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督查绩效管理系统(硬件)采购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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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长春市双阳区督查绩效管理系统(硬件)采长春市双阳区督查绩效管理系统(硬件)采 购项目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招标项目编号:CCDG2016Z047-CG招 标 人:长春市双阳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 期:二 0 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2目目 录录第一章第一章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3第二章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51. 总则 .11 2. 招标文件 .13 3. 投标文件 .14 4. 投标 .17 5. 开标 .18 6. 评标 .18 7. 合同授予 .19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0 9. 纪律和监督 .21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2、21第三章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271. 评标方法 .30 2. 评标委员会 .30 3. 评标程序及评审标准 .30 4. 评标工作纪律与保密要求 .33第四章第四章 采购合同书格式(供参考)采购合同书格式(供参考).35一、合同一般条款.35 二、合同特殊条款.44 三、采购合同书格式.45第五章第五章 技术标准及要求技术标准及要求.47第六章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格式.55一、投标函.58 二、投标人资格声明.59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0 四、授权委托书.61 五、投标保证金.62 六、开标一览表.63 七、报价明细表.64 八、技术规格偏离表.65 九、商务条款偏离表.

3、66 十、投标产品技术规格书.67 十一、资格证明文件.68 十二、 其它材料 .70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 5 号楼 110 室 电话:043184262099 传真:0431842620993第一第一章 招标公告长春市双阳区督查绩效管理系统(硬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长春市双阳区督查绩效管理系统(硬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项目编号:CCDG2016Z047-CG1.1. 招标条件招标条件本项目长春市双阳区督查绩效管理系统(硬件)采购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出资比例 100%,招标人为长春市双阳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现项目

4、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的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应商。2.2. 招标内容及范围招标内容及范围2.1 招标内容:服务器及安全产品,主要包括:服务器、VPN、防火墙、漏洞扫描、入侵防护,网页防篡改。服务器及安全产品参数详见招标文件,资金预算约 89.5250 万元;2.2 招标范围:上述项目设备的购置、安装、验收、维修服务和正常运行所需配件等。2.3 质量标准:符合国际、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2.4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 60 天内完成。2.5 交货地点:供货期按照招标人要求的地点进行供货。3.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

5、格;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3.2 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壹级及以上企业资质;3.3 具备软件企业认定证书;3.4 拒绝被政府取消投标期限内的企业和个人投标;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4. 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12 月 2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27 日(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计算机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长春市双

6、阳区建龙花园 5 号楼 110 室 电话:043184262099 传真:0431842620994信息系统集成壹级及以上企业资质、软件企业认定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审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5.5.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01 月 12 日 13 时30 分,地点为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北门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6. 发布

7、公告的媒介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7.7.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招 标 人:长春市双阳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联 系 人:贾劭明电 话:0431-84772018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双阳区建龙花园 5 号楼 110 室联 系 人:贺志刚电 话:180044499692016 年 12 月 21 日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 5 号楼 110 室 电话:043184262099 传真:0431842620995第二章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

8、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号条条 款款 名名 称称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1.1.2采购人名 称:长春市双阳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邮 编:130600联系人:贾劭明电 话:0431-847720181.1.3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 5 号楼 110 室联系人:贺志刚电 话:18004449969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督查绩效管理系统(硬件)采购项目 1.1.4招标项目编号CCDG2016Z047-CG1.1.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2.1资金来源政府投资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

9、1招标内容、范围招标内容:服务器及安全产品,主要包括:服务器、VPN、防火墙、漏洞扫描、入侵防护,网页防篡改。服务器及安全产品参数详见招标文件,资金预算约89.5250 万元;招标范围:上述项目设备的购置、安装、验收、维修服务和正常运行所需配件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标准及要求)1.3.2供货期及保修期供货期:合同签订后 60 天内完成。质保期:相应硬件质保依据厂商质保期。1.3.3质量标准符合国际、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2.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壹级及以上企

10、业资质;3.具备软件企业认定证书;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 5 号楼 110 室 电话:043184262099 传真:0431842620996条款号条款号条条 款款 名名 称称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4.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6 年 12 月 28 日 16 时 00 分前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不清楚的问题以书面方式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逾期送达的问题,采购人有权不

11、予解答。1.10.3采购人澄清时间截止时间:2016 年 12 月 29 日 16 时 00 分文件发送方式:以书面(传真)发布答复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1.12偏离不允许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技术参数指标“”部分为重要技术参数,负偏离将导致严重扣分。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采购人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以书面传真等方式公布的通知、答疑和补遗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6 年 12 月 29 日 16 时 00 分2.2.2招标文件澄清的形式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

12、文件后 24 小时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24 小时内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证明文件包括(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副本、厂商或经销商授权证明、资格证明、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业绩证明、开户许可证、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及技术标准及要求中所涉及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 5 号楼 110 室 电话:043184262099 传真:0431842620997条款号条款号条条 款款 名名 称称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 60 天3.4.1投标

13、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以电汇、转帐、网银等形式,由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元整);提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7年1月11日15时前递交至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开 户 行:吉林银行长春双阳支行帐 号:010101201090013101户 名: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 话:84227535(银行)备注:投标人应在汇款凭证上标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若在规定截止时间前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汇款,则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13 年、2014 年、2015 年3.5.3近年同类业绩

14、年份要求2012 年至今3.5.5近年诉讼及仲裁情况年份要求2013 年、2014 年、2015 年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7.3签字或盖章要求(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 ,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加盖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彩喷或者彩印的印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3)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

15、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也可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人章。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 5 号楼 110 室 电话:043184262099 传真:0431842620998条款号条款号条条 款款 名名 称称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3.7.4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1 份;副本 4 份3.7.5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每册采用书册方式胶装,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4.1.2封套上写明密封内容: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份。项目名称: 包 号: 包 招标编号: 投 标

16、人: 在 2017 年 月 日 : 时前不得启封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地址: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收件人: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交开始时间:2017 年 1 月 12 日 13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提交截止时间:2017 年 1 月 12 日 13 时 30 分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1 月 12 日 13 时30 分;开标地点: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5.2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信息;(3)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

17、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4)按照包号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投标人代表、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 5 号楼 110 室 电话:043184262099 传真:0431842620999条款号条款号条条 款款 名名 称称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6)开标结束。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0 人,技术、经济方面专家 5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主管部门监督,在吉林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

18、.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 人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函或电汇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合同价的 5%10需要补充的其它需要10.1结算方式结算单价采用固定总价(包括材料、劳力、设备、管理、风险、利润、税金等及其它为完成货物供应所必需的费用) 。10.2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标准计取。招标代理费按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向中标人收取。10.3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人民币89.5250万元*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人所设定的招标控制价,该投标报价无效。10.4产

19、品品牌型号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如有两家及以上供应商参与的情况,在资格审查与符合性审查通过后,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保留一家供应商继续参与投标,确定方法为:按供应商报价低的为投标供应商,如报价相同,按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在先的为投标供应商。对两家以上集成商使用同一家制造商产品作为其集成产品一部分的,按不同集成商计算。10.5低于成本报价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修正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地

20、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 5 号楼 110 室 电话:043184262099 传真:04318426209910条款号条款号条条 款款 名名 称称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低于成本视为废标处理。10.6确定中标人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顺序确定中标人,即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招标。10.7价格折扣对小型和微型企

21、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需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市级以上微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10.8其它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七部委 11 号令)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之规定,在有利于维护公共利益和招投标当事人合法权益,建立公平高效的招投标环境的前提下,对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投标人,不得在本地区范围内投标或参加其他形式的招标活动并由招标人依照相关民事法律规定追究投诉人的相关民事责任。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长春

22、市双阳区建龙花园 5 号楼 110 室 电话:043184262099 传真:043184262099111. 总则总则1.1 项目概况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项目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

23、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内容、招标内容、范围,供货期及保修期,质量标准范围,供货期及保修期,质量标准1.3.1 本次招标内容,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供货期及保修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产品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2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 5 号楼 110 室 电话:043184262099 传真:04318426209912(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5)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25、(9)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在同一标段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1.5 费用承担费用承担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保密1.6.1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语言文字文字1.7.1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计量单位1.8.1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26、、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 5 号楼 110 室 电话:043184262099 传真:043184262099131.10 投标预备会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

27、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采购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1.12 偏离偏离本项目招标文件商务条款,不允许偏离。技术参数指标“”部分为重要技术参数,负偏离将 导致严重扣分。2.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

28、)技术标准及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 5 号楼 110 室 电话:043184262099 传真:043184262099142.2 招标文件的澄清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

29、同) ,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书面形式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约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 投标文件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30、:(1)投标函;(2)投标人资格声明;(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投标保证金;(5)开标一览表;(6)报价明细表;(7)技术规格对照表;(8)商务条款偏离表;(9)投标产品技术规格书;(10)企业资格证明资料;(11)其它材料。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 5 号楼 110 室 电话:043184262099 传真:043184262099153.1.2 投标文件编制说明(1)投标文件按统一格式编制,装订成册。(2)开标一览表仅供在开标时唱标使用,按统一规定格式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且填写内容必须与投标文件其他部分相关内容

31、一致。3.1.3 投标产品技术规格书的编制由投标人自行编制。规格幅面应与正文一致,附在正文之后,与正文页码统一编目编码装订。投标产品技术规格书主要包含以下内容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设备的整体选型说明(2)设备具体配置、功能说明(3)设备的详细技术参数说明(4)产品供应、运输实施方案其他: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它文件材料。3.2 投标报价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 投标报价为所购设备的总价。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投标报价表,表中各栏填写齐全。3.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报价折扣。3.2.4 投标人报价在合同履行完成前必须保持固定有效。3.2.5 投标人如需用外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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