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下半年湖南长沙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补办公告.docx

上传人:33****7 文档编号:80626694 上传时间:2023-03-23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20.8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3年下半年湖南长沙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补办公告.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2023年下半年湖南长沙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补办公告.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23年下半年湖南长沙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补办公告.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下半年湖南长沙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补办公告.docx(9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文本为Word版本,下载可任意编辑2023年下半年湖南长沙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补办公告 2023年下半年湖南长沙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补办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考试考后人工核查补办的具体事宜,希望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1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23526号)、关于2023年度下半年部分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补办公告及有

2、关考务通知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度下半年部分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补办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工核查对象 参加2023年度下半年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未及时进行人工核查的人员(见附件1),包括以下资格考试的相关人员:注册设备监理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社会工、中级安全工程师、执业药师、出版、经济、统计、审计、注册城乡规划师、一级造价工程师和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特别说明:上述考试曾参加考后人工核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未通过人员不再受理。 二、人工核查程序 2023年度下半年部分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采取网络系统人工核查方式进行。考生须登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及职称考试资格审核系统”(网址:),

3、并提交相关人工核查材料扫描件,具体材料如下: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2)、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见附件3)、学历证明材料,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还需提供符合免考条件的证明材料,选择“增设专业”报考的,还须提供全科证书扫描件。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资格考试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199652号)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2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前申请人自我资格审查、所在单位资格初审、考试成绩公布后人社部门组织人工核查,考生需按如下程序核查: (1)报考人员个人自审 请考生

4、仔细阅读了解相关考务文件以及本公告的通知要求,特别是认真对照报名条件中的学历、工作年限、任职资历、专业等标准条件予以把握,并按要求递交相关材料。 (2)单位资格初审 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初审把关。所在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应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格考试报名表或资格考试申报表、毕业证件、身份证件及学历证明材料等其他辅证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验,严格把关,严防弄虚作假,并保留初审查验结果以备核查。核验无误后,须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公章,同时为考生出具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工核查 考生须按要求在网络系统提交相关个工

5、核查材料扫描件,我们将安排专人再次核对考生的姓名、性别、年龄、单位、专业、学历、资历、专业技术职务考试成绩等相关情况。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后续在人社局公示通过人员名单;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成绩视为无效,一律不下发确认文、不予发证。 (4)人工核查通过人员名单公示 我们将于5月12日之前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公告栏,对2023年度下半年部分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三、人工核查材料要求 考生一般要提供材料(一)(二)(三),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供材料(四),报考级别为“增项”的只需提交附件(五)。 特别提醒:2023年之前取得的学历、外省

6、学历无法提供学历认证报告的,可提供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和毕业证书原件扫描件。 具体材料要求如下: (一)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需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公章,同时在表格上方空白处备注本人手机号码。 (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如在多家单位有过工作经历,请在证明材料中一并注明,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公章。 (三)学历证明材料(无须加盖公章),如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报告等。请考生结合报考时提供的学历及毕业时间,对应准备如下学历证明材料: 1.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023年以后取得且已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

7、册的大专及以上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提供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学信网提供的学历认证报告 2023年以前取得大专及以上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2023年之后取得但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可免费在学信网网上申请学历认证报告(相关申请资料准备情况详见学信网要求),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3.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查询系统查询结果 2023年6月后毕业于湖南省中专职业学校的考生,提供在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查询系统查询认证结果页面。 查询网址: 4.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2023年6月前毕业于湖南省中专职业学校的考生,提供省

8、教育厅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因时间问题无法提供学历认证报告的,可先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复印的录取花名册或毕业生花名册进行审核,后续再补充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学历认证报告出具所需材料:毕业证书原件或学历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毕业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复印的录取花名册或毕业生花名册(加盖存档部门公章并留经办人姓名和办公电话)。 受理方式:现场办理 联系电话:0731-82116082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季7月1日-9月30日15:00-18:0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办理地点: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长沙市雨花区新建西路37

9、号长城非常生活3楼1号窗口)。 5.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报告 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报告。 6、党校学历证明材料 持党校学历的,出具用人单位查验党校官方网站毕业证书查询页面结果;网上无法查询的,出具用人单位查验党校开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7.技工院校毕业学历证明材料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10条实施意见湖南省创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10条措施的通知(湘人社发202367号)“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参评相应系列(专业)

10、职称”的规定,持技工院校毕业证书的,根据毕业时间按要求提供如下相应证明材料: (1)2023年至2023年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的查验结果页面。 (2)2023年以后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毕业证书查询系统( (3)其它年度毕业的,提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学籍认证查验结果。 (四)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交符合各考务文件中免考条件要求相应的印证材料如职称证书、聘书等。 (五)报考级别为“增项”的只需提交已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的第一专业资格证书。 四、人工核查具体安排 (一)申报时间:2023年4月25日上

11、午9:304月30日下午5:00 (二)申报系统网址: (三)网络系统人工核查结果查询:考生可登录网络审核系统,点击菜单栏信息查询,查看系统人工核查结果。 (四)通过人员名单公示时间:2023年5月12日之前 (五)具体操作:考生登录网址“”,在主页点击进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及职称考试资格审核系统”(操作手册见附件4),首先进行个人注册(之前注册用户无需再次注册),然后对照附件上传相关人工核查材料,确认无误后点击“申报”即可。 网络系统维护咨询电话:0731-84907869 五、其他工作要求 (一)我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告知制,所有报考条件、要求、结果在考前、考中、考后充分告知报

12、考人员;报考人员需对参考全过程所提供的材料、所填报的每项信息履行真实性。建立健全追溯追责复核制,报考人员填报信息、电子文档、提供或上传资料长期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不符合当时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置追责,一律取消相应职业资格,据此获得的后续职业资格或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并记入当事人专业技术档案和有关诚信档案。 (二)单位资格初审时,由申请人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所在单位初审时,认为需留存备用备查的,可复印核对后,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核对一致”,原件退还申请人。 (三)网络系统人工核查时,主要对初审查验结果进行审核,重点对初审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进一步确认,不要考生提供毕业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书原件。 长沙市职改办联系电话:0731-84907978 联系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芙蓉中路一段669号市人社局22楼2205房 点击查看附件 1.2023年度下半年部分资格考试须参加考后人工核查补办人员名单 2.2023年报名表模板 3.工作年限证明模板(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4.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及职称考试资格审核系统操作手册第 9 页 共 9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工作报告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