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度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镇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doc

上传人:Wo****W 文档编号:80377140 上传时间:2023-03-22 格式:DOC 页数:10 大小:2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重度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镇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重度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镇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重度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镇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重度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镇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doc(10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重度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镇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_镇政府关于集中开展土小企业清理取缔活动的实施方案组 长: _镇政府镇长副 组 长:_ _镇政府副镇长成 员:_ _镇党委副书记_ _镇人大副主席_ _镇安监站站长_ _镇纪委书记_ _镇民政所长_ _镇派出所长_ _镇校区校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_(主管环保工作领导兼任)。_镇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_镇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统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提高预防、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减缓重污染天气程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

2、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_37号)、关于统一京津_城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函(环办应急函20_225号)、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_80号)、中共_省委_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_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_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_政办字20_178号)、_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邢政办函20_43号)、_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文件。(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_镇行政区域内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沙尘暴天气应对工作不适用本预案。(四)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作为

3、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出发点和首要任务,在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基础上,采取应急措施,最大程度减缓空气重污染程度。2.统一领导,部门联动。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充分发挥部门的专业优势,强化协同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3.明确责任,强化落实。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工作重点、工作程序,奖惩并举,严格落实工作职责,确保监测、预警、响应等工作的各环节有人、有据、有序、有效执行。4.信息公开,全民参与。公布空气质量状况、预警信息、应急措施等,积极宣传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引导公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积极参与应对工作。(五)预案体系_镇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是_镇政府专项应急预案。镇政府相关部门专项实施方案,各村支部重污染

4、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方案,相关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共同构成_镇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并与_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衔接,以其为依据,对相关内容进行分解和细化。二、组织机构和职责_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组织、协调_镇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检查评估等工作。督导检查组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成员单位成立督导检查组,负责对各相关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准备、响应等职责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考核,及时反馈有关情况并对履职不到位的提出问责处理意见。三、预警(一)预警分级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发展趋势和严重性,将预警划分为四个等级,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

5、蓝色预警:预测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24小时均值,下同)20_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_将持续2天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_将持续3天,且出现AQI日均值300的情况时;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_将持续4天及以上,且AQI300日均值将持续2天及以上时,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并将持续1天及以上时。(二)预警发布与解除当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接到_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发布的预警信息或预警解除信息时,按要求组织发布或解除本辖区预警信息。1.预警发布(1)预警发布方式与程序。当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

6、组接到_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发布的预警通知时,于2小时内完成审批程序,即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审批表,并发布预警信息,蓝色、黄色预警由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审批,橙色预警由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审批,红色预警由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预警信息发布对象为需要采取措施的各成员单位。预警信息包括:重污染天气出现的时间、范围、污染程度、主要污染物、预警级别及气象条件情况、主要污染物指标等。(2)预警级别调整预警信息发布后,接到_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关于预警级别调整通知,达到其他级别的预警条件,预警需要升级或降级的(不含降级为蓝色预警),按照预警发布

7、程序调整预警级别。2.预警解除当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_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发布的预警解除通知时,于2小时内完成审批程序,即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解除审批表,并发布预警解除信息,黄色预警解除由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审批,橙色预警解除由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审批,红色预警解除由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批。蓝色预警可自动解除。四、应急响应(一)应急响应分级及内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划分为四个等级,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级应急响应、级应急响应、级应急响应、级应急响应。应急响应的内容包括公众防护措施、倡议性污染应急措施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二)应急响应

8、启动发布预警时,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三)分级响应措施1.级应急响应措施(1)公众防护措施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已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幼儿园、中小学和企事业单位等,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2)倡议性污染应急措施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夏天可适当将空调调高12,冬天可适当将空调调低12。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

9、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自觉调整生产周期,减少污染物排放。2.级应急响应措施执行级应急响应措施基础上,增加:(1)公众防护措施由县教育主管部门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2)倡议性污染应急措施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倡导排污单位加强管理,主动减排,可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污染排放的生产工艺的生产时间。(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机动车限行措施。县主城区内禁止核定载重量为2吨(含)以上的货车,机动车限行与市限行同步。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采取降低生

10、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在现有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基础上,最低减少20的大气污染排放量。全县工业企业烟粉尘排放总量为0.49吨/日,每日削减量为0.098吨/日,全县工业企业so2排放总量为0.59吨/日,每日削减量为0.118吨/日,全县工业企业No_排放总量为0.33吨/日,每日削减量为0.066吨/日。也可采取轮流停产、限时停产、限产等方式实现应急减排目标。水泥粉磨站停止生产,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原材料运输。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除应急抢险外,建成区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

11、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督查,督导施工单位强化建筑工地抑尘措施。落实工地围挡、覆盖、洒水抑尘措施,工地洒水每日2次以上。非冰冻期,增加城市道路的机扫、冲洗、洒水作业频次,每日对主要干道洒水抑尘作业3次以上。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3.级应急响应措施执行级应急响应措施基础上,增加:(1)公众防护措施由镇校区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可采取弹性教学,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2)倡议性污染应急措施倡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应急强制响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

12、作制。自觉停驶20_3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燃油机动车。(3)强制性减排措施机动车限行措施。除纯电动车辆、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禁止核定载质量为2吨(含)以上的货车(办理通行证的除外)、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施工单位落实工地围挡、覆盖、洒水抑尘措施,工地洒水每日4次以上。非冰冻期,增加城市道路的机扫、冲洗、洒水作业频次,每日对城市主要干道洒水抑尘作业4次以上。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生产。4.级应急响应措施执行级应急响应措施基础上,增加:(1)公众防护措施当接到红色预警且AQI日均值达到500时,在镇校区指导下,有条件的学校可采取停

13、课措施。对于已经到校的学生,学校可安排学生自习;对于未到校的学生,学校可通过远程教育等方式,安排学生在家学习。(2)倡议性污染应急措施自觉停驶20_5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燃油机动车。(3)强制性减排措施机动车限行措施。除执行级应急响应不受限行措施机动车外,所有非营运机动车实行单双号通行(单号单日通行,双号双日通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限行区域为_街、泰山路、朝阳街、玉兰路围合区域(不含上述街道),限行时间为7:00至21:00。加大公共交通运力,减免公交乘车费用。县主城区内,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和车辆停止使用。水泥行业原材料用量大的企业,停止原材料机动车运输。以柴油为燃

14、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停止使用,大型运货柴油车辆绕行城市最外侧环线。除应急抢险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和建筑工地作业(电器、门窗安装等不产生大气污染物的工序除外)。非冰冻期,增加城市道路的机扫、冲洗、洒水作业频次,每日对城市主要干道洒水抑尘作业5次以上。5.鼓励措施鼓励企事业单位实时关注空气质量预报信息,根据天气变化趋势合理安排生产周期和原材料运输,重污染天气期间尽最大可能减少污染物排放和车辆运输。鼓励企业在采暖期尽量降低生产负荷,可安排设备大修、炉窑冷修等工作,减少采暖期大气污染物排放。6.补充说明当提前发布黄色及以上预警信息时,应按照要求采取应急减排措施,当污染达到相应级别时,再采取公众防护措施(

15、公众防护措施和强制性减排措施可分开执行)。当紧急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时,当天不采取机动车限行措施。在级、级应急响应时,公安交警部门加强市主城区周边进口警力部署,设置限行提示标志,提示、劝返限行车辆;在城区内通过电子警察和现场检查,严格依法处罚违反限行规定的机动车;对在受限时间内驶入城区的车辆,按照驶入劝导告知停驶、二次核查确认驶出、三次依法处罚的方式严格管理;在级、级应急响应有关车辆限行措施中,军队、警务、环境执法、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民生保障、环卫作业车辆和单位通勤车、公交车、出租车、纯电动车辆、燃气车辆、学校校车、银行运钞专用车可不执行限行措施。对个人、家庭两部

16、以上车属同组限行情形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为其中一部车办理号牌变更服务。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主要指生产过程中排放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和VOCs气体的工业企业。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应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增强应急减排措施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可核实性。当紧急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时,从预警发布至预警解除时间在48小时(含)以内,因生产工艺特点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到位需要12个小时及以上的企业,且在减排措施落实过程中污染物排放浓度波动较大,排放浓度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应向县政府做出文字说明,经县政府批准后,可适当延长停限产期限,但不得超过72个小时

17、;如出现重污染天气持续情况,企业应立即采取停产、限产等减少污染物排放措施,实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目标。在级及以上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的窑炉,可不采取停产、限产措施,但应采取大气污染物应急减排置换的方式,实现应急减排目标;由于生产工艺特点不能停止生产,以及停产、限产不能实现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的企业,要做到大气污染物应急减排最大化,并停止原材料机动车运输,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无特殊情况,应急响应期间按预案规定的减排比例进行减排;在遇有重大活动等情况下,按照国家、省、市通知规定的减排比例进行减排。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启动时,已经执行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的工业企业,减排比例达20及以

18、上的,可不执行重污染天气级应急响应减排措施;减排比例达30及以上的,可不执行重污染天气级和级应急响应减排措施;减排比例达50及以上的,可不执行重污染天气级、级和级应急响应减排措施。施工工地和应急减排企业实行动态调整,其中,施工工地由住建部门负责统计,作为住建部门专项实施方案附件。五、措施实施责任落实各村委会接到预警指令后,应按照应急预案和实施方案(专项方案)要求立即组织开展应急响应。各村居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属地重污染天气应急主体责任,组织企业严格执行措施;各成员单位加强对本行业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的组织管理,逐级细化各项措施的实施,督查行业职能部门认真执行应急措施。重污染天气期间,各村居委

19、会要按要求及时反馈应急措施落实情况。(二)信息发布与宣传镇宣传部负责预警条件下应急宣传,组织各村委会及媒体依据应急预案开展重污染天气预警的信息发布、响应工作宣传。全面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和应急响应措施,密切关注舆论,及时积极正面引导舆论,回应社会关切,动员社会参与,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作用,及时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手机等渠道发布预警信息,方便公众及时了解重污染天气情况及相关应急措施,加强自身健康防护,引导公众支持参与改善空气质量的行动。凡向社会提供信息服务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均有义务免费向社会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解除信息,以及公众防护、倡议性应急措施等相关信息。(三)公众监督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建立公众监督检查机制,制定奖惩制度,通过网络平台、热线电话等多种渠道,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全天开通3723169环保热线电话,以便公众监督举报,并向社会公布公众监督举报方式,鼓励公众对企业停产限产、机动车限行等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实名举报,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举报后,将举报内容反馈至督导检查组,经核查属实的给予奖励,对散布谣言并造成恶劣影响者进行责任追究。第 10 页 共 10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工作计划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