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_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docx

上传人:ylj18****41534 文档编号:73811938 上传时间:2023-02-22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14.9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3年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_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2023年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_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23年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_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_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docx(8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2023年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_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由我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 监管执法的通知重点工作分工方案 一、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和标准体系 (一)加快制修订相关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1推动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制修订工作,健全安全生产法治保障体系。(政策法规处负责,规划科技处、应急办、监管一处、监管二处、监管三处、职安处、人事培训处配合) (二)制定完善安全生产标准。 2制定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加

2、快制修订安全生产地方标准。(政策法规处负责,规划科技处、应急办、监管一处、监管二处、监管三处、职安处配合) 3建立完善行业安全管理标准,并在制修订行业和技术标准时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的要求。(监管一处、监管二处、监管三处负责) (三)及时做好相关规章制度修改完善工作。4加强调查研究,准确把握和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和规律,认真调查分析每一起生产安全事故,深入剖析事 2事故等级和管辖权限,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并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介入调查。(监管一处、监管二处、监管三处、职安处负责) 14完善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按规定由省级、市级和县级人民政府分别负责查处的重大、较大和一般事故,分别由上一级人民政府安

3、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挂牌督办、审核把关。对典型的一般事故,可由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直接督办。(协调处、监管一处、监管二处、监管三处、职安处负责) 15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较大事故,经省政府批准后,成立省政府事故调查组或由省政府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监管一处、监管二处、监管三处、职安处负责) 16建立事故调查处理信息通报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制度,所有事故都要在规定时限内结案并依法及时向社会全文公布事故调查报告,同时督促负责查处事故的地方人民政府在事故结案1年后及时组织开展评估,评估情况报上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备案。(统计信息中心负责,办公室配合) 三、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执

4、法机制 (七)加强重点监管执法。 17督促市(地)政府根据辖区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筛选确定重点监管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实行跟踪监管、直接指导。(协调处负责) 18根据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筛选确定重点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实行跟踪监管、直接指导。(监管一处、监管二处、监管三处、职安处负责) 19组织各市(地)排查梳理高危企业分布情况和近5年来事故发生情况,确定重点监管对象,纳入省重点监管调度范围并实行动态管理。(统计信息中心负责,监管一处、监管二处、监管三处、职安处配合) 20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合监管执法,做到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依法严肃查处突出问题,并通过暗访暗查、约谈

5、曝光、专家会诊、警示教育等方式督促整改。(监管一处、监管二处、监管三处、职安处、执法局负责) (八)加强源头监管和治理。 21将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实现同步协调发展。(规划科技处负责) 22进一步加强有关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环节的安全把关,防止从源头上产生隐患。(监管一处、监管二处、监管三处、职安处负责) 23建立岗位安全知识、职业病危害防护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制度,全面推行教考分离,对发生事故的依法倒查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制度落实情况。(人事培训处负责) (十一)加快监管执法信息化建设。 34整合建立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信息化工作,实现与事故隐

6、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诚信、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专业人才、行政许可、监测检验、应急救援、事故责任追究等信息共建共享,消除信息孤岛。(统计信息中心负责,政策法规处、规划科技处、应急办、监管一处、监管二处、监管三处、职安处、人事培训处、执法局配合) 35大力提升安全生产“大数据”利用能力,加强安全生产周期性、关联性等特征分析,做到检索查询即时便捷、归纳分析系统科学,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规律可循。(统计信息中心负责) (十二)运用市场机制加强安全监管。 36依法推进各类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监管一处、监管二处、监管三处、职安处、执法局负责) 37鼓励企业投保安

7、全生产责任保险,在长途客运、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领域继续实施承运人责任保险制度的同时,进一步推动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金属冶炼与加工、水上运输等高危行业和重点领域实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理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与风险抵押金的关系,推动建立社会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安全监管的机制。(政策法规处负责,监管一处、监管二处、监管三处、职安处、执法局配合) 38推动公共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企业投保火灾公共责任保险。(监管二处、监管三处负责) 39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和服务机制。(规划科技处负责) 40培育扶持科研院所、行

8、业协会、专业服务组织和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提供安全管理和技术服务。(规划科技处、人事培训处负责) (十三)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工作协调。 41制定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等涉嫌犯罪案件移送规定,明确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与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安全生产案情通报机制,加强相关部门间的执法协作,严厉查处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政策法规处负责,规划科技处、应急办、监管一处、监管二处、监管三处、职安处、人事培训处、执法局配合) 42对逾期不履行安全生产行政决定的,依法强制执行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约束力,切实保障公民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监管一处、监

9、管二处、监管三处、职安处、执法局负责,政策法规处配合) 四、严格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行为 (十四)建立权力和责任清单。 10道)及各类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人事培训处负责) (十八)加强监管执法保障建设。 53做好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监管能力建设发展规划的编制实施工作。(规划科技处负责) 54在总结做好工伤预防试点工作基础上,抓紧制定工伤预防费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加大对工伤预防的投入。(政策法规处负责) 55将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作为政府行政执法机构,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保障范围,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规范化、标准化

10、建设,改善调查取证等执法装备,保障基层执法和应急救援用车,满足工作需要。(办公室、规划科技处、人事培训处负责)(十九)加强法治教育培训。 56按照谁执法、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法治素养。(政策法规处负责,规划科技处、应急办、监管一处、监管二处、监管三处、职安处、人事培训处、执法局配合) 57把安全法治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人事培训处负责) 58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培训,对新录用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坚持凡进必考必训,对在岗人员原则上每3年轮训一次,所有人员都要经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执证上岗。(人事培训处负责)

11、 (二十)加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 59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建设,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人事培训处、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负责) 60建立现场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2023年底前,所有执法人员配备使用便携式移动执法终端,切实做到严格执法、科学执法、文明执法。(政策法规处、规划科技处负责) 61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纪律约束,坚决查处腐败问题和失职渎职行为,宣传推广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先进典型,树立廉洁执法的良好社会形象。(政策法规处、纪检监察室负责) 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贯彻落实情况 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召开后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为了确保

12、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立即组织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会,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对工作进行了安排。一. 安全生产贯彻落实情况汇报 安全生产贯彻落实情况汇报为认真贯彻落实交通部、省、市交通运输工作安全会议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排除隐患,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进一步增强安全责任意识、推进安全责. 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贯彻落实情况 城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关于贯彻落实3月23日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的报告3月23日,我县召开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我局高度重视,按照会议的有关要求和部署,及时召开了. 安全生产会议贯彻落实情况 安全生产会议贯彻落实情况汇报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会议有关要求和全市统一部署安排,及时召开会议,认真传达落实会议的各项要求,现将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 【发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文号】国税发2023139号 【发布日期】2023-11-08 【生效日期】2023-11-08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国.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工作报告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