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梁核心区内金龙大道以东凤平路以北地块、水岸国际以东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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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铜梁核心区内金龙大道以东凤平路以北地块、水岸国际以东地块二宗(编号【2013】TL002006-050、051 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文件 拍卖时间:2013年 8月27日上午10:30 拍卖地点:铜梁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二楼204室(地点变化另行通知)主办单位:铜梁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电话:联系人:陈女士 拍卖机构:重庆正大国友拍卖有限公司 电话:单位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紫园路 116 号鼎泰公寓 1 幢 1-10-1 联 系 人:刘拥军 拍卖机构网址:中国土地市场网:目 录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须知 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报名)

2、申请书 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报名表 五、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承诺书 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成交确认书 八、重庆正大拍卖有限公司拍卖佣金确认书 九、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铜梁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铜国土房管告字【2013】TL002006-050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的有关规定,经铜梁县人民政府批准,铜梁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决定出让 1 宗国有建设用使用权。在公告期限,有2 家报名(含2

3、家)采取公开拍卖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详情请意向竞买人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站,拍卖公司网站:。一、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主要指标 宗地 编号 地块名称 宗地界址 宗地 面积(平方米)规划 用途 规划主要技术 指标 出让 年限 参考价(万元)竞买 保证金(万元)2013TL002006-050号 水岸国际以东地块/37165 亩)商业 容积率:不大于,其中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5%;建筑密度:不大于40%;绿地率不小于 35%;建筑限高:不大于100米;停车位:商业面积不低于个/100平方米,居住面积不低于个/100平方米;配套设施:公厕等。40 2230 2013TL002

4、006-051号 金龙大道以东凤平路以北地块/71076 亩)商住 容积率:不大于,其中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5%;建筑密度:不大于40%;绿地率不小于 35%;建筑限高:不大于60米;停车位:商业面积不低于个/100,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0的住宅不低于个/100平方米;配套设施:按相关规范要求设置公厕及垃圾收集点、通信基站等。其他要求:临金龙大道须布置独立商业,其中须建设8个进深米,开间米的底层临街商业门面;临凤平路需在红线区域范围内还建2007平方米住宅用房。50 3412 二、报名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5、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三、报名时间与地点:符合竞买资质的竞买人于2013年8月5日至2012年8月26日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止,到铜梁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拍卖文件,了解地块基本情况。正式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须在上述规定期限内持土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证明、法人代表(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资信证明、联合竞买协议、竞买保证金收据到重庆正大国友拍卖有限公司办理。四、拍卖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拍卖,竞价增幅由拍卖师现场确定,最高应价者为竞得人。五、拍卖时间:2013年 8月27日上午10

6、:30 拍卖地点:铜梁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会议室二楼204室(地点变化另行通知)地块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 六、成交价款不含契税、配套费、人防费、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交易服务费、拍卖佣金等,拍卖成交后,宗地在出让和建设中涉及相关税、费及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全部由竞得人按有关规定另行缴纳。七、建设期限:自交地之日起,买受人3个月内须开工建设,建设周期3年。八、建设用地拍卖出让(综合)价金支付方式:该宗地余款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 个月内付总价款的50%(含保证金),2 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价款。拍卖成交后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

7、款项的1缴纳违约金。竞得人不按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不按要求办理交地手续、不按要求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时付土地价款等违反交易程序的行为,一律没收竞买保证金,同时终止土地交易或无偿收回土地及土地使用权。九、竞买保证金处置方式:竞得者所缴土地竞买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但其保证金性质不变仍为履约保证金);未竞得者所缴保证金在竞买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竞买申请人(不计息)。十、拍卖活动的组织实施及佣金:本次土地使用权拍卖由我局和铜梁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委托重庆正大国友拍卖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拍卖成交后,买受人 5日内按成交价款的%一次性支付给拍卖人,交易服务费按渝价201136

8、8号支付给铜梁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十一、该宗土地详细情况、各项技术指标、规划条件、具体要求等详见 竞买须知。十二、竞买人应对本文件及其附件、附图和要求充分理解,严格遵守其中的规划要求和设定条件。成交确认后,不得要求变更规划指标。十三、缴纳竞买保证金帐户 户名:铜梁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铜梁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铜梁龙都支行 账号:200910 3966 十四、缴纳成交价款账户 铜梁县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 开户行:铜梁县建设银行 账号:5000833 咨询电话:铜梁县国土房管局:陈女士 李先生 重庆正大国友拍卖有限公司 电话:铜梁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8月2

9、日 铜梁核心区内金龙大道以东凤平路以北地块、水岸国际以东地块二宗(编号【2013】TL002006-050、051 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须知 第一章、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 编号 地块名称 宗地界址 宗地 面积(平方米)规划 用途 规划主要技术 指标 出让 年限 参考价(万元)竞买 保证金(万元)2013TL002006-050号 水岸国际以东地块/37165 亩)商业 容积率:不大于,其中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5%;建筑密度:不大于40%;绿地率不小于 35%;建筑限高:不大于100米;停车位:商业面积不低于个/100平方米,居住面积不低于个/100平方米;配套设施:公厕等

10、。40 2230 2013TL002006-051号 金龙大道以东凤平路以北地块/71076 亩)商住 容积率:不大于,其中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5%;建筑密度:不大于40%;绿地率不小于 35%;建筑限高:不大于60米;停车位:商业面积不低于个/100,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0的住宅不低于个/100平方米;配套设施:按相关规范要求设置公厕及垃圾收集点、通信基站等。其他要求:临金龙大道须布置独立商业,其中须建设8个进深米,开间米的底层临街商业门面;临凤平路需在红线区域范围内还建2007平方米住宅用房。50 3412 第二章 报 名 一、报名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11、内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2、符合法律法规和渝府发2008119 号、渝府发2010113 号、渝国土房管发2010191 号等文件要求的条件。3、符合竞买资质的竞买人出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自然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原件,交纳保证金的收据及出让人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证照,详见附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报名表。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竞买人于 2013 年 8 月 5 日至 2013 年 8 月 26 日 17:30 止,将保证金缴纳到指定

12、帐户:户名:铜梁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铜梁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铜梁龙都支行 账号:200910 3966。竞买人到铜梁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拍卖文件,或到重庆正大国友拍卖有限公司(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紫园路 116 号鼎泰公寓 1 幢 1-10-1)索取拍卖文件,提出竞买申请,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款到指定帐户为准。三、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报名表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承诺书 4、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6、法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7、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

13、印件 8、出让方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见公告报名要求 9、联合参与竞买,须提交联合开发地块的协议或合同(备注:复印件加盖公章,不受理传真件)第三章 建设用地出让(综合)价金及保证金 一、建设用地出让(综合)价金起拍价:拍卖会前由拍卖师现场宣布。二、保证金:报名者在参与竞买报名时,须同时缴纳竞买保证金到指定帐户,户名:铜梁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铜梁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铜梁龙都支行 账号:200910 3966,具体数额详见第一章。报名者如提交的银行支票、本票、汇票在报名截止期内不能兑现,则视为报名无效。竞买人在本次竞买会上未成交任何地块,在拍卖会结束后,5 个工作日内全额退

14、还竞买保证金(不计息);竞买人在竞买成功后,竞买保证金即日转为成交价款(但其保证金性质不变仍为履约保证金)。如买受人放弃所竞得的地块,保证金不予退还。三、建设用地拍卖出让(综合)价金支付方式:该宗地余款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付总价款的50%(含保证金),2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价款。拍卖成交后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缴纳违约金。第四章 拍卖方式 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竞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名单位必须有 2 家以上(含 2家)方采用公开拍卖方式出让,不是则撤回拍卖标的。一、本场拍卖会拍卖方式为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拍卖师介

15、绍标的物情况,并当场宣布标的物起拍价及加价幅度,依照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第 39 号),拍卖师有权根据竞价情况调整加价幅度。二、竞买人以举牌的方式应价,应价幅度不得低于拍卖师当时宣布的加价幅度,否则无效。若有人应价且最高应价达到拍卖保留价,经三声报价,若无人再加价即落槌成交;若无竞买人应价或应价未达到委托方保留价时,拍卖师有权宣布该标的物拍卖无效并撤回。第五章 拍卖时间、地点 一、拍卖时间:2013年8月27日上午10:30 二、拍卖地点:铜梁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会议室二楼204室(地点变化另行通知)第六章 交地时间 交地时间:以县国土房管局通知为准。第七章 佣

16、金收取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 5 日内按成交价款向重庆正大国友拍卖有限公司支付%的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按渝价2011368号支付给铜梁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第八章 其他约定 1、若有法律法规和渝府发2010113 号、渝国土房管发2010191 号等文件不允许的其他情形,报名隐瞒真实情况,一经查实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竞得资格。2、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出让文件,如有疑问可以在拍卖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3、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注册成立新公司或子公

17、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我局可以根据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我局同意直接与新公司或子公司签订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4、县外企业竞得该地块后,须在我县注册设立新公司或子公司实施开发建设,我局同意直接与新公司或子公司签订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5、该宗地土地中,架空电力、通讯线路、地下隐藏物、埋藏物、所需费用由受让人自行支付。6、我局对本须知有解释权。未尽事宜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办理。第九章 特别约定 1、2013TL002006-050 号地块:由于本地块相临香槟路约 1

18、906 平方米土地上有 2 户拆迁尚未完成(详见附图)。待拆迁完毕后,按本地块成交价格结算,将该 1906 平方米一并交由竞得人统一开发建设,容积率等经济技术指标与本地块一致。2、2013TL002006-051 号地块: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必须按下列要求提供相应房屋,无偿交由出让方,用于拆迁安置使用。受让方需按县建委规划条件附图中明确的位置提供临金龙大道一侧的 8 间商业门面(建筑面积:门面宽度米、进深米);提供临凤平路一侧同一幢楼的住宅面积 2007,暂定 18 套(具体套数以出让方确定的为准,每套房屋的面积以县规划部门审批的为准)无偿交由出让方,受让方提供房源后方可对外销售。受让方提供每套

19、住宅房屋的实际面积超出或少于县规划部门审批的面积,按 4800 元与出让方结算。受让方提供的上述房屋要求应与其它购房户所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所约定的要求一致,并与出让方指定的购房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竞买人必须按出让方提供的名单及所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交付房屋及办理房地产权证,并承担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所有相关费税(大修基金除外)。第十章 违约责任 拍卖成交后,根据 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佣金确认书 等所约定的,买受人超过期限未付清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的,则按我局的出让须知视为买受人自动放弃交易,可取消其竞得资格,买受人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该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并另行公开拍卖,同时保留依法对其追究相关法律的

20、权利。如另行公开拍卖成交价低于原成交价的,买受人还应就差额部分承担法律赔偿责任。竞得人不按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不按要求办理交地手续、不按要求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时付土地价款等违反交易程序的行为,一律没收竞买保证金,同时终止土地交易或无偿收回土地及土地使用权。竞得人不按第九章的规定履行特别约定的,县政府将无偿收回该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所缴纳的土地价款不予退还),并另行公开拍卖,如另行公开拍卖成交价低于原成交价的,买受人还应就差额部分承担法律赔偿责任,出让方同时保留依法对其追究相关法律的权利。第十一章 附件 一、铜梁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 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报名表 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承诺书 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 六、拍卖佣金确认书 七、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八、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铜梁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 0 一三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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