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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卫生法学整理卫生法学整理卫生法学整理卫生法学整理第一章第一章 卫生法学概述卫生法学概述1 1、卫生法概念: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由国家保证实施的,以卫生权利和卫生、卫生法概念: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由国家保证实施的,以卫生权利和卫生义务为内容的行为标准体系。义务为内容的行为标准体系。第二章第二章 卫生法律关系卫生法律关系1 1、概念:、概念:卫生法律关系:是由卫生法律事实引起的,依据卫生法律标准所形成的卫生权卫生法律关系:是由卫生法律事实引起的,依据卫生法律标准所形成的卫生权利义务关系。利义务关系。3 3、卫生法律关系产生的根据、卫生法律关系产生的根据一是卫生法律标准,一是卫生法律事实。一是卫生法

2、律标准,一是卫生法律事实。卫生法律标准是卫生主体权利义务的一般模式卫生法律标准是卫生主体权利义务的一般模式卫生法律事实是指卫生法律标准所规定的,能够引起卫生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卫生法律事实是指卫生法律标准所规定的,能够引起卫生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卫生法律事件和卫生法律行为。和消灭的卫生法律事件和卫生法律行为。卫生法律事件是指卫生法律标准规定的,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引起卫卫生法律事件是指卫生法律标准规定的,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引起卫生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客观事实。生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客观事实。卫生法律行为是卫生主体所实施的,能引起一定法律后果的行为,是主要的卫卫生法

3、律行为是卫生主体所实施的,能引起一定法律后果的行为,是主要的卫生法律事实。生法律事实。4 4、卫生法律关系的构成三要素、卫生法律关系的构成三要素主体:指参与卫生活动享有卫生权利,承当卫生义务的法律主体。主体:指参与卫生活动享有卫生权利,承当卫生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包括:1.1.国家机关;国家机关;2.2.企业、事业单位;企业、事业单位;3.3.社会团体;社会团体;4.4.公民和我国境内的外国人。公民和我国境内的外国人。客体:指卫生法律关系中卫生权利与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是将卫生法律关系主客体:指卫生法律关系中卫生权利与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是将卫生法律关系主体间的权利和义务联系在一起的中介。体间的

4、权利和义务联系在一起的中介。主要的形态:人的生命健康权利;行为;物;智力成果。主要的形态:人的生命健康权利;行为;物;智力成果。内容:指卫生法律关系主体在参与卫生活动时所享有的卫生权利和承当的卫生内容:指卫生法律关系主体在参与卫生活动时所享有的卫生权利和承当的卫生义务。义务。第三章第三章 卫生法制定与实施卫生法制定与实施1 1、卫生法制定的概念、原那么、卫生法制定的概念、原那么1 1概念:是指有卫生立法权的主体,依据一定职权和程序,运用一定技术,概念:是指有卫生立法权的主体,依据一定职权和程序,运用一定技术,制定、认可和变动卫生法这种特定社会标准的活动。制定、认可和变动卫生法这种特定社会标准的

5、活动。2 2、卫生法实施的概念:、卫生法实施的概念:是使卫生法律标准的要求在社会生活中获得实现的活动。包括卫生执法、卫生是使卫生法律标准的要求在社会生活中获得实现的活动。包括卫生执法、卫生司法、卫生法律监督、卫生守法司法、卫生法律监督、卫生守法3 3、卫生法律责任的概念、卫生法律责任的概念是指卫生法律主体基于卫生法律事实所引起的损害予以赔偿、补偿或接受惩罚是指卫生法律主体基于卫生法律事实所引起的损害予以赔偿、补偿或接受惩罚的特殊义务,是违反卫生法律标准承当的法律后果。的特殊义务,是违反卫生法律标准承当的法律后果。4 4、卫生行政责任、卫生民事责任、卫生刑事责任的概念、卫生行政责任、卫生民事责任

6、、卫生刑事责任的概念1 1卫生行政责任:卫生法律关系主体违反卫生管理法律标准的规定,尚未构卫生行政责任:卫生法律关系主体违反卫生管理法律标准的规定,尚未构成犯罪,所应承当的具有惩戒或制裁性的法律后果,包括卫生行政处分和卫生成犯罪,所应承当的具有惩戒或制裁性的法律后果,包括卫生行政处分和卫生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卫生行政处分:卫生管理部门的人员因实施违法的卫生管理行为依法应承当卫生行政处分:卫生管理部门的人员因实施违法的卫生管理行为依法应承当的法律后果。的法律后果。种类: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观察、开除等。种类: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观察、开除等。卫生行政处

7、分:卫生行政管理的行政相对人因违反卫生管理法律标准依法应卫生行政处分:卫生行政管理的行政相对人因违反卫生管理法律标准依法应承当的法律后果。承当的法律后果。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暂扣或撤消证照、责令停产、停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暂扣或撤消证照、责令停产、停业、行政拘留等。业、行政拘留等。2 2卫生民事责任:卫生法律关系主体因违反卫生效劳法律标准或约定所应承卫生民事责任:卫生法律关系主体因违反卫生效劳法律标准或约定所应承当的法律后果。当的法律后果。3 3卫生刑事责任:行为人违反卫生刑事法律法规依法应承当的法律后果。卫生刑事责任:行为人违反卫生刑事法律法规依法应承当的

8、法律后果。第四章第四章医疗机构法律制度医疗机构法律制度1 1、医疗机构的概念、医疗机构的概念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置,取得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置,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以维护公众健康为宗旨,以维护公众健康为宗旨,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构负责人或者授权

9、的负责人签字。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患者家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患者家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4 4依法发布医疗广告依法发布医疗广告第五章第五章卫生技术人员法律制度卫生技术人员法律制度【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选择选择1 1、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

10、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 1 1 年的;年的;2 2、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职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职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保健机构中工作满 2 2 年的;年的;3 3、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 3 3 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上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

11、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推荐;合格推荐;4 4、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 5 5 年的;年的;5 5、在、在 19981998 年年 6 6 月月 2626 日之前获得医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又取得职业助日之前获得医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又取得职业助理医师资格的,理医师资格的,医士从业时间和取得职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执业时间累积满医士从业时间和取得职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执业时间累积满 5 5年。年。【医师的概念】

12、【医师的概念】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及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及方案生育效劳等专业机构中从业的卫生技术人员。方案生育效劳等专业机构中从业的卫生技术人员。【医师权利与义务】【医师权利与义务】一医师的权利一医师的权利1 1。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理、出具相应的医。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理、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根本权利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根本权利2 2、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

13、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根本条件;根本条件;3 3、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技术团体;、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技术团体;4 4、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5 5、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平安不受侵犯;、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平安不受侵犯;6 6、获取工作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获取工作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7 7、对所在机构的医疗、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

14、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二医师的义务二医师的义务1 1、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标准;、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标准;2 2、树立敬业精神,遵守执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的为患者效劳;、树立敬业精神,遵守执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的为患者效劳;3 3、关心、保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关心、保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4 4、努力专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努力专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5 5、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第六章第六章特殊诊疗法律制度

15、特殊诊疗法律制度【放射诊疗的根本条件】【放射诊疗的根本条件】放射诊疗机构:放射诊疗机构:1 1、具有经核准登记的医学影像科诊疗科目;、具有经核准登记的医学影像科诊疗科目;2 2、具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放射诊疗场所和配套设施;、具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放射诊疗场所和配套设施;3 3、具有质量控制与平安防护专兼职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并配备必要的防、具有质量控制与平安防护专兼职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护用品和监测仪器;4 4、产生放射性废物达标排放的处理能力或者可行的处理方案;、产生放射性废物达标排放的处理能力或者可行的处理方案;5 5、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人员具

16、有相应的专业资格、放射防护知识的健康条件;、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人员具有相应的专业资格、放射防护知识的健康条件;6 6、具有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具有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放射诊疗的执业要求】【放射诊疗的执业要求】1 1、管理人员配备及职责、管理人员配备及职责2 2、诊疗设备质量要求、诊疗设备质量要求3 3、辐射防护检测要求、辐射防护检测要求4 4、放射诊疗工作人员防护要求、放射诊疗工作人员防护要求5 5、患者和受检者防护要求、患者和受检者防护要求6 6、放射事件预防与处置要求、放射事件预防与处置要求7 7、核医学诊疗特殊要求、核医学诊疗特殊要求【人体器官捐献规那么】【人体器官捐献规那么】1

17、 1、自愿与无偿原那么:人体器官捐献应当遵守自愿、无偿原那么。公民享有捐、自愿与无偿原那么:人体器官捐献应当遵守自愿、无偿原那么。公民享有捐献或者不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或者利诱献或者不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或者利诱他人捐献器官。他人捐献器官。2 2、尊重捐献人的权利:、尊重捐献人的权利:1 1公民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捐献、摘公民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捐献、摘取该公民的人体器官;取该公民的人体器官;2 2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该公民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公民生

18、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该公民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献该公民人体器官的意愿;子女、父母可以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献该公民人体器官的意愿;3 3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摘取未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摘取未满 1818 周岁公民的活体器官用于移植。周岁公民的活体器官用于移植。3 3、严格限定接受人:、严格限定接受人:活体器官的接受人限于活体器官捐献的配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活体器官的接受人限于活体器官捐献的配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有证据证明与活体器官捐献人存在因帮扶等形成亲情关系的人员。或者有证据证明与活体器官捐献人存在因帮扶等形

19、成亲情关系的人员。【人体器官移植规那么】【人体器官移植规那么】1 1、建立严格准入制度:医疗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申请人体器、建立严格准入制度:医疗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申请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同时有与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相适应的执业医师和其他义务人官移植诊疗科目,同时有与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相适应的执业医师和其他义务人员;有满足人体器官移植所需要的设备、设施;有医学、法学、伦理学等方面员;有满足人体器官移植所需要的设备、设施;有医学、法学、伦理学等方面专家组成的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会该委员会医学专家不得专家组成的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会该委员会医学

20、专家不得超过委员人数的四分之一超过委员人数的四分之一;有完善的人体器官移植质量监控等管理制度。;有完善的人体器官移植质量监控等管理制度。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定期组织专家根据人体器官移植手术成功率、植入的人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定期组织专家根据人体器官移植手术成功率、植入的人体器官和术后患者的长期存活率等进行评估,对评估不合格的撤销该诊疗科目体器官和术后患者的长期存活率等进行评估,对评估不合格的撤销该诊疗科目的登记。的登记。2 2、摘取人体器官申请与审批:、摘取人体器官申请与审批:人体器官移植手术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人体器官捐献人进行医学检人体器官移植手术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人体器

21、官捐献人进行医学检查,接受人感染疾病的风险进行评估;摘取器官前执业医师应当向所在医疗机查,接受人感染疾病的风险进行评估;摘取器官前执业医师应当向所在医疗机构的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会提出审查申请;伦理委员会进行构的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会提出审查申请;伦理委员会进行审查后出具同意或者不同意的书面意见审查后出具同意或者不同意的书面意见2/32/3 以上同意才可实施以上同意才可实施。3 3、人体器官移植操作标准:、人体器官移植操作标准:1 1向活体器官捐献者说明器官摘取手术的风险、术后考前须知、可能发生的向活体器官捐献者说明器官摘取手术的风险、术后考前须知、可能发生的并发症

22、及其预防措施,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发症及其预防措施,并签署知情同意书。2 2活体捐献人与接受人存在活体捐献人与接受人存在?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规定关系的证明材料。规定关系的证明材料。3 3确认除摘取器官产生的直接后果外不会损害其他正常的生理功能。确认除摘取器官产生的直接后果外不会损害其他正常的生理功能。4 4摘取尸体器官,应当在依法判定尸体器官捐献人死亡后进行。摘取尸体器官,应当在依法判定尸体器官捐献人死亡后进行。4 4、移植费用收取管理:、移植费用收取管理:只能收取以下费用,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所移植人体器官的费用。只能收取以下费用,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所移植人体器官的费用。1

23、 1摘取和植入人体器官的手术费;摘取和植入人体器官的手术费;2 2保存和运送人体器官的费用;保存和运送人体器官的费用;3 3摘取、植入人体器官所发生的药费、检验费、医用耗材费摘取、植入人体器官所发生的药费、检验费、医用耗材费第七章第七章病历制作管理与处方管理法律制度病历制作管理与处方管理法律制度【病历的概念】【病历的概念】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是由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的总和,是由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

24、获得有关资料,并将其归纳、分析、整理而形成的医疗活动记录,包括门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将其归纳、分析、整理而形成的医疗活动记录,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处方的概念】【处方的概念】是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是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的凭证的医疗文书,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用药的凭证的医疗文书,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第八章第八章 药品管理法律制

25、度药品管理法律制度【假药】【假药】是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的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是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的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劣药】【劣药】是指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药品。是指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药品。【医疗机构药剂管理】【医疗机构药剂管理】一从事药剂工作人员: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一从事药剂工作人员: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二医疗机构配制制剂的管理二医疗机构配制制剂的管理1.1.医疗机构配制制剂的条件:医疗机构配制制剂的条件:1 1具有保证制剂质量的设

26、施、管理制度、检验仪器和卫生条件;具有保证制剂质量的设施、管理制度、检验仪器和卫生条件;2 2医疗机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应是本单位临床需要而市场上没有供给的品种;构配制的制剂应是本单位临床需要而市场上没有供给的品种;3 3药品监督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获得理部门批准,获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2.2.医疗机构配制制剂的使用:进行质量检查,凭医师处方在本医疗机构使用。医疗机构配制制剂的使用:进行质量检查,凭医师处方在本医疗机构使用。三医疗机构药品购进和储存的管理三医疗机构药品购进和储存的管理1.1.药品购进制度药品购进制度1 1必须从具有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必须从具有

27、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2 2由医疗机构专门部门统一采购由医疗机构专门部门统一采购3 3查验供货单位的查验供货单位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等,等,并保管并保管 5 5 年年2.2.进货验收制度进货验收制度医疗机构必须建立和执行进货验收制度,并进行记录。医疗机构必须建立和执行进货验收制度,并进行记录。3.3.药品储存制度药品储存制度医疗机构有专用的场所和设施、设备储存药品医疗机构有专用的场所和设施、设备储存药品四医疗机构药品调配和使用管理四医疗机构药品调配和使用管理1.1.药品调配要求:依法取得资格的药学技术人员负责处方的审核

28、、调配工作。药品调配要求:依法取得资格的药学技术人员负责处方的审核、调配工作。2.2.药品使用要求:监测使用药品的质量药品使用要求:监测使用药品的质量第九章第九章医疗器械与医疗废物监督管理法律制度医疗器械与医疗废物监督管理法律制度【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1.1.临床使用临床使用从有资质的生产或经营企业购进从有资质的生产或经营企业购进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不得重复使用使用过的按有关规定销毁使用过的按有关规定销毁 2.2.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规定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规定?20222022 年年临床试验是指获得医疗器械试

29、验资格的医疗机构,对申请注册的医疗器械在正临床试验是指获得医疗器械试验资格的医疗机构,对申请注册的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平安性、有效性按照规定进行试用或验证的过程。常使用条件下的平安性、有效性按照规定进行试用或验证的过程。临床试验分为临床试用与临床验证。临床试验分为临床试用与临床验证。【医疗废物管理的预防性规定】【医疗废物管理的预防性规定】1.1.建立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建立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法人代表是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法人代表是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检查、催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管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检查、催促、落实本单位医疗

30、废物管理工作;理工作;制定医疗废物平安处置的规章制度和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方案。制定医疗废物平安处置的规章制度和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方案。2.2.落实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落实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依照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行危险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登记,执行危险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登记资料保存资料保存 3 3 年。年。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医疗废物管理的禁止性规定】【医疗废物管理的禁止性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

31、废物;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禁止邮寄医疗废物;禁止通过铁路、航空运输医疗废物。对必须经水路运输医禁止邮寄医疗废物;禁止通过铁路、航空运输医疗废物。对必须经水路运输医疗废物的,应当经设区的市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水疗废物的,应当经设区的市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水体上运输医疗废物。体上运输医疗废物。【医疗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医疗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1 1、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

32、的容器内,容器、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容器上应当有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上应当有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2 2、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的暂、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的暂存时间不得超过存时间不得超过 2 2 天。天。3 3、医疗废物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以及生、医疗废物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活垃圾存放场所,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

33、、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平安措施,并及时消毒。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平安措施,并及时消毒。4 4、专用运送工具防渗漏、防遗撒、专用运送工具防渗漏、防遗撒、固定的运送时间、路线,将医疗废物收、固定的运送时间、路线,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到暂时贮存地点;运送工具在使用后,应当在医疗机构指定的地点进集、运送到暂时贮存地点;运送工具在使用后,应当在医疗机构指定的地点进行清洁和消毒。行清洁和消毒。5 5、根据就近处置的原那么,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理机构处置。、根据就近处置的原那么,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理机构处置。6 6、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和保存液等高危废物,交

34、医、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和保存液等高危废物,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前,应当就地消毒。疗废物集中处置前,应当就地消毒。第十章第十章 血液管理法律制度血液管理法律制度【医疗机构应急采血的条件】【医疗机构应急采血的条件】1 1、遥远地区的医疗机构和所在地无血站或中心血库、遥远地区的医疗机构和所在地无血站或中心血库;2 2、危急病人生命急需输血,而其他医疗措施不能替代;、危急病人生命急需输血,而其他医疗措施不能替代;3 3、具备交叉配血及快速诊断方法检验乙型肝炎病毒外表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具备交叉配血及快速诊断方法检验乙型肝炎病毒外表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体、艾滋病病毒抗体的条件;体

35、、艾滋病病毒抗体的条件;4 4、遵守采供血相关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遵守采供血相关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5 5、在临时采集血液后、在临时采集血液后 1010 日内将情况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日内将情况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临床输血程序】【临床输血程序】1.1.输血申请输血申请1 1?临床输血申请书临床输血申请书?、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血库备、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血库备血。血。2 2签署签署?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3 3需要紧急输血,且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需要紧急输血,且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

36、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后,可以立即实施输血治疗。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后,可以立即实施输血治疗。2.2.受血者血样采集与送检受血者血样采集与送检3.3.交叉配血交叉配血 受血者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受血者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 3 3 天之内的天之内的4.4.血液入库、核对、贮存血液入库、核对、贮存运输条件、物理外观、血袋封闭、包装、标签填写。运输条件、物理外观、血袋封闭、包装、标签填写。5.5.发血发血1 1双方共同查对患者个人信息、双方共同查对患者个人信息、血液有效期、血液有效期、配血试验结果及保存血液外观。配血试验结果及保存血液外观。2 2血液发出后不得退回,受血者和

37、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血液发出后不得退回,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 2-62-6冰箱,至少冰箱,至少 7 7天,便于输血不良反响的追查。天,便于输血不良反响的追查。6.6.输血输血1 1两名医护人员核对配血报告单、血袋标签各项内容后输血。两名医护人员核对配血报告单、血袋标签各项内容后输血。2 2输血完毕填写患者输血反响回报单,并进行临床输血评价。输血完毕填写患者输血反响回报单,并进行临床输血评价。第十四章第十四章公共卫生法律制度公共卫生法律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概念和特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概念和特征】1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

38、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2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具有以下特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具有以下特征:事件突发性事件突发性-不可预测不可预测公共卫生性公共卫生性-不特定群体不特定群体危害严重性危害严重性-人群人群/经济经济/生态环境生态环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范围】1 1重大传染病疫情重大传染病疫情:指某种传染病在短时间内发生、涉及范围广,出现大量:指某种传染病在短时间内发生、涉及范

39、围广,出现大量的发病或死亡病例,其发病率远远超过常年的发病率水平。的发病或死亡病例,其发病率远远超过常年的发病率水平。2 2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是指在短时间通常为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是指在短时间通常为 2 2 周内,某个相对集中的区周内,某个相对集中的区域内同时或者相继出现具有共同临床表现的患者,且病例不断增加,范围不断域内同时或者相继出现具有共同临床表现的患者,且病例不断增加,范围不断扩大,又暂时不能明确诊断的疾病。这种疾病可能是某种传染病包括新发传扩大,又暂时不能明确诊断的疾病。这种疾病可能是某种传染病包括新发传染病染病、中毒或其他未知因素引起的疾病。、中毒或其他未知因素引起的疾病。3 3

40、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是指由于食品污染和职业危害等原因而造成的人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是指由于食品污染和职业危害等原因而造成的人数众多或者伤亡较重的中毒事件。数众多或者伤亡较重的中毒事件。4 4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指具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特征,针对不特定的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指具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特征,针对不特定的社会群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影响正常社会秩序的重社会群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影响正常社会秩序的重大事件。大事件。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以及生物和化学恐怖事件可能导致有毒有害污染,引起公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以及生物和化学恐怖事件可能导致有

41、毒有害污染,引起公众健康存在潜在危险的事件。众健康存在潜在危险的事件。【应急处理措施】【应急处理措施】1 1突发事件的评价突发事件的评价2 2法定传染病的宣布法定传染病的宣布3 3人员和疫区的控制人员和疫区的控制4 4交通工具上传染病病人的处置交通工具上传染病病人的处置5 5应急物资的生产、供给和运送应急物资的生产、供给和运送6 6人员和物资的调集人员和物资的调集第十六章第十六章食品平安法律制度食品平安法律制度【食品平安的概念】【食品平安的概念】是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是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

42、危害。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食物中毒:是指食用了被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食物中毒:是指食用了被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疾病。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疾病。三鹿奶粉事件三鹿奶粉事件【食源性疾病】【食源性疾病】是指致病因素通过食物进入人体,是人体罹患感染性或中毒性疾病。是指致病因素通过食物进入人体,是人体罹患感染性或中毒性疾病。山西苏州山西苏州假酒事件假酒事件【食品污染】【食品污染】食品及其原料在生产和加工过程中,因农药、废水、污水各种食品添加剂及病食品及其原料在生产和加工过程中,因农药、废水、污水各种食品添加剂及病虫害和家畜疫病所引起的污染,以及霉菌毒素引起的食品霉变,运输、包装材虫害和家畜疫病所引起的污染,以及霉菌毒素引起的食品霉变,运输、包装材料中有毒物质和多氯联苯、料中有毒物质和多氯联苯、苯并芘所造成的污染的总称。苯并芘所造成的污染的总称。塑化剂污染食品事件塑化剂污染食品事件第十八章第十八章医疗损害法律责任制度医疗损害法律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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