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有限公司章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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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X公司章 程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股东会制定并签署本章程。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 公司名称: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条 公司住所:XXXXX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XXXX。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认缴):人民币XX万元。第四章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五条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额方式出资比例(%)认缴出资期限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

2、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六条 公司设立股东会,由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产生公司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第七条 股东会做出前条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会盖章后置于公司。第八条 公司暂不设董事会,仅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

3、产生。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选举XXX为首届执行董事。第九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的决定;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第十条 公司设经理1名,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聘任XXX为公司经理。

4、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第十一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选举XX为首届监事。第十二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

5、理人员予以纠正;3、向股东会提出议案;4、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第六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第十三条 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XXX担任,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主持股东会议;(2)检查股东会议的落实情况;(3)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体;(4)其他职权。第七章 其他事项第十四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应于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送交股东会。第十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6、第十六条 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七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XX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第十八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的,可以解散(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已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2)股东会决定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4)公司违反法律和行政被依法责令关闭的;(5)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时;(6)宣告破产。第十九条 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定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第二十条 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第二十二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未规定事项依据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执行,当出现本章程、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事项时,由股东做出决定。第二十四条 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一式六份,股东各持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股东签字、盖章: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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