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刑法论文(经典优选范文10篇),刑法论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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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暴刑法论文经典优选范文10篇,刑法论文家暴刑法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心理、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行为的法律规定,本篇文章就大家介绍几篇讨论家暴刑法论文,供应大家参考研究。 家暴刑法论文经典优选范文10篇之:女性反家庭暴力犯罪的轻刑化探究 内容摘要:当前, 由于我们国家传统的文化思想和改革开放后经济发展等一些因素的影响, 家庭暴力现象频发, 与之相应的是, 因家庭暴力而导致女性 以暴抗暴 的犯罪行为也逐步增加。在司法工作中, 因我们国家刑法对 正当防卫 条件规定之严格, 且司法实践又缺乏统一的轻刑化标准, 在女性反家庭暴力犯罪案件中经常

2、出现同案不同判的现象, 由此带来了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基于此, 本文针对女性反家庭暴力犯罪的轻刑化问题进行考虑和探究, 希望能够为构建和谐社会添上一片完善的法治之瓦。 本文关键词语:女性; 反家庭暴力犯罪; 轻刑化; 一、家庭暴力的涵义和特点 (一) 家庭暴力的涵义 2021年3月1日我们国家首部(反家庭暴力法施行, 家庭暴力的范畴之:受虐妇女对抗杀夫行为的司法认定探析 内容摘要:家庭暴力的普遍存在导致受虐妇女在无奈中选择以暴制暴、对抗杀夫的案件屡见不鲜。在司法裁量中,怎样认定这一行为是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本文拟从司法实践中的详细案例入手,着力分析我们国家法院对受虐妇女对抗杀夫案件的判决思路及

3、轻刑化途径,并结合相关的刑法理论,讨论完善进路。 本文关键词语:家庭暴力; 受虐妇女; 正当防卫; 紧急避险; 妇联的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报告中显示:在家庭中遭遭到配偶暴力对待的女性占24.7%,遭到身体暴力的女性占5.5%,农村和城镇分别是7.8%和3.1%。1可见,固然我们国家(婚姻法明确规定 禁止家庭暴力 ,但是,这种以家庭为庇护所,以残忍为内核的暴力行为,仍然广泛存在。十分是在我们国家的部分农村地区、偏僻地区。在这种情况下,相当一部分受虐妇女在无奈中选择了 以暴制暴 ,即通过杀夫来换取解脱。针对这类情节类似的受虐妇女对抗杀夫案件,我们国家学界与司法界的共鸣在于应当对涉案妇女进行轻

4、刑化处理,但是,详细怎样认定量刑情节,怎样厘定轻刑化的 度 等,都是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本文拟从司法实践中的详细案例入手,着力分析我们国家法院对受虐妇女对抗杀夫案件的判决思路及轻刑化途径,并结合相关的刑法理论,讨论完善进路。 一、家庭暴力及其防卫 1.1家庭暴力的定义及特点 对于家庭暴力的含义,各个界定基本大同小异。(中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将其界定为 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咒骂、恫吓等方式施行的身体、精神等损害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条给出的定义为 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迫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

5、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可见,不管是以何种表述对家庭暴力进行定义,其内涵不外乎身体虐待、精神虐待(语言暴力和冷暴力)、性虐待三种行为。在现行刑法下,家庭暴力可能触犯多种罪名。大多数情况下,施暴者以身体虐待的方式,通过殴打、捆绑、残害等行为导致被害人伤残的,鉴于其主观存心故意性,可断定为存心故意伤害罪、虐待罪。使用捆绑、拘禁等行为限制被害人人身自由的,可能构成非法拘禁罪。 从特性来看,家庭暴力具有几个显着特点:其一为长期性,大多数情况下,家庭暴力伴随整个婚姻经过甚至离婚后的时期;其二为反复性,相关社会学研究表示清楚,家庭暴力普遍存在发生-和好-复发的循环经过;其三为隐蔽性,受家庭本身的封

6、闭性和 家丑不可外扬 的传统思想影响,外人往往难以知晓家庭暴力的详细细节;其四为严重危害性,家庭暴力毁坏了家庭和谐,严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 1.2家庭暴力中的对抗行为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中指出: 为了防止或摆脱再次遭受家庭暴力的,被告人的行为具有防卫因素,施暴人负有直接责任。 也就是,在家庭暴力中,受虐妇女为了防止、摆脱再次遭受家庭暴力而进行的行为,我们能够以为其是具有防卫因素的对抗行为。受 清官难断家务事 的传统思想影响,受虐妇女因家庭暴力向警方求救,往往不能得到足够的重视处理,而诉诸法律提出离婚也往往会遭到男方拒绝,公力救济渠道不畅,导致受虐妇女

7、在无奈情境下容易走向对抗杀夫这一极端选择。 二、司法认定中的相关探析 为研究受虐妇女对抗杀夫的司法认定,笔者将家庭暴力、防卫设置为本文关键词语,在北大法宝平台进行检索,得到相关案例共547个,随机抽取部分并剔除不符合本文研究要旨的案例后,样本案例总量共10个。 1、案情梳理。 在样本案例中,十个案例的被告人均为女性,华而不实有两个案例中的被告人包括其子女2,被害人均为男性,即被告人的丈夫。从案件的背景来看,十个案例均为受虐妇女杀夫案,被告人都长期受虐,受虐时间从几年到几十年不等,严重程度亦不尽一样。从案件中对抗行为的动机来看,可大致分为存在现实损害和不存在现实损害两类。十个案例中,有五个案例存

8、在现实损害,即被告人在进行对抗行为之前,被害人正动手殴打、用器物击打、或持刀威胁被告人。如马某梅存心故意杀人案中,马某梅的丈夫孙某林对妻子女儿进行殴打,并讲 今天你们的死期到了,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3而另五个案例则不存在现实损害,其又可细分为两种,一种在案发不久前存在过现实损害,被告人因体力悬殊或惧怕等原因没有立即对抗,而是选择趁被害人熟睡等机会击打被害人,其行为能够视作一种 延时对抗 ,如管桂莲存心故意伤害案中,案发前晚被害人将管桂莲踏倒在地掐住脖子辱骂,当时管桂莲没有进行对抗,而在次日凌晨用铁棒击打被害人头部致死4。而另一种则是在邻近案发的一段时间内都不存在现实损害,被告人通过语言信号等以

9、为被害人可能将其置于死地,或仅仅出于长期积怨而选择对抗杀人。如姜某某等存心故意杀人案中,被害人姜某2长期打骂家人,其妻儿不堪忍耐,共同表示 弄死他得了 ,随后用绳索将其勒死。5从被告人的犯罪目的上看,有五个案例被告人行为时存在明确的致死目的,例如李某某存心故意杀人案中, 想到这样祖某甲还死不了,她就从旁边拿起来像放老鼠药的水泥块,打了祖某甲三次 。6另外四个案例中,被告人没有明显表现出杀人的存心故意,但其行为具有极大的致死可能性,如马某梅案中,被害人女儿用手掐其脖子至 他不对抗 。而在其余的一个案例中,被告人固然作出了可能将被害人致死的举动,但主观上始终未想到会致其死亡,即王宏叶存心故意伤害案

10、,王宏叶用绳子勒住受害人,看其不动了,以为其乏了,于是就去睡觉了7,第二天早上 在脚部踢了几下喊张某1(被害人)起来 ,而后发现其死亡。 2、判决情况。 样本案例中,除管桂莲案的被告人被认定为存心故意伤害罪外,其余九个案例中被告人均被认定为存心故意杀人罪。从能否属于正当防卫来看,陈某存心故意杀人案、马某梅存心故意杀人案、吴某存心故意杀人案三个案件中,被告人的辩护律师都提出了 存在防卫意识 属于防卫过当 的辩护理由,但最终都被法院驳回,驳回理由均为不法损害已经停止,不具备防卫紧迫性,法院将 危险制止 视作不法损害的终止点,由于 危险制止 而不符合 不法损害正在进行 的要件,故不构成正当防卫。如马

11、某梅案中,被害人威胁讲 今天你们的死期到了,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对马某梅及其女儿进行殴打。在厮打经过中,被害人摔倒在地,但仍继续殴打女儿,马某梅在旁将其按住,女儿一气之下掐住其脖子至其死亡。法院以为 被害人是针对家庭成员施行暴力,其损害性质和程度相对较轻,在被绊倒在地后,对其损害行为防卫的紧迫感丧失。 8从量刑来看,样本案例中,对被告人的量刑从三年有期徒刑9至十五年有期徒刑10不等。法院均进行了轻刑化处理,理由也具有高度类似性,包括自首、近亲谅解、社会危害性较小、被害人存在过错、主观恶性较小、行为情节较轻、认罪态度好等。 3、存在的情况。 1)在认定防卫时存在着严厉审慎的倾向。在样本案例中,在

12、认定被告人行为能否属于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时,法院往往较为严厉审慎。倾向于直接以存心故意杀人或存心故意伤害对其行为进行界定,忽视了防卫的可能性和合法性。如在王宏叶案中,被告人王宏叶长期遭受丈夫殴打,案发当日,丈夫再次殴打王宏叶,并在厨房拿出菜刀予以威胁,后虽经劝告放回菜刀,但仍扬言要杀死王宏叶。王宏叶产生恐惧心理后将张某按倒并用布条勒住其脖子,最终致其死亡。在这个案例的判决中,法院忽视了王宏叶长期受虐的事实和正在遭受现实损害的防卫前提,仅从结果出发,以存心故意杀人认定被告人行为,显然有失偏颇。11笔者推断,法院之所以在这类案件中以保守倾向认定防卫,一方面可能是由于家庭暴力的隐蔽性所致,正是由于家

13、庭暴力具有隐蔽性,因而,行为人的防卫行为可能会由于证据薄弱而无法得以证明正当性。另一方面原因可能在于这类案件难以符合正当防卫的 适时性 条件,在大多数的受虐妇女对抗杀夫案件中,受男女双方当事人身体气力比照悬殊的影响,女性一方的防卫行为往往是危险已经结束,或者已经降格时进行的,由此加大了认定难度。122)量刑普遍较重且存在着同案不同判现象。从样本案例的量刑情况来看,除了姜某某案、马某梅案等三个案件中被告人获刑五年下面外,其余七个案例量刑均侧重,轻则六年,最重则达有期徒刑十五年。但是,诚如前文所述,绝大多数此类案件都有着类似的背景和情节,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和人身危险性都大同小异,且案件中均存在着被害

14、人过错、被害人家属谅解等从轻情节。但尽管如此,在未有明文规定的情形下,法院的自由裁量则有失规范,导致了同案不同判现象的大量存在,影响了司法公信力和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保卫。 三、受虐妇女对抗杀夫行为认定的相关建议 尽管受虐妇女杀夫系以暴制暴,触犯刑法的极端行为,也造成了一定的危害后果,但是,其行为系弱势群体出于保卫本身合法权益的 不得已而为之 ,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都远远低于一般的犯罪行为。13因而,在司法层面上,将其行为从宽甚至出罪的进路值得探究。 3.1正当防卫 诚如前文所述,样本案例中,受虐妇女对抗杀夫的行为动机可大致分为存在现实损害和不存在现实损害两类。不存在现实损害的情形又分为针

15、对前不久发生的损害的 延时对抗 、案发前一段时间都不存在损害,但被告人因被害人的语言信号等感悟到危险进而施行对抗行为的 提早对抗 、因长期积怨的对抗杀人。笔者以为,针对存在现实损害时进行的对抗和针对前不久发生的损害的 延时对抗 ,可适用正当防卫的相关规定。存在现实损害情形下进行的对抗属于正当防卫毋庸置疑,但是,由于正当防卫对于防卫的适时性有着明确要求,即规定 不法损害正在进行 。因而,在 延时对抗 的情形下, 正在进行 的认定则存在一定的理论障碍。正在进行,能够理解为不法损害已经开场并尚未结束。当前我们国家对于不法损害的开场主要有下面几种观点:着手讲、进入损害现场讲、直接面临危险讲、综合讲。而

16、对其结束也有下面几种观点:危害结果构成讲、危险制止讲、危险排除讲、综合讲。笔者以为,针对家庭暴力中不法损害的开场,直接面临危险讲和综合讲相对来讲愈加适用,应当以为,施虐者着手殴打受虐者,或者持刀威胁但还没有造成本质性损害时,都能够视作受虐妇女直接面临危险,即不法损害的开场。而对于家庭暴力中不法损害的结束,本文倾向于危险排除讲,即对于 正在进行 的认定做出一定程度的让步。 在防卫限度方面,通常以为,防卫程度应与不法损害的严重程度对等。但本文以为,家庭暴力往往是反复的,在考量防卫能否过当时,应综合考虑施虐者屡次施虐的严重程度,而不是单纯从案发当次施虐行为判定。如受虐者长期遭受危及生命安全的虐待,且

17、在案发经过中施虐者的言语、行为表现出了同等程度甚至更严重的威胁,即便施虐者的行为暂时未威胁到受虐者生命安全,受虐者可以以出于保卫生命安全的立场做出相应程度的对抗。另外,在使用的武器方面,由于家庭环境特殊,受虐者能找到的防卫武器极为有限,因而,也不应该过分要求二者必须对等。 3.2防御性紧急避险 针对前文所述的案发前一段时间都不存在损害,但被告人因被害人的语言信号等感悟到危险进而施行对抗行为的 提早对抗 ,笔者以为,能够试图引入德国刑法中关于防御性紧急避险的相关理论加以解决。不同于攻击性紧急避险,防御性紧急避险发生在损害者与受害者之间,当前在德国的法律体系中应用较广。德国相关学讲以为: 在紧急防

18、卫案件中,有所谓迫在眉睫利益损害的现实攻击,假如某种已经存在的持续的危险随时都可能引发损害,那么,该危险能够视为现实的危险;假如出现了马上能够紧急防卫的情形,可以以理解成是现实的风险。 本文主要讨论后一种观点,即 马上能够紧急防卫的情形 。14在家庭暴力相关犯罪中,存在着施虐者长期进行严重虐待行为,屡次威胁到受虐者的生命安全,但案发时,施虐者尚未着手进行不法损害,而是通过寻找武器、言语威胁等形式使受虐妇女充分相信施虐者即将威胁其性命,故而进行对抗的现象。在这种状况下,不法损害尚未开场,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但如符合紧急避险的其他条件,能够将其认定为防御性紧急避险。 3.3 受虐妇女综合症 理论:

19、前两种途径的补充和专业根据 受虐妇女综合症 理论诞生于加拿大,是针对受虐妇女杀夫案件,域外司法实践中已获得一定范围应用的认定正当防卫的抗辩事由。该理论的内核在于强调受虐妇女能够总结出受虐的时间规律和程度规律,在施虐者施行虐待前辨别出施虐者释放出的虐待信号。同时,在长期遭受虐待并求救无果以后,受虐妇女渐渐相信自个永远无法逃脱虐待,变得极端无助绝望,故而做出杀夫等极端行为。 笔者以为,引入专业的心理鉴定结果判定案件被告人能否存在受虐妇女综合症,能够愈加清楚地了解被告人的心理状况,进而判定能否符合正当防卫或防御性紧急避险的情形,做出公平合理的判决结果,彰显法律的正义价值和人文关心。 以下为参考文献

20、1王俊,对抗家庭暴力中的紧急权认定,清华法学,2021年第3期。 2 张会敏,家庭暴力中的正当防卫认定研究,法制与社会,2021年第9期。 3刘怡,论持续损害的正当防卫权,法制博览,2021年第6期。 4郭超,受虐妇女综合症理论在我们国家司法实践中的分析,法制与社会,2020年第7期。 5邵慧慧,受虐妇女防卫权研究,西南政法大学硕士论文,2020年。 6 刘丹文,论家庭暴力中的正当防卫,苏州大学硕士论文,2021年。、 11 zhibo/zhuanti/ch-xinwen/2018-10/21/content_23687810.htm 22上述两个案例为姜某某等存心故意杀人案、马某梅存心故意杀

21、人案 33(马某梅存心故意杀人案刑事判决书(2021)甘01刑初11号 44(管桂莲存心故意杀人案刑事判决书(2021)甘01刑初88号 55(姜某某等存心故意杀人案刑事判决书(2021)鲁0211刑初193号 66(李某某存心故意杀人案刑事判决书(2021)吉2404刑初15号 77(王宏叶存心故意伤害案刑事判决书(2021)晋06刑初2号 88(马某梅存心故意杀人案刑事判决书(2021)甘01刑初11号 99如马某梅存心故意杀人案、吴某存心故意杀人案等 1010如张凤芹存心故意杀人案 1111(王宏叶存心故意伤害罪刑事判决书(2021)晋06刑初2号 1212张会敏(家庭暴力中的正当防卫认定研究法制与社会2021(9):249-250 1313邵慧慧(受虐妇女防卫权研究西南政法大学硕士论文2020年 1414(马某梅存心故意杀人案刑事判决书(2021)甘01刑初11号 文献郭彩懿凌.受虐妇女对抗杀夫行为的司法认定探析J.中国新通信,2022,21(18):24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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