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视角下的新闻自由研究,法律毕业论文.docx

上传人:安*** 文档编号:73339056 上传时间:2023-02-17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20.1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宪法视角下的新闻自由研究,法律毕业论文.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宪法视角下的新闻自由研究,法律毕业论文.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宪法视角下的新闻自由研究,法律毕业论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宪法视角下的新闻自由研究,法律毕业论文.docx(8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宪法视角下的新闻自由研究,法律毕业论文内容摘要: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 一切法律规范都在宪法范围内生效。作为根本大法, 宪法的重要意义在于宪法对国家社会生活的指导作用的最高效力, 任何社会规范的效力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与宪法相抵触的任何社会规范都是无效的。社交媒体时代的新闻自由应当在宪法范围内活动, 遵守宪法的相关规定, 并明确新闻自由与宪法规定的互相关系, 新闻自由从本质上来讲就是宪法所规定的宪法自由。 本文关键词语:新闻自由; 宪法; 权利; 社交媒体的迅速发展, 逐步彰显了新闻自由与宪法自由的紧张关系, 尽管新闻自由一直是各国宪法与国际条约互相约定的条款, 但是真正的新闻自由永远在

2、宪法自由的范围内。法治社会追求的是社会上的一切调整事物的规范都应该遵守法律的相关规定, 受法律的调整。法治社会拒绝任何专断权利在社会上调整的效力。新闻自由与宪法自由的关系是社会事实与法律自由的关系, 从法治社会的角度来讲, 必须把新闻自由放在宪法视角内, 在宪法视角范围内深层解读新闻自由的法律含义与意义。宪法视角范围内的新闻自由, 是随着新闻媒体的迅速发展与演变而逐步演变的, 新闻媒体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发展都是要积极保卫人的基本尊严、基本自由, 进而为人的社会生活创造积极的社会环境与法治环境。 一、宪法视角下的新闻自由的含义 (一) 新闻自由是在人权范围内的自由 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 人权逐步

3、遭到国际与国内社会的重视, 人权实际上也正是在国际与国内社会的普遍关注之下逐步成长, 并成为世界范围内的一项基本共鸣。新闻自由是人权保障的重要内容, 是人权的应有含义, 在现代新闻自由的发展彰显着一个国家或者民族的人权保障状况, 同时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或者民族的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在当下国际社会的发展中, 新闻媒体工具的快速发展, 尤其是自媒体 (智能手机) 的迅速普及, 人们对新闻媒体的发展越来越呈现出类似的发展共鸣。新闻自由从本质上来讲, 就是人们的一种言论自由, 言论自由是任何自由的前提与基础, 只要人们能够通过言论自由才能最大程度地表示出自个的意见与建议, 以这样的方式介入社会事件与社会

4、问题的讨论是公民介入政治的重要途径, 更是人们对关系到本身利益的相关社会事项进行意见表示出的基础。对于任何一个国家来讲, 新闻自由的发展程度都是一个国家言论自由度的重要保证, 只要真正把公民的言论自由度放在国家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上才能真正对整个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作出应有的奉献。总之, 对于新闻自来历讲, 新闻自由的发展都是建立在宪法范围内的自由, 是在基本人权保卫范围内的自由。 (二) 新闻自由是与社会公共利益一致的自由 世界上的社会国家都是极其重视集体利益的, 对于社会国家来讲, 社会公共利益永远是国家发展的重心, 也是国家进行社会建设的重要方面。详细到我们国家来讲, 新闻自由也是我们国家

5、宪法保障的重要方面, 我们国家宪法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也实际上代表着最大多数人的利益。新闻自由从宪法上来讲, 至少是符合公共利益与社会公共秩序的自由, 也是符合国家建设根本目的的自由。首先, 对于新闻职业者来讲, 必须真正把符合人民根本利益的新闻自由放在新闻发展的重要方面。新闻报道必须坚持求真、务实、有利于国家长治久安的目的。坚决摒弃不利于国家发展、不利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关于新闻发展的维度。其次, 社会公共利益在新闻发展的任何阶段都是新闻自由的首要考虑对象。判定一个国家是不是社会国家以及能否能够真正促进了国家的根本利益, 主要是看这个国家是不是在发展的各个方面能否始终做到维护与发展最

6、广大人民的利益。这是检验国家性质的重要方面, 也是判定国家的利益观的主要维度。从国家发展的角度来讲, 新闻自由在科技迅速发展与推动之下, 逐步呈现迅猛发展之势, 必须把任何阶段的新闻自由放在与公共利益保持一致的轨道上, 只要这样才能真正促进国家对于公共利益保卫的需要。 (三) 新闻自由是以符合法治原则为最低限度的自由 法治原则指的是在一个国家或者社会中必须坚持的具有法律意义进而对国家的各项社会生活具有明显指导意义的原则。法治原则从根本上来讲, 拒绝人的权利的主观臆断, 对人的权利进行法治之下的限制是法治国家必须坚持的重要目的。新闻自由坚持法治原则意味着:其一、新闻自由的各种新闻行为是立基在法治

7、之下的。新闻行为无疑是一项详细而又复杂的行为经过, 对于这项行为经过必须坚持保卫每一个公民的各项合法权利, 这也是法治之下的新闻自由的含义。新闻自由的各项行为目的, 都是对人们的合法权利的保卫, 更是对法治社会建设的奉献。其二、新闻自由下的法治原则以促进国家的法治建设, 并以国家的法治建设为主要推动对象。在法治国家中, 任何法治范围内的行为, 从本质上来讲都是一个国家法治建设的必要方面, 更是对新闻自由实行法治控制与法治监控的主要途径。国家的新闻自由只要真正树立法治原则并在法治原则的指导下完成新闻自由的各项行为, 才能最大程度地促进国家的法治建设, 实现法治国家与法治社会的目的。 二、社交媒体

8、时代新闻自由的宪法原则 (一) 坚持人民主权的宪法原则 宪法原则指的是在一个国家的法治建设中, 尤其是在一个国家的宪法发展经过中必须坚持的具有绝对最高效力的原则。宪法原则从根本上来讲指引着一个国家的宪政建设方向, 也是一个国家进行修宪、改宪乃至立宪必须坚持的最根本原则。新闻自由是宪法自由的一方面, 也是宪法自由的重要含义。新闻自由既包括新闻发布者的新闻行为自由, 也包括新闻接受者的新闻接受自由。作为宪法自由的重要方面, 新闻自由的建设与完善, 也必须真正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 把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新闻自由发展的方向上。这就需要国家的法治要做到:第一, 以国家法律对于新闻自由能够真正具体表现出并

9、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其始基。任何情况下都要保证新闻自由能够代表并表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只要真正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新闻自由发展的起点上, 才能够把新闻自由的政治方向搞清楚、弄明白。第二, 人民主权原则要求新闻自由必须坚持人民监督的原则。人民把握着国家的主权、把握着国家的发展方向, 这就要求人民必须监督国家权利的行使, 尤其是新闻自由行为能否能够真正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是检验新闻自由能否遵循宪法原则的基准。 (二) 坚持权利的法律救济原则 确保新闻自由行为不至于侵犯人们的基本权利, 是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有权利必有救济, 任何权利都必须是法治下的权利, 作为法治下的权利必须有

10、法律途径的救济。西方式方法谚云: 无救济则无权利。 新闻自由作为一种法律上的自由势必是一种能够在更大程度上干扰人们行为并对人们的行为产生限制的一种自由。从发生侵权行为的概率上来讲, 新闻自由的不当扩张及任意滥用, 容易侵犯人们的隐私权、肖像权、人格权等, 所以建立对新闻自由下侵权行为的适当救济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权利救济原则首先要求建立司法救济, 亦即要求新闻自由下的侵权行为必须能够使得受害人寻求法院救济, 法院救济是最中立、最公正的救济方式, 同时法院救济也是人们现代寻求权利救济最权威的方式。其次权利救济原则还要求把行政复议、行政申述等纳入到新闻自由侵权行为的救济途径中来。在对受害人权利进行

11、救济的经过中, 必须把取证经过、质证经过, 尤其是要把对受害人侵权的各项证据真正放到权利救济经过中来, 是权利救济的必要维度。有必要指出, 在法治视野下, 法律救济原则并不仅仅局限于诉诸司法程序的救济, 其他与司法救济相配套施行的救济形式也必须提高到相应的位置上。行政复议、行政申述都具有比司法救济愈加优势的地方, 任何一种救济都拥有属于自个的优势的救济形式。对于新闻自由下的侵权行为, 必须建立立体式的救济形式, 从根本上来讲, 宪法也真正赋予了人们司法救济以外的各种救济途径。 (三) 坚持新闻自由度的原则 新闻自由度指的是国家的新闻行为在多大程度上以及多大范围内能够自由, 这是新闻自由度的基本

12、含义。从新闻自由度的含义出发, 实际上就是要求新闻行为必须能够在宪法与法律范围内活动, 不能逾越宪法与法律约束的范围。从本质上来讲, 新闻自由度是从正面规范新闻的自由行为, 任何一种自由都不能够阻碍其别人自由的行使, 同时任何一种自由也都是在既促进本身自由又是在促进社会整体自由的情况下施行的。坚持新闻自由度原则要求:首先, 国家法律法规有必要为新闻行为划定一定的界限, 新闻行为实际上就是在这种界限范围内的活动。这就是从法律上规范新闻行为, 进而为新闻行为的规范行使确立正确的轨道。尤其是在新闻自由的模糊地带, 最容易引发侵权行为, 这就有必要在侵权行为发生之前就为新闻自由划定界限, 只要这样才能

13、真正为侵权行为的发生做好准备, 不至于发生这样的侵权行为。其次, 国家法律法规在确定新闻自由度的同时, 也必需要真正考虑新闻自由的特殊性。新闻自由不同于其他自由, 进一步讲, 新闻自由关涉着人们的言论自由, 也关涉着出版自由, 这一系列的自由行为从一定程度上来讲都与新闻自由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所以, 在为新闻自由划定限度的时候, 必须真正考虑新闻自由的复杂性及其与其他自由的特殊关系, 这是新闻自由得以成立并能够真正保证新闻自由的逻辑前提。实际上, 不能真正划清新闻自由的界限, 以及不能理清新闻自由与其他自由的关系就不能真正实现规范新闻自由的目的。 三、结束语 从宪法的角度观察新闻自由必须真正树

14、立新闻自由的宪法原则, 同时在法治视野下对新闻自由依法进行保卫, 尤其是在真正保证新闻自由的情况下对新闻侵权行为实行法律救济更是必要途径。必须指出的是, 明确新闻自由的宪法原则是真正从作为根本大法的 母法 的角度来考虑新闻自由的真正法治意蕴, 也是更好规范新闻自由行为的重要途径。 以下为参考文献 1马得华.我们国家宪法言论自由条款类似于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吗?J.比拟法研究, 2021 (7) . 2张奂奂, 高益民.美国高校老师学术自由保障的模糊空间 基于判例制度的宪法解释视角J.高等教育研究, 2021 (5) . 3徐雷, 王煜.美国公立高校老师学术自由保卫途径选择 基于宪法和契约的视角J.外国教育研究, 2021 (7) .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毕业论文 > 文化交流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