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业管理条例》释义.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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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征信业管理条例征信业管理条例释义释义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1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征信活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引导、促进征信业健康发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本条例。【释义】本条是关于条例立法目的的规定。2第一条要点条例条例的立法背景的立法背景条例条例的立法目的的立法目的条例条例出台的作出台的作用3要点一:立法背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4要点一:立法背景买卖、泄露个人信息事件时有发生2012年3.15晚会公安部打击侵犯个人和企业信息活动最近发生的银行泄露个人信息事件5要点一:立法背景征信业存在以下问题:机构规模偏小,服务能力有待提高经营活动缺乏

2、统一遵循的制度规范获取信息难与不当采集和滥用公民、法人信息并存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需要定位及规则监管部门监管缺乏法律依据、市场无序发展6要点二:四个立法目的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规范征信业务7引导、促进征信业健康发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点三:作 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征信业发展水平解决征信业发展无法可依的问题8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征信业务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征征信信业业务务,是指对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统称企业)的信信用用信信息息和个人的信用信息进行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并向信息使用者提供的活动。国家设立的金金融融信信用用信信息息基基础础数数据

3、据库库进行信息的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和对外提供,适用本条例第五章规定。国家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管理理公公共共事事务务职职能能的的组组织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为履行职责进行的企业和个人信息的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和公布,不适用本条例。【释义】本条是关于条例适用范围和调整对象的规定。9 第二条要点征信业务的含义信用信息的范围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适用规定除外规定的理解10要点一:征信业务信息来自第三方 不是自己产生的信息信息为第三方使用 不是自己使用对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处理 不是对所有信息进行处理11征信机构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要点二:信用信息的范围不直接规定禁止采集

4、+限制采集(第十四条)由征信市场决定+信息主体同意(第十三条)12要点三: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国家设立适用征信业务的一般规则特殊性:机构设立、强制报数等13要点四:除外规定的理解政府设立征信机构的适用规定14政府履职产生的信息可以公开适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能公开依法互联互通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从事征信业务及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不得危害国家秘密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个人隐私。【释义】本条是对从事征信业务及相关活动的原则性规定。15第三条要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国家秘密的范围现行法律没有规定,第十四条有禁止采集的规定商业秘密的范围个

5、人隐私的范围16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称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征信业进行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法推进本地区、本行业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培育征信市场,推动征信业发展。【释义】本条是关于征信业监督管理体制的规定。17第四条要点人民银行及其派出机构对征信业监督管理地方政府和国务院其他部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培育征信市场 推动征信业发展18第二章 征信机构 第五条 本条例所称征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依法设立,主要经营征信业务经营征信业务的机构。【释义】本条是对征信机构的界定。19第五条要点

6、征信机构是依法设立的机构 公司法+条例+征信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过程中)征信机构主要经营征信业务征信机构是公司制的组织方式20第二章 征信机构 第六条 设立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设立条件设立条件和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批准:(一)主要股东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二)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三)有符合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保障信息安全的设施、设备和制度、措施;(四)拟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任职条件;(五)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释义】本条是关于经

7、营个人征信业务征信机构的设立条件的规定。21第六条要点个人机构实行审批制管理个人机构的设立条件22个人征信机构设定条件主要股东资格要求(信誉良好,近3年无违法违规记录)注册资本的要求(5000万元)保障信息安全的要求(信息系统安全等级2级以上)高管人员的要求(第八条规定)审慎性条件(依据有利于征信业公平竞争、健康发展审批,从严审批)23第二章 征信机构 第七条 申请设立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应当向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和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的材料材料。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60日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

8、决定。决定批准的,颁发个人征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经批准设立的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凭个人征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未经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不得经营个人征信业务。【释义】本条是关于申请设立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的程序规定。24第七条要点申请材料(征信机构管理办法要求12项,申请表、可行性报告、章程、验资证明等)审批时限(60日)个人征信业务许可证(征信机构管理办法3年有效期,妥善保管)未经批准,不得从事个人征信业务25 个人征信业务审批流程递交申请合格受理 审查 批准颁发许可证26不合格补充材料不批准书面说明

9、理由重新申请第二章 征信机构 第八条 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的董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熟悉与征信相关的法律法规,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征信业从业经验和管理能力,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并取得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任职资格任职资格。【释义】本条是关于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27第八条要点董监高任职资格要求一定征信业从业经验(征信管理机构办法规定征信工作3年以上、金融法律经济会计5年以上)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取得任职资格(通过任职资格考试)28第二章 征信机构 第九条 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合

10、并或者分立、变更注册资本、变更出资额占公司资本总额5%以上或者持股占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的,应当经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批准。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变更名称的,应当向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备案备案。【释义】本条是关于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重大事项变更的规定。29第九条要点重大事项变更审批设立分支机构合并、分立变更注册资本变更主要股东变更名称备案30第二章 征信机构 第十条 设立经营企业征信业务企业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法规定的设立条件,并自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之日起3030日日内向所在地的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办理备案备案,并提交下列材

11、料:(一)营业执照;(二)股权结构、组织机构说明;(三)业务范围、业务规则、业务系统的基本情况;(四)信息安全和风险防范措施。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原备案机构办理变更备案。【释义】本条是对设立经营企业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备案的规定。31第十条要点企业征信机构实行备案管理备案机构(征信机构管理办法规定,总部、分行、营管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备案材料(征信机构管理办法规定,备案表、营业执照复印件、股权结构、组织机构、安全防范措施、业务范围情况、业务系统基本情况等)32第二章 征信机构 第十一条 征信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报告报告上一年度开展征信业

12、务的情况。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告公告经营个人征信业务和企业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名单,并及时更新。【释义】本条是关于征信机构报告义务和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公告责任的规定。33第十一条要点定期报告(按年度上报上一年开展情况)报告内容(信息采集情况、对外提供情况、异议处理情况以及系统建设情况等)对外公告(征信机构名单)公告频率(及时更新)34第二章 征信机构 第十二条 征信机构解散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破产的,应当向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报告,并按照下列方式处处理信息数据库理信息数据库:(一)与其他征信机构约定并经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同意,转让给其他征信机构;(二)不能按照前

13、项规定转让的,移交给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征信机构;(三)不能按照前两项规定转让、移交的,在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销毁。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解散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还应当在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介上媒介上公告公告,并将个人征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交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注销注销。【释义】本条是关于征信机构解散或者破产的规定。35第十二条要点处理的目的 最大限度利用信用信息、保护信息主体权益三种处理方式转让给其他征信机构移交给其他征信机构销毁36第三章 征信业务规则 第十三条 采集个人信息应当经信息主体本本人同意人同意,未经本人同意不得采集。但是,依照法律、行政法

14、规规定公开的信息除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履行履行职务相关的信息职务相关的信息,不作为个人信息。【释义】本条是关于采集个人信息基本原则的规定。37第十三条要点采集个人信息需经信息主体同意符合国际惯例最大程度保护信息主体权利,防止信息被滥用高管人员履职信息不作为个人信息采集和对外提供不需经同意限定为履职信息3839第三章 征信业务规则 第十四条 禁止禁止征信机构采集个人的宗教信仰、基因、指纹、血型、疾病和病史信息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采集的其他个人信息。征信机构不得采集不得采集个人的收入、存款、有价证券、商业保险、不动产的信息和纳税数额信息。但是,征信机构明确告知信息主体提供该

15、信息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并取得其书面同意的除外。【释义】本条明确了禁止和限制采集的个人信息的范围。40第十四条要点禁止采集的信息与个人信用无关的隐私信息绝对禁止采集限制采集的信息财产信息告知不利后果后可采集41第三章 征信业务规则 第十五条 信息提供者向征信机构提供个人不良信息不良信息,应当事先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但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开的不良信息除外。【释义】本条是关于信息提供者提供个人不良信息时的告知义务的规定。42第十五条要点提前告知的意义信息主体及时了解自身信息减少异议督促信息主体及时还款事先告知产生后、报送前因信息主体地址变更而未及时更新,没有收到告知不违反本条规定4344案例

16、 2012年4月20日,客户孙女士提出异议,称为帮朋友完成发卡任务,办理光大银行信用卡,并通过电话激活,后一直未使用该卡,前几天办理贷款时发现有透支,并且拖欠5个月,孙女士表示从未收到任何催缴通知。经光大银行核查,该行每月都向客户邮寄对账单,但因孙女士通信地址发生变化,导致未收到。在本案中,因为信息主体的地址发生变更,导致未收到通知,不应视为商业银行未履行通知义务。45第三章 征信业务规则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 5年年;超过;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年的,应当予以删除删除

17、。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释义】本条是关于个人不良信息保存期限以及信息主体对不良信息予以说明,并被记载的规定。46第十六条要点保存期限的设定 符合国际惯例、低于国外保存期限5年期限的起算 行为或事件终止之日起计算删除的含义 不保留信息主体可以添加说明47第三章 征信业务规则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信息主体可以向征信机构信息主体可以向征信机构查询自身信息。个人信息主体有权每年查询自身信息。个人信息主体有权每年两次免费两次免费获取本人的信用报告。获取本人的信用报告。【释义】

18、本条是关于信息主体知情权及其实现的规定。48第十七条要点信息主体的知情权两次以外收费社会征信机构,自行确定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发改委确定信用报告的内容 基本信息、交易信息、社会管理信息、查询记录等49第三章 征信业务规则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向征信机构查询个人信息向征信机构查询个人信息的,应当取得信息主体本人的的,应当取得信息主体本人的书面同意并约定用书面同意并约定用途途。但是,法律规定可以不经同意查询的除外。但是,法律规定可以不经同意查询的除外。征信机构不得违反前款规定提供个人征信机构不得违反前款规定提供个人信息。信息。【释义】本条规定了信息使用者查询个人信息和征信机构提供个人信息时应当遵

19、守的义务。50第十八条要点约定用途的范围 不得超出业务办理的需要征信机构的义务 不得违反规定提供个人信息51第三章 征信业务规则 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采用信息使用者采用格式合同条款格式合同条款取得个人信息主体取得个人信息主体同意的,应当在合同中作出足以引起信息主体注同意的,应当在合同中作出足以引起信息主体注意的提示,并按照信息主体的要求作出明确说明。意的提示,并按照信息主体的要求作出明确说明。【释义】本条是对在征信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时所作的规定。52第十九条要点格式合同条款的设定 足以引起信息主体的注意明确说明 解释报送理由,约定的用途等

20、53第三章 征信业务规则 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信息使用者应当按照与个信息使用者应当按照与个人信息主体人信息主体约定的用途约定的用途使用个人信息,使用个人信息,不得不得用作用作约定以外的用途,约定以外的用途,不得不得未经个人信息主体同意向未经个人信息主体同意向第三方提供。第三方提供。【释义】本条是关于信息使用者使用个人信息时所负义务的规定。54第二十条要点按约定用途使用 不能超出用途使用向第三方提供的限制 需经信息主体同意55案例 平安银行代理查询案件 平安银行天津分行代理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并提供给平安融资担保(天津)有限公司及深圳市信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福清市分公司(同为平安集团子公司)。经查,深

21、圳市信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福清市分公司获取个人信用报告并已发放贷款29笔,由平安融资担保(天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贷款均要求申请人提供授权书,授权平安银行天津分行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并声明用于担保目的。2012年4月25日9月19日期间,平安银行总行使用平安银行天津分行查询用户和平安银行总行查询用户,为平安集团旗下子公司信安公司代理查询个人信用报告11982笔。56第三章 征信业务规则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征信机构可以通过信征信机构可以通过信息主体、企业交易对方、行业协会提供信息,息主体、企业交易对方、行业协会提供信息,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已公开信息已公开信息,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依法依

22、法公布公布的判决、裁定等渠道,采集的判决、裁定等渠道,采集企业信息企业信息。征信机构不得采集法律、行政法征信机构不得采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采集的企业信息。规禁止采集的企业信息。【释义】本条是关于企业征信业务规则的规定。57第二十一条要点采集企业信息的途径 多种渠道采集企业信息的方式 不需企业同意对外提供企业信息的方式 不需企业同意对企业信息的限制 不得采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采集的信息58第三章 征信业务规则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征信机构应当按照国务征信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建立健全和严格执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行保障信息安全保障信息安全的规章制度

23、,并采取有效技术措施的规章制度,并采取有效技术措施保障信息安全。保障信息安全。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应当对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应当对其其工作人员查询工作人员查询个人信息的个人信息的权限和程序权限和程序作出明确规作出明确规定,对工作人员查询个人信息的情况进行登记,如定,对工作人员查询个人信息的情况进行登记,如实记载查询工作人员的姓名,查询的时间、内容及实记载查询工作人员的姓名,查询的时间、内容及用途。工作人员不得违反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查询信用途。工作人员不得违反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查询信息,不得泄露工作中获取的信息。息,不得泄露工作中获取的信息。【释义】本条是关于征信机构保障信息安全义务的规

24、定。59第二十二条要点信息安全的保障要求建立信息安全的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技术措施保障信息安全征信机构内部查询个人信息的限制规定查询权限和程序记载查询人员姓名、查询时间及内容和用途60第三章 征信业务规则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征信机构应当采取征信机构应当采取合理措合理措施施,保障其对外提供信息的,保障其对外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准确性。征信机构提供的信息供信息使用者征信机构提供的信息供信息使用者参参考考。【释义】本条是关于征信机构保障信息准确性的规定。61第二十三条要点保障信息准确的义务不承担保证准确义务采取有效措施信息的作用供信息使用者参考62第三章 征信业务规则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征信机构在中

25、国境内采征信机构在中国境内采集的信息的整理、保存和加工,应当在中国集的信息的整理、保存和加工,应当在中国境内境内进行。进行。征信机构向征信机构向境外境外组织或者个人提供信组织或者个人提供信息,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征信业监息,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释义】本条是关于信息跨境流动的规定。63第二十四条要点服务器设置在境内对外提供信息的限制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部门规定符合国际对信息跨境流动的规定64第四章 异议和投诉 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提供的信

26、息存在错误、遗漏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收到异议,应当按照国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收到异议,应当按照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对相关信息作出存在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对相关信息作出存在异议的标异议的标注注,自收到异议之日起,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020日日内进行核查和处理,并将结果内进行核查和处理,并将结果书面书面答复答复异议人。异议人。经核查,确认相关信息确有错误、遗漏的,信息经核查,确认相关信息确有错误、遗漏的,信息提供者、征信机构应当予以提供者、征信机构应当予以更正更正;

27、确认不存在错误、遗漏的,;确认不存在错误、遗漏的,应当取消异议标注;经核查仍不能确认的,对核查情况和异议应当取消异议标注;经核查仍不能确认的,对核查情况和异议内容应当内容应当予以记载予以记载。【释义】本条是关于异议处理程序的规定。65第二十五条要点异议申请(征信机构、信息提供者)存在异议的标注核查处理(20日)有错误、遗漏的更正无错误、遗漏的取消标注不能确认的,对核查情况和意义内容予以记载66案例 2011年10月17日,纪某到吉林村镇银行,对其2008年在该行办理的个人信用贷款存在逾期记录提出异议,信用报告中显示26此未及时还款情况,纪某称其每次都按时还款。经吉林村镇银行核查,证实纪某异议属

28、实,错误系由系统升级改造时技术原因导致,吉林村镇银行改正后重新上报数据,并对涉及的300余名客户的同类错误进行了纠正。67第四章 异议和投诉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信息主体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认为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或者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所在地的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派出可以向所在地的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机构投诉投诉。受理投诉的机构应当及时进行核查受理投诉的机构应当及时进行核查和处理,并在和处理,并在3030日日内书面答复投诉人。内书面答复投诉人。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

29、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直接供者、信息使用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向人民法院起诉起诉。【释义】本条是关于信息主体权益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的规定。68第二十六条要点认为侵害自身合法权益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投诉的条件接受投诉的部门30日起诉投诉的处理时限69案 例 2010年5月2日,长春中心支行受理客户周某等九人投诉。案由是中国银行长春市某支行与某房地产公司合作办理按揭贷款业务,后因手续不齐备被政府部门责令停工,借款人出现逾期。后周某等九人以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由房地产公司承担按揭贷款为目的,起诉房地产公司和中国银行,法院判决解除合同,按揭贷款本金和利息由房地产公司承担。周末等人去他行

30、贷款发现信用报告有不良记录,去中行异议,中行以法院未判决其修改信用报告,拒绝修改周某等人的信用报告。后投诉到长春中支。70第五章 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国家设立国家设立金融信用信息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防范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业发展基础数据库,为防范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业发展提供相关信息服务。提供相关信息服务。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由专业运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由专业运行机构机构建设、运行和维护建设、运行和维护。该运行机构。该运行机构不以营利为不以营利为目的目的,由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管理。,由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管理。【释义】本条是关于金融信用信息基

31、础数据库定位的规定。71第二十七条要点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法律地位防范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业发展专业运行机构建设和运行专业运行机构与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的关系监管和被监管72第五章 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库接收接收从事信贷业务的机构按照规定提供的从事信贷业务的机构按照规定提供的信贷信贷信息信息。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信息主体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信息主体和取得信息主体和取得信息主体本人书面同意本人书面同意的信息使用者提供的信息使用者提供查询服务。国家机关可以查询服务。国家机关可以依法依法查询金融信用信息查询金融信用信息

32、基础数据库的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信息。【释义】本条是关于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所收集的信息类型、来源和信息提供方式的规定。73第二十八条要点接收信息的范围从事信贷业务的机构提供的信贷信息提供信息的范围和方式信息主体和取得信息主体书面同意的信息使用者国家机关依法查询74第五章 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 从事信贷业务的机构应从事信贷业务的机构应当当按照规定按照规定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信贷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信贷信息。信息。从事信贷业务的机构向金融信用信息从事信贷业务的机构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或者其他主体提供信贷信息,应当基础数据库或者其他主体提供信贷信息,应当

33、事事先取得先取得信息主体的书面同意,并适用本条例关于信息主体的书面同意,并适用本条例关于信息提供者的规定。信息提供者的规定。【释义】本条是关于提供信贷信息的义务和提供程序的规定。75第二十九条要点强制报送数据从事信贷业务的机构提供信息的方式取得信息主体同意企业和个人都需同意76第五章 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第三十条第三十条 不从事信贷业务不从事信贷业务的金融的金融机构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查询信机构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查询信用信息以及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接收其提用信息以及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接收其提供的信用信息的供的信用信息的具体办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征信业监,由国务院

34、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制定依法制定。【释义】本条是关于不从事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查询信用信息的规定。77第三十条要点保险、证券信息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规定 由监管部门共同制定78第五章 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 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可以按照库运行机构可以按照补偿成本补偿成本原则收取查询服务原则收取查询服务费用,收费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规定。费用,收费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规定。【释义】本条是关于征信中心提供信贷信用信息查询服务的收费原

35、则和收费标准的规定。79第三十一条要点收费标准补偿成本发改委确定80第五章 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 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适用于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适用于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释义】本条是关于特殊条款适用的规定。81第三十二条要点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与社会征信机构的同样适用规定十四条:禁止采集个人隐私信息,限制采集财产信息十六条: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十七条:每年免费查

36、询两次十八条:查询信息应约定用途 二十二条:保障信息安全二十三条:保障信息准确性二十四条:限制向境外提供二十五、二十六条:异议和投诉82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 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及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履行对其派出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履行对征信业征信业和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运行机构的监督管理职的监督管理职责,可以采取下列监督检查责,可以采取下列监督检查措施措施:(一)进入征信机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一)进入征信机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对向金融信

37、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库运行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对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或者查询信息的机构遵守本条例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提供或者查询信息的机构遵守本条例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二)询问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二)询问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对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事项作出说明;和个人,要求其对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事项作出说明;(三)查阅、复制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文件、(三)查阅、复制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文件、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销毁、隐匿或者篡改的文件、资料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销毁、隐匿或者篡改的文件、资料予以封存;予以封存;83第六章 监督管理 (四)检查相关信息系统。

38、进行现场检查或者调查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合法证件和检查、调查通知书。被检查、调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不得隐瞒、拒绝和阻碍。【释义】本条是关于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督检查措施和程序的规定。84第三十三条要点监督管理措施现场检查询问当事人和有关单位和个人查询、复制有关资料,封存有关资料检查信息系统依法行政不得少于2人出示合法证件和检查、调查通知书85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 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征信机构信机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向金融信用、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或者

39、查询信息提供或者查询信息的机构发生重的机构发生重大大信息泄露信息泄露等事件的,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等事件的,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采取门可以采取临时接管临时接管相关信息系统等必要措施,相关信息系统等必要措施,避免损害扩大。避免损害扩大。【释义】本条是关于在发生重大信息泄露事件时对信息系统进行接管和采取其他应急处置措施的规定。86第三十四条要点个人征信机构(不包括企业征信机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或者查询信息的机构重大信息泄露临时接管避免损害扩大接管机构的范围接管条件87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 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

40、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的派出机构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对在工作中知悉的对在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国家秘密和和信息主体的信息信息主体的信息,应当依法保密。,应当依法保密。【释义】本条是关于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工作人员保密义务的规定。88第三十五条要点保密的义务l保守国家秘密l保守信息主体的信息89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 未经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未经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批准,擅自设立经营擅自设立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或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或者者从事从事个人征信业务活动的,由国务院征信业监个人征信业务活动的,由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予以督管理部门予以取缔,

41、没收违法所得,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万元以上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责任。【释义】本条是关于擅自设立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或者从事个人征信业务活动的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的规定。90 第三十六条要点违法主体 非法机构和个人违法行为 未经审批设立机构或从事个人征信业务法律责任 取缔、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刑事责任91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七条 经营经营个人征信业务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的征信机构违反本条例第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由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九条规定的,由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

42、责令限期改正,对单位处单位处2万元以上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万元以下的罚款。经营企业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经营企业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未按照本条例第十条规定办未按照本条例第十条规定办理备案的,由其所在地的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理备案的,由其所在地的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释义】本条是关于征信机构相关事项变更时未按规定履行批准和备案要求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43、92 第三十七条要点违法主体 个人征信机构、企业征信机构违法情形重大事项变更未审批、变更名称未备案企业征信机构未备案法律责任 责令改正、罚款93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八条 征信机构征信机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数据库运行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运行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对单位处对单位处5 5万元以上万元以上50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

44、1万元以上万元以上1010万元以下的罚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信息主体造成损失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信息主体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窃取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获取信息;(一)窃取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获取信息;(二)采集禁止采集的个人信息或者未经同意采(二)采集禁止采集的个人信息或者未经同意采集个人信息;集个人信息;(三)违法提供或者出售信息;(三)违法提供或者出售信息;(四)因过失泄露信息;(四)因过失泄露信息;94第七章 法律责任 (五)逾期不删除个人不良信息;(五)逾期

45、不删除个人不良信息;(六)未按照规定对异议信息进行核查和处理;(六)未按照规定对异议信息进行核查和处理;(七)拒绝、阻碍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或者(七)拒绝、阻碍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检查、调查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其派出机构检查、调查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八)违反征信业务规则,侵害信息主体合法权益(八)违反征信业务规则,侵害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其他行为。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有前款所列行为之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一,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

46、吊销其个人征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部门吊销其个人征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释义】本条明确了征信机构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运行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义务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95第三十八条要点违法主体征信机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违法情形(八种)法律责任行政责任:责令改正、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民事责任刑事责任96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九条 征信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征信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未按按照规定照规定报告报告其上一年度开展其上一年度开展征信业务情况征信业务情况的,由的,由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责令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

47、不改正的,对单位处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万元以下的罚款。【释义】本条是关于征信机构未能按规定报告上年度业务情况的法律责任的规定。97第三十九条要点违法主体征信机构 个人征信机构和企业征信机构违法情形 未按照规定报送上一年度开展征信业务的情况法律责任 责令改正、罚款98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或者查提供或者查询询信息的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或者

48、其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信息主体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法提供或者出售信息;(二)因过失泄露信息;(三)未经同意查询个人或者企业的信贷信息;99第七章 法律责任 (四)未按照规定处理异议或者对确有错误、遗漏的信息不予更正;(五)拒绝、阻碍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检查、调查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文件、资料。【释义】本条是关于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或者查询信息的机构的法律责任。100第四十条要点违法主体

49、 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或者查询信息的机构违法情形(5种)法律责任行政责任:责令改正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民事责任刑事责任101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一条 信息提供者信息提供者违反本条例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向征信机构向征信机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提供非依非依法公开法公开的个人不良信息,的个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信息主体本人,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国务院征人,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对单位处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对单位处2万元万元以上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万元

50、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1万元以上万元以上5万万元以下的罚款。元以下的罚款。【释义】本条是关于提供未依法公开个人信息时不履行告知义务的法律责任的规定。102第四十一条要点违法主体 信息提供者违法情形 报送个人不良信息,未提前告知,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结果法律责任 罚款103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二条 信息使用者违反本条例规定,信息使用者违反本条例规定,未按未按照与个人信息主体照与个人信息主体约定的用途使用约定的用途使用个人信息或者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未经个人信息主体个人信息主体同意同意向向第三方提供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情节严重个人信息,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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