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分条例.pdf

上传人:小*** 文档编号:77318240 上传时间:2023-03-13 格式:PDF 页数:2 大小:116.0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行政处分条例.pdf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行政处分条例.pdf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行政处分条例.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行政处分条例.pdf(2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行政处分条例行政处分条例试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校风校纪建设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完成为国家培养合格人才的任务根据原国家教委 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部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学生违反校纪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语或下列之一的处分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记过 四留校察看 五勒令退学 六开除学籍。第三条 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组织敌对政党或小团体煽动、组织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破坏安定团结者酌情予以下列处分 一思想认识模糊情节一般经教育尚能改正者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二思想反对情节严重经教育对错误有深刻的认识并有悔改表现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分坚持错误拒不悔改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

2、除学籍处分 第四条 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法规受到司法或公安部门处罚者 一违反交通规则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以上处分 二被处以罚款或警告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含警告以下同处分 三被处以行政拘留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四因过失犯罪被处管制、拘役或徒刑并宣告缓刑或送劳动教养视情节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五被处管制、拘役、徒刑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第五条 支持、赞助、组织、参加非法组织 一支持、赞助、参加一般非法组织包括同乡会者给予警告和严重警告处分二组织成立一般非法组织包括同乡会者和干分子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三有明显反动政治倾向的非法组织的一般参与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组织者和干分子给予勒令

3、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第六条 在院区内张贴或散发大小学报 一张贴或散发一般性的大小字报未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二张贴或散发一般性大小字报造成严重后果者或张粘散发具有明显反动政治倾向的大小字报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第七条 偷窃、诈骗国家、集体或私人财产者 第八条 走私、贩私、非法经商和非法倒卖者除没收非法所得财物外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第九条 寻衅滋事打架斗殴者 一参与打架 1 动手打人未伤他人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先动手打人者加重一级处分 2 致他人轻伤者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3 致他人轻伤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4 累计打架三次者一律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5 经劝架为名偏袒一方促

4、使欧斗事态进一步发展并造成后果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以上直至勒令退学处分 6 打架后又纠集他人去报复或寻衅闹事凡参加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直至勒令退学处分。二打架过程中持械打人或为他人提供凶器视造成后果程度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三为打架作伪证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让过处分。四肇事和策划打架 1策划他人打架未造成人员伤害或未损坏公共财物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2 造成一般后果者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3 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4 引人非本校人员在校内打架者加重一级处分造成后果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五一人有两款以上行为分别裁处加重一级处分。六打人致伤者除按上述

5、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外必须赔偿受害人的医药费拒不执行者加重处分。第十条 道德败坏生活作风越轨者 一在男女生交往中思想识差行为低劣影响很坏经教育坚持不改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二男女非法同宿或发生不正当性行为者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三收看、复制、传播淫秽物品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四学生装扮须与学生身份相符。男生不准留学生长发、长胡胡须、染发、戴耳环女生不准金银首饰不准穿漏脐衫超短裙不准染发等违者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第十一条 违章留宿夜不归宿一未经学校允许留宿外来人员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二未向学校请假违犯学校作息时间夜不归宿累计四天以下含四天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累计五天含五天以上者给予勒令退学处分。第十二条

6、禁止打麻将严禁赌博违者作如下处理 一在校内打麻将未赌博者 1 首次参与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2 屡次参与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二赌博者 1 首次参与给予记过处分 2屡次参与赌博给予勒令退学以上处分 3 邀赌者加重一级处分 三为赌博提供场所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若收费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四在场围观知情不报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第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造成一定影响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一在饭厅、宿舍或其它公共场所所酗酒、哄闹、砸酒瓶等扰乱公共秩序者 二扰乱宿舍、课堂、校门或礼堂等公共场所秩序妨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者 三在考试成绩和个人愿望得不到满足口头或实施行为对教师、干部或管理人员进行威胁者 四

7、隐匿、毁弃或私拆他人信件者 五伪造证明、私自涂改证件或成绩单等弄虚作假者 六采用不正当手段为个人谋取私利者。第十四条 损坏、破坏公共财物或有其它破坏行为者 一在公共场所、教室、公物上乱刻、乱写、乱划、盗窃损毁图书、刊物随意撕毁学校文告者给予警告处分 二故意损坏公共财物价值在50 元以下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价值在 50 元以上含 50 元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情节恶劣虽未造成50 元以上损失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三违犯学校有关规定违章用电受到学校有关部门罚款有 30 元以上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加重一级处分 一违纪后不承认错误事实态度恶劣者 二在一年内已受过校纪处分者 三对检

8、举人、证人进行威胁、打击报复者。第十六条 违纪学生如认错态度较好有改错表现的可以酌情降低处分等级。有积极举报或主动认错表现者可减轻免予处分。第十七条 留校察看为期一年。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在察看期内有进步表现的可提前解除察看经教育仍不悔改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毕业班学生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察看期未满的毕业时按结业处理察看期满后经本人申请持所在单位证明确已改正错误学校给予换发毕业证书。第十八条 处分学生应在错误事实清楚的情况下进行处理决定要同学生本人见面允许本人申辩、申诉和保留不同意见。有关部门有责任进行复查审议并将复议情况及时报千主管部门或申诉人但申诉和复议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处分决定的执行。第十九条 处分违纪学生的权限程序和管理 一留校察看以下处分由部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二受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处分由部里提出处理意见报学生工作处承办院长办公会议决定报上级高教管理部门备案 三同一违纪事件涉及其它系部的学生由学工协调处理 四以违纪事实和处分材料学校有关部门应协同违纪学生所在部进行认真审核 五受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处分者接通知后限期七天内离院拒不执行者院保卫部门有权处理。第二十条 本条例由继续教育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技术资料 > 技术方案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