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北京建设行业诚信企业评定实施办法_企业诚信建设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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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北京建设行业诚信企业评定实施办法_企业诚信建设管理办法 北京建设行业诚信企业评定实施办法由我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企业诚信建设管理办法”。 北京建设行业诚信企业评定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精神,在全社会营造“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的良好氛围,北京市建筑业联合会征得北京市有关政府部门同意,会同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等在本市建设行业发起组织开展“北京建设行业诚信企业”(简称诚信企业)评定工作,并制定此办法。 第二条 开展“诚信企业”评定的目的是,加强行业自律,推进诚信建设

2、,提高企业素质,树立行业形象,保证北京市建筑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第三条 “诚信企业”评定的组织原则是:行业协会主导,企业自愿参加,分层考核推荐,专家集中评审,社会统一公示。同时接受政府有关部门指导和社会公众监督。 第四条 “诚信企业”评定的范围,涉及施工企业(含劳务企业)、监理企业、招标代理企业等。 评定“诚信企业”的名称分别为“北京建设行业诚信企业”(系本市及在京注册的中央施工企业)、“北京建设行业诚信监理企业”、“北京建设行业诚信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设行业外省市进京诚信施工企业”、“北京建设行业外省市进京诚信劳务企业”。 第五条 被评定为“诚信企业”,将由北京市建筑业联合会颁发或

3、由北京市建筑业联合会与相关专业协会共同颁发证书,证书有效期两年;连续三届被评为“诚信企业”的,经北京市建设行业诚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授予“北京建设行业AAA信用企业”、“北京建设行业AAA信用监理企业”、“北京建设行业AAA信用招标代理机构”和“北京建设行业外省市进京施工AAA信用企业”、“北京建设行业外省市进京AAA信用劳务企业”。 第二章 受理、推荐原则 第六条 在“诚信企业”评定中,遵循坚持标准,客观公正,严格程序,公开透明,动态监管的原则。 第七条 凡依法设立,具有相应资质(资格)并在北京行政区域从事建设活动满两年的工程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的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投标咨询企业、

4、招标代理机构,以及建筑物资供应企业均可申报“诚信企业”评定。 第八条 “诚信企业”评定工作按年度进行。原则上,每年四月中、下旬开始受理申报。评定依据为上一年度的经营管理状况和相关经济指标。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九条 申报参加“诚信企业”评定的企业,除符合以上第七条外,还需达到如下条件: 一、上一年度通过了工商年检。 二、上一年度无经营性亏损。 三、近两年未发生三级以上重大质量事故、未发生较大安全事故或一般安全事故累计超过较大事故最低标准。 上一年度未发生重大监理责任质量、安全事故。 四、上一年无经查处认定由监理企业或招标代理机构过错导致的投诉。 五、无因违法失信行为,受到行政部门严重处罚。 第

5、四章 “诚信企业”标准 第十条 在“诚信企业”评定中,重点考察申报企业的履约能力和意愿,即企业经营、管理、财务能力状况和经营行为及社会信用。具体标准如下: 一、企业重视信用管理工作,有较高的信用管理意识。 1、有符合本行业和企业特点的较完善的管理制度。 2、有负责信用管理的工作部门和主管领导。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注重建筑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学习。 二、企业依法经营,具备与资质等级相匹配的经营规模和能力。 1、按照资质(资格)等级和核定的业务范围承揽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工程,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招标代理机构不无故中止或违法违规转让招标代理业务。 2、不转借企业资质(资格)证书和营业执照,

6、不挂靠其它企业投标。 3、不以行贿、回扣或其他不正当利益等手段谋取中标,不串通投标,不围标,保守商业秘密。 4、不高估冒算,严格执行国家各项造价管理规定及各项取费标准的计价原则。 5、净资产、经营规模和人力资源水平达到资质(资格)等级规定的标准要求。 6、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从事同一工程的招标代理和投标咨询活动。 三、企业注重管理,有较强的管理和履约能力。 1、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责任制。企业通过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和年度审核。劳务企业按有关规定考核。 2、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

7、相关强制性标准,依据工程(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合同、设计文件进行施工或监理、招标代理等活动,确保工程质量合格,服务质量满意。 3、坚持安全生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规范“安全许可证”的管理,杜绝和控制各类重大事故的发生。 4、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场容卫生、环境保护、生活区设置和管理等标准,做好防尘、防噪、防遗洒等环保工作,达到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相关的要求。 5、施工企业认真贯彻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范,落实项目经理责任制,项目运行规范有效;监理企业认真贯彻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严格履行监理责任和义务,做到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维护建设单位

8、、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招标代理机构认真贯彻国家招投标法,组织机构健全,管理规范,产权清晰。协助招标人做好招标规划、过程文件和过程服务,确保合同执行力。 企业主动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对执业行为的监管。 6、严格合同履约,做到管理体系健全,制度合法完善,合同签订依法合规,合同履行全面受控,杜绝违约行为。 7、认真执行竣工验收和质量保修等有关制度。做好售后服务,达到顾客满意。 8、合同台帐和档案管理严谨,能够及时准确提供统计数据和有关资料。依法办理合同的登记和备案。 9、施工企业健全对分包方的管理,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政策规定支付劳务费。 10、认真执行国家、北京市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政策、规定。 四、

9、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1、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照章纳税。 2、企业资产负债率、资产保值增值和效益指标达到规定水平。 五、遵纪守法,社会信用良好。 1、遵守工商、司法、税收、环保等法律法规。 2、企业法定代理人和主要负责人的个人信用良好。 3、尊重、依法保障消费者、分包企业或农民工的各种权益,依法处理好相关投诉,未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4、银行(金融)信用良好。 5、自觉执行人民法院、仲裁机构依法做出的判决和裁定。 第五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十一条 北京市建筑业联合会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区县协会及专业协会成立“北京建设行业诚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诚信评定专家委员会和诚信评定办公

10、室。 第十二条 “北京建设行业诚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是北京建设行业诚信企业评定工作的领导机构,设在北京市建筑业联合会。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根据北京建设行业的特点,制定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有关政策性和指导性文件。 二、制定北京建设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审定北京建设行业诚信企业评定实施办法、诚信企业评定标准、考核指标体系等。 四、最终审定“诚信企业”,并负责发布评定结果。第十三条 诚信评定专家委员会,包括施工(劳务)企业诚信评定专家委员会、监理企业诚信评定专家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诚

11、信评定专家委员会。成员由市、区县行业协会,专业协会和有关行政部门、企业的专业人士组成。 各专家委员会负责本专业初审推荐企业的复审和抽检、核定工作。承担诚信企业评定中的专业、技术指导职责。 第十四条 市诚信评定办公室,设在北京市建筑业联合会行业发展部,主要负责诚信企业评定的日常组织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起草、修订北京建设行业诚信企业评定实施办法等制度,起草、修订施工企业“诚信企业”的标准、考核评定指标体系。 二、代行施工企业诚信评定办公室的职能:负责本市、中央、军队在京注册及外省市进京施工企业申请诚信企业评定单位的初审推荐工作 三、组织、协调诚信企业评定的有关工作。 第十五条 增设监理

12、企业诚信评定办公室。设在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增设招标代理机构诚信评定办公室,设在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其职责为,负责起草本专业诚信企业评定标准、考核评定指标,承担本专业申请诚信企业单位的初审、推荐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本专业专家委员会的评审和诚信企业评定的有关工作。 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诚信评定办公室,接受市诚信评定办公室的工作指导。 第六章 工作程序 第十五条 诚信企业评定工作分为企业申报、初审推荐、复审考核、评定公示四个阶段,具体运作程序如下: 第一阶段:企业申报。企业对照“诚信企业”条件和标准进行自检,认为符合条件的,到相关协会申报。 申报中,施工企业(含物流企业、外省市进京施工企

13、业)需提交的材料包括:北京建设行业诚信企业评定申请书、北京建设行业诚信企业考核记分评定表(各一式二份)(以下简称申请书、记分表;经工商局年检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施工资质等级证书的复印件;企业安全施工许可证复印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利润表或损益表及资产负债表;上一年度反映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C1041表复印件;企业上一年度工作总结和其他与企业信用、声誉有关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申报诚信劳务企业、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要按照本专业申请书上要求提交的材料名称,提供资料。 首次申报的,须提供企业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企业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

14、作假的,两年内不准参加“诚信企业”评定,并在“北京建设网”和“北京市工程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等媒体公布。 申报渠道如下:市属、中央、军队及外省市进京施工企业直接向市诚信评定办公室申报;北京建工、城建、住总、市政路桥、中建一局集团所属企业向集团公司相关部门申报;北京区、县所属的企业向所在区、县建筑业协会申报;装饰、装修企业向北京建筑装饰协会申报;劳务承包企业统一向北京市建筑业联合会人力资源专业委员会申报;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分别向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诚信评定办公室申报。 第二阶段:初审推荐。受理单位收到施工企业申报后,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照“诚信企业”标准和考核记分标准,进行严格审查,并

15、对部分单位进行抽检,总分满80分的为达标,可以推荐,在评定表、申请书分别填写评定得分,推荐意见,盖单位公章。将填好的表(各一式二份)和申请单位的辅助资料,连同汇总表 一、表二报送市诚信评定办公室复核、汇总后报专家委员会; 监理企业、招投标代理机构诚信评定办公室也按上述程序进行初审,汇总后报本专业专家委员会。 第三阶段:审核复查。各专家委员会收到诚信评定办公室对初审合格企业的推荐意见后,组织成员召开评审会议。评审会听取各专业诚信评定办公室关于初审推荐单位情况的汇报,并依据“诚信企业”的标准,进一步对照、审核,同时,对部分单位进行抽检复查。 复审结果,由各专家委员会在申请书的专家委员会评审意见一栏

16、填写意见,盖协会公章后,由专业诚信评定办公室将评定结果报市诚信评定办公室汇总,提交北京建设行业诚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第四阶段:评定公示。北京建设行业诚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诚信评定专家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听取市诚信评定办公室的汇报后,终审评定出“诚信企业”。评定结果经北京建设网,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10个工作日),无疑义的,则依据第五条向企业颁发“诚信企业”证书和牌匾。并分别在报刊、北京建设网、北京市工程建设交易信息网等媒体和各协会会刊、网站、“光荣册”上公布、刊载;获“北京建设行业AAA信用企业”的,在相关媒体上公布。 对已评定为“诚信企业”的单位,坚持日常动态监管。在“诚信企业”证书有效

17、期内,如因申报材料虚假不实、隐瞒不报被发现或举报的,或新发生违法失信行为且不符合诚信企业申报条件的,经查实,由北京建设行业诚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取消其称号,两年内不准参加“诚信企业”评定,并在“北京建设网”和“北京建设工程信息网”及该专业会刊、网站等媒体上公告。 评定为“北京建设行业诚信监理企业”的,实行年度复审制。 第十六条 已评定为“北京建设行业AAA信用企业”的单位,有效期3年,在有效期内,实行一年一复审。复审时,需向所属区县建筑行业协会、专业协会或集团公司或我会提交北京建设行业AAA信用企业复审和信息采集表及相关资料(一份)、工商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经北京

18、建设行业诚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在“北京建设行业AAA信用企业”证书上盖合格印章。 第七章 评定费用 第十七条 北京建设行业“诚信企业”评定中收取的费用包括:组织、受理审核、推荐评定的办公费、牌证制作费、媒体公示、公告等宣传费等。 第八章 诚信企业评定人员的管理 第十八条 专家委员会的成员必须取得北京建设行业诚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颁发的聘书;参与“诚信企业”评定的专业人员,需填写北京建设行业“诚信企业”评定人员登记表,参加由诚信评定专家委员会统一组织的学习、培训,合格者持“北京工程建设企业诚信评估师”证书上岗。北京工程建设企业诚信评估师由各诚信评定办公室备案。 第十九条 参与“诚信企业”评

19、定的专家委员会成员和北京工程建设企业诚信评估师在履行职责中,要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刁难参评企业,不得敷衍潦草行事,不得纵容参评企业提出的虚假信息,不得接受参评企业的礼品礼金,不得泄露参评企业的商业秘密。对在评定工作中发生违规行为的,视其严重程度给予警告或取消资格,直至追究有关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北京建设行业诚信监理企业”的评定工作,原则按北京建设行业诚信监理企业评定标准及实施细则实施,该细则为本办法的配套文件,由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解释。 第二十一条 “北京建设行业诚信招标代理机构”的评定工作,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编制的“北京市建设行业诚信招标代理机构”评

20、定申请书和考核记分评定表的要求、方法执行。具体由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解释。 第二十二条 “北京建设行业外省市进京诚信劳务企业”的评定工作,按照北京市建筑业联合会人力资源按专业委员会编制的“北京市建设行业外省市进京诚信劳务企业”评定申请书和考核记分评定表的内容、要求执行。具体由北京市建筑业联合会人力资源按专业委员会解释。 第二十三条 市本实施办法由北京市建筑业联合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二O一三年八月二十日 北京建设行业诚信企业评定及管理办法 北京建设行业诚信企业评定及管理办法(2023版)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市建设行业诚信企业评定及管理工作,打造

21、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的营商环境,根据住建部建筑市场信用. 北京建设行业诚信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建设行业“诚信招标代理机构”评定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精神,在全社会营造“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的. 道路运输企业等级评定实施办法 道路运输企业等级评定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关于国家鼓励道路运输企业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政策和交通运输部有关配套管理规章. 药品质量诚信建设示范企业评定工作条例 中国医药质量管理协会药品质量诚信建设示范企业评定工作条例(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诚信是指企业以诚信原则作为基本的商业道德标准和根本的行为准则。诚信是企业的立身之本. 财务部行业作风建设实施办法 财务部行业作风建设实施办法为进一步落实 “ 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纠风工作责任制,按照医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的工作部署要求,结合财务部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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