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育审批事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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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办教育审批事项二、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方法,内蒙古自治区民办学校审批管理方法与设置标准(暂行)附件5,等。 三、申报条件: 1、举办者:属社会组织举办的,举办者应具有法人资格;个人办学的,应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力气。 2、拟任校长的资格:拟任校长需有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经受,具有高校专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担当校长,且年龄不超过70岁。 3、老师及管理人员:所用老师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爱岗敬业精神,必需具有相应的老师资格;要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老师人数与管理人员,不得聘用在

2、职公办老师。 4、办学场地: (1)办学场地面积应与办学规模要求相适应。自有校舍应供应房产证明,如系租赁,应有租期在 3 年以上的有效证明; (2)不得租用住宅公寓、迎街商业底楼等不适宜办学使用的房舍办学; (3)办学场地要做到消防平安验收合格,无平安隐患、死角; (4)举办学历教育的,大致按同级同类公办学校标准。 5、开办资金:培训机构开办资金在 30 万元以上,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验资证明,举办学历教育的,应有建设学校的资金和办学其他资金。开办资金在50万元以上。 6、联合办学的应有联合办学协议。 7、教育培训机构章程:内容包括,学校名称、地址、举办者、办学宗旨、学校性质、办学层次及规模、

3、培育目标、教学形式、课程设置、招生对象及范围、组织机构及内部管理机制、举办者与校长及老师的权利和义务、资金的来源及财产和财务制度、章程修改程序、学校停办及善后事宜。 四、办事程序: 1、举办者符合审批条件的,填写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审批表。 2、教育局在接到审批表 10 个工作日内,派专人(两人以上)实地考查。 3、举办者在教育局专人实地考查时,出具考查者向教育局教育机构设置评议组汇报实地考查状况,评议组对此评议,并在 20 个工作日内,依据符合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合理的教育结构、布局的要求以及当地的社会需求,做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书面答复;在三个工作日内做出办理看法并通知举办者。 4、审

4、批后同意举办的,由教育局发文公布并颁发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其中,举办学历教育的学校,先批准筹建,建成后正式批准建校。 五、办事期限: 1、法定期限:审批机构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 3 个月。 2、承诺期限:审批机构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 30 个法定工作日。 六、申报材料: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审批表 (内含 审批条件 1、 2、 3、 4、 5、 6、 7 项中的书面证明。) 七、收费标准:不收费 八、申报材料涉及的规范性表格:民办教育机构审批表。 民办教育审批事项2017-01-22 15:02 | #2楼 一、审批事项 (一)内容:办学资格 (二)对象: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

5、人 (三)条件: 1、申请举办教育机构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申请举办教育机构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行为力气; 2、有规范的组织机构和章程,有合格的老师; 3、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 4、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二、审批程序 (一)受理 市教育局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进行初审合格后,正式受理。 (二)评议 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查,经专家委员会评议通过后,形成考查评议结果。 (三)审批 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及考查评议看法,做出是否批准的.答复。对同意筹设或设校的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1、时限:申请筹设的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

6、作出是否批准的准备;申请正式设立的,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准备。 2、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九条至第十八条、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至第十七条。 三、举办者应提交的材料 (一)申办筹设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育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二)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筹设批准书; 2、筹设状况报告; 3、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4、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5、校长、老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可以直接申请正式设立,并应当提交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和十四条(三)、(四)、(五)项规定的材料。 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 四、责任处室:教育局成职教股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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