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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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城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 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保护生命安全,最大程 度减少人民群众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L2编制依据依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 法、廊坊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大城县人民 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L3适用范围本预案所称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在我县境内发生的干旱、 洪涝灾害,暴雨、冰雹、暴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 等。自然灾害发生后,达到本预案响应启动条件的,启动本预 案。发生其他类型突发事件,根据需要可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 救助工作。1.

2、4工作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2、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 则。3、坚持政府主导、社会互助、灾民自救,充分发挥基层 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的作用。汇总灾情数据并向市应急管理局报告。3、对于干旱灾害,县级应急管理局要在旱情初期、群众 生产和生活受到一定影响时,进行初报;在旱情发展过程中, 每10日续报一次,直至灾情解除后上报核报。4、县政府要建立健全灾情会商制度,减灾委或者应急管 理局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涉灾部门召开灾情会商会,全面 客观评估、核定灾情数据。5预警响应5.1 启动条件相关部门发布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出现可能威胁人民生命 财产安全、影

3、响基本生活,需要提前采取应对措施的情况。5.2 启动程序县减灾委办公室根据有关部门发布的灾害预警信息,决定 启动救灾预警响应。5.3 预警响应措施预警响应启动后,县减灾委办公室立即启动工作机制,组 织协调预警响应工作。视情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1、及时向县减灾委负责同志、县减灾委成员单位报告并 向社会发布预警响应启动情况;向相关单位发出灾害预警响应 信息,提出灾害救助工作要求。2、加强值班,根据有关部门发布的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分 析评估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3、通知各级有关救灾物资储备库做好救灾物资准备工作,启动与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做好救灾物 资调运准备,紧急情况下提前调拨。4、

4、派出预警响应工作组,实地了解灾害风险情况,检查 各项救灾准备及应对工作情况。5、及时向县政府报告预警响应工作情况,落实县领导的 相关要求。6、做好启动救灾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工作。5.4 预警响应终止灾害风险解除或演变为灾害后,县减灾委办公室决定预警 响应终止。6应急响应根据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自然灾害预警级别一般 分为四级:I级(特别严重)、II级(严重)、III级(较重) 和IV级(一般),县减灾委设定1个县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 响应等级(w级响应),I级、n级、ill级由县减灾委采取 “先期处置措施”并迅速上报市级减灾委进行处置。6.1 启动条件(1)全县行政区域内发生较大自然灾害,一

5、次灾害过程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a.因灾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b.因灾紧急转移安置群众或需紧急生活救助1000人以 上,2000人以下;c.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口1500人以上,3000人以下;d.因灾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60间或20户以上,300间或 100户以下。(2)县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6.2 启动程序灾害发生后,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 到启动标准,向减灾委主任报告;由减灾委主任决定启动响应 程序。6.3 响应措施由县减灾委办公室主任组织协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1、县减灾委办公室视情组织有关部门召开会商会,分析 灾区形势,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

6、措施。2、县减灾委办公室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 核查灾情,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3、县减灾委办公室与灾区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并按 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4、县财政局及有关部门及时下拨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 金。县民政局为灾区紧急调拨生活救助物资,指导、监督基层 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款物的发放。县卫生健康局指导灾 区做好医疗救治、卫生防病和心理援助工作。5、县减灾委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 作。6.4 响应的终止救灾应急工作结束后,减灾委办公室主任提议终止响应, 并向减灾委主任报告;由减灾委主任宣布终止响应。6.5 信息发布信息发布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

7、确、公开透明的原则。信 息发布形式包括授权发布、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 闻发布会、重点新闻网站或政府网站发布等。6.6 救助与恢复重建7.1 过渡性生活救助1、灾害发生后,县减灾委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及 灾区相关部门评估灾区过渡性生活救助需求情况。2、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及时拨付过渡性生活救助资 金。县应急管理局指导灾区政府做好过渡性救助的人员核定、 资金发放等工作。3、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监督检查灾区过渡性生活救 助政策和措施的落实,定期通报灾区救助工作情况。过渡性生 活救助工作结束后,组织人员进行绩效评估。72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由县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尊重群

8、众 意愿,以受灾户自建为主。建房资金通过政府救助、社会互 助、邻里帮工帮料、以工代赈、自行借贷、政策优惠等多种途 径解决。重建规划和房屋设计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布局,充 分考虑灾害因素。1、县应急管理局根据倒损住房核定情况,视情况组织评 估小组,参考其他灾害管理部门评估数据,对因灾住房倒损情 况进行综合评估。2、县应急管理局收到各受灾地区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 资金的申请报告后,根据评估小组的倒房情况评估结果,按照 中央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资金补助标准,提出资金补助建议,经 县财政局审核后下达。3、住房重建工作结束后,受灾地区县级应急管理局要采 取实地调查、抽样调查等方式,对本地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

9、 资金管理工作开展绩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上一级应急管理 局。4、县住建局负责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的技术支持和质量监 督等工作。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重建规划、选 址,制定优惠政策,支持做好住房重建工作。5、由县政府统一组织开展的恢复重建,按有关规定执 行。8.1 自然灾害救助款物监管建立健全监察、审计、财政、应急、金融等部门参加的救 灾专项资金监管协调机制。各级民政、财政部门要对救灾资金 管理使用,特别是基层发放工作进行专项检查,跟踪问效。各 地各部门要配合监察、审计部门对救灾款物和捐赠款物的管理 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8.2 奖励与责任对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

10、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自然灾害救助工 作中表现突出而不幸牺牲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烈士;对在 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严重虚报、瞒报灾 情的,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 责任。8.3 预案演练县减灾委办公室协同县减灾委成员单位制定应急演练计划 并每年定期组织演练1至2次。8.4 预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由县减灾委办公室负责管理。预案实施后县减灾委 办公室要适时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并视情况变化作 出相应修改后报县政府审批。县政府的自然灾害救助综合协调 机构,根据本预案修订本地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8.5 制定与解释部门本预案由县应急管理局

11、制定,经县政府批准后实施,由县 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2组织指挥体系2.1 大城县减灾委员会大城县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减灾委)为全县自然灾害 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全县的自然灾害救助 工作,协调开展自然灾害救助活动。县减灾委主任由县长担 任,副主任由分管副县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应急管理 局局长和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担任,秘书长由县应急管 理局分管救灾工作的副局长兼任。县减灾委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负责与相关部 门沟通联络,组织开展灾情会商评估、灾害救助等工作,协调 落实相关支持措施。2.2 县减灾委成员单位及其职责减灾委成员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民政局、县发展和

12、改革局、县水务局、 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 输局、县科技和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融 媒体、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统计局、县 气象局、县委宣传部、网信办及各乡镇政府、园区、社区办等 部门。县减灾委各成员单位职责:县应急管理局承担县减灾委办公室工作。组织、协调防灾 救灾减灾工作;核查、上报并统一发布灾情;积极争取中央救 灾资金;管理、分配中央和县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 导救灾捐赠活动;负责自然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 作;地震现场的地震监视、监测和震情分析。县民政局:负责受灾困难群众临时救助;负责遇难尸体处 理工作。县发展和

13、改革局负责应急物资的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应急 用品、物资生产供应,监测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供求状况,制 定和出台价格政策,维护市场秩序,保持物价稳定。指导全县 防灾减灾救灾规划、灾后重建规划编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负责防灾减灾救灾重要基础设施、重点工程除险加固建设项目 的资金安排。负责大面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县水务局负责掌握、发布汛情、旱情,指导全县防汛、抗 旱、抢险工作,对主要河流实施调度,负责灾后水利设施的修 复。县科技和工信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用品、物资的生产和保 障工作。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灾区学校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协 调、帮助做好校舍的恢复重建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对地质的调查

14、、监测、预警、预 报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早期识别,指导地 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 作。县公安局负责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 急转移。县财政局负责抗灾救灾资金安排、拨付和监督检查;协调 落实以工代赈资金。县住建局负责建设工程、危旧房屋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急 处置及城乡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协助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 划及指导灾后房屋和供气基础设施的抗震鉴定、修复、重建等 工作。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抗灾救灾人员、物资的公路运输,组织 提供转移灾民所需的交通工具,抢修被毁公路。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鼠害、动物疫 病的防治,帮助、指导灾

15、区农业生产的灾后恢复。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灾区伤病员医疗救治,实施疫情监测, 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发生和蔓延,组织心理卫生专家开展心 理咨询救助。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组织开展灾区的环境监测工作。县统计局协助汇总、分析灾情统计数据。县气象局负责气象灾害的实时监测、预报和预警,做好救 灾气象保障服务。县网信办负责负责通信网络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指 导协调通讯运营单位保障灾区应急无线通信所需频率的安全使 用,协调通讯运营企业做好抢险救灾的通信保障,维护抢修损 毁的通信设施;组织协调灾后通信设施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做 好网上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和上报处置工作,及时掌握网上 舆论动态,准确分析舆情走向,提出

16、处置意见;及时组织网络 媒体澄清谣言,防止有害信息扩散蔓延,做好网上舆情调控管 控工作。县融媒体负责协调做好抢险救援的新闻报道工作,负责组 织相关部门对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抢修、恢复工作。县红十字会参加灾区救灾和伤员现场救护工作,依法开展 救灾募捐活动,争取国家红十字会救灾物资的支持,通过国家 红十字会向红十字国际组织呼吁有关援助事宜。事故发生后,当地乡镇政府、园区、社区办立即启动本地 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抢险救援并报请县减灾委。2.3 专家委员会县减灾委设立专家委员会,由涉灾相关成员单位专家和涉 灾相关科研机构专家组成,对全县减灾救灾工作重大决策和重 要规划提供政策咨询和建议,为全县重大自

17、然灾害的灾情评 估、应急救助和灾后救助提出咨询意见。3应急准备3.1 资金准备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以地方为主 的原则,建立和完善救灾资金各级分担机制,督促各地加大救 灾资金投入力度。1、县应急管理局统筹安排中央下拨和县级安排的自然灾 害生活救助资金,专项用于帮助解决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地区受 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困难。2、县政府应当将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与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需求相适应的资 金、物资保障机制,将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和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经费纳入财政预算。3、县政府要根据社会发展水平、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成本 及当地救灾资金安排等因素,适时调整

18、自然灾害救助政策和相 关补助标准。4、救灾预算资金不足时,县级财政通过预备费保障受灾 群众生活救助需要。3.2 物资准备1、合理规划、建设各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完善救灾物资 储备库的仓储条件、设施和功能,形成全县救灾物资储备网 络。县级在原有救灾物资储备库的基础上,合理规划、建设县 级救灾物资储备分库。2、制定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合理确定储备品种和规模; 建立健全救灾物资采购和储备制度,每年根据应对一般自然灾 害的要求储备必要物资。按照实物储备和能力储备相结合的原 则,建立救灾物资生产厂家名录,健全应急采购和供货机制。3、完善全县救灾物资储备管理系统,建立健全救灾物资 应急保障和补偿机制,建立健全

19、救灾物资紧急调拨和运输制度。3.3 通信和信息准备1、自然灾害救助信息网络要以公用通信网为基础,合理 组建灾情专用通信网络,通信运营部门要依法保障灾情信息应 急传送的畅通。2、加强县级灾情管理系统建设,指导建设、管理救灾通 信网络,确保各级政府及时准确掌握重大灾情。3、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设备,完善灾情和数据产品共享 平台,完善部门间灾情共享机制。3.4 装备和设施准备各有关部门要配备救灾管理工作必需的设备和装备。县政 府要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技术支撑系统,并为自然 灾害救助工作提供必要的交通、通信等设备。县政府要根据当地居民人口数量和分布等情况,利用公 园、广场、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统

20、筹规划设立应急避难场 所,并设置明显标志。3.5 人力资源准备1、加强自然灾害各类专业救援队伍建设,提高自然灾害 救助能力。培育、发展和引导相关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鼓 励其在救灾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2、组织相关方面专家,重点开展灾情会商、赴灾区的现 场评估及灾害管理的业务咨询工作。3、推行灾害信息员培训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立健全 覆盖县、乡镇、园区、社区办、村街灾害信息员队伍。村民委 员会、居民委员会和企事业单位要设立专职或者兼职的灾害信 息员。3.6 社会动员准备完善救灾捐赠管理相关政策,建立健全救灾捐赠动员、运 行和监督管理机制,规范救灾捐赠的组织发动、款物接收、统 计、分配、使用、公

21、示反馈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完善非灾区支援灾区、轻灾区支援重灾区的救助对口支援 机制。3.7 科技准备1、建立健全环境与灾害监测预报机制。2、组织有关方面专家开展灾害风险调查,编制全县自然 灾害风险区划图,制定相关技术和管理标准。3、支持和鼓励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开展灾 害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建立合作机制,鼓励减灾 救灾政策理论研究。4、建立全县应急广播体系,实现提供灾情预报预警和减 灾救灾信息的全面立体覆盖。加快县内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 发布系统建设,及时向公众发布自然灾害预警。3.8 宣传和培训组织全县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宣传 灾害知识,灾害应急法律法规和

22、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 救、保险的常识,组织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全 国科普日”、全国消防日”和“国际民防日”等活动,增强公民 防灾减灾意识。积极推进社区减灾活动,推动减灾示范社区建 设。组织开展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灾害管理人员和专业应急 救援队伍、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的培训。4信息管理4.1 预警信息县气象局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县水务局的汛情、旱情预 警信息,应急管理局地震趋势预测信息、森林火灾信息,县自 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地理信息数据要及时向 县减灾委办公室通报。县减灾委办公室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灾害预警信息,结合 预警地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情况,进行分析评估, 及时启动救灾预警响应,向县政府有关部门通报。4.2 灾情管理县应急管理部门要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做好 灾情信息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1、对于突发性自然灾害,县应急管理局要在灾害发生后2小时内将本行政区域的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向市应急管理局 报告。2、县应急管理局每日9时前将截至前一天24时的灾情报 市应急管理局。灾情稳定后,县应急管理局在10日内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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