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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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平安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一)目的 为了使企业认识和了解与其活动相关的适用的平安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和相关方,提高他们的平安法规意识,标准平安生产行为。(二)职责 技术负责对平安生产、产品质量、电、仪各专业适用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确实认,并催促有效执行。2.公司办公室负责国家、上级有关平安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的获取、识别和引用。(三)获取渠道与识别 1.各职能部门通过各级政府、行业协会或团体和效劳机构、媒体、网络等渠道,及时获取国家公布的各种法律法规和标准,并进行有效性识别。2.对所获取的法律法规,应对来源、适用性、适用部

2、门、实施时间进行说明,并及时呈报公司总工程师确认。(四)有关事项 1.公司应将获取的法律法规、标准进行汇总,并按填写清单目录备案。2.各职能部门每年至少一次对法律法规、标准进行符合性评审,及时识别和更新,确保其有效性。3.所有各种法律法规应遵守相应规定,及时向做作业人员或规定范围的相关人员宣贯、执行。福州市闽侯县宏业化工 20 年 月 日 公司适用的平安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法律局部 序号 名 称 生效日/最新修订日 公布单位 法规标准编号 相关条款说明 适用部门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004-4-14 人大常委会 19、21、34、42-46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 2002-11-

3、1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国家主席令第 70 号 1、2、3、5、6、7 章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002-5-1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国家主席令第 60 号 2、3、4、6 章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009-5-1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国家主席令第 6 号 全文 5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 2007-12-29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国家主席令第 81 号 1、3、4、7 章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009-2-28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主席令第 10 号 134、135、139 条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995-1-1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国家主席令第 28 号

4、 42、43 条 8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989-12-26 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22 号 24-31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00-9-1 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32 号 19-21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1996-5-15 人大常委会 15/22 第 4 章、第 5 章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05-4-1 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31 号 16/17/21/31/33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1998-1-1 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90 号 21-24/28/29 公司适用的平安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法规局部 序号 名 称

5、生效日/最新修订日 公布单位 法规标准编号 相关条款说明 适用部门 1 危险化学品平安管理条例 2002-3-15 国务院常务委员会 国务院令第 344 号 1、2、4、5、6章 生产部 2 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条例 2009-5-1 国务院常务委员会 国务院令第 549 号 3、6、7 章 生产部 3 平安生产许可证条例 2004-1-13 国务院常务委员会 国务院令第 397 号 2、6、7、9、21条 生产部 4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2002-5-12 国务院常务委员会 国务院令第 352 号 1、2、3、4、5、7 章 生产部 5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2005-7-22

6、 国家安监总局 总局第 1 号令 1、2、3、5、6章 生产部 6 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平安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 2002-12-18 国家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局 安监管人字 2002 123号 全文 生产部 7 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平安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 2002-12-18 国家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局 安监管人字 2002 124号 全文 生产部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2004-1-1 国务院 国务院令 375 号 全文 生产部 9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平安生产工作的决定 2004-1-9 国务院 国发20042 号 全文 生产部 10 易制毒化学

7、品管理条例 2005-11-1 国务院 国务院令 445 号 全文 生产部 11 生产平安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2007-6-1 国务院 国务院令 493 号 全文 生产部 12 公布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 年版 2003-3-3 国家安监局 2003 年第 1 号 全文 生产部 13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平安生产许可证实施方法 2004-5-17 国家安监局 国家安监局令第 10 号 全文 生产部 14 平安生产培训管理方法 2005-2-1 国家安监局 国家安监局令第 20 号 全文 生产部 15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2005-9-1 国家安监总局 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1号 全文 生产

8、部 16 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平安许可实施方法 2006-10-1 国家安监总局 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8号 全文 生产部 17 特种作业人员平安技术培训考核管理方法 1999-10-1 国家经贸委 国家经贸委令 13 号 全文 生产部 18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方法 2002-11-15 国家经贸委 国家经贸委令 35 号 全文 生产部 19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方法 2002-10-8 国家经贸委 国家经贸委令 36 号 全文 生产部 20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2000-3-6 国家经贸委 国经贸平安2000189号 全文 生产部 21 压力容器平安技术监察规程 1999-6-25 质

9、检总局 质监局1999154 全文 生产部 22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方法 2005-7-1 质检总局 质检总局第 70 号令 全文 生产部 23 福建省平安生产条例 2007-7-1 省人大常委会 全文 生产部 公司适用的平安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标准局部 序号 名 称 生效日/最新修订日 公布单位 法规标准编号 相关条款说明 适用部门 1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标准 1994-5-1 建设部 GB50187-93 全文 生产部 2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标准 2005-10-1 建设部 GB50140-2005 年修订版 全文 生产部 3 建筑设计防火标准 2006-12-1 建设部 GB500

10、16 2006 年修订版 全文 生产部 4 建筑抗震设计标准 2002-1-1 建设部 GB50011-2001 全文 生产部 5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标准 1994-3-1 建设部 GB50055-93 全文 生产部 6 低压配电设计标准 1996-6-1 建设部 GB50054-95 全文 生产部 7 建筑物防雷设计标准 1994-11-1 建设部 GB5005-94 2000 年版 全文 生产部 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标准 1999-6-1 建设部 GB50116-1998 全文 生产部 9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1993-7-1 国家技术监督局 GB13690-92 全文 生产

11、部 10 化学品平安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 2000-6-1 国家技术监督局 GB16483-2000 全文 生产部 11 化学品平安标签编写规定 1999-12-1 国家技术监督局 GB15258-1999 全文 生产部 12 平安色 2002-6-1 国家技术监督局 GB2893-2021 全文 生产部 13 危险货物品名表 2005-11-1 国家技术监督局 GB 12268-2005 全文 生产部 14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2000-12-1 国家技术监督局 GB191-2000 全文 生产部 15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 2001-5-1 国家技术监督局 GB18265-20

12、00 全文 生产部 16 易燃易爆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 2000-4-1 国家技术监督局 GB17914-1999 全文 生产部 17 腐蚀品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 2000-4-1 国家技术监督局 GB17915-1999 全文 生产部 18 毒害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 2000-4-1 国家技术监督局 GB17916-1999 全文 生产部 19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2002-6-1 卫生部 GBZ1-2002 全文 生产部 20 仓库防火平安管理规那么 1990-4-10 公安部 全文 生产部 21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2005-11-1 国家质检局 GB6944-2005 全文

13、生产部 22 危险化学品储罐区作业平安通那么 2009-1-1 国家安监总局 AQ3018-2021 全文 生产部 23 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平安标准 2009-1-1 国家安监总局 AQ3021-2021 全文 生产部 24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平安标准 2009-1-1 国家安监总局 AQ3022-2021 全文 生产部 25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平安标准 2009-1-1 国家安监总局 AQ3023-2021 全文 生产部 26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平安标准 2009-1-1 国家安监总局 AQ3025-2021 全文 生产部 27 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平安标准 2009-

14、1-1 国家安监总局 AQ3026-2021 全文 生产部 28 化学品生产单位盲板抽堵作业平安标准 2009-1-1 国家安监总局 AQ3027-2021 全文 生产部 29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平安标准 2009-1-1 国家安监总局 AQ3028-2021 全文 生产部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审表 日期:序号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实施 日期 简介及重点关注条款 执行情况 备注不 满足原因 1 1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 2002-11-1 第 4 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平安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平安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平安生产条件,确

15、保平安生产。建立了平安生产责任制,符合 第 5 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平安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第 17 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平安生产工作负有 5 项职责:总经理对公司的平安生产全面负责,并负有 5 项职责。符合。第 18 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平安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己有平安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但未专项,不符合 第 19 条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平安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已设置平安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符合。第 20 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

16、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平安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第 21 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平安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平安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和平安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平安操作技能。未经平安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主要负责人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己经安监部门培训考核合格。符合。第 21 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平安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平安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和平安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平安操作技能。未经平安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巳对从业人员进行平安生产教育和培训,使从业

17、人员具备必要的平安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和平安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平安操作技能。符合。第 28 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己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 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平安警示标志。第 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平安警示标志,但不够标准,根本符合。第 29 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平安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己对平安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但维护、保养、检测缺记录,不符合。第 30 条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平安、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

18、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平安使用证或者平安标志,方可投入使用。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平安使用证或者平安标志,符合。第 31 条 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平安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第 33 条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未使用淘汰工艺、设备。符合。第 33 条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

19、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重大危险源己登记建档,并制定应急预案,但未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不符合 第 34 条 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平安距离。危险物品的车间、仓库和员工宿舍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符合 第 37 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那么佩戴、使用。已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那么佩戴、使用。符合。第

20、 38 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平安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平安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平安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平安问题,当立即处理;检查及处理情况已 记录在案。符合。第 42 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平安事故时,单数年来未发生重大生产平安事 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故。第 43 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已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

21、险费,符合。第 44 条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平安、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己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合同中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平安、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并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第 52 条 工会有权对建设工程的平安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设工程的平安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时,工会均有进行监督,提出意见。符合。第 57 条 生产经营单位对负有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以下统称平安生产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

22、行监督检查职责,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公司配合上级进行检查,符合。第 69 条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已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符合。第 70 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平安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成心破坏事故现场、消灭有关证据。未发生事故。2 2 中

23、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995-1-1 第 4 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第 15 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第 16 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公司建立了各项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符合。第 15 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公司在用工过程,未招收未满16 岁的未成年人。符合。第 16 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公司与每位公司与每位员工均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规

24、定了双方的义务和权益。符合。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 36-45 条都适用。能自觉维护员工的合法休息权益,执行八小时工作制,严格控制不必要的加班。执行节假日休假制,由于特殊情况下的加班,公司按法规规定计发加班工资。符合。第六章,劳动平安卫生 第 52-56 条适用。为员工在劳动过程提供必要的的劳动保护:一是按法规要求为员工尽可能创造平安、健康、舒适的工作环境;二是为员工提供法规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三是公司为员工每年组织定期性的健康检查。符合。第七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 58-65 条适用。对女工和未成年工实施特殊性保护,在工作分配过程,充分考虑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生理条件,不安

25、排重体力和其它法规认定的禁忌性劳动。工厂定期为女工和未成年工进行健康检查。女工在五期享受公司的特殊保护。符合。第 68 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方案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在上岗前和就业中,公司为员工提供平安、健康、工作技能等各类免费培训。符合。第 72 条:公司为所以员工均购置了工伤、医疗、养老等保险。符合。3 中华人民共和2002-5-1 第 13 条: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设立除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其工作场所还工作场所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符合。国职

26、业病防治法 应当符合以下职业卫生要求: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二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三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那么;四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五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第 14 条:在卫生行政部门中建立职业病危害工程的申报制度。用人单位设有依法公布的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工程的,应当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接受监督。第 19 条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以下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一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

27、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二制定职业病防治方案和实施方案;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四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五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六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暂未进行职业病危害工程的申报。设有安环部门进行职业卫生管理。符合。第 20-24 条主要规定了防护用品和警示标志、告知牌等内容,该条文都适用。第 27-38 条适用。设有防护用品和警示标志、告知牌。符合。4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009-5-1 第 10 条,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

28、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工程己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符合。第 15 条 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员工集体宿舍在厂区外。符合 第 18 条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平安规定,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平安措施。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明火作业,实行动火审批制度。符合。第 30 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乡、村可以根据需要,建立由职工或者村民组成的义务消防队 巳组成的义务消防队,符合。4 平安生产许可证条例 2004-1-1

29、3 第 2 条: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平安生产许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平安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公司已取得平安生产许可证。符合。5 危险化学品平安管理条例 2002-3-15 第 8 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工艺、设备或者储存方式、设施;二工厂、仓库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三有符合生产或者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四有健全的平安管理制度;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第 22 条 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

30、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第 35 条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不得运输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由国务院交通部门规定。生产工艺、设备或者储存方式、设施符合国家标准;配备了符合生产或者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有健全的平安管理制度;符合。工厂、仓库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危险化学品己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储存数量未超过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符合。运输危险化学品已取得有关部门的资质认定。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具备的条件符合交通部门规定。符合。47 条 国家实行危险化学品登

31、记制度,并为危险化学品平安管理、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信息支持。危险化学品已向有关部门登记,并为危险化学品平安管理、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信息支持。符合。6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1995-12-27 第 5 条 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监控化学品的,应当依照本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向国务院化学工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化学工业主管部门未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监控化学品。化学品管理条例 申报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监控化学品的有关资料、数据和使用目的,接受化学工业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7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2005-11-1 第 2 条,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置、运输和进口、

32、出口实行分类管理和许可制度。第七条 申请生产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并经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取得生产许可证后,方可进行生产。未生产、经营、使用易制毒化学品。8 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条例 2006-6-1 第25条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平安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设备 压力容器 在投入运行前己办理登记。符合。9 使用有毒物质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2002-4-30 第 7 条,禁止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人和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使用有毒物品的作

33、业。未使用童工,未安排未成年人和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符合。第二章 作业场所的预防措施 第 11 条-16 条都适用。有相关的作业场所的预防措施。符合。第三章 劳动过程的防护 17-30 条都适用。有相关的劳动过程的防护措施。符合。第四章 职业健康监护 31-46 条都适用。采取了职业健康监护措施。符合。1 10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1988-9-1 第 4 条 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根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本企业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未降低其根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符合。第 5 条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

34、劳动和其他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未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符合。11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2005-9-1 第 14 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那么?(GB11651)和国家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以及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已按?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那么?(GB11651)等标准以及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符合。第 15 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有安排经费,未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 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

35、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动防护用品。符合。第 16 条 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不得超过使用期限。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催促、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未超过使用期限并催促、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符合。第 17 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管理制度。有相关管理制度,但还应完善。第 18 条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平安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购置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须经本单位的平安生产技术部门或者管理人员检查验收。未采购和使用无平安标志

36、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符合。第 19 条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那么,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 上岗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符合。12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方法 2002-11-15 第 13 条,登记单位应在?危险化学品名录?公布之日起6 个月内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手续。对危险性不明的化学品,生产单位应在本方法实施之日起 1 年内,委托国家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局认可的专业技术机构对其危险性进行鉴别和评估,持鉴别和评估报告办理登记手续。对新化学品,生产单位应在新化学品投产前 1年内,委托国家平安生产监督

37、管理局认可的专业技术机构对其危险性进行鉴别和评估,持鉴别和评估报告办理登记手续。新建的生产单位应在投产前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手续。已登记的登记单位在生产规模或产品品种及其理化特性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当在 3 个月内对发生重大变化的内容办理重新登记手续。公司已完成了危险化学品的登记工作,符合。13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方法 2005-7-1 第 2 条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工程目录见本方法附件。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应当按照本方法的规定,经考核合格

38、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均取得作业资格证书。符合。第 5 条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 以下统称用人单位 特种作业人员均取得作业资格 应当聘雇用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从事相关管理和作业工作,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管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持证上岗,按章操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置或者报告。证书。符合。第 11 条 用人单位应当加强作业人员平安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平安作业知识、作业技能和及时进行知识更新。没有培训能力的,可以委托发证部门组织进行培训。定期组织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符合。14?产 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录?2

39、005年本 2005-12-2 企业不应采用限制类和淘汰类的工艺和设备。末采用限制类和淘汰类的工艺和设备。符合。15 福建省平安生产条例 2008-12-01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是本单位平安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当依法加强平安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平安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平安生产条件,确保平安生产。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平安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平安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平安生产工作负责。建立有平安生产责任制度,并签订责任状。总经理为本单位平安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平安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平安生产工作负责。符合。第二章平安生产保障措施第十

40、二条至第二十三条全部内容。已按条例要求提供平安生产保障措施。符合。第五章 生产平安事故的应急救援及事故调查处理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 已编制生产平安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了定期演练。近年未发生产事故。平安生产职责 总经理平安职责 1.总经理是平安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平安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落实平安生产根底和基层工作。2.总经理对本单位平安生产工作负有以下职责:(1)建立、健全本单位平安生产责任制;(2)组织制定本单位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保证本单位平安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4)催促、检查本单位的平安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平安事故隐患;(5)组织制定并实施

41、本单位的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平安事故。3.每季度应至少组织 1 次并主持平安生产委员会会议,总结本季度平安工作,研究、决策下一季度平安生产的重大问题,并制订相应实施方案。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4.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平安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并接受上级安监部门平安教育、培训、考核。5.建立健全平安生产专门管理机构,充实专兼职平安技术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平安工作汇报,决定平安工作的重要奖惩。6.审定平安生产规划和年度方案,确定平安生产目标。签发平安规章制度、平安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批准重大平安技术措施工程

42、。切实保证对平安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企业的职业平安卫生状况和员工的作业条件。7.坚持平安生产“五同时原那么,即与生产同步方案、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平安工作。8.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所属单位正职的平安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9.副总经理在总经理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平安生产负责。技术负责人平安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对企业的平安技术工作全面负责。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各项平安管理制度、平安技术规程,组织编制平安技术措施和平安教育方案、方案及平安技术长远规划。3.负责解决平安技术、平安管理上的疑难或重大问题,推广和采用先进的平安技术和平安防护措施。4.审批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工的平安技术方案

43、,审查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平安技术问题。5.审批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参加重大事故的技术分析。6.副总工程师(或专业技术负责人)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平安技术工作负责。班组长职责 1.组织员工学习、贯彻执行公司和车间有关平安生产的规章制度及要求。2.组织班组级平安教育和平安活动。3.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讲平安、班中检查平安、班后总结平安。4.做好设备和平安设施的巡回检查及维护保养,并认真做好记录。5.检查岗位工艺指标及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6.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作业,监督检查本班组内的各种作业,维持正常生产秩序。7.负责本岗位防护器具、

44、平安装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使之完好、有效。8.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并做好记录。不能解决的要上报车间,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9.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并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员工平安职责 1.参加平安活动、学习平安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2.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平安设施及工、器具是否齐全、完好。3.遵守纪律,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平安技术规程和操作法。4.各项平安生产记录清晰、真实、整洁。5.保持作业场所清洁。6.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7.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异常应妥善处理,及时上报,并认真做好记录。8.正确使

45、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器具和防护、消防器材。9.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领导报告。供销部平安职责 1.对采购的原料、设备,防护用品、器具、器材必须有验收制度,并对其质量和平安性 能负责。2.对生产所需要的化学物品,采购时必须了解其物理化学性能,以及平安使用和储运要求,并索取书面资料。必要时还要进行化验和检测。3.严格执行有关防火和危险物品管理规定,搞好仓库防火、防盗和危险物品、气瓶及贮运设施的管理。4.按规定或标准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和器具。5.严格执行有关防火和危险物品管理规定,搞好仓库防火、防盗和危险物品、气瓶及贮运设施的管理。6.销售危险

46、化学品时,必须严格检查来厂装运危险货物的客户的危险化学品的经营、采购、准运、驾驶、押运证等有关证件,合格前方可发货装运。7.向客户提供产品平安技术说明书和平安标签。财务部平安职责 1.要保证足够的平安管理、平安技术措施费用,并列入年度财务方案。2.凡平安措施不落实的技术措施工程未经审核同意,不得拨款。3.监督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清凉饮料及职业病防治费用的合理使用。办公室平安职责 1.负责保健食品、清凉饮料的发放工作,搞好食堂食品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2.负责本部门设备、设施及机具的平安管理,并保持完好。3.负责集体宿舍、仓库的平安卫生和防火工作,并定期进行平安检查。4.做好工业卫生宣传和

47、检查监督工作。5.参加工伤鉴定,提出鉴定依据。6.参加事故应急抢救工作。7.组织对员工和有关人员的入厂平安教育。8.执行化工有毒有害工种工时制度规定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1988.6.28.国务院第9号令)、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并根据职业禁忌症要求,做好员工招收和调配工作。9.负责企业各类员工工伤鉴定工作,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和处理。10.把平安工作业绩做为员工晋级和奖励考核的重要内容。11.在办理临时用工协议书时应有平安方面的条款,并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执行。12.根据生产实际设置特种作业人员编制,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复审及日常管理工作。平安领导小组职责 平安生产

48、领导小组是由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第一责任人)和企业的有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1.全面负责企业平安生产管理工作。人人树立“平安第一的思想。2.贯彻与落实上级各项平安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及指示。3.建立平安规章制度,研究制订平安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方案,开展平安生产、平安管理、平安岗位职责及有关平安知识教育工作,提高职工平安意识及自我防范的能力。4.执行“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落实防火具体措施,杜绝在防火防爆区内动用明火与吸烟。及时消除火险隐患,实施平安生产检查和监督,以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5.开展经常性的平安宣传、教育活动。6.审查一切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运转工作,

49、确保平安措施到位。7.落实平安生产经费,并及时足额投入。8.做好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催促实施。9.开展平安生产总结评比。福州市闽侯县宏业化工 2009 年 9 月 15 日 平安生产会议管理制度(一)为了及时了解、掌握各时期的平安生产情况,加强平安生产管理,积极主动地做好预防措施,确保平安生产,必须认真贯彻平安生产会议制度。(二)会议内容以平安生产为主,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1.了解前段时间、前一班的平安、生产、工艺情况,存在的问题和考前须知,布置下一步平安、生产和工艺操作等工作。2.传达上级部门的有关通知、文件精神,学习平安生产标准、平安规章制度、平安操作规程等知识。3

50、.通报违章违纪、不良现象和不平安行为,表彰先进事迹。(三)会议形式和会议责任人 1.班前会,由班长或车间主任负责召开,时间一般 5-10 分钟,地点由各厂自定,在各班组交接班记录中进行记录。2.每月平安生产会议,公司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参加,由平安管理部门负责会议记录。3.每季召开一次安委会,由总经理,对季度的平安生产进行总结,考核无视平安生产规章制度或平安操作规程的发生事故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对下一季度的平安工作进行布置。并对在平安工作中表现优秀的职工和部门进行奖励。4.紧急会议视情况由部门领导决定召开。(四)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内容应作好记录,重要会议会后要下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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