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重于投入》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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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策重于投入政策重于投入政策重于投入政策重于投入科技创新政策解读科技创新政策解读科技创新政策解读科技创新政策解读 市科委政策法规处市科委政策法规处总体情况总体情况执行状况执行状况政策解读政策解读一、总体情况一、总体情况 能不能营造更好的政策环境。能不能营造更好的政策环境。世界各国技术创新政策,有九个特点:一是在法律的框架内推进技术创新;二是政府对技术创新的支持;三是各国政府通过制定创新计划来促进技术创新;四是政府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投入并非全是免费午餐;五是技术创新的国际合作不断加强;六是各国集中在对中小企业的支持;七是采取激励性政策吸引技术创新人才;八是设立天使基金,创办风险企业;九是由技术转移

2、转向推动技术创造。1.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 和关于实施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66号)提出了支持科技创新的60条政策措施。2.从2006年4月开始,科技部、发改委、财政部等16个部门陆续发布了76个实施细则。3.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已于2007年12月29日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修订后的科学技术进步法将于2008年7月1日起施行。1.出台了6个地方性法规和3个政府规章:重庆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 2.出台了89个文件(政策措施文件38个,管理性文件51个)。2004年关于加快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决定(渝委发200435号);2006年关于

3、实施中长期科技规划纲要建设学习型社会和创新型城市的决定(渝委发200616号。3.市级各部门出台了系列配套政策文件。二、执行状况二、执行状况总体评价各项政策都已落实,但执行面尚待扩宽存在问题部分政策操作性有待提高,政策执行面还不宽基层单位把握、运用政策的能力尚显不足 工作建议政策执行部门政策享受单位三、政策解读三、政策解读1.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v 政策摘要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v 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家税

4、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关于办理企业研究开发项目鉴定程序的通知(渝科委发200974号)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渝国税发200974号)v执行条件有研发项目:市级、区级科研项目;企业自立研究开发项目(包括委托开发项目)。【财政拨款,是指各级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每个研发项目需独立建帐,能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研发项目要符合国家两个目录: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即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

5、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工艺、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研究开发活动。对本市相关行业的技术、工艺领先具有推动作用,不包括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或对公开的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动。v办理部门 企业主管税务部门、市科委v咨询电话 重庆市税收咨询热线 023-12366 市国税局所得税处 市地税局所得税处 市科委政策法规处 v办理流程向当地主管税务部门提出申请;主管税务部门对企业申报的研究开发项目有异议的,可要求申请企业出具重庆市以上(含重庆市)科技主管部门的鉴定意见书。由主管税务部门向申请企业开具统一格式的“提供鉴定意见书的通知书”,申请企业据此将研究开发项目报请市科

6、委鉴定。企业在进行年度申报时,按规定享受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优惠政策。v申请材料(一)向当地主管税务部门提供的申请材料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审批(备案)表(一式三份)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情况归集表。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等资料。主管税务部门对企业申报的研究开发项目有异议的,申请企业还应出具重庆市科委的鉴定意见书。企业集团采取合理分摊研

7、究开发费的,在年度汇算清缴所得税申报时,企业集团还应报送明确规定参与各方在该研究开发项目中的权利和义务、费用分摊方法等内容的协议或合同,以及由母公司编制的集中研究开发项目立项书、研究开发费用预算表,并填报企业集团集中研究开发费用分摊表。在项目完工当年汇算清缴所得税申报时,企业集团还应报送由母公司编制的集中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开发费用决算表和决算分摊表。(二)申请市科委鉴定时需提供以下材料(一式四份):提供鉴定意见书的通知书复印件;企业研究开发项目鉴定意见书;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书;已列入市、区县(自治县)科技计划项目的,需提交计划立项申请书和任务书复印件;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

8、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复印件;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已列入市、区县(自治县)科技计划项目的,需提交计划立项文件复印件;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等资料;已列入市、区县(自治县)科技计划项目并结题的,需提交计划项目结题证书或报告复印件。图解图解备案程序: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提请备案,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登记备案。备案时限:主管税务机关应在受理纳税人减免税备案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备案工作,并告知纳税人执行。备案需提供的材料:(1)备案所属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的复印

9、件;(3)技术项目开发计划(立项书)和技术开发费预算;技术研发专门机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上年及当年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项目和发生额的有效凭据;(4)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企业主主管管税税务务机机关关(税税务务所所或或税税源源管管理理部部门门)登登记记备案备案主主管管税税务务机机关关(区区县县 税税 务务 局局)审批审批7日内完成备案登记并制作减免税备案通知书送达纳税人执行备案类减免税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等资料备案登记后7日内制作备案类减免税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报区县局区县局发现不符合条件的责成税务所(税源管理部门)核实,报区县局分管领导核准后制作终止备案类减免税决定书及送达回证送达

10、纳税人终止减免税和追缴不应当减免的税款2.企业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可加速折旧v政策摘要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可以加速折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v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v办理部门企业主管税务部门、市科委v咨询电话重庆市税收咨询热线 023-12366 市国税局所得税处 市地税局所得税处 图解:备案程序: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提请备案,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登记备案。备案时限:主管税务机关应在受理纳税人

11、减免税备案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备案工作,并告知纳税人执行。备案需提供的材料:(1)备案所属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3)需要加速折旧固定资产的名称、固定资产原值,折旧年限、折旧方法说明。(4)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主主 管管 税税 务务机机 关关(税税务务 所所 或或 税税源源 管管 理理 部部门门)登登 记记备案备案主主 管管 税税务务 机机 关关(区区 县县税税务务局局)审批审批7日内完成备案登记并制作减免税备案通知书送达纳税人执行备案类减免税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等资料备案登记后7日内制作备案类减免税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报

12、区县局区县局发现不符合条件的责成税务所(税源管理部门)核实,报区县局分管领导核准后制作终止备案类减免税决定书及送达回证送达纳税人终止减免税和追缴不应当减免的税款企业3.重点新产品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60%给予奖励v政策摘要列入国家级、市级新产品项目计划的新产品,经鉴定投产后,按现行财政体制,由市、区县财政按国家级新产品三年、市级新产品两年新增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60%给予奖励。v政策依据重庆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v办理部门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v咨询电话市科委发展计划处 市经济信息委科技处 v办理流程(申请市级重点新产品)每年两次,申报时间为4月、9月。向市科委申报重点新产品计划或

13、向市经济信息委申报市技术创新项目指导性计划,企业同一新产品项目原则上不允许同时或重复向市科委和市经济信息委申报。市科委或市经济信息委组织专家评审,下达重点新产品计划或技术创新项目指导性计划。企业申请市级新产品鉴定,并按要求提供研发工作报告(含技术工作报告)、检验测试报告、技术经济与社会效益分析报告、用户意见等鉴定资料。市科委或市经济信息委会同财政、国税等部门,组织鉴定委员会按照新产品定义做出客观、公正和较为全面的鉴定结论,鉴定组织单位据此颁发新产品鉴定证书。企业提出新产品拨款补贴申请,并准备相关文件资料(每年1-3月)。拨款申请报送当地国税和财政部门以及市国税、市科委或市经济信息委审查。市财政

14、局审定,安排补贴。v申请材料(申请市级重点新产品)区县科委盖章后的重点新产品申报表或区县经济信息委盖章后的技术创新项目立项建议书;必备附加材料:可说明知识产权状况的相关资料,特殊行业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辅助附加材料:查新报告、知识产权证明、环保达标证明、获奖证明、采标证明等。v办理流程申请国家级重点新产品(列入市级重点新产品计划的可申请国家重点新产品)申报时间为每年12月份。按照*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申报说明,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进行网上注册和填报。将所有申报材料(含附件)一式五份报市科委。市科委组织专家初审后上报科技部审定。v申请材料申请国家级重点新产品(列入市

15、级重点新产品计划的可申请国家级重点新产品)项目申报表;项目目前开发情况及产业化前景分析;附件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可说明知识产权归属和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涉及废水、废气、废物排放的项目,需提交环保达标证明;特殊行业许可证;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最近2年内查新报告等技术证明(说明)文件;权威机构检测报告、用户意见报告、高企证书、获奖证书、银行信用等级证明等。4.技术转让、开发、咨询、服务税收政策v政策摘要对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

16、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v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3号)、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国科发政字2000063号)、技术合同认定规则(国科发政字2001253号)v办理部门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科委v咨询电话重庆市科委成果处 v办理流程 常年受理企业或个人向市科委提出技术合同登记申请,市科委对其进行认定,并核定其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登记网站:)持有关书面合同和市科委出具的审核意见证明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核。v申请材料国内技术合同登记需准备的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

17、本)、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合同原件、技术合同技术性收入核定表、技术合同登记表、技术合同执行表(有付款发票才填)。涉外技术合同认定需准备的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合同原件、技术合同技术性收入核定表、技术合同登记表、技术合同执行表(有付款发票才填)、抬头给市科委的关于认定合同为技术合同的请示、外经贸委的技术合同登记证书和数据表。图解图解审批程序:纳税人提出申请,区县(自治县)地税局负责审批。审批时限:区县地税局应在受理纳税人减免税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并告知纳税人执行。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副本;(3

18、)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所得税申报表;(4)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技术性服务收入明细表。企企 业业行政审批事项(减免税)审批表签注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送达企业执行减免税申请书及其他要求资料.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区县局)(区县局)收到申请后20个工作日在行政审批事项(减免税)审批表签注意见5.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v政策摘要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v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172号)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36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

19、函2009203号)v办理部门企业主管税务部门v咨询电话重庆市税收咨询热线 023-12366 市国税局所得税处 市地税局所得税处 v办理流程 每年15月底办理上年度税收减免手续。申请减免。企业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和有关资料,向主管税务部门申请办理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备案手续,经主管税务部门登记备案后执行高新技术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减免办理程序。年度汇算清缴之前,填报“重庆*区税务局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表”,并报送以下资料:(1)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的说明;(2)企业年度研发费用结构明细表;(3)企业当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说明;(4)企业具有

20、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5)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6)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表;(7)主管税务部门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凭税务机关减免税备案通知书自行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自行计算并填列应享受的减免税额。图解图解备案程序: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提请备案,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登记备案。备案时限:主管税务机关应在受理纳税人减免税备案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备案工作,并告知纳税人执行。备案需提供的材料:(1)备案所属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

21、证的复印件;(3)高新技术企业证书(4)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企企主主管管税税务务机机关关(税税务务所所或或税税源源管管理理部部门门)登登记记备案备案主主管管税税务务机机关关(区区县县 税税 务务 局局)审批审批7日内完成备案登记并制作减免税备案通知书送达纳税人执行备案类减免税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等资料备案登记后7日内制作备案类减免税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报区县局区县局发现不符合条件的责成税务所(税源管理部门)核实,报区县局分管领导核准后制作终止备案类减免税决定书及送达回证送达纳税人终止减免税和追缴不应当减免的税款企业6.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级创新型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50%的奖励v政策摘要

22、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级创新型企业,从认定次年起,由市、区县(自治县)财政连续三年按其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百分之五十计算给予奖励,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v政策依据重庆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v办理部门市和各区县财政局、市科委v咨询电话市科委高新技术处 02367605931 市财政局企业处 02367575320v办理流程 每年3月31日前将申报资料报送纳税地区县财政局,其中,按现行财政体制需市与区县共同承担奖励资金的企业,由区县财政审核汇总后,于每年4月15日前向市财政局企业处报送相关申报资料(含企业报送明细资料1份)。市财政审核无误后下发正式通知,区县财政按要求向企业兑现奖励资金,应由市财

23、政承担部分,通过年终结算补助区县。对由区县财政全额承担奖励资金的企业,由区县财政审定后,直接向企业兑现奖励资金。v申请材料申请财政奖励资金的函件。工商执照复印件。高新技术企业或国家级创新型企业资格认定证书复印件等证明资料。企业所得税缴款凭证复印件。中介机构专项审计报告。相关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7.高新技术企业免缴生产性建设用房城市建设配套费v政策摘要高新技术企业免缴生产性建设用房城市建设配套费v政策依据重庆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v办理部门各区县城乡建委和市城市建设配套费管理办公室v咨询电话市城乡建委政务办理中心10号窗口 023-63672123v办理流程填报城市建设配套费减、免、缓申报审

24、批意见书,向市配套办申报。市配套办审核。市配套办发放办理配套费手续证明书。v申请材料申请报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证书及批文;城市建设配套费申报审批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招投标确认书;立项批文或企业投资备案证;初设审查批文;总平面图、施工图(建筑部分)。【补充】高新技术企业认定v申请条件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电子信息技术,生物与新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新材料技术,高技术服务业,新能源及

25、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八大高新技术领域范围。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根据不同经营规模达到3%-6%的要求。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应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v办理部门推荐部门

26、:企业所在区县的科技管理部门(含北部新区、西永微电子产业园管委会)受理部门:市科委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科技大厦1608室)咨询电话v办理流程 每年两次,申报时间为每年4月1日4月20日和9月1日9月20日。自我评价。参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财务审计。通过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认定的企业选择经认定机构备案公示的财务中介机构进行财务专项审计。上报资料。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进行注册,网络填写申请书及上传附件,同时将纸质申请资料交所在区县科技管理部门汇总推荐至市科委。市科委会同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进行初审、专家评审、现场抽查

27、、报国家公示备案,国家抽查无异议后,颁发认定证书。v申请材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专项审计报告,包括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等内容;年度审计报告,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协议、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高新技术产品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补充】国家级创新型企业认定先试点,后命名(我市现有7

28、个国家级创新型企业,有7个试点企业);市科委推荐,国家科技部确定;科技部每年要发一个推荐试点企业的文件(并分配名额);一般在上半年发文;试点时间一般为二三年材料:企业基本情况和试点工作方案;咨询:市科委政策法规处(02367512181)8.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税收优惠v政策摘要 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对从事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的,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按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8的比例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对其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免征

29、营业税。v政策依据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3号)、重庆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渝科委发2009162号)v办理部门企业主管税务部门、市科委v咨询电话市科委高新技术处 02367513582v办理流程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向当地主管税务部门提出减免税申请。向市科委报送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合同清单、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上一会计年度财务报表,市科委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审查。当地主管税务部门对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总和占当年总收入比例、国际(离岸)外包服务业务收入占当年总收入比例进行审查后,办理相关

30、税收优惠政策。v申请材料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审批(备案)表(一式三份);认定管理机构出具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合同清单、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上一会计年度财务报表;主管税务部门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补充】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v申请条件企业从事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或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且以上服务业务收入总和占当年总收入的70%以上;企业的注册地及生产经营地在重庆市;企业具有法人资格,近两年在进出口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行为,企业应采用先进技术或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职工总

31、数的50%以上。企业需获得有关国际资质认证(包括开发能力和成熟度模型、开发能力和成熟度模型集成、IT服务管理、信息安全管理、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ISO质量体系认证、人力资源能力认证等)并与境外客户签订服务外包合同,且其向境外客户提供的国际(离岸)外包服务业务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v办理部门推荐部门:企业所在区县的科技管理部门(含北部新区管委会)受理部门:市科委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重庆市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科技大厦1610室)v咨询电话 v办理流程向各区县和北部新区的科技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各区县和北部新区的科技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国税、地税、外经贸和发展改革部门联合初审。市科委会

32、同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外经贸委、市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评审。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经公示无异议报国家相关部门备案后,颁发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证书。v申请材料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申报推荐表;企业开展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论述;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企业工作场所证明复印件;经审计的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上年度销售/服务合同、合作开发合同、委托开发协议书等材料;企业员工花名册、企业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单复印件,企业前5位高管简历;其它佐证材料。如:企业采用先进技术或研发能力佐证材料、企业或产品的获奖证书、知识产权证书、客户评价证明等。9.高技术产业化项目房产税免征v政策摘要高技术产业化项目

33、新建或新购置的生产经营场所,自建成或购置之日起5年内免征房产税。v政策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若干规定的通知(渝府发200966号)v办理部门企业主管税务部门、市发展改革委v咨询电话市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处 02367575796v办理流程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市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办公室审查认定,发文并颁发认定证书。向当地主管税务部门提出减免税申请。当地主管税务部门核查后办理房产税减免。v申请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立项文件及认定证书;当地主管税务部门要求报送的其它资料。图解图解步骤应报送的资料步骤应报送的资料:由重庆由重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领导小市高新技术产业化工

34、作领导小组规定。组规定。步骤应报送的资料步骤应报送的资料:1.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认定文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认定文件;件;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3.新建或新购置房产的证明文新建或新购置房产的证明文件;件;4.纳税申报表。纳税申报表。企业重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主管税务机关(区县税务局)备案 执 行10.科技保险补贴v政策摘要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保险保费每年按险种给予30%-70%保费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额度不超过10万元。v政策依据重庆市科技保险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渝财教2009132号)v办理部门市财政局、市科委v咨询电话 市科委条件财务处02367516

35、529v办理流程常年受理,每年4月、10月集中审定。企业与开展科技保险的保险机构制定投保方案,并签订保险合同。申请补贴单位凭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保费发票到重庆生产力促进中心申请补贴。重庆生产力促进中心对申请单位投保方案和科技保险资金补贴申请进行形式审查。重庆生产力促进中心审查核实后报送市科委。市科委会同市财政局审定补贴方案。市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拨付给申请单位。v申请材料科技保险补贴资金申请表;与保险机构签订的保险合同复印件;保单及发票复印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11.科技贷款补助v政策摘要科技贷款补助是指对科技企业及科研院所获得银行专项科技贷款后的利息补助。利息补助

36、最高不超过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50%,同一科技企业的补助累计三年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最高不超过70%,同一科技企业的补助三年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万元。已获其它贴息补助的项目,不得申报科技贷款补助。v政策依据重庆市科技投融资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渝财教2010119号)v办理部门市科委、市财政局、市知识产权局v咨询电话市科委条件财务处 02367513235 市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 02367512851v办理流程科技贷款贴息实行一年一报。拟申请贴息的单位每年4月底前向市科委提出申请,并抄报市财政局。市科委会同市财局对所受理贴息申请进行审定,确定贴息项目和贴息金额,

37、并根据审定结果联合下达年度科技贷款贴息计划。v申请材料科技贷款贴息申请表;与贴息项目有关的银行贷款合同(复印件);贷款收款凭证和银行利息支付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单位上年度会计报表;与项目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12.专利费用减缓及资助v政策摘要对企业发明专利的申请费、实质审查费、复审费和授权后前三年的年费以及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费、授权后前三年年费给予一定比例的减缓。其中,申请费、实质审查费、授权后前三年年费减缓70%,复审费减缓60%。对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专利申请费按实际发生额予以资助;三种专利获权后予以一次性资助,其中发明专利资助2000元/件,实用新型、外

38、观设计资助300元/件。v政策依据重庆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重庆市专利资助办法(试行)v办理部门市知识产权局v咨询电话市知识产权代办处 02367606650v办理流程 每年2月20日至3月31日受理上年度的资助申请。单位或个人到市知识产权代办处提出申请。市知识产权局进行审核,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签发付款凭单。申请资助的个人,持付款凭单领取现金资助;申请资助的单位,由市知识产权局通过银行划入单位账户。v申请材料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或专利证书;缴费收据;专利申请费用资助申请表;专利申请费用资助明细表;企业营业执照。13.自主创新产品采购优惠v 政策摘要经认定的国家自主创新产品在政府采购、国家重

39、大工程采购等财政性资金采购中优先购买,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相关产业化政策中给予重点支持。v政策依据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国科发计字2006539号)v办理部门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v 咨询电话市科委发展计划处 02367515923v办理流程按照*年度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申报说明,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进行网上注册和填报。将所有申报材料(含附件)一式四份送交市科委。市科委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初审,上报科技部审定。科技部等部门发布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并向社会公示后,颁发国家自主创新产品证书。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在产品目录

40、的基础上确定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实行动态管理。进入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的产品可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受政策扶持。v申请材料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申报表;相关必备材料和其他证明材料,要求与申报表中顺序一致。14.创业投资企业税收政策 v政策摘要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v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v办理部门企业主管税务部门图解图解审批程序:年度终了后2个月内纳税人提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受理并审核,市财政、市国税

41、、市地税局共同负责审批。审批时限:区县地税局应在受理纳税人减免税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并告知纳税人执行。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副本;(3)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所得税申报表;(4)重庆市创业投资企业投资抵免申请表(5)创业企业投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基本千情况表(6)经备案管理部门核实的创业投资企业投资运作等证明材料(7)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合同的复印件及实投资金验资证明等相关材料(8)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基本情况,以及省级科技部门出具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和高新技术项目认定证书的复印件。企企业业主管税务机主管税务机关关(区县局)(区县局)(市市财财政政局局、市市国

42、国税税局局、市市地地税税局局)共共同同审批审批行政审批事项(减免税)审批表市局签订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送达企业执行减免税申请书及其他要求资料.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在行政审批事项(减免税)审批表签署意见。40个工作日内在行政审批事项(减免税)审批表签订意见15.软件产业的税收政策 v政策摘要增值税即征即退以及退还税款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企业所得税的“两免三减半”;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职工培训费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购进软件可加速折旧;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享受软件企业企业所得税政策;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生产性设备可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的“五免五减半

43、”;企业所得税的“两免三减半”;企业所得税退还和追缴政策。v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 v办理部门企业主管税务部门 图解图解审批程序:纳税人提出申请,区县(自治县)地税局负责审批。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副本;(3)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所得税申报表;(4)省级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企企 业业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区县局)(区县局)收到申请后20个工作日在行政审批事项(减免税)审批表签注意见行政审批事项(减免税)审批表签注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送达企业执行减免税申请书及其他要求资料.16.科技企业孵

44、化器可享受营业税、土地使用税及房产税的减免v政策摘要自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孵化器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v政策依据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渝地税发2007254号)v办理部门企业主管税务部门图解图解步骤应报送的资料:由国务院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步骤应报送的资料:(1)国务院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符合减免税条件的证明文件;(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3)进入孵化器的孵化企

45、业名单、场地租用情况明细表;(4)纳税申报表。企业国务院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认定主管税务机关(区县税务局)审核执 行17.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政策 v政策摘要中小企业投资建设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其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以及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和配套件、备件,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中小企业,可以按现行政策规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v政策依据关于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若干政策(发改企业20072797号)v办理部门企业主管海关、税务部门18.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税收优惠政策 v政策摘要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继续执行免征三年营业税的税收优

46、惠政策。v政策依据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意见(国办发200690号)v办理部门企业主管税务部门19.外经贸企业技改项目补助政策 v政策摘要对外经贸企业技改项目予以设备购置资助,从事国家鼓励类新产品研发项目进口的自用设备,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政策,对模具企业生产销售的模具产品实行增值税先征后按50%返还。v政策依据重庆市外经贸企业技术改造及新产品研发资助暂行办法(渝外经贸发2007416号)v办理部门市外经贸委20.境外投资出口退(免)税 v政策摘要对鼓励类境外投资项目,以设备及零配件等实物投资出口的,按全国统一的出口退税政策给予退(免)税。v政策依据境外投资产业指导政策(发改外资

47、20061312号)v办理部门企业主管 海关、发展和改革部门21.国际市场开拓费用支持 v政策摘要 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等认证,软件成熟度认证,产品的各类国际、国外认证,给予认证费或检验检测费的支持,最高不超过认证费或检验检测费的70。给予境外商标和专利注册费用支持,最高不超过注册费的70。境外知识产权备案给予备案费支持,支持比例最高不超过备案费的70。v政策依据重庆市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渝外经贸发2007416号)、重庆市品牌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渝外经贸发200795号)v办理部门 市外经委 22.分析测试经费优惠补贴 v政策摘要对使用协作共用仪器从事科研、新技术和新产品开发的在渝用户给予10%-30%的分析测试经费优惠补贴。v政策依据重庆市大型科学仪器资源共享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渝科委发200464号)v办理部门市科委条件财务处另外:企业所得税工资支出税前扣除政策、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捐赠税前扣除、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专用设备,可以抵免购置设备当年的应纳税额等重庆市地税局门户网站专题栏重庆市科技创新政策规定 v敬请批评指正!敬请批评指正!v王王 伟:伟:67512121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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