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会计初级经济法基础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主要知识点.pdf

上传人:w*** 文档编号:80685549 上传时间:2023-03-23 格式:PDF 页数:23 大小:812.3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18会计初级经济法基础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主要知识点.pdf_第1页
第1页 / 共23页
2018会计初级经济法基础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主要知识点.pdf_第2页
第2页 / 共2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18会计初级经济法基础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主要知识点.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18会计初级经济法基础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主要知识点.pdf(23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一.企业所得税概述 1.纳税人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但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按收入来源地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想借个的双重管辖标准分为:纳税人 判定标准 征税对象 居民企业 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在我国境内成立的企业 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在我国纳税 非居民企业 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再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为设立机构、场所,但是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就来源于境内的

2、所得和虽然来源于境外但与境内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在我国纳税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所设立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应就来源于境内的所得,在我国纳税 2.所得来源确实定 销售货物所得交易活动发生地 提供劳务所得劳务发生地 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 动产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 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被投资企业所在确定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 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 3.计税依据 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允许弥补的

3、以前年度亏损 亏损弥补 发生亏损允许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5 年 4.征收管理 按年计征,分月或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按月或按季预交的,应当自月份或季度终了之日起 15 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 5 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交应退税款 在一个纳税年度的中间开业的,或者由于合并、关闭等原因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缺乏 12 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 1 个纳税年度 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位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

4、纳税地点 二.收入总额 1.应当征税收入 收入实现时间:收入类型 销售方式 收入实现时间 1.销 售 货物收入 托收承付 办妥托收手续 预收款 发出商品 分期付款 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 支付手续费 收到代销清单 售后回购 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以旧换新 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商业折扣 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现金折扣 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 已确认收入,发生销售折让、销售退回 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 在购置方承受商品以

5、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 买一赠一 将总的销售额按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收入 2.提供劳务 3.转让财产收入 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 被投资方做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 5.利息收入 包括存款、贷款、债权、欠款等利息 按合同约定的付息日期 6.租金收入 合同约定的应付租金日期 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合同规定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 8.承受捐赠收入 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 9.其他收入 企业资产溢余、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

6、债务重组、补贴、违约金、汇兑损益等收入 10.特殊收入确实认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产品分成方式 分的产品的日期,公允价值 受托加工制造 超过 12 个月的,按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完成工作量确认 注:企业收入总额是指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 2.不征税收入 属于“非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收益,是单位组织专门从事特定职责而取得的收入,理论上不应列为应税所得范畴 财政拨款 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型收费、政府性基金 3.免税收入 是纳税人应税收入的组成局部,但是,国家为了实现某些经济和社会目标,在特定时期内对特定工程取得的经济利益给予的税收优惠 国债利息收入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

7、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三.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工程 1.准予扣除的工程 工资、薪金支出 职工福利费工资总额 14%工会经费工资总额 2%职工教育经费工资总额 2.5%社会保险费 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 60%当年销售收入的 0.5%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当年销售收入的 15%,超过局部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公益性捐赠年度“利润总额的 12%利息费用 借款费用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 租赁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

8、用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用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局部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10.税金 11.损失 12.其他工程财产保险费、劳动保护费、有关资产费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总机构分摊的费用、汇兑损失 注:准予结转扣除的工程:职工教育经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2.税前不得扣除的工程 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企业所得税税款 税收滞纳金 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 赞助支出 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

9、支付的利息 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四.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1.税收优惠的类型 免税收入、可以减免税的所得、优惠税率、民族自治地方的减免税、加计扣除、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加速折旧、减计收入、抵免应纳税额和其他专项优惠政策 2.收入 免税收入 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 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 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减计收入 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制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

10、入总额 3.加计扣除 研究开发费用 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根底上,再按照研发费用的 50%加计扣除 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本钱的150%摊销 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 100%加计扣除 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固定资产 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 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 采取缩短折旧年限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法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 免税农、林、牧、渔业 减半征收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

11、的种植;海水样子、内陆养殖 三免三减半政策 企业从事国家扶持“公共根底设施工程的投资经营所得1-3 年免征,4-6 年减半征收 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工程1-3 年免征,4-6 年减半征收 技术转让所得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 500 万元的局部,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 500 万元的局部,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 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 70%在“股权持有满 2 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缺乏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按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平安生产等专用设备的,

12、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 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缺乏抵免的,可以在以后 5 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高新技术企业15%小型微利企业20%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注:未投入使用的房屋、建筑物计提的折旧可以在税前扣除;经营租赁:由出租人计提折旧;融资租赁:由承租人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的计税根底 外购的以购置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到达预定用途发生的其 他支出为计税根底 自行建造的

13、已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根底 融资租入的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 公允价值 和承租人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根底 盘盈的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格为计税根底 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已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根底 改建的除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和租入的固定资产以外的固定资产,以改建过程中发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计税根底 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方法 按照“直线法计算折旧 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提折旧;停顿使用的,应从停顿使用的“次月停顿计提折旧 应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

14、最低年限 房屋、建筑物:20 年 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10 年 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5 年 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4 年 电子设备:3 年 定义 是指为生产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等目的而持有的生物资产。: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等 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的计提方法 按照“直线法计算折旧 自生产性生物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提折旧;停顿使用的,应从停顿使用的“次月停顿计提折旧 应根据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 生产性生物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 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10 年 畜类生产性生物资产:3 年 以下

15、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 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额所得税时扣除的无形资产 自创商誉 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的计税根底 外购的购置价款和支付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到达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根底 自行开发的开发过程中给资产符合资本化条件后制到达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根底 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 无形资产按“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长期待摊费用 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合同约

16、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 不得低于3 年 投资资产 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本钱在计算应纳税额所嘚瑟是不得扣除 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本钱准予扣除 存货 企业使用或者销售的存货的本钱计算方法可以在先进先出、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中选用一种,一经选用,不得随意更改 资产损失 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实际放生的,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资产损失 扣除限额 特殊规定 有扣除限额,超过局部应调增 业务招待费 业务实际发生额60%销售营业收入0.5%允许扣除

17、额为两个指标的较小者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销售营业收入15%超过局部,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职工福利费 工资薪金总额14%工会经费 工资薪金总额2%职工教育经费 工资薪金总额2.5%超过局部,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公益性捐 赠支出 年度利润总额12%非金融企 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 按照金融企 业 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 不得扣除,应全额调增 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不包括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银行罚款和诉讼费 税收滞纳金;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非广告性质赞助支出;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支出 加计扣除,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研究开发费

18、用 未形成无形 资 产计 入 当 期 损 益的:实际发生额50%支付给残疾职工的工资 按照支付 给 残 疾职 工 的 工 资 10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创业投资企业 投资额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缺乏抵扣的,可以后的纳税年度抵扣 抵免应纳税额 购置并实际使用“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平安生产等专用设备 投资额10%当年缺乏抵免的,可以在以后的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注:准予全额扣除,无需进展纳税调整 合理的工资薪酬薪金支出;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企业按规定为职工缴付的“五险一金和财产保险费;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

19、合理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 纳税调整增加额 在计算会计利润时已经扣除,但税法规定根本不能扣除的工程如税收滞纳金、工商部门罚款等,应全额调增 在计算会计利润时已经扣除,但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的局部如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超标局部,应调增 纳税调整减少额 弥补以前年度5 年内亏损 免税收入 加计扣除工程如研究开发费用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居民纳税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 1 年的个人 非居民纳税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 1年但从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属于非居民纳税人 工资薪金单位所在地 生产经营所得生

20、产经营活动所在地 劳务报酬所得实际提供劳务地点 不动产转让所得不动产坐落地 动产转让所得实现转让的地点 财产租赁所得被租赁财产的使用地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支付利息、股息、红利的企业所在地 特许权使用费特许权使用地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速算扣除数 含税级距 不含税级距 1 不超过 1500元的 不超过 1455元的 3 0 2 1500元X4500元的局部 1455元X4155元的局部 10 105 3 4500元X9000元的局部 4155元X7755元的局部 20 555 4 9000元X35000元的局部 7755元X27255元的局部 25 1005 5 35000元X55

21、000元的局部 27255元X41255元的局部 30 2755 6 55000元X80000元的局部 41255元X57505元的局部 35 5505 7 超过 80000元的局部 超过 57505元的局部 45 13505 税目 界定 计征方法 计税依据适 用 税 率-速扣数 税率 特殊规定 工资、薪金所得 按月 月收-35004800的余额 适用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全年一次性奖金:根据商数奖金12所在区间确定适用税率和速扣数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按年 全年收入总额-本钱、费用及损失 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扣除标准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

22、租经营 按年 不超过4000元的,扣800元 800 4000元以上的,扣20%X1-20%20%的根本税率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超 过20000元的,加成征收 劳务报酬 个人独立从事“非雇佣的各种劳务 按次 减征30%稿酬所得 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 按次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个人提供 专 利权、非专利技术等 按次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按次 收入全额 08.10.9起,对 储 蓄 存款利息暂免个税;福利彩票中奖1万暂免征,1万以上的全额征收 偶然所得 按次 有奖销售的赠品 财产转让 按次 收入 总 额-财 产 原 值-合理费用 财产租赁所得 按次以一个月取得的收入为 1次 月收入不超过

23、 4000【每次月个人出租居民住房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收入额-准予扣除工 程-修缮费用 800元为限-800元】月收入超过 4000【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工 程-修缮费用 800元为限】1-20%注: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速算扣除数 含税级距 不含税级距 1 不超过 15000元的 不超过 14250元的 5 0 2 15000元X30000元 14250元X27750元 10 750 3 30000元X60000元 27750元X51750元 20 3750 4 60000元X100000元

24、51750元X79750元 30 9750 5 超过 100000元 超过 79750元 35 14750 个人的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公益事业和遭受严重自然灾害、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不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的 30%的局部,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应纳 1-30%20%个人将其所得通过国内的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构向“红十字事业、农村义务教育、公益性青年少年活动场所包括新建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在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如果在境外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境内标准的,补缴个人所得税 如果在境外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境内标准的,无需补缴个人所

25、得税 免税工程 “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以上的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福利费、抚恤费、救济金 保险赔偿 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按照国家规定,个人缴付的住房公积金、根本医疗保险费、根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从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方法规定的标准,被拆迁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 减税工程 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因严重自然灾害造

26、成重大损失的 暂免征税包括但不限于 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的奖金 转让自用达 5 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 福利彩票中奖1 万暂免征,1 万以上的全额征收 对国企职工,因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从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 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一次性补偿 自 09.5.25 起无偿赠与/继承房屋产权的,双方不征税 自行申报纳税 年所得 12 万以上的纳税年度终了后 3 个月内 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纳税期限 一般情况下,纳税人应在取得应税所得的次月 15 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所得并缴纳税款 扣缴义务人每月扣缴的税款应当在次月 15 日内缴入国库,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资料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解决方案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