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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共青团关于青少年网络问题的调查第一:在网络上浏览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第二:热衷于网络聊天,聊天室的内容低俗。第三:沉迷网络,不顾自己的身体健康,无节制上网,通宵达旦。第四:网上交友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影响了正常的学习生活,第五:利用网络知识恣意妄为,缺乏社会责任感,破坏网络秩序。第1页/共8页“五要”“五不要”文明公约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空间第2页/共8页普 法 窗 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64条规定:制作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
2、杀、恐怖、赌博等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网络信息等,由主管部门责令整改,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第20条规定:阅读、观看健康有益的图书、报刊、音像和网上信息。第3页/共8页乌乌 市市 大大 劫劫 案案一个大部分由未成年人组成的抢劫团伙,手持砍刀、钢管等器械,专抢碱泉街附近几所中学的学生。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公安分局碱泉街派出所警察已经抓获其中8名嫌疑人。1月2日19时许,一名满头缠着纱布的初三学生在家人陪同下来到碱泉街派出所报案称,他刚出校门就被八名青年围住,让他掏出口袋里的钱,见他不愿意,这伙人拿出棒子打得他满脸是血。正在这时,学校里又出来好多学生,那伙人才离开。警方立刻
3、展开调查。1月5日,在青年路某小区的一家网吧里2名嫌疑人落网。1月7日凌晨,另外6名嫌疑人也在网吧被抓获。办案民警介绍说:“这个团伙涉案人数至少有12人,甚至更多。他们从去年8、9月份开始实施抢劫,采用恐吓、殴打等手段,先后在碱泉街附近的4所学校及203公交车终点站附近,对学生下手,半年抢了近7000元。和以往抢劫学生案件有所不同的是,他们连女学生也抢,对此学生们感到恐惧。目前抓获的8人中,年纪最大的18岁,最小的才15岁。”“抓获的8人中,都曾因抢劫学生被抓过,因为年龄太小,大多免于刑事处罚。其中王某2007年因抢劫被法院判处缓刑。这些孩子都已辍学,常年泡在网吧里,抢来的钱都花在玩游戏上。游
4、戏中的杀人、抢劫画面是他们犯罪的诱因之一。”民警常建新说。据了解,该团伙抢劫学生30余次,另外,还涉嫌多起盗窃案件。第4页/共8页“真心英雄真心英雄”未成年人高某在网吧看了电影古惑仔后,为寻求刺激,竟模仿电影情节在街上用刀随意捅人,导致一名年仅21岁的女大学生死亡,日前,高某被上海长宁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家住沈阳的高某性格较内向,初中毕业后赋闲在家。去年6月上旬,他对母亲说想外出旅游,便离开老家乘火车到大连玩。几天后,高某来到上海。6月18日晚,高某在网吧上网,播放电影了古惑仔。以前就很喜欢这部电影的他此时看了更觉热血沸腾,觉得拿刀砍砍杀杀十分刺激。于是他拿起前几天切西瓜用的水果刀出了网
5、吧大门,此时在上海某大学就读的小玲正巧和一起打工的同事路过,高某模仿电影情节,持刀冲向素不相识的小玲,对着她的胸部、腹部等部位连续刺戳十余刀后弃刀逃逸,可怜的小玲姑娘因失血性休克而死亡。法院认为,高某故意剥夺他人生命,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高某犯罪时未满18周岁,有自首情节,家属也已作出了部分经济赔偿,故依法酌情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第5页/共8页普普 法法 窗窗 口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6条规定:中小学校园周围不得设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30条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禁入营业场所、未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改,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第6页/共8页普法小儿歌普法小儿歌网络游戏易上瘾,网络游戏易上瘾,忘记回家和学习;忘记回家和学习;远离网吧莫沉迷,远离网吧莫沉迷,虚拟世界别当真;虚拟世界别当真;网上人品难区分,网上人品难区分,小心谨慎没有错。小心谨慎没有错。第7页/共8页感谢您的观看!第8页/共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