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版)选煤厂瓦斯煤尘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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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西王家岭煤业公司选煤厂瓦斯煤尘管理制度二O二三年第二部分选煤厂瓦斯管理制度一、选煤厂瓦斯管理奖罚制度第一条为提高广大员工参与瓦斯防治管理的积极性,提高对瓦斯管 理的警惕性,促进瓦斯治理工作更加有效进行,特制定选煤厂瓦斯管理奖 罚制度。第二条 仓上、仓下必须做到无瓦斯超限作业、无瓦斯积聚。对瓦斯 超限不停止作业,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罚款200-300元、 停班或开除处理;对瓦斯超限情况能正确指挥、组织处理的部门和个人要 给予不少于200元的经济奖励。第三条 瓦斯检查员要认真遵守瓦斯检查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按照瓦 斯检查点的设置计划及要求进行检测,做到记录、牌板和台账三对口,并 积极

2、上报审批。瓦斯员若有违反制度行为,对其进行教育,批评及100-200 元的经济处罚。对瓦斯检查工作认真、积极、责任心强、表现突出的的瓦 检员,要给予表扬、鼓励和经济奖励。第四条各级领导要认真执行落实瓦斯防治责任制,对选煤厂瓦斯防 治工作进行全方位监督,树立典型,模范,正确组织处理违章和安全隐患 的人员一律给予奖励,不能切实搞好瓦斯管理工作的领导人员要对其个人 进行严厉考核,以及严肃处理。第五条所有职工必须积极爱护各类通风设施、仪器,对不爱护设施、 仪器或故意损坏的人员要视情节严重情况给予批评,罚款100-200元或开 除,对能为瓦斯防治工作作出显著贡献、积极汇报处理排除隐患和制止重 大违章行为

3、的个人要给予300元-500元的经济奖励。二、瓦斯防治例会制度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 生产方针,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防止瓦斯规范和要求,落实瓦斯防止生产责 任制,及时发现并解决选煤厂洗选装运过程中存在的瓦斯安全问题,预防 瓦斯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召开时间:每月召开选煤厂瓦斯防治会议,可与安全例会合 并召开。第三条具体内容包括:(一)贯彻上级有关瓦斯防治工作的指示和要求,重点解决瓦斯防治工 作中存在的隐患和所需的人、财、物,部署下一步的工作。(二)听取相关单位对于执行瓦斯防治工作、落实瓦斯防治安全技术 措施及监督检查工作的情况汇报

4、。(三)研究分析瓦斯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事故隐患,研究制定解 决存在问题的措施和办法,按照“五定”的原则,落实到相关车间和人员, 并按期完成。(四)指导、协调、督促各车间做好瓦斯防治工作;研究解决瓦斯防 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瓦斯重大隐患及时向矿方相关部门汇报。第三条考核管理(一)参加人员不得缺席会议,有事提前请假无故缺席人员,每次给 予00元罚款迟到者给予50元罚款(二)参加会议人员应做好笔记,对所安排事项要及时传达、贯彻和 落实,不做笔记处罚50元。三、瓦斯检查工、监测监控工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第一条从事瓦斯检查工、监测监控工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上岗前必须经 过培训,考试合格后,经主管部门

5、审核领证,方可上岗和业,持证 上岗。第二条 瓦斯检查工、监测监控工取证培训属于委托培训,选煤厂必 须按规定通过矿安培中心进行送培。第三条 瓦斯检查工、监测监控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一律进行全 脱产培训第四条 瓦斯检查工、监测监控工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后,刚上岗的 一段时期内,不准单独上岗作业,必须由有一定实践经验的该工种人员带 班,直到能熟练操作为止。第五条 瓦斯检查工、监测监控工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 定期复训,复训合格办证后方可继续上岗。第六条选煤厂必须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台帐,妥善保存。四、通防仪器检定标校制度第一条 本制度中的仪器包括:光学瓦斯检查仪、便携式甲烷一氧化 碳检测报警仪、

6、瓦斯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和测尘仪。第二条在使用仪器装备前,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和仪器管 理规定,调试合格后方可使用。第三条 对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每15天使用校准气样(0.5%、1%) 和空气样进行一次调校,并做好记录。同时做好仪器的日常检修工作,保 证仪器准确可靠,误差在规定范围以内,仪器上架完好率要保持100%。第四条 所有仪器每年或半年必须接受省技术质量监督局授权的部门 强制检定一次,保证仪器在强检有效期内。第五条 标校仪器采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各类瓦斯标准气样。五、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维护保养等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了保证仪器可靠工作,仪器发现前必须检查便携式甲烷检 测仪的零点和电压或

7、电源欠压值,不符合要求的严禁发放使用。第二条 便携式甲烷热催化检测仪应定期调校,调校周期为15天。调 校时必须使用甲烷标准气体。第三条 调校前应准备好浓度值为0.5%2. 5%的甲烷标准气样,应采 用经煤炭工业技术监督主管部门认可的单位配制的标准气体,其不确定度 应小于5%o第四条调校前应对仪器外观作一次全面检查,其外壳应无破损,调 校孔盖板应齐全,数字显示应无缺笔画现象,充电电极无松动及氧化现象 并将仪器充足电后方可进行调试。第五条 使用锲镉电池的仪器在充足电后应对仪器的电压进行检查,将 仪器的电源开关合上,通电30分钟后,观察仪器的欠压指示灯,如欠压指 示灯亮此仪器不能使用,待查明原因,故

8、障排除后,方可进行调试工作。第六条 调试时应先调试仪器的电气零点,将仪器置于新鲜空气中, 通电15分钟后,观察显示窗内显示的数字,其示值应小于0. 05%瓦斯,如 不相符,可用螺丝刀调整零点电位器使其相符。第七条仪器的精度调试工作在仪器的零点调试合格后进行,用浓度 在1.5%CH42.5%CH4的甲烷气体,以流量为160毫升/分钟(根据仪器的使 用说明书确定流量)通入仪器气室,仪器的示值与甲烷标准气体的浓度值间 的误差应与下表相符。如不相符,可用螺丝刀调整精度电位器使其相符。热催化式甲烷检测仪基本误差表读数(%CH4)0. OOl.OO1.002. 002. 003. 003. 004. 00

9、允许误差(%CH4)0. 10.20. 30. 35第八条 设置报警点时,用稍高于设点浓度的甲烷气样通入气室,控 制流量,使指示稳定地停在设点点位置,再调节仪器的报警电位器,使其 报警;然后反复通气校验,直到准确报警为止,报警误差应小于0.1 CH4。六、光学瓦斯鉴定器检查维修保养制度第一条检查项目(一)外观检查:外壳、镜片、开关等不能损坏,发现故意损坏的罚款 50元/次,损坏后不及时汇报的罚款100元/次。(二)照明电路检查:照明电路是否正常。(三)条纹清晰度检查:各干涉条纹一定要保持清晰。(四)通漏气检查:送回气系统不能漏气。(五)跌落试验符合说明书要求(六)光学瓦斯鉴定器:定期送检(每年

10、一次),否则罚款50元/ 台。第二条光学瓦斯鉴定器维护保养(一)要妥善保护携带的光学甲烷检测仪,不准碰撞损坏、丢失或转 借他人;(二)光学瓦斯鉴定器不得连班使用。七、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第一条 煤仓上方、封闭的地面机房内上方、封闭的地面煤仓下口、 封闭的带式输送机地面走廊上方等容易积聚瓦斯的地点及相关标准、规程 中规定的地点应设置甲烷传感器。第二条 传感器的报警、断电、复电值符合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 司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分析实施细则的规定,断电范围符合AQ1029-2007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和煤矿安全规程2016版 的规定。第三条 选煤厂每15天用标准气样调校一次甲烷传感器

11、,并做好相关 台帐,瓦检员在检查过程中要和传感器数值进行校对,超出误差范围要及 时更换、调校瓦斯传感器。第四条 选煤厂切实维护好本厂瓦斯监测系统,保证与矿安全监测系 统联网正常。第五条 原煤仓顶部、底部,精煤仓顶部、装煤车间的所有电气设备 必须为防爆型。八、三班巡回瓦斯检查管理制度第一条瓦检员必需经过依法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 持上岗证后方可持证操作。第二条 瓦检员要随身合格的10%光学瓦斯检测仪(包括不小于5米的 胶皮管和不小于3米的瓦斯检查手仗)、多种气体检测仪、便携式瓦斯检 查仪和测温仪。每班应配备一台10%光学瓦斯检测仪、便携式一氧化碳检测 仪需要时使用。第三条 瓦检员必须

12、提前30分钟到班组报到,听从班组的具体工作安 排,提前10分钟到工作现场进行手拉手交接班,违者视情节予以处罚。第四条 交班人要交清当班瓦斯检测情况,对瓦斯异常处要重点说明。 交清当班通风设备、设施运转、维修情况以及存在问题。交清当班记录、 工具等。设备不完好,工具、材料、配件不清洁,交班不清接班人有权拒 绝接班。第五条 各当班人必须在接班人上岗后,经接班人认可后离开,否则 出现问题由当班人负责。第六条交班人发现接班人有喝酒等失常现象应拒绝交班,并汇报值 班班长,予以妥善解决。第七条 出现事故及事故处理过程中,不准交接班。第八条 选煤厂必须编制瓦斯检查点布置计划,严格按照计划进行瓦 斯检查。第九

13、条 固定瓦斯检查点要在挂牌处填写瓦斯浓度、C02浓度、co浓度 以及温度T,并填写交班、本班检查人、接班检查人姓名。每班检测三次。 同一检测点不超过2.5小时。第十条调度室负责监视煤仓的煤位,煤仓最高煤位必须低于煤仓上 口平面2米,以免影响抽排装置效率。检查煤仓、石干石仓内瓦斯时,胶皮 管应伸入煤仓顶部检查口向下2米处。九、通风管理制度第一条选煤厂所有建筑、转运皮带、筛分车间及皮带受料等地点均 应实现自然通风。第二条主厂房、浓缩池等地点除采用自然通风外,还应开启换气扇 进行强制通风换气,换气扇应定期检查,确保能正常运转。第三条 有瓦斯积聚的煤仓要安设两台同等型号的防爆抽出式局部通 风机(一用一

14、备)强制通风,在煤仓顶、底部安设的局扇必须坚持连续运 行,减少无计划停风。第四条 确保煤仓上部侧面留设的通风口风路畅通,实现煤仓内自然 通风,同时在煤仓上部安设抽风机,在自然通风治理瓦斯有困难时及时开 启。第五条 在煤仓顶部的观测口加设网格篦子,观察口门处于打开状态,如需关闭提前向公司相关部门汇报,经同意后方可实施。十、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管理制度第一条 瓦斯区域瓦斯电闭锁、风电闭锁必须在矿自动化部门的指导 下,安装投入使用。第二条 煤仓上方必须装设瓦斯电闭锁和风电闭锁装置。第三条 瓦斯电、风电闭锁试验由电工、瓦检工、监测监控维护工共 同进行试验,对有故障的闭锁的闭锁装置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

15、理。并 报调度室。故障期间,必须对工作场所检查瓦斯浓度是否超标。第四条 瓦斯量大的煤仓(原煤仓、精煤仓)与其相通的房间和走廊, 房间和走廊内的甲烷浓度达到0.5%时,必须切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 备电源(含照明电源)。第五条 煤仓内(原煤仓、精煤仓)甲烷浓度达到1.0%以上时,附近 20米范围内的电气设备必须瓦斯电闭锁,断电停止运转。第六条 煤仓风机采用一用一备,煤仓使用两台局部通风机的,都必 须实现风电闭锁。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必须每15天进行一次瓦斯超限闭 锁断电试验,并做好记录。第三部分选煤厂煤尘管理制度一、综合防尘管理制度第一条 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安装防尘、降尘设施。第二条 原

16、煤车间、破碎车间、皮带走廊、转载点等,全部安设喷雾洒水装 置,作业时开启进行喷雾降尘。第三条 在容易引起扬尘的作业地点,工作人员佩戴防尘口罩,主动防护。第四条 在容易引起扬尘的皮带走廊铺设防尘水管,每隔50米设一个三通 及阀门,阀门保证完好、灵活、不冒水,设在走廊行人侧。第五条每月对洗煤厂各车间粉尘进行一次测定,对粉尘超标的工作地点, 定措施进行处理。8.各车间必须管好用好综合防尘供水系统及其防尘装置,发现供水及防尘 装置损坏,及时汇报修复。二、煤尘清扫管理制度第一条 煤尘管理是煤炭加工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选煤厂应思想 重视,全员高度认识煤尘的危害性,克服侥幸、麻痹心理,防微杜渐。第二条必须

17、建立、完善洒水降尘管网和除尘系统,从根本上遏制和 减少煤尘的飞扬和扩散。第三条 每周至少清理一次电机、减速机、电缆槽(架)等设备上的 煤尘;每三天至少冲洗、擦拭一次消防设备箱、消防管路及灭火器上煤尘; 每班清理各台除铁器顶部和皮带密闭槽上的煤尘;第四条 确保各电气控制箱、电气开关、接线盒的密封,并定期擦拭 其上的煤尘;第五条 清理各班组、皮带走廊时,扫帚清扫方向宜由边向内,不得 将煤尘和杂物扫向四周,从而形成堆积;第六条定期清理除尘风机内置集尘袋和风筒内煤尘,注意维护除尘 风机,确保除尘风机的有效性;第七条 现场进行气焊、火焊作业时,应首先清理作业点周围10m的 煤尘,作业完成后,确认无明火隐

18、患,方可撤离现场;第八条 按照消防要求,配置消防箱、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以便 火灾发生后及时排除火情。三、煤尘检测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及劳动安全法律,评价 粉尘危害和防尘设施的除尘效果,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特建立粉尘检 测制度。第二条 产尘点应尽可能实现封闭除尘,对选煤厂内的粉尘每月测定 一次,并做好相关台帐记录。第三条 选煤厂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测尘管理工作。第四条测尘执行标准按最新版煤矿安全规程(一)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总粉尘、呼吸性粉尘)浓度应当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二)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浓度要求粉尘种类游离SiO2含量/%时间加权平均

19、容许浓度/(mg m-3)总尘呼尘煤尘1042.5矽尘10 5010.750 800.70.32800.50.2水泥尘1041. 5注: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是以时间加权数规定的8小时工作日、40小时工作周的平均容许接触浓度。第五条 粉尘监测应当采用定点监测、个体监测方法。第六条 粉尘监测采样点布置:地面煤仓、储煤场、输送机转载运输 等作业人员活动范围内。第七条测尘工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四、除尘设备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了加强选煤厂除尘设施日常运行管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 转,根据选煤厂安全规程,结合本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选煤厂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做好、用好除尘设备。

20、第三条 地面筛分车间、带式输送机走廊、转载点等地点都必须安设 喷雾装置或除尘器,作业时进行喷雾降尘或用除尘器除尘。第四条除尘系统与工艺设备无联锁装置时,除尘系统应在工艺设备 启动之前启动,在工艺设备停止5分钟之后关闭。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停用 除尘设施,否则,按“三违”处理。第五条检查除尘管道、易积存煤尘的设备和地面是否定期清扫。除 尘器吸风口、风管连接处、清扫孔、密闭罩等地点是否定期检查,是否存 在漏风损坏现象。发现问题要立即解决,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第六条每月对除尘设备进行清理至少1次,清理除尘设备时,必须 在对除尘器停电,以免除尘器箱体内积尘对人体健康造成伤害。设备运行 时,车间内粉尘浓度是

21、否超过10mg/m3。并做好粉尘测试记录。第七条清扫工作现场时,严禁用水冲洗电气设备、电缆、照明、信 号线路以及设备传动部件,不得用水淋浇轴瓦降温。第八条 除尘设施操作人员在进行高空作业时,要严格按照厂部有关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的要求进行作业,以免造成安全事故。第九条除尘设备可产生爆炸性粉尘,电气设备必须防爆或采取防爆 措施,不得明火作业(特殊情况,必须办理动火票)和吸烟。动火前,用水 清理设备内积尘,否则严禁动火作业。五、通风机管理制度第一条 所有生产车间、运煤走廊和煤仓侧面的窗口、通风口要保持 敞开实现自然通风,严禁擅自关闭。第二条 准备车间顶部、主洗车间顶部、入储煤仓底部的换气扇,要设 专

22、人管理和维护,保持连续运行。第三条 储煤场返煤皮走廊和各储煤仓顶部安装防爆抽出式局部通风 机,一用一备,设专人管理和维护,坚持连续运行,每天进行1次主备机切换 试验,并有记录。第四条 储煤场返煤皮带走廊顶部、各筒仓的瓦斯排放口,设专人负责 检查管理,瓦斯排放口严禁堆放杂物或堵塞。第五条 煤仓应设置高出房顶的瓦斯排放口,排放口 20m内严禁明火。第六条 抽出式通风机的安装应符合矿井局部通风管理制度管理 规定,使用骨架风筒,连接处应有衬垫,严密不漏风。第七条 抽出式风筒吊挂平直,逢环必挂,无破口,拐弯处使用弯头。第八条 通风机必须有专人负责,并按标准悬挂牌管理,通风机管理牌 板由瓦斯员填写。第九条

23、 抽出式通风机保证连续运行,如出现无计划停电停风,则必须 立即汇报选煤厂主要负责人和公司主管部门。19修订人会审日期会审地点会议室批准(颁布)人参与会审人员机电副厂长总工程师生产副厂长机修车间电气车间工艺车间装车车间会审意见目录第一部分选煤厂通风瓦斯防治各级责任制3一、厂长通风瓦斯防治职责3二、安全、机电副厂长通风瓦斯防治职责3三、总工程师通风瓦斯防治职责4四、瓦检组组长(兼电气车间主任)通风瓦斯防治职责4五、瓦斯检查工通风瓦斯防治职责5六、监测监控工通风瓦斯防治职责5七、瓦斯区域岗位工通风瓦斯防治职责6第二部分选煤厂瓦斯管理制度7一、选煤厂瓦斯管理奖罚制度7二、瓦斯防治例会制度8三、瓦斯检查

24、工、监测监控工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8四、通防仪器检定标校制度9五、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维护保养等管理制度10六、光学瓦斯鉴定器检查维修保养制度 11七、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11八、三班巡回瓦斯检查管理制度12九、通风管理制度13十、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管理制度14第三部分 选煤厂煤尘管理制度 14一、综合防尘管理制度14二、煤尘清扫管理制度15三、煤尘检测管理制度16四、除尘设备管理制度17五、通风机管理制度18第一部分选煤厂通风瓦斯防治各级责任制一、厂长通风瓦斯防治职责第一条 贯彻执行煤炭企业附属洗(选)煤厂瓦斯管理规定(晋 煤瓦发(2014) 200号)、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洗(选)煤厂瓦斯管理

25、规定 (试行)(晋控煤业经发2021290号)的有关规定,对选煤厂瓦斯防治 工作全面负责。第二条负责组织制定岗位人员瓦斯防治责任制和瓦斯煤尘管理制 度。第三条 负责配备瓦斯防治组织机构相适应选煤厂瓦斯防治人员。第四条定期检查瓦斯防治工作,优先解决瓦斯防治所需的人、财、 物。第五条定期召开安全办公会议,分析研究瓦斯防治工作,提出问题, 制定整改措施,杜绝重大事故发生。第六条负责把瓦斯防治工作分别落实到分管领导。定期检查瓦斯防 治齐抓共管责任制执行情况,并落实有关奖惩办法。第七条审阅瓦斯防治有关报表。二、安全、机电副厂长通风瓦斯防治职责第一条在厂长的领导下,协助厂长负责全厂瓦斯防治管理。第二条负责

26、贯彻落实上级下达的瓦斯防治方面有关管理政策、指令、 决定、规定等,并组织实施。第三条组织全厂瓦斯综合治理的隐患排查,及时解决瓦斯治理问题。第四条组织召开瓦斯防治专业例会,安排布置瓦斯防治工作。第五条 掌握通风、监控、防尘等系统的装备和运行情况,以及瓦斯 防治安全技措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系统运行可靠。第六条 审核瓦斯防治有关报表。三、总工程师通风瓦斯防治职责第一条 在厂长的领导下,负责全厂瓦斯防治技术工作。第二条 负责贯彻落实上级下达的瓦斯防治方面有关技术政策、细则、 通报和措施等,并组织实施。第三条负责对光学瓦检仪、瓦斯传感器和便携式检定器等计量器具 强制检定的送检联系工作。负责瓦斯防治专业人

27、员的配备和技术培训。第四条负责组织实施瓦斯防治方面的新工艺、新材料和先进经验的 推广应用。第五条审批瓦斯防治有关报表。四、瓦检组组长(兼电气车间主任)通风瓦斯防治职责第一条在厂长和分管副厂长的领导下,对厂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安 装、回收、校验、维护等工作负责。第二条按照有关规定安设各类监测装置,更换传感器。监测监控系 统发生故障时,应安排人员及时处理。第三条 负责监测监控系统有关的台帐、报表等资料的整理和保存。第四条 监督检查通风、瓦斯检查等工作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认 真做好通风设施、防爆、瓦斯监控设施的检查工作。第五条负责组织本班瓦检组的班前会召开,检查当班瓦斯检查员的 工作情况,抓好安全生

28、产工作,不段总结经验,提高工作质量。第六条负责组织人员对一通三防知识培训。第七条负责与其他部门联系协调解决当班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五、瓦斯检查工通风瓦斯防治职责第一条 到岗时,必须对所瓦斯检查仪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仪器完 好、灵敏准确。第二条 按规定检查当班责任区内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通风系统、 通风设施、防尘设施、安全监控系统,发现问题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并 查明原因进行处理。第三条认真检查所辖范围通风设施、安全监测装置等安全设施,发 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进行汇报。第四条 发现工作地点有不安全隐患时,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措施进 行处理,并向集控调度汇报,在恢复通风时,要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及排放 措

29、施。第五条 负责分工区域内的CH4、C02及其它有害气体的测定和汇报工 作。第六条 必须持证上岗,做到瓦检手册、瓦检牌板和瓦检台账“三对 口”,严禁空班、漏检、假检。第七条瓦斯区域一旦发生灾害事故,负责人员的自救、互救、安全 脱离险区并积极参加抢险工作。第八条 负责上下班的交接工作,并把现场及安全隐患告知接班人员。第九条负责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和紧急性工作。六、监测监控工通风瓦斯防治职责第一条负责选煤厂瓦斯监测监控设备的安装、搬迁、拆除、维护、 调试、校正工作,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第二条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要求和规定进行检修,检修后监测设备的 各项性能指标应达到要求;切实维护好本

30、单位瓦斯监测系统,保证与公司 安全监测系统联网正常。第三条 对监测设备进行巡查,对安全监控设备(主要分站功能)要 每15天进行一次调校,按规定做好各类传感器定期调校工作,发现问题及 时处理,保证监测设备的精度。第四条 做好安全监控设备台帐、故障登记、检修记录、巡检记录、 调校测试记录、闭锁功能测试记录。第五条积极参加监测监控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七、瓦斯区域岗位工通风瓦斯防治职责第一条 积极学习选煤厂瓦斯防尘管理制度。对涉及自己岗位的 制度认真执行。第二条现场工作中搞好安全防护工作,并爱护瓦斯防理设施。发现 有关一通三防隐患,积极向集控调度室汇报。第三条积极接受防治瓦斯知识的培训,熟悉瓦斯治理基本知识,并 参加考试。第四条 严格按照选煤厂安全规程进行工作,严格按照防治瓦斯 措施作业。第五条 搞好自保、互保,熟知煤炭自燃预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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