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防规范图集大全》GB50168-2023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标准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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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UDC P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iEa GB 50168-201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标准Standard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cable line electric equipment installation engineering 2018-11-08 发布2019-05-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标准Standard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cable line electri

2、c equipm巳ntinstallation engmeering GB 50168-208 主编部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 1 9 年5 月1 日中国计划出版社2018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标准GB 50168-2018 会中国计划出版社山版发行网址:www.jhpress.co01 地址:北京市内城区木棍地北盟甲11号国宏大厦Cl坐3层邮政编码100038电话(010)63906433(发行部)一;河富华印刷包装有限公司印刷8500101 X 11680101 1/32 2.625印张63千字201

3、8年12月第1版2018年12n第1次印刷食统一书号155182.0333定价16.00元版权所有侵权必究侵权举报电讯(010)63906404 如有印装质量问题.请寄本芋1:-H版部调换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18年第28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标准的公告现批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68-2018,自2019年5月1日起 实施。其中,第5.2.10、8.O.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同时废止。本标准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

4、站()公开,并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8年11月8日目。吕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标(20 13J169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标准。本标准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电缆及附件的运输与保管、电缆线路附属设施的施工、电缆敷设、电缆附件安装、电缆线路防火阻燃设施施工、工程交接验收等。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基本规定的章节;2.对术语章节中的某些名词术语做了删、补修改;3.增加了电缆竖井的接地要求;4.增加

5、了铝合金电缆敷设弯曲半径的要求;5.增加了城市电缆线路通道标识的设置要求;6.增加了电缆线路在线监控系统施工及验收的要求;7.删除了油浸纸绝缘电缆的施工及验收规定;8.对电缆导管的埋地深度、支架及桥架上电缆散设层数等技术标准做出了调整。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滨河路口号,邮政编码:100055)。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中国电力企业

6、联合会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参编单位:四川华东电气集团有限公司-1.国家电网四川电力公司中 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公司国家电网成都供电公司国家电网武汉供电公司浙江省火电建设公司湖南电力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网电力科学研究院葛洲坝集团公司电力公司北京双圆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华北电力试验研究院有限公百元锡江南电缆有限公司通用(天津)铝合金产品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谷伟邓勇杨荣凯刘世华彭丰田晓周卫新赵军马壮周辉杨灿杨丹罗志宏苏诗蘸陈国嘉张磊森马果王宣荆津主要审查人:徐军杨靖波葛占雨龙庆芝许茂生李小峰程云堂陈长才李海生张磊余常政 2 1总则2术语3 基本规定目次(1)(2)(4)4 电缆

7、及附件的运输与保管(5)5 电缆线路附属设施的施工(7)5.1 电缆导管的加工与敷设(7)5.2 电缆支架的配制与安装.(8)5.3 电缆线路防护设施与构筑物(10)6 电缆敷设u 6.1 一般规定(12)6.2 直埋电缆敷设(16)6.3 电缆导管内电缆敷设.(18)6.4 电缆构筑物 中电缆敷设.6.5 桥梁上电缆敷设.(20)6.6 水 下电缆败设(20)6.7 电缆架空敷设.(22)7 电缆附件安装.(24)7.1 一般规定.(24)7.2 安装要求.(25)7.3 电缆线路在线监控系统.(28)8 电缆线路防火阻燃设施施工.(29)9 工程交接验收.门1)附录A侧压力和牵引力的常用计

8、算公式(33)本标准用词说明引用标准名录.附:条文说明 2 Contents 1 General prOVlSlOns(1)2 T erms (2)3 Basic requirem ents.(4)4 Transportation and storage of cables and accessones (5)5 Cable line construction o f ancillary facilities(7)5.1 Processing and installation of cable ducts(7)5.2 T he configuration and installation of

9、 cable holder(8)5.3 Cable line protection facilities and structures(10)6 Cable laying(12)6.1 General requirements(12)6.2 Buried cable laying(16)6.3 Intraductal cable laying.(18)6.4 Cable laying structures.(19)6.5 Cable laying on the bridge.(20)6.6 Submarine cable laying(20)6.7 Aerial cable laying.(2

10、2)7 Cable acc巳ssoriesinstallation instructions(24)7.1 General requirements(24)7.2 Installation requirements(25)7.3 Online monitoring system of cable lines(28)8 Cable line JireprooJing facilities construction(29)9 Engineering succession and acceptance(31)Appendix A Commonly us巳dcalculation formula of

11、 the 3 lateral pressure and traction(33)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 (35)Lists o quoted standards.(36)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37)4 1总则1.0.1 为确保电缆线路工程建设质量,统一施工及验收标准,规范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要求和验收条件,制定本标准。1.O.2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为500 kV及以下电缆线路及其附属设施施工及验收。1.O.3 矿山、船舶、海底、冶金、化工等有特殊要求的电缆线路的安装工程尚应符合相关专业标准的

12、有关规定。1.O.4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2.0.1 电缆线路cable line 由电缆、附件、附属设备及附属设施所组成的整个系统。2.0.2 金属套metallic sheath 均匀连续密封的金属管状包夜层。2.0.3 铠装层armour 由金属带或金属丝组成的包覆层。通常用来保护电缆不受外界的机械力作用。2.O.4 I毡缆终端cable termination 安装在电缆末端,以便电缆与其他电气设备或架空输电线相连接,并维持绝缘直至连接点的装置。2.0.5 电缆接头cable joint 连接电缆与电缆的导体、绝缘、屏敲层和保护层

13、.以使电缆线路连续的装置。2.0.6 软接头flexible joint 在工厂可控条件下将未铠装的电缆进行连接所制作的中间接头,连同电缆一起进行连续的铠装。2.O.7 电缆分接(分支)箱cable dividing box 完成配电系统中电缆线路的汇集和分接功能,但一般不具备控制测量等二次辅助配置的专用电气连接设备。2.0.8 电缆线路在线监控系统cable tunnel and cable line on-line monitoring system 对电缆运行状态及电缆隧道等线路设施进行监测、分析、辅助读断、报警与远程控制的系统。监控系统由现场设备、传感器、信号采集单元、监控主机、监控子

14、站、远程监控中心六部分组成。2.0.9 电缆导管cable ducts 电缆本体敷设于其内部受到保护和在电缆发生故障后便于将电缆拉出更换用的管子。有单管和排管等结构形式,也称为电缆管。2.0.10 电缆支 架cable bearer 用于支持和固定电缆,通常由整体浇注、型材经焊接或紧固件联接拼装而成的装置。2.0.11 电缆桥架cable tray 由托盘(托槽)或梯架的直线段、非直线段、附件及支吊架等组合构成,用以支撑电缆具有连续的刚性结构系统。2.0.12 电缆构筑物cable buildings 专供敷设电缆或安置附件的电缆沟、浅楠、隧道、夹层、竖(斜)井和工作井等构筑物。2.0.13

15、电缆附件cable accessories 电缆终端、接头及充191电缆压力箱统称为电缆附件。2.0.14 电缆附属设备cable auxiliary e4uipments 交叉互联箱、接地箱、护层保护器、监控系统等电缆线路组成部分的统称。2.0.15 电缆附属设施cable auxiliary facilities 电缆导管、支架、桥架和1构筑物等电缆线路组成部分的统称。3 3基本规定3.0.1 电缆、附件及附属设备均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并应有产品标识及合格证件。3.0.2 电缆线路的施工,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标准及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3.0.3 紧固件的机械

16、强度、耐腐蚀、阻燃等性能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当采用钢制紧固件时,除地脚螺栓外,应采用热镀辑 或等同热镀辞性能的制品。3.0.4 对有抗干扰要求的电缆线路,应按设计要求采取抗干扰措施。4.4 电缆及附件的运输与保管4.0.1 电缆及附件的运输、保管,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应避免强烈的振动、倾倒、受潮、腐蚀,应确保不损坏箱体外表面以及箱内部件。4.0.2 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应避免电缆及电缆盘受到损伤。电缆盘不应平放运输、平放贮存。4.O.3 运输或滚动电缆盘前,应保证电缆盘牢固,电缆应绕紧。充油电缆至压力油箱间的油管应固定,不得损伤。压力油箱应牢固,压力值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滚动时应顺着电缆盘

17、上的箭头指示或电缆的缠紧方向。4.0.4 电缆及其附件到达现场后,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检查:1 产品的技术文件应齐全;2 电缆额定电压、型号规格、长度和包装应符合订货要求;3 电缆外观应完好无损,电缆封端应严密,当外观检查有怀疑时,应进行受潮判断或试验;4 附件部件应齐全,材质质量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5 充油电缆的压力油箱、油管、间门和压力表应完好无损。4.O.5 电缆及其有关材料贮存应符合下列规定:1 电缆应集中分类存放,井应标明额定电压、型号规格、长度;电缆盘之间应有通道;地基应坚实,当受条件限制时,盘下应加垫;存放处应保持通风、干燥,不得积水;2 电缆终端瓷套在贮存时,应有防止受机械损伤的措

18、施;3 电缆附件绝缘材料的防潮包装应密封良好,并应根据材料性能和保管要求贮存和保管,保管期限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4 防火隔板、涂料、包带、堵料等防火材料贮存和保管,应符 5 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5 电缆桥架应分类保管,不得变形。4.0.6 保管期间电缆盘及包装应完好,标志应齐全,封端应严密。当有缺陷时,应及时处理。充油电缆应定期检查油压,并做记录,油压不得低于下限值。6 5 电缆线路附属设施的施工5.1 电缆导管的加工与戴设5.1.1 电缆管不应有穿孔、裂缝和显著的凹凸不平,内壁应光滑;金属电缆管不应有严重锈蚀;塑料电缆管的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5.1.2 电缆管的加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 管

19、口应无毛刺和尖锐棱角;2 电缆管弯制后,不应有裂缝和明显的凹瘪,弯扁程度不宜大于管子外径的10%;电缆管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穿入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3 无防腐措施的金属电缆管应在外表涂防腐漆,镀钵管辞层剥落处也应涂防腐漆。5.1.3 电缆管的内径与穿入电缆外径之比不得小于1.5。5.1.4 每根电缆管的弯头不应超过三个,直角弯不应超过两个。5.1.5 电缆管明敷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电缆管走向宜与地面平行或垂直,并排敷设的电缆管应排列整齐。2 电缆管应安装牢固,不应受到损伤;电缆管支点间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金属管支点间距不宜大于3m,非金属管支点间距不宜大于2m;3 当塑料管

20、的直线长度超过30m时,宜加装伸缩节;伸缩节应避开塑料管的固定点。5.1.6 敷设?昆凝土类电缆管时,其地基应坚实、平整,不应有沉陷。敷设低碱玻璃钢管等抗压不抗拉的电缆管材时,宜在其下部设置钢筋混凝土垫层。电缆管直埋散设应符合下列规定:7 1 电缆管的埋设深度不宜小于O.5m;在排水沟下方通过时,距排水沟底不宜小于O.3m;2 电缆管宜有不小于0.2%的排水坡度。5.1.7 电缆管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1 相连接两电缆管的材质、规格宜一致;2 金属电缆管不应直接对焊,应采用螺纹接头连接或套管密封焊接方式;连接时应两管口对准、连接牢固、密封良好;螺纹接头或套管的长度不应小子电缆管外径的2.2倍。

21、采用金属软管及合金接头作电缆保护接续管时,其两端应固定牢靠、密封良好;3 硬质塑料管在套接或插接时,其插入深度宜为管子内径的1.1倍1.8倍。在插接面上应涂以胶合剂粘牢密封;采用套接时套管两端应采取密封措施;4 水泥管连接宜采用管箍或套接方式,管孔应对准,接缝应严密,管箍应有防水垫密封圈,防止地下水和泥浆渗入;5 电缆管与桥架连接时,宜由桥架的侧壁引出,连接部位宜采用管接头固定。5.1.8 引至设备的电缆管管口位置,应便于与设备连接且不妨碍设备拆装和进出。并列敷设的电缆管管口应排列整齐。5.1.9 利用电缆保护钢管做接地线时,应先安装好接地线,再敷设电缆;有蝶、纹连接的电缆管,管接头处,应焊接

22、跳线,跳线截面应不小于30mm205.1.10 钢制保护管应可靠接地;钢管与金属软管、金属软管与设备间直使用金属管接头连接,井保证可靠电气连接。5.2 电缆支架的配制与安装5.2.1 电缆支架的加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 钢材应平直,应无明显扭曲;下料偏差应在5mm以内,切口应无卷边、毛刺,靠通道侧应有钝化处理。2 支架焊接应牢固,应元明显变形;各横撑间的垂直净距与设计偏差不应大于5mm。3 金属电缆支架应进行防腐处理。位于湿热、盐雾以及有化学腐蚀地区时,应根据设计要求做特殊的防腐处理。5.2.2 电缆支架的层间允许最小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可符合表5.2.2的规定,且层间净距不应小

23、于2倍电缆外径加lOmm,35kV及以上高压电缆不应小于2倍电缆外径加50mm。表5.2.2电缆支架的层间允许最小距离值电缆电压级和类型、敷设特衍,普通支架、吊架(mm)桥架(mm)控制电缆明敷120 200 6kV以下150 250 6kV-l0kV交联聚乙烯200 300 电力电缆20kV-35kV单芯250 300 明敷20kV-35kV三芯300 350 66kV-220kV,每层1根及以上330kV、500kV350 400 电缆敷设于槽盒中h+80 11+100 注:h表示槽盒外壳高度。5.2.3 电缆支架应安装牢固。托架、支吊架固定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水平安

24、装的电缆支架,各支架的同层横档应在同一水平面上,偏差不应大于5mm;2 电缆沟内或建筑物上安装的电缆支架,应有与电缆沟或建筑物相同的坡度;3 托架、支吊架沿桥架走向偏差不应大于lOmm;4 电缆支架最上层及最下层至沟顶、楼板或沟底、地面的距离,当设计无要求时,不宜小于表5.2.3的规定。9 表5.2.3电缆支架最上层及最下层至沟顶、楼饭或沟底、地面的距离电缆敷设场所及其特征垂直净距(mm)电缆沟50 隧道100!阿非通道处200 至少在一侧不小于800mm宽通道处1400 公共j郎道IIII包缆支架无回栏防护1500 厂房内2000 无车辆通过2500 厂房外有车辆通过4500 5.2.4 组

25、装后的钢结构竖井,其垂直偏差不应大于其长度的0.2%,支架横撑的水平误差不应大于其宽度的0.2%;竖井对角线的偏差不应大于其对角线长度的0.5%。钢结构 竖井全长应具有良好的电气导通性,全长不少于两点与接地网可靠连接,全长大于30m时,应每隔20m30m增设明显接地点。5.2.5 电缆桥架的规格、支吊跨距、防腐类型应符合设计要求。5.2.6 电缆桥架在每个支吊架上的固定应牢固.连接板的螺栓应紧固,蝶、母应位于电缆桥架的外侧。电缆托盘应有可供电缆绑扎的固定点.铝合金梯架在钢制支吊架上固定时,应有防电化腐蚀的措施。5.2.7 两相邻电缆桥架的接口应紧密、无错位。5.2.8 当直线段钢制电缆桥架超过

26、30m、铝合金或玻璃钢制电缆桥架超过15m时,应有伸缩装置,其连接宜采用伸缩连接板;电缆桥架跨越建筑物伸缩缝处应设置伸缩装置。5.2.9 电缆桥架转弯处的转弯半径,不应小于该桥架上的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的最大者。5.2.10 金属电缆支架、桥架及坚井全长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5.3 电缆线路防护设施与构筑物5.3.1 与电缆线路安装有关的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0 1 建(构)筑物施工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T50300的有关规定;2 电缆线路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1)预埋件应符合设计要求,安置应牢固;2)电缆沟、隧道、竖井及人孔等处的地坪及抹

27、面工 作应结束,人孔爬梯的安装应完成;3)电缆层、电缆沟、隧道等处的施工临时设施、模板及建筑废料等应清理干净,施工用道路应畅通,盖板应齐全;4)电缆沟排水应畅通,电缆室的门窗应安装完毕;电缆线路相关构筑物的 防水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3 电缆线路安装完毕后投入运行前,建筑工程应完成修饰工作。5.3.2 电缆工作井尺寸应满足电缆最小弯曲半径的要求。电缆井内应设有集水坑,上盖算子。5.3.3 城市电缆线路通道的标识应按设计要求设置。当设计元要求时,应在电缆通道直线段每隔15m50m处、转弯处、T形口、十字口和进入建(构)筑物等处设置明显的标志或标桩。.lJ 6电缆敷设6.1一般规定6.1.1 电缆敷

28、设前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检查:1 电缆沟、电缆隧道、电缆导管、电缆井、交叉跨越管道及直埋电缆沟深度、宽度、弯曲半径等应符合设计要求,电缆通道应畅通,排水应良好,金属部分的防腐层应完整,隧道内照明、通风应符合设计要求。2 电缆额定电压、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3 电缆外观应无损伤,当对电缆的外观和密封状态有怀疑时,应进行受潮判断;埋地电缆与水下电缆应试验井合格,外护套有导电层的电缆,应进行外护套绝缘电阻试验并合格;4 充油电缆的油压不宜低于O.15MPa;供油间门应在开启位置,动作应灵活;压力表指示应无异常;所有管接头应无渗漏油;油样应试验合格;5 电缆放线架应放置平稳,钢轴的强度和长度应与电缆盘重

29、量和宽度相适应,敷设电缆的机具应检查并调试正常,电缆盘应有可靠的制动措施;6 敷设前应按设计和实际路径计算每根电缆的长度,合理安排每盘电缆,减少电缆接头;中间接头位置应避免设置在倾斜处、转弯处、交叉路口、建筑物门口、与其他管线交叉处或通道狭窄处;7 在带电区域内敷设电缆,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8 采用机械敷设电缆时,牵引机和导向机构应调试完好,并应有防止机械力损伤电缆的措施。6.1.2 电缆敷设时,不应损坏电缆沟、隧道、电缆井和人井的防水层。2 6.1.3 三相四线制系统中应采用四芯电力电缆,不应采用三芯电缆另加一根单芯电缆或以导线、电缆金属护套作中性线。6.1.4 并联使用的电力电缆其额定电压

30、、型号规格和长度应相同。6.1.5 电力电缆在终端头与接头附近宜留有备用长度。6.1.6 电缆各支点间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元要求时,不应大于表6.1.6的规定。表6.1.6电缆各支点间的距离敷设方式电缆种类水平(mm)垂直(mm)全塑型400 1000 电力电缆除全塑型外的中低压电缆800 1500 35kV及以上高压电缆1500 3000 控制电缆800 1000 注全塑型电力电缆水平敷设沿支架能把电缆阳定时,支点间的距离允许为800mm.6.1.7 电缆最小弯曲半径应符合表6.1.7的规定。表6.1.7 电缆最小弯曲半径电缆型式多芯单芯非铠装型、屏敲型软电缆6D 控制电缆铠装型、铜

31、屏蔽型12D 其他10D 无铅包、钢铠护套10D 橡皮绝缘保铅包护套15D 电力电缆钢铠护套20D 塑料绝缘无铠装15D 20D 电力电缆有铠装12D 15D 自容式充汹(铅包)电缆20D 0.6/1kV铝合金导体电力电缆7D 注1表中D为电缆外径;2 本表中;0.6/1kV铝合金导体电力电缆弯曲半径值适用于无铠装或联锁铠装形式电缆。13 6.1.8 电缆敷设时,电缆应从盘的上端引出,不应使电缆在支架上及地面摩擦拖拉。电缆上不得有铠装压扁、电缆绞拧、护层折裂等禾消除的机械损伤。6.1.9 用机械敷设电缆时的最大牵引强度宜符合表6.l.9的规定,充油电缆总拉力不应超过27kN。牵引方式受力部位允

32、许牵引强度表6.1.9电缆最大牵引强度6.1.10 机械敷设电缆的速度不宜超过15m/min,llOkV及以上电缆或在较复杂路径上敷设时,其速度应适当放慢。6.1.11 机械敷设大截面电缆时,应在施工措施中确定敷设方法、线盘架设位置、电缆牵引方向;校核牵引力和侧压力,配备充足的敷设人员、机具和通信设备。侧压力和牵引力的常用计算公式见附录A。6.1.12 机械敷设电缆时,应在牵引头或钢丝网套与牵引钢缆之间装设防捻器。6.1.13 11 0kV及以上电缆敷设时,转弯处的侧压力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无要求时不应大于3kN/m。6.1.14 塑料绝缘电缆应有可靠的防潮封端;充油电缆在切断后尚应符合

33、下列规定:1 在任何情况下,充油电缆的任一段应有压力油箱保持油压;2 连接油管路时,应排除管内空气,并采用喷油连接;3 充油电缆的切断处应高于邻近两侧的电缆;4 切断电缆时不得有金属屑及污物进入电缆。6.1.15 电缆敷设前24h内的平均温度以及敷设现场的温度不应低于表6.1.15的规定。当温度低于表6.1.15规定时,应采取有效措施。14 表6.1.15 电缆允许敷i量最低温度电缆类型电缆结构允许敷设最低温度(C)充油电缆-10 橡皮或聚氯乙烯护套-15 橡皮绝缘电力电缆铅护套钢带铠装一7塑料绝缘电力电缆。耐寒护套-20 控制电缆橡皮绝缘聚氯乙烯护套15 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10 6.

34、1.16 电力电缆接头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并列敷设的电缆,其接头位置宜相互错开;2 电缆明敷接头,应用托板托置固定;电缆共通道敷设存在接头时,接头宜采用防火隔板或防爆盒进行隔离;3 直埋电缆接头应有防止机械损伤的保护结构或外设保护盒,位于冻土层内的保护盒,盒内宜注入沥青。6.1.17 电缆敷设时应排列整齐,不宜交叉,并应及时装设标识牌。6.1.18 标识牌装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 生产厂房及变电站内应在电缆终端头、电缆接头处装设电缆标识牌;2 电网电缆线路应在下列部位装设电缆标识牌:1)电缆终端及电缆接头处;2)电缆管两端人孔及工作井处;3)电缆隧道内转弯处、T形口、十字口、电缆分支处、直线

35、段每隔50mlOOm处;3 标识牌上应注明线路编号,且宜写明电缆型号、规格、起吃地点;并联使用的电缆应有顺序号,单芯电缆应有相序或极性标识;标识牌的字迹应清晰不易脱落;4 标识牌规格宜统一,标识牌应防腐,挂装应牢固。6.1.19 电缆固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5 I 下列部位的电缆应固定牢固:1)垂直敷设或超过30。倾斜敷设的电缆在每个支架上应固定牢固;2)水平敷设的电缆,在电缆首末两端及转弯、电缆接头的两端处应固定牢固;当对电缆间距有要求时,每隔5m10m处应固定牢固。2 单芯电缆的固定应符合设计要求。3 交流系统的单芯电缆或三芯电缆分相后,固定夹具不得构成闭合磁路,宜采用非铁磁性材料。6.1.

36、20 沿电气化铁路或有电气化铁路通过的桥梁上明敷电缆的金属护层或电缆金属管道,应沿其全长与金属支架或桥梁的金属构件绝缘。6.1.21 电缆进入电缆沟、隧道、坚井、建筑物、盘(柜)以及穿入管子时,出人口应封闭,管口应密封。6.1.22 装有避雷针的照明灯塔,电缆敷设时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 的有关规定。6.2 直埋电缆敷设6.2.1 电缆线路路径上有可能使电缆受到机械性损伤、化学作用、地下电流、振动、热影响、腐蚀物质、虫鼠等危害的地段,应采取保护措施。6.2.2 电缆埋置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 电缆表面距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0.7m,穿越农田或在

37、车行道下敷设时不应小于1m,在引人建筑物、与地下建筑物交叉及绕过地下建筑物处可浅埋,但应采取保护措施;2 电缆应埋设于冻土层以下,当受条件限制时,应采取防止电缆受到损伤的措施。6.2.3 直埋敷设的电缆,不得平行敷设于管道的正上方或正下 16 方;高电压等级的电缆宜敷设在低电压等级电缆的下面。6.2.4 电缆之间,电缆与其他管道、道路、建筑物等之间平行和交叉 时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未采取隔离或防护措施时,应符合表6.2.3的规定。表6.2.3电缆之间,电缆与管道、道路、建筑物之间平行和交叉时的最小净距项目平行(m)电力电缆问及其10kV及以下o.10

38、 与控制电缆间10 kV以上O.25 不同部门使用的电缆间O.50 热管道(管沟)及热力设备2.00 油管道(管沟)1.00 可燃气体及易燃液体管道(管沟)1.00 其他管道(管沟)0.50 铁路路:$)L:3.00|非直流电气化铁路路轨3.00 电气化铁路路轨直流电气化铁路路轨10.00 电缆与公路边1.00 城市街道路面1.00 IEl缆与lkV以下架空线电杆1.00 电缆与lkV以上架空线杆熔基础4.00 建筑物基础(边线)0.60 排水沟l.00 2 当采取隔离或防护措施时,可按下列规定执行:交叉(01)。.500.50 O.50 O.50 0.50 O.50 O.50 1.00 1.

39、00 1.00 0.50 1)电力电缆问及其与控制电缆间或不同部门使用的电缆间,当电缆穿管或用|喃板隔开时,平行净距可为O.lm;2)电力电缆问及其与控制电缆间或不同部门使用的电缆间,在交叉点前后1m范围内,当电缆穿入管中或用隔板隔开时,其交叉净距可为O.25m;3)电缆与热管道(沟)、油管道(沟)、可燃气体及易燃液体管道(沟)、热力设备或其他管道(沟)之间,虽净距能满足要求,但检修管路可能伤及电缆时,在交叉点前后1m范围内,尚应采取保护措施;当交叉净距离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将电缆穿入管中,其净距可为O.25m;4)电缆与热管道(管沟)及热力设备平行、交叉时,应采取隔热措施,使电缆周围土壤的温升

40、不超过lOOC;5)当直流电缆与电气化铁路路轨平行、交叉其净距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防电化腐蚀措施;6)直埋电缆穿越城市街道、公路、铁路,或穿过有载重车辆通过的大门,进入建筑物的墙角处,进入隧道、人井,或从地下引出到地面时,应将电缆敷设在满足强度要求的管道内,并将管口封堵好;7)当电缆穿管敷设时,与公路、街道路面、杆塔基础Jj、建筑物基础、排水沟等的平行最小间距可按表6.2.3中的数据减半。6.2.5 电缆与铁路、公路、城市街道、厂区道路交叉时,应敷设于坚固的保护管或隧道内。电缆管的两端宜伸出道路路基两边O.5m以上,伸出排水沟O.5m,在城市街道应伸出车道路面。6.2.6 直埋电缆上下部应铺

41、不小于100mm厚的软土砂层,并应加盖保护板,其覆盖宽度应超过电缆两侧各50mm,保护板可采用混凝土盖板或砖块。软土或砂子中不应有石块或其他硬质杂物。6.2.7 直埋电缆在直线段每隔50mlOOm处、电缆接头处、转弯处、进入建筑物等处,应设置明显的方位标志或标桩。6.2.8 直埋电缆回填前,应经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回填料应分层开实。6.3 电缆导管内电缆敷设6.3.1 在易受机械损伤的地方和在受力较大处直埋电缆管时,应采用足够强度的管材。在下列地点,电缆应有足够机械强度的保 18 护管或加装保护罩:1 电缆进入建筑物、隧道,穿过楼板及墙壁处;2 从沟道引至杆塔、设备、墙外表面或屋内行人容易接近处

42、,距地面高度2m以下的部分;3 有载重设备移经电缆上面的区段;4 其他可能受到机械损伤的地方。6.3.2 管道内部应无积水,且应无杂物堵塞。穿电缆时,不得损伤护层,可采用无腐蚀性的润滑剂(粉)。6.3.3 电缆导管在敷设电缆前,应进行疏通,清除杂物。电缆敷设到位后应做好电缆固定和管口封堵,并应做好管口与电缆接触部分的保护措施。6.3.4 电缆穿管的位置及穿入管中电缆的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交流单芯电缆不得单独穿入钢管内。6.3.5 在10%以上的斜坡排管中,应在标高较高一端的工作井内设置防止电缆因热伸缩和重力作用而滑落的构件。6.3.6 工作井中电缆管口应按设计要求做好防水措施。6.4 电缆构筑

43、物中电缆敷设6.4.1 电缆排列应符合下列规定:1 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不宜配置在同一层支架上。2 高低压电力电缆,强电、弱电控制电缆应按顺序分层配置,直由上而下配置;但在含有35kV以上高压电缆引人盘柜时,可由下而上配置。3 同一重要回路的工作与备用电缆实行耐火分隔时,应配置在不同侧或不同层的支架上。6.4.2 并列敷设的电缆净距应符合设计要求。6.4.3 电缆在支架上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 控制电缆在普通支架上,不宜超过两层;桥架上不宜超过=层。19 2 交流三芯电力电缆,在普通支吊架上不宜超过一层;桥架上不宜超过两层。3 交流单芯电力电缆,应布置在同侧支架上,并应限位、固定。当按紧贴品字

44、形(三叶形)排列时,除固定位置外,其余应每隔一定的距离用电缆夹具、绑带扎牢,以免松散。6.4.4 电缆与热力管道、热力设备之间的净距,平行时不应小于1m,交叉时不应小于O.5m,当受条件限制时,应采取隔热保护措施。电缆通道应避开锅炉的观察孔和制粉系统的防爆门;当受条件限制时,应采取穿管或封闭槽盒等隔热防火措施。电缆不得平行敷设于热力设备和热力管道的上部。6.4.5 电缆敷设完毕后,应及时清除杂物、盖好盖板。当盖板上方需回填土时,宜将盖板缝隙密封。6.5 桥梁上电缆敷设6.5.1 利用桥梁敷设电缆,其载荷应在桥梁允许承载值之内,且不应影响桥梁结构稳定性。6.5.2 桥梁上电缆的敷设方式应符合设计

45、要求。当设计元要求时,敷设方式应根据桥梁结构和l特点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具有防止电缆着火危害桥梁的可靠措施;2 应有防止外力损伤电缆的措施。在人员不易接触处可裸露敷设,但宜采取避免太阳直接照射的措施或采用满足耐候性要求的电缆。6.5.3 在桥梁上敷设电缆,应采取防止振动、伸缩变形影响电缆安全运行的措施。6.6 水下电缆敷设6.6.1 水下电缆不应有接头。当整根电缆超过制造能力时,可采用软接头连接。6.6.2 水下电缆敷设路径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应符合下列规定:.20 1 电缆宜敷设在河床稳定、流速较缓、岸边不易被冲刷、水底无岩礁和沉船等障碍物的水域;2 电缆不宜敷设在码头、渡口和水工构

46、筑物附近;不宜敷设在疏泼挖泥区、规划筑港地带和拖网渔船活动区。无其他路径 可供选择时,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6.6.3 相邻水下电缆的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主航道内,电缆间距不宜小于最高水位水深的2倍。引至岸边间距可适当缩小;2 在非通航的流速未超过lm/s的小河中,同回路单芯电缆间距不得小于O.5m,不同回路电缆间距不得小于5m;3 除上述情况外,应按流速、电缆埋深和埋设控制偏差等因素确定。6.6.4 水下电缆的敷设方法、敷设船只选择和施工组织设计,应按电缆敷设长度、外径、重量、水深、流速和河床地形等因素确定。6.6.5 水下电缆敷设时应采取助浮措施,不得使

47、电缆在水底直接拖拉。如电缆装盘散设时,电缆盘可根据水域条件,放置于路径一端的登陆点处,另一端布置牵引设备i电缆装盘置于船上敷设或电缆散装敷设时,敷缆方法应根据敷设船类型、尺度和l动力装备、水域条件确定,可选择自航、牵引、移锚或拖航等。6.6.6 敷设船只应满足电缆施工路径自然条件和施工方法要求,且应符合下列规定:1 船舱的容积、甲板面积、船舶稳定性等应满足电缆长度、重量、弯曲半径、盘绕半径、退扭高度和l作业场所的要求。2 敷(埋)设机具、通信、导航定位等设施配置和1船舶动力应满足电缆施工需要。6.6.7 水下电缆敷设始端宜选择在登陆作业相对困难的一侧。6.6.8 水下电缆敷设应在小潮汛、理流期

48、间或枯水期进行,并应视线清晰、风力小于五级。.21 6.6.9 敷设船上退扭架应保持适当的退扭高度。当电缆通过储缆仓、退扭架、浦槽、计米器、张力测定器、布缆机、入水槽等设施时,应采取措施减少电缆阻力。敷缆时,应监测电缆所受张力或入水角度满足产品技术文件要求。6.6.10 水下电缆敷设时,两侧陆上应按设计要求设立导标。敷设时应同步定位测量,并应及时纠正航线偏差、校核敷设长度。6.6.11 水下电缆末端登陆时,应将余缆全部浮托在水面上,余缆入水时应保持适当张力。水下电缆引至陆上时应装设锚定装置,陆上区段应采用穿管、槽盒、沟井等措施保护,其保护范围下端应置于最低水位1m以下,上端应高于最高洪水位。6

49、.6.12 水下电缆不得悬浮于水中。在通航水道等防范外力损伤的水域,电缆应埋置于水底,并应稳固覆盖保护;浅水区埋深不宜小于O.5m,深水区埋深不宜小于2m.电缆线路穿过小河、小溪时,可采取穿管敷设。6.6.13 水下电缆两侧应按航标规范设置警告标志。6.7 电缆架空敷设6.7.1 电缆悬吊点或固定的问距,应符合本标准表6.l.6的规定。6.7.2 电缆与公路、铁路、架空线路交叉跨越时,最小允许距离应符合表6.7.2的规定。表6.7.2电缆与铁路、公路、架空线路交叉跨越时最小允许距离交叉设施最小允许距离(m)备注铁路3/6 至承力索或接触线/至轨顶公路6 电车路3/9 至承力索或接触线/至路面弱

50、电流线路1 电力 线路1/2/3/4/5 电压(kV)1以下/6-)0/35-11 0/154-220/330 河道6/1 五年迎洪水位/至最高航行水位的最高船槐顶索道1.5 6.7.3 电缆的金属护套、铠装及悬吊线均应有良好的接地,杆塔和配套金具均应根据电缆的结构和性能进行配套设计,且应满足规程及强度要求。6.7.4 对于较短且不便直埋的电缆可采用架空敷设,架空敷设的电缆截面不宜过大,架空敷设的电缆允许载流量应根据环境条件进行修正。6.7.5 支撑电缆的钢绞线应满足荷载要求,并应全线良好接地,在转角处应打拉线或顶杆。6.7.6 架空敷设的电缆不宜设置电缆接头。23 7 电缆附件安装7.1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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