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精选文档】.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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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 议 制 度为了加强各项会议的组织管理,完善会议议事规则,提高会议质量,实现各项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会议的组织。(一)各类会议的组成和议题范围1、局常务(局长办公)会议局常务(局长办公)会议一般每周召开一次,局长、副局长、办公室主任参加,局长或其委托的副局长主持。需要其他人员列席的,由会议主持人决定。会议必须有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到会方可召开。如遇紧急情况,由局长酌定。会议议题范围:(1)研究决定工作计划和方案;(2)审定本局或本局与其他单位联合发布的重要行政文件;(3)决定本局重大案件的处理;(4)决定本局规章制度;(5)讨论决定上级交办、有

2、关部门商办、下级请示的重要工作;(6)决定重大财务开支和福利事项;(7)决定集体、个人行政表彰、奖励、处分事项;(8)研究会议组成人员建议并由会议主持人审定的其他议题。2.局务会议局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局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参加,局长或其委托的副局长主持。需要其他人员列席的,由会议主持人决定。如遇紧急情况,由局长酌定。会议议题范围:(1)传达贯彻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局常务(局长办公)会议决定;(2)汇报、通报、总结、部署工作;(3)讨论重大财务开支和福利事项;(4)讨论对集体、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和处分事项;(5)讨论由局领导建议并由会议主持人审定的其他议题.3.全体民警会议全体民警会议根据需

3、要不定期召开,局长或其委托的副局长主持,全体民警参加。会议议题范围:(1)传达贯彻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和局常务(局长办公)会议决定;(2)通报、总结、部署工作;(3)需要公开的政务方面的内容。(二)会议的准备和要求。1.会议的主题由办公室汇集,经会议主持人审定后,于会前通知会议组成人员及有关列席人员.未列入议题的事项一律不列入会议讨论.2.会议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应按通知准时进入会场。因特殊情况不能到的,须提请抽会议主持人请假,未经批准不得缺席或委托他人代为参加。列席人员按照通知进入会场,与其有关的议题讨论结束后向主持人告知自行退出。3。与会人员一律关闭手机,集中精力于议题,积极发言,明确表态.未

4、经主持人允许不得离开会场或办理其他事项。4.会议讨论的议题,与会人员不得传播扩散;会议做出的决定应当保密,不得对外泄露。(三)会议记录和议定事项的落实.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必要时记录人员根据会议主持人的指示整理会议纪要。会议纪要整理后,经局长审核后签发。(四)各部门也要根据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会议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并将会议制度、会议内容、决定报办公室备案.保 密 制 度一、对查办案件的批示、检举揭发材料、案件调查、分析报告、审理结果报告等材料,要严格保密,必须放在加锁的文件柜内.二、对与自己无关的案件要做到不问、不看、不外传。三、自己查办的案件不与无关人员谈论,不在私人信件中涉及案件

5、内容。四、不携带案件材料到公共场所或在办公室外阅办。五、不在公共场所或没有保密装置的电话里谈论案件情况。六、对案件的通报,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严禁个人在宣传报道中不经批准随意涉及案情.财务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财经政策、法规、制度,加强监督,维护财经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财务管理工作制度1、按照国家财经制度、法规要求,全局各项财务收支活动都应纳入财务室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并接受监督。各项支出均应严格遵守行政事业单位经费规定执行.2、认真组织会计核算,办理会计业务;及时清理债权、债务,正确编制会计报表

6、。3、加强现金管理,不得“坐支,加强支票管理,出纳、会计各司其职,互相制约。4、财务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认真贯彻国家各项改革措施,既要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又要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5、会计人员应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每年要及时将各类会计帐、证、表等资料分类装订,立卷归档.6、各项支出报销时间原则上定于每周周一、周三。二、财务开支审批制度为节约开支,减少浪费,各项开支必须经局长审批后方可报销,严格履行“一支笔”审批制度。(一)报批制度1、全局各项开支均应实行计划管理,支出前填写经费支出审批卡,报局长批准,发票回来后持经费支出审批卡找局长签字报销.开支数额较大的,还应由局长办公会研究后批准。2

7、、购买物品、订阅报刊、杂志以及日常修缮等必须凭正式发票(税务局统一监制的)报销,非正式发票或非行政事业单位收据均不予报销。3、千元以上的各项开支,必须通过银行转帐结算。(二)审批权限1。职工因公外出开会、培训、经局长批准借支差旅费的人员,必须由本人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原因、借款金额、借款时间,返回后一周内按审批程序报销。2。制定统一的经费支出审批单,各部门支出需先报告,支出票据由经手人签字确认,经单位负责人、局长审批后方可报销。3。各部门设报账员一名,每月对各部门的收入、支出与财务室进行结算.车辆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确保机关和派出所工作用车,做到车辆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

8、定本规定。(一)管理及使用原则1。局机关机动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统一调配。2。派出所机动车辆上班时间由派出所负责管理,8 小时以外及节假日由办公室统一管理。星期天、节假日全部车辆钥匙交车管员统一保管.3。实行派车登记制度。凡因工作需要用车的科室,须事前到办公室提出用车计划,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用车,并进行登记.如遇特殊情况或突发性重大事件,无法办理派车手续的,经请示局长同意后,方可出车,但事后要及时补办派车手续。4.警车一律不准停放在餐馆、茶馆门前和其它娱乐场所。5。用车范围及派车方法(1)局领导工作用车,由办公室办理用车手续;(2)机关各科室在城区内办事原则上不安排车辆,因工作需要用车的,须

9、提前提出用车计划,以便办公室统筹安排车辆.(3)派出所车辆由所长调派,并原则上在本辖区内行驶,如需驶离本辖区应报主管局长同意,驶出本县范围须报局长批准,进京车辆必须填写车辆进京派车单。(4)节假日所有车辆非公事不得动用,如遇特殊情况确需用车的,须经局长批准并按要求使用,用后及时归位并报告局长。(二)车辆维修的要求全局车辆的维修必须报告局长,经局长同意后并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到局指定的修理厂修理费,并做好修理登记。(三)驾驶人员工作职责1。严格遵守公安部警车管理规定的要求,驾驶警车要做 到 驾 驶 证、警 官 证、行 驶 证 三 证 齐 全 和 着 警 服。2.禁止酒后出车和出车期间饮酒,禁止把

10、车辆交给他人驾驶,外出执行任务的车辆要停放在安全位置,保障车辆安全。3.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和检查,按操作规程驾驶车辆,禁止开英雄车、赌气车、违章车,做到宁停三分不抢一秒,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确保行车安全.4。所有警车每日出车后必须在18 时前将车辆停放在本单位办院内或车库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归位的必须电话请示分管车辆领导,不得将车辆私自开回家或在外停放过夜。5.增强主人翁责任感,爱护车辆,做到平时勤保养、勤检查,节约用油,尽量减少车辆各种费用.出车前一定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和故障及时排除,确保行车安全;随时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和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6。积极参加安全学习,树立

11、安全意识,专职驾驶员未出车时要服从办公室统一安排,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接处警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执法监督,扫除执法盲区,规范接处警,规范民警执法办案,特制定本制度;一、处警民警应当按规定着装、警容严整、行为规范,携带必要的警械、通讯、交通工具、文书等装备,在规定期间内,及时到达案发现场,规范处警;二、处警后,处警人员要及时对当事人、现场见证人进行调查了解,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提出处理意见;1.当事人自行调解走开的,处警人员在处警结束后,要制作接处警情况登记表要求双方当事人或者见证人在登记表末尾签名(或捺印)确认。当事人拒绝签字的处警人员注明情况由见证人签字即可。2。对

12、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违法案件,处警人员处警后要告知当事人到有权管辖的行政部门处理,同时制作接处警情况登记表,要求当事人签名(或捺印)确认。3。对属于公安机关但不属于本办案部门管辖的案件,处警人员要及时展开调查取证工作,需要先行采取强制措施的要及时采取强制措施,移交有权管辖的部门时,连同调查材料及违法行为人一同移交,被移交单位在移交案件登记表中签字。3。对属于本单位管辖的案件,处警民警要及时提出处警意见。(1)明显够立刑事案件的,处警民警要及时接受刑事案件,进行现场勘验,展开调查工作;(2)行政刑事案件界限不明的,先按行政案件受理并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或林业行政案件处罚程序规定展开调

13、查取证工作;(3)应受理为行政案件的,及时按行政案件受理,并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或林业行政案件处罚程序规定展开调查取证工作;(4)根据处警情况,认为符合调解范围,可按公安机关治安调解工作规范,制作调解协议书或者现场治安调解协议书。处警民警处警结束后要及时制作接处警情况登记表,以便法制室及局领导及时对接处警情况进行监督,民警由于个人原制作接处警情况登记表的,如果因处警不规范造成当事人上访等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4。案件受理后,办案民警要按照兴隆县森林公安局办理案件流程办理.5.法制中队要对每起警情的处置及案件办理进行跟踪监督,对不规范的地方要提出督办意见。办案民警要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如果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法制室将督办意见提交办案单位分管局长,由分管局长下督办意见,办案民警仍不整改的,分管局长将督办意见提交局长,由局长下发督办意见.局长下督办意见后仍不及时整改的,根据情节给予扣发年终资金、降低年终考核等级、建议行政处理的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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