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理审计报告【实用】.docx43638.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土地整理审计报告【实用】.docx43638.pdf(3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 土地整理项目的主要目的就是通过调整农地结构,归并零散地块、平整土地、改良土壤、道路等综合建设,增加可利用土地面积和有效耕地面积。下面整理的是一篇土地整理审计报 告,欢迎阅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井研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 XXXX 年 4 月 26 日至 8 月 1 日,对井研县国土 局(以下简称“县国土局”)组织实施的井研县石牛 乡石牛村等 3 个村土地整理项目管理、竣工结算及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县国土局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井研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一
2、条的规定出具审计报告。一、工程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一)工程立项情况。1.XXXX 年 7 月 28 日,四川省国土 厅以关于井研县石牛乡土地整理项目的审核批复 (川国土资函 XXXX 974 号),批复同意在井研县石牛乡石牛村、桐子村、东云村实施土地 整理项目,建设规模 1071.08 亩,其中水田 75.38 亩,预计总投资 1724.44 万元,项目实施后预计新增耕地总面积 271.78 亩,旱地 799.3 亩,经验收合格的新增耕地作为乐山市非农建 设占用耕地的补充。2.XXXX 年 12 月 27 日,经县政府向省国土 厅承诺,该项目资金全额由县财政投资。(二)工程设计、预算及评审情况
3、。1.该工程由经固定价比选确定的中选人四川德阳中地测绘规划有限公司编制可行性研究 报告、现场测绘、初步设计、预算和施工设计,工程预算价 1724.44 万元,其中:直接工程 费 3.03 万元、其他费用 201.18 万元、不可预见费 50.23 万元。2.XXXX 年 12 月 8 日,该项目经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预算评审,审定直接工程费为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严格按照项目管理相关规定执行(井财评预审 XXXX 号)。2.40 (三)工程招标情况。XXXX年 2 月 3 日,县国土局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德政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在乐山市 公共 交易服务中心开标评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建筑有限
4、公司为中标人,中标价 1099.50 万元。XXXX年 3 月 2 日确定四川省乐山世园 (四)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及完工结算情况。县国土局与四川省乐山世园建筑有限公司于 XXXX年 3 月 20 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于 XXXX年 3 月 26 日开工。县国土局委托经固定价比选确定的监理单位四川武筠建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工程质量、进度、工程变更及完工结算情况实施监督管理。施工过程中,因招标工程量清单与设计图纸工程量不符、清单漏项、设计不能满足使用功能等原因 净增加工程价款 51.87 万元,完工结算价为 1.37 万元。XXXX年 1 月 14 日,县政府组织县国土局、
5、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局、县水务局、县交通局、石牛乡人民政府等单位相关人员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验收结论为“通过验收”。(五)工程总投资完成情况。1.工程结算价审定情况。该工程完工结算价 1.37 万元,审计确认结算价为 1105.83 万元,审减工程价款 45.54 万元。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审定情况。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79.35 万元,其中: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场测绘、初步设计、预算和 施工设计费 47.00 万元,监理服务费 19.88 万元,耕地质量等别评定费 5.47 万元,石牛乡工作经费 7.00 万元。3.工程总投资情况。截至 XXXX年 7 月 20 日,该工程已完成总投资
6、 1.18 万元;同时,按项目建设管理相关规定还应支付的其他相应费用,在财政评审限额内予以列支。(六)工程资金 及管理使用情况。截至 XXXX年 7 月 20 日,县财政已直接支付和拨付该工程建设资金 598.15 万元,其中:直接支付工程款 548.85 万元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场测绘、初步设计、预算和施工设计费万元,拨付县国土局支付石牛乡工作经费 7.00 万元。42.30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县国土局提供的工程建设和其他相关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石牛乡石牛 村等 3 个村土地整理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但存在工程结算中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该
7、工程结算中多计工程价款 45.54 万元,增加了建设成本,违反了财政部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 2 394 号)第十七条“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是指建设单位按项目概算内容发生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的实际成本”的规定。根据审计署、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项 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 6 105 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 应予调整,建设单位已签证多付工程款的,应予以收缴”的规定,县国土局应核减工程支出 45.54 万元,并按审计确认工程结算价与施工单位办理工程资金结算。四、审计建议 县国土局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及时编制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全面反映工程建设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