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论要_刘金龙.docx

上传人:a**** 文档编号:7476 上传时间:2017-10-20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33.3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论要_刘金龙.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论要_刘金龙.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论要_刘金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论要_刘金龙.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 2016年 7月 第 4期总第 148期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Journal of Shandong Police College Jul. ,2016 No. 4 Ser. No. 148 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论要 刘金龙,李波,彭蕾 (北京警察学院治安系,北京 102202) 摘要:目前学术界和实务界对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概念的认识在形式和内容上有了新的突破,为 我国完善和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供了理论支撑,但也存在多方面的问题,需要在把 握概念内在矛盾的基础上重新对其界定和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理论体系由社会治安防控主 体、社会治安防控客体和社会治安防控目标三个要素构成。社会治

2、安防控主体涵盖所有维护社会 治安的综合力量,要充分发挥各种力量的作用,必须加强内部整合 ;社会治安防控客体是治安问题, 包括人、地、物、事和组织,是社会治安防控主体制定防控对策、实施防控行为所针对的对象 ;社会治 安防控的目标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增强公众安全感,社会治安防控主体必须重视群众的安全感。 关键词 :创新 ;立体化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辩证逻辑 ;公众安全感 中图分类 号: D6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1565(2016)04 -0040 -11 2001年 9月 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针对严 峻复杂的治安形势,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 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提

3、出打防结合、预防为 主的工作方针,以及建立并完善全社会防控体系 的工作任务。 1 2015年 4月 13日,中共中央、国 务院以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为纲领,针对影响 社会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出台了关于加强社 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2明确提出创新 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任务。自2001年 9 月,党中央首次提出建设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战 略思想,到 2015年提出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 体系的伟大任务,己历经近 15年的发展变迁。全 国各地区、各部门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研 宄,取得了卓越的成效,特别是在经验和理论上实 现了由量到质的飞跃。那么,如何正确认识社会 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的经验和

4、理论成果,如何在 收稿日期 :2016 -03 -30 作者简介 :刘金龙 ( 1964 -),男,北京人,北京警察学院治 安系主任、教授,研宄方向为治安学。 李波 ( 1974 -),男,北京警察学院治安系副教 授,硕士,研宄方向为治安学。 彭蕾 ( 1978 -),女,北京警察学院治安系助理 研究员,硕士,研究方向为治安学。 新的历史条件下认识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 系?众所周知,任何科学理论系统都是由一系列 命题和范畴所构成的具有严密逻辑联系的理论体 系,它是理论思维在一系列创造后的成果,是具有 高度创新性的科学活动。 3而辩证逻辑是关于理 论思维在系统构成和自身规律方面的科学学说,

5、是认识和破解新的命题和范畴的强有力支撑。因 此,社会治安防控理论体系作为一系列命题和范 畴的集合体,要对其予以正确认识和创新,就必须 以科学理论系统为依托,以理论思维为切入点,在 遵循辩证逻辑规则的基础上展开探讨。 一、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的概念探析 辩证逻辑把概念作为理论思维的基本成果 与构成理论系统的基本要素来研宄。辩证逻辑研 宄的概念,并不是单个的、孤立的概念,而是系列 的概念,即作为总结人类的一切认识成果的概念 系统。 4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不是单个 的、孤立的概念,而是由 “ 创新 、 “ 立体化 ” 和 “ 社 会治安防控理论体系 ”等基本要素构成的概念系 统。无论科

6、学概念或是科学理 论,只有通过一系 列的判断给予说明或规定,才能获得确定的准确 40 刘金龙,李波,彭蕾 :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论要 的意义。 5因此,只有对 “ 创新 、 立体化 、 社会 治安防控 ” 和 “ 理论体系 ” 这一系列子概念作出 判断,才能正确认识、确立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 系的概念。 (一 ) “ 创新 ” 概念的判断 在当前的汉语语境中, “ 创新 ” 一词涵盖的内 容众多,是当下中国使用频率最高、含义最广的一 个词,它既可以当名词,又可以当动词。 6其适用 领域己经扩展到经济、社会、文化、外交、军事等各 个领域,诸如 “ 社会创新理论 、 “ 文化创新 、 “ 科 技

7、创新 ” 、 “ 改革创新 ” 、 “ 实践创新 ” 、 “ 金融创 新 、“ 协同创新 ” 等。如何科学把握 “ 创新 ” 的概 念呢?众所周知,要运用科学方法来解决,但辩证 逻辑和形式逻辑都是研宄科学方法的,运用哪一 种呢?恩格斯认为,形式逻辑的研宄结果只是列 举各种判断和推理的形式;而辩证逻辑的研宄结 果则更为复杂,它用来揭示和表现各种判断形式 和推理形式相互之间的辩证关系。依照形式逻辑 和辩证逻辑的区分,创新分为经验创新和理论创 新。经验 创新是指在实践和认识活动中,主体依 据不同历史条件下的目标能动性作用于客体而获 得的对客体表面现象和外部联系的一系列判断和 推理形式 ;而理论创新是

8、指主体对经验创新的进 一步深化,它是主体依据不同历史条件下的目标 对一系列判断和推理形式进行加工与创造的过 程。主体、客体和目标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关系 是形成理论创新的至关重要的因素。 (j “ 立体化 ” 概念的判断 一般而言, “ 立体化 ” 是指在平面二维系中加 入了一个方向向量构成的空间系所产生的变化。 “ 立体化 ” 的概念要创新就必须融入 “ 创新 ” 概念 的内容要素。根据上 文,主体、客体和目标之间的 相互作用、相互关系是创新活动形成过程中的关 键要素。因此 “ 创新 ” 的 “ 立体化 ” 也就是指在 主体与客体构成的一个平面二维系范畴深处加上 一个支配二者的独立的目标向量

9、。这个目标向量 一旦通过主体的创造和客体的展开而具备了内 容,就成为一个新生的独立的客观存在,即我们通 常所说的创造物、发明物。 7所以 “ 创新 ” 和 “ 立 体化 ” 并不是独立的两个概念,而是辩证统一的 新生独立 “ 体系 ” 。这个体系就是“ 理论体系 ” 。 那么,依据这样的原理进行推演, “ 立体化 ” 的 “ 社会治安防控理论体系 ” 就是指社会治安防控 的主体与社会治安防控的客体构成一个平面二维 系范畴,在这个平面二维系范畴的深处有一个支 配二者的独立的社会治安防控目标向量,社会治 安防控目标向量一旦通过社会治安防控主体的创 造和社会治安防控客体的展开而具备了内容,就 成为一

10、个新生的独立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理论 体系。 (彐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 概念的判断 要探析“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 的概念,必须以 “ 社会治安防控系统 ” 的概念为出发点。辩证逻 辑把概念作为理论思维的基本成果与构成理论系 统的基本要素来研宄,并指出科学理论系统是由 一系列命题、范畴和推理 所构成的具有严密逻辑 联系的理论体系。在这里,所谓命题就是表述判 断的语句; 8判断是对事物或其属性间的联系的 描述,它先于概念和推理构成理论系统的基 石; B概念是对于客观事物一般和本质属性的认 识,它是许多判断的总结和凝缩;推理是解释与预 测,是由已有的判断推出另一个判断的思维过程。 以此推论, 社

11、会治安防控系统 ” 也是由一系列判 断、概念和推理所构成的具有严密逻辑性和内在 关联性的理论体系。 二、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的概念述评及界定 (一)对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概念的审视 人们通过实践进行科学认识活动,并获得经 验知识和理论知识两大成果。与之相对应,科学 知识体系中的判断可以分为经验判断和理论判 断。所谓经验判断是一种单称命题形式,它陈述 人们可以观察的事实或事物,并描述事实或事物 的可观察属性。以经验判断形成的概念称为经验 概念。而所谓理论判断是一种全称命题形式,它 陈述科学定律或科学原理,是对人类经验事实的 概括性、系统化描述,是某一类现象所具有的可观 察属性之间的普遍联系。

12、 1 以理论判断形成的概 念称为理论概念,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创新立体 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前 后十余年间,实务 部门的专家和理论界的学者,对过去社会治安防 控体系建设中形成的经验认识进行加工与创造, 形成了一些经验概念和理论概念,下面分述之: 1. 经验概念 第一种 ( 2002年提出 ) :城市治安防控体系。 41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16年第 4期 它是指以防范和控制违法犯罪,减少案件发生,稳 定社会治安为根本目标,综合运用行政、法律和科 技等多种手段,集防范、打击、管理、控制于一体的 城市治安防控网络。 11 第二种 (2003年提出 ) :城市社会治安防控体 系。它是指在党委和政

13、府领导下,根据城市社会 治安的实际状况,充分发挥民警的主力军作用和 广大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运用系统工程的方法, 从指导思想、组织体系、工作重点、工作模式等各 个方面,对城市防控体系进行科学系统的整体规 划,使之成为具有目标性、整体性和层次性,且运 转有序、动态调节、高效多能的社会系统工程,从 而达到遏制城市犯罪的根本目的。 12 第三种 (2004年提出 ) :动态社会环境下的社 会治安防控体系。它是指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 一领导下,努力整合公安机关各种内部资源和一 切可以利用的社会资源, 建立以公安机关为主体, 以群防群治力量为依托,以阵地控制和单位内部 防控为基础,以全时空巡逻防控为基础

14、的勤务模 式,以信息化建设和快速反应机制为保障,统一指 挥,相互配合,信息共享,协调运行,集打击、防范、 管理、建设、服务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对社会治安 实施有效控制的警务系统。13 第四种 (2004年提出 ): 治安防控体系。它是 指社会化进程中,公安机关从管理社会治安,提高 整体战斗力的角度出发,运用各种力量、手段和措 施,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 动,对社会各个层面的治安实施科学、高效、 有序 管理的系统与机制。 14 第五种 (2013年提出 ) :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 体系。即是统筹打、防、管、治、控等多种手段,整 合多部门、多类别的各种资源,以体制、机制的优 化和创新

15、,主动适应社会治安形势变化,提高动态 化、信息化条件下驾驭社会治安形势的能力。 15 第六种 (2013年提出 ) :构建适应动态治安环 境下的县域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运作模式。 即是从维护政治安定、社会稳定的需要出发,针对 影响社会稳定的人、事、物、地等社会治安基本要 素,充分运用各种防控手段,科学整合现有警力和 社会资源,把打 击、防范、管理、控制、建设等多种 措施有机结合,实现统一指挥、快速反应、整体联 动。 16 第七种 (2015年提出 ) :构建立体化社会治安 防控体系运作模式。它是公安机关新时期应对复 杂治安局势的重大战略,即是在党委、政府统一领 导下,整合警力资源与社会资源,

16、以综合警务改革 创新为基础,以全时空巡逻防控为基本勤务方式, 广泛应用科技手段,构建党、政、警、社、民五位一 体的有效 “ 打、防、管、控 ” 的工作体系。 17 2. 理论概念 第一种 (2003年提出 )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 指公安机关从维护社会稳定需要出发,充分发挥 职能作用,运用各种手段科学整合现有警务资源 和社会资源,把打击、防范、管理、控制、建设等多 种措施有机结合,实现统一指挥、快速反应、整体 联动,对社会治安实施全方位动态防控的一项系 统工程。 13 第二种 (2004年提出 )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 指公安机关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依据系统 论,运用社会控制理论和系统工程

17、方法,整合内部 警力与社会资源,以社区警务为基础,以全时空巡 逻防控为基本勤务方式,以刑侦防控为首要环节, 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信息共享、协调有序 ,集 打击、防范、管理、控制、服务等多种功能于一体, 能对社会治安实施综合控制的警务工作系统 。 M 第三种 (2004年提出 )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从 构建规模和组成要素上可分为广义与狭义两种。 广义上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指为了更有效地 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广 泛动员和组织全社会的力量,在全面调查和清晰 认识社会治安状况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运用 系统科学的原理,科学、合理、有序、高效地对影响 社会治安的所有积极成分与

18、要素进行系统化组织 与管理,进而充分发挥可能实现的整体优势和综 合优势,提高对社会治安的整体控制能力,消除和 遏制导致治安问题发生、发展的社会因素和自然 条件,促进社会治安良性循环的社会控制系统。 狭义上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指公安机关从管 理社会治安、提高整体战斗力的角度出发,在党委 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综合运用各种力量、手段和 措施,整合社会治安资源,以实现及时有效地预 防、控制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避免或减少治安灾 害事故发生,对社会各层面的治安实施科学、高 效、有序管理的系统与机制 。 M 第四种 (2004年提出 )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 指公安机关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 下,以预防、

19、 42 刘金龙,李波,彭蕾 :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论要 打击、控制违法犯罪活动为基本目标,以指挥中心 为龙头,以派出所民警、巡警、交警、武警为骨干力 量,以群防群治力量为补充,以社区、社会面和单 位内部防范为基础,以科技手段为支撑,形成多警 联动、点线面相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对社 会治安和刑事犯罪问题进行有效防范和处置的全 时空立体型动态警务工作系统。 21 第五种 (2005年提出 )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 公安机关依据社会控制理论、系统论和信息论 的 原理,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运用各种手段,科学 整合现有警力和社会资源,把打击、防范、管理、控 制、建设等多种措施有机结合,实现统一指

20、挥、快 速反应、整体联动,对社会治安实施全方位、动态 防控的一项系统工程。 22 第六种 (2008年提出 )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 设是指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从维护社会 稳定的需要出发,以公安机关为中坚,以政府各有 关部门和社会力量为依托,以广大人民群众积极 参与为基础,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运用各种 手段科学整合现有的各种警力和社会资源,运用 科学的工作机制,把防范 、控制、打击、管理和服务 等多种措施有机结合,实现统一指挥、整体联动、 快速反应,对社会治安实施全方位动态防控的一 项系统工程。 23 第七种 (2010年提出 )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 设是指公安机关从维护社会安定的

21、需要出发,科 学整合警力和社会资源,综合运用打击、防范、管 理、控制手段,实现统一指挥、快速反应、整体联 动、协同作战,进而对社会治安实现全方位、全时 空动态防控的一项系统工程。 24 第八种 (2011年提出 )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 内涵是指公安机关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 合理配置警力资源并整 合社会防控资源,以情报 信息为主导,以社区警务为基础,以巡逻防控为主 要勤务,以刑侦防控为重要环节,以群防群治为依 托,以技术防控为支持,形成统一指挥、信息共享、 反应灵活、协调有序的 “ 打防管控一体化 ” 的工作 系统和运行机制。 25 第九种 (2014年提出 )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 指

22、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以公安机关为主体,以维 护治安秩序和公众安全感为目标,科学整合和利 用警力与社会资源,综合运用各种措施和手段,对 危害治安秩序的行为进行有组织的系统化控制的 一项工程。 26 第十种 (2015年提出 )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作 为一项系统工程,是依法对人、地、物、事和组织实 行有效防控的体制、机制、制度、措施和方法等要 素的有机集成和优化配置。 27 通过对上述 17种有代表性的概念的整理和 分析,本文认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概念在形式 和内容上有了新的突破,为我国完善和创新立体 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供了理论支撑,也为 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贡献了自己的力量。一是 在概念

23、的界定上打破了形式逻辑 “ 属加种差 ” 模 式,形成了从主体、客体、手段和目标四个方面对 概念进行界定的固有形式 ;二是在内容的界定上, 主要以系 统论、控制论、信息论为主要理论依据展 开 ;三是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政策和纲领在概念 中得以体现。但是这些概念的界定仍然存在一些 问题,从宏观来说,概念界定用语缺乏精炼。从微 观来说,存在以下三个问题:第一,对于社会治安 防控体系的主体认识不清晰、不明确。有的认为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主体是公安机关;有的认为 是政府治安管理的职能部门;还有的认为各级党 政部门是唯一的统一领导部门,公安机关则是构 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主责部门。第二,对于社 会治安防控

24、体系的本质认识不全面、不准确。有 的认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一种系 统,有的认为 是一种工作机制,还有的认为是一种警务模式。 第三,对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目标认识不透彻、 不深刻。有的认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目标是对 社会治安施行综合控制,有的认为是维护社会稳 定,还有的认为仅仅是指管理社会治安。 28 (二)对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概念 的界定 概念同任何知识形态一样,自身是含有矛盾 的,是对立的统一体 “ 矛盾的思维乃是概念的 本质因素。 ” 29只要把握住概念的矛盾性 ( 作为对 立的统一体),概念的本质因素就得以显现,界定 概念的要素就得以确立。在这个意义上,创新立 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

25、系的界定可以在矛盾性(作 为对立的统一体)的指引下得以展开。概念的矛 盾性是由认识过程中主体与客体之间的矛盾导致 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主客体之间的矛盾在概念 中可以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1. 概念包含着主观性与客观性的对立统一 43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16年第 4期 对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主体和客体的界定应 当以 2015年 4月 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 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所提 出的内容为依据,再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情况。这 样不仅可以做到辩证、理性地看待问题,还可以实 现主观性与客观性的对立统一。 2. 概念包含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对立统一 辩证思维的概念不仅反映事物的抽象普

26、遍 性,还反映对象的特殊性、个性,是普遍性与特殊 性的集合体。综合分析以上 17种学说,大部分专 家、学者认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一项 “ 系统化 工程 ” ,这就是普遍性。但是专家、学者们对社会 治安防控体系的核心是 “ 控制 、 “ 信息 ” 、 “ 预防 ” 还是 “ 系统 ”等,众说纷纭,意见不一,这实际上就 是特殊性。本文认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核心是 “ 控制 ” 。 3. 概念包含着确定性与灵活性的对 立统一 概念的确定性是指概念所反映的内涵与外延 一经固定就相对不变;概念的灵活性是指概念随 着客观对象自身以及对客观现象认识的发展而不 断变化。针对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有 17种学说,

27、乃至更多,这是概念灵活性的体现,但是学说都围 绕着主体、客体、手段和目的展开,这就体现了概 念的确定性。 结合 “ 创新 、 “ 立体化 ” 和 “ 体系 ” 三个词语 以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主客体之间的矛盾在概念 中的体现,本文认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在各级 党委领导和政府主导下,以公安机关为骨干,以维 护治安秩序和提升公众安全感为目标,科学整合、 合理利用警力资源与社会资源,综合运用各种措 施和手段,对治安问题进行有组织的系统化的控 制工程。 三、对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的解释 任何一套科学理论,都不是一系列经验知识 和理论知识的杂乱汇集,而是一个有严密结构的 体系。这种严密的结构是依

28、靠逻辑要素构建起来 的。 M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由社会治安防 控主体、社会治安防控客体和社会治安防控目标 组成的,当然还包含使各种内容发生联系的形式 要素,即逻辑要素。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中,这种 逻辑要素最主要的表现就是通过解释的方式,把 44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中的各种知识统一起来。 (一)对社会治安防控主体的解释 1. 对社会治安防控主体概念的解释 社会治安防控主体是组织实施社会治安防控 体系建设的所有社会组织和社会成员的总称。社 会治安防控体系的主体,应该是由各级党委领导 和政府主导,以公安机关为骨干和中坚力量,以群 防群治力量为依托,以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为 基础。这说明,社会治安防

29、控主体应当涵盖所有 维护社会治安的综合力量,既包括作为社会治安 防控工作领导核心的各级党委和政府,也包括作 为社会治安防控主要力量的公安机关,还包括各 类群防群治资源和 所有支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 的人民群众。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核心主体是公安机 关。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与公安机关每个部门 和每个警种的职能都有着不同程度和范围的交 叉,各部门、各警种都要承担相应的防控职责,各 部门、各警种也只有积极参与到整体防控中来,才 能在相互策应、优势互补中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就像一般航空母舰,为公安机 关各部门、各警种提供一个相互策应和合成作战 的平台。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需要各

30、种社会力量的 积极参与。对违法犯罪活动进行社会治安防控, 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参与 的单位和人员越多, 防控的密度就越大,社会治安防控的效果就越显 著;反之,防控的密度就越小,问题就会越突出,工 作难度就会越大,社会治安防控就越难达到预期 效果。公安机关要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 下,加强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其他成员单位和部 门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自身在社会治安防控中 的主力军作用,充分整合各种社会防控资源,深入 广泛地组织发动群众,充分调动居委会、各种社会 团体、中介服务组织、行业协会、保安组织、治保积 极分子等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组建不同 梯队的辅警力量,形成社会各阶层、各团体共 同

31、参 与社会治安防控工作的正态发展的良好局面。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主体是由多个主体共同 构成的统一整体,不同层级、不同关系的各种防控 力量共存于同一体系中。因而,防控主体最基本、 最核心的特征就是整体性。防控主体不是人员、 单位或力量的叠加与拼凑,而是公安机关内部各 刘金龙,李波,彭蕾 :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论要 个警种之间、公安机关与社会各界的群防群治力 量和其他社会公众之间,按照一定比例、一定规则 和一定关系有机结合而构成的相互协调、相互制 约、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这个有机整体是一个 具有特殊属性和特殊功能的系统,与各个独立的 人员和分散的机构的简单聚合有着本质的差异。 2. 对社会治安防

32、控主体分类的解释 根据不同的管理职责、范围和层次,可以把社 会治安防控主体分为社会治安防控组织、社会治 安防控人员和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等三种类型。 社会治安防控组织是对社会治安防控事务进 行管理的行政组织和实体,行使着社会治安防控 职权,与社会治安防控主体、社会治安防控机构等 既相联系,又有区别。根据功能和作用的不同,社 会治安防控组织可分为社会治安防控决策组织、 执行组织和辅助组织。在结构上,社会治安防控 组织表现出纵向延伸和横向伸展的特点。这些特 点决定了在社会治安防控机构设置中,要贯彻精 简效能、完整统一、依法设置、权责一致的原则,正 确处理好管理层次和管理幅度之间的关系。管理 层次是组

33、织纵向结构的等级层次,管理幅度是一 级组织或一名上级领导者直接领导、指挥的下级 单位和工作人员的数目。在同等条件下,管理层 次与管理幅度成反比例关系。缩小管理幅度,管 理层次就相应地增多,组织呈现出下宽上窄的 “ 金字塔 ”形;加大管理幅度,管理层次就相应地 减少,组织结构扁平,形成 “ 扁形结构 ” 。管理幅 度和管理层次是影响组织结构形态的决定因素, 两者必须同时兼顾,做到幅度适当、层次少而精。 社会治安防控人员是指依照有关规定和原 则,加入社会治安防控组织,管理社会治安防控事 务,行使社会治安防控职权的全体人民警察。社 会治安防控人员既包括在各级社会治安防控组织 中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也

34、包括担任非领导职务 的人员。根据社会治安防控人员担任的不同任 务,可把社会治安防控人员分为巡逻民警、治安民 警、社区民警、内保民警、交通民警和网络民警等。 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是指协助社会治安防控 组织从事整体防控工作,但不属于社会治安防控 组织编制范围内的社会力量。社会治安防控工作 涉及千家万户,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 依靠人民群众开展社会治安防控,是人民群众当 家作主的具体体现,是做好整体防控工作的有利 条件,是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基本要求。 3. 对社会治安防控主体资源整合的解释 (1) 对整体防控主体资源整合概念的解释。 社会治安防控主体资源整合是指作为防控主体的 领导力量

35、、骨干力量和依托力量之间、公安机关内 部警力资源和社会治安资源之间的整合。社会治 安防控主体资源整合,要求公安机关依据系统论 原理,整合内部警力与社会资源;同时运用社会控 制理论和系统工程方法,实现体系整合的系统性 和高效性,最终达到“ 整体大于部分之和 ” 的预期 效果。 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目标主要是要按照 各种防控资源的不同属性,分层次逐级整合、再整 合,把有限的资源用到最需要的方面,让所有资源 充分发挥作用,让所有资源在一个紧密融合的体 系运行结构中相互作用,从而达到提升质、扩大量 的整合目标。要按照系统优化原则,将相互分散、 各自独立甚至各成体系的公安机关内部力量,以 及一切可以利

36、 用的社会治安资源组建成一个少内 耗、多互补,经济最大化,合理最优化的治安防控 力量体系,最大限度地改善和提高社会治安防控 体系的整体效能,提高公安机关对社会治安的整 体掌控能力和驾驭能力。 (2) 对整体防控主体资源整合内容的解释。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过程就是整合一切可以利 用的治安力量的过程。其中既包括高效统筹地综 合运用公安机关内部警力,又包括充分合理地综 合运用群防群控力量与其他社会防控资源。社会 治安防控主体资源的配置、整合是否合理,对整体 防控的效果有着重要影响。社会治安防控主体资 源短缺,会使各部门无 法完成其防控任务 ;社会治 安防控主体资源过多或者匹配不合理,会造成社 会治

37、安防控主体资源的浪费,降低社会治安防控 的效益。其整合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是公安组织资源整合。公安机关的内部机 构,有的直接承担着打击违法犯罪的实战任务,有 的为队伍建设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有的为 实战机构提供服务保障,大体上可归为警令、警 政、警务三个系统。其中,警令系统负责指挥调 度、勤务组织指挥;警政系统负责队伍的组织建 设、思想建设、干部管理监督,提供资源、情报信息 和技术支持 ;警务系统承担各种实战职能,完成实 战任 务。这三个系统各自职责清晰、明确,构成一 45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16年第 4期 个有机整体,涵盖了全部公安工作。整合公安组 织资源,要按照 “ 机关做精

38、、基层做大、实战做强 ” 的目标,改革现行公安组织结构和领导体制。要 在组织结构系统框架下,对市局、分(县)局的内 设机构进行全面判研,按照突出基本职责、精简、 效率、有利于机构间配合协作的原则,新设一些机 构,整合一些机构。对与整体防控要求结合不紧 密的部门要进行精简,从源头上解决部门过多、分 工过细、职能重叠等问题。直接产生警力效益的 机构必须做强,从专业警力、财物、科技投入等方 面给予优先保障;间接产生警力效益的机构要做 精,配备具有较高管理能力的警力。要开展机构 的 “ 三定 ” 工作,把体现公安本职工作的职能强 化,需要突出的职能专业化,增加警力编制;对职 能相近的进行合并,对弱化的

39、职能予以压缩,减少 人员编制,节约用警,防止浪费。通过机构的 “ 三 定 ” ,理顺各单位的职能,消除职责交叉和重叠的 弊端,使各单位间关系协调,结构合理;同时,实现 编制法定化,将警力合理地固定到岗位上去,有效 防止警力从基 层一线回流机关,使人员更加精干, 走出 “ 膨胀一精简一再膨胀一再精简 ” 的怪圈。 二是警力资源整合。整合警力资源,要按照 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挖掘内部潜力,盘活存量 警力,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运行成本。按照机构由 分到合、警力从上至下的总体方向,提升 “ 块 ” 的 功能,把基层实战单位作为警力配置的重点,以任 务需求为警力配置的杠杆,使警力资源更快、更好 地转化

40、为有效战斗力。要有步骤、分阶段地将警 力在宏观与微观两个层面进行科学合理配置。宏 观层面的警力配置,首先要运用均衡工作量理论, 衡量市局、分(县)局与基层派 出所及其他一线实 战单位的工作强度,将市局、分(县)局相对富余 的警力充实到基层一线;其次要通过明确界定各 层级机关与实战类别,削减机关人员,充实到本级 实战单位,使警力由机关向实战单位横向流动;最 后是对各单位的岗位进行定性分析,研宄警务与 非警务岗位,探索政府雇员制,将警力从非警务岗 位上解放出来,保证警力警用。微观层面的警力 配置,主要是在具体的警务活动中,依据警力跟着 警情走的原则,确定警力投向,优化警力配置,把 警力尽可能多地推

41、上街面、沉到社区,让他们到基 层一线和实战单位去执法办案,增加与犯罪分 子 碰撞的机会,压缩犯罪时空,有效维护社会治安稳 46 定,增强百姓的安全感,切实提高警力效能。 三是社会治安防控子系统整合。社会治安防 控网络是一个复杂的母系统,是由公安工作诸要 素构成的防控网络,包含许多纵横交错的子系统, 如各业务网子系统、指挥子系统、地理信息子系 统、综合信息与查询子系统等。所有子系统都处 于一种互相作用、互相促进、互相联系的状态,它 们共同构成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实践中,公安 工作的复杂性决定了其业务分工的多样性。近年 来,社会治安形势日趋纷繁复杂,为了与之相适 应,我国公安机关逐 步形成社区民警

42、、治安警、防 暴警、巡警、交警、刑警等多警种、多部门并存的工 作格局。为了获得更高的效率,就必须进行必要 的分工。而各部门与各警种之间的密切协作和通 力配合则是提高效率的前提。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的根本就是以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为目的,将各部 门和各警种统一整合,并不断通过加强各子系统 之间的横向联系,捋顺相互关系,促进协作配合, 以此建立并完善警务协作机制,有效管控社会治 安。 四是社会防控资源整合。警务系统无论是预 防犯罪、打击犯罪还是控制犯罪,在职能、职权和 力量等方面都是相对有限的。而社会治 安问题源 于社会,因此,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最佳途径或有 效方法就是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和资源。正所谓警

43、力有限,民力无穷。各种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 单位、社区组织以及全体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是 有效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社会基础和力量源泉。 当社会经济能力己经不能保证社会治安防控所需 要的全部资源时,就需要灵活变通,采取更为有 效、更有力度的手段,即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发挥 社会资源在警务活动中的助力作用与推动作用; 就需要关注社会防控资源的科学运用,充分挖掘 社会资源的潜力,全面调查现有警力和群防群治 力量的实有 底数、分布情况;就需要充分发掘、组 织、调动社会防控资源,以属地管理为主,层层划 分防控责任区域 ;就需要加强对中介组织、行业协 会等社会力量的整合,运用市场化运行模式,拓宽 公安机关控

44、制社会的渠道,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 整体防控的格局;就需要大力发展多形式、多梯队 的群防群治力量,按照 “ 谁受益、谁出资 ” 的原则, 实行有偿服务与无偿服务相结合,组织发动群众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不断巩固和扩 刘金龙,李波,彭蕾 :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论要 大实施整体防控的群众基础;就需要组建专业辅 警队伍,协调区、县综治部门、民政部门和街道组 织,广泛动员和组织社区内各种群防群治力量,形 成多梯队的社区防控力量;就需要运用 “ 社会化、 市场化 ” 运作模式,探索依托中介组织管理流动 人口的新途径,创新物业、社区业主委员会、产权 单位等参与社区防范的新形式,形成社会广泛参 与

45、社区防控网络建设的工作格局。 五是警方公共关系资源的开发利用。树立和 推广为公众所接受并喜爱的新时期的警察形象, 是警务公共关系资源开发利用的关键。这需要通 过有组织地开展一系列形象工程,对警察 的正面 形象进行有效展示;通过各种形式的主题公关活 动,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和宣传途径,加强警察与社 会公众、警察机构与社会公众的相互沟通,提高社 会、媒体、公众对警察及其工作的理解与信任,提 高警察的职业影响力和关注度。当然,还需要全 体警务人员共同努力,提升新时期警察队伍的整 体形象,提高自身的公关素质、公共意识和公关能 力,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职业魅力,构筑和谐的 执法工作环境。 (二)对社会治安防

46、控客体的解释 1. 对社会治安防控客体概念的解释 从认识论角度看,客体是指进入主体认识和 改造范围的客观世界,包括 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 三个方面。社会治安防控客体是治安问题。治安 问题是指违反治安法律规范、危害或可能危害治 安秩序的行为。31因此,社会治安防控客体作为 社会治安防控主体制定防控对策、实施防控行为 所针对的对象,从控制角度可以分为人、地、物、事 和组织。 2. 对社会治安防控客体内容的解释 (1) 作为社会治安防控客体的人,是公安机 关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 动而控制的有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嫌疑的社 会成员,主要包括常住人口中有违法经历的人员、 流动人口及高

47、危人群、境外人员三大类。 (2) 作为社会治安防控客体的地,是公安机 关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 动,实现对社会面有效掌控而需要重点控制管理 的地区和行业场所,主要包括重点地区、治安复杂 地区、公共繁华场所、重点行业经营场所四大类。 重点地区主要是指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占有 重要地位的党政领导机关周边,重要会议、集会场 所,外国使领馆周边等。治安复杂地区主要是指 治安问题突出、秩序混乱、刑事案件高发的治安重 点整治地区、刑事案件高发区和流动人口聚居区。 公共繁华场所主要是指公众从事文娱、体育、商业 等活动的公共交通场所、 文体娱乐服务场所、繁华 商业街区、商贸交易场所、公共游览场所等。重点 行业经营场所主要是指从事旅馆、印章、旧货、典 当、拍卖、废旧金属回收、机动车维修、二手手机交 易、租赁、中介等经营活动的行业场所。 (3) 作为社会治安防控客体的物,是公安机 关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 动而依法监管控制的物品,包括危险物品、违禁物 品和涉案赃证物三大类。危险物品包括非军事系 统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期刊短文 > 期刊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