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校车管理制度【优秀10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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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幼儿园校车管理制度【优秀10篇】幼儿园校车管理制度模板 篇一 一、出车时间 1、每辆校车早晚出车时间由司机根据校车宝宝人数、路线按照幼儿园的作息时间确定。 2、执行时间标准参照中央一台的北京时间。 3、确定的时间和中途调整的时间先报主管领导通知到各部门之后方可执行。 如未经批准私自变更出车时间造成后果的,从严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二、出车登记 校车出入由保卫科传达室值班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如未到出车时间打开大门让校车提前出车的或出车(包括校车其它外出)未进行登记的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 三、宝宝上车时间 1、班级教师必须在出车时间5分钟之前将宝宝送上校车。 2、因特殊原因未及时送校车宝宝上车的

2、班级,司机和随车教师在出车前5分钟内通知班级。 3、未及时在出车时间前将宝宝送上校车的班级追究班级教师责任,出车前五分钟之内未通知班级教师及时送宝宝上校车的,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四、交接记录 随车教师、班级教师早接和晚送宝宝时必须履行交接手续,凡未进行办理交接手续的追究相关责任人。因未进行交接手续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接送卡证 1、接送校车宝宝时要严格执行接送卡制度,早接时要向家长发放校车接送卡;晚送时,家长必须提供家长证、校车接送卡,否则一概不予接走幼儿。 2、早上不坐校车而晚上坐校车的宝宝由班级老师向家长发放校园接送卡,随车老师晚送时要向家长收取校园接送卡,下班后

3、交由保卫科传达室值班人员保管并进行登记,第二天由班级老师到保卫科领取校园接送卡。 3、早上坐校车而晚上不坐校车的宝宝,随车教师要向家长发放校车接送卡,家长晚接时班级老师要向家长收取校车接送卡,下班后交由保卫科传达室值班人员保管并进行登记,第二天由随车老师到保卫科领取校车接送卡。 4、凡因接送卡操作不当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六、其它规定 1、校车司机与随车教师必须遵守幼儿园相关管理制度,确保自身与幼儿的人身安全。 2、第一批校车宝宝由班级教师接进班级,第二批校车宝宝由随车教师送进班级,不得让宝宝私自进教室。 3、随车教师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

4、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家长提前通知幼儿园并得到许可的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点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随车教师与班级教师必须做好交接,随车教师要做好记录以免遗漏。 4、随车组长要落实随车教师的责任,在跟车过程中要时刻关注幼儿在车内的状况,发现幼儿有异常举动要立即制止并排除安全隐患。 5、随车教师在宝宝入园上车时要对宝宝进行晨检,发现状况时要及时与家长沟通,不宜上车的宝宝应要求家长带回。在跟车结束时,随车教师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幼儿或物品被遗留在车上。 6、司机与随车教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同时要及时并准确的做好工作记录,以便随时接受主管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检查。 7、随车教师有责任督促校车司

5、机必须保持车辆匀速行驶,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有责任检查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确在各站点停靠,无论该站点是否有人上落。 8、校车司机必须在随车教师检查幼儿上车坐稳后,由随车教师示意开车,方可启动车辆前行,在行驶过车中要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9、校车司机有责任督促随车教师时刻关注车内的状况,必要时要停止行驶,排除安全隐患后再开车。 10、校车司机在出车前必须试车,保证车辆一切正常方可出车,如发现问题时要及时向幼儿园领导汇报并进行抢修。 11、校车司机要定期对车辆进行消毒和清洗,保持车辆的整洁卫生。 12、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工作人员,幼儿园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立即解聘并

6、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幼儿园校车管理制度 篇二 一、出车时间 1、每辆校车早晚出车时间由司机根据校车宝宝人数、路线按照幼儿园的作息时间确定。 2、执行时间标准参照中央一台的北京时间。 3、确定的时间和中途调整的时间先报主管领导通知到各部门之后方可执行。 如未经批准私自变更出车时间造成后果的,从严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二、出车登记 校车出入由保卫科传达室值班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如未到出车时间打开大门让校车提前出车的或出车(包括校车其它外出)未进行登记的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 三、宝宝上车时间 1、班级教师必须在出车时间5分钟之前将宝宝送上校车。 2、因特殊原因未及时送校车宝宝上车的班级,司机和随

7、车教师在出车前5分钟内通知班级。 3、未及时在出车时间前将宝宝送上校车的班级追究班级教师责任,出车前五分钟之内未通知班级教师及时送宝宝上校车的,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四、交接记录 随车教师、班级教师早接和晚送宝宝时必须履行交接手续,凡未进行办理交接手续的追究相关责任人。因未进行交接手续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接送卡证 1、接送校车宝宝时要严格执行接送卡制度,早接时要向家长发放校车接送卡;晚送时,家长必须提供家长证、校车接送卡,否则一概不予接走幼儿。 2、早上不坐校车而晚上坐校车的宝宝由班级老师向家长发放校园接送卡,随车老师晚送时要向家长收取校园接送卡,下班后交由保卫科传达

8、室值班人员保管并进行登记,第二天由班级老师到保卫科领取校园接送卡。 3、早上坐校车而晚上不坐校车的宝宝,随车教师要向家长发放校车接送卡,家长晚接时班级老师要向家长收取校车接送卡,下班后交由保卫科传达室值班人员保管并进行登记,第二天由随车老师到保卫科领取校车接送卡。 4、凡因接送卡操作不当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六、其它规定 1、校车司机与随车教师必须遵守幼儿园相关管理制度,确保自身与幼儿的人身安全。 2、第一批校车宝宝由班级教师接进班级,第二批校车宝宝由随车教师送进班级,不得让宝宝私自进教室。 3、随车教师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

9、可上车。家长提前通知幼儿园并得到许可的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点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随车教师与班级教师必须做好交接,随车教师要做好记录以免遗漏。 4、随车组长要落实随车教师的责任,在跟车过程中要时刻关注幼儿在车内的状况,发现幼儿有异常举动要立即制止并排除安全隐患。 5、随车教师在宝宝入园上车时要对宝宝进行晨检,发现状况时要及时与家长沟通,不宜上车的宝宝应要求家长带回。在跟车结束时,随车教师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幼儿或物品被遗留在车上。 6、司机与随车教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同时要及时并准确的做好工作记录,以便随时接受主管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检查。 7、随车教师有责任督促校车司机必须保持车辆

10、匀速行驶,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有责任检查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确在各站点停靠,无论该站点是否有人上落。 8、校车司机必须在随车教师检查幼儿上车坐稳后,由随车教师示意开车,方可启动车辆前行,在行驶过车中要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9、校车司机有责任督促随车教师时刻关注车内的状况,必要时要停止行驶,排除安全隐患后再开车。 10、校车司机在出车前必须试车,保证车辆一切正常方可出车,如发现问题时要及时向幼儿园领导汇报并进行抢修。 11、校车司机要定期对车辆进行消毒和清洗,保持车辆的整洁卫生。 12、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工作人员,幼儿园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立即解聘并交有关部门进行

11、处理。 幼儿园校车管理制度 篇三 1、车辆管理严格严守幼儿园校车管理制度的要求,主要负责人员定时督查; 2、接送幼儿老师要认真执行车上安全制度; 3、对不遵守制度的不认真履行责任的人,要及时提出警示告诫,严重的汇报上级领导,予以相应处理。 车上安全制度 1、幼儿要在老师保护下上、下车; 2、中大班幼儿要谦让托小班幼儿,保证他们有座位; 3、站立车上无座幼儿老师要随时提醒他们抓好把手,避免紧急制动时摔倒; 4、有座位幼儿要抓牢把手,避免刹车时头碰前面; 5、幼儿在车上要注意不吃东西,避免吞咽时呛入气管; 6、坐在车窗边的幼儿头手不准伸出窗外; 7、车辆行驶时人不得靠在车门上,避免车门误开,摔出车

12、外; 8、幼儿不得站在车座位上,避免车辆摇晃时摔下去; 9、坐在过道和第一排幼儿行车时要系好安全带; 10、乘车人要保护车上卫生,不在车上乱扔果皮垃圾,避免人踏上去摔跤,因此造成伤害,扔垃圾人要承担一定责任。 幼儿园校车管理制度 篇四 一、跟车老师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二、如有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点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家长须提前通知幼儿园,跟车老师必须在当日记录中做特别说明,以免遗漏。 三、跟车老师在跟车过程中,必须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落车的幼儿,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四、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前,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

13、,确认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 五、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后,必须再次检查乘车记录,并在乘车表上签名确认后,再请园长签名每月底交办公室备案。 六、督促校车司机必须保持车辆匀速行驶,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 七、检查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确在各站点停靠,无论该站点是否有人上落。 八、提醒校车司机必须在幼儿上车坐稳后,跟车老师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九、校车站点及乘车幼儿名单需变更时,由每条线路组长通知到该车所有跟车人员及司机。 十、家长接送幼儿必须出示接送卡。 幼儿园校车管理制度 篇五 1、幼儿要在老师保护下上、下车; 2、中大班幼儿要谦让托小班幼儿,保证他们有座位; 3、站

14、立车上无座幼儿老师要随时提醒他们抓好把手,避免紧急制动时摔倒; 4、有座位幼儿要抓牢把手,避免刹车时头碰前面; 5、幼儿在车上要注意不吃东西,避免吞咽时呛入气管; 6、坐在车窗边的幼儿头手不准伸出窗外; 7、车辆行驶时人不得靠在车门上,避免车门误开,摔出车外; 8、幼儿不得站在车座位上,避免车辆摇晃时摔下去; 9、坐在过道和第一排幼儿行车时要系好安全带; 10、乘车人要保护车上卫生,不在车上乱扔果皮垃圾,避免人踏上去摔跤,因此造成伤害,扔垃圾人要承担一定责任。 幼儿园校车管理制度 篇六 为规范校车接送过程的管理,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避免错接、漏接情况的发生,特制订该制度: 一、跟车老师必须在乘

15、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与领队老师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二、每次车辆出发前,驾驶员需全面检查车辆状况正常后方可出发。校车定时参加年检和交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驾驶员需带齐所有证照,保证良好的身体状况,不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 三、如有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上、下车时间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家长须提前通知幼儿园,跟车老师必须在当日记录中做特别说明,以免遗漏。 四、跟车老师在跟车过程中,必须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下车的幼儿,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五、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前,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 六、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后,必须再次检查乘车记

16、录,并在乘车表上签名确认后,再请园长签名每月底交办公室备案。 七、督促校车司机必须保持车辆匀速行驶,遵守交通规则,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 八、检查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确在各站点停靠,无论该站点是否有人上下车。 九、提醒校车司机必须在幼儿上车坐稳后,跟车老师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十、家长接送幼儿必须出示接送卡。 十一、校车站点及乘车幼儿名单需变更时,由每条线路组织教师提前通知到该车所有跟车人员及司机。 幼儿园校车管理制度 篇七 为规范校车接送过程的管理,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避免错接、漏接情况的发生,特制订该制度: 一、每次车辆出发前,驾驶员需全面检查车辆状况正常后方可

17、出发。校车定时参加年检和交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驾驶员需带齐所有证照,保证良好的身体状况,不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 二、跟车老师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与园长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三、如有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点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家长须于下午3点前通知幼儿园,跟车老师必须在当日记录中做特别说明,以免遗漏。 四、跟车老师在跟车过程中,必须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落车的幼儿,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五、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前,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 六、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后,必须再次检查乘车记录,并在乘车表上签名确认后,再请行

18、政主管签名每月底交办公室备案。 七、督促校车司机必须保持车辆匀速行驶,遵守交通规则,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 八、检查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确在各站点停靠,无论该站点是否有人上落。 九、提醒校车司机必须在幼儿上车坐稳后,跟车老师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十、校车站点及乘车幼儿名单需变更时,由园长或相应负责老师提前通知到该车所有跟车人员及司机。 十一、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以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十二、严格执行校车接送制度,如果家长没有及时到指定地点接送孩子,不得擅自将孩子放下车或让熟人带走,而应带孩子返校,以便家长及时联系孩子。 十三、车内加强孩

19、子的安全教育,看好孩子不能将手指或头伸出车窗外,或在车内打闹。 十四、幼儿园做校车的孩子当日没有出勤,该班班任老师必须与负责接送的老师及时了解孩子没来原因,并再次和家长电话确认。以上幼儿园校车安全规定经幼儿园全体教师安全会上公布告知,要求幼儿园上下全体教师严格遵守并签字确认。 园长签字:xx 幼儿园教师签字:xx 20xx/6月 幼儿园校车管理制度 篇八 第一章总则 (一)为对我区范围内所有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幼儿园因教育、教学需要用于运载学生的9座以上机动车(含学校、幼儿园自有和租用的车辆,以下简称校车)加强管理,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和深圳市校车

20、交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特拟定宝安区学校、幼儿园校车管理制度,内容包括宝安区校车安全管理规范、宝安区校车档案管理规范、宝安区校车安全考核、奖惩规范、宝安区校车安全监督规范、宝安区校车驾驶员培训规范和责任与处罚等六个部分。 (二)根据关于规范管理街道社区居委会接送学生车辆的通知(深宝府办xxxx94号)的精神,街道社区居委会接送学生车辆参照本制度执行。 (三)区教育局、街道教育办和各学校、幼儿园应配备专门人员负责校车安全管理,学校应安排专项的交通安全经费,用于校车安全检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事故预防和驾驶员培训等开支。 第二章宝安区校车安全管理规范 (一)学校、幼儿园的校车和校车驾驶人必须符合深圳

21、市校车交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并按规定定期进行二级维护。不符合该办法的车辆一律不准用作校车,不符合该办法的驾驶人一律不准聘为校车驾驶人。 (二)学校租用车辆作为校车的,学校必须与车主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合同上有保障安全及明确安全责任的条款;学校要与乘车学生家长签订乘坐校车安全责任书,明确学校、学生、车主单位等各方责任。 (三)学校要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学生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载或者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予以制止;在运载学生时,校车要配备一名以上专职管理人员,负责车内学生乘车秩序和上下车时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学校对固定接送学生的校车,要根据核载人数编排好每一班次座位表,发给每位乘车学

22、生及家长,以便接受监督;校车司乘人员要对照座位表进行安全管理,严禁超载、超速。 (五)学校聘用自有校车驾驶员时,要严格把好驾驶员的资格关,建立完善包括驾驶员个人资料的管理档案。 (六)学校租用的校车在非服务于学校的时间内学校必须将校车许可证和校车驾驶人证收回。 (七)学校自有的校车不得以任何借口进行客货运输,并不得租给他人。 (八)学校要建立机动车辆进入学校管理制度,重点内容是实行人车分流,具体内容包括:明确车辆出入口与人出入口,并在实际地点做警示标志;车辆在校内按照指定的道路和低于5公里/小时的速度行驶,在指定的地点停放,并在实际地点画出行驶线路和停车位;制定上放学时段校内和校门维持交通秩序

23、值班表;紧急情况下的报告和处理程序。 (九)学校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工作制度和制定校车安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驾驶员培训,学习交通安全知识;定期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专题教育,切实增强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第三章宝安区校车档案管理规范 (一)学校、幼儿园应当对使用校车情况建立档案。街道辖管学校报街道教育办备案,直属学校报区教育局备案。 (二)校车安全管理档案目录 1、校车管理规章制度; 2、学校与区教育局或街道教育办签订的交通安全责任书; 3、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与校车管理员、校车驾驶员、跟车教师签订的安全责任书; 4、学校与校车承租方签订的安全责任书; (三)宝安区接送师生的车辆管

24、理档案目录(见附件一) 1、校车许可证; 2、经辖区交警部门查验的校车安全检测表; 3、45现用校车彩照及经交警部门现场查验证明; 4、校车行驶证复印件(验原件); 5、“大三小六”性能检测证明; 6、校车座位安排表; 7、校车购买保险票据; 8、租用的车辆客运资质证明; 9、交警、车管部门规定的有关资料; (四)宝安区校车驾驶员管理档案目录(见附件二) 1、校车驾驶人证; 2、驾驶员三年以上无不良行驶记录证明(附近期脱帽彩色照片); 2、驾驶证复印件(经交警部门查验,验原件存复印件); 3、当地区级公办医院体检证明; 4、驾驶员、司乘管理人员与校方签订的安全责任书; 5、交警、车管部门及法律

25、法规规定的有关资料。 (五)每车每趟必须填写宝安区接送学生往返路线安全记录表,该表格式见附件三。 (六)必须严格执行定学生定座位制度,每趟校车搭乘学生名单表格见附件四。 (七)宝安区校车安全专项检查表,表格见附件五。 第四章宝安区校车安全考核、奖惩规范 (一)区教育局对学校校车管理实行奖惩制度,对校车管理混乱的学校提出批评,并限期整改;对未整改、整改不及时或整改效果不理想的学校全区通报批评;对发生校车安全事故的学校做出教育行政处罚。 (二)区教育局年终对各学校全年校车安全情况进行考核,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给予通报表扬;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不达标的,给予通报批评。对由于工作失职,不履行领

26、导责任,导致发生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的校车安全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有关领导责任。 (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较大安全事故的学校、幼儿园不得参加当年的规范化、优质化督导评估。 第五章宝安区校车安全监督规范 (一)区教育局或街道教育办应每学期至少组织两次与公安交警部门联合的校车安全检查;每月应与公安交警部门沟通了解交警部门查处的校车信息,并做出相应处理。 (二)区教育局应对社会公布校车安全监督投诉电话,广泛接听和处理来自社会有关校车安全的投诉。 (三)各学校应将交警部门、教育部门、学校的校车投诉电话张贴在校车的后方玻璃上,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区教育局在全区统一聘任100名兼职校车安全

27、监督员,街道教育办在街道范围内聘请10名兼职校车安全监督员,各学校根据需要聘任兼职校车监督员。校车监督员直接向街道教育办或区教育局报告校车违规情况。 (五)区教育局、街道教育办应在接到有关校车违规投诉的三日内就投诉进行调查并将结果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交警部门和校车安全监督员。 (六)建立校车安全监督奖励制度,设立专用经费对工作出色的校车安全监督员进行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另行规定。 第六章宝安区校车驾驶员培训规范 (一)校车驾驶员平时应自觉加强车辆业务和驾驶技术的学习,熟悉交通安全法规。做到思想作风、技术过硬,具有适应各种路面,复杂交通环境驾驶能力和具有处理一般

28、性车辆故障的能力。能较好地单独完成任务,确保行车安全。 (二)学校必须定期召开校车驾驶员工作例会,通报校车安全驾驶情况,组织校车驾驶员进行安全法规和技术的学习,切实加强校车行驶的安全管理和驾驶员队伍的建设。 (三)每学期开学前请交警部门派出民警对校车驾驶员进行安全法规和驾驶技能培训。此项工作可由学校单独进行或由街道教育办统一组织进行。 (四)街道教育办每年可组织对校车驾驶员安全知识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通知学校不再续聘。 第七章责任与处罚 (一)学校、幼儿园未将使用校车情况按规定进行备案或者未按规定查验校车的,由区教育局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对政府举办的学校

29、、幼儿园的校长、园长给予行政处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学校,责令停办。 (二)学校、幼儿园使用未取得校车许可证的机动车运载学生的,由区教育局对政府举办的学校、幼儿园的校长、园长以及其他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民办学校、幼儿园或者合作举办的学校、幼儿园的举办人、安全责任人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2年内不得在宝安从事学校、幼儿园管理事务。 (三)学校、幼儿园未按规定对校车履行安全管理和保护职责,造成重、特大伤亡事故的,对政府举办的学校、幼儿园的校长、园长以及其他责任人员给予撤职、开除公职处分;民办学校、幼儿园或者合作举办的学校、幼儿园的举办人、安全责任人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5年内不得在宝安从事学校、幼儿

30、园管理事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校车超载20%、超速50%以上等交通违法行为被查获1次的,区教育局责令学校辞退校车驾驶员并对该校、该园的校长、园长给予警告处分;被查获2次的,区教育局对该校、该园的校长、园长给予撤职处分。 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篇九 一、对所负责的幼儿接送车全程线路及各站点乘车幼儿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二、无论早接和晚送,到达每个站点一律下车接待。且态度真诚友好,讲究文明礼貌,树立幼儿教师形象。 三、热情接待家长,将幼儿园与家长或家长与各班级之间的一切事物交代清楚。 四、把乘车幼儿的健康与安全放在首位,视线不离幼儿。调整好幼儿的座位,及时系好安全带。避免幼儿

31、在车内打闹,禁止幼儿玩弄车门、车窗、开关等。 五、早上最后一名幼儿上车后、晚上发车前,做到认真点名做好记录。 六、活跃车内气氛,使每个乘车幼儿高兴而来、快乐而归。 七、根据车内温度和幼儿所坐位置,及时调整幼儿服装(如是否脱帽、是否打开衣服拉链或扣子),使幼儿感到舒适。 八、细心观察、照料每一名乘车幼儿,及时解决车内发生的问题。(如哭闹、大小便、呕吐、擦鼻涕、梳头发、整理散落的物品、纠正穿反的衣裤和鞋袜等)。 九、重视随机教育,培养幼儿的观察兴趣、表达能力、交往能力,注意个别指导及礼貌、卫生等习惯的培养。 十、早上到园后,若有无人送回班的幼儿,由车内负责教师及随车教师将其送回。 幼儿园校车管理制

32、度 篇十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幼儿的生命安全和幼儿园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 无照驾驶。 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

33、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员与幼儿园共同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学校各负担一半。 三、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学校,经园长同意并签名即可。由园长记录公里数,并会同司

34、机一起进厂,否则校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3、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主管、另安排检修。 四、司机日常工作规定 1、必须保持车内外清洁整齐。 3、若司机于工作期间违反交通规则而遭交警处理,司机必须即时呈交案发报告,然后通知学校。 五、司机的职责 1、学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司机应爱惜学校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3、司机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

35、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加油单据先由主管签名,然后由总务处签名,方有效。 5、司机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学校,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未经批准不允许私自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 6、当车回来,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下车后检查车内是否遗漏孩子和物品,然后锁好车门并将钥匙交到幼儿园办公室。 7、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整齐证件才出车。 8、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9、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10、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以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1、校内不

36、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12、未出车时,司机应在办公室,随时等候出车。 13、司机要服从主管的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14、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学校,并说明原因。 15、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16、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六、教师跟车管理制度 1、注意自身形象,要求幼儿做到的,老师应做到,要求幼儿不能做的,老师也不能做(带MP3、穿拖鞋等) 2、按时到岗,晚上跟车老师要提前5分钟到岗实行点名考勤,不让校车超载,考勤表每周上交办公室检查。 3、熟悉每一个幼儿住址及站点,幼儿到站才能

37、下车。严禁未到站点放幼儿下车或到达站点不下车。 4、幼儿到站点,如要过马路,跟车老师必须下车送幼儿过马路。 5、到站点须等车停稳,跟车老师方可让幼儿下车。下车时禁止幼儿推挤,以免发生挤伤等意外。提醒幼儿注意外面来往车辆。 6、维持车内纪律,禁止幼儿大声喧哗,扯争刁打,不准幼儿将身体的任何一部分伸出窗外。 7、对幼儿要具有爱心,对家长要有礼貌,作为学校流动宣传车,司机和跟车老师必须作正面宣传,对于家长或幼儿提出的可行要求,应尽量满足。 8、上车时,注意点名,幼儿全部上车坐稳后方可发车。 9、因跟车老师原因,出现漏接、漏送幼儿的由跟车老师负责并扣5元/次。 七、责任承担 1、行车途中车出现任何交通事故由司机负责。 2、车未停稳而幼儿下车,出现意外由司机与跟车老师共同承担责任。 3、幼儿未到站下车或(过站点下车)不回家出现意外,由跟车老师负责。 4、幼儿过马路因没大人(老师)护送出现意外,由跟车老师负责。 5、幼儿将身体某部分伸出车窗外,而出现意外的责任,由跟车老师承担。 6、接幼儿时因车没到预定时间而开走,导致幼儿在外出现意外,由司机与老师负责。 7、因不点名导致校车严重超载,后果由司机和跟车老师共同承担。 上面内容就是虎知道为您整理出来的10篇幼儿园校车管理制度,能够给予您一定的参考与启发,是虎知道的价值所在。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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