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提高继续医学教育质量课件.ppt

上传人:飞****2 文档编号:74447537 上传时间:2023-02-26 格式:PPT 页数:57 大小:880.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规范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提高继续医学教育质量课件.ppt_第1页
第1页 / 共57页
规范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提高继续医学教育质量课件.ppt_第2页
第2页 / 共5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规范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提高继续医学教育质量课件.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规范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提高继续医学教育质量课件.ppt(57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规范继续医学教育管理规范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提高继续医学教育质量提高继续医学教育质量继续医学教育相关文件解读继续医学教育相关文件解读 为什么举办培训班为什么举办培训班l继续教育全面发展需要不断提高质量继续教育全面发展需要不断提高质量l继续教育全面发展需要规范管理继续教育全面发展需要规范管理l继续教育管理干部处于新老交替高峰继续教育管理干部处于新老交替高峰l继续教育管理干部培训覆盖面不够继续教育管理干部培训覆盖面不够l医务人员对继续教育相关政策知晓率不高医务人员对继续教育相关政策知晓率不高l专职管理专职管理40.5%40.5%;兼职;兼职59.5%59.5%l对继续教育政策了解程度对继续教育政策了解

2、程度非常了解非常了解5%5%比较了解比较了解40%40%,知道,知道30%30%不太了解不太了解23%23%完全不了解完全不了解2%2%l以往参加过培训以往参加过培训45.6%45.6%,未参加培训,未参加培训55.4%55.4%l本次培训必要性本次培训必要性很有必要很有必要60.9%60.9%,有必要,有必要38%38%,无必要,无必要1.1%1.1%l对培训评价对培训评价 非常实用非常实用60.9%60.9%,一般,一般38%38%,不实用,不实用1.1%1.1%l培训收获培训收获 l有很大帮助有很大帮助 51.5%51.5%,有帮助,有帮助 47.7%47.7%,未回答,未回答 7.2%

3、7.2%CME管理干部调查问卷统计管理干部调查问卷统计(340人人)举办培训班目的举办培训班目的l l规范继续医学教育管理规范继续医学教育管理l l提高对相关政策的知提高对相关政策的知l l保证继续医学教育质量保证继续医学教育质量l l造就继续教育管理队伍造就继续教育管理队伍l l促进继续医学教育发展促进继续医学教育发展内容摘要内容摘要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相关文件介绍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相关文件介绍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相关文件介绍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相关文件介绍继续医学教育相关文件解读继续医学教育相关文件解读2010年继续教育学分审验介绍年继续教育学分审验介绍第一部分第一部分继续医学教育相关文件介绍及

4、解读继续医学教育相关文件介绍及解读新中国继续医学教育发展历程l第一阶段第一阶段 卫生人员进修教育卫生人员进修教育(1949194919761976)l第二阶段第二阶段 继续医学教育探索和试点继续医学教育探索和试点(1976197619901990)l第三阶段第三阶段 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基本建立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基本建立(1991199119991999)l第四阶段第四阶段 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建立和全面发展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建立和全面发展(20002000)全国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相关文件全国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相关文件l继续医学教育暂行规定继续医学教育暂行规定 第第1 1部部CMECME法规性文件法规性文件l

5、关于扩大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试点的通知关于扩大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试点的通知卫生部卫生部1991.7.11991.7.1l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 人事部人事部1995.11.11995.11.1l关于成立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的通知关于成立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的通知 卫生部卫生部1996.181996.18号号l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章程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章程 卫生部卫生部1996.241996.24号号全国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相关文件l远程医学教育教学站和网站管理暂行规定远程医学教育教学站和网站管理暂行规定 l远程继续医学教育教学管理暂行规定远程继

6、续医学教育教学管理暂行规定卫科教发卫科教发2000.2272000.227号号l关于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远程医学教育的意见关于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远程医学教育的意见卫科教发卫科教发2000.4742000.474号号l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卫科教发卫科教发2000.4772000.477号号l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章程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章程全继委发全继委发2001.12001.1号号全国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相关文件全国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相关文件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认可标准及管理试行办法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认可标准及管理试行办法 全继委全继委2001.32001.3号

7、号l关于加强在职卫生技术人员现代远程教育工作通知关于加强在职卫生技术人员现代远程教育工作通知 全继委全继委2004.82004.8号号l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l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 全继委全继委2006.112006.11号号l关于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 卫科教发卫科教发2008.492008.49号号l全继委关于杂志等全继委关于杂志等类学分授予问题的公告类学分授予问题的公告2009.32009.3全国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相关文件全国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相关文件l卫生部继续医学教

8、育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九五九五”计划计划 卫科教发卫科教发1997.21997.2号号l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十五十五”规划规划卫科教发卫科教发 2001.3432001.343号号l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十一五十一五”规划规划 卫科教发卫科教发2006.3492006.349号号关于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P196教育部、卫生部教育部、卫生部 卫科教发卫科教发200849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继续医学教育工作领导一、提高认识,加强对继续医学教育工作领导1-21-2把发展把发展CMECME,完善制度,健全教育体系作为加强人

9、力,完善制度,健全教育体系作为加强人力资源开发,提高医疗卫生工作水平、实现卫生事业资源开发,提高医疗卫生工作水平、实现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措施和根本保证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措施和根本保证各医疗机构要把开展各医疗机构要把开展CMECME作为作为提高单位核心竞争力和提高单位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把促进全员学习、建设学,把促进全员学习、建设学习型单位作为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习型单位作为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关于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卫生部教育部、卫生部 卫科教卫科教200849 二、严格管理,保证继续医学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10、二、严格管理,保证继续医学教育的质量和效果3-113-11加强对学分授予环节的管理加强对学分授予环节的管理 加强项目执行情况督查,抽查数量加强项目执行情况督查,抽查数量审批数量审批数量10%10%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与聘任、晋升、再注册挂钩与聘任、晋升、再注册挂钩加强对社团组织加强对社团组织CMECME项目管理项目管理只可举办只可举办类项目类项目规范专业性杂志规范专业性杂志CMECME学分授予管理(授予学分授予管理(授予类学分,类学分,不不得授得授类学分类学分;每年所授学分数;每年所授学分数5 5学分学分)关于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 教

11、育部、卫生部教育部、卫生部 卫科教卫科教200849 二、严格管理,保证继续医学教育的质量和效果二、严格管理,保证继续医学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3-13-1加强异地举办加强异地举办CMECME活动管理活动管理异地举办项目的单位(国异地举办项目的单位(国/全继委公布社团全继委公布社团/跨省举跨省举办项目),办项目),举办前举办前2 2周向当地备案周向当地备案,接受督查,接受督查加强加强CMECME管理干部队伍建设(法规、政策和管理知识管理干部队伍建设(法规、政策和管理知识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加强交流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加强交流加强对加强对CMECME项目负责人培训(项目负责人

12、培训(承办单位负责承办单位负责)了解学)了解学分授予规定、明确职责、规范管理、提高水平分授予规定、明确职责、规范管理、提高水平关于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卫生部教育部、卫生部 卫科教卫科教200849三、围绕卫生工作重点,大力推进三、围绕卫生工作重点,大力推进CME工作工作 12-1912-19l探索东部支援西部,城市支持农村探索东部支援西部,城市支持农村CMECME途径和方式途径和方式l为基层培养业务骨干为基层培养业务骨干l对乡镇卫生院和乡医进行专业技能和全科知识培训对乡镇卫生院和乡医进行专业技能和全科知识培训l开展全科医学教育活动(岗位培训和

13、规范化培训)开展全科医学教育活动(岗位培训和规范化培训)四、加大经费投入,加强规范四、加大经费投入,加强规范CME经费管理经费管理 20-2220-22举办举办CME活动坚持公益性质,不以营利为目的活动坚持公益性质,不以营利为目的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 2009 l提出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提出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l强化继续医学教育强化继续医学教育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相关文件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相关文件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1995.10.11995.10.1施行施行 199

14、5.6.81995.6.8市市1010届人代会常委会第届人代会常委会第1717次会议通过次会议通过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修正案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修正案 2001.5.182001.5.18市市1111届人代会常委会第届人代会常委会第2626次会议通过次会议通过 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责任制 市人发市人发2003.72003.7号号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相关文件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相关文件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管理办法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管理办法 市人发市人发2003.82003.8号号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统计管理办法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统计管

15、理办法 市人发市人发2003.92003.9号号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职务晋升挂钩管理办法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职务晋升挂钩管理办法 市人发市人发2003.102003.10号号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相关文件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相关文件l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则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则 P56 P56京卫科教京卫科教2001.242001.24号号附件附件1 1:北京市市级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北京市市级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 P66P66附件附件2 2: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活动登记考核、审核办法: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活动登记考核、审核办法附件附件3 3:北京市

16、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 20062006年废止年废止附件附件4 4:北京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管理试行办法:北京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管理试行办法 P71P71附件附件5 5:北京市继续护理学教育实施办法:北京市继续护理学教育实施办法 P74P74 本细则本细则2002.1.12002.1.1实施,同时废止实施,同时废止9595年实施细则年实施细则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相关文件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相关文件l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必修项目管理规定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必修项目管理规定 P80P80京卫科教京卫科教2002.22002.2号号l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

17、办法(修订稿)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修订稿)P86P86l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审验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审验管理办法(试行)P93P93京卫科教京卫科教2006.752006.75号号l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督查方案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督查方案 P95P95京卫科教京卫科教2007.32007.3号号l关于中华医学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问题协调会纪要关于中华医学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问题协调会纪要京继教办京继教办2007.12007.1号号l关于进一步规范继续医学教育登记制度与学分管理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继续医学教育登记制度与学分管理通知l京继委发京继委发2

18、008.52008.5号号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历届组成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历届组成届数届数成立时间成立时间委员会名称委员会名称组成人数组成人数1 119951995年年北京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北京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委员会继续教育委员会4141人人2 220022002年年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3232人人3 320062006年年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3131人人4 420102010年年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3131人人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相关文件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相关文件l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北

19、京市继续医学教育2002-20052002-2005年计划年计划 京卫科教京卫科教2002.92002.9号号l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十一五十一五”规划规划 京继教发京继教发2007.42007.4号号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则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则解读解读 京卫科教京卫科教2001.242001.24号号 P56P56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章内容与形式第三章内容与形式第四章考核、登记、评估第四章考核、登记、评估第五章经费第五章经费第六章奖励与处罚第六章奖励与处罚第七章附则第七章附则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则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则 京卫科教

20、京卫科教2001.242001.24号号 P56P56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1-41-4条条1 1.依据依据2.2.适应医学科技发展和社会需求,面向现代化、面向适应医学科技发展和社会需求,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世界、面向未来3 3.四新为主的终身教育、目的保持高尚职业道德,提四新为主的终身教育、目的保持高尚职业道德,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4 4.对象:对象:完成毕业后教育或具中级以上职务卫技人员完成毕业后教育或具中级以上职务卫技人员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则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则 京卫科教京卫科教2001.242001.24号号第二章组

21、织管理第二章组织管理 5-115-11条条5.5.全行业管理成立市、区县继续教育委员会全行业管理成立市、区县继续教育委员会6.6.市继教委组成及职能市继教委组成及职能-卫生局、中医管理局、人事局、医学院校、学术团体、医卫生局、中医管理局、人事局、医学院校、学术团体、医疗机构领导及专家疗机构领导及专家7.7.区继教委组成及职能区继教委组成及职能8.8.医疗单位应有继续医学教育领导机构及管理人员医疗单位应有继续医学教育领导机构及管理人员9.9.各级应加强领导、提高管理和质量监控、制度上保证各级应加强领导、提高管理和质量监控、制度上保证10.10.各单位要提供必要条件(时间、经费、场地、信息)各单位

22、要提供必要条件(时间、经费、场地、信息)11.11.发挥教育资源和人才优势,面向社会开展发挥教育资源和人才优势,面向社会开展CMECME活动活动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则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则 京卫科教京卫科教2001.242001.24号号第三章内容与形式第三章内容与形式12-1912-19条条12.12.内容四新为重点,注重三性(先进、实用、针对)内容四新为重点,注重三性(先进、实用、针对)13.13.内容要注重职业道德、伦理、卫生法律法规教育内容要注重职业道德、伦理、卫生法律法规教育14.14.遵循按需施教、讲求实效原则遵循按需施教、讲求实效原则15.15.区县、各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和

23、办法开展区县、各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和办法开展CMECME16.16.每年底按学科分类公布下年度认可每年底按学科分类公布下年度认可CMECME项目项目17.17.认可的认可的CMECME项目分市级、区县级项目分市级、区县级18.18.市级市级CMECME项目首次讲授后,可重复启动、异地讲授项目首次讲授后,可重复启动、异地讲授19.19.卫技人员应选择参加与本人专业岗位相关的卫技人员应选择参加与本人专业岗位相关的CMECME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则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则 京卫科教京卫科教2001.242001.24号号第四章考核、登记、评估第四章考核、登记、评估20-2520-25条条20.2

24、0.要对卫技人员参加要对卫技人员参加CMECME活动进行考核(附件活动进行考核(附件2 2)21.21.北京市北京市CMECME实行登记制度实行登记制度22.22.实行实行CMECME学分制,学分制,2525分分/年,并符合年,并符合类要求类要求23.CME23.CME挂钩制度(年度考核、聘任、再注册)挂钩制度(年度考核、聘任、再注册)24.CME24.CME工作纳入领导任期责任目标工作纳入领导任期责任目标25.25.建立建立CMECME项目评估制度项目评估制度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则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则 京卫科教京卫科教2001.242001.24号号第五章经费第五章经费26-282

25、6-28条条26.CME26.CME经费采取多渠道筹资经费采取多渠道筹资保证经费不低于职工工资总额保证经费不低于职工工资总额1.5%1.5%,专款专用,专款专用27.27.举办举办CMECME可合理收费,不以营利为目的可合理收费,不以营利为目的28.28.交纳国家级市级项目交纳国家级市级项目CMECME项目评审费项目评审费 (20102010年此条废止年此条废止)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则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则 京卫科教京卫科教2001.242001.24号号第六章奖励与处罚第六章奖励与处罚29-3329-33条条29.29.对成绩显著和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成绩显著和单位和个人给予表

26、彰和奖励30.30.个人接受个人接受CMECME权力受侵犯时可申诉权力受侵犯时可申诉31.31.单位违反单位违反CMECME规定,个人权利受侵犯或提供不真实规定,个人权利受侵犯或提供不真实学分,批评、限改甚至行政处分学分,批评、限改甚至行政处分32.32.医技人员违反细则,年度学分不达标者,批评教育医技人员违反细则,年度学分不达标者,批评教育或相应处罚或相应处罚33.33.学分审验发现内容虚假者,所获学分作废学分审验发现内容虚假者,所获学分作废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则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则 京卫科教京卫科教2001.242001.24号号第七章附则第七章附则34-3834-38条条34.

27、34.护理人员护理人员CMECME,按附件,按附件5 5执行执行 P74P741212条:不同级别医院,条:不同级别医院,I I、类学分要求不同类学分要求不同医院级别医院级别I I类学分类学分类学分类学分主管护师以上主管护师以上护师护师护师及以上护师及以上三级医院三级医院10106 615-1915-19二级医院二级医院6 64 419-2119-21一级及以下一级及以下4 42 221-2321-23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则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则 京卫科教京卫科教2001.242001.24号号第七章附则第七章附则34-3834-38条条35.35.医学毕业生按医学毕业生按住院医规范化

28、培训管理办法住院医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实施实施其他各类初级人员结合岗位职责的需要选择参加相关的其他各类初级人员结合岗位职责的需要选择参加相关的CMECME内容学习,内容学习,2525分分/年,无项目类别和学分类别要求;年,无项目类别和学分类别要求;作为聘任注册条件之一。鼓励退休卫技人员参加作为聘任注册条件之一。鼓励退休卫技人员参加CMECME36.36.各区县、厂矿、高校所属医疗单位、军队、武警在京单各区县、厂矿、高校所属医疗单位、军队、武警在京单位,结合细则和本系统、本单位实际制定管理办法位,结合细则和本系统、本单位实际制定管理办法37.37.解释权北京市卫生局、中医管理局解释权北京市卫生局、

29、中医管理局38.2002.1.138.2002.1.1实施实施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必修项目管理规定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必修项目管理规定 京卫科教京卫科教2002.22002.2号号一、继续医学教育必修项目内容一、继续医学教育必修项目内容二、必修项目学分管理二、必修项目学分管理三、必修项目的学习形式三、必修项目的学习形式四、必修项目的组织管理四、必修项目的组织管理五、监督检查五、监督检查六、奖励与处罚六、奖励与处罚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必修项目管理规定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必修项目管理规定 京卫科教京卫科教2002.22002.2号号一、继续医学教育必修项目内容一、继续医学教育必修项目内容l

30、国家及北京市颁布的卫生法律法规及文件国家及北京市颁布的卫生法律法规及文件l行政部门授权或委托培训项目(疫情、突发事件)行政部门授权或委托培训项目(疫情、突发事件)l卫技人员必须掌握的本学科或相关学科四新知识卫技人员必须掌握的本学科或相关学科四新知识二、学分管理二、学分管理l授授I I类学分,作为学分审验合格的必备条件之一类学分,作为学分审验合格的必备条件之一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必修项目管理规定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必修项目管理规定 京卫科教京卫科教2002.22002.2号号说明说明l必修项目管理不完善,主要针对传染病、突发事件必修项目管理不完善,主要针对传染病、突发事件l社区卫生人员开展必

31、修课培训(社区卫生人员开展必修课培训(2009年)年)l2010年年ICME系统开发社区系统开发社区CME必修课功能(课必修课功能(课程模块公示、点击报名、自动分班、审核、统计、程模块公示、点击报名、自动分班、审核、统计、学分录入)学分录入)l2011年要求:每年完成年要求:每年完成20h必修课程学习必修课程学习市级社区必修课程市级社区必修课程 15h;区级社区必修课程;区级社区必修课程5h未完成者,当年未完成者,当年CME学分视为不达标学分视为不达标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 京卫科教京卫科教2006.752006.75号号 P86P86一、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32、分类一、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分类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类别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类别三、学分授予办法三、学分授予办法四、学分登记四、学分登记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 京卫科教京卫科教2006.752006.75号号一、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分类一、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分类l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l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l区县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区县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l市卫生局、中医管理局授权单位组织的项目市卫生局、中医管理局授权单位组织的项目l向市卫生局、市中医管理局专项备案项目向市卫生局、市中医管理局专项备案项目l卫生部、国家中医药

33、管理局批准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继续医学教育基地l医疗卫生单位组织的继续医学教育自管项目医疗卫生单位组织的继续医学教育自管项目 l自学等其他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自学等其他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 京卫科教京卫科教2006.752006.75号号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类别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类别【类学分类学分】l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l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l经卫生局、中医管理局授权单位组织的项目经卫生局、中医管理局授权单位组织的项目l向市卫生局、市中医管理局专项备案项目向

34、市卫生局、市中医管理局专项备案项目l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CMECME基地基地l省、部(北京市)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省、部(北京市)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 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 京卫科教京卫科教2006.752006.75号号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类别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类别【类学分类学分】l区县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区县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l医疗卫生单位组织的继续医学教育自管项目医疗卫生单位组织的继续医学教育自管项目 l自学等其他形式继续医学教育活动自学等其他形式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l区县级科技成果奖区县级科技成果奖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

35、学分授予办法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 京卫科教京卫科教2006.752006.75号号三、分类授予办法三、分类授予办法l护师和中级及以上,每年护师和中级及以上,每年2525学分,学分,I I、类不替代类不替代医院医院级别级别类学分类学分类学分类学分学分学分合计合计国家级、市级国家级、市级区县级、院内自管、自学及其他区县级、院内自管、自学及其他三级三级101015152525二级二级7 718182525一级一级5 520202525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 京卫科教京卫科教2006.752006.75号号(一)(一)类学分计算方法类学分计算方法级别级别

36、授分标准授分标准参加人参加人主讲人主讲人国家级国家级1 1学分学分/3h/3h2 2学分学分/h,25/h,25学分学分/项目项目北京市级北京市级1 1学分学分/3h/3h1 1学分学分/h,25/h,25学分学分/项目项目国家级成果奖国家级成果奖一等奖一等奖 25-2125-21学分学分 二等奖二等奖 20-1620-16学分学分 三等奖三等奖 15-1115-11学分学分四等奖四等奖 10-610-6学分学分市级成果奖市级成果奖 一等奖一等奖 20-1620-16学分学分 二等奖二等奖 15-1115-11学分学分三等奖三等奖 10-610-6学分学分 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北京市

37、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 京卫科教京卫科教2006.752006.75号号(二)(二)类学分计算方法类学分计算方法级别级别授分标准授分标准参加人参加人主讲人主讲人区县级区县级1 1学分学分/3h/3h1 1学分学分/2h/2h单位自管项目单位自管项目1 1学分学分/6h/6h1010学分学分/全年全年自学自学1 1学分学分/2000/2000字字55学分学分/年度年度发表论文综述发表论文综述国外刊物(国外刊物(ISSN ISSN)10-810-8学分学分 国内刊物(国内刊物(CN CN)6-46-4学分学分内部刊物内部刊物2-12-1学分学分 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学

38、分授予办法 京卫科教京卫科教2006.752006.75号号种类种类授分标准授分标准国家级国家级市级市级区县级区县级获准科研项目获准科研项目 10-610-6学分学分8-48-4学分学分6-26-2学分学分获区县成果奖获区县成果奖 一等奖一等奖 5-35-3学分学分二等奖二等奖 3-23-2学分学分三等奖三等奖 2-12-1学分学分出版医学著作出版医学著作 1 1学分学分/1000/1000字(当年度)字(当年度)考察及调研报告考察及调研报告 1 1学分学分/3000/3000字字译文译文 1 1学分学分/1000/1000字字视听教材视听教材 1 1学分学分/10/10分钟;幻灯片分钟;幻灯

39、片 1 1学分学分/10/10张张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 京卫科教京卫科教2006.752006.75号号种类种类授分标准授分标准指定杂志指定杂志CMECME杂志杂志中华医学会中华医学会CMECME系列教材系列教材 学习后经考核,按规定标准授分学习后经考核,按规定标准授分2008.52008.5号修订:授予号修订:授予类类5 5学分学分国内进修(出国培训国内进修(出国培训)4 4学分学分/月,月,6 6月按月按2525学分计算学分计算不做不做类要求类要求 远程继续教育远程继续教育 城八区城八区6 6分;区县分;区县8 8学分学分 2008.52008.5号

40、修订:号修订:1010学分学分/年年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 京卫科教京卫科教2006.752006.75号号四、学分登记四、学分登记参加参加CMECME学习由主办单位用学习由主办单位用ICMEICME管理系统,用管理系统,用ICIC卡或卡或学分登记册学分登记册高校学历教育(大专、本科、研究生)高校学历教育(大专、本科、研究生)全脱产:全脱产:2525学分学分/年;年;半脱产:半脱产:2 2学分学分/门门援助西部、农村半年以上:援助西部、农村半年以上:2525学分学分/年年学分记录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验认定学分记录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验认定20062006年

41、年1111月月1 1日实施日实施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审验管理办法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审验管理办法 京卫科教京卫科教2006.752006.75号号第一条第一条 对北京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的卫技人员(军队、武警系对北京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的卫技人员(军队、武警系统除外)参加统除外)参加CME获取的学分实施学分审验制度获取的学分实施学分审验制度第二条依据第二条依据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及其附件等有关条款及其附件等有关条款第三条任职期间第三条任职期间每年不低于每年不低于25分分,须经主管部门认定,须经主管部门认定第四条学分审验机构第四条学分审验机构护理人员按照护士注册的管理系统实施护理人员按照护士注册的管

42、理系统实施三级医院负责本单位学分审验,报卫生局备案三级医院负责本单位学分审验,报卫生局备案 区县卫生局负责辖区内人员学分审验(除三级),报局备案区县卫生局负责辖区内人员学分审验(除三级),报局备案卫生局负责护师和中级职称及以上卫技人员学分审验,市继卫生局负责护师和中级职称及以上卫技人员学分审验,市继教委办具体实施教委办具体实施 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审验管理办法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审验管理办法 京卫科教京卫科教2006.752006.75号号第五条第五条 学分审验方法应用学分审验方法应用ICME系统进行学分审验系统进行学分审验第六条学分审验时间上年第六条学分审验时间上年11月月1日当年日当年

43、10月月31日日每年每年11月月15日日 25日年度学分审验日年度学分审验第七条奖励和惩罚第七条奖励和惩罚结果在北京卫生信息网上公布结果在北京卫生信息网上公布对管理严谨、成绩显著、达标率高的单位表彰和奖励;发对管理严谨、成绩显著、达标率高的单位表彰和奖励;发现有虚假现象者,所获年度学分一律作废;对管理不善者,现有虚假现象者,所获年度学分一律作废;对管理不善者,批评并责令改正;项目主办单位应按照公布项目授予学分,批评并责令改正;项目主办单位应按照公布项目授予学分,如授予虚假学分者,批评指正至取消举办项目资格如授予虚假学分者,批评指正至取消举办项目资格第八条第八条 学分审验经费多方筹集解决学分审验

44、经费多方筹集解决第九条第九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北京市卫生局本办法解释权属北京市卫生局2006.11.1起实施起实施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督查方案活动督查方案 P95 京继委京继委2007.32007.3号号关于中华医学会等关于中华医学会等I I类学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类学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问题协调会纪要备案问题协调会纪要京继委办京继委办2007.12007.1号号一、六学(协)会在项目举办前一、六学(协)会在项目举办前2 2周需携带周需携带招生通知招生通知日程安排日程安排六学(协)会在京举办六学(协)会在京举办类学分类学分CMECME项目项目备案表备案表备案备案 二、六学(协

45、)会二、六学(协)会类学分类学分CMECME项目必须经市继教委办公室项目必须经市继教委办公室备案,所授学分方可北京市认可,否则学分审验时无效备案,所授学分方可北京市认可,否则学分审验时无效三、市继教委有责任对六学(协)会在京举办的三、市继教委有责任对六学(协)会在京举办的类学分类学分CMECME项目质量监管,不断提高项目质量监管,不断提高CMECME质量质量关于进一步规范继续医学教育登记制度关于进一步规范继续医学教育登记制度与学分管理的通知与学分管理的通知京继委京继委2008.52008.5号号一、凡在北京申办一、凡在北京申办CMECME项目的单位(部队、武警除项目的单位(部队、武警除外)必须

46、纳入外)必须纳入ICMEICME系统,本市学员系统,本市学员ICIC卡登记学分。卡登记学分。外埠学员参加国家级或市级活动,发放统一印制外埠学员参加国家级或市级活动,发放统一印制学分证书。学分证书。停用停用CMECME学分登记册学分登记册,其它形式,其它形式登记学分不认可登记学分不认可二、批准的二、批准的类学分项目在类学分项目在CMECME公布,并与公布,并与ICMEICME系系统对接。统对接。录入项目名称由手工录入改为点击录入录入项目名称由手工录入改为点击录入关于进一步规范继续医学教育登记制度关于进一步规范继续医学教育登记制度与学分管理的通知与学分管理的通知京继委京继委2008.52008.5

47、号号三、三、类学分授予范围为区县级项目、医院自管项类学分授予范围为区县级项目、医院自管项目、自学、发表论文、科研项目及目、自学、发表论文、科研项目及学分授予与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规定的其它形式活动。被批准区县级规定的其它形式活动。被批准区县级项目要在项目要在CMECME系统公布,并纳入系统公布,并纳入ICMEICME系统系统四、每年远程四、每年远程CMECME学分学分1010学分学分专业性杂志授予的专业性杂志授予的类学分类学分5 5学分学分国家级、省级活动,每个项目国家级、省级活动,每个项目 1010学分学分三个10 10 请牢记请牢记 国家、市级项目国家、市级项目 1010学分学分/个

48、个 远程远程CMECME学分学分 1010学分学分 单位自管项目单位自管项目1010学分学分/全年全年两个两个5 5 务必记务必记 专业性杂志授专业性杂志授类类 5 5学分学分 自学授自学授类类 5 5学分学分发表论文发表论文 分别记分别记国际杂志国际杂志1010、9 9、8 8;国内杂志;国内杂志6 6、5 5、4 4学分授予标准简单记忆学分授予标准简单记忆第二部分第二部分20102010年年CMECME学分审验介绍学分审验介绍审验时间审验时间2010.11.15-12.32010.11.15-12.3l审验地点好医生医学教育中心审验地点好医生医学教育中心l审验形式集中审核审验形式集中审核l

49、审核单位审核单位100100家家 三级三级4646家,家,1818个区县二级、一级、厂矿、个区县二级、一级、厂矿、民营各民营各1 1家家l审验人数审验人数51345134人,人,医师医师3118人,占抽查人数人,占抽查人数60.73%l审验对象部分护师和中级职称及以上卫技人员审验对象部分护师和中级职称及以上卫技人员l审验特点审验特点 类学分集中抽查类学分集中抽查l参审人员参审人员1515名名CMECME管理人员管理人员l审验结果抽审合格率审验结果抽审合格率 95.66%总体情况总体情况l所获所获I I类学分好于类学分好于类,但仍存在问题类,但仍存在问题l类学分问题相对较多类学分问题相对较多I

50、I类学分类学分类学分类学分录入的项目未提供证书录入的项目未提供证书 区县级项目未提供目录区县级项目未提供目录 提供的证书不规范提供的证书不规范 单位自管项目管理不善单位自管项目管理不善(乱刷卡、乱刷卡、1 1天多次刷卡、重复刷卡天多次刷卡、重复刷卡)重复证书录入重复证书录入自学、学历教育授分不规范自学、学历教育授分不规范乱发证书提供白条或假证乱发证书提供白条或假证论文、函授证书录入问题论文、函授证书录入问题 2010年CME学分审验情况介绍问题原因分析问题原因分析l对继续教育各类文件政策不熟悉或理解不够对继续教育各类文件政策不熟悉或理解不够l管理人员新老交替、未进行上岗培训管理人员新老交替、未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专区 > 教案示例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