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劳动保障知识竞赛题库及答案(共190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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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劳动保障知识竞赛精选题库及答案(共190 题)1、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V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 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对企业的缴费基数是如何规定的?答:企业缴费基数原则上为本单位上一年度工资总额,如果工资总额 低于全部参保职工个人缴费工资之和的,以全部参保职工个人缴费 工资之和作为缴费基数。2、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v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 度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从何时起企业的缴费比例为20%?答: 2005年1月日。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V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 度 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职工在职期间死亡,其个人帐户储存 额的哪部分可以一次性支付给死者的

2、法定继承人?答:个人帐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部分的本金和利息可以一次性支付给 死者的法定继承人。4、医疗保险基金的特点是什么?答:1.强制性。通过法律或法规的形式,规定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范 围、对象、比例和周期等,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的手段强制执行。2.共济互助性。医疗保险基金来源于社会上不同性质的用人单位和个 人的分散资金,而只用于少数参保人员患病时进行诊断治疗的费用 偿付,因而具有共济性。3.公益福利性。在医疗保险基金征集上,职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 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 不得超过6个月。45、什么是竞业限制?答:根据劳动合同

3、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竞业限制 是指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掌握本单位商业秘密和 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劳动者约定,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 止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 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开业生产 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 定的, 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46、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要求与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是否必须与其签订无固定期 限劳动合同?答: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当劳动者符合劳 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4、续订劳动合同时,如果劳动者向用 人单位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得拒绝。47、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是否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答: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 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地方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为 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10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 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48、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如何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答: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下列标 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1

5、)安排劳动者延 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 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 资报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 的工资报酬。49、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哪几种情况?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三种, 即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50、非全日制用工如何支付劳动报酬?答:非全日制用工按小时计酬的,其支付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 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其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51、如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书面通知

6、劳动者订立书面劳 动合同,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如何处理劳动 关系?答: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 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11 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 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 酬。52、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 同的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如何处理劳动关系?答: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支付两倍 工资的同时还负有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义务。如劳动者本人拒绝补订 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

7、止劳动关系,但需 为此支付终止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53、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 间,应当从何时起算?答: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的规定,“连续工作满十年” 的起始时间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且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 工作年限。54、最低工资标准的适用范围是什么?答: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 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 55、甘肃省最低工资标准分为几类地区类别?每一类别现行标准是 多少?答:共分4类地区:一类地区620元/月、二类地区

8、580元/月、 三类地区540元/月、四类地区500元/月。1256、劳动争议仲裁受理范围是什么?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 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1、因确认劳动 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法:1、因确认劳动 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 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 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57、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

9、三人,不能申请参加仲裁活动。(错可以申请)58、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应如何处理?答:可以缺席裁决。59、申请劳动争议的时效是多长时间?从何时算起?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 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 应当知道其权利被 侵害之日起计算。60、什么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因支付 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 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 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

10、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1361、哪些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下列 劳动争议,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 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 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2、因执行 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62、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怎么办?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五十条 规定,劳动者对终局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 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当事人对以上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

11、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63、劳动争议的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不一致时,应向 哪里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 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 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 员会管辖。64、处理劳动争议的时限是多长时间?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仲裁 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12、受理仲裁申请之日14起四十五日内结 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 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65、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多少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答:5日内。65、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共同当事人是谁?答: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66、从事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主要有哪四支队伍?答:管理人员、考评人员、质量督导人员、专家队伍。67、职业资格证书按照等级分为哪五级?答: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

13、68、职业技能鉴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答:职业技能、相关知识和职业道德三个方面。69、企业从职工工资总额中提取职业教育经费,具体比例是多少?答: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70、甘肃省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实施方案的任务期限到什么时间?答:20092010年,2年左右时间。71、在特别职业培训计划中提到,要对农村“两后生”进行培训, 农村“两后生”具体指什么?15答:指农村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未能继续升学的人员。集体必答题72、职业技能鉴定的三大体系是什么?答:政策保障体系、鉴定运行体系和质量保障体系。73、职业技能鉴定操作技能试题由哪三部;组成?答:考核准备通知单、考核试卷和考核评分纪录表三

14、部分组成。74、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三个特点是什么?答:一是以新职业为主,突出了实验性。二是以质量为核心,强调示 范性。三是以发展为目标,实现开拓性。75、全国统一鉴定工作“五统一”原则是什么?答:统一标准、统一教材、统一命题、统一考务管理、统一证书核发。76、什么是创业培训?答:创业培训是对具有创业愿望和相应条件的人员所进行的开办中小 企业或自谋职业所必备的基础知识和必备能力的培训I,使受训者掌握 基本的创业理论和方法。77、职业技能鉴定采取哪些具体方式?答:职业技能鉴定分为知识要求考试(含职业道德)和操作技能考核 两部分。知识要求考试一般采用笔试,技能要求考核一般采用现场 操作加

15、工典型工件、生产作业项目、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计分一 般采用百分制,两部分成绩都在60分以上为合格。78、关于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2006年省委办发68号文件中, 提出的我省十一五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具体目标是什么?答:到“十一五”期间,全省新培养技师和高级技师1.2万人,使16 技师高级技师总数达到2万人,占技术工人总数的2%;我省高级 技能水平以上的高 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20%以上。79、职业资格证书与学历证书的区别是什么?答: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 求,反映了劳动者为适应职业劳动需要而运用特定的知识、技术和技 能的能力。与学历文凭不同,学历文

16、凭主要反映学生学习的经历,是 文化理论知识水平的证明。80、个人如何申请参加培训?答:就业再就业和创业培训实行属地化管理。个人可直接到所在地劳 动保障部门指定的定点培训机构报名,提交相关有效证件(如:身份 证、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等)正本或复印件,经审查登记后,按 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就业再就业或创业培训。81、职业培训机构主要包括哪些?答:职业培训机构主要包括: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民办职业培 训机构、中外合作办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机构。8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施行的时间?答: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83、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几人?答:不得少于 2人。8

17、4、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行为应如何处 理?答: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行为,由劳动保障17 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 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 赔偿金。85、用人单位安排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夜班劳动或者延长其工 作时间或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少于90天的,应如何处理?答: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 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86、劳动保障监察应当遵循哪些原则?答:劳动保障监察遵循公正、公开、高效、便民的原则。实施劳动保 障监察,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

18、合,接受社会监督。87、用人单位无理抗拒、阻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的,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答: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 以下的罚款。89、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 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答: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 以下的罚款。90、在哪些情形下劳动保障监察员应当回避?答:劳动保障监察员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当回避:本人是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的;本人 或其近亲属与承办查处的案件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因其他原因可18能影响案

19、件公正处理的。91、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劳动保障监察管辖有关事项 的通知(甘政办发2007 170号)规定,对中外合资、中外合 作、外商独资企业由哪一级的劳动保障部门实施监察? 答:由企业所在的市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实施监察。9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行为的调查处理期限?答: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 行为的调查处理,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 复杂的,经劳动保 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9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时有权采取哪些措施? 答: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实施劳动保障监

20、察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1) 进入用人单位的劳动场所进行检查;就调查、检查事项询问有关人 员;(3)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与调查、检查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做出解释和说明,必要时可以发出调查询问通知书;(4)采取记录、录音、 录像、照相或者复制等方式收集有关情况和资料;委托会计师事务 所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审计;法律、 法规规定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采取的其他调查、检查措施。94、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劳动保障监察管辖有关事项 的通知(甘政办发2007 170号)规定,省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市(州)管辖的范围分别是哪些? 工个人也适当负担,这样既有利于增强费用意识,实行

21、自我控制,又 体现了医疗保险的公益性,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国家或企业为职工 缴纳大部分的医疗保险费,使医疗保险基金的福利性也得到了体现。 5、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基本 疗保险基金的银行计息办法是什么?答:省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中央在甘、省属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含19答: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银行计息办法:当年筹集的部分,按活期存 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的基金本息,按3个月期整存整取银行存款 利率计息;存入社会保障财政专户的沉淀资金,比照3年期零存整取 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并不低于该档次利率水平。6、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主要任务可以概括为哪几个方面?答:可以概括为六个方面:1.

22、计划;2.筹资;3.服务;4.付费;5.监 控;6.管理。7、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的医疗服务协议应明确双 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主要包括哪几方面的内容?答: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1.服务人群、范围、内容和质量;2. 医疗费用结算办法;3.医疗费用支付标准;4.医疗费用审核与控制。 8、生育保险基金支付项目有哪些?答: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项目有:1.女职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 定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2.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9、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管理规定,征集基本医疗保险 费时,逾期不缴纳者,除责其补缴

23、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 所属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和分支机构);其批准设立的职业介绍机 构、职业技能 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和省直部门的国家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劳动用工行为的实施监察。市级劳动保障 监察机构对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 资企业;其批准设立的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 能考核鉴定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外埠驻甘用人单位和市直部门 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劳动用工行为的实施监察。95、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受理举报的条件是什么?答: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举报应当依法受理:(1)、 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

24、2)、有明确的被举报 单位;(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范围并由受理举报的劳动保障监察机 构管辖。如不属于受理举报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管辖,在征得举报 人同意的情况下,可移送有管辖权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查处。鼓励举 报人进行实名举报。96、劳动保障监察对象包括哪些?答:劳动保障监察对象包括:(1)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 户;(2)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4)无营业执照或者已被依 法吊销营业执照,有劳动用工行为的非法用工单位。97、劳动保障监察的主要方式有哪些?答:劳动保障监察的主要方式有:日常巡视检查,审查用人单位按照 要求报

25、送的书面材料,专项检查以及接受举报投诉等形式进行。2098、社会保障主要包括哪些内容,其中核心部分是什么?答: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和社会互助 等内容,其中核心部分是社会保险。99、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哪些项目?答: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5个项目。1。、社会保险具有哪些特征?答: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共济性 和普遍性的特征。101、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总目标是什么?答:建立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 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10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哪些企业、单位及其职工, 都必须依法参加基本养老

26、保险?答: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和其他城镇 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都必须依法参 加基本养老保险。103、我省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从业人员最早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 老保险是什么时间?答:1996年1月1日。104、我国是何时发布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的决定的?答:1997年7月。21105、企业职工在同一统筹范围内流动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如 何操作?答:只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档案,不转移基金。106、目前我国社会保险基金是怎样管理的?答:收支两条线管理。107、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基金采取的什么筹资方式?答:部分积累 方

27、式。108、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职工年缴费工资基数一般 以什么为准?答:本人上年度平均工资。109、我省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各种灵活方式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是多少?答:20%。110、社会保险费可以由哪些部门征收?我省目前基本养老保险费是由哪个部门征收?答:税务机关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我省目前基本养老保险费由税务 机关征收。111、目前,企业及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分别是多少?答: 分别是20%、8%o112、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是我国企 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过程中的重要文件之一,请问是在哪一年颁 布的?答:1991年。113、参保人员死亡后

28、,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是如何继承的?22 答:其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114、国有企业职工在什么时间之前的连续工龄退休时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对待?答:在实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前(在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 账户前)可以计算的连续工龄,退休时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对待。115、为保障退休、退职人员的基本生活,我省规定的退休、退职人 员基本养老金最低保障线分别是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多少?答: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不低于90%,退职人员不低于80%o116、军队转业、复员人员进入城镇企业工作,其军龄是否可以视同社会保险缴费年限?答:可以视同。117、国家规定企业职工正常退休

29、年龄分别是年满多少岁?答:男职工年满60岁、女干部(管理技术岗位)年满55岁、女工人年满(生产操作岗位)50岁。118、养老保险的概念是什么?答:养老保险是指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从政府和社会得到 一定的经济补偿、物质帮助和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119 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建立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模式是什么?答: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120、在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财产保险、生育保险中,不属于社会保险的是哪一项?答:财产保险。121、我国建立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包括了哪几个层次?23答: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职工个人储蓄 性养老保险。122、企业缴纳的基

30、本养老保险费应该怎样列支?答:在税前列支。123、对于离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的基本养老金和统筹项目外的养老 金的发放,国家是怎样规定的?答:对基本养老金计发标准要认真进行清理,凡属国家规定统筹项目 内的基本养老金,必须保证按时足额发放;统筹项目外的,应由企业 根据效益情况自行确定。124、统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个人缴费年限 累计满15年以上的人员,其基本养老金包括几项?具体名称叫什 么?答:包括两项。月基础养老金、月个人账户养老金。125、目前参保人员在档案记载与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 以哪个出生时间为准办理退休?答:以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126、按照目前国家

31、有关规定企业职工办理提前退休,应该由哪一级劳动 保障部门审批?答:应该由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审批。127、什么是社会保险?答: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的资源,保证 无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各种意外灾害的公民能够维持生存,保障劳 动者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时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同时 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增进公共福利水平提高国民生活质量o24128、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根据国家哪几个部共同下达的指令和确定 的方式拨出资金?答:根据国家财政部和劳动保障部共同下达的指令和确定的方式拨出 资金。129、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时,在哪里进行登记管理?答:在属 地进行登记管理。13

32、0、目前,全世界约有多少个国家建立了各种形式的社会保险制 度? 答:约160多个。13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水平和什么相适应?答:社会承受能力。132、具备哪三项条件的企业,可以建立企业年金?答:一是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二是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三是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133、按照国际惯例,衡量老年型国家的标准是什么?答:60岁以上人口达到10%, 65岁以上人口达到7%即为老年型国家。134、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后参加工作的职工,本人缴费年限不满15年,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如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答:不发给基础养老金,其

33、个人账户储蓄额(本金和利息)一次性支 付给本人,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再发给一个月指数化月平均工资,同时25 终止养老保险关系。135、参保单位和参保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的费率分别是多少? 答:参保单位本单位应参保职工工资总额的2%,参保职工为工资收 入1%。136、参保单位的职工失业时,其在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的什么工龄 视同缴费年限?答: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137、失业人员在省内跨统筹市州转迁失业保险关系后,其享受的失 业保险待遇标准按什么执行?答:按迁入地失业保险待遇执行。138、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符合国家计划生育 规定的,可以申请领取与其失业保险金标准相同的多少个月生育补

34、助 金?答:3个月。139、城镇企业事业单位不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以及缴纳和代扣代缴 失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对 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并按照每有一名受侵害劳动者对单位处以多少元罚款,最高不超过 3万元?答:按照每有一名受侵害劳动者对单位处以1000元罚款。140、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住院治疗的,可以申领几 次住院医疗补助金?答:1次。141、判断正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失业26 人员数量和失业保险基金数额,可以适当调整本行政区域失业保险费 的费率。(错,报经国务院批准)142、判断正误:

35、缴费单位因不可抗拒因素,不能按期办理社会保险 缴费申报的,可以延期办理,但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社 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对)143、判断正误:企业在拍卖、出售或实行租赁时,其欠缴的失业保 险费不得免除,并应在拍卖、出售、租赁协议或合同中明确补缴办法。(对)144、判断正误: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获准开办私营企业、 从事个体经营或者自行组织就业的,凭营业执照及其他有效证明,可 一次性领取其剩余期限失业保险金。(对)145、城镇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失业后,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或就业 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要携带那些证件和资料?答:原用人单位出具

36、的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职 工失业保险手册,本人身份证,免冠照片。146、失业保险基金由哪几部分构成?答:(1)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 费;(2)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3)财政补贴;(4)依法纳入失业 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147、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应同时具备那些条件?答:(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27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 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148、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严重疾病需要住院治疗的失业保险有哪些补助政策?答:未参加医疗保险或已中断医疗保险患严重疾

37、病需要住院治疗的, 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按住院医疗费的70%给予补助,但补助 金额累计不超过本人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总和。149、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是否缴纳医疗保险费?答:不需要150、下岗职工如何参加医疗保险?答:下岗职工重新就业后,随所属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未就业的,可选择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从而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151、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的医疗经费是否单独列帐管理?答:是15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否允许企业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答:允许153、基本医疗保险可支付的医药服务范围有哪些规定?答:基本医疗保

38、险可支付的医药服务范围主要有四个方面的限定: 是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就医和购药,二是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 品目录范围,三是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四是符合基本 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范围。对符合上述规定所发生的医疗费28 用,将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154、大、中、小学生可以参加哪种基本医疗保险?答:城镇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155、如何确定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答: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可以按年度设定,即在一个年度内由统筹 基金给予参保人员最多支付的医疗费用。156、哪些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帐户支付?答:门诊、急诊的费用;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统筹基金起付 标准以下的

39、费用;超过起付标准,按照比例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等。157、职工死亡后其个人帐户如何处理?答:其个人帐户仍有余额的,可作为遗产,由其亲属按继承法规定继 承。158、农民工如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答: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可以和城镇职工一样随用人单位统一参加医疗保险。参保期间,农民工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按 规定支付O159、判断正误:按照国务院规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城镇所有的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 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这就是说,必须参加城镇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单位和职工,既 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也包括城镇

40、各类企业,既包括国有经济也包括非29日加收千分之多少的滞纳金?答:2%0 01。、什么是零就业家庭?答:零就业家庭是指在城镇家庭中所有适龄劳动力成员均处于失业状 态的庭。11、国家鼓励企业增加就业岗位,扶持失业人员和残疾人就业,对 哪些企业和人员依法给予税收优惠?答:(一)吸纳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达到规定要求的企业;(二)失业人员创办的中小企业;(三)安置残疾人员达到规定比例 或者集中使用残疾人的企业;(四)从事个体经营的符合国家规定条 件的失业人员;(五)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六)国务院规定给予 税收优惠的其他企业、人员。1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

41、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哪些服务?答:(一)就业政策法规咨 询;(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 布;(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六)其他就业公共服务。13、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基本职责、目标和任务是什么?答;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以提供就业服务为基本职责,以促进社会就 业为 基本目标,以实施国家就业政策为基本任务。14、就业促进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开展就业服务工作中 有哪些职责?国有经济单位,既包括效益好的企业也包括困难企业。(对)160、判断正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是城镇所有从业人员。

42、(错。是所有非从业人员)161、判断正误: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后,参保人员产生的医药费用由统筹 基金全额包干。(错。参加医疗保险后也不是医药费全包,不符合报销范符合报销范的药品和诊疗项目,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162、我省规定的工伤保险统筹层次是什么?答:我省关于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03131号)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实行市(州、地)级统筹。163、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主体和受理机构分别是什么?答: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主体是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工伤职工的直 系亲属。受理机构是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164、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享受哪些待遇?答: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规定领取

43、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 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65、工伤保险条例是何时颁布、何时实施的?答:2003年4月27日颁布、2004年1月1日实施。166、某企业职工小张在工作中违反操作规程受伤。请问,小张是否应当被认定为工伤?答: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 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是否违反操作规程 不予考虑。30167、目前我国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为省、市、县(区)三级鉴定 委员会。请问,这种说法对吗?答:不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目前我国劳动能力鉴定委员 会分为两级,即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 定委员会。168、根据不同行业的

44、工伤风险程度,将行业划分为哪几类?各类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是多少? 答:划分为三个类别:一类为风险较小行业,二类为风险中等行业, 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基准费率分别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1.0% 2.0%o 169、某酒店厨师,上班时间是下午5点。这天他4点钟提前到达 单位,然后在保安工作室休息。正休息间,突感不适,被同事紧急送 往医院,6小时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请问,该厨师是否应当视同工 伤?答:不能。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 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该厨师既不在工 作时间,也不在工作岗位,也不是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工作,虽 然突发疾病在

45、48小时之内经 抢救无效死亡,但不能视同工伤。170、劳动能力鉴定包括哪两个部分,分别有多少个级别?答:劳动能力鉴定包括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 鉴定两部分。劳动功能障碍分1。个伤残等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 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31 理。171、工伤职工小徐两年前被鉴定为10级,不久前又一次因工受伤, 受伤部位与两年前受伤部位相同o小徐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鉴 定申请,小徐的同事说,这下你要有两个伤残等级了。请问,这种说 法对吗?答:不对。根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GB/T16180-2006)定级原则,受工伤损害的

46、器官原有伤残,其伤残等级的评定 以鉴定时实际的致残结局为依据。因此,小徐此次 鉴定后只能有一个新的伤残等级。172、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达到退休年龄待遇如何 享受?答: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 基金补足差额。173、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 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哪些待遇? 答:用人单位需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174、某工伤职工认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为其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 错误,找到该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但回答说没有问

47、题。请问,该工伤 职工应当如何办?答:提起行政复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或 者其 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可以申请32 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175、李某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给予了较好的赔偿,同时他还 得到了用人单位为其购买的意外伤害险的赔付,于是便与用人单位签 订协议了结此事。请问,他还有权利再提起工伤认定申请吗? 答:有。申请工伤认定,是受事故伤害职工的一项权利。工伤保险 条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可以 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协议“私了”并不 能影响工伤职工的此项权利。176、某企业职工下班后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到朋友家吃饭,饭后驾 驶摩托车回家,途中摔倒受伤。请问,该职工能否被认定为工伤? 答:不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 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所谓“上下班途中”, 应是指从工作地到居住地的直接空间距离。该职工下班后去朋友家 吃饭,再从朋友家回自己家的途中,不能认为是“上下班途中”。177、工伤职工小徐三年前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七级,近一 年感到 受伤部位愈加严重,经治疗后仍无明显好转,小徐能再次申 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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