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招标文件范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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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福建省普通公路工程施工监理 招 标 文 件 范 本 (试行)福建省公路管理局 2013 年 9 月 闽路建15 号 福建省公路管理局关于加强全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意见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漳州开发区交通局: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含“镇镇有干线”,以下同)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建设市场竞争秩序,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安全,现就我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项目的招标投标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 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符合招标规模

2、标准的,必须进行招投标。建设单位不得将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必须按照核准的招标方式和范围开展招标投标工作,并根据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建设单位也可自行办理招标相关事宜。二、合理划分合同标段 招标项目标段的划分应按照有利于项目实施管理,有利于发挥参建单位规模化、专业化优势,有利于控制进度和质量,科学合理划分标段。(一)施工标段的划分应尽可能采用大标段,除独立桥隧、独立小项目外,划分的标段造价不低于 5000 万元或里程长度在 10 公里左右。(二)监理标段的划分原则上应以项目概算建安费 1.5 亿元左右为宜。(三)勘察设计

3、推行以市为单位,按照“一路一工可”一次性打包招标,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可按项目合并招标。三、科学安排施工工期 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积极推进现代工程管理。项目勘察、设计工期原则上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勘察设计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1504 号)、省交通运输厅印发 关于加强公路工程勘察设计管理的规定的通知(闽交建 200728 号)执行;项目的实施建设计划要严格按照设计和审批的施工工期并结合实际条件科学制定,不得随意压缩施工工期。四、简化资格审查方式(一)除技术特别复杂的工程外,项目招标原则上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采用“通过”或“不通过”的评审办法,不再对投标人的资格

4、条件进行评分。招标文件中的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应与招标合同段的规模内容相适应,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二)招标人仅需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财务能力、履约能 力和主要人员(施工标为项目经理和总工,监理标为总监、驻地监理(若有)、试验室主任,设计标为项目负责人和分项负责人)的数量、经验、资质等设定强制性资格条件;对其他技术管理人员的数量、资历、经验等及其他施工机械、试验仪器、设备等性能、数量应根据招标项目建设特点提出最低条件要求及违约处罚,但不设定为强制性资格条件。五、强化招标文件编制要求(一)招标文件中应将标准化建设费用以不低于投标价 1%列入第 100 章,该项费用须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监督审批

5、后组织实施,强化集中碎石加工、集中拌合、集中预制等施工标准化建设。同时全面推行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要求施工、监理的招标文件中明确工地试验室标准化相关内容及费用,确保试验检测工作的设备、人员配置落实到位。(二)严格质量安全管理,招标文件应明确质量安全“五项制度”以及施工安全风险评估、领导带班、限时作业、参建单位对派驻机构巡查考核等管理措施,并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的通知(交质监发2012679 号)将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以不低于投标价 1.5%单独列入工程量清单,按规定及时审批支付。(三)充分发挥信用考核的激励和约束作用,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项目的招标文件必须按照省交通

6、运输厅有关信用考核要求,在招标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中设定“企业信用分”和“主要人员信用分”,落实信用奖励(其中普通公路信用考核 AA 级、A 级的从业单位分别可享受中标 3 次、2 次,从业人员可享受中标 1 次;高速公路信 用考核 AA 级、A 级的从业单位在普通公路投标的信用奖励由省交通运输厅另行确定)。招标人应在评标结束后 1 天内及时将信用奖励使用情况上报省交通运输厅及省公路管理局,以便及时更新从业单位及人员中标记录。(四)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严格执行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减轻公路施工企业负担若干意见的通知(闽交建 2012114 号)有关要求,规范各类保证金的收取和返还,原则上除

7、投标、履约、预付款、质量、民工工资等法律明确规定可以收取的保证金外,低价风险等其他保证金不得收取。其中,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或投标总价的 2%,质量保证金不超过合同价的 5%,施工、监理履约保证金分别不超过合同价的 10%、5%。招标文件售价只收取工本费,委托招标代理的费用实行“谁委托谁负责”的原则,不得转嫁给投标单位。(五)招标人应充分考虑水泥、钢材、沥青等主要材料可能产生较大价格波动的因素,根据合理分担风险原则,按照福建省交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交通建设项目主要材料价差调整指导性意见的通知(闽交建2008132 号)确定的风险幅度内风险自担的原则,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材料价差调价机制。

8、六、合理确定评标办法(一)施工招标评标原则上采用合理低价法,技术特别复杂的工程可采用综合评估法。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二)招标人应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投标控制价,投标控制价应以经造价审查部门或有资质中介单位审核后的工程量清 单预算为基础,招标人不得人为压低控制价。投标控制价应于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告知各投标人,为防止投标人通过围标抬高中标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按废标处理。七、规范开标评标工作(一)投标文件推荐采用双信封密封包装,即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分开密封包装。商务技术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对有效投标文件即予以开标,投标报价文件仅对通过商

9、务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报价文件进行开启,开标和评标统一在监督部门现场监督下进行。(二)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应严格设置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妨碍或限制投标人之间的公平竞争、不得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招标文件载明的废标条款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内容具体、清晰、易判断、无争议,不得使用原则性的、模糊的或者容易引起歧义的词句。(三)评标专家应对投标文件进行全面评审,无效标或者废标处理应当由评标专家集体表决并超过三分之二评标专家通过后作出。投标文件所附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人员及履约信誉等证明材料不全等,均应通过澄清、核实的方式进行补正。(四)评标结束后,招标

10、人应及时将评标结果、中标候选单位等报送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并按规定予以公示。八、加强招标监督管理(一)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的招标工作由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各单位应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提高招投标的透明度,强化对项目法人招标文件备案审查,纠正招标文件不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消除评审细则中不公平、不公正因素,并加强对评标 活动的监督,督促落实进入当地交易市场集中交易。(二)严肃查处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故意放弃中标、提交虚假投标资料、挂靠投标、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若存在上述行为的,除由项目建设单位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或保函外,各单位应将其行为上报省交通运输厅,并按照信用考核规定予以

11、直接定级。九、加强标后监管(一)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不得再另行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二)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监督中标人进场履约,并对投入人员、设备与投标承诺不符且拒不改正或有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三)严格施工分包管理,施工单位对拟分包的专项工程及规模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合同签订后应报备建设单位,并应建立健全分包管理制度和台帐,对分包行为实施全过程管理。(四)加强设计变更监管,设计变更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各参建单位应建立设计变更台帐,及时掌握变更费用情况。建设单位每半年应对项目设计变更及审批

12、情况进行汇总报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五)各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613 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 2004 年第 11 号令)等规定受理招投标投诉;招标文件要明确监督机构,简要列出举报投诉受理的条件和方法。原则上,招投标的投诉处理由招标人负责,对在投诉时 效期内的有效投诉,受理部门应及时受理和调查,经调查属实的,依据有关规定处理;对恶意虚假投诉的,按法律法规及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办法进行处理。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研究落实,进一步细化有关招投标的工作措施。我局将加大各地执行情况的督查,并将执行情况列入各地年

13、度绩效考核指标和对建设单位的信用考核内容,确保我省普通公路招投标活动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抄送: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省公路管理局领导,总工室,政策法规处,安全保卫处,监察审计处,建设管理处。福建省公路管理局办公室 2013 年 4 月 22 日印发 1 1 使用说明 一、本招标文件(范本)以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范本(2008 年版)(以下简称“部范本”)为基础,结合我省普通公路招投标有关规定和经验,对“部范本”进行补充、完善和具体化。二、本招标文件(范本)适用于我省普通干线公路(含国省干线和“镇镇有干线”)建设项目,其他普通公路项目可参照执行。采用电子招标的项目可结合电子操作的要求和特

14、点,兼顾使用本招标文件(范本)的格式与要求。三、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可根据项目工程具体性质、特点和实际情况,对本招标文件(范本)部分内容进行必要的补充、修改、完善,但补充、修改、完善的内容应符合我省普通公路招投标有关规定和做法。招标文件补充主要包括招标公告、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须知附件、项目合同专用条款、投标文件格式及合同附件格式等内容。各项内容应根据以下原则编制。(一)招标人应根据实际情况按本招标文件(范本)规定的格式编制招标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公告应与在媒介上发布的公告内容一致。(二)本范本不考虑联合体投标。若同意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招标文件中应根据有关要求修改、完善相关条

15、款。(三)投标须知前附表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填写;投标须知正文是结合我省普通公路实际情况对“部范本”进行补充,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特点以修改表的形式进行补充、完善,若没有特殊需要补充的内容,编制招标文件时应直接引用。2(四)投标须知附件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确定并编入招标文件,但设定的标准和条件应符合我省的相关规定,不得随意提高或改变标准。(五)普通公路施工监理招标评标办法宜采用综合评估法;招标人如采用其他评标办法,可对相关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完善使用。(六)本招标文件(范本)摘录了“部范本”合同通用条款,该部分内容仅供参考,若与“部范本”不一致,应“部范本”为准。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根

16、据项目特点,若需对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可在本招标文件(范本)合同专用条款的基础上进行修改编制项目合同专用条款,若没有特殊需要补充的内容,原则上应直接引用本招标文件(范本)合同专用条款。四、各单位在使用本招标文件(范本)时,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福建省公路管理局,以便进一步修改和完善。3 福建省普通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范本编委会 编 委 会 主 任:王增贤 编委会副主任:蔡 杰 杨肩宇 编 委 会 委 员:卢德仁 梁文希 李正平 丁惠宏 乔 澎 徐苏闽 编 写 人 员:李 浏 林 敏 郑雄英 刘 斌 江培辉 徐 侠 周宇鹏 张 棚 审 查 人 员:曾天粦 洪 青 王添才 1 2 目

17、 录 第 一 卷.2 第一篇 招标公告.3 投标人须知.8 投标人须知正文.15 投标人须知附件.33 第三篇 合同通用条款.66 第四篇 合同专用条款.96 第 二 卷.124 第五篇 监 理 规 范.125 第六篇 工程专用规范.125 第七篇 技 术 规 范.125 第 三 卷.127 第八篇 投标文件格式.128 第九篇 中标通知书格式.170 第十篇 监理合同协议书格式.173 第 四 卷.196 第十二篇 图纸和资料.196 3 第 五 卷 附 件.197 1 2 第 一 卷 3 第一篇 招标公告 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福建省 市 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初步设计已由(批准机关全

18、称)以(文件号)批准,项目建设单位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工程1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 。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起点位于 ,桩号为 ,途经 ,终点位于 ,桩号为 ,主线里程 公里(支线里程 公里)。共设置施工监理合同段 个,为 ,本次对 合同段进行招标。本项目计划施工工期共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为 月(准备阶段 月,施工阶段 月,缺陷责任期阶段 月)。本项目设置 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个,第一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下设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个,第二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下设驻地监理工程师

19、办公室 个,1应在此明确施工监理招标范围,如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工程等。4 施工监理合同段服务内容表 监理 标段 里程桩号 长度(km)所辖施工合同段 主要工程内容 监理工作内容 备注 路基土石方 万m3,路面(路面类型)面积 万 m2,特大桥 m/座,大桥 m/座,中桥 m/座,互 通 处,隧道 m/座,涵洞 道、通 道 处(合同段的路基土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房建等工程的监理工作)2投标人资格要求 2 1凡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 级及以上或 工程专项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

20、有 级及以上普通公路路基及 路面(路面类型)或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经验、业绩及信誉良好的,并在人员、设备、交通工具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的监理单位均可参加投标。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3 投标人可参加本次招标的 个监理合同段投标,但是 5 最多只能中标 个合同段。2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提出投标申请,否则均按废标处理。25 中标候选人不得与所辖施工单位的中标人为同一法人或隶属于同一法人,不得具有投资控股或参股、或互相隶属关系。26 当同一投标人同

21、为施工、监理第一中标候选人时,按照施工、监理依次优先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3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兴趣的投标人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各一份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国务院第 613 号令: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 5 日(第十六条),每日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若不提供图纸,应提供满足投标人编制技术建议书需要的参考资料)售价人民币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本次招标不办理邮购业务。4投标文件的

22、递交 4.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6 踏勘现场时间:年 月 日 时,集中地点:(如有调整,另行通知)。投标预备会时间:年 月 日 时,地点:(如有调整,另行通知)。投标人应自备用于现场踏勘的车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递交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 分,请在该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份递交至(详细地址)。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上发布。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地址:邮编:邮编:电子邮箱:电

23、子邮箱:电话:电话:传真:传真:联 系 人:联 系 人:招 标 人:7 日期:年 月 日 8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说明:1如某栏对本工程不适用,应在相应栏中注明“不适用”。2本表各项应无例外一一填写,除“不适用”外,不得留空白。若某日期暂时无法确定,可先填计划日期。项 目 概 况 具体信息或数据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地 址:邮 编:电 子 信 箱:电 话:传 真:联 系 人:招标代理机构1(若有)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 址:邮 编:电子邮箱:电 话:传 真:联 系 人:项目名称 项 目 名 称:监理机构设置 级监理机构 招标范围及 合同段划分2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分为 个监

24、理合同段。其中:第一监理合同段: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第二监理合同段: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建设单位的管理机构3 9 项 目 概 况 具体信息或数据 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投资组成),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支付本工程的监理费用。10 上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具体信息或数据 2 投标人最多可获得中标资格数量 个 2.2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4.1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 现场考察时间、地点 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 集合地点:(详细地址)5.1 是否召开标前会议 标前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 会议地点:(详细地址)5.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日前 5.3 投标人确

25、认收到补遗书的截止时间 收到补遗书后 24 小时内 6.4 招标人是否设定投标控制价上、下限 是,在 网站(网址)公布,由投标人自行下载;公布的投标控制价不含不可预见费。6.5 招标人是否设定标底4 7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日前 11 10.5 监理服务费是否调整 附加服务费用按合同专用条款 6.2.2款调整,额外服务费用按合同专用条款 6.2.3 款调整,工程概算、预算、施工合同价变化时,监理服务费不调整。11.1 投标保证金形式 银行转账(电汇或现金转账)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 万元5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天(年

26、月 日)16:00前(提前的时间量不限),从投标人注册地基本帐户汇达并解入招标人规定帐户,以到户银行出具的证明为准。招标人开户银行 招标人账户 若采用银行保函,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 本次招标担保不采用银行保函形式 12 投标文件有效期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 日内 13.1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1 份,副本 份 14.3 外层信封书写要求 招标人 邮编:地址:名称:项目第 监理合同段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时 分(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 12 14.4 内层信封书写要求 投标人 邮编:地址:名称:项目第 监理合同段投标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或 项目第 监理合同段投标文件财务建议书 招标人地址及名

27、称:(寄)15.1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截止时间 地点:(详细地址)截止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 15.2 通知推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原定截止时间 日前 18.1 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第一信封(投标文件之 A册商务技术文件、B 册技术建议书)开标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投标文件之 C册财务建议书)开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18.2 是否邀请公证机构 19.2 投标资料保密时间 从开标至合同期满后 年内 22.1 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告知时间 小时内 24.1 履约担保形式 银行保函 履约担保金额 合同总价(含不可预见费)%的银行保函6,由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

28、知书后 21 天内,并在签订合同之前提交。履约保函应由国有商业银行或国 13 有股份制银行开具。31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地 址:电 话:传 真:邮 编: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 2011 年第613 号令)的规定,在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对恶意虚假投诉的,将报请省交通运输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注:1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应删除招标代理机构内容。招标代理服务费应规定计取。2招标人应在此明确监理合同段划分及采用监理总承包还是监理机

29、构分别招标。3如建设单位在工程现场设置管理机构,对该机构的授权、机构设置、职责等应在此处明确。4招标人设定的投标控制价上、下限或标底,其基准价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 号)计算,浮动幅度不应超过20%。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宜超过五万元人民币。招标人可根据交通主管部门确定的投标人信用评价状况适当增减投标保证金额度。投标人拟多个合同段的,应对所有合同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6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履约担保金额不应超过合同金 14 额的 5%。招标人可根据投标人信用评价状况适当增减履约担保额度。招标人要求中标提供履约担保后

30、,一般不应再要求其提供质量保证金等其他方面的担保。15 投标人须知正文 一、总则 1项目概况 1.1 项目说明:见附件 1。1.2 主要工程数量表:见附件 2。1.3 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见附件 3。1.4 施工工期及监理服务期:见附件 4。2投标人的合格条件 2.1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须满足附件 5 的要求。2.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2.3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分包申请并禁止转让。2.4 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果招标人在招标阶段的评审中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2.5 投标人不

31、得与其所投标的监理合同段对应工程的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6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16 3投标费用 不论中标与否,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现场考察 4.1 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实地考查,现场考察期间的食宿、交通由投标人自行安排,费用自理。4.2 投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的,投标人可以自行进入工程现场进行考察,但投标人不得因此而使招标人或招标人的代理人承担有关的责任或蒙受损失。4

32、.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现场考察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4.4 招标人在现场考察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5标前会议 5.1 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标前会议。5.2 投标人在现场考察(如果有)及阅读招标文件后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问题,招标人将在标前会议上予以解答。投标人可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将要求答复的问题提交给招标人,以便招标人进行准备。5.3 招标人将在标前会议结束后,将以补遗书形式答复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在投标截止期 15 天前将补遗书发布在 网站

33、(WWW.)供投标人自行查阅和下载,投标人收到补遗书后,17 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已经收到。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投标人,并视为所有投标人已收悉所有补遗书。5.4 招标人不会因投标人未出席标前会议而取消其投标资格,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内容 6.1 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第一卷 第一篇 招标公告 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 第三篇 合同通用条款 第四篇 合同专用条款 第二卷 第五篇 监理规范 第六篇 工程专用规范 第七篇 技术规范 第三卷 第八篇 投标文件格式 第九篇 中标通知书格式 第十篇 监理合同协议书格式 第十一篇 银行履约保

34、函格式 第四卷 第十二篇 图纸和资料 第五卷 附件 此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问题答复、编号的补遗书和其他正式函件,均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一并阅读。此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问题答复、补遗书和其他正式函件,18 均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一并阅读。6.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凡与招标文件的规定严重不符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6.3 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完整,若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时,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6.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招标人设定投标控制价上、下限的,将在递交投

35、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通知各投标人,通知的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答 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解答的投标人,应在送交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要求澄清和解答的问题书面(包括传真、信函)送达招标人,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期 15 天前,将答复以编号的补遗书形式发布在 网站(WWW.)供投标人自行查阅和下载。投标人收到补遗书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已经收到。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投标人,并视为所有投标人已收悉所有补遗书。8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招标人可能会因任何原因(包括按投标人须知第 5 条在标前会议期间回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对

36、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期 15 天前,将修改的内容以编号的补遗书形式发布在 网站(WWW.)供投标人自行查阅和下载。投标人收到补遗书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已经收到。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投标人,并视为所有投标人已收 19 悉所有补遗书。8.2 补遗书(包括本须知其他条款中提及的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遗书按时间先后顺序编号,对所有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补遗书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补遗书为准。如果前后发出的补遗书的内容不一致时,以后面发出的补遗书为准。8.3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对上述补遗书的内容加以考虑,招标人可以按

37、投标人须知第 15.2 款的规定,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向后推迟。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内容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分为 A、B、C 三册。A 册为商务文件、B册为技术建议书、C 册为财务建议书。A 册为商务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按照商务文件的投标书格式)(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书(若有,须公证,且公证书须加盖公证机关钢印)(4)承诺书(5)投标保证金(6)资格审查材料(7)投标人企业资质及信誉(8)监理机构及人员资质(9)投标人信用等级情况表与信用分申请函(10)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资料 B 册为技术建议书 20 投标人编制的技术建议书最低应满足第八篇

38、 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技术建议书的编制要求。C 册为财务建议书(1)财务建议书填写说明(2)财务建议书递交函(3)财务建议书报价表(格式应按照第八篇 投标文件格式中的(三)中提供的表格格式)。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和复制。10投标报价 10.1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为完成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缺陷责任期阶段及竣工验收等有关工作所需的全部监理服务费用。10.2 本合同监理服务费可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 号);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包含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的监理服务费用,后同)应根据工程内

39、容和特点,结合投标人自身因素,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进行投标报价;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费按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 5%计算并报价。10.3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在财务建议书中计算投标报价。10.4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列出的表格格式,填报监理服务费。投标人未填报的部分,在工程实施时发包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该部分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21 10.5 当合同实施期间条件发生变化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监理服务费予以调整的,按合同条款 6.2.4 项的规定执行。10.6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和中标后结算一律采用人民币。10.7 招标人设定投标控制价上、下限,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

40、出招标人设定的投标控制价上、下限,否则作废标处理。10.8 投标人派驻现场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及自备设备等财产的有关保险由投标人自行办理,保险费由投标人承担并支付,并包含在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业主不单独支付。由于投标人未按本款规定投保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9 投标人在监理服务费用报价表中多报的项目或单价、总额价招标人将不予接受,在投标报价修正中将予以扣除,合同实施阶段将不予支付。10.10 投标人因完成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必须缴纳的所有税费均由投标人承担,并包含在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价内,业主不单独支付。10.11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业主不为投标人提供任何设备、设施及辅助工作人

41、员,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10.12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调价函。11投标保证金 11.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形式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若采用银行汇票、电汇,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22 11.2 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11.3 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的五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并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五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人以及其他中标候选人。11.4 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后 30 日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投标人须知 12

42、条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文件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11.5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2)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而放弃中标、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投标人不接受依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4)投标人提交了虚假材料;(5)反映投标文件个性特征的内容出现明显雷同;(6)有证据显示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与他人串通投标、以非法手段谋取中标。12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投标文件有效期一般为 60-120 日 招标人可在原定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根据需要提出延长投标文件有

43、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同意此要求的,投标文件有效期相应延长,但投标人不得因此而提出修改其投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也可以拒绝此要求,招标人不得因此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但其投标文件超过原有效期后将自动失效。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 23 11条规定的关于投标保证金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3投标文件的形式和签署 13.1 投标人向招标人递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副本应是正本的复制件。投标文件应在其封面及外包装上清楚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当正本和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3.2 投标文件正本应使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投标书前页、投标书、投标书附录、承诺书及财务建

44、议书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不得用签名章代替。如果投标文件由授权代理人签署,其代理人的授权书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出具,并由授权人和被授权人亲笔签名,禁止使用印章或签名章。经公证机关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公章的真实性作出有效公证后,将公证书原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书,但应经公证机关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真实性做出有效公证,并将公证书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的

45、正本之中。13.3 投标文件的任何一处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均应由前款规定的投标文件签署人在修改处签署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3.4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 24 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并且从目录开始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4.1 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和“财务建议书”,“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和“财务建议书”分开装订包装,并标明“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财务建议书”标记。“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和“财务建议书”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包装,

46、上有“正本”、“副本”标记。包装必须使用内外两层封套,两层封套上都要加贴密封条。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签收。外层封套上不应有任何投标人的识别标志,否则按废标处理。14.2 投标文件的封套示例:14.3 投标文件外层信封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书写,除此之外不得有任何投标人的识别标记。14.4 内层信封上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书写,以便因投标文件迟到或其他原因造成招标人不能接受该投标文件时得以原封退回。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 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正本(含 U 盘)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副本 财务建议书 财务建议书正本(含 U 盘)财务建议书副本 25 14.5 如果同时投多个合同段,不同合

47、同段的投标文件应分别装订、密封。14.6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签收。14.7 如果因投标人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迟到或遗失,过早启封或失密等情况,招标人概不负责。1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1 投标人必须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并由招标人签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15.2 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第 7 条、第 8 条发出补遗书后,如果决定推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延期通知送达所有投标人。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16迟到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在

48、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并将该投标文件按照其内层信封上写明的地址退回或由投标人自行带回。1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7.1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修改或撤回的正式申请函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签收。17.2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同样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13 条、第 14 条、第 15 条的要求进行签署、密封、标记和递 26 交,并标明“修改”字样。五、开标与评标 18开标 18.1 招标人将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49、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或其授权代理人持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准时出席并在签到簿上签名。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未出席开标仪式,视其默认开标记录。18.2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监督部门参加,招标人先介绍投标文件的递交情况,并由监督人员与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18.3 第一次开标,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当众拆封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各个标段开标顺序随机确定,对投标书的签署等进行核查。投标文件中的财务建议书信封在第一次开标时不予拆封,在监督人员与投标人代表检查合格后,在开标现场进行封存,并交由监督人员保管。18.4 第二次开标,开启财务建议书,在评标委员会

50、完成对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的评分后,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财务建议书的封存、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后,再由招标人当众拆封参与评分的投标人的财务建议书的信封。未通过商务、技术评审的投标人,其财务建议书将不予开启。第二次开标时若发现投标人报价的监理服务费总额(不含不可预见费)超过招标人发布的投标控制价上、下限,评标委员会将按废标处理,被按废标处理的投标人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27 18.5 开标时,招标人宣读投标人的名称、所投监理合同段、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控制价和总监理工程师等主要监理人员以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细节。18.6 如果招标人宣读的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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