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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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书书书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建 设 标 准建 标?北 京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建 设 标 准建 标?主 编 部 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 准 部 门?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施 行 日 期?年?月?日?北 京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关 于 批 准 发 布?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建 设 标 准?的 通 知建 标?号国 务 院 有 关 部

2、门?各 省?自 治 区?直 辖 市?计 划 单 列 市 住 房 城 乡 建 设厅?委?局?发 展 改 革 委?海 南 省 规 划 委?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设局?发 展 改 革 委?根 据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关 于 下 达?年 建 设 标 准 编 制 项 目 计划 的 通 知?建 标?号?要 求?由 教 育 部 组 织 编 制 的?中 等 职业 学 校 建 设 标 准?已 经 有 关 部 门 会 审?现 批 准 发 布?自?年?月?日 起 施 行?在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建 设 项 目 的 审 批?核 准?设 计 和 建 设 过 程 中?要 严 格 遵 守 国 家

3、相 关 规 定?认 真 执 行 本 建 设 标 准?坚 决 控 制 工 程 造价?本 建 设 标 准 的 管 理 由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负 责?具 体 解 释 工 作 由 教 育 部 负 责?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年?月?日前?言?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建 设 标 准?是 根 据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关 于 下 达?年 建 设 标 准 编 制 项 目 计 划 的 通 知?建 标?号?要 求?由 教 育 部 组 织 江 苏 省 教 育 厅 等 单

4、 位 共 同 编 制?编 制 过 程 中?编 制 组 依 据?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教 育 法?中 华 人民 共 和 国 职 业 教 育 法?国 务 院 关 于 大 力 发 展 职 业 教 育 的 决 定?和?国 家 中 长 期 教 育 改 革 和 发 展 规 划 纲 要?年?到 有 关省?自 治 区?直 辖 市?对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进 行 实 地 调 查?收 集 了 近 年 中央?地 方 文 件 中 对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办 学 的 相 关 规 定 和 要 求?在 分 析 研究 相 关 资 料 的 基 础 上?依 据 原 建 设 部?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5、 印 发的?工 程 项 目 建 设 标 准 编 制 程 序 规 定?和?工 程 项 目 建 设 标 准 编 写规 定?建 标?号?完 成 了?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建 设 标 准?的 编制?在 广 泛 征 求 各 有 关 部 门?地 区 和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的 意 见 后?经 审查 会 议 通 过 后 形 成 报 批 稿?并 经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国 家 发 展 和 改革 委 员 会 批 准 发 布?本 标 准 共 分?章 和?个 附 录?包 括 总 则?建 设 规 模 与 项 目 构 成?选 址 和 校 园 规 划?面 积 指 标?建 筑 与 建 筑 设 备?主 要

6、技 术 经 济 指 标等?在 执 行 本 标 准 的 过 程 中?请 各 单 位 注 意 总 结 经 验?如 发 现 需 要修 改 和 补 充 之 处?请 将 意 见 和 有 关 资 料 寄 教 育 部 发 展 规 划 司?地址?北 京 市 西 单 大 木 仓 胡 同?号?邮 政 编 码?以 便 今 后 修订 时 参 考?本 标 准 主 编 单 位?参 编 单 位 和 主 要 起 草 人?主 编 单 位?江 苏 省 教 育 厅参 编 单 位?江 苏 省 教 育 建 筑 设 计 研 究 院东 南 大 学 建 筑 设 计 研 究 院?南 京 工 业 大 学 建 筑 设 计 研 究 院江 苏 省 教

7、 育 基 本 建 设 学 会主 要 起 草 人?王?珏?凌?虹?孔 庆 高?蒋?瞻?丁?怡韩 叶 祥?马 晓 东?周 庆 生?倪 晓 阳?姚?静倪?慧?胡 夏 闽?王?莉?目 录第 一 章?总?则?第 二 章?建 设 规 模 与 项 目 构 成?第 三 章?选 址 和 校 园 规 划?第 四 章?面 积 指 标?第 五 章?建 筑 与 建 筑 设 备?第 六 章?主 要 技 术 经 济 指 标?附 录 一?术?语?本 建 设 标 准 用 词 和 用 语 说 明?附 件?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建 设 标 准 条 文 说 明?第 一 章?总?则第 一 条?为 贯 彻 执 行?中 华 人 民 共

8、和 国 教 育 法?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职 业 教 育 法?等 法 律 法 规?落 实?国 家 中 长 期 教 育 改 革 和 发 展 规 划纲 要?年?促 进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的 改 革 和 发 展?提 升 中等 职 业 学 校 规 划 和 建 设 的 科 学 化?规 范 化 和 现 代 化 水 平?合 理 确 定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建 设 水 平?提 供 良 好 的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的 办 学 条 件 和育 人 环 境?提 高 校 园 规 划 和 设 计 质 量?结 合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的 办 学 特点?制 定 本 建 设 标 准?第 二 条?本 建 设

9、标 准 是 编 制?评 估?审 批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项 目 建 议书?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和 初 步 设 计 的 依 据?是 对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全 过 程监 督 检 查 的 尺 度?第 三 条?本 建 设 标 准 适 用 于 新 建 的 中 等 职 业 学 校?改 建 和 扩 建 学校 可 参 照 执 行?第 四 条?中 等 职 业 学 校 的 建 设 必 须 确 保 师 生 安 全?学 校 的 建 筑 及设 施 应 具 有 防 御 各 类 重 大 意 外 灾 害 的 能 力?应 执 行 节 地?节 能?节水?节 材 和 环 境 保 护 的 基 本 规 定?建 设 绿

10、 色 校 园?智 能 化 校 园?第 五 条?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建 设 应 统 筹 规 划?合 理 布 局?先 规 划 后 建设?学 校 总 体 规 划 在 满 足 安 全 和 功 能 的 前 提 下?既 要 保 证 教 学 实训 与 生 活 的 基 本 需 要?又 要 符 合 集 约 利 用 土 地 和 合 理 使 用 校 舍 的原 则?第 六 条?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建 设?除 应 执 行 本 建 设 标 准 外?还 应 符 合 国家 其 他 相 关 标 准?规 范 的 规 定?第 二 章?建 设 规 模 与 项 目 构 成第 七 条?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建 设 规 模 应

11、按 在 校 学 生 人 数 确 定?并 与 当地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水 平?教 学 资 源 状 况 等 相 协 调?建 设 规 模 分 为?人?人?人?人?人 五 种?第 八 条?中 等 职 业 学 校 的 建 设 项 目?由 房 屋 建 筑?建 筑 设 备 和 场 地三 部 分 构 成?第 九 条?中 等 职 业 学 校 的 房 屋 建 筑?包 括 教 学 实 训 用 房?教 学 辅 助及 行 政 管 理 用 房 和 生 活 用 房 等?一?教 学 实 训 用 房?包 括 普 通 教 室?合 班 教 室?基 础 课 实 验 室 及实 训 用 房 等?二?教 学 辅 助 及 行 政 管

12、理 用 房?包 括 图 书 阅 览 室?心 理 咨 询 室?风 雨 操 场?行 政 办 公 室 和 教 研 室 等?三?生 活 用 房?包 括 学 生 宿 舍?食 堂?单 身 教 工 宿 舍 和 其 他 附 属用 房 等?第 十 条?中 等 职 业 学 校 的 建 筑 设 备 主 要 包 括 给 排 水 系 统?采 暖 通风 系 统?建 筑 电 气 系 统?电 梯 及 弱 电 系 统 等?第 十 一 条?中 等 职 业 学 校 的 场 地?包 括 建 筑 场 地?室 外 实 训 场 地?体 育 活 动 场 地?集 中 绿 地 和 停 车 场 地 等?第 十 二 条?承 担 职 业 技 能 培

13、训 任 务 的 学 校 应 统 筹 利 用 现 有 资 源?不 另 行 增 加 建 设 项 目 内 容?第 三 章?选 址 和 校 园 规 划第 十 三 条?学 校 选 址 应 遵 循 下 列 原 则?一?选 择 在 地 质 条 件 较 好?环 境 适 宜?交 通 方 便?地 形 开 阔 平坦?地 势 较 高?阳 光 充 足?排 水 通 畅?具 备 必 要 基 础 设 施 的 地 段?二?避 开 地 震 危 险 地 段 和 可 能 发 生 地 质 灾 害 的 地 段?避 开 输 气管 道 和 高 压 供 电 走 廊 等?三?与 铁 路?高 速 公 路?城 市 干 道?机 场 及 飞 机 起 降

14、 航 线 安 全 防护 距 离 应 符 合 有 关 规 定?四?校 园 用 地 宜 完 整?不 应 有 校 外 道 路 和 通 航 河 道 穿 越 校 区?五?不 应 与 集 贸 市 场?娱 乐 场 所?医 院 传 染 病 房?太 平 间?殡 仪馆?垃 圾 及 污 水 处 理 站 等 喧 闹 杂 乱?不 利 于 学 生 学 习 和 身 心 健 康 的场 所 毗 邻?不 应 与 生 产 经 营 贮 藏 有 毒 有 害 危 险 品?易 燃 易 爆 物 品 等危 及 学 生 安 全 的 场 所 毗 邻?应 远 离 污 染 源?第 十 四 条?校 园 规 划 应 遵 循 下 列 原 则?一?新 建?扩

15、 建?改 建 的 学 校 都 应 先 编 制 校 园 规 划?二?校 园 规 划 应 因 地 制 宜?合 理 利 用 地 形 地 貌?三?校 园 规 划 应 按 教 学 实 训?教 学 辅 助 及 办 公?生 活?体 育 活 动等 不 同 功 能 进 行 分 区?合 理 布 局?方 便 联 系?互 不 干 扰?生 产 经 营型 实 训 用 房 应 相 对 独 立?四?校 园 规 划 应 考 虑 与 引 企 入 教 或 校 企 合 作 实 习 场 地 的 衔 接?五?校 内 道 路 的 布 置 应 便 捷 通 畅?校 内 的 主 要 道 路 应 根 据 学 校人 流?车 流?消 防 要 求 布

16、置?六?学 校 应 设 门 卫 值 班 室?校 园 应 有 安 保 设 施?学 校 的 主 出 入口 不 宜 设 在 主 要 交 通 干 道 边?校 门 外 应 设 置 人 流 缓 冲 区?七?各 功 能 区 的 建 筑 布 置 应 紧 凑?集 中?强 化 校 园 整 体 性?应 保证 主 要 教 学 用 房 的 最 佳 建 筑 朝 向?建 筑 形 式 和 建 筑 风 格 应 力 求 体?现 职 业 教 育 的 文 化 内 涵 和 地 域 特 征?校 园 景 观 与 建 筑 布 局 应 统 一规 划 设 计?创 造 优 美 的 校 园 环 境 和 人 文 景 观?宜 合 理 利 用 民 防 和

17、 地下 空 间?八?学 校 应 设 有 环 形 跑 道 田 径 运 动 场 和 篮?排?球 场 等?运 动 场长 轴 宜 为 南 北 向?九?校 园 绿 地 率 应 符 合 当 地 绿 化 与 规 划 要 求?十?旗 杆?旗 台 宜 位 于 校 园 中 心 广 场 或 主 要 运 动 场 区 的 显 要 位置?十 一?室 外 给 排 水?燃 气?热 力?电 力?通 信 等 管 线?应 根 据 总 体规 划 的 要 求 合 理 布 局?十 二?校 内 应 设 置 停 放 交 通 工 具 的 场 所?机 动 车 停 车 位?含 地上 和 地 下?宜 按 教 职 工 总 数 的?配 置?第 十 五

18、条?职 业 教 育 园 区 内 的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应 统 筹 规 划 建 设 校 际共 享 基 础 设 施?各 校 校 园 内 不 应 重 复 建 设?第 十 六 条?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容 积 率 宜 为?第 十 七 条?建 筑 场 地 包 括 建 筑 物?构 筑 物 基 底 占 地 面 积?校 园 道 路及 广 场?建 筑 物 周 围 通 道?零 星 绿 地 及 建 筑 组 群 之 间 的 小 片 活 动 场地?第 十 八 条?体 育 活 动 场 地 包 括 田 径 运 动 场 和 球 类 运 动 场 地?体 育活 动 场 地 设 置 和 占 地 面 积 应 符 合 表?的

19、规 定?表?体 育 活 动 场 地 设 置 和 占 地 面 积在 校学 生人 数?人?环 形 跑 道?道?环 形 跑 道?道?环 形 跑 道?道?环 形 跑 道?道?篮?排?球 场?片?占 地面 积?第 十 九 条?集 中 绿 地 不 应 小 于 校 园 用 地 面 积 的?第 二 十 条?地 面 停 车 场 地 宜 按 教 职 工 总 数 的?配 置 停 车 位?每个 停 车 位 占 地?第 二 十 一 条?生 产 经 营 型 实 训 用 房 所 需 场 地?可 根 据 办 学 需 要 另行 申 报?第 二 十 二 条?靶 场 及 驾 驶 培 训 场 地 根 据 办 学 需 要 配 置?农

20、林 牧 渔类 学 校 专 门 实 习 场 地 可 根 据 实 际 需 要?参 照 表?指 标 配 置?也 可 与附 近 现 有 农 场?林 场 或 农 村 集 体 经 济 组 织 合 作 使 用?表?农 林 牧 渔 类 学 校 专 门 实 习 场 地 参 考 指 标单 位?生项?目基 本 参 数参 考 指 标?农 业 专 业 实 习 农 场?牧 场?鱼 塘农 业 专 业 学 生 数?林 业 专 业 实 习 林 场?苗 圃?果 园林 业 专 业 学 生 数?生 物 专 业 实 习 园生 物 专 业 学 生 数?第 四 章?面 积 指 标第 二 十 三 条?中 等 职 业 学 校 生 均 建 筑

21、面 积 不 应 超 过 表?的 规 定?表?中 等 职 业 学 校 生 均 建 筑 面 积 指 标单 位?生学 校 类 别在 校 学 生 人 数?人?人?人?人?人第 一 产 业农 林 牧 渔 类?第 二 产 业资 源 环 境?能 源 与新 能 源?土 木 水 利?加 工 制 造?石 油化 工?轻 纺 食 品 类?第 三 产 业交 通 运 输 类?信 息 技 术?财 经商 贸?教 育?司 法 服 务?公 共管 理 与 服 务 类?医 药 卫 生?休 闲 保 健 类?旅 游 服 务 类?文 化 艺 术?体 育 与 健 身 类?注?学 校 的 在 校 学 生 人 数 介 于 表 列 两 规 模 之

22、 间 者?可 用 插 入 法 取 值?学 校 的 在 校 学 生 人 数 小 于 或 大 于 表 中 最 小 或 最 大 规 模 时?分 别 采 用 表 中 最小 或 最 大 规 模 的 指 标?综 合 类 学 校 的 建 设 规 模 按 照 各 专 业 的 学 生 人 数 乘 以 相 应 的 生 均 指 标 并 相 加?下 同?第 二 十 四 条?中 等 职 业 学 校 的 教 学 实 训 用 房 生 均 建 筑 面 积 指 标 不应 超 过 表?表?的 规 定?表?第 一 产 业 教 学 实 训 用 房 生 均 建 筑 面 积 指 标?单 位?生学 校 类 别用 房名 称在 校 学 生 人

23、 数?人?人?人?人?人农 林牧 渔 类普 通 教 室?合 班 教 室?基 础 课 实 验 室?实 训 用 房?小?计?表?第 二 产 业 教 学 实 训 用 房 生 均 建 筑 面 积 指 标?单 位?生学 校 类 别用 房名 称在 校 学 生 人 数?人?人?人?人?人资 源 环 境?能 源与 新 能 源?土 木水 利?加 工 制 造?石 油 化 工?轻 纺 食 品 类普 通 教 室?合 班 教 室?基 础 课 实 验 室?实 训 用 房?小?计?表?第 三 产 业 教 学 实 训 用 房 生 均 建 筑 面 积 指 标?单 位?生学 校 类 别用 房名 称在 校 学 生 人 数?人?人?

24、人?人?人交 通 运 输 类普 通 教 室?合 班 教 室?基 础 课 实 验 室?实 训 用 房?小?计?信 息 技 术?财 经商 贸?教 育?司 法 服 务?公 共管 理 与 服 务 类普 通 教 室?合 班 教 室?基 础 课 实 验 室?实 训 用 房?小?计?续 表?学 校 类 别用 房名 称在 校 学 生 人 数?人?人?人?人?人医 药 卫 生?休 闲 保 健 类普 通 教 室?合 班 教 室?基 础 课 实 验 室?实 训 用 房?小?计?旅 游 服 务 类普 通 教 室?合 班 教 室?基 础 课 实 验 室?实 训 用 房?小?计?文 化 艺 术?体 育 与 健 身 类普

25、通 教 室?合 班 教 室?基 础 课 实 验 室?实 训 用 房?小?计?第 二 十 五 条?教 学 辅 助 及 行 政 管 理 用 房 生 均 建 筑 面 积 指 标 不 应 超过 表?的 规 定?表?教 学 辅 助 及 行 政 管 理 用 房 生 均 建 筑 面 积 指 标?单 位?生校 舍 名 称在 校 学 生 人 数?人?人?人?人?人图 书 阅 览 室?心 理 咨 询 室?风 雨 操 场?行 政 办 公 室?教 研 室?小?计?第 二 十 六 条?生 活 用 房 生 均 建 筑 面 积 指 标 不 应 超 过 表?的 规 定?表?生 活 用 房 生 均 建 筑 面 积 指 标单 位

26、?生校 舍 名 称在 校 学 生 人 数?人?人?人?人?人学 生 宿 舍?食 堂?单 身 教 工 宿 舍?其 他 附 属 用 房?小?计?第 五 章?建 筑 与 建 筑 设 备第 二 十 七 条?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校 舍 建 设 必 须 贯 彻 安 全?适 用?经 济?绿 色?美 观 的 原 则?不 得 奢 华 建 设?第 二 十 八 条?实 训 用 房 应 做 到 先 进 性?真 实?仿 真?性?实 用 性 和 经济 性 相 结 合?满 足?理 实 一 体?的 教 学 需 要?实 训 用 房 建 筑 设 计 应符 合 相 关 行 业 建 筑 设 计 规 范 的 规 定?以 培 养 特

27、 殊 工 艺?民 间 艺 术人 才 为 重 点 的 学 校 和 专 业 的 实 训 用 房 应 满 足 其 特 殊 的 实 训 需 求?第 二 十 九 条?教 学 实 训 用 房?学 生 宿 舍 宜 设 计 成 多 层 建 筑?第 三 十 条?建 筑 室 内 净 高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一?普 通 教 室 不 低 于?阶 梯 教 室 最 后 一 排 的 净 高 不 低 于?二?基 础 课 实 验 室 不 低 于?三?实 训 用 房 应 符 合 国 家 相 关 标 准 和 规 范?四?学 生 宿 舍 单 层 床 不 低 于?双 层 床 不 低 于?高架 床 不 低 于?五?图 书 阅 览

28、 室?风 雨 操 场?食 堂 等?应 根 据 使 用 功 能 要 求?国家 相 关 标 准 和 规 范 确 定?第 三 十 一 条?房 屋 建 筑 设 计 应 满 足 抗 震 设 计 要 求?建 筑 结 构 形 式应 根 据 校 舍 的 使 用 要 求?发 展 需 要 和 当 地 抗 震 设 防 的 要 求 确 定?一?建 筑 结 构 应 按 防 御 各 类 重 大 意 外 灾 害 的 相 关 规 范 要 求 进行 设 计?二?校 舍 抗 震 设 防 类 别 不 应 低 于 重 点 设 防 类?建 筑 结 构 应 采 用抗 震 性 能 好 的 结 构 体 系?第 三 十 二 条?建 筑 防 火

29、 应 符 合 国 家 现 行 相 关 标 准?规 范 的 规 定?建 筑 物 的 耐 火 等 级?多 层 不 应 低 于 二 级?单 层 不 应 低 于 三 级?第 三 十 三 条?校 园 建 筑?道 路 及 场 地 应 满 足 无 障 碍 设 计 要 求?第 三 十 四 条?教 室?基 础 课 实 验 室?食 堂?门 厅?走 道?楼 梯 间 宜 采用 防 尘 防 滑 易 清 洁 的 楼 地 面?化 学 实 验 室 宜 采 用 耐 酸 碱 腐 蚀 的 楼地 面?食 堂?厕 所?盥 洗 等 用 房 宜 采 用 防 滑 易 清 洁 的 楼 地 面?应 有可 靠 的 防 水 和 排 水 措 施?埋

30、设 在 楼 地 面 内 的 管 线?楼 地 面 的 做 法应 有 利 于 管 线 维 修?第 三 十 五 条?门 厅?走 廊 应 满 足 下 列 要 求?一?门 厅 宜 适 度 宽 敞?有 利 于 人 流 集 散 通 行 和 短 暂 停 留?二?严 寒 和 风 沙 大 的 地 区?门 厅 的 北 向 出 入 口 宜 设 置 门 斗?三?教 学 实 训 用 房 外 廊 净 宽 不 应 小 于?内 廊 净 宽 不 应 小于?办 公 用 房 的 走 廊 净 宽 不 应 小 于?四?门 厅 和 走 廊 的 楼 地 面 不 宜 设 台 阶?走 廊 楼 地 面?走 廊 与 房间 楼 地 面 略 有 高 差

31、 时?应 采 用 防 滑 坡 道?高 差 较 大 必 须 设 置 台 阶时?踏 步 不 得 少 于 三 级?五?外 廊 栏 板 或 栏 杆 净 高 度 不 应 低 于?第 三 十 六 条?楼 梯 设 置 的 数 量?宽 度?位 置 和 形 式 应 满 足 使 用 要求?除 符 合 安 全 疏 散 和 防 火 规 范 规 定 外?还 应 满 足 下 列 要 求?一?每 幢 多 层 建 筑 不 得 少 于?座 楼 梯?楼 梯 间 宜 有 直 接 的 天 然采 光?二?楼 梯 踏 步 高 度 不 宜 高 于?踏 面 板 外 沿 不 应 突 出 踏步?梯 段 之 间 不 应 设 置 遮 挡 视 线 的

32、 隔 墙?楼 梯 井 宽 度 不 宜 大 于?楼 梯 栏 板 或 栏 杆 应 坚 固?室 内 楼 梯 栏 板 或 栏 杆 净 高 度 不 应低 于?室 外 楼 梯 栏 板 或 栏 杆 净 高 度 不 应 低 于?三?多 层 实 验 室 和 实 训 用 房 宜 设 置 货 运 电 梯?第 三 十 七 条?墙 面 粉 刷 应 采 用 适 用?耐 久?环 保 的 材 料?教 学 用房?门 厅?走 廊?楼 梯 间 等 宜 采 用 高?的 耐 磨?易 清 洁 墙 裙?厨房?浴 室?厕 所 的 墙 裙 宜 高 于?外 墙 面 装 修 必 须 能 防 止 雨 水渗 透?第 三 十 八 条?门 窗 应 便 于

33、 开 启?清 洁 及 安 全?开 启 方 式 不 得 影 响 室内 空 间 的 使 用 和 走 廊 的 通 行?教 学 实 训 用 房 的 门 窗 要 有 利 于 通 风采 光?各 种 教 室 和 实 验 室 均 应 设 置 前 后 门?门 扇 上 宜 设 有 观 察 窗?门 框 上 部 应 设 采 光 通 风 窗?实 训 用 房 的 门 应 满 足 设 备 和 材 料 进 出的 要 求?第 三 十 九 条?教 学 实 训 用 房?图 书 阅 览 室 应 每 层 设 置 男 女 厕 所?并设 置 足 够 的 厕 位?男 生 按 每?人 配 置?个 蹲 位 和?个 小 便 斗?女生 按 每?人

34、配 置?个 蹲 位?厕 所 宜 采 用 水 冲 式 厕 所?并 采 用 环 保?节 水 的 设 备?应 有 良 好 的 自 然 通 风 或 机 械 排 气 装 置?宜 建 造 生 化环 保 化 粪 池?运 动 场 附 近 宜 设 置 适 量 厕 位 的 独 立 厕 所?第 四 十 条?室 内 环 境 应 满 足 下 列 要 求?一?教 学 用 房 宜 双 侧 采 光?主 要 采 光 面 应 位 于 学 生 座 位 的 左侧?建 筑 采 光 应 满 足 建 筑 采 光 设 计 标 准 的 要 求?严 禁 使 用 有 色 玻璃?并 应 防 止 眩 光?窗 台 高 度 不 宜 高 于?当 外 墙 窗

35、 台 高 度 低于?时?应 设 安 全 护 栏?二?教 学 实 训 用 房?图 书 阅 览 室?办 公 用 房?宿 舍 等 用 房 应 有 良好 的 自 然 通 风?教 学 实 训 用 房 应 有 换 气 设 施?化 学 实 验 室?药 品贮 藏 室?计 算 机 教 室?风 雨 操 场 等 应 设 置 机 械 排 气 设 施?第 四 十 一 条?建 筑 设 备 应 满 足 下 列 要 求?一?教 学 用 房 的 灯 具 应 配 有 保 护 灯 罩 或 灯 栅?不 得 用 裸 灯?各类 用 房 的 照 明 应 符 合 国 家 现 行 建 筑 照 明 设 计 标 准?二?教 学 实 训 用 房?办

36、 公 用 房?宿 舍 和 食 堂 等 照 明 线 路 均 应 分幢 分 层?或 分 部 门?控 制?实 验?实 训 用 房 和 食 堂 还 应 根 据 需 要 配 备动 力 电 源?每 个 操 作 单 元 单 独 控 制 和 计 量?学 校 宜 根 据 需 要 配 置 发电 机 备 用?三?网 络 系 统 应 采 用 综 合 布 线?每 间 教 学 实 训 用 房?办 公 用 房?宿 舍 和 食 堂 等 均 应 安 装 网 络 终 端?四?严 寒 和 寒 冷 地 区 的 学 校?应 因 地 制 宜 地 配 置 安 全 的 采 暖 设施?年 日 照 时 数 大 的 地 区 可 利 用 太 阳 能

37、 取 暖?夏 热 冬 冷 和 夏 热 冬 暖地 区 应 因 地 制 宜 配 置 降 温 设 施?五?教 学 实 训 用 房 应 有 良 好 的 自 然 通 风 和 冬 春 季 的 换 气 设 施?以 保 证 室 内 空 气 质 量?六?教 室 前 墙 应 设 黑 板?白 板?和 投 影 幕 布 及 显 示 屏?室 内 应 设?置 讲 台?清 洁 柜?广 播 音 箱?电 源 插 座?网 络 终 端?有 线 电 视 等?七?实 验 室 还 应 根 据 功 能 要 求 和 可 能 条 件 设 置 给 排 水?电?燃气?通 风 等 管 线 和 设 备?化 学 实 验 室 的 毒 气 柜?应 有 强 制

38、 性 的 机 械排 气 设 施?八?学 校 应 根 据 安 全 要 求?在 校 内 配 置 应 急 照 明 设 备?设 置 疏散 指 示 标 志?宜 安 装 安 保 监 控 系 统?第 六 章?主 要 技 术 经 济 指 标第 四 十 二 条?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建 设 的 投 资 估 算 应 按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编制?本 章 所 列 指 标?可 用 为 评 估 或 审 批 项 目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的 依 据?并根 据 工 程 实 际 内 容 及 价 格 变 化 的 情 况?按 照 动 态 管 理 的 原 则 进 行 调 整?第 四 十 三 条?中 等 职 业 学 校

39、建 设 工 期 可 按 表?控 制?表?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建 设 工 期学 校 类 别建 设 工 期?日?人?人?人?人?人第 一 产 业农 林 牧 渔 类?第 二 产 业资 源 环 境?能 源 与新 能 源?土 木 水 利?加 工 制 造?石 油化 工?轻 纺 食 品 类?第 三 产 业交 通 运 输 类?信 息 技 术?财 经商 贸?教 育?司 法 服 务?公 共管 理 与 服 务 类?医 药 卫 生?休 闲 保 健 类?旅 游 服 务 类?文 化 艺 术?体 育 与 健 身 类?注?参 照?全 国 统 一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工 期 定 额?中 办 公 楼?教 学 楼 工 程?

40、层 以 下?全现 浇 结 构 类 型?类 地 区 计 算?表 中 所 列 工 期 以 破 土 动 工 统 计?不 包 括 非 正 常 停 工?中 间 规 模 按 插 入 法 计 算?第 四 十 四 条?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应 按 国 家 现 行 的 有 关 建 设 项 目 经 济 评价 方 法 与 参 数 的 规 定 进 行 经 济 评 价?附 录 一?术?语一?中 等 职 业 学 校?普 通 中 等 专 业 学 校?中 等 职 业 技 术 学 校?职 业 高 中?职 教 中 心?技 工 学 校 等 实 施 高 中 阶 段 职 业 学 历 教 育 的 全 日 制 学 校?二?教 学 实 训

41、 用 房?对 学 生 进 行 各 类 教 学?专 业 技 术 和 工 作 技 能 训 练 的 场 所?本 建 设 标 准 用 词 和 用 语 说 明?为 便 于 在 执 行 本 建 设 标 准 条 文 时 区 别 对 待?对 要 求 严 格 程度 不 同 的 用 词 说 明 如 下?表 示 很 严 格?非 这 样 做 不 可 的?正 面 词 采 用?必 须?反 面 词 采 用?严 禁?表 示 严 格?在 正 常 情 况 下 均 应 这 样 做 的?正 面 词 采 用?应?反 面 词 采 用?不 应?或?不 得?表 示 允 许 稍 有 选 择?在 条 件 许 可 时 首 先 应 这 样 做 的?

42、正 面 词 采 用?宜?反 面 词 采 用?不 宜?表 示 有 选 择?在 一 定 条 件 下 可 以 这 样 做 的?采 用?可?条 文 中 指 明 应 按 其 他 有 关 标 准 执 行 的 写 法 为?应 符 合?的 规 定?或?应 按?执 行?附件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建 设 标 准建 标?条 文 说 明目 录第 一 章?总?则?第 二 章?建 设 规 模 与 项 目 构 成?第 三 章?选 址 和 校 园 规 划?第 四 章?面 积 指 标?第 五 章?建 筑 与 建 筑 设 备?第 六 章?主 要 技 术 经 济 指 标?第 一 章?总?则第 一 条?根 据?中 华 人 民 共

43、和 国 教 育 法?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职 业 教育 法?和?国 家 中 长 期 教 育 改 革 和 发 展 规 划 纲 要?年?各 级 政 府 全 面 贯 彻 国 家 的 教 育 方 针?大 力 发 展 职 业 教 育?把 职 业 教育 纳 入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和 产 业 发 展 规 划?促 使 职 业 教 育 规 模?专 业 设置 与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相 适 应?满 足 人 民 群 众 接 受 职 业 教 育 的 需 求?满足 经 济 社 会 对 高 素 质 劳 动 者 和 技 能 性 人 才 的 需 要?要 创 造 良 好 的中 等 职 业 学 校 的 办 学 条

44、 件 与 育 人 环 境?必 须 有 一 个 科 学?合 理 的 学校 建 设 标 准?使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的 规 划?建 设 和 管 理 有 章 可 循?这 是制 定 本 建 设 标 准 的 基 本 目 的?第 二 条?本 建 设 标 准 是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基 本 建 设 的 依 据?也 是 有 关部 门 对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进 行 审 批?监 督?检 查?评 估 的 尺 度?第 三 条?本 建 设 标 准 适 用 范 围 是 新 建 中 等 职 业 学 校?对 原 有 中 等职 业 学 校 进 行 改 建 或 扩 建 时?可 参 照 本 建 设 标 准 执 行?本

45、 建 设 标准 不 适 用 于 专 为 残 疾 人 设 置 的 中 等 职 业 学 校?第 四 条?本 条 规 定 了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建 设 必 须 遵 循 的 原 则?学 校 的建 筑 及 设 施 应 保 障 师 生 的 安 全?实 验 和 实 训 场 所 的 设 备 布 置 及 操作 空 间 应 满 足 学 生 使 用 安 全 的 要 求?在 学 校 建 设 中 应 创 造 良 好 的育 人 环 境?培 养 学 生 注 重 节 能 的 良 好 习 惯?第 五 条?中 等 职 业 学 校 的 新 建?扩 建 和 改 建 都 必 须 先 规 划 设 计?经主 管 部 门 批 准 后

46、方 可 进 行 建 设?校 园 规 划 设 计 要 根 据 学 校 的 特点?城 市 规 划 的 要 求?周 边 环 境 情 况 和 学 校 的 现 状 等 条 件?因 地 制宜 进 行?坚 持 功 能 优 先?体 现 职 业 教 育 建 筑 特 点?校 园 规 划 设 计应 便 于 建 设 单 位 分 期 实 施?第 六 条?本 条 阐 明 了 本 标 准 与 国 家 其 他 相 关 标 准?规 范 之 间 的 关系?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建 设 涉 及 城 乡 规 划?环 保 卫 生?供 电?供 水?燃气?信 息 通 信 等 多 个 方 面 的 专 业 问 题?除 执 行 本 标 准 外

47、?还 应 符 合国 家 其 他 相 关 标 准?规 范 的 规 定?第 二 章?建 设 规 模 与 项 目 构 成第 七 条?中 等 职 业 学 校 的 布 局 规 划 应 以 地?州?市 为 单 位 统 筹 制定?宜 邻 近 产 业 集 聚 区?高 新 技 术 开 发 区?中 等 职 业 教 育 布 局 要 以产 业 结 构 调 整 和 社 会 发 展 需 求 为 导 向?满 足 不 同 产 业 对 职 业 教 育培 训 的 需 要?地?州?市 应 根 据 当 地 经 济 发 展 水 平?产 业 结 构?人 口 规 模?生源 状 况?职 业 教 育 资 源 状 况 以 及 有 关 政 策 确

48、 定 当 地 中 等 职 业 学 校的 数 量 和 规 模?确 定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的 建 设 规 模 应 进 行 科 学 论 证?其 主 要 内 容包 括 办 学 规 模?专 业 设 置?服 务 范 围?生 源 状 况?校 舍 建 筑 面 积 指 标和 场 地 面 积 指 标 等?中 等 职 业 学 校 的 办 学 规 模 根 据 人 口 数 量 确 定?并 应 以 地?州?市 为 单 位 统 筹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的 发 展 规 划?我 国 的 人 口 自 然 出 生 率平 均 为?左 右?高 中 阶 段 教 育 的 学 生 数 占 地 区 人 口 数 量 的?左右?按 照

49、普 通 高 中 与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学 校 学 生 数 量 各 占 一 半 的 情 况?接 受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的 学 生 数 量 占 地 区 人 口 数 量 的?左 右?各 地可 以 此 确 定 学 校 的 办 学 规 模?一 个?万 人 口 的 县?接 受 中 等 职 业教 育 的 学 生 数 量 约 为?人 左 右?少 于?万 人 口 的 县?区?中 职学 生 数 难 以 达 到?人?在 调 研 中?在 校 学 生 人 数 小 于?人 的学 校 在 资 源 配 置 等 方 面 存 在 一 些 问 题?学 校 的 管 理 者 也 认 为?从 办学 效 益 和 有 效 管 理

50、 最 佳 结 合 点 考 虑?人?人 规 模 比 较 合适?因 此 本 标 准 将 最 小 在 校 学 生 人 数 设 定 为?人?按 照?人?人?人?人?人 五 种 在 校 学 生 人 数 测 算 建 设规 模?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毕 业 的 学 生 主 要 服 务 于 地 方 经 济 的 发 展?专 业设 置 应 与 地 方 产 业 相 融 合?从 实 训 实 习 基 地 建 设 规 模 及 投 资 效 益?的 角 度 分 析?中 等 职 业 学 校 设 置 的 主 干 专 业 不 宜 过 多?本 建 设 标 准 未 规 定 班 级 数 和 班 额 数?是 因 为 各 校 办 学 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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