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利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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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票简称:海利得 股票代码:002206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Hailide New Material CO.,Ltd. (注册地址:浙江省海宁市马桥镇经编园区内)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八年一月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海利得”或“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

2、证。 本公司已承诺将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和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载明“(1)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2)不对公司章程中的前款规定作任何修改。”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网站()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高利民及其亲属宋祖英、高王伟、姚桂松承诺:自本公司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本公司上市三年后,在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3、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的 25%;在离职后的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本公司的股份。 本公司本次发行前第三大股东中比基金承诺:如本公司股票在 2008 年 1 月 12 日前公开发行(以刊登招股说明书为基准日),自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日(即 2007 年 1 月 12 日)起的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发行前所持有的股份;如本公司股票在 2008 年 1 月 12 日后公开发行(以刊登招股说明书为基准日),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日起一年内,不转让发行前所持有的股份。 本公司董事黄卫书承诺:如本公司股票在 2008 年 4 月 19 日前公开发行(以刊登招股说明书为基准日),自持有股

4、份公司股份之日(即 2007 年 4 月 19 日)起的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发行前所持有的股份;如本公司股票在 2008 年 4 月 19 日后公开发行(以刊登招股说明书为基准日),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日起一年内,不转让发行前所持有的股份;在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已持有本公司股份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本公司董事黄立新,高级管理人员葛骏敏、张悦翔、王国松、徐鸣歧、吕佩芬承诺:在任职期间,自本公司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发行前各自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公司上市后的第二年和第三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发行前各自所

5、持发行人股份的 5%;本公司上市三年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的 25%;在离职后的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本公司的股份。 除上述本公司股东外,本次发行前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股东承诺:自本公司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各方不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本上市公告书披露了本公司 2006 年末和 2007 年 9 月 30 日的资产负债表、 2006 年 19 月和 2007 年 19 月的利润表、2006 年 79 月和 2007 年 79 月的利润表、2007 年 19 月现金流量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其中,2006 年末的资产负债表已经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其余均为未经审计的数据

6、。敬请投资者注意。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507 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 3,2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 640 万股,网上定价发行 2,560 万股,发行价格为 14.69 元/股。经深圳证券交

7、易所关于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 20085 号文)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海利得,股票代码:002206。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 2,560 万股股票将于 2008 年 1 月 23 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网站()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 上市时间:2008 年 1 月 23 日 3、 股票简称:海利得 4、

8、 股票代码:002206 5、 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25,000,000 股 6、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32,000,000 股 7、 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 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期限及对其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高利民及其亲属宋祖英、高王伟、姚桂松承诺:自本公司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本公司上市三年后,在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

9、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的 25%;在离职后的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本公司的股份。 发行人本次发行前第三大股东中比基金承诺:如本公司股票在 2008 年 1 月 12 日前公开发行(以刊登招股说明书为基准日),自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日(即 2007 年 1 月 12 日)起的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发行前所持有的股份;如本公司股票在 2008 年 1 月 12 日后公开发行(以刊登招股说明书为基准日),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日起一年内,不转让发行前所持有的股份。 公司董事黄卫书承诺:如本公司股票在 2008 年 4 月 19 日前公开发行(以刊登招股说明书为基准日),自持有股份公司

10、股份之日(即 2007 年 4 月 19 日)起的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发行前所持有的股份;如本公司股票在 2008 年 4 月 19 日后公开发行(以刊登招股说明书为基准日),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日起一年内,不转让发行前所持有的股份;在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已持有本公司股份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黄立新,高级管理人员葛骏敏、张悦翔、王国松、徐鸣歧、吕佩芬承诺:在任职期间,自本公司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发行前各自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公司上市后的第二年和第三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发行前各自所持发行人

11、股份的 5%;本公司上市三年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的 25%;在离职后的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本公司的股份。 除上述公司股东外,本次发行前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股东承诺:自本公司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各方不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9、 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 3 个月。 10、 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发行中网上发行的 2,560 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 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可上市交易时间 股权性质 ) 持股比例持股数(万股股东 一、首次公开发行

12、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1、高利民 3,990 31.92% 自然人股 2011年1月23日 2、通联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720 21.76% 社会法人股 2009年1月23日 3、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 800 6.40% 社会法人股 2010年1月12日 4、宋祖英 580 4.64% 自然人股 2011年1月23日 5、高王伟 580 4.64% 自然人股 2011年1月23日 6、黄立新 200 1.60% 自然人股 2009年1月23日 7、黄卫书 100 0.80% 自然人股 2010年4月19日 8、张悦翔 70 0.56% 自然人股 2009年1月23日 9、吕佩芬 6

13、0 0.48% 自然人股 2009年1月23日 10、王国松 60 0.48% 自然人股 2009年1月23日 11、葛骏敏 60 0.48% 自然人股 2009年1月23日 12、姚桂松 40 0.32% 自然人股 2011年1月23日 13、徐鸣歧 40 0.32% 自然人股 2009年1月23日 二、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 14、网下询价发行的股份 640 5.12% 社会公众股 2008年4月23日 15、网上定价发行的股份 2,560 20.48% 社会公众股 2008年1月23日 三、合计 12,500 100% 12、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 上

14、市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人”)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Zhejiang Hailide New Material CO.,Ltd. 注册资本: 12,500 万元(本次发行后) 法定代表人: 高利民 注册地点: 浙江省海宁市马桥镇经编园区内 经营范围: 电脑喷绘胶片布、高速公路专用格栅布、PVC 涂层材料,聚酯工业长丝,高分子材料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 主营业务: 涤纶工业长丝、灯箱布、PVC 膜、土工布的

15、研究开发、生产、销售,以及网布的研究开发和生产 所属行业: C4705 合成纤维制造业 电话: 0573-87989889 传真: 0573-87989777 电子邮箱: hws 董事会秘书: 黄卫书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职期限 持有公司股份(万股)高利民 董事长 男 53 2007.5.8 -2010.5.7 3,990 黄卫书 董事、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男 43 2007.5.8 -2010.5.7 100 黄立新 董事、总经理 男 42 2007.5.8 -2010.5.7 200 宋祖英 董事、副总经理 女 44 2007

16、.5.8 -2010.5.7 580 孟宏亮 董事 男 32 2007.5.8 -2010.5.7 袁强 董事 男 41 2007.5.8 -2010.5.7 郑万祥 董事 男 50 2007.5.8 -2010.5.7 沈福荣 独立董事 男 63 2007.5.8 -2010.5.7 郑植艺 独立董事 男 62 2007.5.8 -2010.5.7 张旭 独立董事 男 59 2007.5.8 -2010.5.7 邵毅平 独立董事 女 45 2007.5.8 -2010.5.7 熊初珍 监事 女 31 2007.5.8 -2010.5.7 钱培华 监事 女 42 2007.5.8 -2010.

17、5.7 陆瑛娜 监事 女 27 2007.5.8 -2010.5.7 王英才 监事 男 37 2007.5.8 -2010.5.7 邱军明 监事 男 32 2007.5.8 -2010.5.7 葛骏敏 常务副总经理 男 46 2007.5.8 -2010.5.7 60 张悦翔 副总经理 男 44 2007.5.8 -2010.5.7 70 姚桂松 副总经理 男 42 2007.5.8 -2010.5.7 40 王国松 副总经理 男 45 2007.5.8 -2010.5.7 60 徐鸣歧 副总经理 男 49 2007.5.8 -2010.5.7 40 吕佩芬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女 43 2

18、007.5.8 -2010.5.7 60 高王伟 副总经理 男 27 2007.5.8 -2010.5.7 580 三、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高利民先生,本次发行前持有本公司股数为 3,990 万股,持股比例为 42.90。其配偶宋祖英女士、子女高王伟先生、妹夫姚桂松先生分别持有本公司股数为 580 万股、580 万股、40 万股,持股比例分别为6.24、6.24、0.43,上述人员合计持有本公司 55.80%的股份。高利民,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X;住所:浙江省海宁市马桥镇马桥村蒋村组 6 号。 四、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公司发行后股份的情况 本次发

19、行后,公司股东总数为:21,115 户。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公司发行后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 高利民 3,990 31.92% 2 通联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720 21.76% 3 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 800 6.40% 4 宋祖英 580 4.64% 5 高王伟 580 4.64% 6 黄立新 200 1.60% 7 黄卫书 100 0.80% 8 张悦翔 70 0.56% 9 吕佩芬 60 0.48% 10 王国松 60 0.48% 合计 9,160 73.28%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3,200 万股二、发行价

20、格:14.69 元/股 三、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发行中通过网下配售向配售对象配售的股票为 640 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配售比例为 0.264364492 %,超额认购倍数为 378.26 倍,本次网下配售零股 146 股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本次发行网上定价发行2,560 万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 0.0384099975%,超额认购倍数为 2,603 倍,本次网上发行无零股。 四、募集资金总额:47,008 万元 五、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费用共计 2,380.30 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承销

21、费用 1,410.24 保荐费用 200.00 审计费用 238.00 验资费用 11.50 律师费用 100.00 路演和信息披露费用 408.06 登记费用 12.50 合计 2,380.30 每股发行费用 0.74 元/股。(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股数) 六、 募集资金净额:44,627.70 万元。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于 2008 年 1 月 16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浙天会验【2008】7 号验资报告。 七、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5.78 元(按照 2007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筹资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

22、股本计算)。 八、 发行后每股收益:0.49 元/股(以经审计的 2006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本上市公告书披露了 2006 年末和 2007 年 9 月 30 日的资产负债表、2006 年19 月和 2007 年 19 月的利润表、2006 年 79 月和 2007 年 79 月的利润表、2007 年 19 月现金流量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其中,2006 年末的资产负债表已经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其余均为未经审计的数据。具体如下(单位:元,均为合并报表数口径计算): 项目 2007年9月3

23、0日2006年12月31日 变动幅度 流动资产 323,611,013.30 261,353,583.58 23.82% 流动负债 481,325,809.82 327,973,542.26 46.76% 资产总额 819,744,059.56 631,059,189.73 29.90% 股东权益合计 291,366,409.74 270,289,107.47 7.80% 归属于母公司所者所权益合计 291,366,409.74 270,289,107.47 7.80% 每股净资产 3.13 3.07 1.95% 调整后每股净资产 3.12 3.06 1.96% 项目 2007年19月 200

24、6年19月 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635,317,230.52 536,525,246.26 18.41% 利润总额 65,806,284.27 60,152,292.64 9.40% 净利润 47,407,302.27 43,418,635.19 9.1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46,312,942.27 42,683,135.19 8.50%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 0.52 0.54 -3.70%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51 0.53 -3.77%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按发行后股本模拟计算) 0.38 0.35 8.57% 归

25、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 16.27% 22.21% 减少 5.94 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 15.90% 21.83% 减少 5.93 百分点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2,617,497.72 63,699,476.87 -1.7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67 0.80 -16.25% 注: 1、 每股净资产和调整后每股净资产均按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计算。 2、 截至2006年9月30日,本公司的股份总数为8,000万股。20

26、06年9月30日后,发行人共计增资扩股1,300万股,使公司本次发行前股本总数为9,300万股。此外,本次公司公开发行3,200万股,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股本和净资产规模。由于公司股本、净资产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年度的股本、净资产变化对公司相关财务指标的影响。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1、本公司从 2007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会计报表项目按新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编制。 2、2007 年 19 月,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 635,317,230.52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8.41%,实现净利润 47,407,302.27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9.19%。主

27、要原因是:今年 19 月本公司业务良性发展,销售态势良好,收入有一定幅度增长;公司加大了差别化涤纶工业长丝和宽幅灯箱布等高附加值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力度,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市场定价能力进一步提高,抵消了主要原料聚酯切片价格波动、人民币升值等不利影响;公司同时严格控制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的增长。 3、 截至 2007 年 9 月 30 日,公司流动负债较上年末增长较快,主要原因是:公司利用银行贷款先期启动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4、 报告期内,本公司没有对财务数据和指标产生重大影响的其它重要事项。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小企业板的有关规则,在

28、上市后三个月内尽快完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 二、本公司自2008年1月2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在此期间内: 1、 本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经营状况正常;主营业务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2、 本公司所处行业属国家鼓励类产业,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3、 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 4、 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5、 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 6、 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7、 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8、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29、 9、 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0、 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2、 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人情况上市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 号大都会广场 38 楼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3583 保荐代表人:葛绍政、伍建筑联系人:张每旭、刘菲、吴绍钞二、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人广发证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如下: 海利得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海利得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广发证券愿意推荐海利得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附件: 1、2007 年 9 月 30 日和 2006 年末比较资产负债表 2、2007 年 19 月和上年同期比较利润表 3、2007 年 79 月和上年同期比较利润表 4、2007 年 19 月现金流量表及其附表 5、2007 年 19 月股东权益变动表 17 17 18 23 23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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