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1表主要指标解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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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1表主要指标解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1) 指按照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 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 33号)规定,由赋码主管 部门给每一个法人单位和其他组织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身份识别 码。单位详细名称(02)指经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使用的单位全称。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03) 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 职权的负责人。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机关法定代表人填写单位主要负责人。产业活动单 位填写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单位所在地区划及详细地址(04)指单位主要经营地所处的详细地址及区划代

2、码等。 本栏分两部分填写:第一部分:区划代码,指单位主要经营地所在地区的区划代码。按2021年统计用区 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填写,由所在地统计机构统一填写,填报单位免填。第二部分:单位主要经营地所处的详细地址。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要求写明单位主 要经营地所在的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以及具体街 (路)的名称和详细的门牌号码,不能填写通讯号码或通讯信箱号码。单位注册地址区划及详细地址(15) 指单位在审批登记部门登记注册的地址及区划 代码。本栏分为两部分填写:第一部分:区划代码,指单位注册地的区划代码,按2021年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 划分代码填写,由所在地统计

3、机构统一填写,填报单位免填。第二部分:单位注册的详细地址,建筑业单位必须填写本项;其他行业单位注册地与 经营地不一致的需填写本项,地址相同的可免填。联系方式(05) 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电话号码以填写固定电话号码为主,对于确 实没有固定电话号码的单位,可以填写主要负责人的移动电话号码。行业类别(06) 指根据其从事的社会经济活动性质对各类单位进行的分类。本项分 两部分填写:第一部分:主要业务活动,所有单位均填写主项。具体填写各单位的一至三种主要业 务活动名称,并按其重要程度或增加值所占比重,从大到小顺序排列。如果无法用增加值 确定单位的主要活动,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

4、7)相关规定填写。填 写时,按照“动词+ (修饰性定语)名词”或“(修饰性定语)名词+动词”的形式填写, 动词用于描述业务活动的类型,名词用于描述商品或服务的名称,如“铝矿采掘” “纯棉 服装加工”“市政道路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五金制品批发”“普通小学教育”等。筹建单位按建成投产(营业)后活动性质填写主要业务活动名称。第二部分:行业代码,填报单位免填。由所在地统计机构根据各单位填写的主要业务 活动,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填写行业小类代码。筹建单位按建成投产(营业)后的活动性质填写行业小类代码。机构类型(14) 分为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

5、位、基金会、 居委会、村委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组织机构。所有单位均填写 本项。登记注册类型(08) 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企业单位的登记注册类型,依据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类型填写。机关、事业单 位和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类型,依据主要经费来源和管理方式,根据实际情况, 比照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确定。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单位)登记注册的类型分为以下几种:1 .国有企业: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 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2 .集体企业:指企业资产归集体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

6、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规定登记注册的经济组织。3 .股份合作企业:指以合作制为基础,由企业职工共同出资入股,吸收一定比例的社 会资产投资组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共同劳动,民主管理,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 相结合的一种集体经济组织。4 .联营企业:指两个及两个以上相同或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按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投资组成的经济组织。联营企业包括国有联营企业、集 体联营企业、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和其他联营企业。国有联营企业:指所有联营单位均为国有。集体联营企业:指所有联营单位均为集体。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指联营单位既有国有也有集体。其他联营企业:指上述三种联营企业之外

7、的其他联营形式的企业。5 .有限责任公司: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两 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 他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指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 公司。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指国有独资公司以外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6 .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其全 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 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

8、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7 .私营企业: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 组织。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以及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 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私营独资企业:由一名自然人投资经营,以雇佣劳动为基础,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 无限责任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按照协议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以雇佣 劳动为基础,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由五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个

9、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 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填表时归入私营独资企业。8 .其他内资企业:指上述第(1)条至第(7)条之外的其他内资经济组织。9 .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企业: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与内地的企业依照原中华人民共 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按合同规定的比例投资设立,分享利润、 分担风险和亏损的企业。10 .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企业: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与内地企业依照原中华人民共和 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依照合作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或提供条件设 立,分配利润、分担风险和亏损的企业。11 .港澳台

10、商独资经营企业:指依照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 定,在内地由港澳台地区投资者全额投资设立的企业。12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商务部(原外经贸部)批准 设立,并且其中港、澳、台商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达25%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凡 其中港、澳、台商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小于25%的,属于内资中的股份有限公司。13 .其他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指在中国境内参照原外国企业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设 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依法设立的港、澳、台商投 资合伙企业等。14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指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与中国内地企业依照原中华人

11、民共和国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按合同规定的比例投资设立,分享利润、分担 风险和亏损的企业。15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指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与中国内地企业依照原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依照合作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或提供条件设立, 分配利润、分担风险和亏损的企业。16 .外资企业:指依照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内 地由外国投资者全额投资设立的企业。17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商务部(原外经贸部)批准设立, 并且其中外资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达25%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凡其中外资股本占 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小于

12、25%的,属于内资中的股份有限公司。18 .其他外商投资企业:指在中国境内依照原外国企业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 业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依法设立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等。在具体填报时应注意:(1)各级机关、各级直属事业单位、各级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部门管理的群 众团体,应选填“110国有二(2)各种社团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若经费来源清楚,则比照企业登记 注册类型与代码确定;若经费来源不清楚的,应选填190其他”。(3)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注册类型应选填“190其他”。(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登记注册类型应选填“120集体”。(5)如单位

13、登记注册类型改变,但未重新办理变更登记,应按原登记注册类型填写。企业控股情况(09)根据企业实收资本中某种经济成分的出资人的实际投资情况,或出资人对企业资产的实际控制、支配程度进行分类。具体分为国有控股、集体控股、私 人控股、港澳台商控股、外商控股和其他六类。本项限企业法人填写。L国有控股:包括(1)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国有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 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国有绝对控股;(2)在企业 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国有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 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国有相对控股;或者虽不

14、大于其他 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国有协议控股。(3)投资双方各占50%, 且未明确由谁绝对控股的企也,若其中一方为国有经济成分的,一律按国有控股处理。2 .集体控股:包括(1)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集体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 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集体绝对控股;(2)在企业 的全部实收资本中,集体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 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集体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 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集体协议控股。3 .私人控股:包括(1)在企业的全

15、部实收资本中,私人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 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私人绝对控股;(2)在企业 的全部实收资本中,私人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 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私人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 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私人协议控股。4 .港澳台商控股:包括(1)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港澳台商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 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港澳台商绝对控股;(2)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港澳台商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

16、占 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港澳台商相对控 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港澳台商协议控 股。5 .外商控股:包括(1)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外商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 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外商绝对控股;(2)在企业 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外商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 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外商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 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外商协议控股。6 .其他:除上述五类以外的企业控股

17、情况。隶属关系(10) 指本单位隶属于哪一级行政管理单位,分为中央、地方和其他。中 央与地方双重领导的单位,以领导为主的一方来划分中央属或地方属。国有控股企业法人 单位必须填写本项。主要审核要求:取值范围是“10、11、90。成立时间(11-1) 指单位登记注册成立或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具体年月。JE 有单位均填写本项。1 .解放前成立的单位填写最早开工或成立的年月;解放后成立的单位填写批准成立或 登记注册成立的时间,如实际开业时间早于注册成立时间,填写最早开业年月。2 .机关、事业单位的成立时间分三种情况:(1)新设立的单位成立时间填新设立时间; (2)恢复设立的单位(指中间因某种原因停顿

18、,后又恢复的单位)成立时间填以前设立的 时间;(3)机构改革中,因合并或分立新设的单位,其成立时间填新设立时间,继续存在 的单位,填原成立时间,改革后有些单位虽然名称有变化,但其基本职能未变,成立时间 要填写最早成立时间。3 .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如管辖区域基本未改变,其成立时间按原成 立时间填写;否则,按新成立时间填写。4 .改制企业的成立时间按原成立时间填写。5.企业分立、合并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因合并或分立而新设的企业,其成立时间按市 场监管部门重新登记后的成立时间填写;另一种是合并或分立后继续存在的企业,填写原 企业的成立时间。开业时间(11-2)指企业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

19、注册后,经过一系列筹建工作,正式开 始投入运营的具体年月。除筹建企业外,所有企业均填写本项。运营状态(12) 指企业(单位)的经济活动状态。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执行会计标准类别(13) 分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制度、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民间非 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其他四种情况。本项限法人单位填写。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28) 本项限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制度的法人单位填写。产业活动单位数(16) 本项指标填写法人单位所属的全部产业活动单位按统计专业 分组的单位数。所有法人单位均填写本项。从业人员期末人数(17) 指报告期最后一日在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 动报酬的人员数。该指标为时点指标,不包括最

20、后一日当天及以前已经与单位解除劳动合 同关系的人员,是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之和。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企业主要经济指标(18) 限企业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人及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法人单位填写本项。营业收入指企业从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让渡资产使用权等生产经营活动形成的 经济利益流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营业 收入”项目的本年累计数填报。主营业务收入 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所实现的收入。如果会计“利润表”列示“主营 业务收入”项目,则根据其本年累计数填报;或者,根据会计“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的本 年各月贷方余额(结转前

21、)之和填报,如未设置该科目,以“营业收入”代替填报。非企业单位主要经济指标(27) 本项限机关法人、社团法人、居村委会,以及不执 行企业会计准则制度的其他法人单位填写。非企业单位支出(费用):行政事业单位填报“本年支出合计”,指行政事业单位本年 度全部支出。根据行政事业单位“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的“本年支出合计”项目填报。 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及其他单位填报“本年费用合计”,指民间非盈利组织为开 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导致本期净资产减少的经济利益或者服务潜力的流出,按照其功能 分为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用、筹资费用和其他费用等,根据会计“业务活动表”中“费 用合计”项目填报。企业集团情况(

22、20) 限企业集团母公司及成员企业填写。本制度所指企业集团包括:一是中央管理的企业集团;二是由国务院批准的国家试点 企业集团;三是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的企业集团;四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批准的企业集团;五是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 家子公司。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 法人资格。建筑业及房地产业企业资质等级(21) 根据企业的人员素质、管理水平、资金数量、 承包能力和建设业绩进行综合评价划分的等级。本项限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 业法人填写。1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编码:限建筑业企业填写。依据建筑业

23、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 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015年第22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 2014 159号)已领取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需根据新版证书的主项资质等 级项中的文字,暂仍对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的资质等级填列 4位资质等级编码(劳务资质证书的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填报C990)o2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资质等级:限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填写。依据建设部房地 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2000年第77号)划分为一级、二级、 三级、四级、暂定级,没有级别的填写“9其他”。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单位经营形式(32)限批发和零售

24、业、住宿和餐饮业单位填写。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单位经营的基本形式,包括:1 .独立门店:以相对独立的店铺形式,单独组织批发和零售、住宿和餐饮经营活动的 企业。2 .连锁总店(总部):负责连锁企业资源(如商号、商誉、经营模式、服务标准、管理 模式等)的开发、配置、控制或使用等功能的企业核心管理机构。连锁经营是指经营同类 商品或服务,使用统一商号的若干店铺,在同一总店(总部)的管理下,采取统一采购或 特许经营等方式,实现规模效益的组织形式,包括直营连锁、特许连锁和自愿连锁三种形 式。3 .连锁直营店:由连锁企业总部投资开设,按连锁经营管理模式,由总店(总部)统 一管理,按照总店(总部)的指示

25、和服务规范要求,承担日常销售业务的店铺。4 .连锁加盟店:在特许连锁中,被特许人获得特许人授权后,使用其商标、商号、经 营模式、专利和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建立的,按照总店(总部)的指示和服务规范要求, 承担日常销售业务的店铺,也包括自愿连锁的成员店。5 .其他:指不属于上述经营形式的企业,如摊位。连锁品牌(商标或商号名称) 限连锁总店(总部)、连锁直营店、连锁加盟店填写。 指连锁经营使用的统一的商号或商标名称,如“国美电器”、“麦当劳”、“汉庭酒店”等, 拥有多个品牌的连锁总店(总部)应填写所属全部品牌。零售业态(29) 指零售企业(单位)为满足不同的消费需求进行相应的要素组合而 形成的不同经营

26、形态;分类原则是,零售业态按零售店铺的结构特点,根据其经营方式、 商品结构、服务功能,以及选址、商圈、规模、店堂设施、目标顾客和有无固定营业场所 进行分类。本项限零售业法人及产业活动单位填写。住宿业单位星级评定情况(22) 本项限住宿业法人及产业活动单位填写。星级等级指根据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标准,经过有关旅 游管理权威部门评定(验收)后授予的“星级”称号填写,分为一星级到五星级5个标准。 没有星级等级的填写“9其他二101-2表主要指标解释单位类别(00) 产业活动单位分为法人单位本部和分支机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均 填写本项。(1)法人单位本部(有分支机构

27、的法人单位的总部、本店、本所等):指法人单位中 起领导和核心作用的产业活动单位。(2)法人单位分支机构(法人单位下设的分部、分厂、分店、支所等):指法人单位 中符合产业活动单位条件的除本部以外的其他产业活动单位。经营性单位收入(23) 指经营性产业活动单位在全年生产经营活动中取得的收入。 限经营性产业活动单位填写本项。非经营性单位支出(费用)(24) 限事业、机关、居村委会等非经营性产业活动单位 填写本项。其中具有行政事业性质的产业活动单位填报日常业务支出,包括除固定资产购 置以外的所有经常性业务支出;其他产业活动单位填报各种费用合计,包括业务活动成本、 管理费用、筹资费用和其他费用。主要审核

28、要求:(1)事业、机关、居村委会及其他非经营性产业活动单位,非经营性单位支出(费用) 必须大于0;(2)企业产业活动单位不能填写;(3)数值的计量单位应为“千元”。归属法人单位情况(25) 反映产业活动单位与其归属的法人单位的关系。主要包括 产业活动单位所归属的法人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详细地 址,以及法人单位所在地区的行政区划代码。所有产业活动单位均填写本项。若某产业活 动单位的归属单位为被视同法人的产业活动单位,则此产业活动单位填写归属法人单位情 况时,应填写该视同法人单位相关信息。主要审核要求:(1)所有产业活动单位不能漏填;(2)所归属法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

29、码长度为18,只能是数字0-9或A-Z (I、0、Z、 S、V除外)的大写字符;不能与01产业活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致;(3)所归属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如果填写,长度为9,且不能含有0-9或A-Z (必 须大写)之外的字符;不能与01产业活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一致。单位负责人此指标需在单位负责人对本表填报内容进行确认后填写。纸质调查表需 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调查表需经单位负责人确认后,在指标中填写单位负 责人姓名。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统计负责人 此指标需在专职统计人员对本表填报内容进行确认后填写。纸质调查表 需由专职统计人员签字;电子调查表需经专职统计人员确认后,在指标中填写专职统计人 员姓名。设立专职统计人员的单位填写本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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