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简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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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简版)梁河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5月24日发布 13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简版) 一、受理范围本行政许可适用于在梁河县行政区域内的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定登记,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设定登记,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定登记,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定登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设定登记,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设定登记,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设定登记,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为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依法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依法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办理国有土地使用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不动产权证遗失补办登记。

2、二、审批条件本审批事项准予批准的条件:1.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符合法定条件和形式;2.土地权属清楚无争议。本审批事项不予批准的情形:1.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2. 不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受理地点:梁河县遮岛镇滨河路91号县综合服务大楼办事窗口:梁河县遮岛镇滨河路91号县综合服务大楼主楼(2层)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乘车方式:县城内可乘2路公交车到政务大厅路口步行400m即到。四、申请材料(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首次登记申请材料目录(出让地)序号提交材料名

3、称原件/复印件纸质/电子文件份数齐备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原件纸质12申请人身份证明 (1)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2)法人代表人的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受托人身份证;(5)身份证;(6)婚姻关系证明;(7)家庭户口薄。验核原件收复印件纸质13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包括:(1)土地成交确认书和出让合同;(2)出让金缴纳发票及土地相关费用缴清证明。原件纸质14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原件纸质、电子文件15建设用地批准书原件纸质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首次登记申请材料目录(划拨、租赁、作价入股、授权经营)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纸质/电子文件份

4、数齐备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原件纸质12申请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身份证明 (1)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2)法人代表人的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受托人身份证;(5)身份证;(6)婚姻关系证明;(7)家庭户口薄。验核原件收复印件纸质13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包括:(1)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用地文件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等相关材料;(2)以租赁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土地租赁合同和土地租金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3)以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批准文件和其他相关材料;(4)以授权经营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土地资产授权经营批准文件和其他

5、相关材料。原件纸质14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原件纸质15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原件纸质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变更登记申请材料目录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纸质/电子文件份数齐备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原件纸质12申请人身份证明 (1)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2)法人代表人的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受托人身份证;(5)身份证;(6)婚姻关系证明;(7)家庭户口薄。验核原件收复印件纸质13原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纸质1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材料,包括: (1)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提交工商、公安等有权机关提

6、供的证明文件; (2)土地面积、界址范围变更的,除应提交变更后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外,还应提交:以出让方式取得的,提交出让补充合同;因自然灾害导致部分土地灭失的,提交证实土地灭失的材料;(3)土地用途变更的,提交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和土地出让合同或者补充协议;(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权利期限发生变化的,提交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出让合同补充协议;(5)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的,提交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意分割或合并的批准文件以及变更后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6)共有人共有性质变更的,提交共有

7、性质变更合同书或生效法律文书。夫妻共有财产共有性质变更的,还应提交婚姻关系证明。原件纸质15依法应当纳税的,提交完税凭证验核原件收复印件纸质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转移登记申请材料目录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纸质/电子文件份数齐备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原件纸质12申请人身份证明 (1)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2)法人代表人的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受托人身份证;(5)身份证;(6)婚姻关系证明;(7)家庭户口薄。验核原件收复印件纸质13原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纸质1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的材料,包括:(1)买卖的,提交买卖合同;互换的,提交互换合同;赠与的,提交赠与合同;(2

8、)因继承、受遗赠取得的,提交死亡证明、遗嘱、全部法定继承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等;(3)作价出资(入股)的,提交作价出资(入股)协议;(4)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分立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提交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分立的材料以及不动产权属转移的材料;(5)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的,提交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的协议;共有份额变化的,提交份额转移协议;(6)分割、合并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提交分割或合并协议书,或者记载有关分割或合并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实体分割或合并的,还应提交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意实体分割或合并的批准文件以及分割或合并后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

9、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7)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权属发生变化的,提交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原件纸质15申请划拨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的,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原件纸质16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税费的,提交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凭证、税费缴纳凭证验核原件收复印件纸质17依法应当纳税的,提交完税凭证验核原件收复印件纸质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注销登记申请材料目录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纸质/电子文件份数齐备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原件纸质12申请人身份证明 (1)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2)法人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10、3)授权委托书;(4)受托人身份证;(5)身份证;(6)婚姻关系证明;(7)家庭户口薄。验核原件收复印件纸质1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纸质1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材料,包括: (1)权利人放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提交权利人放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书面文件。被放弃的国有建设用地上设有抵押权、地役权或已经办理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的,需提交抵押权人、地役权人、预告登记权利人或查封机关同意注销的书面文件;(2)依法没收、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提交人民政府的生效决定书;(3)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导致权利消灭的,提交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原件纸质1(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11、及房屋所有权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首次登记申请材料目录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纸质/电子文件份数齐备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原件纸质12申请人身份证明 (1)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2)法人代表人的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受托人身份证;(5)身份证;(6)婚姻关系证明;(7)家庭户口薄。验核原件收复印件纸质1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包括:(1)土地成交确认书和出让合同;(2)出让金缴纳发票及土地相关费用缴清证明。原件纸质14建设用地批准书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纸质15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原件纸质16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原件纸质17房

12、屋管理部门审核材料(首次)原件纸质18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原件纸质、电子文件19依法应当纳税的,提交完税凭证验核原件收复印件纸质1注:1.首次登记前应申报建立并核定电子楼盘信息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实施前的房屋,可提交工程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变更登记申请材料目录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纸质/电子文件份数齐备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原件纸质12申请人身份证明 (1)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2)法人代表人的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受托人身份证;(5)身份证;(6)婚姻关系证明;(7)家庭户口薄。验核原件

13、收复印件纸质13原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纸质1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的材料,包括: (1)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提交工商、公安等有权机关提供的证明文件; (2)房屋面积、界址范围发生变化的,除应提交变更后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外,还需提交:属部分土地收回引起房屋面积、界址变更的,提交人民政府收回决定书;改建、扩建引起房屋面积、界址变更的,提交规划验收文件和房屋竣工验收文件;因自然灾害导致部分房屋灭失的,提交部分房屋灭失的材料;其他面积、界址变更情形的,提交有权机关出具的批准文件。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的,

14、还应当提交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和土地价款缴纳凭证;(3)用途发生变化的,提交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与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权利期限发生变化的,提交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和出让合同补充协议;(5)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应当按有关规定提交相关部门同意分割或合并的批准文件;(6)共有性质变更的,提交共有性质变更协议书或生效法律文书。原件纸质15依法应当纳税的,提交完税凭证验核原件收复印件纸质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转移登记申请材料目录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纸质/电子文件份数齐备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原件纸质12申

15、请人身份证明 (1)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2)法人代表人的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受托人身份证;(5)身份证;(6)婚姻关系证明;(7)家庭户口薄。验核原件收复印件纸质13原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纸质1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材料,包括: 原件1份(1)买卖的,提交网签买卖合同;互换的,提交互换协议;赠与的,提交赠与合同;(2)因继承、受遗赠取得的,提交死亡证明、遗嘱、全部法定继承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等;(3)作价出资(入股)的,提交作价出资(入股)协议;(4)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分立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提交法人

16、或其他组织合并、分立的材料以及不动产权属转移的材料;(5)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的,提交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的协议;共有份额变化的,提交份额转移协议;(6)不动产分割、合并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提交分割或合并协议书,或者记载有关分割或合并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实体分割或合并的,还应提交有权部门同意实体分割或合并的批准文件以及分割或合并后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7)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权属发生变化的,提交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原件纸质15已经办理预告登记的,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纸质16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17、转移的,还应当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原件纸质1房屋交易和产权状况审核材料(商品房转让、赠与、继承、离异)原件纸质17依法应当纳税的,提交完税凭证验核原件收复印件纸质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注销登记申请材料目录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纸质/电子文件份数齐备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原件纸质12申请人身份证明 (1)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2)法人代表人的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受托人身份证;(5)身份证;(6)婚姻关系证明;(7)家庭户口薄。验核原件收复印件纸质1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纸质1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消灭的材料,包括:(1)不动产灭失的,

18、提交其灭失的材料;(2)权利人放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提交权利人放弃权利的书面文件。设有抵押权、地役权或已经办理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的,需提交抵押权人、地役权人、预告登记权利人、查封机关同意注销的书面材料;(3)依法没收、征收、收回不动产的,提交人民政府生效决定书; (4)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导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消灭的,提交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原件纸质1(三)抵押权登记抵押权登记申请材料目录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纸质/电子文件份数齐备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原件纸质12申请人身份证明 (1)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2)法人代表

19、人的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受托人身份证;(5)身份证;(6)婚姻关系证明;(7)家庭户口薄。验核原件收复印件纸质1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纸质14主债权合同。最高额抵押的,应当提交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债权的合同或者其他登记原因文件等必要材料原件纸质15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中包含抵押条款的,可以不提交单独的抵押合同书。最高额抵押的,应当提交最高额抵押合同原件纸质16下列情形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同意将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的,应当提交已存在债权的合同以及当事人同意将该债权纳入最高额抵押权担保范围的书面材料;(2)在建建筑物抵押的,应当提交建设

20、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纸质17抵押机构资质证明原件纸质18不动产价值认定的材料(评估报告)原件纸质1抵押注销登记申请材料目录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纸质/电子文件份数齐备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原件纸质12申请人身份证明 (1)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2)法人代表人的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受托人身份证;(5)身份证;(6)婚姻关系证明;(7)家庭户口薄。验核原件收复印件纸质13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纸质14债权消灭的材料原件纸质1(四) 预告登记申请材料目录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纸质/电子文件份数齐备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原件纸质12申请人身份证明 (1)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

21、代码证;(2)法人代表人的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受托人身份证;(5)身份证;(6)婚姻关系证明;(7)家庭户口薄。验核原件收复印件纸质13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纸质14属于下列情形的,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预购商品房的,提交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或土地管理部门备案,作为登记的申请材料。(2)以预购商品房等不动产设定抵押权的,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以及不动产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3)不动产转移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转让合同;(4)不动产抵押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抵押合同和主债权合同。原件纸质15预

22、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材料原件纸质1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中包括预告登记的约定或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约定,可以不单独提交相应材料。(五) 更正登记依申请更正登记申请材料目录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纸质/电子文件份数齐备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原件纸质1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核原件收复印件纸质13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但不动产登记机构书面通知相关权利人申请更正登记的除外原件纸质14申请人为不动产权利人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申请人为利害关系人的,证实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不动产权利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原件纸质1依职权更正

23、登记申请材料目录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纸质/电子文件份数齐备1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 原件纸质12通知权利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更正登记的材料和送达凭证原件纸质1(六)不动产查封、解封登记查封申请材料目录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纸质/电子文件份数齐备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原件纸质12查封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验核原件收复印件纸质13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纸质14查封、预查封的法律文书原件纸质1解封申请材料目录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纸质/电子文件份数齐备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原件纸质12解封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验核原件收复印件纸质13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纸质1

24、4解封的法律文书原件纸质1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五、审批时限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首次登记20个工作日变更登记10个工作日转移登记15个工作日注销登记3个工作日(2) 抵押登记5个工作日抵押注销3个工作日(3) 预告登记10个工作日(4) 更正登记10个工作日(5) 查封解封即时办结六、审批收费按件收取登记费:住宅类80元,非住宅类550元,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一)减半收取登记费,同时不收取第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工本费的情形:1、申请不动产更正登记、异议登记的;2、不动产权利人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申请变更登记的;3、

25、同一权利人因分割、合并不动产申请变更登记的;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减半收取的。(二)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含第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工本费):1、申请与房屋配套的车库、车位、储藏室等登记,不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的(申请单独发放权属证书的,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登记费);2、因行政区划调整导致不动产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房屋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登记的;3、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申请不动产登记的;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家庭承包或其他方式承包取得农用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申请登记的;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家庭承包或其他方式承包取得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经营权申请登记的;6、

26、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国有农用地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生产,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或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登记的;7、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导致土地、房屋等确权变更而申请变更登记的;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免收的。 (三)只收取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每本证书10元:1、单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2、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的;3、夫妻间不动产权利人变更,申请登记的;4、因不动产权属证书丢失、损坏等原因申请补发、换发证书的。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审批结果:不动产权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送达方式:直接领取梁河县遮岛镇滨河路91号县综合服务大楼主楼(2层)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八、咨询

27、及监督渠道咨询电话 06923019608,监督电话 06923019603咨询地址:梁河县遮岛镇滨河路91号县综合服务大楼主楼(2层)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投诉地址:梁河县遮岛镇滨河路91号县综合服务大楼主楼(6层)国土资源局综合办公室九、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下载地址:直接领取:梁河县遮岛镇滨河路91号县综合服务大楼主楼(6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股网上服务大厅地址:点击网页最顶端切换服务地址链接选择“德宏州”“梁河县”“网上办事”按实施主体选择“县国土局”“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附件 不动产首次、变更、转移、更正、预告登记流程图附件 不动产抵押登记流程图附件 不动产注销、抵押注销、查封、解封办事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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