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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专利格式 Still waters run deep.流静水深流静水深,人静心深人静心深 Where there is life,there is hope。有生命必有希望。有生命必有希望第一节 专利与专利权 一、专利的基本概念 专利,是专利权的简称。它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即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利权。专利有三重含义:一是指专利权;二是指受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三是指专利文献。专利权是一种产权或财产权。有形财产产权无形财产产权工业产权产权动产产权不动产产权知识产权著作权 知识产权指对在

2、科学、技术、文化艺术等领域从事智力活动而创造的精神财富所享有的权利。著作权是文学、艺术、科学技术作品的原创作者,依法对其作品所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工业产权是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原产地名称、制止不正当竞争等权利的总称。是指人们在生产活动中对其取得的创造性的脑力劳动成果依法取得的权利。工业产权主要包括专利权和商标权,专利权是工业产权中最重要的内容。商标:通俗称为“牌子”。它是印在商品表面或包装上的一种标记,使该商品与同类的其他商品有所区别,商标通常由文字、图形、符号或其组合构成。商标也必须申请、注册,才能受到国家法律保护。我国商标法已于1983年3月1日起实施。

3、二、专利权的特点(一)专有性(一)专有性 专有性也称独占性,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所享有的独占性的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的权利。也就是说,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进行以生产、经营为目的的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其专利产品、使用其专利方法,或者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的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依照其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否则,就是侵犯专利权。(二)地域性(二)地域性 根据巴黎公约规定的专利独立原则,专利权的地域性特点,是指一个国家依照其本国专利法授予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法律管辖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没有任何约束力,外国对其专利权不承担保护的义务。如果一项发明创造只在我国取得专利

4、权,那么专利权人在我国享有专有权或独占权。如果有人在其他国家和地区生产、使用或销售该发明创造,则不属于侵权行为。(三)时间性(三)时间性 所谓时间性,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所拥有的法律赋予的专利权只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有效,期限届满后,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就不再享有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的专有权。至此,原来受法律保护的发明创造就成了社会的公共财富,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以无偿地使用。专利权的期限,各国专利法都有明确的规定,对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计算一般在10至20年不等;对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大部分国家规定为5至10年。我国现行专利法规定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及外观设计专

5、利的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分别为20年、10年、10年。三、专利的种类(一)发明专利(一)发明专利 发明是一种在实践中运用自然法则能够解决技术领域的一个具体问题的技术方案。按照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所谓产品是指工业上能够制造的各种新产品,包括有一定形状和结构的固体、液体、气体之类的物品。所谓方法是指对原料进行加工、制成各种产品的方法,如药品的制造方法等。(二)实用新型专利(二)实用新型专利 所谓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同发明的异同:同发明一样,实用新型所保护的也是一个新的技术方案,这是它们的相同

6、之处,但它们毕竟存在差别、有所不同。1.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比发明专利要窄得多。2.实用新型专利比发明专利在技术水平的要求上要低一些。3.实用新型的保护期限比发明短。4.实用新型专利具有更为突出的实用性。(三)外观设计(三)外观设计 所谓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这就是说符合专利条件的外观设计,应当具备以下几个特点:1.必须是产品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的新设计。2.必须运用于具体产品上面。3.必须富有美感。4.适于工业上应用。第二节 专利制度 概括地讲,专利制度就是依照专利法授予发明创造专利权的方式来保护、鼓励发明创造,促进发

7、明创造的推广应用,推动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的一种法律制度。专利法是专利制度的核心,是其赖以生存的基础,专利法是调整发明创造者、发明所有人和发明创造使用者之间对发明创造的所有和使用行为关系的法律规范。专利法的核心是专利权。世界上最早的一部专利法是1474年威尼斯共和国制定的。英国早在1624年就制定了专利法。比较早的国家有美国(1790年)、法国(1791年)、荷兰(1817年)、印度(1859年)、德国(1877年)、日本(1855年)等。我国执行专利制度始于1985年4月1日。目前世界上约有175个国家和地区建立并实行了专利制度,我国是第160个国家。第三节第三节 专利保护的主体专利保护的

8、主体 一、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概念一、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概念 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这就是说,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那些提出发明或者设计思想并在技术上将该思想具体化的人以及在技术上实现了某种虽已公知,但并未实现或者具体化的发明或者设计思想的人。二二、职务发明创造与非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与非职务发明创造 所谓职务发明创造,是指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是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所谓执行本单位的任务完成的发明创造主要有:1.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即在职期间完成的发明创造都属于其职责范围。2.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履行本单位交付的

9、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作出的发明创造。3.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凡属于职务发明创造,申请并获得专利的权利属于单位。对于职务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应当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奖金,一项发明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2000元,其他两项不低于500元,实施发明创造专利后,发明人提取不低于2%的奖金,其他两项提取不低于0.2%的奖金。所谓非职务发明创造,是指不在任何单位工作的人员以及单位工作人员退职、退休一年以后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或者虽然是单位的工作人员,但不是执行本单位的任务,也不是主要利用本单位的

10、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专利权归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所有。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或专利权的归属做出约定的,从其约定。第四节第四节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应当具备的条件:形式条件和实质性条件。形式条件是指要求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应当以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格式,书面记载在专利申请文件上,并依照法定程序履行各种必要的手续。文件或者手续如果不符合要求,应当在法律规定或者专利局指定的期限内补正,经过补正仍然不符合要求的,专利局将予以

11、驳回。实质性条件也称专利性条件: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一一 新颖性新颖性 专利法所说的新颖性是指:1.在申请提交到专利局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创造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这里的出版物,不但包括书籍、报纸、杂志等纸件,也包括录音带、录象带及唱片等音、影件。2.在国内没有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它方式为公众所知。所谓公开使用过,是指以商品形式销售,或者技术交流等方式进行传播、应用,乃至通过电视和广播为公众所知。3.在该申请提交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1、中国

12、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2、在规定的学术会议上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3、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二二 创造性创造性 专利法所说的创造性是指:专利申请同申请提交日前的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所谓“实质性特点”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有本质上的差异,有质的飞跃和突破,而且申请的这种技术上的变化和突破,对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并非是显而易见的。所谓“同现有技术相比有进步”是指该发明或实用新型比现有技术有技术优点或有明显的技术优点。三三 实用性实用性 专利法所说的实用性是指:申请专利发明创造,能够在工农业及其它行业

13、的生产中批量制造、或能够在产业上或生活中应用,并能产生积极的效果。四四 不能取得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能取得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发明创造 我国专利法明确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1.科学发现,例如对自然现象、社会现象及其规律的新发现、新认识以及纯粹的科学理论和数学方法;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例如对人和动物进行教育、训练的方法,进行组织生产、经商和游戏的方案、规则,单纯的计算机程序;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4.动物和植物的品种;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对实用新型专利,知识产权局明确规定有八类发明创造不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它们是:1.各种方法、产品的用途;

14、2.无确定形状的产品,如气态、液态、粉末状、颗粒状的物质或材料;3.单纯材料替换的产品,以及用不同工艺生产的同样形状、构造的产品;4.不可移动的建筑物;5.仅以平面图案设计为特征的产品,如棋、牌等;6.由两台或两台以上的仪器或设备组成的系统,如电话网络系统、上下水系统、采暖系统、楼房通风空调系统、数据处理系统、轧钢机、连铸机等;7.单纯的线路,如纯线路、电路方框图、气动线路图、液压线路图、逻辑方框图、工程流程图、平面配置图以及实质上仅具有电功能的基本电子电路产品(如放大器、触发器等);8.直接作用于人体的电、磁、光、声、放射或其结构的医疗器具。对于外观设计专利虽然专利法并未明确列出不授予专利权

15、的项目,但对无法用工业方法生产或复制的产品,例如,纯粹的美术作品、直接利用自然物的外形构成的制品、与具体地形相结合的固定建筑物不能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此外对近代人物的肖像、国旗、国徽、注册商标、服务标记和与国家重大政治社会活动有关的数字、日期、字符以及标识物等因涉及其它权利,也不能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文字、字母、数字本身,因不属于图案,产品的微观图案和形状,因无法用肉眼看到所以也都不能给予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此外,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妨碍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例如,吸毒用具、破坏防道门的方法和工具、伤害良风习俗和民族感情的外观设计,以及违反科学原理的所谓发明,都不能给予专利保护。第五节第五节

16、专利审查制度专利审查制度1.形式审查制(登记制、不审查制):专利局对申请文件只作形式审查,对发明不作实质审查就批准为专利,并予以登记。手续简便,专利机构人员少,但批准的专利质量差。仅少数国家,如比利时、希腊等国采用。2.即时审查制(实质审查制、完全审查制):对专利申请不仅进行形式审查,还要进行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实质审查,符合要求之后才批准公布授予专利权。美国、前苏联采用这种制度。其专利制度可靠,纠纷少,但审批时间长,技术内容公开较迟。3.早期公开、延迟审查制(早期公开请求审查制):它是指专利局在进行形式审查后,将实质审查推迟一段时间的审查制度,对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申请案,及时给予公开,申

17、请人立即享有保护。从公开之日起的一段时间内(一般35年),申请人可以随时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交申请费。专利局只有在收到实质审查请求之后,开始进行实质审查。逾期不请求审查者,视为撤回申请。中国、日本、德国、英国和欧洲专利局采用这种制度。4.公众异议制:公众对待审批程序提出异议,帮助专利局评价发明的专利性的一种办法。异议细则包括:异议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人必须交纳异议费;异议人必须写明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地址和所异议专利申请的申请号、申请日期、申请人和发明名称;异议书中必须提出异议的理由和事实、法律依据及异议针对的请求权项等。二二 我国专利的申请和审批程序我国专利的申请和审批程序(一)发明专利的

18、申请和审批程序(一)发明专利的申请和审批程序 1.初步审查 所谓初步审查,是指对专利申请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形式要求以及明显的实质性缺陷进行审查。(1)形式审查 主要是审查各种申请文件是否齐备,是否使用了规定的格式,文件撰写是否符合规定的形式等。审查这部分内容不涉及技术内容。请求书是否使用了规定的格式,填写是否符合要求;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的撰写是否符合规定的形式要求,说明书有附图的,其附图是否符合绘制的要求及其它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专利申请的,是否有委托书;在我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申请人申请专利的,是否不符合专利法的规定,属于没有资格在我国提出专利

19、申请的;在我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申请人是否委托了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专利局指定的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其专利申请及其他专利事物;申请费是否已经缴纳。申请费1620年 8000元发明专利 900元实用新型实用新型专利 500元13年 600元外观设计专利 500元45年 900元年费68年 1200元发明专利910年 2000元13年 900元外观设计46年 1200元13年 600元79年 2000元45年 900元1012年 4000元68年 1200元1315年 6000元910年 2000元(2)明显实质性缺陷审查 所谓明显实质性缺陷的审查,主要是审查专利申请的内容是否明显不符合

20、专利法的有关规定。审查这部分内容涉及专利申请的实质内容,但又与实质审查不同,它并不对申请专利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进行评价。这部分审查的内容主要有:申请专利的发明是否明显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申请专利的主题是否明显属于不予专利保护的领域;专利申请是否符合单一性的要求;申请人对其申请文件的修改,是否明显超出了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依照专利法规定,申请专利的主题是否明显不属于专利法上所说的发明。经初步审查,专利申请在形式上未满足要求的,或者有明显的实质性缺陷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将审查意见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补正,申请人期满未答复的,其申请被

21、视为撤回。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补正后,仍然认为不符合上述有关规定的,应当予以驳回专利申请,申请人不服驳回专利申请决定的,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2.专利申请的公布 发明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程序结束后,就进入了专利申请的公布程序。我国专利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要求早日公布其申请。”3.请求实质审查 请求实质审查是指申请人提出专利申请以后,在专利法规定的期限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对其发明进行实质审查。我国专利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

22、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被视为撤回”。4.实质审查 专利行政部门在收到申请人提出的实质审查请求书之后,即对其发明专利申请开始进行实质审查。实质审查主要是对专利申请是否符合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所进行的审查。5.授予专利权 依照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并发给专利说明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6.撤消专利权 我国修改后的专利法取消了授予专利权的异议程序,增设了授予专利权的撤消程序。我国专利法规定:“自国务院

23、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都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我国发明专利的申请审批程序:出版发明专利说明书并授权请求行政撤销专利权书面申请形式审查合格出版发明专利申请公开说明书(单行本)请求实审自申请日起3年内18个月实质性审查合格(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和审批程序 我国专利法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申请采用了不同于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制度,即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只进行初步审查而不进行实质审查。书面申请形式审查合格 公告出版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并授权请求行政撤销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审批程序书面申请形式审查合格外

24、观设计授权公告请求行政撤销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审批程序(三)国际申请 专利权的一个重要特点是有地域性限制,一个国家批准的专利,只在受该国法律管辖的地域内有效。而一项好的发明创造其传播的范围常常不是国界所能限制的,特别是在国际经贸日益发展的当今世界尤其这样。所以对一项好的发明创造来说,到外国去申请和取得专利保护就显得十分必要。为了简化国家间申请专利的手续,加快信息传播,加强对发明的法律保护,促进缔约国的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再WIPO的推动下,与1970年6月19日在美国华盛顿签订了专利合作条约(简称PCT)。根据PCT的规定,缔约国的国民或居民在一个缔约国专利局或一个参加条约的地区专利局(称作

25、受理局)使用一种条约规定的语言(包括中文在内的12种语言之一)提交一份具有规定格式的申请文件,就可以在申请人指定的其他缔约国获得相当于同时在该国提出申请的效力。按照PCT的规定提出的这种具有规定格式和特殊效力的申请就称为国际申请。PCT于1978年1月24日生效,到2001已有112个缔约国。我国在1994年1月1日正式成为PCT的缔约国。我国加入PCT之前,申请人只能按巴黎公约原则向外国提出专利申请;我国加入PCT之后,申请人也可以利用PCT途径提出国际申请。当申请人希望以一项发明创造得到多个国家(一般在5个国家以上)保护时,利用PCT途径是适宜的。因为通过PCT途径仅需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一份

26、国际申请,而免除了分别向每一个国家提出国家申请的麻烦。值得指出的是我国加入PCT之后,中国个人和单位仍然可以按照巴黎公约原则向外国提出国家申请。特别是在申请人仅需向一个国家或者少数几个国家申请专利时,利用巴黎公约途径是适宜的。需要指出的是,PCT简化和统一规范的只是向外国申请专利的手续,至于申请能否被授予专利权仍然由各个国家根据本国专利法的规定进行审批。此外,PCT只适用于我国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包括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国际申请的审查程序:国际申请的审查程序分为国际程序阶段和国家程序阶段。国际申请先要进行国际程序阶段的审查,然后才再进入国家阶段的审查。1、国际程序 国际申请在国际程序审查

27、中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对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国际检索和国际公布;第二阶段是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查(相当于国家申请的实质审查),这一阶段是非强制性的。2、国际申请进入国家阶段 国际申请在自优先权日起满20个月(只进行第一阶段国际审查程序的)或满30个月前进入指定国或选定国的国家阶段。国际申请进入指定国或选定国的国家阶段后,其审批程序就同国家申请相同了。第六节 申请文件 申请发明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必要时应当有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各一式两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各一式两份。申请

28、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各一式两份。要求保护色彩的还应当提交色彩和黑白的图片或者照片各一份。提交图片的,两份均应为图片;提交照片的,两份均应为照片;不得将图片或照片混用。如对图片或照片需要说明的,应当提交外观设计简要说明一式两份。申请专利的重要性第七节 专利文献 一、一、专利文献的概念专利文献的概念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988年编写的知识产权教程阐述了现代专利文献的概念:“专利文献是包含已经申请或被确认为发现、发明、实用新型和工业品外观设计的研究、设计、开发和试验成果的有关资料,以及保护发明人、专利所有人及工业品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注册证书持有人权利的有

29、关资料的已出版或未出版的文件(或其摘要)的总称。”该教程还进一步指出:“专利文献按一般的理解主要是指各国专利局的正式出版物。”二、专利文献的种类二、专利文献的种类 作为公开出版物的专利文献主要有:专利申请说明书、专利说明书、实用新型说明书、工业品外观设计说明书、专利公报、专利索引等。三、INID码码 INID(ICIREPAT Number for the Identification of Data)是一种国际通用的专利文献著录用数字代码。这种代码的全称为“巴黎联盟专利局信息检索国际合作委员会”(The Paris Union Committee for International Coop

30、eration in Information Retrieval Among Patent Offices,简称ICIREPAT)数据识别码。代码以10为单位,分成8组,分别用来表示专利文献各著录项目,以便于人们识别著录项目及计算机处理。我国专利文献使用的代码的含义如下。11文件号(专利号)。12文件所属类别。19文件出版国及标志。21申请号。22申请日。30优先权项。31优先申请号。32优先申请日。33优先申请国。43公告日期。44审定公告日期。45专利说明书出版日期。51国际专利分类号。54发明创造名称。57摘要。71申请人。72发明人或设计人。73专利权人。74代理人。四、四、同族专利同

31、族专利 所谓优先权,是巴黎联盟各成员国给予本联盟任一国家的专利申请人的一种优惠权,即联盟内某国专利申请人已在该国正式就一项发明创造申请专利,当申请人就该发明创造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本联盟内其它国家申请专利时,申请人有权享有第一次申请的申请日期。按照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四条“优先权”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优先权期限为12个月,外观设计优先权期限为6个月。一项优先权包括:优先申请国家、优先申请日期、优先申请号。人们把这种具有共同优先权的由不同国家公布或颁布发表内容相同或基本相同的一组专利申请或专利称为一个专利族(Patent Family)。在同一专利族中,每件专利互为同族专利。同族专利一般是指具有同

32、一发明构思,用不同文种向多国多次申请、公开或批准,内容有所不同(修改或变更)的一族专利。US4588244A(申请日:1985年1月14日)JP61198582A(申请日:1985年11月30日)GB2169759A(申请日:1986年1月3日)FR2576156A(申请日:1986年1月13日)v优先权:v优先申请国家 USv优先申请日期1985.1.14v优先申请号 690915 其中,美国专利为基本专利,其它国家的专利均以美国专利申请为优先权,与美国专利共同构成一个专利族,互为同族专利。五、专利文献的特点五、专利文献的特点 1、数量巨大,内容广博 2、反映新的科技信息 3、文件结构一致,

33、著录事项统一,采用同一种分类体系 4、经审查的专利技术内容可靠第八节 专利文献检索的目的、类型和途径一、专利文献检索的目的(一)法律目的(一)法律目的 1、专利审查员检索专利文献,是为了调查现有技术,完成对专利申请案的审查,以判断专利申请案是否符合专利的三性。2、专利文献是发明人及其代理人的向导,他们检索和使用专利文献是为了摸清他所从事的发明,如申请专利是否有成功的可能和把握;利用专利文献对别人的发明提出异议;利用专利文献中的实例,驳回无效请求,保护自己的权利。3、为了解决专利纠纷,需要利用检索出的专利文献,判断专利权人的权利范围和内容等。(二)经济目的(二)经济目的 1、若要了解国外竞争对手

34、,如某公司或企业的技术产品发展史或目前该公司的现有技术水平、发展动向等,需要检索专利文献,从中找出所需情报。只有这样,才能做到知彼知己,保护自己,防备对手,并对技术有所创新。2、若与外商进行有关技术合作项目谈判前,为了卓有成效地进行谈判,应该事先检索专利文献,掌握该项技术的有关情报,遏制外商漫天要价,以维护我国的尊严和利益。3、我国商品、技术出口前,也需检索专利文献,以确定出口商品或技术有无侵权行为。(三)技术目的(三)技术目的 1、制定科研技术课题的近期计划和长远规划时,需要了解国外当前的技术水平和发展趋势,这种普查调研应以检索出来的专利文献为基础。2、广大科技工作者在解决某项技术问题时,也

35、需要充分地对专利文献进行检索,掌握有效的技术情报,从别人的技术方案中受到启发,为新产品的试制、技术更新等制定解决方案等。二、专利文献检索的类型 1、新颖性检索 专利申请人在申请专利前,通常要“查新”,鉴别自己的发明是否新颖,即在检索日之前是否为前所未有,或已属公知公用范围,以减少不必要的开支。2、侵权检索 通常在实行专利制度的国家内,厂矿企业在决定采用一项新工艺或将投产一种新产品之前,或者在决定进口某种物品或某项技术之前,一般要请专业检索人员进行侵权检索,其目的是了解有关国家(外国或本国)中是否有相同内容的专利存在,以避免侵权事件的发生。3、专利有效性检索 专利有效性检索是厂矿企业受到侵权指控

36、后常采用的一种自卫性的检索方法,它主要是被告者检索原告依据的专利是否有效。4、同族专利检索 其中又包括相同专利检索和相关专利检索。5、情报性检索 情报性检索是一般科技人员为了获得技术情报而查找专利文献的一种检索。6、监视性检索 在产业界,任何一个工厂或公司都密切注意其竞争对手的技术发展概况,争取自己在新技术上占优势,使竞争处于有利地位。因此,反映技术发展的专利情报,很自然就为产业界密切注视。三、专利文献的检索途径三、专利文献的检索途径1、分类途径2、名称途径3、号码途径 4、优先项途径5、从其它线索入手 第九节 国际专利分类表(International Patent Classificati

37、on,简称IPC)一、概况 IPC 于1968年9月1日公布第1版,每5年修订一次,到2006年1月1日已公布实施第8版。它采用功能和应用相结合的原则,按发明的技术主题设置类目,对统一专利的技术内容,为专利信息的分类、检索和利用提供了极大的方便,已成为世界各国分类和检索专利信息的重要工具。二、分类体系 IPC以等级的形式将技术内容按部、分部、大类、小类、大组、小组逐级分类,组成一个完整的分类系统。部和分部:IPC设有8个部、20个分部。部的类号用大写字母A-H表示,分部无类号。部和分部的类目包括了申请专利的全部领域,各部及分部内容如下。A 人类生活需要人类生活需要 分部:分部:1.农业农业 2

38、.食品、烟草食品、烟草 3.个人和家用物品个人和家用物品 4.卫生与娱乐。卫生与娱乐。B 作业、运输作业、运输 分部:分部:1.分离与混合分离与混合 2.成型成型 3.印刷印刷 4.运输运输C 化学、冶金化学、冶金 分部:分部:1.化学化学 2.冶金冶金D 纺织、造纸纺织、造纸 分部:分部:1.纺织纺织 2.造纸造纸 E 固定建筑物 分部:1.建筑 2.采掘F 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分部:1.发动机和泵 2.一般工程 3.照明、加热 4.武器、爆破G 物理 分部:1.仪器 2.核子学H 电学大类:是部和分部下的细分类目。它有有关部号加上数字组成。如:G21 核物理;核工程小类:是大

39、类下的细分类目。它由大类类号后加大写的英文字母组成。如:G21B 聚变反应堆大组:每个小类下又细分为若干大组。大组类号由小类类号加上数字组成。如:G21B1 假设可控的巨变反应堆小组:是大组下的细分类目。小组类号由大组类号后跟一个“/”加上数字组成。如:G21B1/02 应用粒子束、其中某些粒子与其它粒子其反映。综上所述,一个完整的IPC类号由代表部、大类、小类、大组、小组组成。G 21 B 1 /02 部 大类 小类 大组 小组 IPC只用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分类与检索。外观设计专利的分类与检索须使用国际外观设计专利分类表(International Industrial Design

40、 Classification)第十节第十节 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 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International Industrial Design Classification)是各国对外观设计专利进行分类使用的分类表,设大类)是各国对外观设计专利进行分类使用的分类表,设大类32类,小类类,小类214类。类。2006年年1月月1日已公布实施第日已公布实施第8版。版。32类如下。类如下。01 类类 食品食品 02 类类 服装和服饰用品服装和服饰用品 03 类类 其他类未列入的旅行用品、箱子、阳伞和个人用品其他类未列入的旅行用品、箱子、阳伞和个人用品 04

41、类类 刷子类刷子类 05 类类 纺织品、人造或天然材料片材纺织品、人造或天然材料片材 06 类类 家具家具 07 类类 其他类未列入的家用物品其他类未列入的家用物品 08 类类 工具和金属器具工具和金属器具 09 类类 用于商品运输或装卸的包装和容器用于商品运输或装卸的包装和容器 10 类类 钟、表和其他计量仪器、检测和信号仪器钟、表和其他计量仪器、检测和信号仪器 11 类类 装饰品装饰品 12 类类 运输或提升工具运输或提升工具 13 类类 发电、配电和输电的设备发电、配电和输电的设备 14 类类 录音、通讯或信息再现设备录音、通讯或信息再现设备 15 类类 其他类未列入的机械其他类未列入的

42、机械 16 类类 照相、电影摄影和光学仪器照相、电影摄影和光学仪器 17 类类 乐器乐器 18 类类 印刷和办公机械印刷和办公机械 19 类类 文具用品、办公设备、美术用品及教学材料文具用品、办公设备、美术用品及教学材料 20 类类 销售和广告设备、标志销售和广告设备、标志 21 类类 游戏器具、玩具、帐篷和体育用品游戏器具、玩具、帐篷和体育用品 22 类类 武器、烟火用具、用于狩猎、捕鱼及捕杀有害动物的器具武器、烟火用具、用于狩猎、捕鱼及捕杀有害动物的器具 23 类类 液体分配设备,卫生、供暖、通风和空调设备,固体燃料液体分配设备,卫生、供暖、通风和空调设备,固体燃料 24 类类 医疗和实验

43、室设备医疗和实验室设备 25 类类 建筑构件和施工元件建筑构件和施工元件 26 类类 照明设备照明设备 27 类类 烟草和吸烟用具烟草和吸烟用具 28 类类 药品、化妆品、梳妆用品和器具药品、化妆品、梳妆用品和器具 29 类类 防火灾、防事故救援装置和设备防火灾、防事故救援装置和设备 30 类类 动物的管理与驯养设备动物的管理与驯养设备 31 类类 其他类未列入的食品或饮料制作机械和设备其他类未列入的食品或饮料制作机械和设备 99 类类 其他杂项其他杂项第十一节 中文专利文献 一、专利说明书 1、说明书类型 发明专利申请公开说明书(A文献):发明专利申请后18个月公开出版,未经专利局进行实质性

44、审查,因而技术上并不完全可靠。但其数量大、反映新技术比较快,是一种有效的技术信息源。发明专利说明书(C文献):专利权对专利申请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授予专利权后出版,技术可靠,是重要的技术、法律和经济信息源。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Y文献):专利局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并授予专利权后出版。2、专利说明书的编号体系v 申请号在提交专利申请时给出的编号;v 专利号在授予专利权时给出的编号;v 公开号对发明专利申请公开说明书的编号;v 审定号对发明专利审定说明书的编号;v 公告号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说明书的编号;对公告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编号;v 授权公告号对发明专利说明书的编号;对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的

45、编号;对公告外观设计专利的编号。专利种类 编号名称 编号示意图 发 明申请号(专利号)93105342.1实用新型 93200567.2外观设计93301329.X 发 明公开号 CN1087369A授权公告号 CN1020584C 实用新型授权公告号 CN2131635Y 外观设计 授权公告号 CN3012543D 19932003.9.30的编号体系 2003年10月1日,伴随中国专利事业走过18年历程的8位专利申请号将被新的12位申请号取代。经过修改后的专利申请号参考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关于专利申请号的标准以及现行专利号的使用习惯,采用了国际上通行的1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包括申请年号、申请

46、种类号和申请流水号3个部分。按照由左向右的次序,第14位数字表示受理专利申请的年号,第5位数字表示专利申请的种类,第612位数字(共7位)为申请流水号,表示受理专利申请的相对顺序。1表示发明专利申请;2表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3表示外观设计专利申请;8表示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PCT发明专利申请;9表示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PCT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如:200380104697.7 二、专利公报 依据专利法规定,我国专利局每周出版一期专利公报。目前,我国出版三种专利公报:发明专利公报、实用新型专利公报和外观设计专利公报。发明专利公报实用新型专利公报 外观设计专利公报 三、CD-ROM版中国专利文献 1、

47、中国专利说明书光盘 1994年正式出版发行,收录了1995年9月以来的所有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的全文说明书,已发行到全球15个国家地区。是中国最完整最准确的专利图文信息库。该光盘提供18个检索入口,诸如分类号、申请(专利)号、公开(公告)号、公开(公告)日、申请日、版证日、申请人、发明人、代理人、代理机构等。2、中国专利数据库文摘光盘 中国专利数据库文摘光盘收录了1985年9月以来的所有信息(包含实用新型、发明专利、外观设计)约90多万条信息。每条信息均包含著录项目,如发明人、发明日期、公开日、公告日、优先权、摘要、主权项等。提供二十多个检索入口,全套共两张盘片组成。3、专利公报光盘 是配合纸件公报而发行的电子出版物,改盘提供了每期专利公报的全部图文信息,并首次实现了外观设计专利图形的电子化,公报光盘自1998年开始每3周出版一张光盘。4、外观设计光盘 1998年开始发行,是专门针对外观设计而定制的电子出版物。最新推出的1985-2000年外观设计全套光盘共有110片,图形采用电子扫描而成的线条图、灰度图和彩色图制成。5、其它专利光盘 为了更好地为用户服务,提高专利利用率,知识产权出版社还出版了大量其它专利文献光盘,如专利复审委员会决定、中国失效专利等光盘。同时还为用户专门定制各种分类光盘或按申请号提取专利数据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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