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行管理制度15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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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运行管理制度15篇【第1篇】防爆电气运行管理制度 一、新设备到矿和检修后的防爆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必须经机电运输科防爆检查员检查,符合防爆性能要求,带有“ma”标志和防爆标志,并悬挂入井防爆合格证,方可作为检修完好的电气设备和小型电器入库或投入井下使用。 二、新购进的防爆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器),必须具备“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缺少任何一种证件或标志,对供应部门罚款100元/台,机电运输科有权拒绝领用,并立即退货。机电运输科防爆检查组,需对新进的防爆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器)进行全面的防爆性能检查,发现不合格产品,应立即通知供应部门退换。防爆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

2、器)在入库前,由防爆检查组再次对防爆电气的防爆性能进行检查,防爆性能没有受到破坏要及时粘贴上防爆合格证,并标清检验日期及检查人编号。使用单位在领用防爆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器)时,有权对已贴上防爆合格证的防爆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器)再次进行防爆性能检查,发现不合格现象,可以拒绝领用,并对责任防爆检查员按20元/台罚款。 三、防爆设备(包括五小电器)入井,必须有煤安标志及防爆检验合格证,井口把钩工凭煤安标志和防爆检验合格证方准许入井;无煤安标志及防爆检验合格证的防爆设备入井,发现一次罚井口把钩工20元,罚责任单位100元。 四、各单位因工程结束或更换工作场所时,机电设备及小型电器一齐进行移交,机电

3、运输科会同交接双方共同清点并列出明细,3日内办理移交转帐手续。否则,3日以上对责任单位每台每件每日罚款10元。由于自然灾害、埋压损失的应由使用单位写出申请。经机电运输科验证报矿系统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销帐处理。 五、各单位损坏、闲置及工程结束后的五小电器,应及时交设备库销帐,设备库对五小电器每月进行清点核对一次,对帐物不符的单位按其原值的50%赔偿后,再做销帐处理。 六、出现失爆的,各责任单位要当班处理,对查出的隐患,责任单位要及时整改,不接受整改通知单的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对队长罚款100元;不按整改通知单规定期限整改的,每推迟一天罚款100元。 七、井下在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和五小电器,各

4、使用单位要加强维护,确保其防爆性能良好,满足防爆细则的要求,对于检查出失爆的,按下列情况分别给予罚款。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处对责任单位罚款5001000元;对责任人解除劳动合同,留矿试用3个月,对该单位队长罚款100元。 1、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 2、闲置进线装置内无挡板和缺密封圈。 3、防爆外壳有裂纹及孔洞。 4、井下违反规定使用非防爆设备及小型电器。 5、一个进线装置同时穿二根电缆的。 6、观察室使用普通玻璃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处对责任单位罚款3005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对该单位队长罚款100元。 1、防爆面的紧固螺栓以及螺旋式喇叭嘴乱扣、锈蚀等原因紧不到位的

5、或用一只手的拇、食、中指能使螺旋式喇叭嘴向旋进方向前进超过半圈的。 2、开关及五小电器表面、配件生锈的。 3、井下电缆、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漏电。 4、防爆型灯具玻璃罩出现松动、裂纹、破损的。 5、防爆安全型灯具把压口改为罗口的。 6、矿灯出现灯头破裂、灯头圈松动,玻璃破裂、灯头密封不严、灯锁失效;灯线破损露芯线、灯线引入装置损坏密封不严、灯线窜动。 7、接线箱与开关内腔或与电机绕组腔通气的。 8、隔爆面间隙大于0.5mm。 9、隔爆面有大于0.5mm 深伤痕,其长度大于结合面宽度2/3以上的。 10、电缆末端不接装防爆电气设备或防爆元件的。 11、电机接线盒盒盖上反的。 12、在用的螺旋式接线

6、嘴与密封圈之间没有加金属垫圈的。 13、密封圈内径与电缆外径有大于1mm间隙的或密封圈外径与进线装置配合间隙大于2mm者(小线嘴大于1mm者)。 14、密封圈的宽度小于电缆外径0.7倍的或小于10mm的;厚度小于电缆外径0.3倍或小于4mm。 15、密封圈与电缆之间有包扎物的。 16、两个密封圈套用或密封圈切开套在电缆上的。 17、密封圈老化失去弹性、变质、永久变形,有效尺寸配合间隙达不到要求起不到密封作用。 18、防爆电气设备、电缆的使用,电压等级高于其标称电压等级。防爆电气设备 内部私自增设零部件,改变其防爆性能的。 19、利用开关控制进线装置出入动力线的(出入检漏继电器、控制回路电源除外

7、)。 20、闲置的进线嘴用挡板厚度不合格或材质非钢板的。 21、联锁装置不全、损坏、变形、失灵起不到闭锁作用的。 22、动力电缆及信号电缆护套破损且露出芯线绝缘面继续使用的。 23、用螺栓固定的防爆面缺螺栓、弹簧垫。 24、喇叭嘴亲嘴的。 25、防爆面螺栓松动或弹簧垫压不平的。 26、螺旋式线嘴拧进小于5扣,压叠式线嘴手能晃动的。 27、防爆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的(变形长度超过50mm,且凸凹深度超过5mm者)。 28、闲置进线装置挡板压在密封圈里边的。 29、各种喇叭嘴压紧程度不够、压板松,手能轻易把电缆拉出来或晃动的。 30、防爆面锈蚀严重,不定期加油的或有油漆的(锈蚀用棉纱擦后仍留

8、有锈蚀斑痕者为锈蚀,而只留云影不算锈蚀;有油漆的检查该处间隙不超过规定的不为失爆)。 31、高沼工作面低爆开关9#线、4#线接地的。 32、操作手柄及按钮杆与外壳间隙大于0.5mm的。 33、高压防爆开关接线盒引入铠装电缆、电缆胶未超过喇叭盒2/3或电缆胶裂纹芯线相对活动的。 34、防爆外壳内外有锈皮脱落(锈皮厚度达0.2mm及以上)的。 35、隔爆设备隔爆腔直接贯通,去掉防爆设备接线盒内隔爆绝缘座的。 36、电气设备闲置喇叭嘴内挡板外径与进线装置配合间隙大于2mm的。 37、电气设备喇叭嘴内密封圈没有压到位的或压偏。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处对责任单位罚款200400元;对责任人罚款50元

9、;对该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 1、电工带电作业。 2、非电工人员检修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 3、各种安全闭锁装置和保护装备擅自改动或甩掉不用。 4、各种设备检漏、风电闭锁、照明综合保护、电机综合保护、过流无压释放、仪表等安全保护失灵或甩掉不用。 5、用铜、铝、铁等代替保险丝。 6、防爆设备不经防爆人员检查而下井使用。 7、带电搬迁电气设备(有专项措施除外)。或临时作业地点电缆不防护或防护不合格。 8、停电作业时,不检查瓦斯、不验电、不放电、不按规定打接地线。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处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对责任人罚款50元;对该单位队长罚款50元。 1、停电作业时不挂停电牌或擅自拿掉停电牌。

10、 2、密封圈与金属垫圈之间安装错位的。 3、电压在36v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铅皮或屏蔽护套等没有保护接地。 4、各种开关的保护整定值大于规定值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对责任人罚款30元;对该单位队长罚款30元。 1、压叠式线嘴压紧电缆后压扁量超过电缆外径10%的。 2、密封圈内外径切割不规范(呈锯齿状、平面状)。 3、电缆护套进入器壁小于5mm的或超过15mm的。 4、防爆面透孔螺栓不透出的(但透出不得超过3 个扣距)。 5、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面使用不合格弹簧垫的。 6、开关架丢失、回收时无开关架者 (六

1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处对责任单位罚款50元;对责任人罚款20元。 1、接地系统不合格。 2、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一台不完好的。 3、私自拆卸电气设备或零器件的。 4、接线工艺差、接线室卫生差的。 5、缺少危险标志牌或隔电板的。 6、开关不上架、开关架损坏或开关架与开关不符的,同一处两台以上小件不集中上板的。 7、开关及小型电器的标志牌丢失的。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处对责任人罚款20100元。 1、井下电气设备无防爆检验合格证的。 2、不按规定进行漏电试验的。 3、不参加机电例会的。 4、不认真填写各种记录的。 5、各种标志牌、铭牌标注不清、不全的或与实际不符的。 6、接地装置、开关架、小件板

12、、电缆钩不及时回收的。 出现上述情况,无特殊原因不及时按通知要求整改的,可对所属或责任单位每天进行一次处罚。 本制度由机电运输科监督执行。 【第2篇】生产运行记录管理制度 1、运行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经过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才能独立操作。 2、当班人员必须认真做好运行过程中状态监测、日常点检和各项运行记录。 3、运行中遇到异常情况时,值班人员应根据规程进行紧急处理,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4、当班期间,运行人员应按规定巡回检查,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5、压力设备不得超压运行,动力设备不得超负荷运行,所有设备不得带病运行,任何一处发生故障都应及时排除,并做好故障排除记录。故障排除后,运

13、行操作人员必须做好设备检修后的试运行记录,填好各种表卡,准确地反映设备运行状态。 6、各班组定期将运行记录集中整理后报送公司,以便能以此为依据,综合历次检修记录,制定合理的检修计划。 【第3篇】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的使用操作及方法。 2、不得随意修改设置计算机网络设备。 3、当发现网络设备出现异常时及时做好记录及汇报工作。 4、不得将产生电磁厂的电器随意与网络设备堆放一起。 5、要更换或修改计算机及网络设备时,必须经上级领导批准。 6、在正常使用中严禁随意对计算机及网络设备进行插拔和停送电。 7、定期对计算机及网络设备进行清洁维护工作。 【第4篇】医院

14、水电运行管理制度 医院水电运行管理工作制度 一、坚守工作岗位,做好本职工作; 二、搞好水房、电房管理,加强安全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保证各部门水、电的供给; 三、维修人员要定期下病房和门诊,对水、电进行维修,保证医院各部门电通水通,不漏水漏电; 四、加强对水、电材料管理,建立维修派工单和领取材料单制度,做好统计工作; 五、夜间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做到随叫随到,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 六、大力宣传节约用水、用电,节约原材料,修旧利废,更好的为医疗服务。 【第5篇】给排水设备设施运行管理规程制度 1.0 目的 规范给排水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确保给排水设备设施的良好运行。 2.0

15、范围 适用于物业集团所辖物业区域内给排水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3.0 职责 3.1 值班人员负责给排水设备设施运行情况的巡视、监控、记录。 3.2 给排水技工具体负责给排水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3.3 系统工程师负责给排水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3.4 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部门经理负责给排水设备设施运行情况的检查、监督。 4.0工作内容 4.1 巡视监控。 4.1.1 值班人员每两小时巡视一次园区水泵房设备设施(包括机房、水池、水箱等),对其运行情况进行记录。 4.1.2 每周巡视一次园区内主供水管上闸阀以及道路上沙井、雨水井。 4.1.3 巡视监控内容如下: a.水泵房有无异常声响

16、或大的振动; b.电机、控制柜有无异常气味; c.电机温升是否正常(应不烫手),变频器散热通道是否顺畅; d.电压表、电流表指示是否正常,控制柜上信号灯显示是否正确,控制柜内各元器件是否工作正常; e.机械水压表与pc上显示的压力是否大致相符,是否满足供水压力要求. f.水池、水箱水位是否正常; g.闸阀、法兰连接处是否漏水,水泵是否漏水成线; h.主供水管上闸阀的井盖、井裙是否完好,闸阀是否漏水,标识是否清晰; i.止回阀、浮球阀、液位控制器是否动作可靠; j.临时接驳用水情况; k.雨水井、沉沙井、排水井是否有堵塞现象。 4.1.4 值班人员在巡视监控过程中发现给排水设备设施有不正常情况时

17、,应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处理不了的问题,应及时详细地汇报给系统工程师,请求协助解决。整改时,应严格遵守给排水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规程。 4.2 给排水设备设施异常情况的处理。 4.2.1 主供水管爆裂的处置: a.立即关闭相关连的主供水管上的闸阀; b.如果关闭了主供水管上相关联的闸阀后仍不能控制住大量泄水,则应关停相应的水泵; c.立即通知客户服务部及系统工程师,系统工程师组织人员抢修;客户服务部负责通知相关用户关于停水的情况;如属市政给排水应立即通知供水公司抢修。 d.如地下水管爆裂,系统工程师应立即组织技术人员尽快挖出所爆部位水管; e.供水管所爆部位修复后,由给排水技工开水试压(用正常供

18、水压力试压),看有无漏水或松动现象; f.确认一切正常后,对检修现场进行清理或回填土方,恢复原貌。 4.2.2 水泵房发生火灾时按火灾、火警应急处理程序处置。 4.2.3 水泵房发生水浸时的处置: a.视进水情况关掉机房内运行的设备设施并拉下电源开关; b.堵住漏水源; c.如果漏水较大,应立即通知系统工程师,同时尽力阻滞进水; d.漏水源堵住后,应立即排水; e.排干水后,应立即对湿水设备设施进行除湿处理,如用干的干净抹布擦拭、热风吹干、自然通风、更换相关管线等; f.确认湿水已消除、各绝缘电阻符合要求后,开机试运行;如无异常情况出现则可投入正常运行。 4.2.4 因设备故障等原因出现紧急停

19、水时,应立即按紧急停水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4.3 水泵房管理。 4.3.1 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水泵房,若需要进入,须经系统工程师同意,在给排水技工的陪同下方可进入水泵房,同时在设备机房外来人员入室登记表上进行登记。 4.3.2 水泵房内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4.3.3 水泵房内应按规定备齐消防器材并放置在方便、显眼处。水泵房严禁吸烟。 4.3.4 每周打扫一次水泵房卫生,清洁一次水泵房内的设备设施,做到地面、墙壁、天花板、门窗、设备设施表面无积尘、无油渍、无锈蚀、无污物,油漆完好,整洁光亮; 4.3.5 水泵房内内通风良好,:光线充足,门窗开启灵活。 4.3.6 水泵房应当做到随时上锁,钥

20、匙由值班人员保管,借用须登记。 4.4 交接班要求。 4.4.1 接班人员应准时接班。 4.4.2 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班人交代,并查看相关记录,检查工具、物品是否齐全,确认无误后方可接班。 4.4.3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交班: a.上一放运行情况未交代清楚; b.记录不规范、不完整、不清晰; c.接班人未到岗; d.事故正在处理中或交班时发生故障,此时应由交班人负责继续处理,接班人协助进行。 4.5 值班人员应将给排水设备设施的运行数据(环境温度、电压、水压)及运行状况完整、规范地记录在二次生活给水泵运行记录内。每月的3日前由系统工程师将上月记录整理成册后交部门资料室存档,保存期为三年。

21、5.0 相关文件 5.1给排水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规程(wi-7.5.1-14-04) 5.2火灾、火警应急处理程序(wi-7.5.1-09-05) 5.3紧急停水处理程序(wi-7.5.1-14-05) 6.0 记录表格 6.1二次生活给水泵运行记录(qr-7.5.1-14-02) 【第6篇】光伏电站安全管理及运行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光伏电站安全管理,确保光伏电站的安全、稳定运行,杜绝倒送电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山晟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各光伏电站。各员工均有责任保护光伏电站的各项设施,并有权对损害电站正常运行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举。 第

22、二章 管理内容 第三条 岗位职责 3.1凡电站工作人员,必须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并执行安全管理维护规程。 3.2电站操作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电工知识,了解电站各部分设备的性能,并经过运行操作技能的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四条 值班人员是值班期间电站安全运行的主要负责人,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值班人员负责处理,值班人员值班时应遵循以下事项: 4.1 值班人员应随时注意各项设备的运行情况,定时巡回检查,并按时填写值班记录。 4.2值班时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必须离开时,应有人代替值班,并经站长允许。 4.3值班时不得喝酒,游玩。 4.4严格按照规程和制度进行操作,注意安全作业。 4.5

23、未经批准,不得拆卸电站设备。 4.6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允许外来人员进入电站参观。要保证经批准参观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五条 交接班制度 5.1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介绍运行情况,并填写值班日志,对设备运行情况及缺陷处理情况、运行操作、调度命令等进行详细记录。 5.2交班人员应认真清点工具,仪表,查看有无损坏或短缺,向接班人员点交,并检查主控、设备间、宿舍、卫生间的卫生是否合格、具备交接条件。 5.3交班时如发生事故,应分清情况,由交接班人员共同处理,严重事故应立即报告上级。 5.4未正式交班前,接班人员不得随意操作,交班人员不得随意离开岗位。 5.5在接班人员接清各项工作分别签字确认后,

24、交班人员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第六条 生产管理 6.1电站应根据充分发挥设备效能的原则,遵守当地电网公司的发电计划曲线。 6.2要制定必要的生产检查制度,以保证发供电计划的完成。 6.3电站应按批准的计划停、送电时间执行,不得随意借故缩短或增加送电时间。因故必须停电时,按当地供电部门的管理权限办理停电申请手续,批准后方可执行。 6.4停送电、检修时,必须服从当地供电局、地区调度命令。 6.5 要定期检查光伏电池方阵的金属支架有无腐蚀,并根据当地具体条件定期进行绝缘检验。方阵支架应良好接地。 6.6 在使用中应定期对光伏电池方阵的光电参数包括其输出功率进行检测,以保证方阵不间断地正常供电。 6.7

25、 遇有大雨,冰雹,大雪等情况,光伏电池方阵一般不会受到损坏,但应对电池组件表面及时进行清扫,擦拭。 6.8 应每月检查一次各光伏电池组件的封装及接线接头,如发现现有封装开胶进水,电池变色及接头松动,脱线,腐蚀等,应及时进行理处。不能处理的,应及时向电力管理部汇报。 第七条 逆变器维护管理 7.1应严格按照逆变器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规定操作使用、尤其是,在开机前注意输入电压是否正常;在操作时要注意开关机的顺序是否正确,各表计和指示灯的指示是否正常。 7.2 逆变器一般均有断路,过流,过压,过热等项目的自动保护,因此在发生这些现象时,无需人工停机;自动保护的保护点一般在出厂时已设定好,无需进行调整。

26、7.3逆变器机柜内有高压,操作人员一般不得打开柜门,柜门平时应锁死。 7.4在室内温度超过3 0度时,应采取散热降温措施,以防止设备发生故障,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7.5应定期检查逆变器各部分的连线是否牢固,有无松动现象,尤其应认真检查风扇,功率模块,输入端子,输出端子以及接地等。 7.6一旦告警停机,不准马上开机,应查明原因并修复后再开机,检查应严格按逆变器维护手册的规定步骤进行。 7.7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应达到能够判断一般故障的产生原因并能进行排除,如能熟练的更换熔丝等,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操作使用设备。 7.8如发生不易排除的事故或事故的原因不清,应做好事故的详细记录,并及时

27、通知电力管理部。 第八条 配电柜和测量控制柜的维护管理 8.1配电柜和测量控制柜的具体操作使用和维护检查,按设备使用维护说明书和技术说明书要求进行。 8.2值班人员对配电柜的巡回检测的内容主要包括:1)仪表,开关和熔断器有无损伤;2)各部件接点有无松动,发热和烧坏现象;3)触电保护器动作是否灵敏;4)接触开关的触点是否有损伤;5)检查接地情况,用兆欧表测试外壳接地电阻应小于1 0欧;6)柜体有无锈斑. 8.3配电柜检修内容主要包括:1)清扫配电柜,修理,更换损坏的部件和仪表;2)更换和紧固各部件接线端子;3)修理损坏的引线绝缘;4)箱体如有锈斑,应清除锈斑并涂防锈漆,检修后,必须检查接线和极性

28、完全正确后方可通电实验。 第九条 值班人员应定时监视测量控制柜指示的有关数据。如有异常,立即汇报、处理。 第十条 由于测量控制柜内有直流高压,非值班人员不经允许不得打开机柜。 第十一条 在逆变器内设置孤岛效应的检测防护功能。当设备和线路进行检修需要办理停电安全措施时,应先断开并网逆变器,避免检修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第十二 其它 22.1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2.2本安全管理规定由xxxxx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第7篇】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1. 工程中心全体员工必须把安全防范意识放在重要位置,执行有关规定,协同安保中心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 各岗位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职责,必须

29、对本岗值班范围内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有安全隐患,应随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并须立即上报工程中心主管。 3. 应根据劳动局有关规定,组织对电工、电梯工、电(气)焊工等特殊工种工作进行技术考核,持有操作证的才能上岗。 4. 根据劳动安全规程,制定各工种维修操作规程和安全检查制度。 5. 加强劳动安全教育,在进行高危险性的设备检修、工作时,主管应亲自到场指挥。 6. 在进行有危险的设备检修、操作时应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误操作或误入正在维修的设备。如电梯检修时应在所有电梯出入口放置“请勿使用”标志等。 7. 对配电、电梯及压力容器,必须进行年度检验。 8. 对中央空调、变配电、压力表、保险阀等

30、,必须定期送有关单位进行校验。 9. 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存放在危险品仓库,并应控制最大存放量。 10. 水箱、蓄水池的入口处,机房、技术设施层、配电室等均应上锁,灯光调至合适程度,保持室内清洁。钥匙应由专人保管,无关人员不得借用。 11. 各机房门、设备门(盖)、仓库门之钥匙的配制,必须向工程中心主管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配制。 12. 重要机房如变配电室、电梯机房等应设警戒牌,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所有设置于公共区域内之设备、设施等必须锁好,并应设置围栏及警示标志。 13. 避雷装置必须在雨季前进行测试检查,对锈蚀部分要敲铲上漆。 14. 对各配备设施的接地设施,要定期检查保养;其接地电阻

31、值应符合规范要求。物业内进行电、气焊,必须取得动火证。 15. 电梯维修保养时应遵守安全规定,维修人员必须互相配合并应注意联络。 【第8篇】并入电网运行的公用发电厂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电力生产安全管理,保证电力职工人身安全和电网安全稳定运行,适应电力体制改革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电力工业部及省以上电网经营企业(以下简称“电网经营企业”),不仅要对直属发电厂进行安全管理,对中外合资、合作以及其他各种类型合资、独资建设、并入电网运行的公用发电厂也要纳入电网安全管理范围,对电力生产的安全实行统一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 所有

32、并入电网运行的公用发电厂及其产权所有者和经营者都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和国务院电力主管部门颁布的电力安全生产规程、制度及与安全技术有关的标准。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网经营企业,并入电网运行的公用发电厂及其产权所有者和经营者。 第二章 监 督 管 理 职 责 第五条 电力工业部及电网经营企业对并入其所管辖、经营电网运行的公用发电厂行使电力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职能。 第六条 电力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应遵循的一般原则为:凡涉及职工人身安全和电网安全,涉及重大、特大事故的管理内容,由电网经营企业实行统一监督、归口管理;对于不涉及职工安全及电网安全的管理内容,由上网电厂及其所有

33、者和经营者自行管理。 第七条 电网经营企业电力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的主要职责为: 1.组织对影响电网安全、稳定的重大设备事故进行调查;根据情况组织或参加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 2.对拟建、在建、运行的电厂涉及电网安全运行的重大技术问题进行指导监督;对电站锅炉进行检验、登记。监督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执行,归口统计、上报事故报告。 3.传达国家有关电力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组织电力生产企业参加各种安全专业会议、安全检查或安全性评价,及时向企业通报事故信息。 4.对并网电厂制订落实反事故措施提供必要的咨询和帮助。 5.对在电力安全生产中作出显著成绩的电力生产企业进行表彰或奖励。 第八条 并网电厂

34、必须有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并网电厂安全管理机构业务上接受电网经营企业的安全监察机构的指导。 第九条 产权所有者和经营者应按电力法规定,制定电厂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并为保障电力安全生产提供组织和资金保障。 第十条 并网电厂应积极参加电网经营企业组织的安全会议、安全技术交流等安全活动。 第十一条 并网电厂必须接受对事故的调查,并负责反事故措施的落实;应按规定按时上报或抄报事故有关的报告、报表。 第三章 事 故 调 查 第十二条 由于并网电厂原因引发或造成扩大的电网运行事故和重大、特大人身或设备事故,应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规定的程序和内容组织调查组调查;并网电厂及有关方面要积极配合,并提供有关

35、资料。 第十三条 由电网经营企业代管电厂的人身、设备重大事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般由代管单位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组织调查,产权所有者和经营者可根据情况参加。 第十四条 非电网经营企业直接管理的一般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可根据情况由并网电厂组织或参加事故调查;电网经营企业可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参加。 第十五条 末构成职工人身死亡,末涉及电网安全,未构成重大、特大性质的事故,由并网电厂按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自行调查、处理,电网经营企业的电力安全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第四章 事故统计、报告 第十六条 并网电厂在发生人身死亡事故、重大、特大事故后(含当时不能认定,有可能构成的),应在24小时

36、内向所在电网的电网经营企业安监部门报告。 第十七条 并网电厂的事故报告、报表,应按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有关规定向所在电网的电网经营企业安监部门上报。 第十八条 电力工业部归口管理的公司(如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等)所经营电厂的事故报告、报表应同时抄报所在电网的电网经营企业安监部门。 第十九条 电网经营企业代管的电厂的事故报告、报表,按对直属企业管理方式统计、上报和考核。 第二十条 事故报告、报表应及时、准确、完整。 第二十一条 电网经营企业对并网电厂的事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及完整性进行监督评价,如有违反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有关条款的事故定性,有权重新认定。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公用发电

37、厂是指由电网经营企业统一调度并且所发电量以送入电网销售为主的各类电厂。 第二十三条 电网经营企业可依据本规定对电力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的范围、内容制定实施细则,并报电力工业部备案;上报备案时间从本办法实施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 第二十四条 电网经营企业在与并网运行公用发电厂签订的上网协议中应依据本规定明确有关电力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的内容和范围,并对并网电厂影响电网安全运行的事故有相应的考核规定。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电力工业部。 【第9篇】调度运行值班管理制度 1调度值班制度 1.1调度员在其值班期间应严守岗位、遵守劳动纪律,应有牢固的安全思想和高度负责的工作精神,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

38、上级电力调度命令。 1.2县调值班每值至少2人,其中值班长1人。值班长负责当值全面工作,值班员配合值班长工作。 1.3 值班调度员应按批准的轮值表值班,特殊情况下经调度班长或部门领导的批准,可以调班,但一般情况下不得连值两个班。 1.4值班调度员在值班期间应遵守下列规定: 严格执行有关规程、规定和规章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指示,遵守保密制度。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值班岗位,并保持清醒、集中的精神状态。不做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不擅自找人代班(或调班)。 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和职业道德,调度业务联系应文明礼貌,术语规范标准。上班时着装统一、整齐,保持值班室的肃静和整洁。 认真监视电网的运行情况,

39、做好事故预想,正确处理调度运行日常事务,做好各种记录。 严格做好负荷管理工作,严肃拉闸限电调度纪律,严格执行限电预案,禁止利用职权擅自对用户停、送电。 2调度员主要工作职责 1 正值调度员(值班长)主要工作职责: 严格执行各级电力系统调度规程及上级颁发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本值地区电网的安全、优质、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副值调度员(值班员)完成本值调度运行的各项任务; 负责随时掌握管辖范围内的系统潮流及电压的变化,及时投切电容器和调整主变分接头,确保地区系统的电压质量和经济运行; 负责管辖范围内网络运行方式、继电保护的变更工作; 负责审核副值调度员(值班员)拟定的调度操作指令票,负责指挥管辖范围内的

40、设备倒闸操作及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调度,发布并监护无人值班站的遥控、遥调操作; 负责指挥地区系统事故及异常处理,防止事故的扩大,确保正确、迅速恢复设备运行,值班期间特别在气候恶劣的情况下,做好事故预想; 负责审核计划停电申请书的正确和安全性,办理或监护副值调度员(值班员)办理计划停电申请书; 负责监督管辖设备缺陷的及时处理,了解设备异常及检修情况,并按规定批准临时性设备检修; 执行日调度计划和供用电指标方案,按系统需要进行临时性指标调整,下达各单位,并及时检查、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 发现通信、自动化系统异常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处理; 参加班组日调度运行分析会,汇报系统运行情况,参加系统有关

41、事故分析;做好和领导副值完成本值的技术问答、事故预想;参加岗位练兵和反事故演习。 做好班组安排的班组建设的管理工作,做好调度生产、生活环境的清洁卫生,爱护室内设施,做好安全文明生产; 完成各级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2副值调度员(值班员)主要工作职责 严格执行各级电力系统调度规程及上级颁发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在正值调度员(值班长)的领导下,共同完成本值地区电网调度运行的各项任务,正值调度员(值班长)不在时,履行正值调度员(值班长)的职责。 负责无人值守变电站的运行监视,发现问题立即汇报正值(值班长)进行处理,在自动化设备正常的情况下,保证无人值班站调度显示屏画面与现

42、场一致; 负责拟定调度操作指令票,与正值(值班长)配合发布设备倒闸操作指令,在正值(值班长)的监护下,进行无人值班站的遥调、遥控操作; 负责协助正值调度员(值班长)监视系统潮流、母线电压和力率,及时调整主变分接头和投切电容器,确保地区系统的电压质量和经济运行; 协助正值调度员(值班长)正确、迅速地处理系统事故,整理事故记录; 负责将审批后的计划停电申请书下达给申请单位; 负责各种记录、数据的统计和整理工作; 参加有关系统事故分析会,与正值调度员(值班长)配合共同做好本值的技术问答、事故预想,参加岗位练兵及反事故演习; 做好班组安排的班组建设的管理工作,做好调度生产、生活环境的清洁卫生,爱护室内

43、设施,做好安全文明生产; 完成各级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3交接班制度 3.1交班调度员应做到: 整理好各种记录报表,做好调度台及室内整洁卫生工作; 对照日调度计划,检查本班所执行的各项任务完成情况; 交代本班负荷、电压情况,交代倒闸操作、事故处理、设备检修、操作指令票(综合令、逐项令)、检修计划票执行情况以及需要由下一班继续完成的工作和注意事项; 对照系统模拟屏交接当班的系统运行方式、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现状及设备运行状况; 交代本班调度通讯、录音、实时自动化装置和变电站“五遥”等情况; 上级的指示、通知以及有关文件执行情况; 全面检查本值已执行完成的操作指令票的正确性。 3.2接班调度员应

44、做到: 提前10分钟到岗准备交接工作; 详细阅看调度运行日记和交接班记录; 了解当时系统运行方式及各主要设备运行情况; 了解当时系统负荷情况; 了解操作指令票(综合令、逐项令)、检修计划票执行情况及查阅停电申请书; 了解本值应进行的操作,检查系统模拟屏是否与现场相符; 了解上一班事故及异常情况、设备缺陷及防止事故措施; 了解调度通讯、录音、实时自动化装置和变电站“五遥”等情况; 了解上级下达的新指示指令以及有关文件执行情况。 3.3交接班调度员按交接班制度交接清楚后,双方应立即在交接班日志和调度运行日志上签名,交接班才算完成。如交班者少交或漏交,所造成的后果,由交班者负责。若接班者未认真接班造成后果由接班者负责。 3.4如遇有下列情况,不得交接班: 事故处理及重要操作未告一段落; 交接班时,如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交接班,由交班调度员处理,接班调度员可根据交班调度员的要求协助处理。 4调度室电话使用制度 4.1调度室电话一般不予找人或转接其它单位。 4.2调度室电话只允许用辅台话机供非值班调度员使用。 4.3系统操作和处理事故时,禁止其他人使用调度电话。 4.4必须保证录音调度电话时刻在完好运行状态。 4.5如因检修或其他特殊原因必须停运调度录音电话时,必须辅以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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