我国与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有较大差距, 但依然把美国 FDIC 的做法作为重要的参考。然而, 以我国为代表的后期推行显性 DIS 的国家, 由于国情与现实诉求的差异, 难以直接套用美国等早期推行显性 DIS 国家的分析框架。美国推行显性 DIS 之前, 政府对银行几乎没有干预与保护。而中国是从对银行的隐性全额保险转变为有限的显性 DIS, 银行受到的保护将减少而非增加。因此, 中国应结合自身的具体诉求与现实情况, 更多地从国情相似的国家寻求经验。下文将结合中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历史历程, 依次论述我国存款保险的主要诉求、 预期效果与设计细节方面的争议。从中国存款

21、保险制度的历史历程看( 参见表 1) , 建立金融机构的市场化退出机制, 是我国推行显性 DIS 的重要诉求。在最早提出建立存款保险基金的文件( 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 , 国发 1993 年 91 号) 中, 对此问题的相关论述为 “金融机构经营不善, 允许破产, 但债权债务要尽可能实现平稳转移。要建立存款保险基金, 保障社会公众利益” , 为显性 DIS 在问题银行退出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定下基调。在加速建设存款保险制度的 19972008 年, 中国人民银行就存款保险制度的功能与设计进行了详细论证, 着重强调我国长期存在隐性全额存款担保的特点, 以及转换为显性 DIS 有助于防范道德风

22、险的重要意义, 指出“通过建立存款保险这一市场化的金融风险补偿机制, 改变存款人对国家信用的依赖, 对问题机构进行市场化处置” 。2008 年全球金融危机后, 显性 DIS 的建设一度被搁置, 直到 2012 年危机影响趋于缓和, 改革时机趋于成熟后, 才重新开始推进。在 2013 年第十八届三中全会中, 存款保险制度的功能被明确定位为“完善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机制” 。此后的两年内, 显性 DIS 的准备工作逐步就位, 于 2015 年 5 月 1 日正式施行。2017 年 3月,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对显性 DIS 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 强调显性 DIS“推动形成市场化的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

23、机制” 。由此可见, 我国从隐性存款担保转化为显性 DIS, 旨在促进市场力量的约束, 减少对银行的保护, 降低道德风险。而早期关于美国显性 DIS 的研究, 或是强调预防银行挤兑的效应( Diamond Dybvig, 1983) , 或者强调增加的道德风险( Chan et al, 1992;Mishra Urrutia, 1995) , 与中国的情况都不相符。关于是否应推行显性 DIS 及其预期效果, 在 2008 年金融危机前后国内有过激烈的争论。成思危提议加紧推出存款保险, 以预防银行挤兑; 苏伟文则强调, 建立存款保险制度虽然可以预防及对,但同时可能引入道德风险。与之相反, 汤敏强

24、调, 在金融危机期间转换为部分保险的显性 DIS, 无法稳定市场, 更难以预防挤兑。之所以存在如此显著的分歧, 是由于成思危与苏伟文的论断是基于美国等较早推行显性 DIS 的经验, 假定没有隐性 DIS。而汤敏则强调我国长期实行全额隐性保险, 进而得出相反的结论。322018 年第 8 期资料来源: http: / /finance huanqiu com/hlwjr/2015 04/6292799 html。资料来源: http: / /www sic gov cn/News/455/5267 htm。资料来源: http: / /politics people com cn/GB/1013

25、80/8427067 html。资料来源: http: / /finance stockstar com/JL2008100800001018 shtml。表 1中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历史历程发展阶段时间事件一、 提出1993 年1993 年 12 月 25 日 , 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 提出建立存款保险基金。二、 加快建设19972008 年1997 年 11 月第一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后, 中国人民银行成立了存款保险制度研究课题组;2004 年,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存款保险处挂牌, 并于年底开始起草存款保险条例 , 并向国务院上报 关于建立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请示 , 获得国务院原则性

26、批准;2006 年金融稳定报告 、 2007 年第三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与 2008 年两会 政府工作报告 均提出加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2007 年中国人民银行行长与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主席签署谅解备忘录, 表示将借鉴美国经验, 在存款保险领域进行合作。三、 暂时搁置20092011 年2008 年金融危机后, 存款保险制度的建设暂被搁置。中国人民银行于 2009 年第二次上报存款保险方案, 银监会因时机不成熟持保留意见;中国人民银行于 2010 年第三次上报存款保险方案, 因时机不成熟未受批复。四、 切实推进20122013 年2012 年金融稳定报告 称 “时机已基本成熟” ;2012 年第

27、四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后, 周小川提出将择机推出存款保险制度;2013 年金融稳定报告 提出 “扎实推进存款保险制度建设” ;2013 年 11 月中国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 , “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完善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机制” 。五、 正式施行20142015 年2014 年 2 月发布的 2013 年第四季度 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称 “目前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各项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 ;2014 年 3 月,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 李克强明确将 “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健全金融机构风险处理机制” 纳入 2014 年的工作重点;2014 年第二、 三季度 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称 “加

28、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完善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机制” ;2014 年 11 月,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 存款保险条例( 征求意见稿) 。2015 年 3 月 1 日, 中国人民银行在全国政协第十二届会议上递交 关于建立中国特色存款保险制度的提案 , 指出障碍难点;2015 年 5 月 1 日 , 存款保险条例 正式实施。关于显性 DIS 的设计细节, 我国国情与国际范例有若干矛盾。在 2015 年 3 月全国政协会议上, 人民银行 关于建立中国特色存款保险制度的提案 ( 以下简称提案) 曾阐述几个设计细节的矛盾处境。例如, 关于存款保险基金来源, 国际存款保险协会( IADI) 在设计显性 DIS

29、的核心原则( IADI, 2014) 中提到, 存款保险的资金来源应完全由银行承担, 以约束银行的过度风险行为。而提案指出, 这将使我国的存保机制陷入两难: 如果保费费率过低, 则基金规模太小不足以应对银行危机: 如果保费费率过高, 又将加重银行财务负担。再比如, 针对是否推行基于风险调整的差别费率,IADI 的核心原则认为差别费率有助于降低道德风险, 而提案指出差别费率将加重小银行的负担,使之 “在利率市场化的冲击下雪上加霜” 。另外, 关于是否设立独立的存款保险机构, IADI 的核心原则指出, 存款保险机构应独立运行, 不受政府或央行的干扰; 而我国受人员与资金限制, 只能暂时安排人民银

30、行承担存款保险基金的管理工作。42纪洋等: 隐性存保、 显性存保与金融危机: 国际经验与中国实践资料来源: http: / /www gov cn/zhengce/content/2015 04/01/content_9571 htm。尽管存在以上争议, 最终的 存款保险条例 仍以国际范例为主要参考, 其中第九条设置了随风险调整的保费, 第六条规定存款保险基金的来源是银行保费及其收益, 另在国务院批复中强调中国存款保险机构虽暂时挂靠在中国人民银行, 但将逐步过渡到独立机构。这些争议与矛盾, 进一步说明了总结适合中国的国际经验的紧迫性。本文以后期推行显性 DIS 国家为样本分析显性 DIS的预期

31、效果与设计细节, 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三、基本假设、 数据来源与模型设定关于显性存款保险对金融危机影响的具体机制, 文献中通常仅考虑显性 DIS 对银行危机的影响, 没有考虑对其他类型的金融危机的影响( Diamond Dybvig,1983;Laeven,2002; Demirg-Kunt Detragiache, 2002) 。由于显性 DIS 将改变银行部门的风险与效率( Chernykh Cole, 2011) ,而银行部门对整个金融体系具有重要作用, 金融体系的其他部门必然也会受到显性 DIS 的间接影响。特别是对于中国等后期推行显性 DIS 的国家, 伴随着金融自由化进程的加

32、快, 银行业对实体经济的发展愈发重要, 政府通常对银行部门实行隐性担保, 考虑到之前隐性全额担保对非银行部门的负担, 间接的溢出效应更加不容忽视。因此, 本文将金融危机分为两部分, 以考量显性 DIS 两方面的效应, 一是直接效应, 即显性存款保险对银行危机的影响; 二是溢出效应, 即显性 DIS 对其他类型金融危机的影响。我们将分别检验显性 DIS 对银行危机与其他类型金融危机的影响方向。对于直接效应, 我们预期显性 DIS 会增加银行危机发生的概率。这是由于较晚推行显性 DIS的国家在改革前, 对银行部门往往有隐性的存款保险。隐性 DIS 没有明确的保险边界, 容易形成“完全兜底” 的公众

33、预期与政策安排。显性 DIS 则有明确的保险边界, 例如中国 2015 年制定的存款保险条例 规定保险金额为 50 万元人民币。从隐性 DIS 到显性 DIS, 意味着“完全兜底” 转变为有限保险, 从而降低了对银行的保险力度, 将增加银行危机发生的概率。对于溢出效应, 我们预期显性 DIS 会降低其他类型金融危机的概率。这是由于实施显性 DIS之前, 过度的隐性保险使银行部门积累了诸多问题。虽然不以银行退出的形式体现出来, 但是会形成政策负担, 增加债务危机、 通胀危机等其他危机的可能性。中国在 1998 年的情形就是一个例证,不良贷款率高达 20%的银行部门没有出现危机, 政府为了救助银行

34、而透支公共财政, 导致债务危机的概率显著提升。显性 DIS 的引入将隐性的完全兜底降低为明确的有限保险, 既通过停止兜底增加问题银行退出, 也通过界定保险边界改善银行的风控策略, 银行的效率有所提高( Chernykh Cole, 2011) , 政府的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负担都得以减轻, 金融体系其他部分的风险都有所下降,因此其他危机的概率将显著下降。本文采用最新的存款保险数据, 在合并金融危机数据库的基础上, 形成 19702009 年的跨国面板数据。存款保险数据来自于 Demirg- Kunt et al ( 2014) , 其中既包括各国推行显性 DIS 的时间, 也包括具体的制度设计细

35、节, 例如存款保险的独立性、 资金来源、 保费模式等。金融危机数据库来源于 einhart ogoff ( 2009) 。考虑到 1970 年前部分国家的银行体系仍在发展, 金融自由化并未有效推进, 银行部门不具有系统重要性, 政府提供隐性或显性存款保险的动机较弱, 我们在样本中删去 1970 年前已经施行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 6 个国家; 此外, 由于新西兰在推出显性存款保险522018 年第 8 期资料来源: http: / /www gov cn/zhengce/content/2015 04/01/content_9571 htm。Angkinand Wihlborg( 2010) 指出

36、隐性 DIS 存在的四点理由: 第一, 银行危机的发生往往毫无征兆, 政策制定者必须迅速反应, 以避免其威胁到整个金融体系; 第二, 银行体系的重要功能在于提供流动性, 一旦公众对银行体系丧失信心, 整个金融体系乃至实体经济都将受到严重冲击; 第三, 银行的信息透明度并不高, 一家银行出问题很容易导致对其他银行的挤兑; 第四, 一家银行的危机很容易通过整个支付体系造成连锁反应。因此, 即便一国没有显性的 DIS, 政府也必然会为银行体系提供隐性担保。请参见文献综述部分更多的相关证据。制度前不承认隐性保险制度的存在, 我们在样本中删去新西兰。最终的样本覆盖 57 个国家, 包括17 个发达国家和

37、 40 个发展中国家。在后续的稳健性检验部分, 我们将考虑不同的样本筛选标准,例如考虑删去 1975 年前、 1980 年前、 1985 年前已经实施显性 DIS 的国家, 结论保持稳健。为了考察显性 DIS 对金融危机的影响, 本文采用 logit 与 probit 模型来刻画金融危机发生的概率。模型设定如下:yit= 0+ 1DISit+ Xit+ it,( 1)其中, 因变量 yit是指示金融危机的虚拟变量, 来源于 einhart ogoff( 2009) 。其中, 金融危机被区分为不同的类型, 包括银行危机、 货币危机、 通胀危机、 债务危机、 股市危机等。本文不仅考察显性 DIS

38、对银行危机的影响, 还分别考察了显性 DIS 对其他类型危机和总危机的影响。具体地, 在某国某年发生银行危机, 则银行危机变量为 1, 否则为 0; 在某国某年发生货币危机、 通胀危机、 债务危机或股市危机, 则其他危机变量取 1, 否则为 0。在某国某年发生任何一种类型的危机, 总危机变量被定义为 1, 没有发生任何类型的金融危机, 此变量为 0。参照 Demirg-Kunt Detragiache( 2002) 的实证策略设计, 本文关键自变量是存款保险制度DISit。Demirg-Kunt et al ( 2014) 提供了各国实施显性 DIS 的具体时间。利用这一信息, 我们构建了指示

39、显性 DIS 的虚拟变量。对于每个已实行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 如果观测值的年份早于存款保险制度的实施时间, 则虚拟变量赋值为 0; 如果观测值的年份晚于实施时间, 则变量赋值为 1。此外, 存款保险制度的设计细节也来自于 Demirg-Kunt et al ( 2014) , 当一国采用某项设计时, 则指示该设计细节的虚拟变量赋值为 1, 否则为 0。本文将聚焦于中国当前存款保险条例中争议较大的几个设计细节: 一是随风险调整的保费。存款保险机构可以对参保银行的风险分等定级, 如果一家银行的运营风险过高, 就必须支付更高的保费。二是关于保费的资金来源。有些国家完全由政府出资建立存款保险的资金池,

40、 有些则由政府与银行共同负担, 但更多的国家选择完全让银行承担这笔费用, 以全部参保银行的保费与破产银行的清算资产作为资金池的全部来源。完全依靠银行的资金池, 相当于让银行承担赔付的义务, 有助于约束银行的过度风险行为。三是关于存款保险机构独立性的设计。存款保险机构负责管理存款保险基金, 一旦参保银行退出市场, 存款保险机构要代替银行承担责任, 赔付储户的受保存款。存款保险机构有动机监督银行, 协助减少银行的运营风险。因此, 提高存款保险机构的独立性, 有助于减少银行的“道德风险” 。为了达到上述目标, 大部分国家将其设立为独立的机构, 而非中央银行或者财政部的一个下属部门。参照 Cull e

41、t al ( 2005) , 控制变量 Xit包括经济增速、 外汇储备与贸易开放度, 这些变量均来自于世界银行发展数据库( WDI, world development indicator database) 。其中, 经济增速用 GDP 增长率表示; 外汇储备用外汇储备除以广义货币供应量( M2) 表示, 以消除规模带来的影响; 贸易开放度用贸易总量除以 GDP 表示。本文基准回归的样本包括 2280 个观测值, 主要变量的统计描述如表 2 所示。62纪洋等: 隐性存保、 显性存保与金融危机: 国际经验与中国实践根据 einhart ogoff( 2009) 的描述, 其数据库中各类危机的定

42、义如下: 银行危机以银行退出来定义( 本文余下部分不再区分银行危机与银行退出) 。对于其他类型的金融危机, 货币危机以该国货币贬值 15 个百分点为门槛, 贬值幅度超过这一门槛,即定义为货币危机; 通胀危机以一国通胀率高达 20%为门槛, 通胀率高于这一门槛, 即定义为通胀危机; 股市危机以股价大跌来定义, 以股市当年累计真实回报率达 25%为门槛, 回报率低于这一门槛, 即定义为股市危机; 外部债务危机以违约或债务重组后取消来定义, 内部债务危机既包括违约与债务重组, 还包括冻结银行账户、 强制把外币转化为本币。表 2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类型变量名称观察值均值标准差最小值最大值基准回归金融危

43、机22800. 5560. 49701银行危机22800. 1580. 36401其他危机22800. 5040. 50001显性 DIS22800. 3300. 47001GDP 增长率( %)21473. 7264. 30024. 70027. 424外汇储备/M219440. 2770. 2330. 0001. 738贸易开放度21470. 6820. 5130. 0034. 441DIS 机制设计随风险调整的保费7520. 3880. 48801资金由银行完全供给7520. 8600. 34701独立机构7520. 8230. 38201数据来源: 金融危机( 包括银行危机和其他危机)

44、 变量来源于 einhart ogoff ( 2009) ; DIS 及其机制设计变量来源于Demirg- Kunt et al ( 2014) ; GDP 增长率、 外汇储备与经济开放度变量来自于世界银行发展数据库。四、实证结果本节主要展示显性 DIS 对不同类型金融危机的“直接效应” 和“溢出效应” 。表 3 报告了显性DIS 对银行危机的效果, 即 “直接效应” 。我们总共报告了 3 个计量模型的估计结果( 见表 3) , 其中, 第一列和第二列是 OLS 的估计结果; 第三列和第四列是 logit 模型的估计结果; 第五列和第六列是 probit 模型的估计结果。对于 logit和 p

45、robit 模型, 我们同时报告了 AUC ( area under receiver operating characteristic curve) 和 Hosmer-Lemeshow ( H- L) 两个统计量来检验模型的区分度和有效性( 下表同) 。加入控制变量后, AUC 为0. 643, 说明模型的区分度较高; H- L 统计量对应的 P 值大于 0. 1, 说明不能拒绝因变量的观测值与模型预测值不存在差异的原假设。在表 3 的六列回归结果中, 显性 DIS 对银行危机的影响都是正向的, 且( 1) 、 ( 3) 、 ( 5) 列的回归结果是显著的, 表明以显性 DIS 替代隐性 D

46、IS 增加了银行退出市场的概率, 增加幅度在 2. 14. 8%之间。以 logit 模型( 第( 4) 列) 为例, 显性 DIS 使得银行退出的概率增加了 2. 7%。控制变量方面, GDP 增长率越高, 银行退出的概率越低并且在 1% 的水平上显著, 表明经济的持续增长有利于维护银行体系的稳定; 外汇储备/M2 越高, 银行退出的概率越高但不显著; 经济开放度越高, 银行退出的概率越低但不显著。表 3存款保险与银行危机的关系被解释变量: 银行危机( 哑变量)( 1)( 2)( 3)( 4)( 5)( 6)OLSOLSlogitlogitprobitprobit显性 DIS0. 048 (

47、 0. 017)0. 021( 0. 019)0. 046 ( 0. 016)0. 027( 0. 017)0. 047 ( 0. 016)0. 023( 0. 018)GDP 增长率0. 018 ( 0. 002)0. 017 ( 0. 002)0. 017 ( 0. 002)外汇储备/M20. 021( 0. 039)0. 008( 0. 037)0. 006( 0. 038)722018 年第 8 期续表 3被解释变量: 银行危机( 哑变量)( 1)( 2)( 3)( 4)( 5)( 6)OLSOLSlogitlogitprobitprobit经济开放度0. 017( 0. 015)0.

48、 023( 0. 020)0. 022( 0. 019)常数项0. 142 ( 0. 009)0. 239 ( 0. 017)1. 799 ( 0. 073)1. 165 ( 0. 127)1. 071 ( 0. 040)0. 706 ( 0. 072)观察值2280185922801859228018592( pseudo 2)0. 0040. 0450. 0040. 0500. 0040. 048H- L0. 1540. 167AUC0. 5400. 6430. 5400. 643注: 括号内为标准差; 、 、*分别表示在 1%、 5%、 10% 的水平上显著; 系数的估计值( 常数项除外

49、) 已经转化为边际效应值。H- L 表示 Hosmer- Lemeshow 统计量 P 值, 检验 logit 和 probit 模型的有效性; AUC 表示 area under receiver operating characteristiccurve, 检验 logit 和 probit 模型的区分度。以下各表同。表 4 的回归结果表明实施显性 DIS 显著降低了其他危机发生的概率。以 logit 模型( 第( 4) 列)为例, 存款保险制度的存在使得其他危机发生的概率减少了 11. 1%。对比“直接效应” , 显性 DIS的 “溢出效应” 更加明显。从显著程度看, 显性 DIS 对应

50、的系数均在 1%的水平上显著; 从绝对值上看, 显性 DIS 对其他危机概率的降低幅度在 9. 7%11. 3% 之间, 远超过银行退出概率的增加幅度。这与直觉是相符的, 无论显性 DIS 是通过界定保险边界以改善银行的风控策略, 还是通过停止兜底增加问题银行的退出, 政府的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负担都得以减轻, 金融体系其他部分的风险都有所下降, 因此其他危机发生的概率显著下降。总体而言, 显性 DIS 的 “溢出效应” 超过了 “直接效应” 。在表 4 中, 控制变量的显著性有所提高, 其中, GDP 增长率越高, 其他危机发生的概率越低且在 1%的水平上显著, 表明经济的持续增长有利于金融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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