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市精准扶贫政策知识宣传活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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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 市精准扶贫政策知识宣传活动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省、许昌市扶贫宣传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脱贫攻坚政策宣传工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快我市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障和舆论氛围,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积极主动的原则,综合运用媒体宣传、社会宣传和网络宣传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扶贫政策,让扶贫干部真正吃透政策、熟稔于心,广大群众知晓政策、耳熟能详,确保在国家、省、许昌市年度脱贫成效考核验收中取得优异成绩。二、宣传时间11 月 16 日至 12 月 31 日。三、宣传对象1、辖区内所有农户,建档立卡

2、贫困户,其中未脱贫户为重点宣传对象;2、乡镇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指导组、乡镇机关干部,村脱贫攻坚责任组、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村“两委”干部和各级帮扶责任人。四、宣传内容重点宣传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中央、省、许昌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扶贫政策;精准扶贫的政策背景、内涵、重大意义;贫困户识别的标准、方式和程序等。五、宣传形式(一)利用“五个一”形式宣传1、每户有一套政策明白卡。省扶贫办正在编印扶贫政策明白卡,近日由帮扶责任人发放到分包贫困户家中。2、每户有一个“明白人”。在每户贫困户中,确定一个扶贫政策“明白人”,较全面掌握各项扶贫政策和贫困户识别、退出的标准、方式、程序等,以及家庭基本

3、情况。3、每村有一个扶贫宣传栏。在各行政村建立一个固定的扶贫政策宣传栏,深入宣传党和国家的普惠政策和扶贫知识,提高广大农户对扶贫政策的知晓率。4、市级有一支扶贫宣传队。市扶贫办牵头,成立一支不少于 3 个的扶贫宣传队伍,准确解读上级脱贫攻坚政策,大力宣传全市脱贫攻坚推出的新举措、取得的新成绩、呈现的新亮点、创造的新经验。同时,由市文广局牵头,组织成立文艺宣传队,到 22 个乡镇进行巡回演出。5、每周有一个政策宣传日。各行业部门要认真梳理行业扶贫政策,通过举办宣传讲座、发放宣传手册和扶贫政策挂历、制作宣传板面、举办文艺演出等不同形式,每周抽出一天时间深入宣传扶贫政策;各级帮扶责任人每周抽出一天时

4、间,深入分包贫困户家中,利用“1+5”走访法入户宣传,即走访慰问一户贫困户,要把这户贫困户周围的 5 户农户也要走访一下。通过“1+5”走访法,辐射更多的农户了解、掌握精准扶贫政策。(二)利用媒体宣传1、利用电视媒体宣传。市文广局于宣传活动期间在市电视台黄金时间段,通过滚动字幕形式播放国家、省、许昌市及我市的扶贫政策。2、建立网络宣传平台。市网管办每周通过公众号发布 1 条以上信息,在市级网站每天发布 1 条以上信息。各乡镇要创造条件,利用微信、微博等网络媒体形式,与农户进行沟通、交流、宣传。(三)利用户外宣传1、丰富宣传栏内容。各乡镇、行政村要在公共场所、主街道等显著位置制作固定的宣传栏,使

5、广大农户了解国家的精准扶贫政策,使贫困户能够了解自己应该享受的精准扶贫政策。要求每个乡镇政府机关有 1 个以上宣传栏,每个行政村至少有 1 个宣传栏,每个自然村有不少于 5 幅的固定标语,大的自然村不少于 10 幅。2、开展户外特色宣传。要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牌、健康宣传长廊、户外 LED 电子显示屏等,在道路沿线设置色彩鲜明、简洁扼要的广告墙,或利用送文艺下乡的形式,编导出群众新闻乐见的文艺节目进行宣传,也可利用流动的宣传车进行广泛宣传。五、组织实施(一)动员部署(11 月 16 日17 日)。印发宣传活动方案,召开宣传活动动员会,制作有关宣传资料等。(二)组织实施(11 月 18 日12 月

6、26 日)。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活动方案,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三)总结交流(12 月 26 日31 日)。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宣传活动完成情况进行总结、梳理,适时推广具有代表性、指导性的经验和做法上报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2078599,邮箱()六、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各部门要站在政治高度,把扶贫政策宣传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做到工作落实、责任落实,确保活动有序开展。(二)围绕主题,注重实效。要紧紧围绕精准扶贫各项政策宣传,精心设计宣传载体,突出宣传重点

7、,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满意度。(三)强化督导,定期通报。市脱贫攻坚 10 个 督导组将扶贫政策宣传作为近期督导的一项内容,倒逼压实工作落到实处;定期对各部门宣传情况汇总通报,表彰先进,督促落后。附件:精准扶贫政策知识党的十九大报告要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坚持大扶贫格局,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深入实施东西部扶贫协作,重点攻克深度贫困地区脱贫任务,确保到二二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做到脱真贫、真脱贫。习近平扶贫开发重

8、要战略思想一个目标:补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两个确保: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确保贫困县全部摘帽。三个格外:对各类困难群众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四个切实: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切实做到精准扶贫、切实强化社会合力、切实加强基层组织。五个一批: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六个精准: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十二字方针:解决好“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的问题。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内容河南省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及管理办法贫困户识别原则:坚持标准、综合考量、民

9、主评议、群众认可。贫困户识别标准:一是严格执行农民人均纯收入标准(2016 年家庭人均纯收入标准为 3026 元;2017 年家庭人均纯收入标准 3208 元,禹州市统一按农民人均纯收入 3300 元执行),二是统筹考虑“两不愁三保障”因素(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及安全饮水)。贫困户识别六步工作法:坚持公开、公正、透明原则,推行“一进二看三算四比五议六定”工作法。即一进:包村干部、村级组织和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对全村农户逐家进户调查走访,摸清底数。二看:看房子、家具等基本生活设施状况。拥有家用轿车、大型农机具、高档家电的,不得识别或慎重识别。三算:按照标准逐户测算

10、收入和支出,算出人均纯收入数,算支出大账,找致贫原因,对贫富情况有本明白账。四比:和全村左邻右舍比较生活质量。家庭成员有财政供养大员、有担任村干部的,家庭成员作为法人或股东在商部门注册有企业的,在城镇拥有门市房、商品房的,不得识别或慎重识别。五议:对照标准,综合考量,逐户评议。拟正式推荐为扶贫对象的,必须向村民公示公告,获得绝大多数村民认可。六定:正式确定为扶贫对象的,由村“两委”推荐确定,乡镇党委、政府核定。贫困户识别程序:第一步:初选对象。在农户本人申请的基础上,对拟推荐的扶贫对象,按照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的程序,形成初选名单,由村委会和

11、驻村工作队核实后进行第一次公示,时间不少于 7 天(下同)。第二步:乡镇审核。经第一次公示无异议后,乡镇政府对初选对象进行审核。乡镇必须对初选对象逐户核查,做到不错不漏。对确定的扶贫对象名单,必须要有驻村第一书记或驻村工作队长、包村干部、村委会主任、村党组织书记、乡镇长、乡镇党委书记“六签字”,并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第三步:县级复审。经第二次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市、区)扶贫办复审,复审结束后在各行政村内公告。河南省贫困退出实施办法贫困户退出标准:一是人均纯收入超过国家扶贫标准(2016 年家庭人均纯收入标准为 3026 元;2017 年家庭人均纯收入标准为 3208 元,禹州市统一按农民

12、人均纯收入 3300 元执行),二是达到“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及安全饮水)。贫困户退出程序:第一步:民主评议。由村“两委”组织相关人员召开民主评议会,按照年度贫困户退出计划,初步拟定贫困户退出名单。第二步:核实认可。贫困户退出名单经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核实(没有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的行政村经村“两委”核实),得到拟退出贫困户认可。第三步:公示公告。退出名单经拟退出贫困户认可后,在村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7 天。公示无异议后,公告退出,并于次年 1 月前在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销号。贫困村退出程序:第一步:调查核实。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相关

13、部门,按照年度贫困村退出计划,对预退出贫困村进行入村调查、摸底核实,确定符合退出标准的贫困村名单。第二步:公示公告。对符合退出标准的贫困村,在乡(镇)所在地进行公示公告。公示公告时间不少于七天。第三步:批准退出。公示公告无异议后,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于次年 1 月前在建档立卡贫困村中退出。贫困户、贫困村退出后的扶持政策:贫困户、贫困村退出后,在攻坚期内可继续享受国家和省扶贫相关政策,防止出现边脱贫、边返贫现象,切实做到应进则进、应扶尽扶、应退则退。精准扶贫政策知识“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5 条途径:转、扶、搬、保、

14、救,即坚持向城镇转移就业脱贫、发展特色优势产业脱贫、异地搬迁脱贫、社会保障兜底脱贫、扶危济困脱贫。5 个办法:河南省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及管理办法、河南省脱贫工作成效考核办法、河南省贫困退出实施办法、河南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5 个方案:河南省转移就业脱贫实施方案、河南省产业扶持脱贫实施方案、河南省易地搬迁脱贫实施方案、河南省社会保障脱贫实施方案、河南省特殊救助脱贫实施方案。5 个专项方案:河南省教育脱贫专项方案、河南省交通运输脱贫专项方案、河南省医疗卫生脱贫专项方案、河南省水利脱贫专项方案、河南省电网脱贫专项方案。七种产业扶持脱贫模式:直接帮扶、托管

15、帮扶、合作帮扶、社会帮扶、股份帮扶、资产收益、代种代养帮扶。专项扶贫项目:主要包括整村推进基础设施项目、科技扶贫、产业化扶贫、贷款贴息、到户增收补助、“雨露计划”。其中,整村推进基础设施项目:道路建设、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农村饮水安全配套设施、其他小型公益设施等。产业发展项目:科技扶贫、产业化扶贫贷款贴息、到户增收补助、贫困村互助资金、扶贫小额贷款贴息等。小额贷款贴息项目: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 5 万元以下、期限 3 年以内的信用贷款贴息扶持,贴息利率不超过同期贷款基准利率。“雨露计划”:培训对象是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劳动力和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方式是职业教育补助、短期

16、技能培训补助、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训。脱贫攻坚“六个一”举措:对问题一村一村查找、对档卡一户一户校准、对帮扶一项一项抓实、对资金一笔一笔审核、对政策一条一条落地、对责任一级一级到人。脱贫攻坚“三个零差错”:贫困户识别零差错、贫困户退出零差错、扶贫资金使用零差错。脱贫攻坚“三个明显提高”:精准度明显提高、认同度明显提高、满意度明显提高。脱贫攻坚“五个保障”:强化各级党委政府责任、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强化部门支持服务职能、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扶贫、建立完善考核机制。“雨露计划”:为进一步提高贫困人口素质,增加贫困人口收入,加快扶贫开发和贫困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步

17、伐,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贫困地区实施“雨露计划”。主要包括四大工程:贫困家庭新生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助学工程、贫困家庭青壮年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程、贫困家庭劳动力扶贫产业发展技能提升工程、贫困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培养工程等。脱贫攻坚“贫困农民人均纯收入识别标准”:2014 年 2800 元,2015 年 2855 元,2016 年 3026 元,2017 年 3208 元。“社会保障脱贫”:农村低保、农村五保、养老保险。确定扶贫对象“六签字”:驻村第一书记或驻村工作队长、包村干部、村委会主任、村支书、乡镇长、乡镇书记。“生产经营性支出”:指种子、农药、化肥、机械租赁、固定资产折旧、幼崽

18、、饲料等成本费用支出。“贫困家庭年纯收入”:(打工收入+生产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各类补贴+亲友、社会馈赠或捐赠+子女赡养费)-生产经营性支出。“贫困户家庭档案资料”:一是贫困户精准扶贫明白卡,含基本信息明白卡、帮扶措施明白卡、收入明白卡、脱贫核查明白卡、政策明白卡。二是脱贫光荣证(仅限已脱贫户)。精准识别“四个必到”:年人均纯收入在 4000 元以下的低收入户必到。2014、2015、2016 年退出的贫困户必到。非贫困村,尤其是没有贫困户的村必到。低保户和分散供养的五保户必到。一户一档(“125”):1 份贫困户申请书,2 张精准识别入户普查表、历年贫困户信息采集表,贫困户精准扶贫明白卡

19、中的 5 张表。一村一档(“722”):村情概况、规划计划、工作记录、公示公告、审核批复、表格信息、帮扶项目等 7 大类内容。村级脱贫规划,贫困户年度脱贫计划等 22小项内容。乡级档案资料“5、22”:上级文件,规划计划,乡级工作措施,脱贫攻坚大事记,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相关资料等 5 项内容。公示公告类 5 小项、审核批复类 8 小项、表格信息类 8 小项、项目帮扶类 1 小项。“两免”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小额贷款免担保、免抵押。贷款额度 5 万以下、3 年以内贷款利息,由县级财政全额进行补贴。“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四议两公开”即“4+2”工作法。“四议”:党支部会

20、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转移就业扶贫措施”:介绍外出务工,实施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程,介绍家庭作坊,安排护林员、保洁员、就业务工信息员等开发公益性岗位,村头扶贫车间就业,其他转移就业措施。“教育扶贫措施”:幼儿园阶段的补助,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补助,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资助,贫困家庭大家生救助资助,防止辍学措施,其他教育救助措施等。“健康扶贫措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慢性病门诊报销,重特大疾病住院医疗救助,健康体检,大病救助,其他健康扶贫措施。“特殊救助扶贫措施”:临时救助

21、,灾害救助,享受孤儿和困境儿童的福利保障,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特殊教育、技能培训、托养服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配备康复辅助器具,企业、慈善机构等社会救助,其他特殊救助措施。“财政金融扶贫措施”:小额信贷贴息,互助资金借款,社会贷款,农业、商业保险,财政资金投入,其他金融扶贫措施。“生产经营性收入”:指贫困户家庭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商业、运输业等经营活动获得的收入。“财产性收入”:指房屋租金、存款利息、合作入股分红、太阳能发电等资产收益分红、土地流转金等收入。“各类补贴”:指粮食补贴、低保金、五保金、生态补偿金、计划生育补贴等补贴收入。(根据国办发【2016】

22、70 号文规定“十三五期间,在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认定时,养老金暂不计入家庭收入”。)养老金不计入各类补贴范围。“贫困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家庭年纯收入除家庭人口数。“贫困家庭刚性支出”:教育支出和医疗支出。不能识别为贫困户的“九条红线”1、家庭成员名下在城镇有商品房、门市房等房产,或高标准修建现有住房的;2、家庭成员拥有汽车、工程机械、大型农机具等的;3、家庭成员作为企业法人或股东在工商部门注册有企业或长期雇用他人从事生产经营的;4、家庭成员在银行部门拥有大额存款、股票、基金等金融性资产的;5、家庭成员中有稳定财政供养人员的;6、家庭成员在外务工收入较高的;7、子女完全有赡养能力的老人户;8、集

23、中供养的五保人员;9、其他明显不符合扶贫对象标准的情形。部门政策摘要(一)转移就业扶贫政策1、就业技能培训扶持对象及条件:有培训愿望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政策内容:免费就业技能培训。贫困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每人每天给予30 元培训生活费补贴。办理程序:凭身份证到经许昌市人社部门批准的全民技能振兴培训机构办理。办理单位:市人社局联系电话:20776202、创业培训(SYB 培训)扶持对象及条件:有创业意愿者。政策内容:免费参加创业培训。在市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每人每天给予 30 元生活补助费。办理程序:持身份证到市人社局培训中心办理。办理单位:市人社局联系电话:82986683、创业(开业)补贴扶

24、持对象及条件:毕业 5 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含在校生)或返乡农民工。政策内容:初次创业且取得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六个月以上者给予 5000 元的一次性创业(开业)补贴。办理程序:持身份证、毕业证(在校生提供学生证)、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到市人社局创业办办理。办理单位:市人社局联系电话:20776304、公益性岗位补贴扶持对象及条件:从 22 个乡镇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筛选一定名额贫困劳动力。政策内容:对符合岗位需要、外出就业困难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安排保洁、保绿等岗位,每人每月给予 800 元岗位补贴。办理程序:由村、乡(镇)两级按照“面向贫困户、公开招聘、择优聘用”的原则确定,由人

25、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办理,实行动态管理。办理单位:市人社局联系电话:20776205、创业水电房租补贴扶持对象及条件:在禹州市创业孵化基地内的创业实体。政策内容:3 年内给予发生的物管、卫生、房租、水电费等,不超过当月实际费用 50%的补贴,年补贴最高 10000 元。办理程序:持发生费用票据到所在孵化园管理办公室办理。办理单位:市人社局联系电话:20776306、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扶持对象及条件: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劳动能力者。政策内容:免费就业培训。办理程序:由所在地乡(镇)政府组织。办理单位:市扶贫办联系电话:2078522(二)教育扶贫政策1、“雨露”计划资助扶持对象及条件:建档立卡贫困

26、户中的中等职业教育、大专教育学生。政策内容:每生每年扶贫助学补助 2000 元。办理程序:通过“雨露”计划网站申请。办理单位:市扶贫办联系电话:20785222、学前教育资助扶持对象及条件:建档立卡贫困户 3-6 岁在有办园许可证的普惠性幼儿园上学的在籍幼儿。政策内容:每生每年补助生活费 600 元,每生每年补助保教费 600 元。办理程序:由市教体局和市扶贫办共同认定。办理单位:市教体局联系电话:8080576、88277083、义务教育资助扶持对象及条件:建档立卡贫困户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在籍学生。政策内容:在免除杂费、教科书费的基础上,每生每年补助营养改善费 800 元;小学每生每年补助寄宿

27、生生活费 1000 元,初中每生每年补助寄宿生生活费1250 元。办理程序:由市教体局和市扶贫办共同认定。办理单位:市教体局联系电话:8080576、88277094、高中教育资助扶持对象及条件:建档立卡贫困户高中教育阶段在校在籍学生。政策内容:免除学费和住宿费,每生每年发放国家助学金不低于 2000 元。办理程序:由市教体局和市扶贫办共同认定。办理单位:市教体局联系电话:8080576、88277105、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扶持对象及条件:建档立卡贫困户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政策内容:免除学费;一、二年级在校生每生每年发放国家助学金 2000 元。办理程序:由市教体局和市扶贫办共同认定。

28、办理单位:市教体局联系电话:8080576、88277116、高等教育资助(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扶持对象及条件: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本专科学生及研究生政策内容:本专科学生每年可申请不超过 8000 元、研究生每年可申请不超过 12000 元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校期间财政贴息)。办理程序:本人及监护人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教体局资助大厅办理。办理单位:市教体局联系电话:8080576、8827711(2)大学新生资助扶持对象及条件: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新生(当前在校在籍高中毕业生)政策内容:录取到省内院校每人补助 500 元,录取到省外院校每人补助

29、1000 元。办理程序:学生在学籍所在高中提出受助申请。办理单位:市教体局联系电话:8080576、8827711(三)特殊救助扶贫政策1、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扶持对象及条件: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政策内容:C 级危房维修 10000 元以内;建档立卡贫困户 D 级危房改造 14000元40000 元;需要政策兜底解决住房安全的特困户,按照改造房屋面积下限标准全额保障(1 人户 20 平方米,2 人户不低于 30 平方米)。办理程序:个人向所在村提出书面申请;村集体评议、公示;报所在乡(镇)政府审核、公示(7 日);报市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审批;竣

30、工验收(市扶贫办 、市住建局、市财政局联合)后在年底前发放。办理单位:市住建局联系电话:81112022、0-6 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政策扶持对象及条件:0-6 岁贫困听障儿童、以及脑瘫、智力、孤独症儿童。政策内容:救助资金为人均每年 1.2 万元(针对康复医院)。办理程序:持有残疾证的儿童由其监护人到市残联康复中心填表申请(无残疾证者提供医院证明);持表到省残联指定的医院做康复。办理单位:市残联联系电话:81830103、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扶持对象及条件:年龄在 18-59 周岁,持有残疾人证的肢体残疾人(下肢)。政策内容: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汽油),按每人每年

31、260 元的标准救助。办理程序:持残疾人证、身份证、购车发票到市残联群众工作部填表申请;所在村盖章后报所在乡(镇)残联。或向所在乡(镇)残联提出申请。办理单位:市残联联系电话:81368914、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扶持对象及条件:持有残疾人证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一、二级)。政策内容:每人每年 1500 元的标准救助,向有资质的托养机构购买服务。办理程序:本人或家属持残疾证、身份证到市残联群众工作部申请;经审核安排到指定医院住院、用药、康复治疗。办理单位:市残联联系电话:81368905、轮椅救助扶持对象及条件:建档立卡贫困户持证重度肢体残疾人(下肢)。政策内容:免费发放轮椅。办理程序:本人

32、向所在村和乡(镇)残联提出申请,由乡(镇)残联统一汇总上报市残联。审核后由所在乡(镇)残联发放。办理单位:市残联联系电话:8136886、81830306、特困人员供养救助扶持对象及条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 60 周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一、二级智力精神残疾,一级肢体残疾)以及未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政策内容:给予特困人员供养,2016 年河南省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集中供养每人每年不低于 4000 元,分散供养每人每年不低于3000 元。2017 年河南省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集中供养每人每年不低于

33、480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年不低于 3800 元。办理程序:到所在乡(镇)民政所申请;所在乡(镇)民政所入户调查核实;所在村公示;市民政局审批。办理单位:市民政局联系电话:82690117、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扶持对象及条件: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禹州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禹州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范围的残疾人不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内容: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均为 60 元/人/月。办理程序:向户籍所

34、在地民政所申请;乡(镇)民政所初审;市残联复核;市民政局审批。办理单位:市民政局联系电话:82690198、“两补”(资助两项费用)扶持对象及条件:14 周岁以下患有白血病(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非淋巴细胞核慢性白血病)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含家庭经济贫困户)儿童少年;14 周岁以下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且需手术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含家庭经济贫困户)患儿。政策内容:需要做骨髓移植并已配型成功的白血病患儿,“小天使基金”一次性每人资助 5 万元,无需骨髓移植或需要骨髓移植但配型不成功的患儿一次性每人资助 3 万元;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且需手术的患儿,“阳光天使基金”一次性每人资助 2 万元。 办理程序:到市红

35、十字会领表;村委会盖章;由市红十字会逐级上报(或个人上报);中国红十字总会审批后打入个人账号。办理单位:市红十字会联系电话:20761239、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扶持对象及条件:具有禹州市户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禹州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政策内容:按程序申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2016 年保障标准为人均年收入 3000元,人均月补助标准为 137 元(分 122 元、137 元、152 元三个等级)。2017 年保障标准为人均年收入 3300 元,人均月补助标准为 160 元(分 140 元、160 元、190 元三个等级)。办

36、理程序:个人向村或所在乡(镇)民政所申请;村民主评议,乡(镇)调查,村张榜公示;报市民政局抽查并审批。长期公示。办理单位:市民政局联系电话:826901510、临时救助扶持对象及条件:重大变故致灾,或因重大疾病导致生活严重困难家庭或个人。政策内容:家庭对象。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个人对象。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其中,符合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条件的,由市救助

37、管理站按有关规定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救助标准: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或个人,按照禹州市月人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救助人数和困难延续时限(以月为单位),发放 1 至 3 个月的临时救助资金,情况特殊的不得超过 6 个月。原则上,同一事由一年内只能申请一次临时救助,同一家庭或个人全年享受临时救助不应超过两次。办理程序:个人向所在地民政所申请;所在乡(镇)民政所入户调查审核(1000 元以下乡(镇)审批,1000 元以上市民政局审批)。办理单位:市民政局联系电话:826901111、孤儿救助扶持对象及条件:失去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 18 周岁的未成年人。政策内容:孤儿救助标准为

38、每人每月 700 元。办理程序:向户籍所在地民政所申请,乡镇民政所初审,市民政局调查审核后报许昌市民政局审批。办理单位:市民政局联系电话:826901912、电费补贴扶持对象及条件: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低保户、五保户。政策内容:每户每月补贴 10 度电费。办理程序:通过低保、五保金发放。办理单位:市民政局联系电话:8269015(四)医疗卫生扶贫政策1、“五免”(免除费用)扶持对象及条件: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患者。政策内容:1.免长期服药贫困患者药费。针对贫困户中,需长期服药的慢性病(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病种)患者,按照核定标准,免除其基本药品(允许报销的用药目录内药品)费用。

39、2.免特殊疾病贫困人口患者药品费用。精神病、肺结核病等特殊病种享受国家规定的免费政策和城乡居民医保相关政策的药品费用。3.免住院起付线。在禹州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免除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报销起付线。4.免住院押金。在禹州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免收住院押金,做到“先住院、后付费”。5.免普通挂号费。在禹州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免收普通挂号费。办理程序:持就诊证到禹州市内由城乡居民医保部门确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1.2)、住院(3.4.5)办理单位:市卫计委联系电话:88803102、“七减”(减免费用)扶持对象及条件: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的贫困户患者。政策内容:在禹州市内定点医

40、疗机构住院治疗时,对药品费、诊查费、检查费、检验费、麻醉费、手术费、住院床位费减免 10%。办理程序:持就诊证去禹州市内城乡居民医保部门确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办理单位:市卫计委联系电话:88803103、大病保险扶持对象及条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政策内容: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后,大病保险对患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二次补助。大病保险起付线为 1.5 万元,1.5 万元5 万元(含 5 万元)部分按 50%的比例给予补助,5 万元10 万元(含 10 万元)部分按 60%的比例给予补助,10 万元以上部分按 70%的比例给予补助,年度内补助封顶线为 40 万元。办理程序:经城乡居民

41、基本医疗保障基金按规定支付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部分由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按比例报销后支付给患者(根据患者住院医疗费用累计情况主动联系)。办理单位:市人社局联系电话:8167759、70516354、城乡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扶持对象及条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政策内容:对全市患有 43 种(门诊 10 种、住院 33种)重特大疾病的参保居民,其限价标准内的医疗费用予以 65%以上的比例补助,补助限额 15 万元。办理程序:一个参保年度内,参保患者自愿选择一家经医保经办机构确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按规定获得补助。办理单位:市人社局联系电话:816775

42、95、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扶持对象及条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救助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政策内容: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大病保险补助按规定报销后,其个人负担部分超过 3000 元的,再由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补助。大病补充保险起付线为 3000 元,30005000 元(含 5000 元)部分按 30%的比例报销,500010000元(含 10000 元)部分按 40%的比例报销,1000015000 元(含 15000 元)部分按50%的比例报销,1500050000 元(含 50000 元)部分按 80%的比例报销,50000 元以上按 90%的比例报销,补助不设封顶线

43、。办理程序: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按规定报销后,由承办大病补充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对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再次给予报销(根据患者住院医疗费用累计情况主动联系)。办理单位:市人社局联系电话:81677596、医疗救助扶持对象及条件:患病且无能力支付医疗费用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政策内容:1.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特困供养人员的个人缴费部分全额资助;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个人缴费部分按照当年 50%比例进行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 2017 年按每人每年 50 元的标准定额资助,其余部分由保障对象个人缴付,随着经济发展,将适时调整资助金额。2.完善住院救助。重点救助

44、对象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中,对经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合规费用,按以下比例和限额给予救助:(1)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当年度剩余合规医疗费用按 70%的比例给予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 1 万元。(2)对分散供养特困供养人员当年度剩余合规医疗费用按 80%的比例给予救助;对集中供养特困供养人员当年度剩余合规医疗费用按 90%的比例给予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 1 万元。(3)建档立卡贫困户参照低保报销比例进行。办理程序:到所在乡(镇)民政所提出申请;所在乡(镇)民政所核实后向市民政局

45、提出报告。办理单位:市民政局联系电话:82690687、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代缴政策扶持对象及条件:特困供养人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 60 周岁以上(含 60 周岁)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符合规定的优抚对象等人员。政策内容:对特困供养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所需个人缴费,由市财政局全额补贴;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 60 周岁以上(含 60 周岁)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以及符合规定的优抚对象等人员,其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市财政补贴 50%,其余 50%由个人负担。办理程序:由市民政部门和市残联每年缴费期间主

46、动统计核定身份,市财政部门按规定对救助对象补贴费用。办理单位:市人社局联系电话:8167759(五)有线电视政策扶持对象及条件:建档立卡贫困户。政策内容:免收初装费和有线电视收视费。办理程序:由各乡(镇)统一组织申报,市文广局统一组织安装。办理单位:市文广局联系电话:8888885(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政策扶持对象及条件:烈士遗属、领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农村计生双女户父母。政策内容:每人每月增发 40 元基础养老金。办理程序:持本人身份证、民政或卫计委相关证明到户口所在乡(镇)人社所办理。办理单位:市人社局联系电话:2076060(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代缴政策扶持对象及条件: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政策内容:每年为其代缴 100 元的养老保险费。办理程序:由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与残联统计核定身份,无误后申请财政拨付。办理单位:市人社局联系电话:2076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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