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全程录像与翻供率之联系.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论全程录像与翻供率之联系.pdf(3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文档从互联网中收集,已重新修正排版,word 格式支持编辑,如有帮助欢迎下载支持。论全程录像与翻供率之联系论全程录像与翻供率之联系自 XX 年 1 月 1 日起,市检察机关便对职务犯罪案件侦查进行全程录音录像。近日,市检察院纪检组长于泽滨介绍,“自实行全程录音录像以来,全市职务犯罪侦查案件翻供率由原来 15左右下降为现在的不足 5,对干警办案行为的投诉率也下降了 15。”联系整篇新闻背景,纪检组长的这句话不难让人联想到,纪检组长的言下之意是翻供率下降 10%,投诉率下降 15%是实行全程录意录像政绩的关键体现,也是全程录意录像单独作用的必然结果,而与其他因素无关。可耐人寻味的是:翻供率、投诉率
2、与侦查全程录音录像有本质的必然联系吗?换言之,把翻供率、投诉率的双下降单纯地作为全程录音录像政绩的体现是否妥当?事实上,翻供、投诉作为犯罪嫌疑人一种权利,它的存在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比如,对于同样的讯问行为,前些年可能觉得没什么不妥,但随着人权意识的日益觉醒,却感到不满而翻供,而投诉;或者前些年很多人会翻供会投诉,但看到越来越多的翻供与投诉不仅无用,相反很可能招来“穿小鞋”,于是干脆不翻供、不投诉、少翻供、少投诉。至少我们要意识到:犯罪嫌疑人是否行使该权利固然会考虑客观的现实,但它毕竟还是一种主观色彩很浓的行为我-1-word 格式支持编辑,如有帮助欢迎下载支持。文档从互联网中收集,已重
3、新修正排版,word 格式支持编辑,如有帮助欢迎下载支持。们不能回避主观行为是有一定的偶然性。如此说来,虽不可否认,侦查实行全程录音录像会在规范侦查行为的同时,从而一定程度上降低翻供率与投诉率,但是把两者简单地“紧密联系”是不妥的,以后者的数据证明前者存在的意义更是欠科学的。记得,在去年 5 月 16 日,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局长何挺,在回应对于“命案必破”负面效应的提问时,强调“命案必破不会引发刑讯逼供等违法办案情况,更不会影响公正执法,公安机关也将全力推动对命案和涉黑案件嫌疑人的讯问实行全程录音录像”。从这句话我们也不难看出,要说明全程录音录像的好处与意义,就算要拿数据来说话,也要拿客观的刑讯
4、逼供、冤假错案的减少来说话,而非带有一定主观偶然性的翻供率与投诉率。在此,笔者亦想补充一点的是,如果说检察院方面把翻供率、投诉率的双下降单纯地作为全程录音录像政绩的体现,那就应保证这一数据使用的“专用性”。问题是,方面会不会把“翻供率下降 10%,投诉率下降 15%”这个数据,这会儿说成是“侦查全程录音录像”带来的,以后在其他场合又作为其他举措的佐证呢?这实在不得而知。但至少我们要意识到,侦查全程录音录像与翻供率、投诉率没有本质上的联系,我们绝不能漠视有些部门偷换概念,把翻供率、投诉率的下降作为全程录音录像的佐证数据。-2-word 格式支持编辑,如有帮助欢迎下载支持。文档从互联网中收集,已重新修正排版,word 格式支持编辑,如有帮助欢迎下载支持。此外,也不要忽视类似“实行全程录音录像以来,翻供率下降 10%,投诉率下降 15%”这种简单的行政思维还有一定的市场。-3-word 格式支持编辑,如有帮助欢迎下载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