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排水规范大全》GB50334-2023 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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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44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34-2017,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7.15.2、13.3.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4-2002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7年1月21日3 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4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169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

2、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工程测量;5.地基与基础;6.污水与污泥处理构筑物;7.污水处理设备安装;8.污泥处理设备安装;9.电气设备安装;10.自动控制及监控系统;11.管线安装工程;12.厂区配套工程;13.功能性试验与联合试运转。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调整和修改了规范的框架结构,将原施工测量修改为工程测量,将原污水处理构筑物、污泥处理构筑物和泵房工程三章合并为污水与污泥处理构筑物一章,将原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章细分为污水处理设备安装、污泥处理设备安装和电气设

3、备安装三章,将沼气柜(罐)和压力容器工程并入污泥处理设备安装一章,增加了功能性试验与联合试运转一章;2.明确了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的验收规定、工程验收划分、验收程序及组织;3.修订了地基与基础、管线工程的验收规定;4.细化了现浇钢筋?昆凝土、预制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构筑物、土建与设备连接部位、附属结构的验收规定;5.完善了污水处理设备安装、污泥处理设备安装的验收规定;6.修订了电气设备安装、自动控制系统安装的验收规定。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4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天津城建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

4、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天津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鞍山西道260号,邮编:300073)。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天津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本规范参编单位: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市政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河北省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天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广州市市政安全质量监督站天津市排水管理处湖南望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姚国强王连瑞林文波张永明李成江赵乐军麦志坚李景成熊传美史俊生周国辉贺广利韩振勇邓彪王越施亚

5、平汤彦武王延萍张晓正李朝阳石祥玲谷京波孟赞魏国相邱炜南刘岩杨显维田乃婷刘福宏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王洪臣唐建国安关峰苏耀军刘彦林李艺李激李树苑傅金样厉彦松沈兴东5 目次1 总则.1 2 术语23 基本规定33.1 一般规定.3 3.2 工程验收规定.4 3.3 验收程序及组织.6 4工程测量.8 4.1 一般规定.8 4.2 平面测量.9 4.3 高程测量.10 5 地基与基础四5.1 一般规定.12 5.2 基坑开挖与回填.12 5.3 地基处理.13 5.4桩基础.14 6 污水与污泥处理构筑物.15 6.1 一般规定.15 6.2 现浇钢筋棍凝土构筑物.16 6.3 预制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构

6、筑物.19 6.4 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构筑物.22 6.5 土建与设备连接部位.23 6.6 附属结构.25 7 污水处理设备安装.27 7.1 一般规定.27 7.2格栅设备.28 6 7.3 螺旋输送设备.29 7.4 泵类设备.30 7.5 除砂设备.31 7.6 曝气设备.33 7.7 搅拌设备.35 7.8排泥设备.36 7.9 斜板与斜管.38 7.10 过滤设备.38 7.11 微、超滤膜设备.397.12 反渗透膜设备.40 7.13 加药设备.41 7.14 鼓风、压缩设备.42 7.15 臭氧系统设备.43 7.16 消毒设备.43 7.17 浓缩脱水设备.44 7.18

7、除臭设备.45 7.四海水器设备.46 7.20 闸、间门设备.47 7.21 堪、堪板与集水槽.48 7.22 巴氏计量槽.49 7.23 起重设备.50 8 污泥处理设备安装.51 8.1 一般规定.51 8.2 钢制消化池.51 8.3 消化池搅拌设备.52 8.4 热交换器设备.53 8.5 沼气脱硫设备.54 8.6 沼气柜.55 8.7 沼气锅炉.56 8.8 沼气发电机、沼气拖动鼓风机、沼气压缩机.57 7 8.9 沼气火炬.58 8.10 1昆料机.598.11 布料机.60 8.12 带式输送机.61 8.13 翻抛机.62 8.14 筛分机.63 8.15 污呢贮仓.64

8、8.16 污泥干化设备.65 8.17 悬斗输送机.66 8.18 干泥料仓.67 8.19 污泥焚烧设备.67 8.20 消烟、除尘设备.68 9 电气设备安装.69 9.1 一般规定.69 9.2 无功功率补偿装置.709.3 电力变压器.70 9.4 电动机.72 9.5 开关柜、控制盘(柜、箱).72 9.6 不间断电源.74 9.7 电缆桥架.75 9.8 电缆及导管.75 9.9 接地装置、防雷设施及等电位联结.77 10 自动控制及监控系统.79 10.1 一般规定.79 10.2 中心控制系统.80 10.3 控制(仪表)盘、柜、箱.80 10.4 仪表设备.81 10.5 监

9、控设备.83 10.6 执行机构、调节阀.83 11 管线安装工程.85 8 11.1 一般规定.85 11.2 工艺管线.85 11.3 配套管线.88 12 厂区配套工程.89 13 功能性试验与联合试运转.90 13.1 一般规定.90 13.2 构筑物功能性试验.91 13.3 管线工程功能性试验.91 13.4 联合试运转.91 13.5 其他试验.92 附录A污水处理厂工程验收划分.93 附录B设备安装工程单机试运转记录.97附录C污水处理厂联合试运转记录.98 本规范用词说明.99 引用标准名录.100 附:条文说明.103 9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

10、ions.1 2 Terms.2 3 Basic Reqmrements.3 3.1 General Requirements3 3.2 Requirements of Acceptance of Constructional Quality 4 3.3 Procedure and Organization of Acceptance of Cnstructional Quality 6 4 Engineenng Survey.8 4.l General R巳quirements84.2 Honzontal Survey 9 4.3 V ert1cal Survey 10 5 Foundati

11、on.12 5.1 General Requirements12 5.2 Earthwork Excavation and Backfilling12 5.3 Foundation Treatment13 5.4 Pile Foundation14 6 Wastewater and Sludge Treatment Structure 15 6.1 General Requirements15 6.2 Cast-in place Reinforced Concrete Structure 16 6.3 Prefabricated Reinforced Concrete Structure 19

12、 6.4 Prestressed Reinforced Concrete Structure 22 6.5 Joint Position Between Structure and Equipment23 6.6 Accessory Structure 25 7 Wastewater Treatment Equipment Installation.27 7.1 General Reqmrements27 10 7.2 Screen Equipment 28 7.3 Screw Conveyor 29 7.4 Pumps.30 7.5 Gnt Removal Equipment 31 7.6

13、Aerator 33 7.7 Blender 35 7.8 Sludge Discharger 36 7.9 Inclmed Board and Tube38 7.10 Filtration Eqmpment38 7.11 Microfiltration/Ultrafiltration Membrane Equipment 39 7.12 Reverse Osmosis Membrane Equipment40 7.13 Dosing Equipment.41 7.14 Blower and Compressor42 7.15 Ozone Generation System43 7.16 D1

14、smfect10n Equipment 43 7.17 Dewatering and Thickening Equipment44 7.18 Deodorization Equipment45 7.19 Water Decanter 46 7.20 Slmce Gate and Valve 47 7.21 Weir,Weir Plate and Header Tank 48 7.22 Parshall Flume 49 7.23 Crane.50 8 Sludge Treatment Equipment Installation.51 8.1 General Requirements51 8.

15、2 Steel Sludge Digester51 8.3 Agitator m Sludge Digester 52 8.4 Heat exchanger53 8.5 Biogas Desulfurization Eqmpment54 8.6 Biogas Cabinet 55 8.7 B1ogas Boiler.56 11 8.8 Biagas Alternator,Biagas Driving Blower and Biagas Compressor57 8.9 Biagas Torch 58 8.10 Sludge Mixmg Equipment59 8.11 Sludge Sprea

16、der.60 8.12 Belt Conveyor 61 8.13 Sludge Turner62 8.14 Sludge Screenmg Equipment63 8.15 Sludge Storage64 8.16 Sludge Drymg Eqmpment65 8.17 Bucket Conveyer66 8.18 Dry Sludge Storage.67 8.四SludgeIncineration Equipment67 8.20 Smoke and Dust Elimination Equipment 68 9 Electrical Equipment Installation.6

17、9 9.1 General Requirements 69 9.2 Reactive Power Compensation Equipment 70 9.3 Power Transformer 70 9.4 Electromotor 72 9.5 Switch Cabinet and Control Panel(Cabinet or Box)72 9.6 Uninterruptible Power System 74 9.7 Cable Tray 75 9.8 Cable and Conduit.75 9.9 Earthing Equipment,Lightning Protection De

18、vice and Equipotential Bonding77 10 Automation and Monitoring System.79 10.1 General Requirements79 10.2 Central Control System 80 10.3 Control(Instrument)Panel,Cabinet and Box 80 10.4 Instrument Eqmpment81 12 10.5 Monitoring Eqmpment.83 10.6 Actuator and Regulation Valve.83 11 Pipeline Installation

19、 Engineering.85 11.1 General Requirements 85 11.2 Process Pipeline 85 11.3 Auxiliary Pipeline88 12 Auxiliary Engineering.89 13 The Functional Test and Combined Trial Operation 90 13.1 General Requirements 90 13.2 Structure Functional Test.91 13.3 Pipeline Functional Test 91 13.4 Combmed Tnal Operati

20、on91 13.5 Other Functional Test.92 Appendix A Division of Wastewater Treatment Plant Engineering.93 Appendix B Records for Equipment Single Trial Operation.97 Appendix C Records for Equipment Combined Trial Operation.98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99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100 Addition:Ex

21、planation of Provisions 103 13 2术语2.0.1 污水处理厂wastewater treatment plant 采用物理、化学、生物等方法对污水、污泥进行净化、处理的场所,又称水质净化厂、再生水厂。2.0.2 功能性试验functional test 对污水处理厂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使用功能和安全性能进行测试检验的过程。2.0.3 单机试运转single trial operation 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设备安装完毕后进行的运转试验过程。2.0.4联合试运转combined trial operatio口为验证系统安全可靠,系统处理设施、设备带负荷联动试车的运

22、转试验过程。2 3基本规定3.1一般规定3.1.1 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应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运营等单位参加。3.1.2参与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的要求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确定。3.1.3建设单位应组织制订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计划,并应包括下列内容:1 验收的组织形式;2 验收依据的标准、文件;3 验收的步骤和程序:4验收的时间、进度、计划;5 验收合格的标准。3.1.4 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中使用的仪器、仪表、设备和检测工具等应经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3.1.5 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检验方法应包括观察检查、检查各类记录、检查试(检)验报告和实测实量等内容

23、,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观察检查应采取观看、触碰、扳动、涂抹发泡液等方法对工程的外观、气昧、状态、方位、严密性等属性进行查验;2检查各类记录应包括检查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记录、施工过程资料、监理检验记录、验收记录等,应核对监理检验记录、验收记录等记录中的时间、地点、具体项目内容、参加的人员及分工,记录应有完整、明确的检查结果、工作安排和要求;3 检查试(检)验报告应包括检查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试验、实验、检测等报告,应核对工程建设过程的时间、对象和项3 目内容等,试验、实验、检测等报告应有明确的结论;4 实测实量应包括通过各种工具、仪器等对工程的外形尺寸、结构性能及设备的安装精度等进行的量测,应记录

24、环境状况、设备仪器状况、检查项目内容、检查时间与地点、实测实量的方法、人员及结果等内容。3.1.6 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过程中填写的记录应准确完整,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 和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185的有关规定。3.1.7 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除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工程建设文件、勘察设计文件、设备技术文件要求。3.1.8 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文件:1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书;2 地质勘察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和设计变更;3 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4施工记录、试验记录、检测记录、监理检验记录、污水处理厂单位(子单位)

25、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项目质量检验记录和工程会议记录;5 四新技术应用的检验和验收材料,包括专项方案及专家论证文件等;6 需验证的其他文件材料。3.1.9 工程综合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将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进行备案。3.2 工程验收规定3.2.1 工程质量验收应分为构(建)筑物工程的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验收;安装工程的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验收;厂区配套工程验收;联合试运转验收及综合竣工验收。3.2.2 工程质量验收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4 1 单位(子单位)工程应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应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或

26、能单独作为成本核算;2 分部(子分部)工程应按专业性质或建设部位等划分;3 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或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划分;4 分项工程可由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组成,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进行划分。3.2.3 污水处理厂工程应按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进行验收划分,并应由监理单位审核。本规范附录A中未包括的部分,可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协商确定。3.2.4 污水处理厂构筑物工程的验收记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和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的格式填写;安装工程的验收记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27、50252和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的格式填写;设备安装工程单机试运转记录应按本规范附录B的格式填写;联合试运转记录应按本规范附录C的格式填写。3.2.5 构(建)筑物工程的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和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的有关规定。3.2.6 安装工程的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252和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的有关规定。3.2.7

28、 厂区配套工程的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本规范第12章的有关规定。3.2.8 联合试运转的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本规范第13章的有关规定。5 3.2.9 综合竣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应全部合格;2联合试运转验收应合格;3质量验收记录应齐全、完整;4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项目应验收合格。3.3 验收程序及组织3.3.1 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应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施工、监理、勘察、设计、运营等单位参加。3.3.2 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应符合下列规定:1 检验批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施工专业工长等进行验收

29、。2分项工程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3分部(子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应参加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验收;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应参加主体结构、主要机电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的验收。4单位(子单位)工程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监理、施工、设计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验收。5 污水处理厂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合格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监理、施工、勘察、设计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联合试运转,并应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

30、程综合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综合竣工验收。6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综合竣工申请报告后,应组织验收委员会或验收小组进行工程综合竣【工验收。验收委员会或验收小组应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与运营管理等单位的有关负6 责人及安全、消防、环保等有关人员组成。7综合竣工验收合格后,应由建设单位及时提交工程综合竣工验收报告。3.3.3 污水处理厂工程综合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将有关建设文件、勘察设计文件、施工文件、验收文件等归档。7 4工程测量4.1一般规定4.1.1 污水处理厂工程测量验收应包括厂区平面控制网和高程控制网测量验收;构(建)筑物、管道、设备安装及附属配套工程的施工测量验收;工程沉降观测验收;污水

31、处理厂进、出水高程及位置的测量验收。4.1.2 工程测量验收应检查下列文件:1 工程测量验收报验材料;2测量交桩记录;3 厂区原地形地貌的勘察记录;4施工测量记录;5 监理复测记录;6 沉降观测记录F7 测量仪器、量具检定报告;8 其他有关文件。4.1.3 工程控制测量验收应实测厂区平面控制网和高程控制网。4.1.4 污水处理厂工程控制轴线可选择构(建)筑物设计图纸上的轴线位置,且控制轴线应闭合到控制网。4.1.5 广区的控制坐标、主轴线及方格网控制点、高程控制点设置的栓桩应定期检查、校核、复测。4.1.6 工程施工测量应实行组内复测制、复核制、监理复测制,并应填写记录。4.1.7 设备安装测

32、量验收应实测设备安装基准线、高程基准点、标高、平面位置等。4.1.8 厂区地下各种管线开槽的测设应控制轴线、标高、断面。8 4.2平面测量4.2.1 厂区总平面控制网采用导线网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中三级及以上精度要求,采用其他平面控制网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中二级及以上精度要求。检验方法:检查测量交桩记录、施工测量记录、监理复测记录。4.2.2厂区总平面的测量控制应进行测角、量距、平差调整。坐标基线和轴线的丈量回数、测距仪测回数、方向角观测回数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的有关规定。检验方法:检查施工测量记录、监理复测记录。

33、4.2.3 对勘察设计提供的坐标、基线应进行复测,并应按设计的坐标、基线,对围墙及相关构筑物进行坐标系统测量。检验方法:检查厂区原地形地貌的勘察记录、施工测量记录、监理复测记录。4.2.4 厂区平面控制网主轴线应进行复测,包括轴线交点在内的主轴线测量设置点不应少于3个。检验方法:实测轴线距离及观测角度,检查施工测量记录、监理复测记录。4.2.5 控制轴线可在轴线上加点,形成整体或局部次级方格控制网。检验方法:实测个方格网边长及角度闭合,检查施工测量记录、监理复测记录。4.2.6 厂区构(建)筑物工程轴线定点桩允许偏差应为Smm,相邻控制轴线的间距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检验方法:实测轴线定点桩数

34、值,实测相邻轴线距离,检查施工测量记录。4.2.7 测量平面位置及方向桩时,应在构(建)筑物控制的边9 线上加设直线点,点间距不宜大于lOm。检验方法:实测检查点间距,检查施工测量记录。4.2.8 平面控制中心点交汇允许偏差应为5mm。检验方法:检查施工测量记录、监理复测记录。4.2.9 两相连构筑物或建筑物的平面控制网轴线间允许偏差应为lOmm,定位点不得少于3个。检验方法:实测定位点,检查施工测量记录、监理复测记录。4.2.10 厂区道路中心桩和边桩的测设应控制线位。检验方法:实测中心线,检查施工测量记录。4.2.11 进、出水管(渠)轴线位置应依据厂区平面控制网验收,并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

35、求。检验方法:检查施工测量记录、监理复测记录。4.3高程测量4.3.1 厂区高程控制网应布设为闭合环线或附合线路,测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中四等及以上精度控制要求。检验方法:检查测量交桩记录、施工测量记录、监理复测记录。4.3.2 厂区高程控制点测设点间距宜为50mlOOm,且应进行三次闭合和平差调整。检验方法:实测两组的三点高程闭合,检查施工测量记录。4.3.3 厂区施工高程点设定应合理均布,高程设定点间距不得大于lOm,复测时应选用不同高程控制点,允许偏差应为5mm。检验方法:实测高程点,检查施工测量记录、监理复测记录。4.3.4测验污水处理厂工程土0.000高

36、程面时,允许偏差应为土3mm。10 检验方法:实测土0.000高程点,检查施工测量记录、监理复测记录。4.3.5 污水处理厂工程沉降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1 污水处理厂工程沉降观测验收应按主要荷载工况不同分步进行,应分别在基础完工、主体完工、满水试验中、设备安装完成及联合试运转完成后各验收一次。2 沉降观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中四等精度的规定,差异沉降值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3沉降观测点位布设间距应小于ZOm,应布置在构(建)筑物四角、转角、沉降缝、施工缝等能反映出结构特征的位置。4 沉降观测频率应满足构(建)筑物荷载变化和时间周期的要求,直至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或沉降稳定

37、;构(建)筑物每增加一步荷载后,应重新开始一个沉降观测频率周期。检验方法:检查沉降观测方案,检查沉降观测记录。4.3.6 进、出水管(渠)高程应按厂区高程控制网验收,并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检验方法:检查施工测量记录、监理复测记录。11 5 地基与基础5.1一般规定5.1.1 污水处理厂地基与基础验收应包括构(建)筑物、管道工程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5.1.2 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验收应检查下列文件:1 各种原材料、半成品、预制构件性能报告;2施工记录与监理检验记录;3 地基处理、桩基检测报告;4 其他有关文件。5.1.3 污水处理厂工程的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

38、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和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 的有关规定。5.2 基坑开挖与回填主控项目5.2.1 地基基底不得扰动、浸泡、受冻和超挖,基底土质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施工记录。5.2.2 基坑基底应进行施工验槽,基槽验收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施工记录。5.2.3 基坑开挖应按设计文件要求进行基坑监测。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监测记录。12 5.2.4 基底局部地基换填后,应按设计文件要求进行压实度试验。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试验记录。5

39、.2.5基坑回填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检测报告。一般项目5.2.6 基坑开挖的检验项目和允许偏差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检验方法:实测实量,检查施工记录。5.2.7 基坑土石方开挖、支护结构或放坡尺寸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检验方法:实测实量,检查施工记录。5.3地基处理主控项目5.3.1 地基承载力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检验方法:检查检测报告。5.3.2 地基处理使用材料及配合比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检验方法:检查材料合格证、级配试验报告、施工记录。5.3.3 地基处理范围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检验方法:实测实量,检查施

40、工记录。5.3.4 局部处理过的地基,承载力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检验方法:检查检测报告。一般项目5.3.5 地基处理的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的13 有关规定。检验方法:实测实量,检查施工记录。5.3.6地基分层碾压的虚铺厚度、碾压和穷实强度等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的有关规定。检验方法:实测实量,检查施工记录、检测报告。5.3.7特殊地基加固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的有关规定。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试验报告。5

41、.4桩基础主控项目5.4.1 桩基础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预制构件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有关规定。检验方法:检查材料合格证、试验报告,检查施工记录。5.4.2 桩基完整性和承载力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检验方法:检查检测报告。5.4.3 抗拔桩应按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抗拔检验,预制抗拔桩应按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桩身抗裂性能检验。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检测报告。一般项目5.4.4 桩基础检验项口和允许偏差应符合设ti文件的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 的有关规定。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检查检测报告。14

42、 6 污水与污泥处理构筑物6.1一般规定6.1.1 污水处理厂污水与污泥处理构筑物工程质量验收应包括污水处理构(建)筑物、污泥处理构(建)筑物及附属结构工程的质量验收。6.1.2 污水与污泥处理构筑物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1 测量记录和沉降观测记录;2 材料、半成品和构件出厂质量合格证、检验、复验报告;3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试配报告;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s 施工记录与监理检验记录;6 功能性试验记录;7 其他有关文件。6.1.3 污水与污泥处理构筑物混凝土工程的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混凝土结掏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43、GB50204和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有关规定。6.1.4 污水与污泥处理构筑物砌体工程的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和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的有关规定。6.1.s 污水与污泥处理构筑物钢结构工程的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有关规定。6.1.6 污水与污泥处理构筑物防腐工程的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24和15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的有关规定。6.1.7 污水与污泥处理建筑物工程的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

44、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的有关规定。6.1.8 污水与污泥处理构筑物止水带材料材质、性能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和地下工程渗漏治理技术规程JGJ/T212 的有关规定。6.2 现浇钢筋混凝土构筑物主控项目6.2.1 现浇钢筋?昆凝土构筑物混凝土的抗压、抗渗、抗冻、抗腐蚀等性能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棍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和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

45、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2的有关规定。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试验报告。6.2.2 现浇钢筋混凝土构筑物钢筋的物理性能、化学成分检验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钢筋1昆凝土用钢GB1499.1 1499.3和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规程JGJ/T152的有关规定。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检查施工记录、试验报告。6.2.3现浇结构混凝土应密实,表面平整,颜色纯正,不得渗漏,具体结构工艺部位应符合下列规定:1 施工缝的位置应符合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规定,混凝土结合处应紧密、平illft;2 1昆凝土结构预留孔、洞应规整、表面平滑;16 3 预埋件和穿

46、墙管、件应与混凝土结合紧密、顺直、安装牢固;4 变形缝、止水带应贯通,缝宽窄均匀一致,止水带安装应稳固,位置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5 现浇混凝土结构表面的对拉螺栓、对拉螺栓孔、变形缝、施工缝等处应修饰牢固、平)!顶整齐、颜色均匀。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施工记录、试验报告。6.2.4 结构泪凝土表面不得出现有影响使用功能的裂缝。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检测报告。6.2.5 有保温和防腐要求的构筑物,使用的保温层材质和防腐材料配合比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材质合格证及配合比报告。6.2.6 底板混凝土应连续浇筑,不应设置施工缝。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施工记录。6.2.7

47、现挠混凝土施工模板安装与拆除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有关规定。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施工记录。一般项目6.2.8 现浇混凝土构筑物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6.2.8 的规定。6.2.9 构筑物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允许偏差应为Omm十8mm。检验方法:实测实量,检查施工记录。6.2.10 钢筋和预应力钢筋的规格、形状、数量、间距、锚固长度、接头设置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和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的有关规定。检验方法:尺量检查,检查施工记录。17 表

48、6.2.8现浇混凝土构筑物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允许偏差检测数量序号项目检验方法(mm)范围点数池壁、柱、梁8 全站仪检查横、纵1 轴线偏移各1点底板10 全站仪检查横、纵各1点底板10 2 高程池壁板士10水准仪检查5点柱、梁、顶板10 L20m士20激光水平扫长、宽或池体的长、20mL50m 50 与钢尺检查各2点池壁、柱、+10,-5 啡户4 截面尺寸梁、顶板钢尺检查座孔洞、槽内净空土10池5点一般平面8 2m直尺检查5 表面平整度轮轨顶面5 水准仪检查HSm8 线坠与直尺每侧面6 墙面垂直度5mH20m1.SH/1000 检查5点预埋件、钢尺检查5 纵、横中心线位预埋支管7 预留洞10 各

49、1点置偏移经纬仪检查水槽5 坡度0.15%,水准仪检查5点8 且不反坡注:L为池体的长、宽或奇:径.ff为池壁高度u6.2.11 构筑物内壁防腐涂料基面应洁净、干燥,湿度应小于85%,涂层不应出现脱皮、漏刷、流坠、皱皮、厚度不均、表面不光滑等现象。检验方法:观察检查,超声波等仪器探测。6.2.12板状保温材料板块上下层接缝应错开,接缝处嵌料应密18 实、平整,保温层厚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2.12的规定。表6.2.12保温层厚度允许偏差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序号项目检验方法(mm)范围点数板状制品士5%8,且4化学材料+8%8 钢针刺入和每平1 保温层厚度1点加气混凝士+5 钢尺检查方米蛙石十5注

50、:表中为设计的保温层厚度。6.2.13 现浇整体保温层铺料厚度应均匀、密实、平整。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施工记录。6.3 预制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构筑物主控项目6.3.1 预制?昆凝土构件的强度、抗冻、抗渗、抗腐蚀等性能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和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2的有关规定。检验方法:检查构件出厂质量合格证,检查试验报告。6.3.2 预制提凝士构件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构件上的预埋件、插筋和预留孔洞的规格和数量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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