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田货币市场基金.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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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巨田货币市场基金巨田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合同基金合同 巨田货币市场基金 巨田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巨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巨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巨田货币市场基金巨田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合同基金合同 目 录 目 录 第一部分 前言和释义.2 第二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8 第三部分 基金份额的发售.9 第四部分 基金备案与基金合同的生效.11 第五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12 第六部分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及权利义务.19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28 第八部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

2、和程序.35 第九部分 基金财产的托管.37 第十部分 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38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投资.39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财产.45 第十三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46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49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52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54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55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60 第十九部分 违约责任.63 第二十部分 争议的处理.64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合同的效力.65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事项.66 巨田货币市场基金巨田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合同基金合同 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前言和释义前言和释义 一、前 言

3、 一、前 言 为保护基金投资人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基金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特别规定)及其他有关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人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特订立巨田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

4、巨田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巨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获中国证监会核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其他与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的当事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由于证券投资具有一定的风险,投资人购买本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

5、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基金管理公司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必须自担风险,投资人赎回所持有基金份额时,所得的金额可能高于或低于先前认购、申购基金时所支付的金额。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成为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2 巨田货币市场基金巨田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合同基金合同 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受权利,同时需承担相应义务。3 巨田货币

6、市场基金巨田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合同基金合同 二、释 义 二、释 义 在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基金或本基金:指依据基金合同所募集的巨田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合同、本基金合同:指巨田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指巨田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及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6个月结束之日起45日内进行的对招募说明书的更新 份额发售公告:指巨田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巨田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及协议当事人对其不时做出的补充及修订 信托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7、证券法 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运作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销售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暂行规定:指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 通知:指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 信息披露特别规定:指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业监管机构: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或其他经国务院授权的机构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根据本基金合同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个人投资者或机构投资

8、者 4 巨田货币市场基金巨田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合同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指巨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指依据有关销售代理协议办理基金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代理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销售机构:指基金管理人和代销机构 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注册登记人:指基金管理人或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是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者、投资人:指个人

9、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法人、社会团体、其它组织或投资主体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元:指人民币元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本基金达到规定的条件后,按规定办理了验资和备案手续后,得到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

10、合同规定的终止事由出现后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程序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终止基金合同的日期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5 巨田货币市场基金巨田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合同基金合同 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到基金份额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时间段,最长不超过3个月 基金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基金合同终止,基金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限 工作日:指货币市场工具主要交易市场的正常交易日 T 日:指认购、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申请日 T+n 日:指自T 日起第n 个工作日(不包含T 日)日/天:指公历日 月:指公历月 认购:指在募集期内,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投资人购

11、买基金份额的行为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投资人卖出基金份额的行为巨额赎回:指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10%时的情形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由同一注册登记人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和票据利息收入、买卖货币市场工具差价收入、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入 每万份基金净收益:指基金份额每万份的净收益 基金7日年化收益率:指以最近7日(含节假日)收益所折算的年化收益率 摊余成本法: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

12、其剩余存续期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损益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所购买的各类证券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基金应收的申购款项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6 巨田货币市场基金巨田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合同基金合同 净值和基金收益的过程 基金账户:指基金注册登记人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及其变更情况的账户 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 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且在本基金合同由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基金

13、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履行或无法部分履行本协议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场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7 巨田货币市场基金巨田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合同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一、基金名称 巨田货币市场基金 二、基金类别和存续期二、基金类别和存续期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存续期为不定期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投资目标 四、基金投资目标 在力争本金安全和保证资产高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率。五、最低募集份额

14、总额 五、最低募集份额总额 本基金最低募集份额为2亿份,最低募集金额为不少于2亿元,不设规模上限。六、基金份额面值六、基金份额面值 基金份额面值为人民币1.00元。七、认购费用 七、认购费用 不收取认购费。8 巨田货币市场基金巨田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合同基金合同 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基金份额的发售基金份额的发售 一、募集期募集期 指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到基金份额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时间段,最长不超过3个月。二、发售方式 二、发售方式 公开发售。投资人的认购时间安排、认购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等由基金管理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制定,并在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中列明。三、发售对象 三、发售对象

1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四、基金认购的限制和规定 四、基金认购的限制和规定 1、投资人认购前,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认购资金。2、募集期内,投资人可多次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3、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人认购基金的数额及方式加以其它限制,具体由基金管理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在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份额发售公告中列明。五、基金认购数额的计算 五、基金认购数额的计算 1、本基金不收取认购费用。2、募集资金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时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募9 巨田

16、货币市场基金巨田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合同基金合同 集资金利息的数额以注册登记人的记录为准。3、本基金的面值为每份基金份额人民币1.00元,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本金认购份额认购金额/基金份额面值 利息认购份额认购期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认购份额本金认购份额+利息认购份额 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10 巨田货币市场基金巨田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合同基金合同 第四部分第四部分 基金备案与基金合同的生效基金备案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以及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以及基金合同的生效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如果本基金的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募集金额

17、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 200 人,基金管理人可依据招募说明书停止认购,在按照规定办理了基金验资和备案手续后宣告本基金合同生效;否则本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合同生效前,募集资金须存入商业银行专门账户,不作它用。二、基金募集失败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二、基金募集失败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基金募集期届满,未达到基金合同的生效条件,或基金募集期内发生不可抗力使基金合同无法生效,则基金募集失败。基金募集失败时,基金管理人以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并在基金份额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三、基金合同期内对基金份额持有

18、人数量和基金资产净值的限制 三、基金合同期内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基金资产净值的限制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内,当有效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达不到 200 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和报送解决方案。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办理。11 巨田货币市场基金巨田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合同基金合同 第五部分第五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一)申购与赎回场所(一)申购与赎回场所 1、本基金的申购、

19、赎回将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和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其他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代销机构,并予以公告。2、条件成熟时,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或者指定的基金代销机构以电话或互联网等形式进行申购、赎回,并予以公告。(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开放时间(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1、基金的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不超过15个工作日开始办理。2、基金的赎回从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不超过15个工作日开始办理。3、申购、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

20、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投资者在上述交易时间结束后提交的申请,按下一交易日的申请处理。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其它原因,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原则视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4、在确定申购开放日、赎回开放日后,基金管理人最迟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刊登公告。(三)申购和赎回数额限制(三)申购和赎回数额限制 1、本基金申购、赎回的数额限制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规定。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有关申购、赎回的数额限制,但应最迟在调整生效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

21、息披露媒体公告。(四)申购与赎回的原则(四)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申购赎回的“确定价”原则,即申购和赎回本基金的价格以每份基金份12 巨田货币市场基金巨田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合同基金合同 额1.00元人民币为基准进行计算。2、本基金采用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3、当日的申购、赎回申请可以在当日交易结束时间前撤销,在当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4、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其账户内赎回基金份额对应的待结转的基金收益将与赎回款项一起结算并支付。5、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但应最迟在新的原则实施前3个工作日予以公告。(五)申

22、购、赎回的程序(五)申购、赎回的程序 1、申购与赎回的申请方式 基金投资人必须根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代销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的申请。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提交赎回申请时,账户中必须有足够的可用基金份额余额。2、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在规定的基金业务办理时间段内收到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在T1日内为投资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日后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3、申购与赎回的款项支付的方式与时间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资

23、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销机构将投资人已缴付的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指示基金托管人按有关规定将赎回款项于T+1日内(最迟不晚于T+2日,视代销机构系统支持情况确定)从基金托管账户划出,经销售机构划往投资人银行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按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规定处理。(六)申购与赎回的费率(六)申购与赎回的费率 13 巨田货币市场基金巨田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合同基金合同 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费率为0。(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本基金份额净值

24、保持为人民币1.00 元。1、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基金份额净值 2、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基金份额净值该份额对应的未付收益 赎回金额以人民币元为单位,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损失或收益由基金财产承担。(八)暂停或拒绝申购的情形和处理方式 (八)暂停或拒绝申购的情形和处理方式 1、出现如下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基金投资人的申购申请:(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2)货币市场工具主要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3)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

25、持有人的利益;(4)基金管理人认为该笔申购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5)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如果基金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基金投资人。2、基金管理人拒绝或暂停接受申购的方式包括:(1)拒绝接受、暂停接受某笔或某数笔申购申请;(2)拒绝接受、暂停接受某个或某数个工作日的全部申购申请;(3)按比例拒绝接受、暂停接受某个或某数个工作日的申购申请。(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1、出现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基金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26、项:(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2)货币市场工具主要交易场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14 巨田货币市场基金巨田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合同基金合同(3)连续两个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4)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5)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它情形。2、发生上述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将足额按时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时,可按每个赎回申请人已被接受的赎回申请量占已接受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部分支付给赎回申请人,其余未支付部分由基金管理人按照相应的处理办法在后续开放日予以支付,但不得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延期支付期限。投

27、资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十)其它暂停申购、赎回及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十)其它暂停申购、赎回及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发生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中未予载明的事项,但基金管理人有正当理由认为需要暂停接受基金申购、赎回申请的,应当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经备案后,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申购、赎回公告。在暂停申购、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十一)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十一)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基金暂停申购、赎回,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立即向中

28、国证监会备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至少一种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暂停期间结束基金重新开放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予以公告并公告最新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基金7日年化收益率。2、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天,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至少一种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公告最新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基金7日年化收益率。3、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天但少于两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1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新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基金7日年化收益率。4、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

29、超过两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当连续暂停时间超过两个月时,可对重复刊登暂停公告的频率进行调整。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3个工15 巨田货币市场基金巨田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合同基金合同 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新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基金7日年化收益率。(十二)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十二)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单个开放日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

30、的份额余额)超过前一日基金份额总份额数的10%,即认为发生了巨额赎回。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该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顺延赎回。(1)全额赎回 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2)部分顺延赎回 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可能会对该基金的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可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其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未能受理部

31、分,将自动顺延至下一个开放日赎回处理。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的赎回不享有赎回优先权,以此类推,直到其赎回申请全部得到满足为止。投资人在提出赎回申请时也可选择将当日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3)当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具体处理方式和程序由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4)当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的,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报刊及其他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告。(5)本基金连续2个交易日以上发生巨额赎回时,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赎回和转出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

32、不16 巨田货币市场基金巨田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合同基金合同 得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延期支付期限,并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十三)申购、赎回的注册登记(十三)申购、赎回的注册登记 1、投资人申购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人在T+1日为投资人增加权益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投资人自T+2日起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2、投资人赎回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人在T+1日为投资人扣除权益并办理相应的注册登记手续。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予以公告。(十四)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十四)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在各项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本基金可

33、为投资人提供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服务,具体实施方法参见招募说明书、更新招募说明书或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二、基金的特殊交易二、基金的特殊交易 (一)非交易过户(一)非交易过户 基金注册登记人只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况下的非交易过户。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合格的个人投资者或机构投资者。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捐赠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它自然人、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必须提供基金

34、注册登记人规定的相关资料,由申请人直接向基金注册登记人申请办理。申请人按基金注册登记人规定的标准缴纳过户费用。(二)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质押(二)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质押 基金注册登记人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账户或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17 巨田货币市场基金巨田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合同基金合同 在有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本基金将可以办理基金份额的质押业务或其他业务。(三)基金份额的转换 (三)基金份额的转换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由同一注册登记人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基金

35、管理人公告。(四)基金份额的转托管(四)基金份额的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办理其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的转托管手续。转托管在转出方进行申报,基金份额转托管一次完成。投资人于 T 日转托管基金份额成功后,转托管份额于 T+1 日到达转入方网点,投资人可于 T+2 日起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五)其他特殊交易(五)其他特殊交易 在相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还可办理除上述业务以外的其他特殊交易业务。18 巨田货币市场基金巨田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合同基金合同 第六部分第六部分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及权利义务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合同的当事人一、基金合同的当事人(一)基金管理人(

36、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巨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 5020 号证券大厦 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 5020 号证券大厦 4 层 法定代表人:王一楠 成立时间:2003 年 3 月 14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33 号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和发起设立基金 注册资本:1 亿元人民币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期间:50 年(二)基金托管人(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注册时间:1987年3月30

37、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国务院国发(1986)字第 81 号文和中国人民银行银发198740 号文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19 巨田货币市场基金巨田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合同基金合同 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经营结汇、售汇业务。注册资本:458.04亿元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38、(上市)存续期间:持续经营(三)基金份额持有人(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一)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一)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转换和登记事宜;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基金管理人依法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3、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制订、调整并公布有关基金募集、

39、认购、申购、赎回、转托管、基金转换、非交易过户、冻结、收益分配等方面的业务规则;4、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得基金管理费,及其他约定和法定的报酬;5、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决定本基金的相关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但本基金合同规定应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批准的,从其规定;6、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销售基金份额;7、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依照有关规定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8、依据本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本基金合同或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致使基金财产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必要时应采取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0、;9、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选择适当的基金代销机构并有权依照销售办法相关规定和代销协议对代销机构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代销机构的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代销协议,基20 巨田货币市场基金巨田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合同基金合同 金管理人应行使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代销协议赋予、给予、规定的基金管理人的任何及所有权利和救济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停止、终止销售代理协议的执行,更换代销机构,以保护基金财产的安全和相关当事人的利益;10、自行担任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或选择、更换注册登记代理机构,办理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业务,并按照基金合同对注册登记代理机构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1

4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和赎回、基金转换申请;12、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13、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14、提议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15、以基金资产负担因处理基金事务所支出的其他费用以及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若基金管理人以其自有财产先行支付的,对基金资产有优先受偿的权利;16、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以及依据本基金合同制定的其他法律文件所规定的其他权利。(二)基金管理人的义务(二)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1、基金管理人将遵守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大利益处理基金事务;自基金

42、合同生效之日起,基金管理人保证恪尽职守,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谨慎、有效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2、设置相应的部门并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和其它业务或委托其它机构代理这些业务;3、设置相应的部门并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基金的注册与过户登记工作或委托其它机构代理该项业务;4、设置相应的部门并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5、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其固有财产相互独立、分别管理、分别计账;保证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在资产运作、财

43、务管理等方面相互独立、分别管理、分别计账;21 巨田货币市场基金巨田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合同基金合同 6、除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方谋取利益;基金管理人违反此义务,利用基金资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方谋取利益,所得利益归于基金资产,造成基金资产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基金管理人不得将基金财产转为其自有财产,违背此款规定的,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恢复基金资产的原状、承担赔偿责任;7、除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基金管理人不得委托第三人管理、运作基金财产;8、接受基金托管人依据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对基金

44、管理人履行本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情况进行的监督;9、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本基金资产净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10、按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基金收益;11、按照法律和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受理认购、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12、严格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13、保守基金的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但因遵守和服从司法机构、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监管机构的判决、裁决、决定、命令而作出的披露不应视为基金管理人违反本

45、基金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14、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15、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16、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但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连带承担基金托管人的责任;17、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22 巨田货币市场基金巨田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合同基金

46、合同 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过错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18、依据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并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1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2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以上;21、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因第三方过错导致基金财产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受到损失,而基金管理人首先承担了责任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有权向第三方行使追偿权;22、确保向基金投资人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发出;保证投资人能够按照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到与基

47、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23、负责为基金聘请注册会计师和律师;24、依法募集基金,办理基金备案手续;25、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本基金其他当事人利益的活动;26、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27、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28、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以及依据本基金合同制定的其他法律文件所规定的其他义务。三、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三、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一)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一)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1、依法持有并保管基金的资产;2、依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3、依

48、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如认为基金管理人违反了基金合同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致使基金财产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23 巨田货币市场基金巨田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合同基金合同 益产生重大损失的,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必要时应采取措施保护基金投资人的利益;4、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5、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基金合同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不予执行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6、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依据基金合同制定的其他法律文件所规定的其他权利。(二)基金托管人的义务(二)基金

49、托管人的义务 1、遵守基金合同;2、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安全保管基金资产;3、除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其他人托管基金资产;4、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资产托管事宜;5、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收益;6、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资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资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资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资产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确保基金资产的完整,保证

50、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进行证券投资;7、按有关规定设立证券账户、银行存款账户等基金资产账户,负责基金投资于证券的清算交割,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负责基金名下的资金往来;8、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9、按规定出具基金业绩和基金托管情况的报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10、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11、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等事项符合基24 巨田货币市场基金巨田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合同基金合同 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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