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压支架检修技术规范方案163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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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5.1 液压支架 5.1.1 一般规定 5.1.1.1 试验介质应符合MT76液压支架用乳化油、浓缩物及高含水溶液的规定,乳化液是用乳化油与中性软水按5:95 重量比配制而成。用浓缩液的浓度配比要达到(0.9 1)。5.1.1.2 工作温度应为(10 50);工作液应用120 目/吋或相当于0.125mm 过滤器进行过滤,并设有磁过滤装置。带电液系统或特殊要求按产品设计要求执行。5.1.1.3 支架在解体前必须进行冲洗;解体应用专用工具进行。解体后的液压元件,如阀、活塞杆、缸等应存放在木质或专用衬垫上。5.1.1.4 阀类的检修工作应在清洁的专用工作室内进行,拆、检后的零件应分类放入专用的箱

2、内,并加遮盖。5.1.1.5 检验用仪器、仪表与计量的精度和量程相适应,并满足国标中测量C 级精度。采用直读式压力表时量程应为试验压力的(140200)。5.1.1.6 清洗液压元件不得使用棉纱等易脱落材料。5.1.2 结构件 5.1.2.1 平面结构件 5.1.2.1.1 顶梁、掩护梁、前梁、底座等具有较大平面的结构件,在任一尺寸上的最大变形不得超过10。5.1.2.1.2 构件平面上出现的凹坑面积不得超过100 2,深度不得超过20mm。5.1.2.1.3 构件平面上出现的凸起面积不得超过100 2,高度不得超过10mm。5.1.2.1.4 构件平面上的凸凹点,每平方米面积内不得超过两处。

3、5.1.2.1.5 顶梁、底座上的柱窝如出现影响支撑强度的损伤时,修复时应整体更换柱窝。5.1.2.1.6 主体结构件整形,更换承力较大的筋板、耳板时,要制定可靠的修复工艺,修复后应做强度校验。5.1.2.2 侧护板 5.1.2.2.1 侧护板侧面与上平面的垂直度不得超过3。顶梁活侧护板上平面不得高于顶梁上平面。5.1.2.2.2 复位弹簧塑性变形不得大于5。5.1.2.2.3 活动侧护板整形后,应伸缩灵活,锁住活动侧护板后,侧护板与顶梁整体宽度应小于设计宽度上限。5.1.2.3 推移框架杆(或推拉梁)的直线度不得超过5。5.1.2.3.1 推移框架两端连接处修复后,不得降低整体强度,导向座有

4、损伤时,应整体更换导向座。5.1.2.4 底座、顶梁、掩护梁、四连杆间铰接销轴与销孔配合后的最大间隙应小于1.5mm;支撑高度大于4.5m 的液压支架,四连杆各铰接点配合间隙不大于1.0mm,各结构件总横向间隙不大于10mm。5.1.2.5 凡经焊接修复的结构件,其焊缝应符合MT/T587 的规定,支架改造及修复用材应不低于原支架结构材料。5.1.3 立柱和千斤顶 5.1.3.1 立柱、千斤顶与密封圈相配合的表面有下列缺陷时允许用油石修整:5.1.3.1.1 轴向划痕深度小于0.2mm,长度小于50mm。5.1.3.1.2 径向划痕深度小于0.3mm,长度小于圆周的1/3。5.1.3.1.3

5、轻微擦伤面积小于50mm2。5.1.3.1.4 同一圆周上划痕不多于2 条,擦伤不多于2 处。5.1.3.1.5 镀层出现轻微锈斑,整件上不多于3 处,每处面积不大于 25 mm 2。5.1.3.2 活塞杆的表面粗糙度Ra 0.8m,缸体内孔的表面粗糙度Ra 0.4m。5.1.3.3 立柱活柱的直线度不得大于0.1,千斤顶活塞杆的直线度不得大于0.2。5.1.3.4 各类型缸体不得弯曲变形,内孔的直线度不得大于0.05。缸孔直径扩大,圆度、圆柱度均不得大于公称尺寸的0.2。5.1.3.5 缸体不得有裂纹,缸体端部的螺纹、环形槽或其他连接部位必须完整。管接头不得变形。5.1.3.6 缸体非配合表

6、面应无毛刺,划伤深度不得大于1mm,磨损、撞伤面积不得大于2 2。5.1.3.7 其它配合尺寸应能保证互换组装要求。5.1.3.8 活塞杆、缸体修复后,应符合本规范5.1.3.1 5.1.3.7 的要求,涂层符合生产厂家技术文件要求,修复后活塞杆、缸体与密封件无化学反应。5.1.3.9 采用底阀的双伸缩立柱在检修时要对底阀的密封、滤网进行更换、同时检查弹簧、阀芯有无弯曲或磨损,此外还应进行行程调整、压力试验等检修。5.1.4 阀类 5.1.4.1 解体后各类阀的零部件必须彻底清洗,所有孔道、退刀槽及螺纹孔底部均不得存有积垢、铁屑及其它杂物。5.1.4.2 阀上所有密封件应更换新品,个别重复使用

7、时应符合本规范 2.1.10.2 的规定。5.1.4.3 各零部件有轻微损伤的内螺纹可修复使用,新更换的零部件应除去毛刺。5.1.4.4 阀上所用各类弹簧,不得有锈斑或断裂,塑性变形不得大于 5。5.1.4.5 阀体各孔道表面,阀芯表面以及其它镀覆表面,镀层不得脱落或出现锈斑。5.1.4.6 阀体及各零部件不得有裂纹、撞伤或变形等缺陷。阀体各口道符合技术要求。5.1.4.7 阀装配后,无论有压与无压,操纵应灵活,操纵力应符合该阀技术文件的规定。5.1.4.8 阀的定位要准确、可靠、稳定,定位指针要清晰。5.1.4.9 电液控制阀的阀体内过滤器必须全部更换。5.1.4.10 支架检修后的电控阀必

8、须符合防爆要求。5.1.4.11 标准件、外购件应符合阀的配套要求,对入厂的标准件、外购件应进行质量全检或抽检,并做记录。5.1.4.12 各类阀组的修理,应按照原阀组的技术要求进行,不得随意更换零部件。技术改造时,应取得设计部门的认可。5.1.4.13 充气安全阀充气后必须在煤油中试验,稳压0.5min 不得泄露。还必须在24h 后抽检3误差不超过0.5Mpa,如有不合格加倍抽检,仍有不合格逐个检验。5.1.5 胶管和接头 应符合本规范2.1.11 的规定。5.1.6 部件检验 5.1.6.1 立柱和千斤顶 5.1.6.1.1 灵活性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5.1.6.1.1.1 立柱与千斤顶在

9、空载工况下逐渐升压,分别测定伸、缩时,活塞腔与活塞杆腔的最低启动压力:立柱活塞腔、千斤顶活塞腔、活塞杆腔启动压力均不得超过3.5MPa,立柱活塞杆腔启动压力不得超过7.5MPa。5.1.6.1.1.2 进行上述试验时,活塞杆应能自由平稳的伸缩,无阻滞、爬行等现象,全行程动作三次。5.1.6.1.1.3 双伸缩立柱动作次序应符合设计要求。5.1.6.1.2 密封性能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各类千斤顶活塞伸至最大行程,立柱伸出全行程2/3 的工况下,活塞腔分别用1 Mpa、1.1 倍额定泵站工作压力供液,保持5min,不得有压降渗漏现象。各类千斤顶、立柱缩至最小高度,活塞杆腔分别用1 Mpa、1.1

10、倍额定泵站工作压力进行密封试验,保持5min,不得有压降渗漏现象。5.1.6.2 阀类 5.1.6.2.1 灵活性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5.1.6.2.1.1 各种阀在额定工作压力应动作灵活,位置准确,不得有卡阻现象,试验动作不少于五次。5.1.6.2.1.2 在额定压力与流量下,各种阀分别在开、闭工况下,不得有噪音和振动。5.1.6.2.1.3 单向阀的开启压力不得大于1MPa。5.1.6.2.2 密封性能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5.1.6.2.2.1 操纵阀在零位时,向进液口分别供入该阀额定工作压力和2MPa 压力的乳化液,其它供液口敞开,连续供液2min,总泄漏量不得大于15ml。5.1.6.

11、2.2.2 操纵阀在操作位置时,该工作口堵死,向进液口分别供入该阀的额定压力和2MPa 压力的乳化液,其它各通液口敞开,连续供液2min,总泄漏量不得大于100ml。有泄漏孔者按设计要求执行。5.1.6.2.2.3 安全阀分别在额定工作压力的90和2MPa 压力下稳压 2min,不得渗漏。5.1.6.2.2.4 其它各类阀在额定工作压力和2MPa 压力下各稳压min,不得渗漏。5.1.6.2.2.5 各类阀在额定压力下,各通液孔的流量不得低于设计值的80。5.1.6.2.3 安全阀压力调定:5.1.6.2.3.1 流量小于16 L/min 的安全阀,其启溢压力最大值不得超过额定压力15,最小值

12、不得低于额定压力的90。5.1.6.2.3.2 流量在(16 32)L/min 的安全阀,其启溢压力最大值不得超过额定压力20,最小值不得低于额定压力的90。5.1.6.2.3.3 流量在(32 100)L/min 的安全阀,其启溢压力最大值不得超过额定压力25,最小值不得低于额定压力的90。5.1.6.2.3.4 大于100L/min 流量的安全阀,按设计要求执行。5.1.6.2.3.5 充气安全阀在20情况下充气。上述试验应在有稳压装置的条件下进行。5.1.7 电液控制系统 5.1.7.1 控制器外壳完好无损伤,显示窗清晰、完好无划痕,按键灵活可靠。5.1.7.2 各种缆线完好无破损,接口

13、处插头无污物,相对应的接头必须可靠连接。5.1.7.3 防爆计算机外壳完好,内部程序运行正常并能正常显示。5.1.7.4 电磁先导阀工作可靠,手动与电动功能均能正常动作。5.1.7.5 系统输入工作电源能在原设计要求范围内正常工作。5.1.7.6 各种传感器工作正常。5.1.8 整架检验 5.1.8.1 外观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5.1.8.1.1 胶管规格、接头悬挂均应符合设计要求。5.1.8.1.2 整架的机械结构和液压系统,未经设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改动。5.1.8.1.3 支架在水平位置,其高度与顶梁前柱窝中点的垂线距底座中心线的偏离尺寸之比,不得超过28 1。大采高支架其偏移量小于 8

14、0mm。5.1.8.2 动作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5.1.8.2.1 按液压支架设计的额定流量、压力用泵站供液,操作操纵阀,使立柱及各千斤顶全行程动作三次,各部位动作应准确、灵活、平稳,无卡阻和异响。5.1.8.2.2 各运动部位在极限位置时的尺寸,不得超过原设计的1。5.1.8.2.3 用一个阀操作两个以上立柱或千斤顶时,被操纵的油缸应基本上同步,不得因不同步而产生卡阻或损坏连接件。5.1.8.3 密封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5.1.8.3.1 在泵站工作压力及流量下,各操纵阀均置于零位,不得有内泄漏。5.1.8.3.2 支架分别升到最高位置和距离最低位置150mm 处,停止供液,保持5min,各

15、部位不得有渗漏,支架不下降。5.1.8.4 性能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5.1.8.4.1 支架的性能试验应在整架试验台上进行。5.1.8.4.2 大修后的支架(不包括对主要承力构件进行修复的支柱)应按3抽样(不得少于2 架)进行性能试验。5.1.8.4.3 在额定压力下,支柱的初撑力不得小于额定初撑力的95。5.1.8.4.4 支架的工作阻力不得小于额定工作阻力的90。5.1.8.4.5 安全阀开启时,各液压元件及连接管路不得有渗漏,各机械连接部件不得有损坏及残余变形。5.1.8.4.6 凡承力构件(如顶梁、掩护梁、前后连杆和底座等)经修复或更新后的支架,除应做上述试验外,还应用额定工作阻力的110载荷进行试验,各部位应无损坏,变形长度不得大于全长的0.3,加载过程中不得有异响。上述试验如不合格,应加倍抽查,如仍有不合格者,则逐台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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