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新企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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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0 章 成立新企业 第一部分 本章概要 1.1 重点概念 1.新企业:新企业(或创业企业)是指创业者利用商业机会并通过整合资源所创建的一个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它能够提供产品或服务,自成立后至成熟前的早期成长阶段。新企业成立意味着以组织身份参与市场活动并开始实现创业机会价值。2.公司制企业:公司是现代社会中最主要的企业形式。它是以营利为目的,由股东出资形成,拥有独立的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并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我国的公司分有限责任公司(包括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类型。3

2、.一人公司:一人公司是由一个股东出资筹建的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其基本特征是:一个投资者是公司唯一的股东,是特殊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对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投资者是企业法人,而不是自然人;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严格分开,投资者只以投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4.特许经营:特许经营是一种商业组织形式,其中已经具有成功产品或服务的企业(特许授权商)将其商标和企业经营方法授权给其他企业(特许加盟商)使用,并由此换取加盟费和特许权使用费。相对建立新企业和收购而言,取得某种商品或在某个市场进行经营的特许经营权是创业者进入市场的一种风险最小的方式。1.2 关键知识点 1.新企业的衡量标准

3、 判断新企业成立主要有三个流派:产业组织学派、种群生态学派、劳动力市场参与学派。综合三个流派的观点,一般有三个维度衡量新企业的成立:存在雇佣性质的员工关系、产生第一笔销售、注册登记成合法实体。此外,管理学研究中,也有部分研究以企业成立的时间作为新企业界定的标准,全球创业观察(GEM)界定的新企业指成立时间在 42 个月以内的企业。部分学者认为新企业跨度长短取决于所处行业、资源等因素,这个时间最短 3-5 年,最长 8-12 年。国内外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企业成立前六年是决定其生存与否的关键时期,因此以 6 年或更短时间界定新企业。另外,也有学者认为 8 年是企业创建后的过渡期,以 8 年为界。2

4、.成立新企业的知识产权法的主要形式(1)专利与专利法。专利是指某个政府机构根据申请办法的文件,它被用来记述一项发明,并且创造一种法律状况,在这种情况下,专利发明通常只有经过专利权所有人的许可才可以被利用;(2)商标与商标法。商标,是指在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所使用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或者其组合构成的显著标志。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可以申请续展,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也为十年。商标注册申请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以及符合商标法第九条规定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3)著作权与著作权法。著作权也称版权,是指作者对其创

5、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著作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它权利等十七项权利。对著作权的保护是对作者原始工作的保护。3新企业法律组织形式选择的影响因素 各种法律组织形式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对创业者来说各有利弊。选择适当的组织形式,有助于企业配置和利用好本企业资源实现企业最佳的经济目标。(1)投资者的资本和规模。一般来讲,企业资金较充裕时,可以考虑注册有限责任公司(包括一人公司)。如果资金比较紧张的话,注册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制企业可能更为

6、理想。投资者的规模对于企业组织形式选择也有重要影响,三种主要的企业法律组织形式都有法定人数要求,因此,如果仅仅是一个创业者想创办企业,则可以考虑个人独资企业或者一人有限公司,如果是多人投资成立企业,则应优先考虑合伙制企业、一人公司外的有限责任公司,当然如果投资人数多到达到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也可以考虑注册股份有限公司;(2)创业者企业经验。创业者经营企业经验如果丰富,则可以选择个人独资企业或者一人有限公司等独立性较强的企业组织形式。否则最好选择合伙制企业或者非一人公司的有限责任公司,从而可以发挥众人智慧,防止企业经营出现大的问题;(3)企业税收负担。根据税法规定,我国不同企业组织形式虽然在增值

7、税、营业税等流转税上税负待遇并无二致,但在所得税上差异很大。根据我国税法规定,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是法律上的法人实体,对于企业收益仅对投资人征收个人所得税,不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有限责任公司(包括一人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于公司经营收益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股东还要就从公司获得的股利和红利等依据股权取得的收益,按 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使得公司制企业的股东实际负担的所得税税率远大于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股东所承担的税率。(4)行业特点。如果企业所属行业适宜较大规模经营的,如制造型企业、贸易加工型企业以及大多研发技术型企业,一般选择合伙制和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较为适宜。如果企业属于一般性服务行业,通常

8、规模较小,则可以优先选择注册个人独资企业或者个人有限责任公司类型。(5)企业设立条件与程序。企业设立条件与程序一般受企业投资者的责任所制约。通常情况下,如投资者承担较重的责任,则企业设立条件较为宽松,设立程序较为简单;如投资者承担较轻的责任,则企业设立条件较为严格,设立程序较为复杂。4通过新建企业启动新使用的形式和步骤(1)个人独资企业的注册 注册个人独资企业首先需要提交一系列文件,包括投资人签署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企业住所证明和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如土地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等。对于由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

9、格证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2)合伙企业的注册 设立一家合伙公司,应提交相关文件、证件,包括: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公司章程(提交打印件一式两份,请全体股东亲笔签字;有法人股东的,要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验资报告;出资权属证明;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及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股东资格证明;指定(委托)书;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除上述必备文件外还应提交打印的股东名录和董事、经理、监事成员名录各一份。然后按照相应的步骤程序,递交申请材料,领取受理通知书并交纳登记费

10、并领取执照。(3)有限责任公司(包括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 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应提交的登记注册文件、证件,包括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公司章程(提交打印件一式两份,请全体股东亲笔签字;有法人股东的,要盖该法人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验资报告;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还应提交资产评估报告(涉及国有资产评估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确认文件);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股东资格证明;指定(委托)书;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应提

11、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除上述必备文件外,还应提交打印的股东名录和董事、经理、监事成员名录各一份。根据规定的步骤程序,递交申请材料,领取受理通知书并交纳登记费并领取执照。5创业者选择特许经营方式的优势与劣势(1)特许经营的优势:第一,特许商利用特许经营实行大规模的低成本扩张。对于特许商来说,借助特许经营的形式,可以获得如下优势:特许商能够在实行集中控制的同时保持较小的规模,既可赚取合理利润,又不涉及高资本风险,更不必兼顾加盟商的日常琐事。由于加盟店对所属地区的了解,往往更容易发掘出企业尚没有涉及的业务范围。由于特许商不需要参与加盟者的员工管理工作,因而本身所必需处理的员工问题相对较少。特许商

12、不拥有加盟商的资产,保障资产安全的责任完全落在资产所有人的身上,特许商不必承担相关责任。从事制造业或批发业的特许商可借助特许经营建立分销网络,确保产品的市场开拓。第二,加盟商借助特许经营“扩印底版”。有人形象地把加盟特许经营比喻成“扩印底版”,即借助特许商的商标、特殊技能、经营模式来反复利用,并借此扩大规模:可以享受现成的商誉和品牌。加盟商由于承袭了特许商的商誉,在开业、创业阶段就拥有了良好的形象,使许多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否则,借助于强大广告攻势来树立形象是一大笔开支。避免市场风险。对于缺乏市场经营的投资者来说,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往往处于劣势。投资一家业绩良好且有实力的特许商,借助其品牌

13、形象、管理模式以及其他支持系统,其风险大大降低。分享规模效益。这些规模效益包括:采购规模效益、广告规模效益、经营规模效益、技术开发规模效益等。获取多方面支持。加盟商可从特许商处获得多方面的支持,如培训、选择地址、资金融通、市场分析、统一广告、技术转让等。第三,特许经营因其管理优势而受到消费者欢迎。特许经营成功发展的另一个原因就是准确定位。由于能准确定位,使企业目标市场选择准确,能围绕目标市场进行营销策略组合,并能及时了解目标市场的变化,使企业的产品和服务走在时代前列。(2)特许经营的劣势,主要表现在:正是由于特许本身,使得加盟商得到了一套完善的、严谨的经营体系。可是,正因如此,加盟商很难改变这

14、种经营模式来适应市场的、政策的各种变化。另外,由于各个地区消费者的需求不同,特许经营也很难在任何地方都能保持持续的优势。对消费者来说,加盟商的频繁变更给他们带来的是疑惑,造成了特许人、现任加盟商和以往加盟商的之间的责任不清,相互推脱责任。特许经营只能专注于某一个领域,很难在各个市场都取得战略性的胜利。第二部分 章后练习参考答案 2.1 复习思考题 1.企业不同的法律形式各自有哪些特点?分别适合什么类型的新企业?企业不同的法律形式各自有哪些特点:(1)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最古老也是最常见的企业法律组织形式。个人独资企业又称个人业主制企业,是指依法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15、财产为投资者个人所有的经营实体。当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选择这种企业形式的创业者须依法以其个人其他财产予以清偿。在各类企业当中,个人独资企业的创设条件最简单。(2)合伙企业。如果 2 个或 2 个以上的人共同创业,那么可以选择合伙制作为新企业的法律组织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企业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两种形式。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有限合伙企业有两种不同的所有者: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其中,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16、和义务负责,而有限合伙人仅以投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但后者一般不享有对组织的控制权。另外,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但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3)公司制企业。公司是现代社会中最主要的企业形式。它是以营利为目的,由股东出资形成,拥有独立的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并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是公司制的重要产权基础。创业者选择公司制作为企业组织形式的一个最大特点就是仅以其所持股份或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另一个特点是存在

17、双重纳税问题,即公司盈利要上缴公司所得税,创业者作为股东还要上缴企业投资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我国的公司分有限责任公司(包括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类型。(4)一人公司。根据 2005 年的公司法规定,一人公司是由一个股东出资筹建的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其基本特征是:一个投资者是公司唯一的股东,是特殊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对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投资者是企业法人,而不是自然人;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严格分开,投资者只以投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不同的法律组织形式分别适合什么类型的新企业:创业者选择企业法律组织形式需要考虑的因素主要有:投资者

18、的资本和规模、创业者的企业运作经验、企业税费负担和运营成本负担、企业设立程序繁简、利润分配与责任承担、组织存续期限等,投资者必须对这些影响因素进行综合考虑。(1)投资者的资本和规模。一般来讲,企业资金较充裕时,可以考虑注册有限责任公司(包括一人公司)。如果资金比较紧张的话,注册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制企业可能更为理想。投资者的规模对于企业组织形式选择也有重要影响,三种主要的企业法律组织形式都有法定人数要求,因此,如果仅仅是一个创业者想创办企业,则可以考虑个人独资企业或者一人有限公司,如果是多人投资成立企业,则应优先考虑合伙制企业、一人公司外的有限责任公司,当然如果投资人数多到达到股份有限公司的要

19、求,也可以考虑注册股份有限公司。(2)创业者企业经验。创业者经营企业经验如果丰富,则可以选择个人独资企业或者一人有限公司等独立性较强的企业组织形式。否则最好选择合伙制企业或者非一人公司的有限责任公司,从而可以发挥众人智慧,防止企业经营出现大的问题。(3)企业税收负担。根据我国税法规定,不同企业组织形式虽然在增值税、营业税等流转税上税负待遇并无二致,但在所得税上差异很大。根据我国税法规定,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是法律上的法人实体,对于企业收益仅对投资人征收个人所得税,不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有限责任公司(包括一人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于公司经营收益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股东还要就从公司获得的股利和红利等依

20、据股权取得的收益,按 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使得公司制企业的股东实际负担的所得税税率远大于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股东所承担的税率。(4)行业特点。如果企业所属行业适宜较大规模经营的,如制造型企业、贸易加工型企业以及大多研发技术型企业,一般选择合伙制和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较为适宜。如果企业属于一般性服务行业,通常规模较小,则可以优先选择注册个人独资企业或者个人有限责任公司类型。(5)企业设立条件与程序。企业设立条件与程序一般受企业投资者的责任所制约。通常情况下,如投资者承担较重的责任,则企业设立条件较为宽松,设立程序较为简单;如投资者承担较轻的责任,则企业设立条件较为严格,设立程序较为复杂。2.

21、成立新企业需要了解哪些法律法规?它们对新企业有哪些影响?在企业的创建阶段,创业者面临的法律问题包括:确定企业的形式,设立适当的税收记录,协调租赁和融资问题,起草合同,以及申请专利、商标或版权的保护等。当新企业成立起来并开始运营后,仍然有与经营相关的法律问题。例如,人力资源或劳动法规可能会影响员工的雇佣、报酬以及工作评定的确定;安全法规可能会影响产品的设计和包装、工作场所和机器设备的设计和使用,环境污染的控制,以及物种的保护。尽管许多可能在某一企业达到一定规模时才适用,但事实是,新企业都追求发展,这意味着创业者很快就会面临这些法律问题。与创业有关的法律主要有关于知识产权、竞争、质量和劳动等方面的

22、法规,具体包括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等。知识产权是人们对自己通过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所依法享有的权利。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版权等,是企业的重要资产。知识产权可通过许可证经营或出售,带来许可经营收入。实际上,几乎所有的企业(包括新企业),都拥有一些对其成功起关键作用的知识、信息和创意。知识资产现在已逐渐成为创业企业(尤其是技术型创业企业)中最具价值的资产,因此对于创业者来说,为了有效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并且避免无意中违法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了解知识产权内容及相关法律就显得非常重要。3.新企业成立有哪些条件?时机如何把握?创业者成立新企业需要综合考虑一定的外部条件和内部

23、条件。外部条件包括创业者识别到了有利的商业机会并进行了初步的分析评价、具备成立新企业的经济技术等外部环境、有能源和原材料等必要条件等;内部条件包括:创业者具有一定的创业能力和素质、具有成为创业者的动机、具有较小的创业机会成本、已经获得了某种特许权或者已经开发出了能够创造市场的产品、或者成立新企业能够形成某种特有的竞争优势等。4.企业的组织结构有哪些种类?各有什么特点以及对于不同类型创业企业的适用性如何?传统的组织结构类型主要包括直线制、职能制、部门制、矩阵制等不同类型。20 世纪九十年代,一些创造性的组织方法和结构不断出现,其中一些对于新企业来说,适用性也很强。(1)学习型组织结构。在学习型组

24、织内,雇员参加问题的识别,这意味着要懂得顾客的需要。雇员还要解决问题,这意味着要以一种独特的方式将一切综合起来考虑以满足顾客的需要。组织因此通过确定新的需要并满足这些需要来提高其价值。学习型组织结构废弃了使管理者和工人之间产生距离的纵向结构,同样也废弃了使个人与个人、部门与部门相互争斗的支付和预算制度。团队是横向组织的基本结构。伴随着生产的全过程,人们一起工作为顾客创造产品。(2)团队型组织结构。团队型组织结构中,企业原来的部门被工作小组和团队代替。这种组织结构的一些特征对于创业企业非常有价值:淡化团队的控制职能,而是更多的授权,从而使得从高层到基层的管理职权链淡化或者消失,员工的工作时间、工

25、作方式都是非常自由。这种组织结构可以大大提高经营效率,提高服务质量,对于服务型创业企业比较适用。(3)项目型组织结构。项目型组织结构与团队型结构最大的不同在于一个项目团队只存在于完成一个项目的阶段内,所以它的存在取决于项目需要完成的时间。在项目型组织中,每个项目就像一个微型公司那样运行。完成每个项目目标所需的所有资源完全分配给这个项目,专门为这个项目服务。专职的项目经理对项目团队拥有完全的项目权力和行政权力。由于每个项目团队严格致力于一个项目,所以,项目型组织的设置完全是为了迅速、有效地对项目目标和客户需要做出反应。对于创业企业而言,该组织结构既能提高运行效率,又能因团队的存在而增强灵活性。(

26、4)虚拟企业组织。虚拟企业组织结构形式是当市场出现新机遇时,具有不同资源与优势的企业为了共同开拓市场,共同对付其他的竞争者而组织的、建立在信息网络基础上的共享技术与信息,分担费用,联合开发的、互利的企业联盟体。虚拟企业的出现常常是参与联盟的企业追求一种完全靠自身能力达不到的超常目标,因此企业自发的要求突破自身的组织界限,必须与其他对此目标有共识的企业实现全方位的战略联盟,共建虚拟企业,才有可能实现这一目标。随着我国 B2C 等网络平台的不断发展,在淘宝网、京东商城等平台上已经涌现了大量的虚拟企业。5.特许经营为什么会发展得如此迅速?特许经营与其它商业形式为何容易混淆,这些商业形式各有什么优点,

27、应该如何辨别?特许经营发展如此迅速的主要原因在于,“特许经营”因其扩张快、成本低、风险小、效率高等的优点迅速推开,目前在零售、餐饮、服装服饰、母婴服务、家政服务等行业和领域得到快速发展。特许经营与其它商业形式,如,“直营连锁”、“特约经销”、“特约代理”、“独家经销”等容易混淆。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特许经营与“直营连锁”的区别:直营连锁是指连锁公司的店铺均由公司总部全资或控股开设,

28、在总部的直接领导下统一经营。因此,直营连锁的连锁店属于总部所有,而非独立经营的。而特许经营中,虽然被特许人的经营活动往往要受到特许人的直接支配,如在市场计划、经营体系、质量标准、店址选择、经营范围、营业时间等方面。但特许经营的双方当事人仍然是相互独立且可以自行承担法律责任的民事主体。因此,直营连锁不属于特许经营的范畴。与“特约经销”,“特约代理”,“独家经销”的区别:特许经营是总部将商标、商号、专利、经营诀窍等的使用许可和经营指导等作为组合提供给加盟商的,并由此获得加盟商支付的使用费,是一揽子服务。与此相反,特约店、代理店、专卖店是基于合同,就附有某一制造商商标的特定商品进行持续性地买入、再卖

29、出,或者受其委托代为经销该产品。在特许经营中,必须要确保特细经营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即总部对加盟店的经营给予全面的指导、援助;在特约店、代理店、专卖店中,也有制造商对其进行指导、援助的,但这只不过是制造商附随商品的批发销售的二次行为,该行为自身通常不能请求支付使用费。2.2 实践练习 练习1:根据本章的知识,通过网络搜索10家左右成立时间在5年左右的新企业,要求:(1)企业既有注册成立的全新企业,也包含连锁经营的新企业和收购形成的新企业;(2)企业中既有度过生存进入成长期的,也有没有度过生存期甚至倒闭的;(3)比较这些企业发展的差异性,分析其中的关键原因;(4)分析这些企业生成时选择注册成立全新企业、连锁经营和收购新企业的背景和理由,以及这种选择对其发展的影响。答案:略 练习2:在校园里寻找一家特许加盟企业,就加盟的利弊访谈其经营者、客户等,加深对特经营方式的认知。答案: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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