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虫灾应急防治预案.docx

上传人:太** 文档编号:72723297 上传时间:2023-02-13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18.5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草原虫灾应急防治预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草原虫灾应急防治预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草原虫灾应急防治预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草原虫灾应急防治预案.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草原虫灾应急防治预案1.1 编制目的及依据 为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进程,全面做好草原虫 灾应急防治工作,防止草原虫灾暴发和扩散,减少经济损失, 保护草原资源和草原生态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 法草原治虫灭鼠实施规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 发事件应对法办法草原条例全国草原虫灾应急防 治预案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草原虫灾应急防治预 案和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结合我市草原虫灾发生规律和特点编制本预案。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境内发生的草原蝗虫、草原毛虫、白刺夜蛾、白茨粗角萤叶甲、阔胫萤叶甲、草地螟、苦豆夜蛾、蟒蟾

2、等突发性虫灾大面积暴发、扩散造成或可能造成的灾害的应对工作。1.3 工作原则1.3.1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进一步提升监测预警 能力,采取综合防治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严防草原虫灾扩散,减轻灾害损失。组,对灾害事件进行综合评估,指导县(市、区)政府制定 应急处置方案,开展应急处置。启动IV级应急响应后,县(市、 区)应急指挥机构派出现场处置组,及时赶到事发地开展处 置工作。4. 3.5启动应急响应后,市、县(市、区)应急指挥 部应当立即组织队伍灭虫,紧急协调、调集灭虫药品、器械 等物资,保障应急需要。必要时可协调当地驻军、武警和民 兵预备役部队支援。4.4 信息发布市应急指挥

3、部对信息发布工作进行管理和协调,发生特 别重大、重大草原虫灾时,及时上报草原虫灾信息,由省应 急指挥部审定发布;发生较大草原虫灾时,由市应急指挥部 负责信息发布;发生一般草原虫灾时,由县(市、区)应急 指挥部负责信息发布。4.5 应急结束当地政府及林草主管部门确认草原虫灾得到有效控制、 危险已经消除时,由响应启动单位宣布响应结束。市、县(市、 区)应急指挥机构应当及时组织人员对草原灭虫残留药物进 行无害化处理和清理,草原虫灾发生地林草主管部门应继续 加强对草原虫害的监测。5后期处置1后期评估i、n级草原虫灾应急处置结束后,市应急指挥部办公 室配合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专家和有关单位对灾害处

4、置情况进行检查,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分析灾害发生的 原因,总结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提出防范措施,配合省应 急指挥部办公室向省政府和国家林草局书面报告。ni级草原虫灾应急处置结束后,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会同事发地政府及林草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和有关单位对灾 害处置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提出防范措施,向市政府报告, 由市政府书面报送省政府和省林草局。w级草原虫灾应急处置结束后,县(市、区)应急指挥 部办公室及林草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调查评估,提出防范 措施,向市政府和市林草局书面报告。草原虫灾损失评估,执行国家有关标准。4.6 善后处置I、II级草原虫灾应急防治结束后,市应急指挥部办公 室配合省应急

5、指挥部办公室指导虫灾发生地林草主管部门 开展草原生态修复;III、IV级草原虫灾应急防治结束后,市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指导虫灾发生地林草主管部门进行草原 生态修复。清理因应急措施而设立的临时设施,及时归还征 用物资、设施、设备或占用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时归还或 者造成损坏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补偿。4.7 责任和奖惩对在草原虫灾应急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 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中失职渎职、玩 忽职守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6应急保障5. 1队伍保障市、县(市、区)政府及林草主管部门按规定建立专业 和半专业草原防虫、灭虫队伍,

6、建立统一的预防控制体系, 建立高素质的专业管理和技术人员队伍。6.2物资保障市、县(市、区)林草主管部门要建立相应的草原防虫 物资储备库,储备足量的防虫、灭虫器械和药品等物资。因 应急防治需要,市应急指挥部可以紧急调运救灾物资、交通 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1.1 .2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在市委、市政府统一 领导下,根据灾害应急响应级别,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当与灾害发生地政府密切配合, 加大协调指导力度。1.2 .3坚持快速反应、科学防治。市、县(市、区)政 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履行职责,统筹应急资源,协调 应急力量,强化科技支撑,积极做好处置工作。1.3

7、 . 4坚持部门协同,联防联治。建立部门间统筹推进、 职责明晰、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依法履职、形成合力。1.4 灾害分级根据受灾草原面积和虫害发生程度,由高到低将草原虫 灾划分为I级(特别重大)、n级(重大)、m级(较大)、 w级(一般)4个等级。1.4.1 特别重大(I级)连片2000万亩以上草原发生虫灾,或者连片1000万亩 以上草原发生虫灾且害虫密度达到防治标准2倍以上。1.4.2 重大(II级)连片500万亩以上、2000万亩以下草原发生虫灾,或者 连片250万亩以上、1000万亩以下草原发生虫灾且害虫密度 达到防治标准2倍以上。1.4.3 较大(III级)连

8、片300万亩以上、500万亩以下草原发生虫灾,或连 片150万亩以上、250万亩以下草原发生虫灾且害虫密度达 到防治标准2倍以上。1.4.4 一般(IV级)连片10万亩以上、300万亩以下草原发生虫灾,或连片 5万亩以上、150万亩以下草原发生虫灾且害虫密度达到防 治标准2倍以上。2组织指挥体系市草原虫灾应急防治指挥机构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设立草原虫灾应急防治 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由分管副市长担任 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林草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 成员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 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林草局、 市畜牧局

9、、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平凉农业总场等单位 组成。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林草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林 草局分管领导担任。根据工作需要,成员可增加其他部门和 单位负责同志。2.1 市应急指挥部职责1.1.1 1研究确定草原虫灾应急防治方案,组织、协调、 指挥较大和一般草原虫灾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省应急指挥 部报告重大以上草原虫灾,在省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开 展应急处置工作。1.1.2 建立健全监测预警系统、应急保障队伍、保障体 系,发布预警公告。1.1.3 审查批准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专家组提交的工 作报告、评估报告等。1.1.4 研究、协调、解决草原虫灾预防和应对处置重大 事项。2.3市应急

10、指挥部办公室职责1.1.1 3.1组建专家组,根据草原虫灾具体情况评估灾害等 级和应急防治技术咨询、技术指导等。1.1.2 3. 2报请市应急指挥部同意,发布草原虫灾预警信息, 启动草原虫灾应急防治预案。1.1.3 联络协调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 开展应急防治工作,提出应急措施建议,负责草原虫灾应急 防治设备、药品、车辆等物资的应急储备和日常管理。1.1.4 督导受灾县(市、区)落实草原虫灾应急防治工 作措施,组织管理应急专家组和防治队伍,开展草原虫灾应 急防治设施建设,推广应用草原保护技术。1.1.5 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和省林草局报告情况,向相 关市通报情况。1.4 市应急指挥部

11、成员单位职责市林草局:牵头组织实施本预案,指导草原虫灾应急防 治工作,开展草原虫灾损失评估工作。市畜牧局:负责人工饲草虫灾防治,开展灾后牧业生产 恢复,组织灾害损失评估。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落实草原虫灾应急防治基础设 施建设和灾后生产恢复项目。市公安局:负责草原虫灾危险区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 卫等工作,保障应急防治工作顺利进行。市财政局:负责筹集安排草原虫灾应急防治资金。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协调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负责 救灾资金和物资的分配使用,指导开展灾情核查、损失评估、 救灾捐赠等工作,组织参与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修复灾区道路,保障草原虫灾 防治物资和器械运输。

12、市农业农村局:协助林草部门开展农田和林草交错区草 原虫灾应急防治。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应急防治工作中受伤人员紧急医学 救援、心理疏导干预等。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灾区虫灾防治物资市场的监督 管理。市气象局:负责提供灾区气象资料,指导灾区及早采取 防治措施。平凉农业总场:负责辖区内草原虫灾防治,落实市应急指挥部下达的有关任务,协助相邻县开展草原虫灾防治。1.5 县(市、区)草原虫灾应急防治机构职责各县(市、区)成立相应的应急防治机构,负责组织、 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草原虫灾应急工作。3监测预警1监测体系县(市、区)、平凉农业总场森检单位在重点草原区和 生态功能区划分监测区域、确定监测点、落实监测

13、人员,配 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对草原虫灾进行周密监测。市林检站 负责全市草原虫灾监测技术指导,及时分析反映草原虫灾发 生趋势和防治情况。3.1 预警发布在各级森检(草原)技术单位实地监测分析的基础上, 市、县(市、区)应急指挥部根据草原虫灾发生趋势和危害 程度作出预警,预警级别分为I级、n级、m级和w级, 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预警信息包括灾害的 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 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 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 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3.2 监测信息报告各县(市、区)森检(草原)技术

14、单位每年第4季度向 市林草局报告第二年草原虫灾发生趋势预测情况,3月底报 告当年虫灾中期预测情况,5月底报告虫灾短期监测预警情 况。市林检站及时对预测结果进行核实,统计汇总和综合分 析后,向省林草局有关处室(单位)和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报告。4 应急响应1灾害信息报告每年6至8月草原虫灾应急防治关键时期,市、县(市、 区)森检(草原)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收到农牧 民反映或草管员报告的即时虫灾情况后,县(市、区)森检 (草原)单位要开展实地核查,进行预测预报,并将结果上 报市林检站,市上调查确认后上报省草原技术单位。对达到 III级以上的草原虫灾、国外迁入的虫情、威胁基本农田的草 原虫情

15、、防治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人身安全事故等,由市应急 指挥部办公室向市政府和省林草局报告。对省际或市际边界 发生的HI级以上草原虫灾,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市政府 和省林草局报告,同时告知邻近市应急指挥机构。4. 2分级响应对应草原虫灾级别,市级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I级、 n级、in级、w级。5. 2. 1 I级响应接到发生特别重大(I级)草原虫灾报告后,由市应急 指挥部提出启动市级I级响应建议,报市委、市政府决定,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市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先期处置 工作,按程序向省委、省政府报告,并向省林草局报备,由 省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应急防治工作。6. 2.2 II级响应接到发生重大(H级

16、)草原虫灾报告后,由市应急指挥 部提出启动市级n级响应建议,报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市 委、市政府领导下,由市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先期处置工作。 按程序向省政府报告,并向省林草局林草局报备,由省应急 指挥部统一指挥应急防治工作。7. 2. 3 III级响应接到发生较大(III级)草原虫灾报告后,由市应急指挥 部提出启动市级ni级响应建议,按程序报市政府决定,在市 政府领导下,由市应急指挥部指挥应急处置,并向省应急指 挥部报备。8. 2. 4 IV级响应接到发生一般(IV级)草原虫灾报告后,市应急指挥部 办公室综合研判需要启动启动IV级应急响应的,按程序报市 应急指挥部决定。在市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

17、由市应急指挥 部办公室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县(市、区)参照市级层级划分,明确本级应急响应分 级。9. 3应急防治4. 3.1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灾害,由市政府负责先期 处置,按程序报省政府组织应对,必要时请报国务院及国家 相关部委予以支持;初判发生较大灾害,由市政府负责应对, 县(市、区)政府负责先期处置,必要时报请省政府及省级 相关部门支持;初判发生一般灾害,由事发地县(市、区) 政府负责应对,乡镇(林场)负责先期处置,必要时报请市 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予以支持4. 3.2超出属地政府应对能力的突发事件,由上一级 政府提供支援或者负责应对。涉及跨行政区域的灾害事件, 由发生地共同的上一级政府负责应对,或不同的上一级政府 共同负责应对。4. 3.3草原虫灾发生地政府要加强草原虫灾发生区域 牛羊放牧和其他人类活动的管理,防止灭虫活动引发次生事 故。及时客观、准确地发布草原虫灾信息和应急防治工作动 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4. 3.4启动II级以上应急响应后,按程序立即上报省 委、省政府和省林业和草原局,市应急指挥部派出现场处置 组,及时赶到事发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事发县(市、区) 应急指挥机构先期派出现场处置组迅速赶到事发地开展处 置工作;启动ni级应急响应后,市应急指挥部迅速组织工作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解决方案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