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食药局药化岗位职责(精选5篇)_药局岗位职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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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食药局药化岗位职责(精选5篇)_药局岗位职责 食药局药化岗位职责(精选5篇)由我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药局岗位职责”。 第1篇:食药工作职责制度 某某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法律、法规。2、在乡政府的领导和区直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参与本乡起草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文件和重要食品药品安全活动。 3、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管辖范围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进行日常监督,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4、按照职责分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和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

2、位及从业人员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5、在乡政府的领导下,做好重大药品不良反应、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6、乡政府和区直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某某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工作职责 1、根据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有关工作计划和方案,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本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计划。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协调组织开展全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责全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收集、综合、报送;及时向区食药安委办公室和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汇报工作。 3、负责协管员、信息员的推荐、管理工作,协助区食药安委办公室做好对协管员、信息员的培训工作;按要求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等活动,督促

3、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加强自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相关人员对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培训覆盖率达95%以上。4、受理群众对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的举报、投诉,及时向区食药安委办公室报告相关信息。 5、定期组织召开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例会,通报工作情况,研究、布置有关工作。 6、完成上级和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某某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分管领导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法律、法规。2、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区食药安委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决策和部署,组织制定本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规划和本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计划。 3、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负责食品

4、药品安全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机制。 4、建立和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向村、街道一级推行食品药品安全层级责任制,明确政府、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及有关站、所监管责任,并定期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人进行考核。 5、组织制定本乡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处置和救援体系,负责指挥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6、定期主持召开会议,听取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汇报,研究、分析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定期组织并参加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和调研,掌握本乡管辖范围内的食品药品安全状况,督促有关单位和人员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协调、解决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7、组织、参与重

5、要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8、提供和创造必要条件,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正常开展。 某某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法律、法规。2、在区政府的领导和区直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参与本起草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文件和重要食品药品安全活动。 3、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管辖范围内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进行日常监督,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4、按照职责分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和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从业人员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5、做好在政府领导下的重大药品不良反应、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

6、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6、做好区政府和区直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某某乡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宣传国家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投诉、举报、信息收集、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等活动。 2、了解掌握所在地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情况以及行业发展动态。 3、向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区直有关监管部门提供本村(居)委会食品药品安全情况,及时准确报送资料信息。 4、及时发现、上报涉嫌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等违法案件线索和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协助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和应急处置。 5、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廉洁执法予以监督,对政府和有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食

7、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设。 某某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1、为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提高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规范化程度,有效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例会的主要内容: 总结前阶段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分析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政策、措施和办法。 部署、推进、督促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各项工作。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有关事宜进行协调、沟通和联络。各村、各有关站所进行工作情况的交流和探讨。学习传达区委、区政府和区食药安委办公室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 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 由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确定的其他内容。 3、例会的方式方法:

8、工作部署、交流、研讨、学习、现场会议等。4、例会的分类: 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临时召开由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参加的会议。会议议题由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报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组长同意后确定。 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由食品药品组长或副组长召开并主持,相关成员参加,研究有关专项工作。协管员(信息员)会议。由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召集并主持。原则上每季召开一次,由协管员、信息员参加。5、例会的会务工作由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承办,负责签到和会议记录等工作。 6、实行请假制度。应出席会议的对象不能参加会议的,要及时向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请假,

9、说明原因。并安排其他相关同志参加会议。 7、本制度由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二O一五年三月十二日 木兰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报送制度 为切实掌握全乡食品安全工作动态,加强食品安全工作部门之间的情况交流,强化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保护消费者利益,结合本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1、各村(居)信息员负责食品安全信息收集、汇总,报送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汇总、整理、分析等工作,并将结果送报乡政府和区食安委办公室。信息员可采取书面或电话等形式定期或随时向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送有关信息,

10、保证渠道畅通,报送及时。 3、食品安全信息主要包括: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开展食品安全的日常工作和特色工作; 食品安全动态、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检查结果以及对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及查处情况; 涉嫌制售假劣食品等违法案件线索和食品安全事故情况; 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情况。 4、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要求。信息员于每月20日前将对本辖区的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和信息报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乡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于每月23日前报区食安委办公室;有关食品安全统计报表,按规定时限报送;食品安全重大事项、重要信息,随时报送;对食品

11、中毒、突发食品污染事件及人兽共患病等涉及食品安全的信息,除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置报送外,要在第一时间向区食安委办公室报告。 5、本制度由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6、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二O一五年三月十二日 某某乡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为及时掌握并有效处理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制定本制度。 2、凡在本境内从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涉及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遵守本制度。 3、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时限和程序应符合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及要求。 4、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的范围,是指在食品药品生产、流通、消费、使用等环节中发生的食源性性疾

12、患、重大食品药品质量事件、群体性药害事件、重大制售假劣食品药品事件,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食品安全事件。5、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管辖范围内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依法组织对事故的查处,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6、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和接收事故疾患者的卫生院,应及时向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政府报告事故情况。 7、报告内容主要包括:(1)发生事故的单位、地址; (2)事故疾患者(含疑似患者)的发病时间、发病人数、临床症状及体征; (3)治疗单位、地址,抢救治疗的基本情况;(4)事故现场采取的措施和调查处理的工作进度;(5)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6)需

13、相关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7)事故的报告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及报告时间。 8、报告应采用电话、传真或其它快捷有效的方式。9、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在接到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及时报告区政府及区食药安委办公室和区直有关部门。10、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发生在管辖范围内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实施紧急报告制度。 11、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瞒报、迟报、漏报、不报的有关责任人,将视情节严重,予以严肃处理。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及时并有突出贡献的,给予奖励。 12、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汇总、受理、分析、整理全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在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启动应急预案后,组

14、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13、本制度由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14、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二O一五年三月十二日 某某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1、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由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组长主持,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可邀请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2、联席会议地址设在乡政府,每年召开二次,必要时由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组长、副组长或成员单位负责人提议随时召开。 3、联席会议议事内容包括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文件、会议精神、主要工作举措等,对本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分析、研讨本乡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确定阶段性工作目标

15、和实施方案;研究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本乡食品药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制定食品药品安全行业规范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促进食品药品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协调发展;向政府提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意见和建议;协调重大执法行动和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查处;收集整理并按照有关程序报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信息和决定报请上级决策的事项。 4、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议题的拟定,经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组长或副组长批准后,做好会议的组织工作。 5、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应当按照联席会议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联席会议的决定,及时报告本单位完成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的情况。 二O一五年三月十二日 某某乡食品药品

16、安全责任追究规定 第一条为了明确和落实各村(居)、食药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保护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贯彻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方针,执行“谁许可、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各村(居)、食药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具有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单位和工作人员。 第四条本规定也适用于在迁本辖区内从事食品药品(食物)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贮藏、运输、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五条实行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责任追

17、究,应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分清责任,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条各村(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未落实政府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有关工作的文件、部署和决定,责任不明确、工作不到位,致使所辖范围或监管范围内假冒伪劣食品药品案件或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屡次发生,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由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事发村(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的责任。 第七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当追究部门单位领导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一)因违

18、法违规、玩忽职守,不依法履行职责,致使事故发生的; (二)因制度不落实,管理不到位,责任不到人,未按规定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致使事故发生的;(三)对发现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致使事故发生的; (四)为牟取不正当利益,以权谋私,包庇违法违规行为的;(五)对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事项无正当理由,故意推托、不予办理,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第八条在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事发村(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领导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一)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对事故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阻碍他

19、人报告,不按规定时限报告的; (二)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未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致使事故扩大蔓延的; (三)对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四)拒绝、拖延接受事故调查组查询或者拒绝提供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五)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六)阻碍、干扰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 第九条由于从事食品药品种植、养植、生产、加工、包装、贮藏、运输、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合法经营资格或未建立和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制度,造成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该业主和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第十条对有关人员行政责任的追究,由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由其组成调查组调查,

20、提出处理意见,监察部门依据政纪法规做出处分决定,按干部管理权限落实。 第十一条本规定由乡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O一五年三月十二日 第2篇:食药所所长职责 食药所所长职责 一、领导全所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正确行使工作职责和法定权限。 二、制定全所年度工作计划,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合理调配本所人力资源、布置、督查、考核全所人员工作,促使各项任务的 完成。 三、组织落实对本辖区各类食品药品经营主体各类行为的监督管理职责。 四、组织安排对本辖区内各类食品药品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工作。 五、组织落实辖区内食品

21、药品法律、法规宣传,信息报送,投诉处理、应急处置等工作。 六、负责落实对辖区协管员的监督管理、培训教育、业务指导等工作,安排落实对辖区内集体聚餐、重大活动接待餐饮的备案、监督和管理。 七、负责对行政许可现场核查的审查工作。 八、负责落实对本所固定资产、财务票据、各项经费、罚没收入的监督检查。 九、建立健全所内考勤、考核、奖惩制度,抓好全所绩效考评工作。 十、加强同相关联系部门的协调沟通和相互配合,切实履行好食药所各项职责。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3篇:食药工作职责、制度 某某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法律、法规。 2、在乡政府的领导和区直有关部

22、门的指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参与本乡起草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文件和重要食品药品安全活动。 3、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管辖范围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进行日常监督,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4、按照职责分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和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从业人员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5、在乡政府的领导下,做好重大药品不良反应、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6、乡政府和区直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某某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工作职责 1、根据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有关工作计划和方案,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本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23、计划。 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协调组织开展全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责全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收集、综合、报送;及时向区食药安委办公室和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汇报工作。 3、负责协管员、信息员的推荐、管理工作,协助区食药安委办公室做好对协管员、信息员的培训工作;按要求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等活动,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加强自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相关人员对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培训覆盖率达95%以上。 4、受理群众对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的举报、投诉,及时向区食药安委办公室报告相关信息。 5、定期组织召开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例会,通报工作情况,研究、布置有关工作。 6、完成上级和乡食品

24、药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某某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分管领导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法律、法规。 2、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区食药安委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决策和部署,组织制定本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规划和本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计划。 3、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负责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机制。 4、建立和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向村、街道一级推行食品药品安全层级责任制,明确政府、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及有关站、所监管责任,并定期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人进行考核。 5、组织制定本乡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处

25、置和救援体系,负责指挥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6、定期主持召开会议,听取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汇报,研究、分析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定期组织并参加食品药品安全 检查和调研,掌握本乡管辖范围内的食品药品安全状况,督促有关单位和人员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协调、解决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7、组织、参与重要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 8、提供和创造必要条件,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正常开展。 某某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法律、法规。 2、在区政府的领导和区直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参与本起草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文件和重要食品药品安全活动。 3

26、、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管辖范围内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进行日常监督,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4、按照职责分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和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从业人员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5、做好在政府领导下的重大药品不良反应、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6、做好区政府和区直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某某乡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宣传国家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投诉、举报、信息收集、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等活动。 2、了解掌握所在地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情况以及行业发展动态

27、。 3、向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区直有关监管部门提供本村(居)委会食品药品安全情况,及时准确报送资料信息。 4、及时发现、上报涉嫌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等违法案件线索和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协助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和应急处置。 5、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廉洁执法予以监督,对政府和有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设。 某某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1、为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提高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规范化程度,有效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例会的主要内容: 总结前阶段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分析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

28、究解决问题的政策、措施和办法。 部署、推进、督促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各项工作。 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有关事宜进行协调、沟通和联络。 各村、各有关站所进行工作情况的交流和探讨。 学习传达区委、区政府和区食药安委办公室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 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 由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确定的其他内容。 3、例会的方式方法:工作部署、交流、研讨、学习、现场会议等。 4、例会的分类: 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临时召开由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参加的会议。会议议题由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报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组长同意后确定。 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由食品药品组

29、长或副组长召开并主持,相关成员参加,研究有关专项工作。 协管员(信息员)会议。由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召集并主持。原则上每季召开一次,由协管员、信息员参加。 5、例会的会务工作由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承办,负责签到和会议记录等工作。 6、实行请假制度。应出席会议的对象不能参加会议的,要及时向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请假,说明原因。并安排其他相关同志参加会议。 7、本制度由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二O一五年三月十二日 木兰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报送制度 为切实掌握全乡食品安全工作动态,加强食品安全工作部门之间的情况交流,强化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提高食品安全监

30、管效能,保护消费者利益,结合本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1、各村(居)信息员负责食品安全信息收集、汇总,报送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汇总、整理、分析等工作,并将结果送报乡政府和区食安委办公室。信息员可采取书面或电话等形式定期或随时向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送有关信息,保证渠道畅通,报送及时。 3、食品安全信息主要包括: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开展食品安全的日常工作和特色工作; 食品安全动态、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检查结果以及对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及查处情况; 涉嫌制

31、售假劣食品等违法案件线索和食品安全事故情况; 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情况。 4、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要求。信息员于每月20日前将对本辖区的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和信息报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乡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于每月23日前报区食安委办公室;有关食品安全统计报表,按规定时限报送;食品安全重大事项、重要信息,随时报送;对食品中毒、突发食品污染事件及人兽共患病等涉及食品安全的信息,除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置报送外,要在第一时间向区食安委办公室报告。 5、本制度由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6、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二O一五年三月十二日 某某乡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为及时掌握并有

32、效处理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制定本制度。 2、凡在本境内从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涉及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遵守本制度。 3、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时限和程序应符合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及要求。 4、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的范围,是指在食品药品生产、流通、消费、使用等环节中发生的食源性性疾患、重大食品药品质量事件、群体性药害事件、重大制售假劣食品药品事件,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食品安全事件。 5、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管辖范围内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依法组织对事故的查处,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6、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和

33、接收事故疾患者的卫生院,应及时向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政府报告事故情况。 7、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1)发生事故的单位、地址; (2)事故疾患者(含疑似患者)的发病时间、发病人数、临床症状及体征; (3)治疗单位、地址,抢救治疗的基本情况; (4)事故现场采取的措施和调查处理的工作进度; (5)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6)需相关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7)事故的报告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及报告时间。 8、报告应采用电话、传真或其它快捷有效的方式。 9、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在接到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及时报告区政府及区食药安委办公室和区直有关部门。 10、食品药

34、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发生在管辖范围内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实施紧急报告制度。 11、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瞒报、迟报、漏报、不报的有关责任人,将视情节严重,予以严肃处理。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及时并有突出贡献的,给予奖励。 12、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汇总、受理、分析、整理全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在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启动应急预案后,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13、本制度由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14、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二O一五年三月十二日 某某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1、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由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组长主持,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

35、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可邀请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 2、联席会议地址设在乡政府,每年召开二次,必要时由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组长、副组长或成员单位负责人提议随时召开。 3、联席会议议事内容包括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文件、会议精神、主要工作举措等,对本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分析、研讨本乡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确定阶段性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研究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本乡食品药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制定食品药品安全行业规范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促进食品药品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协调发展;向政府提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意见和建议;协调重大执法行动和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查处

36、;收集整理并按照有关程序报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信息和决定报请上级决策的事项。 4、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议题的拟定,经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组长或副组长批准后,做好会议的组织工作。 5、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应当按照联席会议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联席会议的决定,及时报告本单位完成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的情况。 二O一五年三月十二日 某某乡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追究规定 第一条 为了明确和落实各村(居)、食药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保护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贯彻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

37、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方针,执行“谁许可、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各村(居)、食药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具有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单位和工作人员。 第四条 本规定也适用于在迁本辖区内从事食品药品(食物)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贮藏、运输、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五条 实行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应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分清责任,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条 各村(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未落实政府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有关工作的文件、部署和决定,责任不明

38、确、工作不到位,致使所辖范围或监管范围内假冒伪劣食品药品案件或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屡次发生,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由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事发村(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的责任。 第七条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当追究部门单位领导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一)因违法违规、玩忽职守,不依法履行职责,致使事故发生的; (二)因制度不落实,管理不到位,责任不到人,未按规定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致使事故发生的; (三)对发现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致使事故发生的; (四)为牟取不正当利

39、益,以权谋私,包庇违法违规行为的; (五)对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事项无正当理由,故意推托、不予办理,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 第八条 在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事发村(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领导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一)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对事故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阻碍他人报告,不按规定时限报告的; (二)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未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致使事故扩大蔓延的; (三)对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 (四)拒绝、拖延接受事故调查组查询或者拒绝提供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

40、 (五)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六)阻碍、干扰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 第九条 由于从事食品药品种植、养植、生产、加工、包装、贮藏、运输、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合法经营资格或未建立和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制度,造成重大食品 药品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该业主和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 对有关人员行政责任的追究,由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由其组成调查组调查,提出处理意见,监察部门依据政纪法规做出处分决定,按干部管理权限落实。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乡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O一五年三月十二日 第4篇:食药局 2023年度食药局 部门预

41、算有关情况的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市南区食药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负责实施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环节行政许可;负责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全区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组织公布区内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组织开

42、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工作;参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机制。 (三)负责实施药品零售(除零售连锁)行政许可和一类医疗器械生产注册;监督实施产品标准及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监督抽样检验工作;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工作;贯彻执行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参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 (四)负责制定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五)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

43、、教育培训;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推动食品药品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六)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各街道(社区)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情况并负责考核评价。 (七)承办区委、区政府以及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6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组织拟订局机关日常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车辆、统计、督查督办、考核、网站管理

44、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安全保密、信访、政务热线、投诉、接待、廉政、党群工作。承担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组织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稽查大队、各街道食药所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新闻、信息工作。 (二)人事财务科 贯彻执行干部人事政策法规;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做好人事、财务统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干部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药品相关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各街道食药所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做好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局所属单位做好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并指导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三)法规科(挂行政审批办公室牌子) 承担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制建设工作,依法组织实施食品药品行政许可。制定有关行政审批工作制度,组织、指导、监督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审批工作,监督实施检验规范。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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