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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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一、历史文化名城应该保护城市的文物古迹和历史地段,保护和延续古城的风貌特点,继承和发扬城市的传统文化。二、对已不存在的文物古迹,一般不提倡重建。三、规划内容1、城市历史文化价值概述;2、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原则和重点;3、整体层次上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措施,包括古城功能的改善、用地布局的选择和调整,古城空间形态或者视廊的保护等。4、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以及各类历史文化保护区的范围界线,保护和整治的措施要求。5、对重要历史文化遗存修整、利用和展示的规划意见。6、重点保护、整治地区的详细规划意向方案。7、规划实施的管理措施。四、规划图纸1、现状图;2、

2、规划总图;3、重点保护区域保护界线图;4、重点保护整治地区的详细规划意向方案图。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1、层次:全国、省域、市域、县域。2、期限:一般为20年。3、编制组织全国: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省域:省级人民政府市域:城市人民政府或者地区行署、州盟政府县域:县级政府跨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4、审批全国:国务院省域:报经国务院同意后由国务院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市、县域:纳入城市和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规,分级审批。跨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5、城镇体系规划的内容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要点1、期限:15至20年2、主要任务:1)确定城乡居民点有序发展的格

3、局,选定中心镇,防止一哄而起,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2、布置县域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防止重复建设,促进城镇协调发展;3)保护基本农田和生态环境,防止污染,促进可持续发展。村镇规划编制办法1、一般分为村镇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两个阶段2、乡(镇)域、镇区和村庄现状分析3、村镇总体规划:10至20年。4、村镇建设规划:10年至20年镇区建设规划、村庄建设规划5、镇区近期建设规划:一般3年到5年达到直接指导建设或工程设计的深度。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1、出让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应当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出让的地块,必须具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和附图。2、规划设

4、计条件内容:地块面积,土地使用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主要出入口,须配置的公共设施、工程设施,建筑界线,开发期限以及其他要求。附图内容:地块区位和现状,地块坐标、标高、道路红线坐标、标高,出入口位置,建筑界线以及地块周围地区环境与基础设施条件。3、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必须附具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不得擅自变更。4、取得出让合同后依法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再办理土地权属证明。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1、了解建设项目建议书阶段的选址工作。征求2、参加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阶段的选址工作。附具3、分级管理县市省中央各部门、公司审批

5、小型和限额以下的大中型和限额以上的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1、规划编制:由建制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建制镇设在城市规划区的,其规划应服从设市城市的总体规划。2、审批:总规经镇人大通过后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审批。3、两证一书:镇审县批。4、临建:镇批。5、设计和施工开发区规划管理办法1、开发区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2、开发区所在地的城市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开发区的规划管理工作(二证一书,出让土地的规划设计条件附图)。3、开发区总规由所在城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省批,详细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审批。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1、村庄集镇规划:由乡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分总体规划和建

6、设规划两个阶段;村庄、集镇总规和集镇建设规划须经乡级人大通过由政府报县政府批;村庄建设规划须经村民会议通过由乡级政府报县政府批准。2、规划实施:一书一证城建监察规定1、职能:规划、市政、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园林绿化等方面的监察。2、人员条件国家正式职工;具有中等以上文化程度,经过法律基础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1、指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城市绿化覆盖率;城市绿地率。人均公共绿面积:2010年:6,7,8城市绿化覆盖率:2010年:35%城市绿地率(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2010年不少于3

7、0%。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1、须经城市规划部门审核,并征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方可办理施工手续,竣工后须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加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2、新建、改扩建公共建筑和商业街区,必须配建建或者增建停车场,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3、需要利用街道、广场作为临时停车场,应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部门统一规划,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1、县级以上地主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2、资质分甲、乙、丙甲:业务范围不受限制。乙:20万人口以下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种专项规划的编制(含修订或者调

8、整);详细规划的编制;研究拟定大型工程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丙:本省范围内建制镇总体规划的编制和修订;20万人口以下城市的详细规划编制;20万人口以下城市的各种专项规划的编制;中小型建设工程项目规划选址的可行性研究。3、高等院 校、科研单位:专职人员不少于60%。4、审批:甲级:省审部批乙级、丙级:市县初审省批部备案。新成立单位:暂定资质,有效期2年取得资质至少满3年后才能申报高一级资质。资质有效期6年,分正本和副本,期满前3个月申请换证。5、监督管理跨省承接总规,到省备案;取得其他规划任务,向市县备案。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得以自已名义承接业务。不得无资质和越资质承接业务。禁止转包城市规

9、划编制任务。成果扉页注明单位资质等级和证书编号。6、三种资质均可编制集镇和村庄规划。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1、注册有效期三年2、撤销注册条件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受到刑事处罚的;脱离注册城市规划师岗位连续2年以上的;工作失误,造成损失,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3、签名盖章权4、不得同进受聘二个或二个以上单位执行城市规划业务。不得准许他人以本人名义热行业务。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1、城市用地分类1)10大类、46中类、73小类居住用地R(1类低层,2类多中高,3类与工业有交叉,4类简陋住宅为主):住宅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道路用地、绿地公共设施用地C:行政办公、商

10、业金融、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文物古迹、其他公共设施工业用地M:一类(无污染)、二类(有污染)、三类(严重污染和干扰)仓储用地W:普通仓库、危险品仓库、堆场对外交通用地T:铁路、公路、管道、港口、机场道路广场用地S:道路用地、广场用地、社会停车场库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供应设施(供水、供电、供热、供气)、交通设施、邮电设施、环卫设施、殡葬设施、其它。绿地:公共绿地、生产防护绿地特殊用地D:军事用地、外事用地、保安用地水域和其他用地E:2、城市用地计算原则按平面投影;单位为万平方米(公顷)3、规划建设用地标准1)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60-75;75-90;90-105;105

11、-1202)规划人均单项建设用地指标居住:18-28道路广场:7-15绿地:9,其中公共绿地7工业用地:10-253)规划建设用地结构:60-75%居住:20-32%绿地:8-15%道路广场:8-15%工业:15-25%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1、规划分总规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2、编制:基础资料与现状分析;风景资源评价;范围性质和发展目标;分区、结构与布局;容量、人口及生态原则;专项规划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1、城市公共交通原则;超过200万人口的城市;公交线路网密度(市区、郊区);换乘系数;公交车站服力范围,换乘距离,港湾式2、自行车出行距离6-10公里(小-大);机非分隔;

12、车道宽1米,边为1.5米;双向最小宽度3.5米,混有其他车辆4.5米。3、步行交通人行道宽度最小1.5米(每条0.75,0.9; 主干路和次干路,人行横道或者过街通道的间距250-300米;四条以上车道时,人行横道应在车行道的中央分隔带或者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的分隔带上设置行人安全岛。人行天桥或者地道口应规划人流集散用地,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地震多发地区多过街多采用地道。商业步行区的紧急出口不大于160米。4、货运交通物流中心;工业区的货运道路不宜少于2条。5、城市道路系统分片开发的城市,各相邻片区之间至少应有两条道路相贯通;城市主要出入口方向应有两条对外放射的道路,七度设防的城市每个方

13、向应有不少于两条对外放射的道路;内环路应设置在老城区或者市中心外围,外环路在城市用地边界内1-2公里处;道路宜平行或者垂直于河道布置;平行于等高线布置,考虑防洪要求;道路节点上相交的道路条数宜为4条,并不得超过5条,垂直相交,交角不宜小于45度;避免错位T形路口。6、城市道路快速路:不设非机车道;中央隔离带;交叉口严格控制;不应设置公共建筑出入口。主干路:机非分行;交叉口间分车绿带宜连续;不宜设置公共建筑物出入口。次干路:可设置公共建筑物,并可设置机非停车场、公共交通站点和出租车服务站点。支路:与次干路、和居住区、工业区、市中心区等内部道路相连;不得与快速路相连。地震城市:干路两侧高层建筑应由

14、道路红线向后退10-15米;新规划的压力主干管不宜设在快速路和主干路的车行道下面;路面宜采用矛性路面;立交宜采用下穿式。7、交叉口平面交叉口的进出口应设展宽段,并增加车道条数,每条车道宽度宜为3.5米;展宽段长度自交叉口进口道外侧缘石半径的端点向后展宽50-80米。中小城市的干路与干路相交平面交叉口可采用环形交叉口。机非混行的环形交叉口环道宽为18-20米。规划交通量超过2700辆/h时,不宜采用环形交叉口,任一交织段上规划交通量超过1500辆时应改建交叉口。在城市立体交叉口和跨河桥梁的坡道两端以及隧道进出口外30米内不宜设置平面交叉口和非港湾式公共交通停靠站。8、城市广场车站距广场不宜大于5

15、0米。9、城市道路交通设施机动车停车场服务半径市区不大于200米,一般地区不大于300米;自行车停车场50-100米,不得大于200米。地面停车场面积(当量小汽车):25-30平方米;停车楼和地下停车库:30-35;摩托车:2.5-2.7;自行车:1.5-1.8.停车场出入交通:右转出入;距交叉口、桥隧坡道起止线50米以外;50个以下的停车场一个出入口,50-300个应设2个出入口,300个以上应设两个出入口(出入分开)距20米。10、加油站服务半径:900-1200米面积:2亩,3亩,4亩,5亩出入口开在次干路,并设等候车道。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在道路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行道树绿带

16、应采用通透式配置;被人行横道或者道路出入口断开的分车绿带,其端部应采用通透式配置。分车绿带和行道树绿带上方不宜设置架空线,必须设置时,应保证架空线下9米的树木生长空间。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直埋、管沟、架空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一、居住区按居住户数或人口规模可分为居住区、居住小区、居住组团。控制规模:居住区:10000-16000户,30000-50000人居住小区:3000-5000户,10000-15000人居住组团:300-1000户,1000-3000人居住区的规划布局形式:居住区-居住小区-居住组团;居住区-居住组团;居住小区-居住组团。二、术语城市居住区、居住小

17、区、居住组团、居住区用地、住宅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道路用地、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宅间小路、公共绿地、配建设施、其他用地、公共活动中心、道路红线、建筑线、建筑小品、住宅平均层数、高层住宅比例(10层)、中高层(7-9层)比例、人口毛密度、人口净密度、住宅建筑套密度(毛、净)、住宅建筑面积毛密度、住宅建筑面积净密度、建筑面积毛密度(容积率)、住宅建筑净密度、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率、地面停车率、地面停车率、拆建比三、用地与建筑参与居住区用地平衡的用地为四项用地。居住区内建筑应包括住宅建筑和公共服务设施建筑两部分;在居住区规划用地内的其他建筑的设置,应符合无污染不扰民的要求。四、规划布局

18、与空间环境居住区的规划布局,应综合考虑周边环境、路网结构、公建与住宅布局、群体组合、绿地系统及空间环境等的内在联系,构成一个完善的、相对独立的有机整体,并符合:方便居民生活,有利安全防卫和物业管理;组织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的公共活动中心,方便经营、使用和社会化服务;合理组织人流、车流和车辆停放,创造安全、安静、方便的居住环境。在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范围内进行住宅建设,其规划设计必须遵循保护规划的指导;居住区内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古树名木必须依法预以保护;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的新建建筑物和构筑物,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环境风貌。五、住宅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

19、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灾管线埋设视觉卫生等要求。住宅日照标准:冬至日、大寒日、建筑气候区;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2小时的标准;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1小时的标准。面街布置的住宅,其出入口应避免直接开向城市道路和居住区级道路。老年人居住建筑宜靠近相关服务设施和公共绿地;住宅的设计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宜采用多种户型和多种面积标准。无电梯住宅不应超过六层。在地形起伏较大的地区,当住宅分层入口时,可按进入住宅后的单程上或者下的层数计算。六、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

20、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和行政管理及其他八类设施。采用相对集中与适当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居住区内公共活动中心、集贸市场和人流较多的公共建筑,必须配建公共停车场(库)凡国家一、二级人防重点城市均应按有关规定配建设防空地下室,平战结合,与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相结合。七、绿地居住区内绿地应当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配套公建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其中包括了满足当地植树绿化覆土要求、方便居民出入的地下或者半地下建筑的屋顶绿化。绿地率:新区建设不低于30%,旧区改建不得低于25%。绿地规划:结合居住区的规划布局形式、环境特点及用地的具体条件,采用集中与分散结合、点线面相结合的绿地系统,并宜保留和利用规划范

21、围内已有树木和绿地。公共绿地:中心绿地。居住区公园1公顷,有明确的功能划分;小区级公园0.4公顷,有一定的功能划分;组团绿地0.04公顷,灵活布局。至少应有一边相相应级别的道路相邻;绿化面积不少于70%;宜采用敞开式;组团绿的设置应有不少于1/3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阴影线范围外,并便于设置儿童游戏设施和成人游憩活动。块状和带状公共绿地宽度不小于8米,面积不小于400平主米。居住区内公共绿地总指标,组团o.5;小区1; 居住区1.5;旧区可酌情降低,但还 得低于70%。八、道路规划:因地制宜;避免过境车辆穿越,通而不畅,适于消防、救护工程车通行;有利于居住区内各类用地划分和联系以及建筑布置的多

22、样化;日照通风、防灾、工程管线、防噪等要求。道路划分:居住区道路红线20米;小区路路面宽6-9,建筑线14(10);组团路路面宽3-5,建筑线10(8);宅间小路2.5米。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出入口;居住区内主要道路于少应有两个方向与外围道路相连;机动车道对外出入口间距不应小于150米。沿街建筑物长度超过150米时,应设4X4的消防车通道。人行出口间距不宜超过80米,当建筑物长度超过80米时,应在底层加设人行通道。居住区道路与城市道路相连时,交角不小于75,当居住区道路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相连。居住区内尽端式道路的长度不宜超过120米,并应在尽端设不小于12X12的回车场。居

23、民停车率不小10%,地面停车率不大于10%。城市规划制图标准城市规划图纸分为现状图、规划图、分析图城市总体规划图:图题、图界、指北针、风玫珩、比例、比例尺、规划期限、图例、署名、编制日期、图标。图号顺序:布局规划图在前,工程规划图在后;基础图排在前,规划图在后,现状图在前,规划图在后。定位:平面定位、竖向定位、时间定位。清理整顿现有各类开发区的具体标准和政策界限关于清理和控制城市建设中脱离实际的宽马路、大广场建设的通知城市紫线管理办法紫线:是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界线,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

24、界线。编制城市规划应划定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紫线。市县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紫线的管理工作。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绿线: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城市人民政府规划、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城市绿线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管理规定抗震设防城市:地震烈度6度及以上地区。抗震防灾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编制的基本目标:当遭受多遇地震时,城市一般功能正常;当遭受相当于抗震设防烈度的地震时,城市一般功能及生命系统基本正常,重要工矿能正常或者能很好恢复生产;当遭受罕遇地震时,城市功能不瘫痪,要害系统和生命线工程不遭受破坏,不发生严重

25、的次生灾害。抗震防灾规划的内容城市抗震防灾规划中的抗震设防标准、建设用地评价与要求、抗震防灾措施应当列为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作为编制详细规划的依据。规划的分类和评审。抗震防灾规划中确定的危险地段不得进行新的开发建设;重大建设工程和各类生命线工程的选址与建设应当避开不利地段,并采取有效的抗震措施;可能发生严重次灾害的工程不得建在城市人口稠密地区;不得在抗震防灾的的避震疏散场地和通道上搭建临时性(建)构筑物或者堆放物资人。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的通知凡建设项目所在地段没有编制详细规划或者建设项目不符合详细规划的,不得办理规划许

26、可证。市一级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城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开发区和旅游度假区的规划建设,都要纳入城市的统一规划管理。严格规划许可证制度。坚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查制度。工程竣工后,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未出具认可文件的,有关部门不得发给房屋产权证等有关文件。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当前城市建设的重点: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建设、危旧房改造和城市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等必要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文化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不得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渡假区。信访条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信访工作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和乡镇应当确定信访工作的机构或者人员。建设

27、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法一、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开发利用规划:编写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和说明(对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作出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和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专项规划: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实施该规划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估;预防和减轻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审批专项规划草案前,先组织审查环境影响报告书。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登记表。作为一项整体建设项目的规划,按照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不进行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已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所含的具体建设项目,

28、其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可简化。测绘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永久性测量标志和正在使用中的临时性测量标志,不得侵占永久性测量标志用地,不得在永久性测量标志安全范围内从事危害测量标志安全和使用效能的活动。进行工程建设应当避开永久性测量标志。无法避开的,应当批准。涉及军用控制点的,应征得军队测绘主管部门同意。水法水资源规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编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水工程,必须符合流域综合规划,涉及其他行业和地区的并由相关部门出具审查意见。水资源、水域、水工程的保护:开采或者建设地下工程造成地下水们下降、水源枯竭或者地面塌陷,采矿单位、建

29、设单位应当采取补救措施;禁止在饮用水水源范围内设置排污口;禁止在江河、湖泊、水库、运河柒道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杆作物;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堤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其他有关的技术要求,工程建设方案应当报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禁止围湖造地、禁止围垦河道。城市规划行政检查一、分类:建设工程开工订立红线桩界和复验灰线;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依申请检查:道路规划红线订界、复验灰线、建设工程

30、竣工规划验收(建筑工程:平面布局、空间布局、建筑造型、工程标准、室外设施;市政管线工程、市政交通工程)依职能检查二、依申请检查的程序申请-现场检查-确认注意:2人以上,出示证件;被检查人在场,公开进行;及时,不超出正常时间;检查结果承提法律责任。行政处罚法公民法人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预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并有权提出赔偿要求。不能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的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行政拘留、其他。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对具体行政行为和规定(国务院部门、县级以下人民政府及其工

31、作部门、乡镇规定,但不含规章)提起期限: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申请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近亲属、代理人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行政复议采用书面审查的办法。行政诉讼法起诉: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直接起诉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城市规划行政处罚一、处罚措施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责令限期改正、罚款、行政处分二、处罚程序(一)一般程序立案、调查、告知与申辩、作出处罚决定、送达(二)听证程序三、书面1、基本情况2、违法的事实和证据3、处罚种类和依据4、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5、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出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6、

32、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7、日期、盖章制度要求:事先告知、陈述申辩、审查决定、政府监督、罚缴分离城市规划实施管理 一、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意见书二、规划设计条件建筑学一、各类建筑的功能组合(一)公共建筑1、公共建筑的功能与空间组成:由主要使用部分、交通联系部分、次要使用部分组成。以上三大空间以不同的组合方式形成不同的设计方案。教学楼为例,主要空间:教室、实验室、教师备课室、行政办公室;次要空间:厕所、仓库等;交通联系空间:门、厅、走廊等。交通联系空间的作用:联系组织各使用空间,导向人流。要有适宜的高度、形状和线型,要有良好采光和满足消防要求。交通联系空间的形式:水平交通、垂直交通、枢纽交通2、

33、公共建筑的功能分区和人流组织功能分区空间的主与次:反映在位置、朝向、交通、通风以及建筑空间构图等方面。功能分区的主次关系还应与具体的使用顺序结合,次要空间可能占据主要位置,如行政办公传达室和医院的挂号室。空间的闹与静:既要分隔又要联系,但互不干扰。如旅官。空间联系的内与外:对外联系较强的空间尽量布置在出入口等交通枢纽部位,与内部联系较强的空间,力争布置在比较隐蔽的部位。人流组织方式:平面组织、立体组织。实际上是人流活动的顺序问题。疏散:正常与紧急。连续和集中。3、公共建筑的群体组合:把 若干幢单体建筑组织成为一个完整统一的建筑群。1、特点:1)要从建筑群的使用性质出发,着重分析功能关系,加以合

34、理分区,运用道路、广场等交通联系手段加以组织,使总体布局联系方便、紧凑合理。2)结合周围环境:创造美的环境3)室外空间多样化:运用绿化及各种建筑的手段丰富群体空间。2、组合类型及特点分散式布局:对称或非对称。有利于功能分区明确,减少相互干扰,利于适应地形,增加建筑层次感,取得良好的朝向和自然通风。中心式布局:把性质上比较接近的公共建筑布置在一起。(二)住宅建筑1、功能与分类功能:居住、辅助、交通和其他四大部分,包括居室、厨房、卫生间、门厅(过道)、贮藏间、阳台等。按平面位置分类:独立式、联立式、联排式、单元式、外廊式、内廊式、跃层式。按层数分类:低层1-3,多层4-6,中高层7-9,高层10-

35、30。2、低层住宅设计基本特点:适应性强,面积可大可小,标准可高可低,可独立可联立、可联排;平面布局紧凑、上下交通联系方便;有院落便于绿化能创造好的环境;对地基要求不高,可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占地面积大,道路、管网等市政设施投资大。平面类型及特点独院式:平面组合灵活、采光通风好,干扰少。但占地大,墙体多,市政设施投资大。双立式:平面组合灵活,采光通风好。墙体比独院式少,市政投资省一些。联排式:三户以上,但不宜过多否则交通问题。少则土不经济。3、多层住宅设计基本特点公共楼梯解决垂直交通,走廊解决水平交通;比低层节约用地,比高层节省造价成本;多层住宅不及低层与室外联系方便,特别顶楼。设计要点原则:

36、满足日照标准;单栋住宅长度大于150米时应设4米宽高的消防车道,大于80米时在建筑物底层设人行通道;套型恰当、方便舒适、交通便捷、经济合理、造型美观、消防抗震。单元划分与组合:平直组合、转角组合、错位组合、多向组合交通组织:楼梯加走廊。楼梯间组织各户入口,以廊组织各户入口,梯廊间层组织各户入口。采光通风:有相结或相邻的两个朝向易组织采光通风。辅助设施:位置要恰当,厨房卫生间直接采光通风;面积要紧凑;设备管线要集中。平面类型及特点单元式(梯间式):一梯两户、三户、四户外廊式:长外廊(户内交通穿套较多,公共外廊对户内产生视线及噪声干扰,寒冷地区不易保暖防寒。)、短外廊内廊式:长内廊(各户单朝向,内

37、廊暗,套间干扰大,不能组织穿堂风)、短内廊(较安静)跃层式点式楼梯形式:双跑、三跑、外突楼梯、内楼梯、单跑横向楼梯、直跑楼梯。4、高层住宅设计基本特点:提高容积率,节约城市用地;节省政投资;可获得较多的空间布置公共活动场地和绿化;造价高,用钢量为多层3-4倍;居民心理的影响。平面类型:单元式、长廊式、跃廊式、塔式。垂直交通:电梯加楼梯。长廊式、12层以上每幢不少于2部,楼梯布置在电梯附近但要有独立性。电梯不邻卧室。高层住宅考虑防火云梯的高度30-50米。防火措施:提高耐火极限、分设防火分区,消除起火因素、安装火灾报警器,布置安全疏散楼梯和消防电梯。5、严寒地区的住宅设计基本特点:采暖与保温设计

38、中的保暖:加大进深,缩小外墙长度,尽量减少每户的外墙面。住宅的朝向与形式:南向,利用东西向,避免北向。6、炎热地区住宅设计基本特点:开敞通透的平面组合,减少太阳辐射,组织自然通风。朝向:综合考虑阳光照射与夏季主导风向,减少东西向阳光;遮阳:水平、垂直、综合隔热:减少东西向墙体,隔热性能好的材料导风:室内穿堂风、建筑构件导风、建筑群组织通风7、坡地住宅结合地形,综合考虑朝向、通风、地质条件。建筑与等高线平行、垂直、斜交,具体确定。(三)工业建筑功能组织:工业建筑总平面与民用建筑总平面的差别:简单流线与复杂流线-人流、物流;简单环境与复杂环境;单一尺度与多尺度;多学科与多工种密切配合。功能单元:生

39、产、辅助、仓贮、动力、管理、生活功能单元前后工艺流程要求:流线短、环节少、避免逆行、交叉。布置类型是:横向、纵向、环形道路断面及技术要求1、道路宽度主要道路7米;车间间道路4.5-6米;辅助道路3-4.5米;车间行道3-4米;人行道1-1.5米。2、转弯半径电瓶车:5米;单车:9米;拖车12米。3)交叉口视距:20米4)道路与建筑物距离无出入口的车间1.5;有出入口的车间3;有汽车引道6;围墙1.5;距有出入门洞的围墙6,距围墙照明杆2;距桥木1;距灌木0.5.依据功能单元相连最小损耗原则:功能单元应靠近最大动力车间。工业建筑及总平面设计中的场地要求1、运距短捷,一线多用;2、与竖向、管线、绿

40、化环境布置协调;3、满足生产、安全、卫生、防火等特殊要求;4、货流与人流避免交叉5、尽量缩短道路敷设面积,节约投资与用地。建筑场地条件分析及设计要求一、地形条件1、布局:地形形态的影响。直接影响总体布局、平面结构和空间布置。地形起伏有利于形成生动的空间和变化丰富的建筑轮廓线。2、竖向:地形高差的影响。景观组织、地面排水、防洪等。3、小气候:降水、日照、风向4、坡度:不同的建筑有不同的坡度要求。铁路:0-0.25%;居住:0.3-10%; 机场:0.5-1%;工业:0.5-2%.二、工程地质条件1、土壤承载力:一层60-100kpa,二、三层100-120kpa,四、五层120kpa。 小于10

41、0kpa时要注意地基变形问题。2、冲沟:生物措施(植树、植草皮、封山育林)和工程措施(斜坡上作鱼鳞坑、梯田、开避排水柒道或填土及修筑沟底工程)。3、崩塌:加固、避让4、滑坡:避让;降低地下水位、减少地表水侵蚀或修筑保护坡坡脚。5、断层:避让6、岩溶:避让7、地震:10级、12度。人员集中的建筑物远离高耸烟囱或易倒设备、易燃建筑物。防火、防爆、防毒气扩散。建筑间距。柔性路面和管道接口,管道采用强度较高的材料。三、基础设施条件(一)交通1、城市道路;2、铁路;3、水路;4、交通:车流量与人流量情况以及城市交通组织的要求。(二)给水城市给水管网和自备水源。(三)排水1、排入河湖:排放口的座标和标高;

42、排放标准。2、排入沟渠:排放口的坐标和标高;3、排入市政管网:管径、坐标、标高及排放量要求、排放标准。4、防洪。(四)供电、电信与有限电视广播。(五)供热、供气。四、城市规划对建筑设计的要求(一)用地范围及界线城市道路中心线、道路红线、路缘石、绿化控制线、用地边界、建筑控制线(二)与城市道路和交通的关系1、基地与城市道路红线项目基地范围由项目用地界线确定。基地应与道路红线相连,否则应设通道。建筑物一般均不得超出建筑控制线。2、建筑与道路红线1)不允许突入道路线:建筑物的台阶、平台,地下建筑及建筑基础,除基地内连接城市管线以外的其他地下管线均不得突入道路红线。2)允许突入道路红线:A、人行道上空

43、2米以上的窗扇、窗罩0.4米;B、2.5米以上的活动遮阳篷不大于3米;C、3.5米以上阳台等;C、5米以上。3)骑楼、过街楼、悬挑建筑净高和净宽应当执行统一规定。3、场地出入口1)基地通道出入口:距主干道交叉口距离自道路红线交叉点起不应小于70米;距非过街人行横道线边缘不应小于5米;距公共交通站台边缘不应小于10米;距学校、公园、儿童及残疾人等建筑物的出入口不应小于20米;当基地通道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坡道。2)人员密集的建筑基地至少一面紧邻城市道路,长度不少于基地周长的1/6;至少有两个以上不同方向的通道出口通向城市道路;基地主要出入口避免直接对城市主要干道交叉口;建筑物主要出入口要有为人流、

44、车流集散的空地;要有绿化面积和停车位。(三)规划控制批标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层数)、绿化覆盖率和绿地率等。(四)满足日照、采光、通风、噪声防治、消防和城市景观等要求。五、场地总平面设计(一)功能分区(根据项目的生产流程、使用的先后顺序、相互之间的联系紧密程度等要求来确定各组成部分的相互关系和相互位置。)根据建设项目的性质、使用功能、交通运输联系不、防火和卫生等要求,将性质相同、功能相近、联系密切、对环境要求一致的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分成若干组,结合基地内外的具体情况形成合的功能分区。功能分区要结合地形,因地制宜。道路、河渠、绿化带常作为功能分区的界线。(二)建筑布局影响建筑布局的主要因

45、素是日照、通风及景观,表现为建筑间距、建筑朝向及建筑与城市道路和公共建筑空间的关系等方面。(三)竖向设计1、平坡、台阶、混合式三种。2、设计标高1)影响因素:不被水淹,雨水能顺利排出;地下水、地质条伯;交通联系;减少土石方。2)要求A、室内外高差:15厘米;45至60厘米;30至90厘米B、建筑物与道路:1%至3%;0.4%至3%。道路中心标高一般比建筑室内地坪低0.25至0.3米以上。排水坡度3、场地排水暗管、明沟。场地最小排水坡度0.3%,最大8%。建设程序及设计阶段一、建设程序1、基本建设特点建设周期长,物质消耗大;涉及面广,协作配合、同步建设、综合平衡问题多;建设地点固定、不可移动;建

46、设过程连续;因地制宜,单独设计,单独建设,不能通用。2、程序的内容和步骤提出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阶段)-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建设项目进行评估-编制设计文件(设计文件阶段)-施工前的准备(建设准备阶段)-组织施工(建设实施阶段)-交会使用(竣工验收阶段)。3、项目建议书内容 4、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二、建筑策划1、项目构成及总体构想根据项目性质、规模和规划部门的要求进总体布局(总平面、竖向、管道等)功能分区和建筑面积分配要考虑道路和交通组织,进行竖向设计;停车场;绿化;建筑平面布局、立面造型及结构选型;各工程提出择优方案,管线综合设计;管道综合。2、工程投资估算与可研报告有差异时,需各工程、建设方协商,调整投资估算;调整后仍有差距时,需要计划部门补充批文才能报出。3、召开方案评审会4、设计任务书5、编制设计文件6、建设准备三、设计程序1、编制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2、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要求和深度初步设计:设计方案的选择和确定;土地征用范围;主要设备、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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